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县委决策举要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嘉禾县志 1989-2002》 图书
唯一号: 180720020210000838
颗粒名称: 第三节 县委决策举要
分类号: D035.5
页数: 5
页码: 285-289
摘要: 本节介绍了郴州市嘉禾县1990年到2002年重要决策和活动纪略。包括“科教兴嘉”战略、“八五”计划、创办经济开发区、确定经济发展战略思路、优化治理经济环境等。
关键词: 重大决策 活动纪略 嘉禾县

内容

一、科教兴嘉
  1990年,县委提出“科教兴嘉”战略,全县各级、各部门把科技、教育列
  
  为重要工作。1992年3月6日,为贯彻落实党中央提出的把经济建设真正转
  
  移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轨道上来的重大战略决策,县委做出
  
  《关于科技兴嘉的决定》。要求全县上下“牢固树立科技兴嘉是实施我县
  
  ‘八五’计划和十年规划的重要保证”的思想,提出近期“实现高新技术
  
  产业占生产总值的15%以上”的目标。采取相应措施,“大力开发新产品和
  
  新技术,促进产品更新换代”,“高度重视科技成果推广工作”,“鼓励
  
  科学技术人才到中小企业和乡镇企业以及到农村进行种养等方面的技术承
  
  包、技术服务”。号召全县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奋战五年,把我县建
  
  设成全国科技工作先进县”。科技的基础在教育。1995年5月27日,县委
  
  做出《关于加快我县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决定》。要求全县党政领导牢固树
  
  立“优先发展教育”的思想,“动员全县人民担负起这一义不容辞、责无
  
  旁贷的神圣使命,把教育事业这项伟大而艰巨的社会工程建设好”。提出
  
  1996年全县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1999年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到2000
  
  年基本形成具有中、初等文化技术素质的城乡劳动大军和初步建立与社会
  
  主义政治体制、市场经济体制、科技体制相适应的教育体制的奋斗目标。
  
  决定采取切实措施,深化教育改革,完善教育管理体制;大力增加教育投
  
  入,多渠道筹集资金;加速学校配套建设,改善办学条件;努力提高教师
  
  素质,建设一支思想品德修养和业务素质高的教师队伍;强化学校内部管
  
  理,建立健全思想政治教育、领导班子、教学常规、学校财务、环境卫生
  
  和安全等方面的制度,规范学校工作。
  二、农村小康建设
  1992年起,全县农村开展小康建设。当年2月,县委做出《关于调整产业结
  
  构、发展高效农业的决定》,提出加快建设优质烤烟、优质水果、优质油
  
  茶、瘦肉型生猪基地,大力发展乡镇企业的设想。1993年11月4日,县委
  
  制定《关于创建小康村实施方案》。指出“小康建设是一个巨大的系统工
  
  程,小康村建设是这一巨大系统工程中的基础工程,是总揽农村工作全局
  
  、提高农村工作整体效能的重要手段,是农村经济、政治、文化等全面进
  
  步的有效途径”,“必须坚持标准,突出重点;实事求是,讲求实效;因
  
  地制宜,分类指导;梯次推进,逐年达标。经过努力,争取在1997年或
  
  2000年全县农村基本达到小康水平”。“小康村建设由县、乡(镇)奔小
  
  康领导小组定点组织实施”。《实施方案》包括:建立晋档升级制度、目
  
  标管理制度、职绩计酬制度、负责联系制度等约束激励机制;人均工农业
  
  总产值、农民人均纯收入、年末农业人口人均储蓄余额、计划生育四率达
  
  标、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家庭耐用消费品普及率、合作医疗、文化娱乐场
  
  所、村容村貌、村风民俗等十项小康村界定指标;县直各职能部门的职责
  
  、任务,“建立部门联乡(镇)包村制度,县属各行政事业单位,分别联
  
  系一个乡(镇)、包干一个村、一包几年,直到实现小康乡(镇)和小康
  
  村”;并确定检查验收和表彰办法。
  三、发展乡镇(民营)企业
  1989—1991年,受计划经济和管理体制等因素影响,全县乡镇企业发展处
  
  于徘徊状态。1991年9月13日,在县委工作会议上,县委副书记、县长朱
  
  梅生作《大力发展乡镇企业、全面振兴农村经济》的报告,要求“全县进
  
  行再动员,进一步提高各级领导和广大群众对发展乡镇企业重大战略意义
  
  的认识,继续采取优惠政策,加大投入,增强发展后劲,动员各方面力量
  
  ,支持乡镇企业发展。”
  1992年7月16日,县委制定《关于搞活乡镇企业的若干规定》。主要内容
  
  :一是进一步加强对乡镇企业的领导。县、乡镇成立领导小组,由县委书
  
  记、乡镇党委书记分别任组长。二是认真落实优惠政策。新办集体企业经
  
  批准可减免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二年和所得税三年。三是搞活乡镇企
  
  业流通。允许乡镇企业按实际销售收入的1%~10%提取销售包干费。四是积
  
  极引进资金和项目。引进资金分别按资金使用期半年、一年和一年以上计
  
  奖,引进项目按投产后三年中最高一年税后利润的5%计奖。五是实行激励
  
  机制。年创产值100万元,利税10万元以上,保持三年者,按税后利润的
  
  10%计奖。开展技术创新,使企业效益提高5~10万元者奖200~500元,提
  
  高10~100万元者奖800~10000元。1993年3月9日,县委制定《关于大力
  
  发展个体私营经济的若干规定》。内容包括:鼓励农民进城经商办企业,
  
  新办个体私营企业手续从简,个体私营企业所需的水、电、通讯与国有企
  
  业一道统筹安排、统一收费标准,不限制发展数量和比例、不限制规模、
  
  不限制经营范围、不限制开业条件,新办个体私营企业和服务性企业免征
  
  流转税和所得税一年、商业企业免征所得税一年至两年,支持个体和私营
  
  企业与国有、集体企业组成联合体或企业集团,国有、集体企事业单位的
  
  工人可以用自有资金向私营企业投资人股,鼓励停薪留职干部、职工、科
  
  技人员、辞退职人员、离退休人员、城镇待业人员开办个体私营企业,鼓
  
  励规模兴办私营农场、林场、果场、牧场、渔场、药场等。
  四、搞活工业企业
  1991年7月19日,县委制定《关于搞活企业的若干规定》。主要内容包括
  
  增加企业投入、扶持特困企业、鼓励销售和使用地方产品、保护企业合法
  
  权益、保护企业经营者和改革者的积极性以及各部门各方面合力为搞活企
  
  业服务等。1992年8月14日,县委做出《关于加快改革步伐,进一步搞活
  
  县属工业企业经营机制的决定》。主要措施是在坚持公有制为主、多种经
  
  济成分并存的经济体制的前提下,积极稳妥地引入乡镇企业灵活经营机制
  
  ,搞好企业内部的劳动、人事、工资三项制度改革。1996年9月,根据上级
  
  关于对国有企业“抓大放小”的指示精神,县委、县政府制定《关于深化
  
  工业企业改革若干问题的规定》。提出“以‘三个有利于’为标准,以促
  
  进生产力发展为目标,以盘活存量资产为突破口,在确保国有资产有效地
  
  保值增值的前提下,因企制宜,一厂一策,采取联合、承包、租赁、托管
  
  、委托经营、收购、兼并、股份、嫁接、出售、破产等形式,通过改制、
  
  增资、改造、破产等途径,使小型企业的资产在流动中优化重组,使企业
  
  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商品生产经营者”
  
  。2001年3月12日,为推进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县委同意印发《嘉禾县县
  
  属企业“两个置换”实施办法》,要求县属地方国有企业、国有改制企业
  
  、集体改制企业、集体企业到2001年底前要全面完成“两个置换”工作。
  
  “通过产权转让,置换企业的国有或县属集体性质,解除企业对政府的依
  
  赖关系,让企业走向市场;通过给职工一次性补偿,置换职工的全民或固
  
  定职工身份,解除职工对企业的依赖关系,让职工走向市场”。
  五、创办珠泉经济开发区
  1992年初,县委领导通过学习中共中央文件(中发〔1992〕2号)转发的
  
  邓小平南巡重要讲话,在研究加快改革开放步伐措施时,提出创办经济开
  
  发区的设想。经过一段时间酝酿,特别是组织领导成员赴广东参观考察,
  
  统一思想认识。当年7月13日,县委做出《关于建立城关经济技术开发区的
  
  决定》。开发区首期开发地址选在县城西北部的高宅洞一带,开发范围以
  
  县城为中心,总面积约6平方公里。开发区建设总体目标:一是筑巢引凤,
  
  为外商外资进入嘉禾提供良好的硬件环境和良好的服务水平;二是加强县
  
  城建设和改造,解决县城面貌陈旧、交通拥挤、人民生活环境不良的问题
  
  ;三是加强城市功能配套、加速县城扩容提质。同时,成立“开发区领导
  
  小组”,县委书记龚汝山任组长。同时,成立“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
  
  责行使开发区的人事、征用土地、制定规划、审核投资项目、自办经济实
  
  体、处理涉外事务等管理工作。11月16日,城关经济技术开发区更名为珠
  
  泉经济开发区。12月8日,郴州地区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行文,“同意设立
  
  嘉禾县珠泉经济开发区”。12月17日,湖南省人民政府经济体制改革委员
  
  会批准,嘉禾县珠泉经济开发区列入省级开发区。2002年9月初,县委、县
  
  人民政府决定兴建“坦塘工业园”,总面积5.6平方公里,首期开发1.5平
  
  方公里,为高科技工业产品基地。报经郴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后,于9月25日
  
  破土动工。
  六、确立县域经济发展的战略思路
  1992年初,县委提出“兴工、强农、活商、富县”的战略思路。1992年12
  
  月11—12日,县委全体会议讨论通过《中共嘉禾县委1993年工作思路》,
  
  抓住解放思想、实事求是这个根本问题,提出实现“三突破”:突破“左
  
  ”的思想束缚,大力发展非国有经济;突破传统计划经济、产品经济观念
  
  的束缚,积极建立市场经济体系;突破内陆意识的束缚,开创改革开放和
  
  经济建设新局面。1994年初,县委从带动战略出发,提出加强“三镇一廊
  
  ”建设的思路:加强城关镇、车头镇和塘村镇及沿连接三镇公路走廊的建
  
  设,带动全县经济发展。1995年,全县贯彻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
  
  快发展小城镇的决定》。县委决定加强城镇建设,实施城镇带动战略。除
  
  继续搞好“三镇一廊”建设外,把袁家镇、行廊镇和肖家镇列为发展的重
  
  点。要求根据各自优势确定发展特征,制定近期和长远的基础设施建设、
  
  工业、商贸等发展规划。1999年3月,中共嘉禾县委经济工作会议提出,“
  
  用四五年时间将我县建设成为经济强县”的奋斗目标,重点措施是实施“
  
  万千百十”工程战略。即:引导万名以上农民进城创业,分流千名干部进
  
  人经济建设主战场,培养百户年产值500万元以上的私营企业大户,组建10
  
  个企业龙头公司。同时,制定《引导万名农民进入城镇兴业工程实施方案
  
  》、《分流千名干部进入经济建设主战场实施方案》、《培养百户私营企
  
  业大户实施方案》、《组建10个企业龙头公司实施方案》。2001年8月,
  
  县委工作会议提出,“实施产业项目带动县域经济发展战略”。规定产业
  
  项目的重点是:农业产业化项目,发展民营经济项目,招商引资项目,城
  
  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002年,为加速项目建设步伐,县委、县政府对重
  
  大建设项目实行“六个一”工作机制,即一个项目、一名县级领导、一个
  
  班子、一套方案、增加一笔财政投入、给予一笔奖励,强化项目工作力度
  
  。
  七、治理和优化经济环境
  1999年初,县委在总结和研究全县经济发展思路时,决定把治理和优化经
  
  济环境列为全县重要工作。在全县治理经济环境工作会议上,明确提出抓
  
  三个治理:一是严格治理“乱收费、乱筹资、乱摊派、乱罚款”;二是严
  
  格治理执法和司法不公,清理利用职权谋私的“害群之马”;三是严格治
  
  理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地痞地霸和欺行霸市行为。接着,县委、县政府先
  
  后制定《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十不准一追究”规定》、《举报受理回复制
  
  度》、《“四乱”问题查处制度》、《优化环境监督制度》、《案件责任
  
  追究制度》等。为加大治理和优化经济环境的力度,2002年3月20日,县
  
  委制定《关于优化经济环境的若干规定》,指出“为了营造吸引投资者、
  
  支持创业者、尊重纳税人的经济环境,各执政执法单位和执政执法人员必
  
  须严格执行‘十五个不准’。”即:不准无证和不亮证收费;不准违规超
  
  限收费;不准巧立名目收费;不准不开票或用非正式票据收费;不准收费
  
  不服务;不准乱罚款;不准强迫集资和捐款;不准擅自进企业检查评估;
  
  不准刁难企业;不准向企业强拉赞助;不准违规对企业扣车、扣物、封账
  
  、抓人;不准跨地区、跨行业、跨职权执法;不准向企业强买强卖,强制
  
  企业接受指定服务,从中牟利;不准向企业强拉广告,强行企业订购书报
  
  刊物;不准机关、事业单位及工作人员到企业报销各种费用。县委并印发
  
  《嘉禾县优化经济环境、整顿和规范经济秩序工作方案》,阐明治理和优
  
  化经济环境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工作重点及责任分工。
  八、创建卫生县城
  1996年11月8日,县委七届九次全体(扩大)会议做出《关于创建卫生县
  
  城的决议》,提出争取1997年达到省级卫生县城标准,到20世纪末建成国
  
  家级卫生县城的奋斗目标。1997年4月,县委做出《关于创建卫生县城的决
  
  定》。提出“坚持‘政府组织、职能部门负责、群众动手、科学治理、社
  
  会监督,的创建方针,按照经济建设、城市建设、卫生建设协调发展的原
  
  则,标本兼治。”“创建卫生县城的总体目标:全面开展健身教育,提高
  
  居民的大卫生意识;全面整治市容市貌,改善县城卫生面貌;全面加强除
  
  害灭病,增强人民健康素质。争取1997年达到省级卫生县城标准,到本世
  
  纪末建设成为国家级卫生县城。”“创建卫生县城的具体内容:饮水水质
  
  100%达到卫生标准,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单位卫生许可发证率达到100%;
  
  不发生任何传染病流行现象,计划免疫接种率达到100%;‘三废’(废气
  
  、废水、废渣)排放基本达到要求,不发生任何污染环境事故;市容整齐
  
  、美观、美化、净化;县城主街、支街和居民生活区道路硬化率达100%,
  
  完好保持率在98%以上;认真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建立健全机关、学校
  
  、企事业单位安全保卫责任制,严格禁止和坚决查处嫖娼、卖淫、赌博、
  
  吸毒贩毒等违法犯罪活动。”4月23日,县委、县政府召开创建省级卫生县
  
  城动员大会,号召“全党动员,全民动手,为创建省级文明卫生县城而努
  
  力奋斗”。1998年3月,在嘉禾县城被湖南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授予“湖
  
  南省卫生县城”称号的基础上,县委做出《关于创建全国卫生县城的决定
  
  》,进一步提出健康教育、县城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建设、市容环境卫生
  
  管理、食品卫生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的目标。4月26日,县委、县政府召开
  
  创建全国卫生县城动员大会,号召全县人民“群策群力,再创辉煌,为把
  
  一个文明卫生的嘉禾带入21世纪而奋斗”。
  九、创建文明县(城)
  1997年1月18日,县委经济工作会议发出“认真贯彻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
  
  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
  
  ,切实抓好精神文明建设”的号召。8月27日,县委指示县精神文明建设指
  
  导委员会,制定《关于在全县开展“讲文明、树新风”活动的实施方案》
  
  。主要目标和工作重点是:“围绕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提出的实现优美环
  
  境、优良秩序、优质服务,提高公民素质和城乡文明程度的总体要求,突
  
  出整治公共场所、服务窗口、居民社区和城乡结合部等重点部位,紧紧抓
  
  住舆论宣传、道德教育、创建活动和城市管理等重点部位,紧紧抓住舆论
  
  宣传、道德教育、创建活动和城市管理等重点环节,集中解决在文明言行
  
  、环境卫生、服务质量、交通秩序四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1998年6月
  
  26日,县委做出《关于创建省级文明县城的决定》、《关于创建省级文明
  
  县的决定》,并规定创建目标。创建省级文明县城的目标:一是“实现优
  
  美环境、优良秩序、优质服务”;二是“提高市民素质和文化素质,提高
  
  城市文明程度”;三是“年内达到全省文明城市‘领导得力、经济发展、
  
  风气纯正、社会安定、文化繁荣、管理有序、服务优质、活动扎实’的创
  
  建标准。”创建省级文明县的目标:物质文明建设方面,要求“工农业生
  
  产、第三产业及乡镇企业有较大发展,国内生产总值、财政收入和农民人
  
  均纯收入高于全省年均增长速度和全省平均水平。”精神文明建设方面,
  
  要求“创造优美环境、优良秩序、优质服务,实现以思想道德修养、科学
  
  教育水平、民主法制观念为主要内容的市民素质的显著提高,实现以积极
  
  健康、丰富多彩、服务人民为主要要求的文化生活质量的显著提高,实现
  
  以社会风气、公共秩序、生活环境为主要标志的城乡文明程度的显著提高
  
  。”2002年4月4日,县委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印发〈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
  
  要〉的通知》和《中共湖南省关于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意见
  
  》,制定并印发《关于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意见》。要求全
  
  县“党政机关要以勤政廉政为重点,切实解决工作人员道德素质的问题;
  
  企事业单位要以提高职业道德水平为重点,切实解决诚实守信和规范化服
  
  务方面的问题;县城要以创建县级文明单位为主体、以维护社会公德为重
  
  点,切实解决维护公共秩序、对待公共设施、坚持环境卫生以及处理人际
  
  关系等方面的问题;农村要以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和移风
  
  易俗、树立文明新风尚为重点,切实解决农民在国家观念、集体观念、市
  
  场观念和风俗习惯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十、创建治安模范县
  1998年3月6日,县委做出《关于创建治安模范县的决定》。指出,创建治
  
  安模范县“以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促进两个文明建设为目的,坚持
  
  把维护全县社会政治稳定放在首位,按照‘打防结合,标本兼治,重在治
  
  本’的原则,根据全县政法工作‘九五’计划和‘长治久安’工程方案,
  
  大力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工作,加快依法治县进程,使创建治
  
  安模范县的工作经常化、制度化,努力提高全县人民的治安意识,在全县
  
  范围内营造出浓厚的安定祥和氛围,为全县的改革开放、经济发展和社会
  
  进步,为实现小康县的目标,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总体工作目标是:
  
  “切实加强对综治工作的领导,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协调一致、齐
  
  抓共管,充分依靠广大人民群众,运用政治的、经济的、行政的、文化的
  
  、教育的手段,整治社会治安,确保全县政治局面持续稳定,社会治安秩
  
  序良好,社会风气明显好转。”具体工作目标是:“在全县范围内,广泛
  
  深入开展创建安全文明区、安全文明村镇和治安模范单位活动,覆盖面为
  
  100%,验收达标率在70%以上。年内实现‘治安模范县’。”创建工作要
  
  求,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实行“一把手”工程;强化“创安”责任,层
  
  层实行责任制;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创建工作的浓厚氛围;突出创建重点
  
  ,做到齐抓共建;夯实基础,实行人、财、物倾斜;强化督查力度,做到
  
  奖惩到位。

知识出处

嘉禾县志 1989-2002

《嘉禾县志 1989-2002》

出版者:湖南人民出版社

本志实地记载了湖南省嘉禾县地理环境、经济综述、人口、城乡建设、珠泉经济开发区、农业经济、水利、农机、乡镇企业、工业经济、交通、邮电、商贸经济、财政、税务、金融、保险、经济综合管理、政党、人民团体、政权、政协等项目的发展历史。

阅读

相关地名

嘉禾县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