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其他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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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嘉禾县志 1989-2002》 图书
唯一号: 180720020210000861
颗粒名称: 第四节 其他政务
分类号: D625.64
页数: 4
页码: 334-337
摘要: 本节介绍了郴州市嘉禾县1989—2002年,县政府办公室信息综合室每年上报信息400余条,被采用信息200余条。工作中,针对县政府工作实际,突出特点,先后围绕以锻铸造为主的民营经济发展、配合商业推行“四自一包”改革、煤炭税费统一征收、烤烟实行“厂县直挂”生产、回流型劳务经济、订单农业和绿色无公害生猪发展、推进经济项目建设、开展边界睦邻友好活动、推行一站式政务服务、农村税费改革等系列工作,收集综合信息。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同时向上级汇报嘉禾建设情况。
关键词: 政务 地方人民政府 嘉禾县

内容

一、政务信息综合
  1989—2002年,县政府办公室信息综合室每年上报信息400余条,被采用信息200余条。工作中,针对县政府工作实际,突出特点,先后围绕以锻铸造为主的民营经济发展、配合商业推行“四自一包”改革、煤炭税费统一征收、烤烟实行“厂县直挂”生产、回流型劳务经济、订单农业和绿色无公害生猪发展、推进经济项目建设、开展边界睦邻友好活动、推行一站式政务服务、农村税费改革等系列工作,收集综合信息。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同时向上级汇报嘉禾建设情况。
  1996—1998年,围绕创建省级和国家级卫生县城工作,总结、推广工作经验,上报有关信息49条,引起县领导的重视和市、省领导的关注,为创建卫生县城起促进作用。1999年9月,针对清理整顿农村合作基金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上报《影响清整进度的四种不良心态》等信息,县领导及上级有关领导审阅信息后,及时调整工作措施。2002年7月1日和8月7日,县内发生特大洪灾。经及时调查,编报《嘉禾县暴雨成灾损失惨重》、《嘉禾县车头大桥发生桥拱变形、拱圈部分开裂等多处险情》、《嘉禾县迅速贯彻市委、市政府防汛抗灾紧急电话会精神》等10多条系列信息,为县领导指挥抢险救灾提供决策依据,同时引起市、省领导对嘉禾抗灾工作的关注。之后,市、省主要领导亲临嘉禾视察灾情,并决定对泮头乡大岭坳等受灾村庄搬迁重建和车头桥移址新建给予资金支持。2002年上半年,综合上报的信息中,《嘉禾县整治三到位,确保煤矿安全生产》、《嘉禾县深化煤矿安全整治投入大、措施硬》、《嘉禾县积极引导烟农依靠科技打造“神农叶”品牌》、《嘉禾县烟叶生产“厂县直挂”显成效》等系列信息,受到市、省有关部门重视,被印发作典型经验推介。
  二、信访工作
  (一)县领导轮流接待来访群众
  1989年以来,按照县委关于县领导轮流接待群众来访日制度规定,每月3日、13日、23日,为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县政协领导轮流接待群众来访日。每年年初,由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拟定县领导在信访接待室的值班日程表(如遇特殊情况事先调换值班领导),值班领导按时参加信访接待。县委书记李和平任职期间,带头坚持接待群众来访,认真处理来访事项。1998年10月3日,他在信访接待室接待6起上访群众。其中钟水乡社塘村李孔凤反映该村与邻村发生纠纷事件,希望县有关部门出面处理。李和平听后,当即承诺一个月内把纠纷事件解决好,并批示由县委政法委牵头,组织有关部门人员限期调查处理。之后,李和平两次到信访办公室督查,直到纠纷事件在他承诺的时间内处理好才放心。2000年初,县委、县政府作出决定,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除执行原定的信访接待日制度,还增加每周星期三为接待群众来访日,使领导有更多的时间接触群众、了解社情民意。据统计,14年间,县领导在信访接待室共接待群众来访1682人次,接待满意率85%以上。
  (二)职能部门做好日常信访工作
  日常信访工作主要由县信访办公室(2002年3月改称县信访局)承担。1989—2002年,县信访部门共接待群众来访3269人次,收到群众来信4208件。工作中,坚持人人热情接待、件件过细审阅、事事认真办理。1993年10月18日,福建省南平市峡阳镇盲人、退伍军人官周水来访,反映他被石桥乡某村民哄来嘉禾并被骗走财物之事。值班人员了解详细情况后,一方面与政法部门联系,建议查处此案;一方面向县分管领导汇报,通过民政局解决该人的生活费和返乡路费。对重要信访事项,县信访部门及时调查、立案,并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处理。2001年8月,县内部分参加抗美援朝的老复转军人,为要求提高经济补贴待遇,准备越级上访。信访部门发现苗头后,把此事列为重要信访事项,进行调查处理。通过会同县民政局组织人员,对准备越级上访的复转军人做个别思想疏导工作和召开交心座谈会,使这起萌发中的集体上访事件得以化解。14年内,县信访部门对重要信访事项立案4486件,查处4321件,查处率96%。期间,县信访部门还接到中央、省、市(地)交办的重要信访事项336件,经与有关部门配合工作,全部依法查处回报。
  (三)向上级提供信访信息
  1989—2002年,县信访办公室(信访局)共向上级提供各类信访信息798条,供上级领导和信访部门指导工作参考。1998年10月,县内个体煤炭运输户联名上访,反映蓝山县矿管局在省道1806线蓝山县路段乱收费问题。县信访部门及时将此写成信访信息上报市、省有关部门。省信访局转发此信息后,引起省委、省政府领导的重视。时任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吴向东批示永州市依法查处,使这起对运输煤炭的乱收费行为得到制止。
  三、老龄工作
  嘉禾县老龄工作委员会(简称县老龄委)由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兼任主任,下设办公室,为县政府老龄工作的职能机构。1991年底,全县各乡镇和29个县直局级单位成立老龄委,县经委、财委、农委、计委和县委政法委成立战线老龄工作领导小组。基层老龄委一般由单位一名副职领导兼任主任,配备专职或兼职办事人员。
  (一)开展宣传活动
  1989—2002年,全县共举办6次大型的宣传老龄工作活动,动用宣传车18台次,翻印学习宣传资料2.1万余册,召开县、乡镇、村广播会3500多次,书写张贴宣传标语9.8万余条(幅)。同时,召开全县性老龄工作会议36次(其中14次老人节庆祝大会)。通过宣传,动员全县干部群众重视和关心老龄工作。
  (二)为老年人办实事
  全县各级老龄委把为老年人办实事列为工作重点。1989—2002年,全县为3100多位农村“五保”老人解决“老有所养”问题。村(居)委会发动群众签订《义务赡养责任书》,使9800多个对供养老人有争议的家庭履行赡养老年人的义务。乡(镇)、县属单位执行县政府制定的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以及落实离退休干部职工生活待遇,使3050名城镇老人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2001年起,县老龄工作部门共为2100多位老年人办理优待证,使他们享受政府规定的生活优待。到2002年止,全县设有老年人大学一所,各部门、单位共建门球场38个、各类老年人活动室89间,为老年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创造条件。
  (三)让老年人发挥余热
  据统计,1989—2002年,全县有310位老年人发挥技术专长和管理经验的优势,创办260个企业和经济实体;有1510名农村老人利用房前屋后的荒地、山塘水库开辟1300个绿色企业和庭院经济;有610位老年人义务宣传计划生育、移风易俗和参与调解民事纠纷、管理农田水利及关心下一代健康成长等公益事业。2002年12月,县属单位一些离退休科技人员,自愿组成“嘉禾县老科技工作者协会”,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奉献余热。
  14年间,全县县、乡(镇)和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共召开老龄工作总结表彰会610次,表彰先进单位1560余个(次)、先进个人4100余人次。其中县级总结表彰会9次,表彰先进单位182个、先进个人712人次。嘉禾县老龄委于1996年被评为湖南省老龄工作先进单位。
  四、纠纷调处、法制和行政复议
  (一)纠纷调处
  1989—2001年,县政府纠纷调处办公室在原工作基础上,继续履行调处全县山林、水利和土地纠纷的职能。13年间,共调处全县范围内纠纷215件,其中山林、水利和土地纠纷190件,工农纠纷25件;避免10起因山林、水利和土地权属即将引发的宗派械斗。行廊镇水冲岭和定里两行政村有关“神岭庵”山林权属纠纷一案,到2001年争执时间达35年。提起诉讼至县人民法院、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多次调处未果。2001年,在县人民政府的重视下,县纠纷调处办公室与行廊镇党委、政府配合,经过认真调查研究、过细分析情况、宣传政策法令和耐心做思想工作,争执双方握手言和。10月10日,水冲岭村、定里村负责人签订体现团结、友好的山林划界协议。2002年3月,县直机关机构改革,县纠纷调处办公室撤销,其职能分别由县林业局、水电局和国土资源局履行。
  (二)法制工作
  1990年7月,县政府设法制办公室,为政府法制工作机构。1992年3月,县政府制定行政处罚决定。1993年6月,建立并实施行政执法监督制度;7月,全县行政执法机关先后建立行政执法责任制。自法制办公室设立至2002年底,共审查政府规范性文件317件,其中同意发文的244件、变更有关内容后发文的35件、建议不发文的18件;监督有关部门撤销不规范性文件58件、停止执行文件6件、修改文件8件、撤销收费项目61项。
  (三)行政复议
  1991年12月,县政府设行政复议办公室,与法制办公室两块牌子、一套人员。1992年,县政府制定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情况备案制度。自行政复议办公室设立至2002年底,共审理复议案件94件,其中申请人撤回申请的24件、撤销被申请人具体行政行为的15件、维持被申请人具体行政行为的34件、变更有关具体行政行为的6件、转有关部门复议的9件、确认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的4件、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2件。
  五、侨务、外事、旅游
  (一)侨务工作
  1989年,县政府设侨务办公室,为政府侨务工作机构。经调查统计,至2002年,县籍国外华侨华人311户、1598人,他们分布在14个国家。
  另有归侨2户、8人,居县内侨属518户、2099人。县侨务工作部门针对侨界的实际,积极开展引进海外资金和科技、做好接待服务、帮助侨界排忧解难和支持侨属兴办企业等工作。至2002年,共引进海外资金2600余万元(人民币,下同),引进科技成果13项;接收县籍侨界为嘉禾县公益事业和城乡建设捐款400余万元,接受原香港同胞唐师瑜捐赠价值20余万元的面包车一台和千册图书资料。共接待回乡探亲华侨华人、原港澳同胞390余人次;向嘉禾籍华侨华人、原港澳同胞寄送贺新年卡1200余件;接待侨务对象来信来访500余件(次),其中12起信访件得到依法处理,挽回经济损失290万元。同时,与有关部门配合,解决侨属子女48名升学、23名就业的问题,为11户生活困难的侨眷安排资金1.19万元。共鼓励和支持帮助县内侨属利用海外资金兴办工商企业23家,14年累计为国家创税1400多万元。
  (二)外事工作
  1993年,县政府侨务办公室更名为嘉禾县外事侨务办公室。当年,县政府制定《嘉禾县因公出国(境)人员审批办法》,规定因公出国(境)人员的手续办理工作由外事侨务办公室负责。到2002年,共办理因公出国(境)人员手续23件,包括到孟加拉国进行农技外援人员2名。
  (三)旅游管理
  2002年3月,嘉禾县外事侨务办公室撤销,成立嘉禾县旅游外事侨务局,履行旅游、外事、侨务三方面的职能。4月16日,县人民政府做出《关于加强开发旅游资源、发展旅游产业的决定》,发布《关于加强旅游资源保护的通告》。县内旅游资源的保护、开发步入规范化轨道。同时,县旅游管理部门组织人员到各景点、景区进行旅游资源详查,编写介绍资料,提出开发利用规划。县旅游管理部门还与郴州“长铁郴旅”合作,设立旅游接待中心,负责组织和接待县内民众外出旅游事宜。到2002年底,共组织外出游客2100余人次。
  六、机关事务管理
  中共嘉禾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人民政府、县政协机关的行政事务,由机关行政科(1996年1月,改称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管理。
  (一)财务管理
  1989—1990年,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县政协机关财务,包括办公费、会议费、小车费、设备购置费、工资、医疗费、福利费、水电费、维修维护费、基础建设费等项,均由机关行政科管理。1991年起,除工资、医疗费、水电费、公共维修费和基础建设费由机关行政科统管外,其他预算内项目划分到各单位管理。1993年,公费医疗报账制度取消(改为固定补贴)。2000年1月起,原由机关事务局管理的离退休人员离退休金,改由县人事局社保站统一发放。9月起,机关在职人员工资的发放,统一由县财政局工资发放中心管理。2002年2月,县财政局实行会计委派制并成立会计管理中心,各单位的经费由会计管理中心统一管理、结算,机关事务局管理财务职能取消。
  (二)物业管理
  1990年以前,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县政协机关及所属部门办公及住宅均在城关镇人民北路20号大院内,有大小办公楼五栋、办公室100余间,标准住宅楼三栋50套,另有六栋砖木结构的简易住房楼。办公区、生活区混杂。1990年至1994年,在建设路边先后兴建职工住宅楼7栋、212套、建筑面积3.8890万平方米,初步解决职工住房困难问题。同时,在政府大院沿街兴建一栋五层综合大楼(明珠大厦),建筑面积2200平方米,开办招待所、餐厅和商店。工作用小车原来数量少,机关用车统一由行政科管理。1992年后,车辆购置放宽,各单位用车增多,机关用车不再由行政科统一管理。1998年,对金田路嘉禾宾馆内原县招待所四层楼客房,进行装修改造,完工后县委系统各部门迁此办公。至2002年,机关水电路、环境卫生、绿化和办公用房维修等方面的管理,仍由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
  (三)生活管理
  主要对物资供应、食堂就餐、供水供电等方面的管理。1992年以前,受计划经济影响,一些生活物资实行凭票供应或平价分配到单位,对平价分配到单位的物资,行政科负责统一采购,分配到人。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生活物资凭票供应和平价分配逐步取消。1993年起机关食堂停办。至2002年,机关及职工住宅区的供水、供电仍由机关事务管理局管理。

知识出处

嘉禾县志 1989-2002

《嘉禾县志 1989-2002》

出版者:湖南人民出版社

本志实地记载了湖南省嘉禾县地理环境、经济综述、人口、城乡建设、珠泉经济开发区、农业经济、水利、农机、乡镇企业、工业经济、交通、邮电、商贸经济、财政、税务、金融、保险、经济综合管理、政党、人民团体、政权、政协等项目的发展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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