第二节 户政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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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嘉禾县志 1989-2002》 图书
唯一号: 180720020210000889
颗粒名称: 第二节 户政管理
分类号: D631.46
页数: 2
页码: 357-358
摘要: 本节介绍了郴州市嘉禾县户政管理工作情况。包括户籍管理、证件管理。
关键词: 公安 户政管理 嘉禾县

内容

一、户籍管理
  (一)常住人口
  1989—1990年,各乡镇的农业、非农业人口均由乡镇人民政府管理。1991年起,乡镇农业、非农业人口由乡镇派出所接管。每个派出所配备1名户籍民警,全县另配20名户籍管理员,并从村(居)委会聘任户口协管员134人,分别负责辖区的户口管理工作。1994年8月,县公安局户政管理部门对全县278个村(居)委会的户口进行清理整顿,查出该登记入户口而未登记的3299人,其中出生未登记的1044人、迁人未登记的1732人、劳改释放和解除劳教未登记的56人、计划外生育未登记的349人、其他原因未登记的118人;该注销户口未注销的2793人;无户人员674人。同时,依据户口政策,解决1230人的落户问题,完善户口档案资料。1995年,全县17个乡镇全面铺开农村户口城市化管理工作。同年3月,全市户政管理工作现场会在嘉禾县召开,县公安局介绍工作经验。到1997年,全县17个乡镇竖立乡镇界牌48块、村牌781块、户挂门牌81700块;实现“一村一图一册、一户一簿一牌”,做到户口簿、常住人口登记表、身份证、索引表、门牌号、居住地与人“七统一”。
  (二)流动人口
  1989年始,公安机关对流入人口逐年清查登记。符合条件的,申报登记;盲流的无业人员,限期返回。1997年4月,全县设立流动人口申报登记站278个,聘请协管员295名,负责全县暂住人口登记证管理工作。2000年,根据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的部署,县公安局在流动人口较多的石羔乡开展流动人口管理试点工作。石羔乡党委、政府印发4000余份流动人口调查表,发至各村、组,逐户逐人登记、建立档卡,清出流动人口3862人。
  清理后进人计算机网络管理。2001年,全县推广石羔乡的经验,全面开展流动人口清理整顿,重点清理出租房屋1191户(其中公房426户,私房765户),清查出暂住人口1935人,抓获现行犯罪嫌疑人8人。
  (三)农转非户口
  1989年始,湖南省对符合条件的计划内农村户口人员转为城镇非农业人口人员(即农转非),实行发放指标卡制度,计划、公安、粮食等部门根据上级下达的“农转非”控制指标计划和有关政策规定,汇同研究,将“农转非”指标落实到人,上报到地区。经地区相关部门联合审批后,凭“农转非”指标卡,到县公安局、粮食局分别办理城镇户口和商品粮购粮手续。至1993年,全县办理正常“农转非”104户157人,为县属7个农林场所职工家属解决“农转非”1714人。1994年始,嘉禾县实行“小城镇户口”和“增容户口”政策,允许农业户口人员到县城办理“增容户口”,当年办理“增容户口”923户1165人。1996年,因珠泉经济开发区征地,为城关镇珠水村18~22组1200余人,全部办结农转非。1997年,城关镇含田村因修建金田路征地,一次办结“农转非”户口700余人。1998年,县政府引农进城办公室成立,为在县城建房、经商办企业的农村人口办理“增容户”1.5万余人。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城镇户口和粮食市场逐步放开。1999年,省人民政府规定正常农转非政策基本取消,只要符合“三靠”(老靠、幼靠、病靠)人员条件的,均可在城镇落户,实行“农转非”。1999—2002年,共解决符合“三靠”条件的“农转非”人口4100余人。
  (四)人口统计
  1989年,全县家庭户数有83576户、307262人(男158202人,女149060人),其中非农业人口23770人、农业人口282709人,未落常住户口的783人。1994年,嘉禾实行“小城镇户口”和“增容户口”政策。当年全县家庭户数95947户、人口数321700人,其中非农业人口达30538人。到2000年,全县非农业人口数达41436人。2000年,全国开展第五次人口普查。当年3—4月,公安机关开展户口清理整顿,对漏登、重登、重报、少报人口的村组重点复查,澄清全县人口底数,纠正项目差错。共查明应登未登8644人,其中迁入未登1386人、学校毕业未登619人、超生未登1996人、其他原因未登4643人;查明应销未销5722人,其中死亡未销2383人、迁出未销2454人、参军未销267人、重登85人、其他原因未销533人。录入人口信息329461条,补登常住人口统计表143769张。同时,完成全县居民身份证号码升位登录工作。当年,原执行的每年人口增长预测数撤销,实行实有人口统计。2002年底,全县总户数为101585户、人口341683人(男178776人、女162907人),其中非农业人口56785人、农业人口284343人、未落常住户口555人。
  二、证件管理
  (一)身份证管理
  1989年起,县公安局户政股按照市公安局下达的身份证颁证任务,实行有底卡身份证颁证,颁证周期为三个月。在办理正式身份证的同时,还颁发临时身份证。1998年4月,推行无底卡居民身份证制作,由计算机网络直接将制证人的图像、基本信息输送到省公安厅户政处制证中心,颁证周期由3个月缩短为10天。当年,县公安机关在全县开展居民身份证纠错工作,共清出重号证227个、错号证171个、多号证1176个,收回和制发新证1402人证。2000年,投入4万元建设办证大厅,集中办证服务。从1989—2002年,全县共颁发居民身份证207135份,其中办理正式身份证189635份、临时身份证17500份。
  (二)边境证管理
  1989—1990年8月,由郴州地区公安局统一办理边防通行证。由于改革开放和农村劳力南下打工潮兴起,往深圳、珠海等经济特区务工、经商、考察、学习的县民逐渐增多,办证业务大增。1990年9月起,地区公安局下放权力到县,由县公安局户政股直接办理边境证。1992年起简化办证手续,只要符合条件、手续齐全,县公安机关随到随办。1990—2002年,全县办理边境证40764人证,其中务工31414人证、经商运输5350人证、探亲访友2900人证、其他1100人证。2002年7月始,县公安局派员在县政务服务中心政务大厅办理边境证。

知识出处

嘉禾县志 1989-2002

《嘉禾县志 1989-2002》

出版者:湖南人民出版社

本志实地记载了湖南省嘉禾县地理环境、经济综述、人口、城乡建设、珠泉经济开发区、农业经济、水利、农机、乡镇企业、工业经济、交通、邮电、商贸经济、财政、税务、金融、保险、经济综合管理、政党、人民团体、政权、政协等项目的发展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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