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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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嘉禾县志 1989-2002》 图书
唯一号: 180720020210000887
颗粒名称: 第二章 公安
分类号: D035.3
页数: 6
页码: 355-360
摘要: 本章介绍了郴州市嘉禾县公安机关的发展情况。包括治安管理、户政管理、案件侦查、交通安全管理、预审看守等。
关键词: 公安 机构 嘉禾县

内容

1989—2002年,嘉禾县公安机关适应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和发展市场经济的形势,把工作重心转移到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中心上来。忠实履行职责,着力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坚持打防结合,围绕“三条战线”(打黑除恶、治爆缉枪、打击经济犯罪)、“三个重点整治”(国有企业周边环境、学校周边环境、黄赌毒整治)和“三个专项治理”(消防安全、交通安全和民爆危险物品的治理),组织开展一系列打击、整治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加强治安管理,坚决管好、管住枪支弹药、危爆物品、毒源、火源、交通事故源和黄赌源,减少治安灾害事故,净化社会风气。强化管理机制,开展队伍教育整顿,实行目标管理和聘任、聘用、末位淘汰制,改善公安民警形象,为维护社会政治稳定、促进全县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贡献。
  第一节 治安管理
  一、社会秩序管理
  (一)查禁黄赌毒
  1989年,县公安局开展“扫六害”(卖淫嫖娼、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拐卖妇女儿童、私种吸食贩运毒品、赌博和利用封建迷信骗财害人)专项斗争,共抓获违法人员170名,其中赌博109人、卖淫女8人、嫖客50人、拐卖人口犯3人。1991年和1995年,分别对赌博、吸毒贩毒进行重点整治。两次整治中,共查处赌博203起,处罚286人;查处吸毒贩毒案43起,抓获吸贩毒人员23人,缴获海洛因5克、毒资2万余元;抓获卖淫嫖娼人员55人。1996年,会同文化部门对文化市场进行清理整顿,共清查68个点店,收缴非法录像(录音)带300余盘、激光视盘70块、非法出版物50本、小报7600份;取缔非法按摩室27家、卖淫嫖娼点4个,整顿录像放映点10家;摧毁“黄赌毒”犯罪团伙29个。2000年,查处赌博案110起、480人,卖淫嫖娼案28起、处罚61人,查获涉毒案9起、查处吸贩毒人员17人。2000年7—9月对全县美容美发室、电子游戏室、茶楼旅馆、录像放映室等公共娱乐场所进行专项清理,共检查160家,查获卖淫嫖娼案16起,查处赌博案21起、查封赌点10个、收缴赌资10万余元,查处吸毒案2起2人。
  (二)危爆物品管理
  1989年,县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的规定,对包括民爆物品、烟花爆竹、枪支、管制刀具在内的危爆物品实行严格审批、严格储存、严格使用的“三严”管理制度。当年,对储存、使用爆炸物品的100个网点进行清查,查出隐患58处,提出整改意见19条,培训爆破员60名。1996年,按照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民用爆破器材安全管理的通知》要求,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清理收缴民用爆破物品的行动。行动中,收缴非法买卖、使用炸药400公斤、雷管300余发,对违法犯罪人员给予治安处罚23人、逮捕4人。1998—2000年,县公安机关按照“积极预防,从严管理,服务生产,保障安全”的方针,加大对危爆物品管理的力度。2000年,先后4次对135个防爆单位进行检查,查出各类安全隐患110处,帮助落实整改措施96处,吊销爆破员作业证、爆炸物品许可证10份,收缴炸药568公斤、雷管13738发、导火线107米。2001年4月,在全县范围内再次开展治爆缉枪专项治理。印发宣传资料18397份,出动宣传车11台次、巡回宣传175次;收缴雷管2823发、炸药1045公斤、黑火药15公斤、民用枪支980支、土炮147门、子弹3282发、管制刀具156把、烟花爆竹50.45万响;查实涉爆涉枪单位135家,发出整改书120份,停业整顿2家、督促整改118家;立破案件5起,刑事拘留8人、逮捕1人、治安处罚11人。
  二、特种行业管理
  (一)旅馆业
  1989年,县公安局对全县76家旅店(其中:国营2家、集体21家、个体53家)进行整顿,举办学习班3期,培训从业人员34人;查处治安案件7起12人;依法取缔6家;对检查合格的单位,给予办理《特种行业许可证》。1998年,对旅店业和公共娱乐场所,实行分级管理制度。县城56家重点旅馆和娱乐场所,由县治安大队列管,其他由城关派出所列管。规定从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签订治安责任状,交纳治安保证金;严格实行旅客登记制度,由旅馆负责登记,交派出所、治安大队备查。
  (二)废旧金属收购业
  1989年,县公安机关重申,废旧金属收购业的从业人员不得收赃物、不得收购生产性的金属物资、不得为犯罪分子提供方便。1990年6月,根据省公安厅的部署,县公安局对全县145家废旧物资收购企业进行整顿,举办培训班2期、参培从业人员150余人;缴获非法收购的铜线2300公斤、铝线101公斤、电动机8台;逮捕2人,治安罚款15人。1997年,县公安局针对塘村镇从事金属加工业多、废旧金属市场混乱、无证经营和违法经营现象严重的情况,以塘村为重点,对全县废旧金属收购业再次清理整顿。取缔非法经营和挂靠物资部门的废旧金属收购点(站)43个,收缴销售许可证58本。1998年10月,按照“归口管理,分级管理”的原则,撤除从事废旧金属收购的个体经销点100余家,改由供销、物资两家经营,使废旧金属收购业在经营、管理上逐步走向正轨。
  (三)机动车修理业
  1999年,根据公安部《关于清理整顿机动车辆修理行业的通知》,县公安机关将机动车修理业纳入特种行业管理范围。同年4月,对机动车修理业进行清理,整顿汽车修配厂53家、摩托车修理店21家,取缔非法改装机动车的修理厂15家、处罚修理业主15人,有效地堵塞被盗机动车辆的销赃渠道。
  (四)美容美发、按摩业
  1995年11月,根据市公安局《关于加强对桑拿、按摩室管理的通知》精神,县公安局将美容美发、按摩业纳入特种行业管理范围。结合农村社会治安整治工作,对17家美容美发按摩服务场所进行整治。1997年,对美容美发室进行治理整顿,共查获卖淫嫖娼案31起,抓获卖淫女31人、嫖客42人。2001年,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方法,对全县63家美容美发、按摩场所进行检查,查获卖淫嫖娼案15起。通过多次检查整治,进一步规范该行业经营秩序。
  三、110报警服务
  1997年5月8日,县公安局110报警服务台正式开通。110干警本着“有警必接,有警必处,有难必帮,有险必抢,有求必应”原则,常年为群众提供全天候服务。1997年5月16日10时15分,110接到报警称:省道1806线龙潭乡社塘村路段,有人持枪击伤一村民后逃窜到山林中。110干警火速出击,仅用17分钟便赶到距县城10多公里的现场,搜索追捕案犯,为缉捕持枪杀人、强奸、劫持人质案犯赢得战机。案结后,“110”处警大队吕文军被市人民政府记二等功一次、李建林被县人民政府记三等功一次。随着群众报警求助范围日益扩大,110报警服务台主动与财政、民政、供水、供电、文化、工商、城建、劳动、卫生等13个职能部门开展社会联动,更快捷、更有效地打击犯罪,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
  2002年9月22日凌晨2点45分,110接报警称:县中医院附近路段一名男青年被人砍伤倒在地上。110干警5分钟内赶到现场,一方面将伤者送往中医院抢救(后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死亡),另一方面组织人员调查取证,发现死者的堂兄李俊峰有重大犯罪嫌疑。侦查人员当机立断,到李俊峰家将正准备外逃的李俊峰带到城关派出所审查。经审讯,案犯交代作案过程并供出同伙。这起重大杀人案从报警到破案仅4小时。1997—2002年,县公安局110报警服务台共接各类报警电话59812个(次),有效处警35511次,抓获各类涉案人员736人,协助破获刑事案件177起,为民排忧解难20494次。
  第二节 户政管理
  一、户籍管理
  (一)常住人口
  1989—1990年,各乡镇的农业、非农业人口均由乡镇人民政府管理。1991年起,乡镇农业、非农业人口由乡镇派出所接管。每个派出所配备1名户籍民警,全县另配20名户籍管理员,并从村(居)委会聘任户口协管员134人,分别负责辖区的户口管理工作。1994年8月,县公安局户政管理部门对全县278个村(居)委会的户口进行清理整顿,查出该登记入户口而未登记的3299人,其中出生未登记的1044人、迁人未登记的1732人、劳改释放和解除劳教未登记的56人、计划外生育未登记的349人、其他原因未登记的118人;该注销户口未注销的2793人;无户人员674人。同时,依据户口政策,解决1230人的落户问题,完善户口档案资料。1995年,全县17个乡镇全面铺开农村户口城市化管理工作。同年3月,全市户政管理工作现场会在嘉禾县召开,县公安局介绍工作经验。到1997年,全县17个乡镇竖立乡镇界牌48块、村牌781块、户挂门牌81700块;实现“一村一图一册、一户一簿一牌”,做到户口簿、常住人口登记表、身份证、索引表、门牌号、居住地与人“七统一”。
  (二)流动人口
  1989年始,公安机关对流入人口逐年清查登记。符合条件的,申报登记;盲流的无业人员,限期返回。1997年4月,全县设立流动人口申报登记站278个,聘请协管员295名,负责全县暂住人口登记证管理工作。2000年,根据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的部署,县公安局在流动人口较多的石羔乡开展流动人口管理试点工作。石羔乡党委、政府印发4000余份流动人口调查表,发至各村、组,逐户逐人登记、建立档卡,清出流动人口3862人。
  清理后进人计算机网络管理。2001年,全县推广石羔乡的经验,全面开展流动人口清理整顿,重点清理出租房屋1191户(其中公房426户,私房765户),清查出暂住人口1935人,抓获现行犯罪嫌疑人8人。
  (三)农转非户口
  1989年始,湖南省对符合条件的计划内农村户口人员转为城镇非农业人口人员(即农转非),实行发放指标卡制度,计划、公安、粮食等部门根据上级下达的“农转非”控制指标计划和有关政策规定,汇同研究,将“农转非”指标落实到人,上报到地区。经地区相关部门联合审批后,凭“农转非”指标卡,到县公安局、粮食局分别办理城镇户口和商品粮购粮手续。至1993年,全县办理正常“农转非”104户157人,为县属7个农林场所职工家属解决“农转非”1714人。1994年始,嘉禾县实行“小城镇户口”和“增容户口”政策,允许农业户口人员到县城办理“增容户口”,当年办理“增容户口”923户1165人。1996年,因珠泉经济开发区征地,为城关镇珠水村18~22组1200余人,全部办结农转非。1997年,城关镇含田村因修建金田路征地,一次办结“农转非”户口700余人。1998年,县政府引农进城办公室成立,为在县城建房、经商办企业的农村人口办理“增容户”1.5万余人。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城镇户口和粮食市场逐步放开。1999年,省人民政府规定正常农转非政策基本取消,只要符合“三靠”(老靠、幼靠、病靠)人员条件的,均可在城镇落户,实行“农转非”。1999—2002年,共解决符合“三靠”条件的“农转非”人口4100余人。
  (四)人口统计
  1989年,全县家庭户数有83576户、307262人(男158202人,女149060人),其中非农业人口23770人、农业人口282709人,未落常住户口的783人。1994年,嘉禾实行“小城镇户口”和“增容户口”政策。当年全县家庭户数95947户、人口数321700人,其中非农业人口达30538人。到2000年,全县非农业人口数达41436人。2000年,全国开展第五次人口普查。当年3—4月,公安机关开展户口清理整顿,对漏登、重登、重报、少报人口的村组重点复查,澄清全县人口底数,纠正项目差错。共查明应登未登8644人,其中迁入未登1386人、学校毕业未登619人、超生未登1996人、其他原因未登4643人;查明应销未销5722人,其中死亡未销2383人、迁出未销2454人、参军未销267人、重登85人、其他原因未销533人。录入人口信息329461条,补登常住人口统计表143769张。同时,完成全县居民身份证号码升位登录工作。当年,原执行的每年人口增长预测数撤销,实行实有人口统计。2002年底,全县总户数为101585户、人口341683人(男178776人、女162907人),其中非农业人口56785人、农业人口284343人、未落常住户口555人。
  二、证件管理
  (一)身份证管理
  1989年起,县公安局户政股按照市公安局下达的身份证颁证任务,实行有底卡身份证颁证,颁证周期为三个月。在办理正式身份证的同时,还颁发临时身份证。1998年4月,推行无底卡居民身份证制作,由计算机网络直接将制证人的图像、基本信息输送到省公安厅户政处制证中心,颁证周期由3个月缩短为10天。当年,县公安机关在全县开展居民身份证纠错工作,共清出重号证227个、错号证171个、多号证1176个,收回和制发新证1402人证。2000年,投入4万元建设办证大厅,集中办证服务。从1989—2002年,全县共颁发居民身份证207135份,其中办理正式身份证189635份、临时身份证17500份。
  (二)边境证管理
  1989—1990年8月,由郴州地区公安局统一办理边防通行证。由于改革开放和农村劳力南下打工潮兴起,往深圳、珠海等经济特区务工、经商、考察、学习的县民逐渐增多,办证业务大增。1990年9月起,地区公安局下放权力到县,由县公安局户政股直接办理边境证。1992年起简化办证手续,只要符合条件、手续齐全,县公安机关随到随办。1990—2002年,全县办理边境证40764人证,其中务工31414人证、经商运输5350人证、探亲访友2900人证、其他1100人证。2002年7月始,县公安局派员在县政务服务中心政务大厅办理边境证。
  第三节 案件侦查
  一、刑案侦查
  1989—2002年,县公安部门共立各类刑事案件4584起,侦破3136起,破案率68.41%。其中大要案件1223起,侦破1114起,破案率91.11%。
  1989年,全县发生各类刑事案件670起,破获316起、破案率47.1%,其中大要案70起,破案56起、破案率80%。1996年,全县发生各类刑事案件171起,破获165起、破案率96.4%,其中大要案104起,破97起、破案率93.3%。发案率比1989年下降291.8%,大要案比1989年增加34起,增长48.57%,其中杀人、抢劫案28起,占大要案的26.92%。1996年9月29日,普满乡青水洞水库发现一具少年女尸。县警方经尸检解剖分析,认为是他杀。经过侦查,仅20个小时就将重大嫌疑人李国姣抓获。经审讯,李对杀害养女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同年12月24日凌晨3时许,从广东打工回家的临武县万水乡农民陈某夫妇,被4名冒充塘村派出所治安队员的歹徒抢劫,被抢走现金2000元。塘村派出所干警接到报案后,迅速行动,根据受害人提供的线索和现场勘查,很快将重点嫌疑对象周贤东、尹华、尹志飞等四人抓获。经突审,四人均交代抢劫的犯罪事实。2002年,全县发生各类刑事案件358起,侦破284起、破案率为79.3%。是年7月30日晚,县人武部干部雷某及女友文某在烈士陵园区内休闲时,雷某被杀,文某被抢。县公安局接报案后,派出干警,迅速赶到现场勘查。根据文某提供的案犯特征以及受害人与歹徒搏斗中一名歹徒头部受伤等重要线索,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追缉、堵截和布控。当晚23时许,公安干警在县人民医院急诊室发现两名就诊的外地男青年形迹可疑,有重大作案嫌疑,遂将其带回审查。经审讯,康江红(男,26岁,四川泸州市叙永县人)和周和明(男,23岁,桂阳县人)两名嫌疑人交代了在烈士陵园抢劫杀人的犯罪事实。
  林业公安部门适时开展林业犯罪案件专项严打斗争。1989—2002年,全县共发生林业刑事案件61起、治安案件259起,摧毁毁林犯罪团伙9个,其中捕判56人、治安拘留64人,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142.28万元。2002年4月4日,石羔乡大岭山同时发生两起森林火灾,烧毁森林面积34.46公顷,计活立木106立方米、幼林3000余株,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万余元。经林业公安侦查,系郴州柴油机厂退休工人李××和石羔乡甫口村邓××扫墓时引起,两人均被追究刑事责任。
  二、政案侦查
  1989年,蓝山县及其他地方少数人以传播“基督教”为名,到嘉禾进行非法宗教渗透,致嘉禾境内非法传教活动一度呈蔓延趋势。1995年底,全县17个乡镇都有非法宗教聚会点。1996年,县公安局对此进行集中整治,收缴各类非法传教书籍500余本,取缔一批非法传教聚会点,依法处置13名顽固人员,遏制非法宗教渗透的发展。
  1996年11月,常德市退休工人占奠初(男)伙同杨凤姣(女)到嘉禾以开办社会实用技术学校为名,传授中华益寿养生功,并非法成立“嘉禾县中华益寿养生功协会”。至1998年,发展会员126人。占某和杨某极力向会员宣扬“看轻钱财,放下亲情”思想,以骗取钱财。1999年,县公安局对该协会的活动进行调查,对参与练功的人员进行宣传教育,同时将占、杨两人遣送回原籍。
  1999年7月,中共中央宣布取缔“法轮功”邪教。当年11月,县委、县政府成立中共嘉禾县委处理法轮功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嘉禾县人民政府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办公室,对外简称县委610办。2000年10—11月期间,法轮功修炼者郭某两次非法组织40余名“法轮功”修炼人员聚会,煽动他们“走出去”,致使27名法轮功修炼者赴京“护法”滋事。事件发生后,县委610办与县公安局配合,对郭某、肖某等8名顽固者依法送劳动教养。至2001年,县内被送劳动教养的法轮功顽固者14人,治安拘留46人。同时,采取办学习班、个别谈话等形式对法轮功修炼者进行教育转化工作。2002年,全县452名法轮功修炼者中,通过教育,基本转化的430人、占总数的95.2%,列为重管的22人、占总数的4.8%。
  第四节 交通安全管理
  至2002年底,全县有各种机动车12347辆,比1989年的1792辆增加10555辆,增长5.89倍。其中投人营运的客货车3197辆、小车2574辆、摩托车6191辆、农用运输车385辆。有各类机动车驾驶员12022人,其中汽车驾驶员7621人、摩托车驾驶员4284人、农用车驾驶员117人。嘉禾是郴州通往广西和永州各县的交通要道,车辆流量较大,公路路况较差,无牌无证车辆较多,公路堵塞和交通事故时有发生。1989—2002年,全县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1533起,死亡307人,受伤1344人,直接经济损失182.27万元。
  1992年前,全县每年交通事故在100起以下。1993年后,每年在100起以上。1995年5月7日,宁远县运输公司一辆大客车行驶到石羔乡甫口路段时,因车速过快,与迎面驶来的广西大货车相撞,造成当场死亡5人的特大交通事故。1996年7—10月,县交警大队组织为期4个月的“百日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印发宣传资料100份,赠发《驾驶员必读手册》800册,张贴“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布告500份。交通干警深人公路沿线的乡镇、村、机关、学校宣讲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和知识,组织驾驶员开展安全竞赛,严查无证驾车、酒后驾车、疲劳驾车、超速行驶、弯道超车、违章停车等不法行为。活动期间,县交警大队与有关部门配合,清除路障731处,拆除违章建筑12处,拆除厂棚107处,停止路边放炮12处,搬走路边摊点103处,追回损路赔偿款5.42万元。同时,开展摩托车专项整治活动,取缔出租三轮摩托车(俗称“老爷车”),扣押无牌无证摩托车,并强制落户上牌、办驾驶证,消除交通事故安全隐患,维护正常的交通秩序。1999年4月,县交警大队在县内开通“122”交通事故报警专线电话,提高交通事故处置快速反应能力。2002年,共查处各类道路交通事故114起,结案112起,结案率98.2%。
  第五节 预审 看守
  一、预审
  预审是公安机关侦查工作的继续,担负着逮捕、拘留、完备法律文书、移送人民检察院起诉、免予起诉或由公安机关撤销案件审查、做出其他处理等预审终结工作。1989年,预审股全年共受理刑事案件166起267人。其中:受理逮捕人犯案96起172人,审结95起160人,移送起诉157人,免诉3人;受理初查案件70起95人,其中转捕58人、送劳教少管3人。1992年通过预审深挖,破大案1起、一般案件16起,增捕增诉2人,纠正错捕3人。
  1997年新的《刑法》、《刑事诉讼法》实施后,实行侦审合一,预审股撤销。1989—1997年,预审股共受理初审案件465起712人,全部审结。
  二、看守
  看守所是羁押犯罪嫌疑人员及已结案罪犯的场所。1989年共羁押545人,其中刑事拘留169人、收容审查376人。安全押送劳改场所98人、劳教2人、少年管教4人,重管死刑犯7人。1992年,看守工作有所松懈,连续三次发生羁押人员逃跑事故。1997年6月11日,死刑犯周作雄打死同监犯人1人。看守所被市公安局列为重点整治单位。随后的几年中,看守所加压奋进,在“管、教、矫、治”上下工夫,严格执法,文明管理,走出一条严制度、重情教、勤诱导的文明管教之路。
  1998年,开展打击牢头狱霸专项行动,对牢头狱霸进行重点整治。2000年,看守所投入资金8万多元,对13间监室安装高清晰的闭路电视监控设备。2001年,对监室再度加固门窗、加高围墙,以确保监内安全。2002年,看守所共羁押513人,其中刑事拘留322人、留所服刑48人。
  第六节 消防管理
  1989年,全县发生火灾4起,伤3人,损失1300余元。为减少火灾发生,县公安消防部门按照《湖南省消防重点单位消防安全十项标准工作细则》要求,建立由领导负责的逐级防火责任制和生产单位防火制,把防火宣传教育纳入工作重要内容。当年,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安全防火宣传月”活动,出动宣传车20台次,放映幻灯26场次,县城主要街道悬挂横幅宣传标语6条,张贴标语1000余条,出墙报4期,放映防火专题录像4场,印发防火宣传资料1500份,发放消防录音带11套。宣传月期间,县广播站每天播出15分钟消防知识。全年组织5次以消防防火为中心的安全大检查,抽调223人次,分成47个检查组,检查全县389个单位,发现火险隐患616处,下达整改通知书14份,督促整改火险隐患563处、整改率达91.4%。
  1993年11月9日,配合全国第二届“119”(火警电话)消防宣传日活动,县消防部门印发宣传资料890余份,主办“119”宣传专刊3期。1994年8月,对公共娱乐场所进行一次以消防安全为主要内容的专项治理。检查娱乐场所78个,发现隐患154处,发出整改通知书78份。县电影公司未经消防部门审核,采用大量的易燃材料装修电影院,留下重大火灾隐患。消防检查后,责令其停业整改,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1999年6月在广发乡白觉村开展农村大屋场消防工作试点并推广至全县,促进全县农村消防管理工作。同年11月,全省农村消防工作经验交流暨冬季防火工作会议在嘉禾县召开,县有关领导在会上介绍工作经验。
  1997—2001年,每逢清明节和春节前夕,由县分管公安消防的领导发表防火安全电视讲话,并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消防安全知识,提高全民防火安全意识,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2001年春节前夕,县消防大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要求,对全县46个加油站的防火安全进行重点检查,提出整改意见138条,整改隐患86处,其中重大隐患17处。整改中,对消防安全设施达不到消防安全要求的石桥“桥头加油站”和广发“金鸡岭加油站”给予取缔,对8个易燃易爆场所和石油液化气供应点、油漆经营店及部分化妆品经营店提出整改意见32条,下达“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15份。2002年,县消防大队审核建设工程32项,提出消防方面的改进意见36条,接警出动32次。

知识出处

嘉禾县志 1989-2002

《嘉禾县志 1989-2002》

出版者:湖南人民出版社

本志实地记载了湖南省嘉禾县地理环境、经济综述、人口、城乡建设、珠泉经济开发区、农业经济、水利、农机、乡镇企业、工业经济、交通、邮电、商贸经济、财政、税务、金融、保险、经济综合管理、政党、人民团体、政权、政协等项目的发展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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