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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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嘉禾县志 1989-2002》 图书
唯一号: 180720020210000857
颗粒名称: 第二章 人民政府
分类号: D625.64
页数: 12
页码: 326-337
摘要: 本章介绍了郴州市嘉禾县1989—2002年,嘉禾县人民政府紧跟全国改革开放、发展市场经济的形势,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针对本县实际,采取切实措施,大力发展农业,搞活工商企业,推进各项事业,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取得显著成绩。
关键词: 地方人民政府 嘉禾县

内容

1989—2002年,嘉禾县人民政府紧跟全国改革开放、发展市场经济的形势,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针对本县实际,采取切实措施,大力发展农业,搞活工商企业,推进各项事业,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取得显著成绩。2002年,全县国内生产总值、县级财政收入分别为1989年的9倍和7.5倍。
  14年间,农村小康建设、教育“两基”等工作先后达标,科技、体育、广播电视、创建文明村镇和卫生县城等项事业跃居全国先进行列。
  第一节 政府机构
  一、县直属机构
  1989年,嘉禾县人民政府组成机构37个:政府办公室、计划委员会、经济委员会、农业委员会、财贸委员会、教育委员会、科学技术委员会、外经外贸委员会、乡镇企业委员会、城乡建设委员会、计划生育委员会、体育运动委员会、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民政局、公安局、司法局、人事局、监察局、劳动局、交通局、国土管理局、环境保护局、农业局、林业局、水利水电局、商业局、财政局、税务局、粮食局、工商行政管理局、统计局、物价局、审计局、文化局、卫生局、广播电视局、煤炭局。县人民政府直属单位8个:农机局、畜牧水产局、档案局、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标准计量局、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侨务办公室(1993年更名为外事侨务办公室)、人民防空办公室。县人民政府直属企业行政管理机构3个:供销联社、轻工局、物资局。地、县双重领导机构4个:邮电局、医药管理局、烟草专卖局、气象局。另设机关行政科,归口县政府办公室。
  1995—1996年,县内进行机构改革,经过调整,县人民政府组成机构为20个:政府办公室、审计局、人事局、劳动局、计划生育局、民政局、科技局、交通局、农业局、林业局、水利水电局、计划物价局、建设局、财政局、司法局、公安局、监察局、教育局、文化局、卫生局;县人民政府直属单位8个:乡镇企业局、环境保护局、国土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统计局、地矿局、粮食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县人民政府工作机构3个:工交工作办公室、农村工作办公室、财贸工作办公室;县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14个:广播电视局、体育局、农经局、畜牧水产局、农机局、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煤炭局、档案局、外事侨务办公室、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煤炭税费征收办公室、房改办公室、人民防空办公室和珠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人民政府常设办事机构4个:信访办公室、纠纷调处办公室、法制办公室和行政复议办公室。物资局、轻工局、商业局、供销联社改为经济实体;物价局并入计划局、对外经济贸易局(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并入财贸工作办公室;税务局分设的国税局和地税局、公路段改设的公路局、气象局由条块双重领导和管理。机关行政科改称机关事务管理局,仍归口县政府办公室。
  2002年,县内再次实施机构改革,县人民政府组成机构由原20个增至23个,其中:撤销劳动局,改设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为政府组成机构;撤销县政府工交工作办公室和财贸工作办公室,组建经济贸易局,列入政府组成机构;统计局由县人民政府直属单位改为政府组成机构;县国土管理局与县地矿局合并为国土资源局,作为政府组成机构。工商行政管理局和质量技术监督局已列为市直管单位。县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撤销,其职能由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县政府纠纷调处办公室撤销,其职能分解到县林业局、水电局和国土资源局;县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撤销,设立县旅游外事侨务局,为县政府直属单位;恢复县外经贸局,为县政府直属单位。县信访办公室改称县信访局,仍为县政府常设办事机构。其他机构设置和隶属关系不变。
  二、基层机构
  1989年,嘉禾县基层设城关镇、塘村镇、车头镇、袁家镇、行廊镇、肖家镇、钟水乡、石羔乡、泮头乡、龙潭乡、普满乡、石桥乡、田心乡、坦坪乡、莲荷乡、广发乡、盘江乡,共6镇、11乡。1997年12月,湖南省民政厅行文,同意石桥和龙潭撤乡建镇。至2002年,全县共8镇、9乡。
  各乡镇设人民政府,领导职数配乡镇长1名、副乡镇长2~3名,由乡镇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乡镇人民政府领导机构3年一届,1989年至2002年历经五届。
  1989年至1996年,乡镇机关工作机构设置不一,名称不断变化。1997年3月,乡镇机构改革,统一规范乡镇机关内设机构。乡镇政府机关机构有:党政人大办公室、农业工作办公室、社会事业办公室、综合治理办公室、财经商贸办公室。1999年7月,乡镇机构改革又一次实施,全县乡镇机关机构统一设置为:党政人大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综合治理办公室。2002年3月,乡镇机构再次改革,全县乡镇机关机构统一设置为:党政人大办公室、综合治理办公室、计划生育办公室。
  第二节 施政方式
  一、政府会议
  县政府通过会议,组织参会人员学习、传达上级文件和会议精神,议决县政事项,总结、部署有关工作。主要会议有:县政府全体成员会议。县政府领导成员和县政府组成单位负责人参加。每年一般召开2~3次。主要内容:传达上级重要工作部署,讨论、研究和部署县政府重大事项,讨论县政府向县人代会作的工作报告,交办县人代会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和县政协会议委员提案。1989—2002年,县政府全体会议共召开38次。县政府常务会议。县政府领导成员和政府办公室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规定凡研究决定全县重大建设和发展事宜,领导成员会前必须充分调查研究,听取各方意见,做好发言准备。同时,邀请县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县政协常务副主席和县人民武装部一名主官列席会议,发表意见。一般每月召开一次,特殊情况临时决定召开。会议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围绕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讨论、决定县政大事,议决人事任免及其他重要事项,办理县人代会及其常委会交办的事务,处理重要的群众来信来访等。会议形成的统一意见,或以口头传达贯彻,或以“会议纪要”、“决定”、“规定”和“通告”、“布告”等书面形式下达。县长办公会议。县政府领导成员参加。根据工作需要,会议不定期召开。会议主要研究、协调和处理县政府日常工作,对重大事项不作决定。专项工作会议。由分管战线工作的副县长提出和主持召开,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主要是研究、协调和处理专项工作事宜。乡镇长会议。县政府领导成员、各乡镇长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每年一般召开4~5次,主要讨论、部署涉及全县各乡镇的农业、工业、财税、教育、卫生、计划生育、安全生产和烤烟生产收购等事宜。
  二、政府文件
  政府文件包括“决定”、“规定”、“意见”、“通知”和“通告”、“布告”等。1989—2002年,县政府以文件下达(与县委共同下达的文件除外)有关农业、工业、财税、科技、教育、卫生、环保、国土、计划生育、水利、乡镇企业、城镇建设、交通、煤炭生产、老龄工作等方面的“决定”67件;以文件形式下达的“规定”、“意见”和“通知”1120件,其中经济类630件、教科文卫类240件、其他类250件;发布“通告”、“布告”165件,其中经济类67件、治安和社会类65件、其他33件。
  三、政务服务
  2002年7月前,县政府各项行政审批管理由各职能部门分散进行。为规范行政行为,方便群众办事,加强对政务服务各类事项的协调管理,2002年7月1日,县政府成立嘉禾县政务服务中心,实行行政审批管理集中办公,窗口服务。政务服务中心以“便民、规范、高效、廉洁”为宗旨,实行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行政审批实行公开审批内容、公开办事程序、公开审批依据、公开申报材料、公开承诺时限和公开收费标准的“六公开”办事制度。窗口工作人员对服务对象的申报事项按照直接办理、承诺办理、联合办理、上报办理、明确答复和归口收费的“六条原则”进行处理。对审批事项以即办件、答复件、承诺件、联办件、补办件和上报件的不同类别进行管理,使服务对象进一条门办事、交规定费办好、在承诺时限内办结。政务服务中心开办后,进入中心的有26个单位、92项行政审批项目。到2002年底,中心共受理各类事项2426件,其中即办件2345件、办结率100%,承诺件66件,初办件15件。
  四、政务督查
  1996年8月,县政府办公室调研组增加政务督查职能,改称调研督查组。1997年8月,县人民政府下发《关于加强政务督查工作的通知》,政务督查工作从调研督查组分离出来,正式成立县人民政府督查室。至1998年12月,督查室共承办督办查办各类政务事项392件(其中独立完成决策督查58件),处理来信来访248件,完成领导批示的专项督办61件,牵头组织或参与大型督查25项次。1999年,县政府督查室按照“紧贴政府工作思路,把握中心抓重点,倾听民意解热点,强化协调破难点”的工作思路,重点抓全县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的贯彻和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农村合作基金会清理等工作的督查督办。全年共完成决策督办37件,专项督办76件,牵头组织或参与大型督查活动32项次,处理来信来访208件。2000年,围绕“大力推行政务公开,切实优化经济环境”这一中心,对执法执纪部门的“三乱”行为、涉农收费和公路“三乱”的清理整治进行督查。全年组织各单位共清理各类收费文件220件,调查处理乱收费案件18件,责令纠正乱收费事项25起,督促撤销收费项目70项,降低收费标准20余项;督促清理公路非法收费站卡8个,取缔乡村公路收费执勤点6个。2001年,按照建设经济强县的总体部署,围绕农业结构调整和农民增收、县属企业改革、财源项目建设、财税体制改革和干部作风建设等工作开展督查督办。全年共督办查办各类政务事项239件,其中独立完成决策督查18件、处理来信来访127件、完成领导批示的专项督办69件、牵头组织或参与大型督查25项次。2002年,围绕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对事关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大事,对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督查工作。全年共进行决策督查26次,完成领导交办和专项督办183件,回复郴州市长热线电话和市领导批示查办件48件,编发《政务督查》简报18期。
  五、政府领导分工负责指导工作
  1990年6月24日,县政府制定工作制度,对领导职责和联系基层等做出规定,进一步明确领导“管线、联乡(镇)、驻点”责任制,即:一名政府领导分管一条战线、联系一个乡镇、驻一个农村(或企业)点。要求每年有1/3时间,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以点带面指导工作。从当年起,县政府于每年初行文印发领导的职责分工情况,年底对照工作职责进行考核总结,个人写出书面材料并在政府常务会议上作年度述职报告。2000年9月,通过“三讲”教育,县人民政府领导班子制定《整改方案》,每个领导成员坚持每月一次的“信访接待日”制度,“保证每个月1/3的时间下到基层搞调查、摸实情,每年写出有分量的调查报告3份”,“真正同基层干部群众交朋友,做到情相融、心相通,反映人民愿望,代表人民利益,真正为基层解决实际问题”。
  第三节 主要政事
  1989—2002年,嘉禾县人民政府历经四届,主要政事和业绩分届期略述。
  一、第十届政府任期最后一年(1989年)
  1989年是县第十届政府的最后一年。县政府把经济工作列为首要任务,以改革总揽全局,紧抓廉政、勤政建设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努力把各项工作推上新的台阶。工作中,以提高经济实力为前提,着力紧抓农村和城镇企业的改革。在农村,进一步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主的双层经营责任制;在城镇,以完善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为重点,推行风险抵押承包和招标承包。同时,注重调整经济结构:农业在重视粮食生产的前提下,紧抓烤烟和生猪发展;工业把能源和建材工业、出口创汇产品和支农产品列为发展重点。改革促进经济发展,推动各项工作。当年,全县国内生产总值2.1784亿元(现行价,下同)。比换届前的1986年增加1.0904亿元,增长100.1%;国民收入1.8838亿元,比1986年增加9468万元,增长101.4%。具体业绩是:经济结构进一步调整。当年,工农业总产值2.2483亿元,其中工业总产值8479亿元、农业总产值1.4004亿元,工业产值所占比重由1985年的36%,上升到1989年的38%。财政状况趋向良好。当年财政收入1789万元,比1986年增加808万元,增长45.1%。基础设施建设取得成效。投资11万元的珠泉市场主体工程竣工,投资120万元的自来水厂投产供水,县城开辟和延伸珠泉路、禾仓路、桃源路、星火路、含丰路、建设路、中华东路(总长2.185公里)。人民生活改善。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工资连年增加;农民人均年纯收入534元,比1986年增加118元。科教文卫和计划生育工作有较快发展。科技推广和技术服务体系建立健全,普及初等教育经省、地验收合格,扫盲教育获省级先进,儿童计划免疫工作连续五年处省、地排名的前列。计划生育的四大手术由1986年的5228例上升到8500例,使用避孕药具由537例上升到2800例,一孩率由56%上升到62%。
  二、第十一届政府任期(1990—1992)
  1990年2月14—19日举行的嘉禾县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县人民政府换届。县政府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对今后工作确立“一要稳定,二要鼓劲,三要发展”的基本思路;提出主要任务是:大力发展农业,稳步发展工业,做好财贸工作,加强科教文卫和计划生育工作,继续改善人民生活,重视思想政治教育,确保社会稳定。三年中,经济建设的指导思想不断明确:1990年,根据县情,结合前十年工作中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编制“八五”计划和十年规划,理清经济建设思路;1992年,确立“兴工、强农、活商、富县”的发展战略,明确提出加速经济发展必须以提高效益为中心,走依靠科技、调整经济结构的路子。工作中进一步突出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紧抓农业,发展工业,促进各项事业上新台阶。紧抓农业的主要措施包括:深入开展农村社会主义思想教育,调动干部和农民的生产积极性,齐心协力把农业搞上去;深化农村改革,完善和巩固多种形式联产承包责任制,坚持在以公有制为主的前提下发展多种经济成分,建立产前、产中、产后的生产、科技、购销等服务体系;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建立优质烤烟、优质油茶、优质水果、优质生猪基地,着力发展乡镇企业;抓住第一期湘南农业综合开发扫尾和第二期湘南农业综合开发启动的机遇,积极搞好和争取县内以治理土地和多种经营为主的开发项目。发展工业的主要措施包括:调整工业结构,确立以能源、化工、建材、机电、五金工具为重点的全县工业产业;教育干部职工树立“科技兴厂(矿)”意识,积极引进先进技术、研制高新产品;制定《关于搞活企业的若干规定》、《关于加快步伐,进一步搞活县属工业企业经营机制的决定》,搞好经营体制改革,增强企业活力;把职业教育、技术教育、岗位练兵作为大事来抓,努力提高职工的业务技术素质。期间,县委、县政府制定《关于科技兴嘉的决定》,要求工农业生产中大力引进新技术、开发新产品,高度重视科技成果推广工作。同时,通过精心培育财源、严格税收征管、改善金融管理、搞好市场建设,促进财贸工作上新台阶;通过深化体制改革、努力增加投入、确立工作目标,促进科教文卫和计划生育等事业上新水平。
  到1992年,本届政府期满,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进入稳步发展时期,各项工作取得较大成绩。国内生产总值达3.2964亿元,比1989年增长33.9%。具体表现是:农业全面发展农业总产值2.0762亿元,比1989年增长47%;乡镇企业总产值1.927亿元,比1989年增长84.5%。期间,投入嘉禾的第一期湘南农业综合开发资金1812.79万元,开发工作经省、地验收达到优良标准。植树造林成绩显著,1991年实现全县基本消灭宜林荒山。工业实力增强工业总产值2.0958亿元,比1989年增长77%。煤炭行业的矿井质量标准化建设,在全省排列第一。五金工具钢丝钳获北京第二届国际博览会银奖,“倒缸酒”在1991年北京食品十年新成就展示会上评为优秀产品。县属工业户户扭亏增盈,经济效益排郴州地区各县市第二名。城乡市场繁荣全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7628亿元、比1989年增长47.9%,城乡市场贸易总额6000万元、比1989年增长11.8%。全县投资市场建设资金727.8万元,新建珠泉、袁家、龙潭、甫口等市场,增加营业面积1.4万平方米。财政金融兴旺财政连续三年增收,是年本级财政收入2266万元,比1989年增长27%。保险业务扩大,各项保险年收入400万元,比1989年增长72%,获全省保险先进县称号。固定资产投资上升当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4754万元,比1989年增长203%。县人民医院住院大楼和门诊楼、中医院门诊楼、嘉禾一中实验楼、职业中学教学楼相继竣工交付使用。珠泉经济开发区、塘村边贸开发区开工建设。科技工作上新台阶全县研究发明成果11项,其中获国家专利3项;引进和推广科技成果83项,其中优质烟和优质稻生产技术38项;工业企业引进技术开发新产品18个。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农民人均纯收入达621元,比1989年增长16.3%;城镇职工年人均工资2397元,比1989年增长26.7%。各项事业发展迅速三年全县办学集资1336.94万元,新建、改建、扩建中小学校舍5.06万平方米,修缮学校危房1万平方米。全县建成5个万册乡镇图书馆、8个5000册乡镇图书室和126个村文化室。
  300W电视转播台建成并投入使用,县城和塘村镇开设有线电视传播。计划生育服务网络建设跻身于全省先进行列。
  三、第十二届政府任期(1993—1997)
  1993年,县人民政府换届,任期由3年改为5年。这届政府任期,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四大精神,学习邓小平南巡讲话,建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加快改革开放步伐的关键时期,也是实现全县“八五”计划的重要阶段。1992年10月,县第七次党代会提出五年战略目标:全县国民生产总值和国民收入年递增率达到10%以上,到1997年人民生活达到小康水平。为实现这一目标,在1992年12月29日至1993年1月3日举行的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县政府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抓紧“四个重点”、解决“四个关键”、实现“四个突破”的战略措施。即:抓紧农业、工业、电力交通邮电等基础设施建设和科技教育四个重点,解决扩大开放、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转变政府职能、稳定社会秩序四个方面的关键问题,实现乡镇企业、第三产业、外经外贸的发展和计划生育工作四个突破。同时,要求在实际工作中牢牢把握三条原则,即:认真学习贯彻中共“十四大”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冲破“左”的思想束缚,冲破传统经济、产品经济束缚,冲破内陆经济束缚,加快改革开放步伐;沿着调整和调优结构的路子加速经济发展,为适应国内外市场需求的形势,把经济工作的重点转移到优化结构、提高效益上来;坚持“两手抓”、做到两手都要硬,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争取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双丰收。五年间,县政府坚持“改革促发展”的方针,推动各项工作进步。农业以农村奔小康总揽全局,继续调整产业结构,推行产业化经营,提升农村经济水平;工业以“三个有利于”为标准,以盘活存量资产为突破口,因企制宜采取各种形式转换经营机制;乡镇企业因地制宜,实行“多轮驱动”、“多轨运行”的方针,集体、联办、家庭企业一齐上;第三产业坚持国家、集体、个人齐发展,充分调动各方面兴办产业的积极性;城乡建设制定“三镇一廊”和小城镇发展规划,抓紧珠泉经济开发区建设,实施城镇带动农村战略;科教工作先后制定《关于加快全县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决定》和《关于创建全国科技工作先进县的决定》,提出教育、科技的奋斗目标和工作措施;财政、金融和外经外贸分别制定和采取切实措施;各项社会事业围绕创先争优,加大工作力度。
  到1997年政府换届时,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取得新的成绩。经济上新水平当年国内生产总值10.9326亿元,比1992年增长231%。农业总产值5.4788亿元,比1992年增长163.7%;工业总产值9.0469亿元,比1992年增长331%;乡镇企业总产值22.2851亿元,其中个体和私营企业实现产值14.8亿元。财政总收入8769万元,比1992年增长149.1%。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68亿元,比1992年增加1.92亿元;城乡集市贸易成交额3.6亿元,是1992年的5.5倍。五年外贸出口总额1082万美元,其中1997年完成自营出口550万美元。期间,嘉禾被列为“湖南省瘦肉型生猪基地县”、“全国百县(市)畜牧兽医科技示范工程实施县”,实现绿化达标县目标,被评为第二期湘南农业综合开发国家级优良项目县。基础设施改善五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0.6亿元,是前五年的9倍。盘江水库至县城供水工程和塘村、石羔、石桥等乡镇8个改水项目相继竣工。城关、坦坪、塘村35KV变电站建成,全县输变电网络初具规模,使长期制约县内经济发展的电力瓶颈得到缓解。各乡镇开通程控电话、移动电话和无线寻呼,电话普及率由1992年每百人0.33部提高到1997年每百人2.68部。县城建设投资3亿多元,街道格局由1992年的“一线两支”扩展成“四纵四横加外环”。1997年12月12日,县城通过省级考核验收,成为省级卫生县城。社会事业发展五年共推广科技成果82项,取得科技专利17项。教育投资1.2亿元,新建、改建学校165所,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率达91.9%(比1992年提高12个百分点),扫盲工作经国家和省级验收合格。1997年,计划生育工作跨入全市、全省先进行列。广播电视人口覆盖率达95%,被评为“湖南省广播电视先进县”。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经省级考核,被认定为“二级甲等医院”。嘉禾一中成功承办“郴州市第三届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全县在省、市各类体育比赛中获金牌165枚。人民生活提高全县职工年人均工资5472元,比1992年增长170%;农民年人均纯收入2003元,比1992年增长222.5%。
  四、第十三届政府任期(1998—2002)
  县第十三届政府任期,是全县上下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和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精神,为实现“十五”计划和小康目标而奋斗的五年。1997年12月29日至1998年1月3日举行的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根据县第八次党代会精神,提出到2002年的奋斗目标、战略步骤和工作指导原则。奋斗目标:国内生产总值比1997年翻一番,年均增长15%;农业总产值年均增长12.0%,乡镇及乡镇以上工业总产值年均增长16%,乡镇企业总产值(按新口径统计)年均增长20%;第三产业增加值年均达15%;本级财政收入1.2亿元;人民生活1999年达到小康水平,2002年人均年纯收入达到4600元,年均增长20%;社会人口控制在34.4万人,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1‰以内。战略步骤:第一步到1999年,实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小康目标——物质生活比较富裕,精神生活比较充实,生活环境改善,人口素质提高,公益事业发展,社会治安良好。第二步到2002年,实现经济社会框架、产业结构基本适应县情和市场发展,社会环境文明、健康、安全、稳定。工作指导原则:坚持邓小平理论不动摇,大力度推进改革开放;坚持依靠科技进步,促进产业结构升级;坚持抓关键促重点,培育嘉禾特色经济;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推动社会文明进步。五年工作历程中,县政府坚持以发展的眼光统揽全局工作,把“发展才是硬道理”贯穿始终。在农村实现小康目标的基础上,通过推进项目建设、培育特色产业、发展外向型经济、实施银(行)企(业)联姻,促进县域经济发展;通过推行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实施“两个置换”,盘活企业资产,安置企业职工,激发工商企业活力;通过治理和优化经济环境,为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和吸引外商外资营造文明祥和的人文环境;通过创先争优,促进科教文卫、广电、体育和计划生育等事业上新水平,促进民主法制日趋健全、社会秩序明显好转;通过改进领导作风、转变政府职能、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加快政府工作规范化和高效化进程。
  到2002年,全县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获得巨大成绩。主要表现:经济发展跃上新台阶当年,国内生产总值19.2825亿元,比1997年增长76.4%,其中一、二、三产业增加值分别为5.35亿元、6.05亿元和7.88亿元,年均分别递增7.8%、8.1%、19.3%;财政总收入1.36亿元,比1997年增长79.3%。期间,嘉禾被国家有关部门认定为实现农村初级电气化县;被省有关部门评为生猪品改先进县。改革开放有新的突破基本完成国有及集体工业企业和供销、粮食企业的改制工作,实行农村税费改革,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实行粮食流通体制、职工住房制度、干部人事制度、工商管理体系、财税体制、教育管理体制、医药卫生体制、行政审批制度和县乡机构改革。对县水泥厂、水电设备厂、铸造厂、染织厂、五金工具厂、工具厂等工业企业和粮食、供销所属企业,以及县教育局所属幻灯教学制片厂、教育印刷厂,进行产权制度改革,实施“两个置换”,盘活资产1.04亿元,安置职工2831人。2002年出口创汇151万美元;五年累计利用外资2397万美元。城乡建设迈出新步伐五年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5.4亿元。县城交通、供水、供电、电信和环境卫生大改善。投资4000余万元的省重点建设工程——观音山水库电站建成并开始灌溉和发电。大坦路和塘社路建设、东塔路和S32线硬化、龙普路沙石改柏油、193个行政村电网改造、盘江水库除险保安、电信718、肖家35KV和110KV变电站、坦坪和石桥周家及盘江百花庙市场、嘉禾广场、政府上网等工程先后竣工。农业综合开发行廊、塘村、车头项目区完工,通过省级验收合格。桂嘉二级公路、坦塘工业园、袁家煤矿接替井、县一中新校园、嘉禾大市场等重点项目开工。嘉禾至新田二级公路、珠泉商贸城、世行贷款造林、退耕还林等工程立项。社会事业开创新的局面经省、市检查验收,省级文明县城创建成功,教育“两基”工作达标合格。由省及国家有关部门考核评审,嘉禾县先后被评为全国科技工作先进县、广播电视先进县、体育先进县、文明村镇建设先进县、爱婴县、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先进县,以及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县、农村电影放映先进县。嘉禾县城被授予“国家卫生镇”称号,龙潭道班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塘村小城镇建设、交通规费征稽行业文明建设等工作被评为全国先进。人民生活显著提高城镇居民人均年可支配收入达8600元,比1997年增加3300元,增长160.6%;农民人均年纯收入达3029元,比1997年增加1026元,增长51.2%。1998年8月,经省、市检查验收,嘉禾县农村小康建设达标,湖南省人民政府授予“小康县”奖牌。
  第四节 其他政务
  一、政务信息综合
  1989—2002年,县政府办公室信息综合室每年上报信息400余条,被采用信息200余条。工作中,针对县政府工作实际,突出特点,先后围绕以锻铸造为主的民营经济发展、配合商业推行“四自一包”改革、煤炭税费统一征收、烤烟实行“厂县直挂”生产、回流型劳务经济、订单农业和绿色无公害生猪发展、推进经济项目建设、开展边界睦邻友好活动、推行一站式政务服务、农村税费改革等系列工作,收集综合信息。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同时向上级汇报嘉禾建设情况。
  1996—1998年,围绕创建省级和国家级卫生县城工作,总结、推广工作经验,上报有关信息49条,引起县领导的重视和市、省领导的关注,为创建卫生县城起促进作用。1999年9月,针对清理整顿农村合作基金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上报《影响清整进度的四种不良心态》等信息,县领导及上级有关领导审阅信息后,及时调整工作措施。2002年7月1日和8月7日,县内发生特大洪灾。经及时调查,编报《嘉禾县暴雨成灾损失惨重》、《嘉禾县车头大桥发生桥拱变形、拱圈部分开裂等多处险情》、《嘉禾县迅速贯彻市委、市政府防汛抗灾紧急电话会精神》等10多条系列信息,为县领导指挥抢险救灾提供决策依据,同时引起市、省领导对嘉禾抗灾工作的关注。之后,市、省主要领导亲临嘉禾视察灾情,并决定对泮头乡大岭坳等受灾村庄搬迁重建和车头桥移址新建给予资金支持。2002年上半年,综合上报的信息中,《嘉禾县整治三到位,确保煤矿安全生产》、《嘉禾县深化煤矿安全整治投入大、措施硬》、《嘉禾县积极引导烟农依靠科技打造“神农叶”品牌》、《嘉禾县烟叶生产“厂县直挂”显成效》等系列信息,受到市、省有关部门重视,被印发作典型经验推介。
  二、信访工作
  (一)县领导轮流接待来访群众
  1989年以来,按照县委关于县领导轮流接待群众来访日制度规定,每月3日、13日、23日,为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县政协领导轮流接待群众来访日。每年年初,由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拟定县领导在信访接待室的值班日程表(如遇特殊情况事先调换值班领导),值班领导按时参加信访接待。县委书记李和平任职期间,带头坚持接待群众来访,认真处理来访事项。1998年10月3日,他在信访接待室接待6起上访群众。其中钟水乡社塘村李孔凤反映该村与邻村发生纠纷事件,希望县有关部门出面处理。李和平听后,当即承诺一个月内把纠纷事件解决好,并批示由县委政法委牵头,组织有关部门人员限期调查处理。之后,李和平两次到信访办公室督查,直到纠纷事件在他承诺的时间内处理好才放心。2000年初,县委、县政府作出决定,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除执行原定的信访接待日制度,还增加每周星期三为接待群众来访日,使领导有更多的时间接触群众、了解社情民意。据统计,14年间,县领导在信访接待室共接待群众来访1682人次,接待满意率85%以上。
  (二)职能部门做好日常信访工作
  日常信访工作主要由县信访办公室(2002年3月改称县信访局)承担。1989—2002年,县信访部门共接待群众来访3269人次,收到群众来信4208件。工作中,坚持人人热情接待、件件过细审阅、事事认真办理。1993年10月18日,福建省南平市峡阳镇盲人、退伍军人官周水来访,反映他被石桥乡某村民哄来嘉禾并被骗走财物之事。值班人员了解详细情况后,一方面与政法部门联系,建议查处此案;一方面向县分管领导汇报,通过民政局解决该人的生活费和返乡路费。对重要信访事项,县信访部门及时调查、立案,并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处理。2001年8月,县内部分参加抗美援朝的老复转军人,为要求提高经济补贴待遇,准备越级上访。信访部门发现苗头后,把此事列为重要信访事项,进行调查处理。通过会同县民政局组织人员,对准备越级上访的复转军人做个别思想疏导工作和召开交心座谈会,使这起萌发中的集体上访事件得以化解。14年内,县信访部门对重要信访事项立案4486件,查处4321件,查处率96%。期间,县信访部门还接到中央、省、市(地)交办的重要信访事项336件,经与有关部门配合工作,全部依法查处回报。
  (三)向上级提供信访信息
  1989—2002年,县信访办公室(信访局)共向上级提供各类信访信息798条,供上级领导和信访部门指导工作参考。1998年10月,县内个体煤炭运输户联名上访,反映蓝山县矿管局在省道1806线蓝山县路段乱收费问题。县信访部门及时将此写成信访信息上报市、省有关部门。省信访局转发此信息后,引起省委、省政府领导的重视。时任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吴向东批示永州市依法查处,使这起对运输煤炭的乱收费行为得到制止。
  三、老龄工作
  嘉禾县老龄工作委员会(简称县老龄委)由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兼任主任,下设办公室,为县政府老龄工作的职能机构。1991年底,全县各乡镇和29个县直局级单位成立老龄委,县经委、财委、农委、计委和县委政法委成立战线老龄工作领导小组。基层老龄委一般由单位一名副职领导兼任主任,配备专职或兼职办事人员。
  (一)开展宣传活动
  1989—2002年,全县共举办6次大型的宣传老龄工作活动,动用宣传车18台次,翻印学习宣传资料2.1万余册,召开县、乡镇、村广播会3500多次,书写张贴宣传标语9.8万余条(幅)。同时,召开全县性老龄工作会议36次(其中14次老人节庆祝大会)。通过宣传,动员全县干部群众重视和关心老龄工作。
  (二)为老年人办实事
  全县各级老龄委把为老年人办实事列为工作重点。1989—2002年,全县为3100多位农村“五保”老人解决“老有所养”问题。村(居)委会发动群众签订《义务赡养责任书》,使9800多个对供养老人有争议的家庭履行赡养老年人的义务。乡(镇)、县属单位执行县政府制定的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以及落实离退休干部职工生活待遇,使3050名城镇老人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2001年起,县老龄工作部门共为2100多位老年人办理优待证,使他们享受政府规定的生活优待。到2002年止,全县设有老年人大学一所,各部门、单位共建门球场38个、各类老年人活动室89间,为老年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创造条件。
  (三)让老年人发挥余热
  据统计,1989—2002年,全县有310位老年人发挥技术专长和管理经验的优势,创办260个企业和经济实体;有1510名农村老人利用房前屋后的荒地、山塘水库开辟1300个绿色企业和庭院经济;有610位老年人义务宣传计划生育、移风易俗和参与调解民事纠纷、管理农田水利及关心下一代健康成长等公益事业。2002年12月,县属单位一些离退休科技人员,自愿组成“嘉禾县老科技工作者协会”,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奉献余热。
  14年间,全县县、乡(镇)和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共召开老龄工作总结表彰会610次,表彰先进单位1560余个(次)、先进个人4100余人次。其中县级总结表彰会9次,表彰先进单位182个、先进个人712人次。嘉禾县老龄委于1996年被评为湖南省老龄工作先进单位。
  四、纠纷调处、法制和行政复议
  (一)纠纷调处
  1989—2001年,县政府纠纷调处办公室在原工作基础上,继续履行调处全县山林、水利和土地纠纷的职能。13年间,共调处全县范围内纠纷215件,其中山林、水利和土地纠纷190件,工农纠纷25件;避免10起因山林、水利和土地权属即将引发的宗派械斗。行廊镇水冲岭和定里两行政村有关“神岭庵”山林权属纠纷一案,到2001年争执时间达35年。提起诉讼至县人民法院、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多次调处未果。2001年,在县人民政府的重视下,县纠纷调处办公室与行廊镇党委、政府配合,经过认真调查研究、过细分析情况、宣传政策法令和耐心做思想工作,争执双方握手言和。10月10日,水冲岭村、定里村负责人签订体现团结、友好的山林划界协议。2002年3月,县直机关机构改革,县纠纷调处办公室撤销,其职能分别由县林业局、水电局和国土资源局履行。
  (二)法制工作
  1990年7月,县政府设法制办公室,为政府法制工作机构。1992年3月,县政府制定行政处罚决定。1993年6月,建立并实施行政执法监督制度;7月,全县行政执法机关先后建立行政执法责任制。自法制办公室设立至2002年底,共审查政府规范性文件317件,其中同意发文的244件、变更有关内容后发文的35件、建议不发文的18件;监督有关部门撤销不规范性文件58件、停止执行文件6件、修改文件8件、撤销收费项目61项。
  (三)行政复议
  1991年12月,县政府设行政复议办公室,与法制办公室两块牌子、一套人员。1992年,县政府制定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情况备案制度。自行政复议办公室设立至2002年底,共审理复议案件94件,其中申请人撤回申请的24件、撤销被申请人具体行政行为的15件、维持被申请人具体行政行为的34件、变更有关具体行政行为的6件、转有关部门复议的9件、确认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的4件、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2件。
  五、侨务、外事、旅游
  (一)侨务工作
  1989年,县政府设侨务办公室,为政府侨务工作机构。经调查统计,至2002年,县籍国外华侨华人311户、1598人,他们分布在14个国家。
  另有归侨2户、8人,居县内侨属518户、2099人。县侨务工作部门针对侨界的实际,积极开展引进海外资金和科技、做好接待服务、帮助侨界排忧解难和支持侨属兴办企业等工作。至2002年,共引进海外资金2600余万元(人民币,下同),引进科技成果13项;接收县籍侨界为嘉禾县公益事业和城乡建设捐款400余万元,接受原香港同胞唐师瑜捐赠价值20余万元的面包车一台和千册图书资料。共接待回乡探亲华侨华人、原港澳同胞390余人次;向嘉禾籍华侨华人、原港澳同胞寄送贺新年卡1200余件;接待侨务对象来信来访500余件(次),其中12起信访件得到依法处理,挽回经济损失290万元。同时,与有关部门配合,解决侨属子女48名升学、23名就业的问题,为11户生活困难的侨眷安排资金1.19万元。共鼓励和支持帮助县内侨属利用海外资金兴办工商企业23家,14年累计为国家创税1400多万元。
  (二)外事工作
  1993年,县政府侨务办公室更名为嘉禾县外事侨务办公室。当年,县政府制定《嘉禾县因公出国(境)人员审批办法》,规定因公出国(境)人员的手续办理工作由外事侨务办公室负责。到2002年,共办理因公出国(境)人员手续23件,包括到孟加拉国进行农技外援人员2名。
  (三)旅游管理
  2002年3月,嘉禾县外事侨务办公室撤销,成立嘉禾县旅游外事侨务局,履行旅游、外事、侨务三方面的职能。4月16日,县人民政府做出《关于加强开发旅游资源、发展旅游产业的决定》,发布《关于加强旅游资源保护的通告》。县内旅游资源的保护、开发步入规范化轨道。同时,县旅游管理部门组织人员到各景点、景区进行旅游资源详查,编写介绍资料,提出开发利用规划。县旅游管理部门还与郴州“长铁郴旅”合作,设立旅游接待中心,负责组织和接待县内民众外出旅游事宜。到2002年底,共组织外出游客2100余人次。
  六、机关事务管理
  中共嘉禾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人民政府、县政协机关的行政事务,由机关行政科(1996年1月,改称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管理。
  (一)财务管理
  1989—1990年,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县政协机关财务,包括办公费、会议费、小车费、设备购置费、工资、医疗费、福利费、水电费、维修维护费、基础建设费等项,均由机关行政科管理。1991年起,除工资、医疗费、水电费、公共维修费和基础建设费由机关行政科统管外,其他预算内项目划分到各单位管理。1993年,公费医疗报账制度取消(改为固定补贴)。2000年1月起,原由机关事务局管理的离退休人员离退休金,改由县人事局社保站统一发放。9月起,机关在职人员工资的发放,统一由县财政局工资发放中心管理。2002年2月,县财政局实行会计委派制并成立会计管理中心,各单位的经费由会计管理中心统一管理、结算,机关事务局管理财务职能取消。
  (二)物业管理
  1990年以前,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县政协机关及所属部门办公及住宅均在城关镇人民北路20号大院内,有大小办公楼五栋、办公室100余间,标准住宅楼三栋50套,另有六栋砖木结构的简易住房楼。办公区、生活区混杂。1990年至1994年,在建设路边先后兴建职工住宅楼7栋、212套、建筑面积3.8890万平方米,初步解决职工住房困难问题。同时,在政府大院沿街兴建一栋五层综合大楼(明珠大厦),建筑面积2200平方米,开办招待所、餐厅和商店。工作用小车原来数量少,机关用车统一由行政科管理。1992年后,车辆购置放宽,各单位用车增多,机关用车不再由行政科统一管理。1998年,对金田路嘉禾宾馆内原县招待所四层楼客房,进行装修改造,完工后县委系统各部门迁此办公。至2002年,机关水电路、环境卫生、绿化和办公用房维修等方面的管理,仍由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
  (三)生活管理
  主要对物资供应、食堂就餐、供水供电等方面的管理。1992年以前,受计划经济影响,一些生活物资实行凭票供应或平价分配到单位,对平价分配到单位的物资,行政科负责统一采购,分配到人。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生活物资凭票供应和平价分配逐步取消。1993年起机关食堂停办。至2002年,机关及职工住宅区的供水、供电仍由机关事务管理局管理。

知识出处

嘉禾县志 1989-2002

《嘉禾县志 1989-2002》

出版者:湖南人民出版社

本志实地记载了湖南省嘉禾县地理环境、经济综述、人口、城乡建设、珠泉经济开发区、农业经济、水利、农机、乡镇企业、工业经济、交通、邮电、商贸经济、财政、税务、金融、保险、经济综合管理、政党、人民团体、政权、政协等项目的发展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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