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纪检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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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嘉禾县志 1989-2002》 图书
唯一号: 180720020210000841
颗粒名称: 第六节 纪检监察
分类号: D262.6
页数: 4
页码: 296-299
摘要: 本节介绍了郴州市嘉禾县1991年到2002年县委及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开展的廉洁自律工作、纠风治理工作、案件查处。
关键词: 纪律检查 嘉禾县

内容

一、廉洁自律工作
  1991年,县委及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先后制定一系列关于廉
  
  洁自律的文件规定。5月,针对少数党员干部职工参与赌博的问题,县纪委
  
  与有关部门联合制定下发《关于严禁党员干部工人参与赌博的规定》;6月
  
  ,针对烤烟收购中少数人以烟谋私的问题,县纪委与有关部门联合制定下
  
  发《关于加强烟叶收购纪律的规定》;8月,在发生严重旱灾和抗旱救灾的
  
  关键时刻,县纪委制定下发《关于在抗旱救灾斗争中严肃党的纪律的几点
  
  要求》;10月,根据省委、省政府有关制止用公款大吃大喝、铺张浪费的
  
  “六不准”规定,县委制定下发具体实施的文件,并批转县纪委《关于对
  
  全县局级党员领导干部党风党纪考评的意见》。1994年,为使廉洁自律走
  
  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县委、县政府制定下发《关于党政机关领导干部
  
  廉洁自律若干制度和规定》,其中包括“办事公开制度”、“礼金礼品登
  
  记制度”、“公务活动接待制度”、“党政干部婚丧喜事制度”、“副科
  
  级以上干部个人重大问题请示制度”、“国家工作人员回避交流制度”、
  
  “到企业集资、摊派、募捐审批制度”、“基建工程公开招标制度”、“
  
  党政机关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在房改中若干问题的规定”、“廉政考评制
  
  度”等。1996年,县委、县政府修订《公务活动接待制度》,进一步规范
  
  公务接待行为。同时,全县聘请238名干部担任监督员,对领导干部的公务
  
  接待行为进行监督。同年,县委、县政府颁发《嘉禾县行政事业单位公费
  
  住宅电话管理办法》和小车购置审批规定,县纪委、监察局负责实施过程
  
  的检查、监督。1999年,为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
  
  设责任制的规定》,县纪委制定《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实
  
  施细则》。在全县反腐败工作会议上,168个局级单位向县委、县政府递交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接着,县委、县政府颁发《关于规范公务接待制止
  
  奢侈浪费行为的若干规定》,由县纪委、监察局组织实施过程的检查、监
  
  督。当年,对借用公款和担保借款逾期不归还的干部职工进行清理整顿,
  
  共收回欠款4390.3万元;对违规建房、占房进行清理查处,清出建房违规
  
  单位21个,住房超面积6043平方米,违规违纪金额61.5万元,挤占挪用住
  
  房资金690万元,8人4户多处购占福利分房。2000年,县纪委制定颁发《
  
  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除各单位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书外,县委、县政府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各乡镇和县直单位
  
  “一把手”工作政绩的考核内容。同年,还把禁赌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
  
  的内容。全县开展查赌禁赌活动140余次,查处赌博案件43起,没收赌资
  
  10.024万元,治安罚款5.110万元。2002年3月,县委、县政府颁发《关于
  
  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若干规定》,对公务接待、领导干部及其配偶和子女
  
  经商办企业、党政机关小车购置不经审批、领导干部用公款旅游等问题,
  
  作出更加严格的规定。同年,根据党员、干部中存在的不良风气,全县狠
  
  刹七股歪风,即:利用职权谋利风、公款吃喝风、滥配小车风、赌博风、
  
  乡镇干部“走读”风、公款游乐风、公款乱配手机和滥报话费风。据当年
  
  底调查归纳,经过狠刹歪风,全县督促纠正40起副科级以上干部的以权谋
  
  私行为,县直单位年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280万元,压缩机关购小车费50
  
  万元,查处干部赌博8人,乡镇干部扭转了“走读”现象,制止8起公款旅
  
  游计划的实施,收缴手机和话费违纪金额3.6万元。1989—2002年,县委
  
  、县纪委在对全县党员干部进行廉洁自律教育中,还认真抓清退“红包”
  
  和礼金礼品的活动。据对1989年、1993年、1996年、1997年、1998年和
  
  2001年的统计,全县副科级以上党员干部经过自查,清退“红包”礼金共
  
  计41万余元。
  二、纠风治理工作
  (一)治理“三乱”行为
  1993年,全县各行政事业单位对“三乱”(乱收费、乱罚款、乱集资摊派
  
  )行为进行自清自查。194个收费单位,清查出无正式依据收费项目216项
  
  ,超标准收费项目11项,无正式票据收费项目38项,共计乱收费金额
  
  203.5万元。随后,各单位对企业、农村、学校和大中专毕业生、复退军人
  
  安置中的“三乱”现象分别进行治理。
  治理对企业的“三乱”行为 1994年初,县纪委下发《关于对部分企业实行
  
  “合法权益重点保护”的通知》,对县水泥厂、县袁家煤矿、县水电设备
  
  厂、县酒厂等4家工业企业实行挂牌保护,规定任何单位和部门不得随意向
  
  这些企业摊派钱财。4月,县纪委又下发《关于制止向企业乱收费、乱罚款
  
  、乱集资摊派的若干意见》,对以各种名义向企业要钱要物做出明确限制
  
  。1998年,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治理向企业乱收费、乱罚款和乱摊
  
  派等问题的决议》,县委、县政府把治理对企业的“三乱”行为列为全县
  
  重要工作;县纪委、县监察局联合下发《关于制止乱收费、乱罚款、乱摊
  
  派的通知》,要求有收费职能的单位向企业收费必须出示有关部门颁发的
  
  《收费许可证》。2000年,县治理经济环境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下设办公
  
  室,专抓治理对企业的“三乱”行为。当年,县纪委和有关部门配合,集
  
  中人力和时间,对全县2400余个收费项目及各种罚款、基金、集资和摊派
  
  项目进行全面核查,注销部门自立收费项目50个,明令停止收费项目6个,
  
  降低收费标准项目400个。2001年,县纪委下文,对金田大市场建设工程
  
  、长盈针织品有限公司、立裕针织品有限公司、华昌金属铸造厂等5家私营
  
  企业实行挂牌重点保护。县物价、工商、财政联合编印《个体工商户私营
  
  企业税外费负担卡》,让私营企业安心生产、明白交费。
  治理农民的不合理负担 1996年,全县共清出农民不合理负担金额145.8万
  
  元,清退金额92.3万元,制止不合理收费53.5万元。同时,在全县开始推
  
  行农民负担监督卡制度。1997年,县纪委会同有关部门清理与上级减负政
  
  策相违背的12个文件,废止或修改收费文件7件,直接或间接减轻农民负担
  
  850万元。1998年,县委、县政府成立减轻农民负担领导小组,县纪委负
  
  责具体工作。经过乡镇、村核算,向全县农户发放农民负担监督卡。农民
  
  承担费用预算总额为834.21万元,人均负担占上年人均纯收入的1.82%。
  
  2000年,清理涉农收费文件50份、收费项目112个、收费标准241个,经审
  
  查,撤销收费文件9份、收费项目25个,降低收费标准72项,直接或间接为
  
  农民减轻负担2100余万元,全县农民人均减负72元。
  治理中小学校乱收费 1995年上半年,县纪委、监察局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县
  
  300余所中小学收费进行清理,共清出违纪金额236.167万元,其中政府行
  
  为收费50.898万元、学校自立项目收费37.469万元。1996年,对全县300
  
  余所中小学收费进行清理,共清出违纪金额105.8万元,查处违纪案件7起
  
  ,对11名违纪人员给予纪律处分。1998年,县纪委会同财政局、物价局、
  
  教育局组成联合调查组,对全县270所中小学收费情况进行督查,共查出规
  
  外收费352.7万元,其中政府行为收费250.8万元、学校自立项目收费70万
  
  元、部门搭车收费31.9万元,按规定作出清退处理。2002年3月和9月,有
  
  关部门组织人员对全县231所中小学进行专项检查,共清退违纪金额17.1
  
  万元,通报批评8个单位。
  治理大中专毕业生、复退军人安置中的乱收费 1996年,对1995年至1996
  
  年大中专毕业生和复退军人安置中乱收费情况进行专项治理。被清理的47
  
  个单位中,有16个单位分别以“集资款”、“计划生育保证金”等方式,
  
  收取费用63.9万元,作出清退处理。1999年1—2月,对1998年497名大中
  
  专毕业生和复退军人的安置情况进行检查,查出42个接收单位向被安置人
  
  员分别以集资、借款等名义收取费用166.65万元,并作出清退处理。
  (二)纠正其他行业不正之风
  1991年,县纪委、监察局会同有关部门对乱着装进行清理,清查出不允许
  
  着装人员429人,责令退还服装费金额13.143万元。1995年,县纪委、监
  
  察局和建设局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市场管理和建筑工程招投标
  
  管理的若干规定》,进一步规范建筑工程的招标投标,堵塞漏洞,增强评
  
  标定标的透明度,杜绝招投标中的不正之风。当年,全县较大的建筑工程
  
  27项,全部实行公开招标。同年,全县狠刹公路不正之风,全县共撤除设
  
  在省道和县道主干线上的非法收费站卡4个,拆除影响交通的建筑53处,铲
  
  除公路附近的砖窑、石灰窑48座,清除妨碍交通的修理摊点35处和厂棚、
  
  堆物、垃圾等路障5240处。1996年,全县对违反房改政策进行治理。清查
  
  35个单位,其中:有25个单位,共超建筑面积6687.8平方米,处罚金额
  
  18.48万元;有22个单位,超标准装修16.68万元,处罚金额7.28万元;有
  
  2个单位,骗税金额1.25万元,处罚金额0.95万元。1999年,全县整治医
  
  疗上的不正之风。清理医疗机构120多家,取缔非法医疗机构25家;查封非
  
  法购销药品、器械价值9万多元;销毁假劣药品500多种,价值23万余元;
  
  清理整治药店44户,对无证或证照不全的18户作出处理。2000年,对医药
  
  品的流通、使用过程依法实行监督。废止不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的文件2件,
  
  取缔虚假广告3个,清理取缔非法私人诊所30户,销毁过期、假劣药品价值
  
  13.8万元;降低虚高定价的药品236种,价值12.6万元。2002年,对全县
  
  382家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进行清理检查,纠正违法违规行为360
  
  次,查处药品、医疗器械违规、违法案件328起,没收、销毁假劣药品和医
  
  疗器械755种(价值9.8万元),依法取缔无证药店7户,捣毁药品地下批
  
  发窝点4个;并对全县96家城乡医疗机构进行全面整顿,依法取缔33家。
  三、案件查处
  1989—2002年,县纪检监察部门对党员干部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逐步加大
  
  ,一些大要案及时得到处理。
  1993年,车头镇发生一起党委、人大主要领导人参与的非法拘禁村民和毁
  
  坏农民合法财产案。案件惊动中央和省、地有关部门。县委和县纪委组成
  
  专门班子调查落实。依照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对有关人员作出严肃处理,
  
  该镇党委书记和党委副书记、人大主席团主席受到撤销(罢免)职务、开
  
  除党籍处分,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1994年,县粮食局将省下拨的市场调
  
  节粮35万公斤和地区粮食局下拨的专项储备粮40万公斤,分别倒卖外省、
  
  县个体商户,获取高额差价款;同时虚列仓库维修费、柴油补贴差价款。
  
  两项共计64.5544万元,以私人或化名私存设立“小金库”。县纪委发现
  
  后及时查处,在收缴违纪款项的同时,分别给予粮食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
  
  导党内严重警告、警告处分。1996年3月19日,石桥乡长垄湾非法小煤窑
  
  发生特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23人死亡、1人重伤。经省、市、县联合调查
  
  组调查落实,案件审结时,对事故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的石桥乡党委副书记
  
  、乡长受到撤销党内外职务处分,负一般领导责任的石桥乡党委书记受到
  
  党内警告处分。2000年7月高考期间,嘉禾一中考点发生由于有关领导失职
  
  和考务工作人员玩忽职守导致的考试严重舞弊事件。消息惊动全国,造成
  
  203名考生被省招考中心取消当年高考录取资格。经市、县联合专案组调查
  
  落实,市、县纪检监察部门研究并报市、县党委同意,县纪委、县人大常
  
  委会和县人民政府分别做出决定,给予负有领导责任的一名副县长撤职处
  
  分,给予负直接领导责任的县教育局一名副局长和嘉禾一中校长撤销党内
  
  外职务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另有10名责任人员分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2001年3月,全县乡镇人大、政府换届选举期间,行廊镇农林专干、坦坪乡
  
  武装干事、广发乡计生站站长,分别采用请吃、请玩和财物贿赂手段拉选
  
  票,选上副乡(镇)长。事件发现后,经调查落实,县人大常委会依法撤
  
  销3人非法选上的副乡(镇)长职务,县纪委决定开除其中2人党籍,另1人
  
  由所在乡(镇)党委批准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司法机关依法对3人做出剥夺
  
  政治权利3年的判决。
  14年间,县纪检监察部门案件查处中共立案922件、处分882人(内党纪处
  
  分728人、政纪处分154人,双重处分81人)。其中查处大要案44件,包括
  
  :经济案31件,涉案172人(正科级干部19人,副科级干部25人),查处
  
  违纪金额1146.773万元;性乱淫案3件,涉案3人(正科级干部1人、副科
  
  级干部1人);中高考舞弊案2件,涉案29人(副县级干部1人、正科级干部
  
  1人、副科级干部3人);违犯计划生育案2件,涉案6人(正科级干部2人、
  
  副科级干部2人);违法破坏选举案1件,涉案12人(3人选为副乡镇长被取
  
  消);非法拘禁村民案1件,涉案2人(均为正科级干部);殴打税务干部
  
  案1件,涉案6人(正科级干部3人、副科级干部3人);煤矿安全责任事故
  
  案1起,涉案3人(均为正科级干部);公安失职案1件,涉案3人;假钞诈
  
  骗案1件,涉案1人(塘村镇派出所所长),诈骗13次,获非法收入41.86
  
  万元。

知识出处

嘉禾县志 1989-2002

《嘉禾县志 1989-2002》

出版者:湖南人民出版社

本志实地记载了湖南省嘉禾县地理环境、经济综述、人口、城乡建设、珠泉经济开发区、农业经济、水利、农机、乡镇企业、工业经济、交通、邮电、商贸经济、财政、税务、金融、保险、经济综合管理、政党、人民团体、政权、政协等项目的发展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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