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组织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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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嘉禾县志 1989-2002》 图书
唯一号: 180720020210000836
颗粒名称: 第一节 组织机构
分类号: D221.64
页数: 8
页码: 276
摘要: 本节介绍了郴州市嘉禾县组织机构建立发展情况。先后于1992年10月、1997年9月、2002年9月,先后召开第七次、第八次、第九次全县党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新一届委员会。县委委员全体会议选举常务委员会和书记、副书记,组成新一届县委领导班子。
关键词: 地方组织 中国共产党 嘉禾县

内容

一、中共嘉禾县委员会
  中共嘉禾县委于1992年10月、1997年9月、2002年9月,先后召开第七次、
  
  第八次、第九次全县党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新一届委员会。县委委员全体
  
  会议选举常务委员会和书记、副书记,组成新一届县委领导班子。
  县委下设若干工作机构。1989年,中共嘉禾县委工作机构设置:办公室(
  
  内设政策研究室、机要室)、组织部、宣传部、统一战线工作部(县委对
  
  台办公室挂靠)、政法委员会和编制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另设县直属
  
  机关党委、县委老干部局(归口县委组织部)、县委党史办公室(归口县
  
  委办公室)、县委党校、县信访办公室(归口县委办公室)。1990年6月,
  
  县委办公室内设督查室;7月,县委机要室更名为嘉禾县机要保密局;10月
  
  ,成立嘉禾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与政法委员会合
  
  署办公(次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更名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下设办公室,仍同政法委员会合署办公);12月,编制委员会改称嘉禾
  
  县机构编制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列为县委、县政府直属机构。1991年4月
  
  ,嘉禾县机要保密局更名为中共嘉禾县委机要局和嘉禾县保密局(两块牌
  
  子,一套人员)。1992年8月,嘉禾县机构编制委员会更名为中共嘉禾县委
  
  机构编制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列入县委系列;是年,中共嘉禾县委对
  
  台办公室更名为中共嘉禾县委台湾工作办公室(与县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
  
  公室合为一个机构、两块牌子)。1995年3月,县委、县人民政府制定《嘉
  
  禾县党政机构改革方案》。按照改革方案,县委主要工作机构设置不变。
  
  原县委党史办公室与县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合并,成立嘉禾县史志办公室
  
  (归口县委办公室)。县委机要局和县保密局的职能归并县委办公室,对
  
  外保留牌子、名称。县信访办公室改为县委、县政府联合信访办公室,由
  
  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管理,以县政府办公室管理为主。1996年,县
  
  直属机关党委撤销,设中共嘉禾县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1996年12月,
  
  设立“嘉禾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办公室”(2000年12月更名为“嘉禾县事
  
  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挂靠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1997年设立精神文
  
  明建设指导委员会,7月31日设置办公室,挂靠县委宣传部。1999年7月,
  
  成立县委处理法轮功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2年3月,县党政机构再次改革,县委主要工作机构设置:办公室(内设
  
  政策研究室、督查室)、组织部、宣传部(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
  
  公室挂靠)、统一战线工作部、政法委员会(与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
  
  会办公室合署办公)。另设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县委老
  
  干部局(归口县委组织部)、县史志办公室(归口县委办公室)和县委党
  
  校。此外,县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并入县委组织部(对外保留牌子),
  
  县委办公室内设机要科(对外保留中共嘉禾县委机要局和嘉禾县保密局的
  
  名称、牌子),县委、县政府联合信访办公室改为县信访局(由县政府办
  
  公室主要管理),县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改为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
  
  室(为独立机构运作),县委处理法轮功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县人民政
  
  府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合为一个机构(归口县委政法委员会),县
  
  委台湾工作办公室和县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并入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
  
  。
  二、中共嘉禾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在全县第七次、第八次、第九次党代表大会上,中共嘉禾县纪律检查委员
  
  会进行换届选举。新一届县纪委委员全体会议选举常务委员会和书记、副
  
  书记,组成新的县纪委领导班子。14年间,县纪委内设机构逐步完善,基
  
  层纪检、监察机构不断充实。
  (一)县纪委内设机构
  1989年,中共嘉禾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内设办公室、案件检查室、案件审理
  
  室、来信来访室。1991年3月,“来信来访室”改名“控告申诉室”。
  
  1993年5月,根据上级指示,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与县监察局实行合署办公,
  
  内设办公室、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信访室(含举报中心)、干部教
  
  育室、执法监察室、党风廉政建设室。1996年4月,县级机构改革后,县纪
  
  律检查委员会、县监察局内设办公室、案件检查室、案件审理室、信访室
  
  、干部教育室、执法监察室、党风廉政建设室和举报中心。1999年7月,设
  
  立“县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2002年5月,经编制部门核定,县纪律
  
  检查委员会、县监察局内设机构不变,举报中心挂靠信访室。
  (二)基层机构
  1989年及以前,全县各乡镇党委配有一名专职纪检委员(为乡镇党委委员
  
  兼任)。1989年,县直属单位中,设立纪检组并配专职纪检组长的单位有
  
  11个,配专职纪检员的单位有19个。1990年5月始,各乡镇陆续成立纪律
  
  检查委员会。乡镇纪检会一般设委员5名,其中书记、副书记各1名。同年
  
  ,新增5个县直属单位纪检组。1991年,又新增5个县直属单位纪检组、新
  
  增8个县直属单位纪检员。1997年12月,县纪委向法院、检察院、人民银
  
  行派驻纪检组(1998年,根据中央指示精神,人民银行纪检组织不再由县
  
  纪委管理),县纪委、监察局向县属20个单位派驻纪检组、监察室。2002
  
  年2月,根据县纪委《关于机构改革中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的设置意见》,派
  
  驻纪检机构的县属单位3个(法院、检察院和发展计划局),派驻纪检和监
  
  察机构的县属单位21个,另有32个单位配备专职纪检员。是年,全县县属
  
  机关14个系统党委进行换届选举,新党委成立后分别设立纪律检查委员会
  
  ,配备兼职书记、副书记和委员。
  三、基层党组织
  1989年,全县设基层党委19个(17个乡镇党委和县直机关党委、南岭林场
  
  党委)、党总支部15个(交通局、轻工局、邮电局、煤炭局、农业局、水
  
  电局、商业局、粮食局、供销联社、卫生局、公安局、教育局、县人民医
  
  院、袁家煤矿、罗卜安煤矿党总支)、党支部515个(其中农村行政村党支
  
  部239个)。同时,在县级和县直属机关设党组7个(县人大常委会、县政
  
  府、县政协和县法院、检察院、公安局、教育局)。2002年,全县设基层
  
  党委32个(其中乡镇党委17个,县直机关系统设党群、人大、政府、政协
  
  、宣传、卫生、教育、工交、农办、计划、政法、公安、财贸13个党委,
  
  加上珠泉经济开发区和南岭林场党委)、党总支部29个(1989年后增设文
  
  化局、烟草局、农机局、国税局、地税局、物资局、劳动局、工商局、农
  
  业银行、焦冲元煤矿、铁炉下煤矿、中医院、林业局、财政局、供电公司
  
  、广播电视局和石桥镇企业等17个党总支部,撤销公安局、教育局、卫生
  
  局3个党总支部)、党支部626个(其中农村行政村党支部244个)。同时
  
  ,在县级和县直属机关设党组30个(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县政协和县
  
  法院、检察院、计划局、物价局、统计局、科技局、人事局、劳动局、民
  
  政局、经贸局、环保局、审计局、建设局、文化局、教育局、卫生局、计
  
  划生育委员会、司法局、财政局、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国土资源局
  
  、交通局、粮食局、信访局、总工会)。
  1989—2002年,全县17个乡镇党委于1992年、1995年、1998年、2001年
  
  ,分别召开乡镇党代表大会,换届选举产生新一届乡镇党委和纪委。其他
  
  基层党委和全县所有党总支部、党支部领导班子任期一般三年,到期召开
  
  党员代表大会或全体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产生新的领导班子。

知识出处

嘉禾县志 1989-2002

《嘉禾县志 1989-2002》

出版者:湖南人民出版社

本志实地记载了湖南省嘉禾县地理环境、经济综述、人口、城乡建设、珠泉经济开发区、农业经济、水利、农机、乡镇企业、工业经济、交通、邮电、商贸经济、财政、税务、金融、保险、经济综合管理、政党、人民团体、政权、政协等项目的发展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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