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中共嘉禾县地方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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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嘉禾县志 1989-2002》 图书
唯一号: 180720020210000835
颗粒名称: 第一章 中共嘉禾县地方组织
分类号: D221.64
页数: 31
页码: 276-306
摘要: 本章介绍了郴州市嘉禾县1989年到2002年中共嘉禾县地方组织情况。包括组织机构、委员会、会议、思想建设、纪检监察、统战、机构编制工作等。
关键词: 地方组织 中国共产党 嘉禾县

内容

1989—2002年,中共嘉禾县委领导全县各级党组织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切实加强组织建设、思想建设和作风建设,
  
  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不断增强。同时,根据嘉禾
  
  实际,全面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解放思想,与时俱进,
  
  开拓创新,制定全县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方针、策略和任务
  
  。工作中,中共嘉禾县委充分发挥核心领导作用,领导和支持中共嘉禾县
  
  纪律检查委员会依照党章履行职能,支持县人大常委会行使国家权力、履
  
  行监督“一府两院”职能,支持县人民政府依法管理全县经济和社会事务
  
  、行使行政领导职能,支持县政协发挥爱国统一战线作用、履行协商监督
  
  和参政议政职能。并且重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工商联(商会)、
  
  科协、残联等人民团体的职能作用,充分调动全县共产党员和人民群众的
  
  积极性,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逐步实现新的跨越。
  第一节 组织机构
  一、中共嘉禾县委员会
  中共嘉禾县委于1992年10月、1997年9月、2002年9月,先后召开第七次、
  
  第八次、第九次全县党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新一届委员会。县委委员全体
  
  会议选举常务委员会和书记、副书记,组成新一届县委领导班子。
  县委下设若干工作机构。1989年,中共嘉禾县委工作机构设置:办公室(
  
  内设政策研究室、机要室)、组织部、宣传部、统一战线工作部(县委对
  
  台办公室挂靠)、政法委员会和编制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另设县直属
  
  机关党委、县委老干部局(归口县委组织部)、县委党史办公室(归口县
  
  委办公室)、县委党校、县信访办公室(归口县委办公室)。1990年6月,
  
  县委办公室内设督查室;7月,县委机要室更名为嘉禾县机要保密局;10月
  
  ,成立嘉禾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与政法委员会合
  
  署办公(次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更名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下设办公室,仍同政法委员会合署办公);12月,编制委员会改称嘉禾
  
  县机构编制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列为县委、县政府直属机构。1991年4月
  
  ,嘉禾县机要保密局更名为中共嘉禾县委机要局和嘉禾县保密局(两块牌
  
  子,一套人员)。1992年8月,嘉禾县机构编制委员会更名为中共嘉禾县委
  
  机构编制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列入县委系列;是年,中共嘉禾县委对
  
  台办公室更名为中共嘉禾县委台湾工作办公室(与县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
  
  公室合为一个机构、两块牌子)。1995年3月,县委、县人民政府制定《嘉
  
  禾县党政机构改革方案》。按照改革方案,县委主要工作机构设置不变。
  
  原县委党史办公室与县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合并,成立嘉禾县史志办公室
  
  (归口县委办公室)。县委机要局和县保密局的职能归并县委办公室,对
  
  外保留牌子、名称。县信访办公室改为县委、县政府联合信访办公室,由
  
  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管理,以县政府办公室管理为主。1996年,县
  
  直属机关党委撤销,设中共嘉禾县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1996年12月,
  
  设立“嘉禾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办公室”(2000年12月更名为“嘉禾县事
  
  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挂靠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1997年设立精神文
  
  明建设指导委员会,7月31日设置办公室,挂靠县委宣传部。1999年7月,
  
  成立县委处理法轮功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2年3月,县党政机构再次改革,县委主要工作机构设置:办公室(内设
  
  政策研究室、督查室)、组织部、宣传部(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
  
  公室挂靠)、统一战线工作部、政法委员会(与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
  
  会办公室合署办公)。另设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县委老
  
  干部局(归口县委组织部)、县史志办公室(归口县委办公室)和县委党
  
  校。此外,县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并入县委组织部(对外保留牌子),
  
  县委办公室内设机要科(对外保留中共嘉禾县委机要局和嘉禾县保密局的
  
  名称、牌子),县委、县政府联合信访办公室改为县信访局(由县政府办
  
  公室主要管理),县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改为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
  
  室(为独立机构运作),县委处理法轮功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县人民政
  
  府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合为一个机构(归口县委政法委员会),县
  
  委台湾工作办公室和县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并入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
  
  。
  二、中共嘉禾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在全县第七次、第八次、第九次党代表大会上,中共嘉禾县纪律检查委员
  
  会进行换届选举。新一届县纪委委员全体会议选举常务委员会和书记、副
  
  书记,组成新的县纪委领导班子。14年间,县纪委内设机构逐步完善,基
  
  层纪检、监察机构不断充实。
  (一)县纪委内设机构
  1989年,中共嘉禾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内设办公室、案件检查室、案件审理
  
  室、来信来访室。1991年3月,“来信来访室”改名“控告申诉室”。
  
  1993年5月,根据上级指示,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与县监察局实行合署办公,
  
  内设办公室、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信访室(含举报中心)、干部教
  
  育室、执法监察室、党风廉政建设室。1996年4月,县级机构改革后,县纪
  
  律检查委员会、县监察局内设办公室、案件检查室、案件审理室、信访室
  
  、干部教育室、执法监察室、党风廉政建设室和举报中心。1999年7月,设
  
  立“县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2002年5月,经编制部门核定,县纪律
  
  检查委员会、县监察局内设机构不变,举报中心挂靠信访室。
  (二)基层机构
  1989年及以前,全县各乡镇党委配有一名专职纪检委员(为乡镇党委委员
  
  兼任)。1989年,县直属单位中,设立纪检组并配专职纪检组长的单位有
  
  11个,配专职纪检员的单位有19个。1990年5月始,各乡镇陆续成立纪律
  
  检查委员会。乡镇纪检会一般设委员5名,其中书记、副书记各1名。同年
  
  ,新增5个县直属单位纪检组。1991年,又新增5个县直属单位纪检组、新
  
  增8个县直属单位纪检员。1997年12月,县纪委向法院、检察院、人民银
  
  行派驻纪检组(1998年,根据中央指示精神,人民银行纪检组织不再由县
  
  纪委管理),县纪委、监察局向县属20个单位派驻纪检组、监察室。2002
  
  年2月,根据县纪委《关于机构改革中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的设置意见》,派
  
  驻纪检机构的县属单位3个(法院、检察院和发展计划局),派驻纪检和监
  
  察机构的县属单位21个,另有32个单位配备专职纪检员。是年,全县县属
  
  机关14个系统党委进行换届选举,新党委成立后分别设立纪律检查委员会
  
  ,配备兼职书记、副书记和委员。
  三、基层党组织
  1989年,全县设基层党委19个(17个乡镇党委和县直机关党委、南岭林场
  
  党委)、党总支部15个(交通局、轻工局、邮电局、煤炭局、农业局、水
  
  电局、商业局、粮食局、供销联社、卫生局、公安局、教育局、县人民医
  
  院、袁家煤矿、罗卜安煤矿党总支)、党支部515个(其中农村行政村党支
  
  部239个)。同时,在县级和县直属机关设党组7个(县人大常委会、县政
  
  府、县政协和县法院、检察院、公安局、教育局)。2002年,全县设基层
  
  党委32个(其中乡镇党委17个,县直机关系统设党群、人大、政府、政协
  
  、宣传、卫生、教育、工交、农办、计划、政法、公安、财贸13个党委,
  
  加上珠泉经济开发区和南岭林场党委)、党总支部29个(1989年后增设文
  
  化局、烟草局、农机局、国税局、地税局、物资局、劳动局、工商局、农
  
  业银行、焦冲元煤矿、铁炉下煤矿、中医院、林业局、财政局、供电公司
  
  、广播电视局和石桥镇企业等17个党总支部,撤销公安局、教育局、卫生
  
  局3个党总支部)、党支部626个(其中农村行政村党支部244个)。同时
  
  ,在县级和县直属机关设党组30个(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县政协和县
  
  法院、检察院、计划局、物价局、统计局、科技局、人事局、劳动局、民
  
  政局、经贸局、环保局、审计局、建设局、文化局、教育局、卫生局、计
  
  划生育委员会、司法局、财政局、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国土资源局
  
  、交通局、粮食局、信访局、总工会)。
  1989—2002年,全县17个乡镇党委于1992年、1995年、1998年、2001年
  
  ,分别召开乡镇党代表大会,换届选举产生新一届乡镇党委和纪委。其他
  
  基层党委和全县所有党总支部、党支部领导班子任期一般三年,到期召开
  
  党员代表大会或全体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产生新的领导班子。
  第二节 县党代表大会和党员代表会议
  一、县党代表大会
  中共嘉禾县第七次代表大会 1992年10月23—25日召开。正式代表319名。
  
  代表中,各级领导干部173名、占54.2%,专业技术人员71名、占22.3%,
  
  先进人物73名、占22.56%,县人民武装部和武警部队3名、占0.94%;妇女
  
  代表48名、占15%;年龄在45岁以下的代表195名、占61.1%。大会的主要
  
  任务是:“围绕‘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认真总结全县第六次党代表大
  
  会以来的工作,以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十四大精神
  
  为指导,确定今后五年的工作目标和任务”。大会讨论通过《关于中共嘉
  
  禾县第六届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和《关于切实加强思想作风建设的决
  
  议》以及《中共嘉禾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大会确立会后
  
  五年全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四大精神为指针,以邓小平建设
  
  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动员全县
  
  广大党员和人民群众,进一步解放思想,把握有利时机,加快改革步伐,
  
  加强党的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为振兴我县的经济而努力奋斗。”大会选
  
  举产生中共嘉禾县第七届委员会,委员19名、候补委员3名。七届一次全体
  
  委员会议选举常委10名,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3名。大会选举产生中共嘉
  
  禾县新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11名。纪委一次全体会议选举常委5名,
  
  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2名。
  中共嘉禾县第八次代表大会 1997年9月19—21日召开。正式代表287名。
  
  代表中,各级领导干部195名、占67.6%,专业技术人员45名、占15.7%,
  
  先进人物44名、占15.6%,县人民武装部和武警部队2名、占1.1%;妇女代
  
  表46名、占16.03%;年龄在45岁以下的代表195名、占68.3%。大会的指导
  
  思想是:“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贯彻党的
  
  十五大精神,牢牢把握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切实加强和改善党的领
  
  导,为实现嘉禾经济和社会跨世纪腾飞而努力奋斗。”会议讨论通过第七
  
  届委员会关于《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为实现嘉禾跨世纪腾飞而努力
  
  奋斗》的报告和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高举反腐倡廉旗帜,推进党风廉
  
  政建设,保证全县跨世纪战略目标的顺利实现》的工作报告。大会号召全
  
  县共产党员和全县广大人民群众“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乘着党的十
  
  五大强劲东风,承先启后,继往开来,艰苦奋斗,为把一个富强、民主、
  
  文明的新嘉禾推向21世纪而努力奋斗!”大会选举产生中共嘉禾县第八届
  
  委员会,委员25名、候补委员5名。八届一次全体委员会议,选举常委12名
  
  ,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4名。大会选举产生中共嘉禾县新一届纪律检查委
  
  员会,委员13名。纪委一次全体会议选举常委6名,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3
  
  名。
  中共嘉禾县第九次代表大会 2002年9月25—28日召开。正式代表297名。
  
  代表中,各级领导干部175名、占58.9%,专业技术人员68名、占23%,先
  
  进人物51名、占17%,县人民武装部和武警部队3名、占1.1%;妇女代表55
  
  名、占18.5%;年龄在45岁以下的代表178名、占60.2%。大会的主题是:
  
  “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团结动员
  
  全县共产党员和全县人民,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为实现嘉禾现代化建设
  
  的新跨越而努力奋斗”!大会讨论和通过第八届委员会关于《与时俱进,
  
  开拓创新,为实现嘉禾现代化建设的新跨越而努力奋斗》的报告和县纪律
  
  检查委员会关于《实践“三个代表”,坚持从严治党,不断夺取党风廉政
  
  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胜利》的工作报告。大会确立会后五年全县的奋斗
  
  目标是,与时俱进,实现“四个新跨越”,即:实现向经济强县的新跨越
  
  ,实现向特色产业县的新跨越,实现向生态环保县的新跨越,实现向现代
  
  文明县的新跨越。大会号召全县共产党员和全县人民群众,高举邓小平理
  
  论伟大旗帜,全面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实现嘉禾现代化建设的
  
  新跨越而努力奋斗!大会选举产生中共嘉禾县第九届委员会,委员25名、
  
  候补委员5名。九届一次全体委员会议,选举常委13名,其中书记1名、副
  
  书记5名。大会选举产生中共嘉禾县新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15名。纪
  
  委一次全体会议,选举常委9名,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3名。
  二、县党员代表会议
  1995年3月21日,中共嘉禾县委员会召开全县党员代表会议,参会代表164
  
  名。会议主要是选举出席中共郴州市第一次代表大会代表。经过会前推荐
  
  、会议酝酿,参会代表民主投票,从25名候选人中,选举产生21名为嘉禾
  
  县出席中共郴州市第一次代表大会代表。2000年3月24日,中共嘉禾县委
  
  员会召开全推荐、会议酝酿,参会代表民主投票,从25名候县党员代表会
  
  议,参会代表168名。会议主要是选选人中,选举产生22名为嘉禾县出席中
  
  共郴州市举出席中共郴州市第二次代表大会代表。经过会前第二次代表大
  
  会代表。
  第三节 县委决策举要
  一、科教兴嘉
  1990年,县委提出“科教兴嘉”战略,全县各级、各部门把科技、教育列
  
  为重要工作。1992年3月6日,为贯彻落实党中央提出的把经济建设真正转
  
  移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轨道上来的重大战略决策,县委做出
  
  《关于科技兴嘉的决定》。要求全县上下“牢固树立科技兴嘉是实施我县
  
  ‘八五’计划和十年规划的重要保证”的思想,提出近期“实现高新技术
  
  产业占生产总值的15%以上”的目标。采取相应措施,“大力开发新产品和
  
  新技术,促进产品更新换代”,“高度重视科技成果推广工作”,“鼓励
  
  科学技术人才到中小企业和乡镇企业以及到农村进行种养等方面的技术承
  
  包、技术服务”。号召全县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奋战五年,把我县建
  
  设成全国科技工作先进县”。科技的基础在教育。1995年5月27日,县委
  
  做出《关于加快我县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决定》。要求全县党政领导牢固树
  
  立“优先发展教育”的思想,“动员全县人民担负起这一义不容辞、责无
  
  旁贷的神圣使命,把教育事业这项伟大而艰巨的社会工程建设好”。提出
  
  1996年全县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1999年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到2000
  
  年基本形成具有中、初等文化技术素质的城乡劳动大军和初步建立与社会
  
  主义政治体制、市场经济体制、科技体制相适应的教育体制的奋斗目标。
  
  决定采取切实措施,深化教育改革,完善教育管理体制;大力增加教育投
  
  入,多渠道筹集资金;加速学校配套建设,改善办学条件;努力提高教师
  
  素质,建设一支思想品德修养和业务素质高的教师队伍;强化学校内部管
  
  理,建立健全思想政治教育、领导班子、教学常规、学校财务、环境卫生
  
  和安全等方面的制度,规范学校工作。
  二、农村小康建设
  1992年起,全县农村开展小康建设。当年2月,县委做出《关于调整产业结
  
  构、发展高效农业的决定》,提出加快建设优质烤烟、优质水果、优质油
  
  茶、瘦肉型生猪基地,大力发展乡镇企业的设想。1993年11月4日,县委
  
  制定《关于创建小康村实施方案》。指出“小康建设是一个巨大的系统工
  
  程,小康村建设是这一巨大系统工程中的基础工程,是总揽农村工作全局
  
  、提高农村工作整体效能的重要手段,是农村经济、政治、文化等全面进
  
  步的有效途径”,“必须坚持标准,突出重点;实事求是,讲求实效;因
  
  地制宜,分类指导;梯次推进,逐年达标。经过努力,争取在1997年或
  
  2000年全县农村基本达到小康水平”。“小康村建设由县、乡(镇)奔小
  
  康领导小组定点组织实施”。《实施方案》包括:建立晋档升级制度、目
  
  标管理制度、职绩计酬制度、负责联系制度等约束激励机制;人均工农业
  
  总产值、农民人均纯收入、年末农业人口人均储蓄余额、计划生育四率达
  
  标、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家庭耐用消费品普及率、合作医疗、文化娱乐场
  
  所、村容村貌、村风民俗等十项小康村界定指标;县直各职能部门的职责
  
  、任务,“建立部门联乡(镇)包村制度,县属各行政事业单位,分别联
  
  系一个乡(镇)、包干一个村、一包几年,直到实现小康乡(镇)和小康
  
  村”;并确定检查验收和表彰办法。
  三、发展乡镇(民营)企业
  1989—1991年,受计划经济和管理体制等因素影响,全县乡镇企业发展处
  
  于徘徊状态。1991年9月13日,在县委工作会议上,县委副书记、县长朱
  
  梅生作《大力发展乡镇企业、全面振兴农村经济》的报告,要求“全县进
  
  行再动员,进一步提高各级领导和广大群众对发展乡镇企业重大战略意义
  
  的认识,继续采取优惠政策,加大投入,增强发展后劲,动员各方面力量
  
  ,支持乡镇企业发展。”
  1992年7月16日,县委制定《关于搞活乡镇企业的若干规定》。主要内容
  
  :一是进一步加强对乡镇企业的领导。县、乡镇成立领导小组,由县委书
  
  记、乡镇党委书记分别任组长。二是认真落实优惠政策。新办集体企业经
  
  批准可减免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二年和所得税三年。三是搞活乡镇企
  
  业流通。允许乡镇企业按实际销售收入的1%~10%提取销售包干费。四是积
  
  极引进资金和项目。引进资金分别按资金使用期半年、一年和一年以上计
  
  奖,引进项目按投产后三年中最高一年税后利润的5%计奖。五是实行激励
  
  机制。年创产值100万元,利税10万元以上,保持三年者,按税后利润的
  
  10%计奖。开展技术创新,使企业效益提高5~10万元者奖200~500元,提
  
  高10~100万元者奖800~10000元。1993年3月9日,县委制定《关于大力
  
  发展个体私营经济的若干规定》。内容包括:鼓励农民进城经商办企业,
  
  新办个体私营企业手续从简,个体私营企业所需的水、电、通讯与国有企
  
  业一道统筹安排、统一收费标准,不限制发展数量和比例、不限制规模、
  
  不限制经营范围、不限制开业条件,新办个体私营企业和服务性企业免征
  
  流转税和所得税一年、商业企业免征所得税一年至两年,支持个体和私营
  
  企业与国有、集体企业组成联合体或企业集团,国有、集体企事业单位的
  
  工人可以用自有资金向私营企业投资人股,鼓励停薪留职干部、职工、科
  
  技人员、辞退职人员、离退休人员、城镇待业人员开办个体私营企业,鼓
  
  励规模兴办私营农场、林场、果场、牧场、渔场、药场等。
  四、搞活工业企业
  1991年7月19日,县委制定《关于搞活企业的若干规定》。主要内容包括
  
  增加企业投入、扶持特困企业、鼓励销售和使用地方产品、保护企业合法
  
  权益、保护企业经营者和改革者的积极性以及各部门各方面合力为搞活企
  
  业服务等。1992年8月14日,县委做出《关于加快改革步伐,进一步搞活
  
  县属工业企业经营机制的决定》。主要措施是在坚持公有制为主、多种经
  
  济成分并存的经济体制的前提下,积极稳妥地引入乡镇企业灵活经营机制
  
  ,搞好企业内部的劳动、人事、工资三项制度改革。1996年9月,根据上级
  
  关于对国有企业“抓大放小”的指示精神,县委、县政府制定《关于深化
  
  工业企业改革若干问题的规定》。提出“以‘三个有利于’为标准,以促
  
  进生产力发展为目标,以盘活存量资产为突破口,在确保国有资产有效地
  
  保值增值的前提下,因企制宜,一厂一策,采取联合、承包、租赁、托管
  
  、委托经营、收购、兼并、股份、嫁接、出售、破产等形式,通过改制、
  
  增资、改造、破产等途径,使小型企业的资产在流动中优化重组,使企业
  
  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商品生产经营者”
  
  。2001年3月12日,为推进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县委同意印发《嘉禾县县
  
  属企业“两个置换”实施办法》,要求县属地方国有企业、国有改制企业
  
  、集体改制企业、集体企业到2001年底前要全面完成“两个置换”工作。
  
  “通过产权转让,置换企业的国有或县属集体性质,解除企业对政府的依
  
  赖关系,让企业走向市场;通过给职工一次性补偿,置换职工的全民或固
  
  定职工身份,解除职工对企业的依赖关系,让职工走向市场”。
  五、创办珠泉经济开发区
  1992年初,县委领导通过学习中共中央文件(中发〔1992〕2号)转发的
  
  邓小平南巡重要讲话,在研究加快改革开放步伐措施时,提出创办经济开
  
  发区的设想。经过一段时间酝酿,特别是组织领导成员赴广东参观考察,
  
  统一思想认识。当年7月13日,县委做出《关于建立城关经济技术开发区的
  
  决定》。开发区首期开发地址选在县城西北部的高宅洞一带,开发范围以
  
  县城为中心,总面积约6平方公里。开发区建设总体目标:一是筑巢引凤,
  
  为外商外资进入嘉禾提供良好的硬件环境和良好的服务水平;二是加强县
  
  城建设和改造,解决县城面貌陈旧、交通拥挤、人民生活环境不良的问题
  
  ;三是加强城市功能配套、加速县城扩容提质。同时,成立“开发区领导
  
  小组”,县委书记龚汝山任组长。同时,成立“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
  
  责行使开发区的人事、征用土地、制定规划、审核投资项目、自办经济实
  
  体、处理涉外事务等管理工作。11月16日,城关经济技术开发区更名为珠
  
  泉经济开发区。12月8日,郴州地区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行文,“同意设立
  
  嘉禾县珠泉经济开发区”。12月17日,湖南省人民政府经济体制改革委员
  
  会批准,嘉禾县珠泉经济开发区列入省级开发区。2002年9月初,县委、县
  
  人民政府决定兴建“坦塘工业园”,总面积5.6平方公里,首期开发1.5平
  
  方公里,为高科技工业产品基地。报经郴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后,于9月25日
  
  破土动工。
  六、确立县域经济发展的战略思路
  1992年初,县委提出“兴工、强农、活商、富县”的战略思路。1992年12
  
  月11—12日,县委全体会议讨论通过《中共嘉禾县委1993年工作思路》,
  
  抓住解放思想、实事求是这个根本问题,提出实现“三突破”:突破“左
  
  ”的思想束缚,大力发展非国有经济;突破传统计划经济、产品经济观念
  
  的束缚,积极建立市场经济体系;突破内陆意识的束缚,开创改革开放和
  
  经济建设新局面。1994年初,县委从带动战略出发,提出加强“三镇一廊
  
  ”建设的思路:加强城关镇、车头镇和塘村镇及沿连接三镇公路走廊的建
  
  设,带动全县经济发展。1995年,全县贯彻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
  
  快发展小城镇的决定》。县委决定加强城镇建设,实施城镇带动战略。除
  
  继续搞好“三镇一廊”建设外,把袁家镇、行廊镇和肖家镇列为发展的重
  
  点。要求根据各自优势确定发展特征,制定近期和长远的基础设施建设、
  
  工业、商贸等发展规划。1999年3月,中共嘉禾县委经济工作会议提出,“
  
  用四五年时间将我县建设成为经济强县”的奋斗目标,重点措施是实施“
  
  万千百十”工程战略。即:引导万名以上农民进城创业,分流千名干部进
  
  人经济建设主战场,培养百户年产值500万元以上的私营企业大户,组建10
  
  个企业龙头公司。同时,制定《引导万名农民进入城镇兴业工程实施方案
  
  》、《分流千名干部进入经济建设主战场实施方案》、《培养百户私营企
  
  业大户实施方案》、《组建10个企业龙头公司实施方案》。2001年8月,
  
  县委工作会议提出,“实施产业项目带动县域经济发展战略”。规定产业
  
  项目的重点是:农业产业化项目,发展民营经济项目,招商引资项目,城
  
  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002年,为加速项目建设步伐,县委、县政府对重
  
  大建设项目实行“六个一”工作机制,即一个项目、一名县级领导、一个
  
  班子、一套方案、增加一笔财政投入、给予一笔奖励,强化项目工作力度
  
  。
  七、治理和优化经济环境
  1999年初,县委在总结和研究全县经济发展思路时,决定把治理和优化经
  
  济环境列为全县重要工作。在全县治理经济环境工作会议上,明确提出抓
  
  三个治理:一是严格治理“乱收费、乱筹资、乱摊派、乱罚款”;二是严
  
  格治理执法和司法不公,清理利用职权谋私的“害群之马”;三是严格治
  
  理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地痞地霸和欺行霸市行为。接着,县委、县政府先
  
  后制定《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十不准一追究”规定》、《举报受理回复制
  
  度》、《“四乱”问题查处制度》、《优化环境监督制度》、《案件责任
  
  追究制度》等。为加大治理和优化经济环境的力度,2002年3月20日,县
  
  委制定《关于优化经济环境的若干规定》,指出“为了营造吸引投资者、
  
  支持创业者、尊重纳税人的经济环境,各执政执法单位和执政执法人员必
  
  须严格执行‘十五个不准’。”即:不准无证和不亮证收费;不准违规超
  
  限收费;不准巧立名目收费;不准不开票或用非正式票据收费;不准收费
  
  不服务;不准乱罚款;不准强迫集资和捐款;不准擅自进企业检查评估;
  
  不准刁难企业;不准向企业强拉赞助;不准违规对企业扣车、扣物、封账
  
  、抓人;不准跨地区、跨行业、跨职权执法;不准向企业强买强卖,强制
  
  企业接受指定服务,从中牟利;不准向企业强拉广告,强行企业订购书报
  
  刊物;不准机关、事业单位及工作人员到企业报销各种费用。县委并印发
  
  《嘉禾县优化经济环境、整顿和规范经济秩序工作方案》,阐明治理和优
  
  化经济环境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工作重点及责任分工。
  八、创建卫生县城
  1996年11月8日,县委七届九次全体(扩大)会议做出《关于创建卫生县
  
  城的决议》,提出争取1997年达到省级卫生县城标准,到20世纪末建成国
  
  家级卫生县城的奋斗目标。1997年4月,县委做出《关于创建卫生县城的决
  
  定》。提出“坚持‘政府组织、职能部门负责、群众动手、科学治理、社
  
  会监督,的创建方针,按照经济建设、城市建设、卫生建设协调发展的原
  
  则,标本兼治。”“创建卫生县城的总体目标:全面开展健身教育,提高
  
  居民的大卫生意识;全面整治市容市貌,改善县城卫生面貌;全面加强除
  
  害灭病,增强人民健康素质。争取1997年达到省级卫生县城标准,到本世
  
  纪末建设成为国家级卫生县城。”“创建卫生县城的具体内容:饮水水质
  
  100%达到卫生标准,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单位卫生许可发证率达到100%;
  
  不发生任何传染病流行现象,计划免疫接种率达到100%;‘三废’(废气
  
  、废水、废渣)排放基本达到要求,不发生任何污染环境事故;市容整齐
  
  、美观、美化、净化;县城主街、支街和居民生活区道路硬化率达100%,
  
  完好保持率在98%以上;认真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建立健全机关、学校
  
  、企事业单位安全保卫责任制,严格禁止和坚决查处嫖娼、卖淫、赌博、
  
  吸毒贩毒等违法犯罪活动。”4月23日,县委、县政府召开创建省级卫生县
  
  城动员大会,号召“全党动员,全民动手,为创建省级文明卫生县城而努
  
  力奋斗”。1998年3月,在嘉禾县城被湖南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授予“湖
  
  南省卫生县城”称号的基础上,县委做出《关于创建全国卫生县城的决定
  
  》,进一步提出健康教育、县城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建设、市容环境卫生
  
  管理、食品卫生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的目标。4月26日,县委、县政府召开
  
  创建全国卫生县城动员大会,号召全县人民“群策群力,再创辉煌,为把
  
  一个文明卫生的嘉禾带入21世纪而奋斗”。
  九、创建文明县(城)
  1997年1月18日,县委经济工作会议发出“认真贯彻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
  
  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
  
  ,切实抓好精神文明建设”的号召。8月27日,县委指示县精神文明建设指
  
  导委员会,制定《关于在全县开展“讲文明、树新风”活动的实施方案》
  
  。主要目标和工作重点是:“围绕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提出的实现优美环
  
  境、优良秩序、优质服务,提高公民素质和城乡文明程度的总体要求,突
  
  出整治公共场所、服务窗口、居民社区和城乡结合部等重点部位,紧紧抓
  
  住舆论宣传、道德教育、创建活动和城市管理等重点部位,紧紧抓住舆论
  
  宣传、道德教育、创建活动和城市管理等重点环节,集中解决在文明言行
  
  、环境卫生、服务质量、交通秩序四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1998年6月
  
  26日,县委做出《关于创建省级文明县城的决定》、《关于创建省级文明
  
  县的决定》,并规定创建目标。创建省级文明县城的目标:一是“实现优
  
  美环境、优良秩序、优质服务”;二是“提高市民素质和文化素质,提高
  
  城市文明程度”;三是“年内达到全省文明城市‘领导得力、经济发展、
  
  风气纯正、社会安定、文化繁荣、管理有序、服务优质、活动扎实’的创
  
  建标准。”创建省级文明县的目标:物质文明建设方面,要求“工农业生
  
  产、第三产业及乡镇企业有较大发展,国内生产总值、财政收入和农民人
  
  均纯收入高于全省年均增长速度和全省平均水平。”精神文明建设方面,
  
  要求“创造优美环境、优良秩序、优质服务,实现以思想道德修养、科学
  
  教育水平、民主法制观念为主要内容的市民素质的显著提高,实现以积极
  
  健康、丰富多彩、服务人民为主要要求的文化生活质量的显著提高,实现
  
  以社会风气、公共秩序、生活环境为主要标志的城乡文明程度的显著提高
  
  。”2002年4月4日,县委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印发〈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
  
  要〉的通知》和《中共湖南省关于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意见
  
  》,制定并印发《关于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意见》。要求全
  
  县“党政机关要以勤政廉政为重点,切实解决工作人员道德素质的问题;
  
  企事业单位要以提高职业道德水平为重点,切实解决诚实守信和规范化服
  
  务方面的问题;县城要以创建县级文明单位为主体、以维护社会公德为重
  
  点,切实解决维护公共秩序、对待公共设施、坚持环境卫生以及处理人际
  
  关系等方面的问题;农村要以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和移风
  
  易俗、树立文明新风尚为重点,切实解决农民在国家观念、集体观念、市
  
  场观念和风俗习惯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十、创建治安模范县
  1998年3月6日,县委做出《关于创建治安模范县的决定》。指出,创建治
  
  安模范县“以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促进两个文明建设为目的,坚持
  
  把维护全县社会政治稳定放在首位,按照‘打防结合,标本兼治,重在治
  
  本’的原则,根据全县政法工作‘九五’计划和‘长治久安’工程方案,
  
  大力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工作,加快依法治县进程,使创建治
  
  安模范县的工作经常化、制度化,努力提高全县人民的治安意识,在全县
  
  范围内营造出浓厚的安定祥和氛围,为全县的改革开放、经济发展和社会
  
  进步,为实现小康县的目标,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总体工作目标是:
  
  “切实加强对综治工作的领导,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协调一致、齐
  
  抓共管,充分依靠广大人民群众,运用政治的、经济的、行政的、文化的
  
  、教育的手段,整治社会治安,确保全县政治局面持续稳定,社会治安秩
  
  序良好,社会风气明显好转。”具体工作目标是:“在全县范围内,广泛
  
  深入开展创建安全文明区、安全文明村镇和治安模范单位活动,覆盖面为
  
  100%,验收达标率在70%以上。年内实现‘治安模范县’。”创建工作要
  
  求,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实行“一把手”工程;强化“创安”责任,层
  
  层实行责任制;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创建工作的浓厚氛围;突出创建重点
  
  ,做到齐抓共建;夯实基础,实行人、财、物倾斜;强化督查力度,做到
  
  奖惩到位。
  第四节 组织建设
  一、党员队伍建设
  (一)党员发展
  1991年,全县8169名党员中,男性占91.1%,女性占8.9%;46岁以上的占
  
  58.8%;小学文化的占43.22%,文盲占3.7%。党员结构不够合理。1992年
  
  起,县委根据“坚持标准,确保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加
  
  强对发展党员的宏观指导,党员结构逐年改善。1997年,全县发展党员
  
  376人,其中女性占15%,35岁以下的占70%,初中文化以上的占94.4%。
  
  1998年,县委提出发展党员注重“八个倾斜”:向优秀的青年农民、知识
  
  分子倾斜,向懂经济、会管理、善开拓的优秀人才倾斜,向致富能手、科
  
  技示范户、专业户中的进步分子倾斜,向长期不发展党员的单位和农村党
  
  支部倾斜,向经济发展慢、长期落后的农村和企业倾斜,向战斗力不强、
  
  党的力量薄弱的党支部倾斜,向优秀的中青年妇女倾斜,向外出打工的优
  
  秀中青年农民倾斜。1998—2002年,全县新增党员(与1997年相比)1771
  
  人,其中:女性党员377人,占21.3%;大专文化以上党员979人,占55.2%
  
  ;农村基层党员442人,占25%;企事业单位管理、技术人员350人,占20%
  
  。党员队伍结构逐渐趋于合理。2002年,县委建立健全《发展党员公示制
  
  》、《发展党员责任追究制》,使发展党员工作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增
  
  强透明度,杜绝暗箱操作。
  根据县委及各乡镇党委的安排,县、乡镇党校每年举办1~2期建党积极分
  
  子培训班,向他们进行党的基本知识、党的路线方针、党的纪律制度和入
  
  党程序等教育。未经培训不办理入党手续。1990—2002年,县委党校和县
  
  直属机关党(工)委共同举办培训班14期,培训干部职工中的建党积极分
  
  子3397人次,其中998人先后加入党组织;各乡镇业余党校共举办培训班
  
  230期,培训农村建党积极分子1.1万余人次,其中1740人先后加入党组织
  
  。
  (二)党员教育
  主要通过电化教育、阵地教育和典型引路等形式,向党员进行党的指导思
  
  想、党的基本路线、党的基本知识及党风、党纪等教育。
  电化教育 这是党员教育的新形式。1989年,北京出现政治动乱事件后,全
  
  县500多个党支部组织7000多名共产党员,观看电教片《认清暴乱真相,
  
  站稳党的立场》。1991年,在纪念建党70周年时,全县播放电教片1062场
  
  次,观看电教片的党员4.8万人次,党员观看率98.3%。1992年起,县委组
  
  织部设专人、乡镇党委安排人员兼职,负责电化教育。集中放映的电教片
  
  有《党的基本知识系列片》、《焦裕禄》、《纪委书记》、《乱石岗上铺
  
  路人》等。1995年后,逐步健全县、乡镇、村三级电教网络,电教片数量
  
  逐年增多、内容更加丰富。2002年,县委组织部筹资1.2万元,购进实用
  
  科技电教片180部(集),在县、乡镇、村分别播放9200场次,引导广大
  
  党员掌握技能、脱贫致富。
  阵地教育 县委要求:1991年起,全县基层党支部普遍建立起“有牌子、有
  
  活动计划、有活动记录、有室内布置”的“四有”党员活动室。各乡镇建
  
  立业余党校,培训农村党员。业余党校要做到“七有”:有牌子、有领导
  
  班子、有兼职教员、有教学计划、有学习教材、有教学场地、有培训经费
  
  。到2002年,全县乡镇业余党校共举办培训班1120期,参加培训人员
  
  12.15万人次。
  典型引路 1990年,在全县党员中开展学雷锋、学焦裕禄、学王铁人的“三
  
  学”活动。1991年5月,县委部署在全县开展“以加强党的思想政治建设为
  
  目标,以领导班子创先进、领导干部作表率、共产党员当模范为主题”的
  
  党建“先锋工程”活动,号召全县共产党员学先进、创先进、作表率、当
  
  模范。1996年6月8日,行廊镇新屋场村女共产党员王六秀为抢救落水儿童
  
  英勇献身。之后,县委做出追认王六秀为优秀共产党员的决定,号召全县
  
  共产党员向王六秀同志学习。全县各地掀起学习王六秀优秀事迹的热潮,
  
  共产党员在学习中起模范带头作用。2002年7月,县委部署全县各级党组织
  
  ,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共产党员、龙潭镇副镇长雷竹生“吃苦耐劳、一心为
  
  民、甘担风险”勇闯农业发展之路的先进事迹。
  (三)党员管理
  党员管理一般通过“三会一课”(支部党员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和
  
  党课)制度和年度党员评议等进行。1989年,县委下发《关于县直机关、
  
  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意见》。当年,县直机关和企
  
  事业单位党组织,通过“三会”普遍开展党员评议。农村党支部党员评议
  
  也及时进行。据1990年统计,全县553个党支部有463个开展评议工作,占
  
  83.3%;7977名党员有7433名参加评议,占93.2%。参加评议的党员中,评
  
  出优秀党员317名,占4.4%;合格党员3865名,占52%;基本合格党员3092
  
  名,占41.6%;不合格党员159名,占2%。处理不合格党员157名,占不合
  
  格党员的98.7%。1991年起,党员评议结合年终总结进行,只评合格与不
  
  合格,不搞人人过关。1992年,年终总结评议党员8298人,其中:合格党
  
  员8197人,占98.8%;不合格党员101人,占1.2‰。
  针对县内农村党员外出务工和经商较多的情况,1993年起,县委规定外出
  
  党员三人以上在一起的,要成立临时党支部,定期过组织生活。1994年8月
  
  1日,在县内外出人员集中的广东省东莞市建立临时党委,并在常平、大朗
  
  、石龙建立三个临时党支部,负责管理嘉禾县在该地的流动党员。1996年
  
  起,全县外出党员进行登记,并发给《流动党员证》,外出时将《流动党
  
  员证》交所在地党组织,接受当地党组织的管理和教育;回乡后及时将《
  
  流动党员证》交党委、支部查验,并如实向党组织汇报外出期间的活动情
  
  况。
  2002年,县委组织部安排人员,对基层组织工作干部就档案的收集、管理
  
  和保管进行专业培训,对乡镇村的组织档案实施检查、清理。共补遗档案
  
  297份、补缺档案810份、完善手续档案192份、移交滞留档案376份;同时
  
  ,建立档案管理制度和党员信息库,使基层党委的组织档案实现规范化管
  
  理。
  二、基层党组织建设
  (一)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
  1989年,县委下发《关于加强党的建设的意见》,要求各基层党组织认真
  
  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精神和有关文件,做好思想教育工作,
  
  突出抓好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建设。1990年初,县委从县直机关抽调150余
  
  名干部,组成17个工作队深入农村,配合乡镇党委开展社会主义思想教育
  
  ,整顿农村后进党支部。年末,全县农村43个后进党支部,有37个初步改
  
  变后进面貌。1991年,县委下发《关于进一步整顿农村后进党支部的意见
  
  》,继续派工作队深入村组,抓社会主义思想教育,促后进改变。年底,
  
  原有的后进党支部,有7个进入先进行列,其余的进入二类。1992年12月
  
  农村社教结束时,全县组织647名县、乡镇人大代表对农村342个基层党支
  
  部(包括乡镇企业支部)进行工作评议定格:信任的47个,基本信任的264
  
  个,不信任的31个。1995年起,结合农村奔小康,突出加强以党支部为核
  
  心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1995年、1997年,县委分别抽调114名、157名干
  
  部,进驻40个、41个行政村,抓党支部的整顿建设。期间,全县整顿145
  
  个村级班子,其中调整党支部书记55人、支部委员456人。多数党支部成为
  
  带领群众致富奔小康的坚强领导核心。2000年4月13日,县委印发《关于
  
  开展创建“五好”(好班子、好队伍、好路子、好体制、好制度)村党支
  
  部、“六好”(好乡镇领导、好乡镇干部队伍、好路子、好制度、好作风
  
  、好的工作格局)乡镇党委的意见》,全县农村党组织掀起创先争优热潮
  
  。农村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普遍增强,当年全县80%的村实现各项工作
  
  “村为主”。乡镇普遍实施“鱼水工程”,干部深入村组,扎实工作,密
  
  切干群关系。泮头乡党委的“鱼水工程”绩效显著,被市委、省委树为先
  
  进典型,其经验在市、省推介。2001年,县乡(镇)两级抽调1018名干部
  
  深入17个乡镇的244个行政村,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学习教育内容,
  
  帮助党支部进一步进行整顿。当年11月,县委下发《嘉禾县村级“三个代
  
  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12月4—5日,县委在县委党校举
  
  办全县农村党支部书记参加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培训班。随后,各乡
  
  镇分别举办农村党员参加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班,引导基层党支
  
  部成员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增强党的观念,搞好自身建设
  
  。
  (二)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建设
  1989年,县设直属机关党委,其主要职能是:负责提供县直机关和企事业
  
  单位党的建设规划和抓好规划的落实,指导所属基层党组织搞好思想建设
  
  、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是年,在县直机关党员中开展以“改革的巨大成
  
  就和当前面临的困难及任务”、“提高认识,坚持标准,做新时期合格的
  
  共产党员”为专题的学习讨论,统一对形势和任务的认识。
  1990年5月,县直属机关党委、县委组织部和县委党校共同举办县直属企业
  
  党支部书记培训班,学习党建理论和中央关于深化企业改革的文件,要求
  
  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促进企业改革的坚强战斗堡垒。1992年3—10月,
  
  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关于城市开展社会主义思想教育的决定》,县委部署
  
  县直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党组织,严格按照省委提出的要求,开展思想教育
  
  和组织整顿。全县列入城市社教的199个单位,总人数90157人,其中党员
  
  2143人。经过宣传发动、专题教育、集中整改三个阶段,党员的思想政治
  
  水平得到提高,党组织的战斗力普遍增强。社教当年,县属预算内企业第
  
  二轮承包进展顺利,全年共创产值3260万元,比上年增加643万元,增长
  
  24%。县商业系统党组织带领职工在郴州地区率先实施承包合同制改革。下
  
  属5个公司481名职工(占职工总人数的93%),参与承包经营,受到地委
  
  、行署的表扬。1996年,县直属机关党委印发《县直机关党组织工作目标
  
  管理指标量化考核方案》,严格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各项工作。1997年,根
  
  据企业改制的新情况,县委制定并印发《关于加强和搞好改制企业党建工
  
  作的意见》,要求改制企业按照“精干、高效”的原则,配齐、配强企业
  
  党组织领导班子,强化企业党组织在企业生产经营中的“保证、导向、参
  
  与、监督与凝聚”作用;并要求在党员中开展“抓改革、促发展、作贡献
  
  ”为主题的讨论活动,激发党员为企业献计献策的热情,促进企业改革顺
  
  利进行和经济效益的提高。
  1999年,全县新经济组织发展到3970家(包括个体和私营企业、乡镇村办
  
  股份合作制企业、国家改制企业),职工人数39000余人,其中党员2016
  
  人。针对此情况,县委下发《关于加强新经济组织党的建设的意见》,以
  
  解决一些新经济组织中党员无处转接组织关系、党费无人收缴、党员管理
  
  和教育出现“空挡”、党员发展处于停滞等问题。规定,凡有3名党员以上
  
  的单位设党支部,50名党员以上的单位设党总支部,100名党员以上的单位
  
  经县委批准可设基层党委。没有党员的企业,上级党组织可以通过推荐、
  
  选派和发展等途径,逐步创造条件建立党组织。到2002年底,全县国企和
  
  民营经济组织的基层党组织共有党总支部4个、党支部20个、党员659人。
  三、干部队伍建设
  干部队伍建设,主要指县委管理的正、副科级干部的培训、选任和管理。
  (一)干部培训
  1989年以来,通过以党校为中心的阵地教育,有组织、有计划地对干部进
  
  行文化、理论和专业知识的培训。在原有基础上,到1991年1月,全县“两
  
  下干部”(年龄45岁以下、学历初中文化以下的副科级以上干部)的学历
  
  培训完毕。经考试合格,全部颁发《湖南省中专专修班毕业证书》,使全
  
  县副科级以上干部的文化程度基本达到中专以上学历。配合中青年干部的
  
  培养和选拔(副科级以上)工作,1994年起,每年举办一期中青年干部培
  
  训班,学习政治理论和行政管理等知识,当年培训67名。至2002年,共培
  
  训中青年干部575名。同时,按照市(地)委组织部门的干部培训计划,每
  
  年选送部分正科级以上干部到市(地)委党校参加学习培训;根据县委组
  
  织部门的计划,每年在县委党校安排正、副科级干部参加的为期一个月的
  
  学习培训班两期。1989—2002年,全县参加市(地)委党校培训的正科级
  
  干部310名,参加县委党校培训的科级干部1500人次。
  (二)干部选任
  后备干部选拔 后备干部从选苗到任用,严格按照干部建设的“四化”(革
  
  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坚持走群众路
  
  线,通过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查、县委研究决定的程序办理。在
  
  培养上,采取定岗压任务、岗位轮换任职、下派基层任职和外派学习等形
  
  式,逐步提高其思想、政治和业务素质,不断增强工作应变能力和指挥能
  
  力。1989年,县级后备干部12名、科级后备干部50名;1992年,县级后备
  
  干部34名、科级后备干部68名;1996年,县级后备干部27名、科级后备干
  
  部180名;2001年,县级后备干部30名、科级后备干部319名。
  科技、非党、妇女干部配备 按照党的干部政策和上级关于党政领导班子人
  
  员配备的原则,在县、乡镇党委、人大、政府和政协换届时,全县都相应
  
  地配备科技、非党和妇女领导干部。县直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调整领导班子
  
  时,都从实际出发,尽量配备科技、非党和妇女干部。1990年底,全县17
  
  个乡镇配齐科技副乡(镇)长,全县副科级以上非党干部44名、副科级以
  
  上女干部20名。县直机关单位的科技人员通过培养,担任副科级以上干部
  
  的,1991年45名、1992年92名。至2002年,全县有250名科技干部、103
  
  名非党干部、119名妇女干部,在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担任副科级以上领
  
  导职务。
  (三)干部管理
  1989年起,县委先后制定和实施《科级干部政绩考核制度》、《科级领导
  
  干部试用制度》、《科级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公开选拔
  
  领导干部制度》、《科级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度》、《科级领导干部岗位
  
  承诺制》、《科级领导干部年终考核末位淘汰制》等,对正、副科级干部
  
  的管理工作逐步形成规范化、制度化。到2002年,由县委组织共考核干部
  
  1820名,其中乡镇干部810名。在乡镇换届选举中,经考核审定的干部98%
  
  当选。政绩考核中,评选出优秀领导班子74个、优秀领导干部158名,并对
  
  4名领导干部作出诫勉处理。14年间,全县科级领导干部实行公开选拔上任
  
  的11名,实行任前公示的585名(其中正科级221名、副科级364名),实
  
  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111名(共查出违纪金额1983万元,其中重大违纪
  
  案件2起、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人)。同时,与纪检、监察部门配合,对231
  
  名违纪违规的科级领导干部给予党纪和行政处分,其中党纪处分181名、行
  
  政处分50名。
  干部档案工作是干部管理的基础工程。嘉禾县干部档案室(1988年10月建
  
  成)建筑面积222.7平方米,达到档案库房、阅览室、办公室分设的要求。
  
  配置空调机、吸尘器、去湿机和微机、复印机、喷墨打印机等设备,实现
  
  干部档案管理工作科学化、现代化。干部档案室配管理人员2名,管理干部
  
  档案5343卷,其中:在职干部档案3660卷,非在职干部档案1566卷,死亡
  
  干部档案117卷。
  2002年7月,嘉禾县干部档案室获中共中央组织部授予的“一级干部档案室
  
  达标单位”称号。
  第五节 思想建设
  一、政治理论教育 1989年,针对当时北京发生政治动乱的形势,着重组织
  
  干部群众学习中央指示,围绕“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社会
  
  主义是中国人民的历史选择”、“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是一项长期的任务
  
  ”等专题进行辅导和讨论。全县集中培训理论学习辅导员236人,以战线或
  
  单位分别举办学习班共计1265期。同时,做好在职干部正规化马列主义理
  
  论教育,经考试发给《合格证》的568人。1991年,组织干部职工系统学
  
  习社会主义理论,分专题以上辅导课、培训辅导员和发辅导材料的形式,
  
  推进理论学习。1992年,突出邓小平南巡讲话和党的十四大文件的学习,
  
  围绕解放思想、转变观念进行辅导和讨论,促进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上新
  
  台阶。1993年至1994年,在做好《邓小平文选》第三卷发行工作的同时,
  
  组织干部群众分专题学习邓小平理论,特别突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
  
  一专题,开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嘉禾经济发展”的大讨论和论文征集
  
  评选活动。同时,举办副科级以上干部参加的《邓小平文选》(第三卷)
  
  学习班4期,学员495人;举办《邓小平文选》(第三卷)内容测试竞赛活
  
  动,有78个副科级以上单位的1800余名干部参赛。1995年至1996年,进一
  
  步突出邓小平理论的学习,着力抓好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为主要内
  
  容的先导工程,组织乡镇和县直机关主要负责人在搞好学习的基础上,写
  
  学习心得,并参加理论知识考试。当时,还对17个乡镇的164名领导干部和
  
  县直机关94个单位的355名负责人的学习情况进行督查。其中通读《邓小平
  
  文选》(第三卷)的400余人,写学习心得2364篇、调查报告及理论文章
  
  50余篇。1997年至1998年,为深入开展学习邓小平理论,全县分层次举办
  
  各种类型的学习培训班,各级领导带头上辅导课。同时,总结龙潭乡龙潭
  
  村十年坚持政治理论“进村入户”的经验,在全县推广。1999年,以贯彻
  
  党的十五大精神为主线,以“三讲”(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教育为
  
  重点进行理论学习。当年四月,全县近千名副科级以上干部参加政治理论
  
  知识学习竞赛。年底,全县近3000名干部参加全省政治理论知识考试,
  
  2900余名达到及格以上成绩。2000年6—8月,全县县级领导班子及县纪委
  
  、组织部、宣传部、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珠泉经济开发区等单位领导
  
  班子共72人,集中学习,开展“三讲”教育。通过学习提高、自我剖析、
  
  开展批评、认真整改,既提高理论水平,又解决实际问题。整改中,县委
  
  针对部分领导干部作风不实问题,制定《关于进一步改进干部作风的若干
  
  规定》;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县政协及参加学习的其他领导班子,针
  
  对各自突出的问题,分别制定整改措施。
  2001—2002年,围绕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县干部群众掀起学习
  
  政治理论新高潮。2001年初,根据中央及省、市委有关指示精神,县委决
  
  定,在全县各乡镇、县直机关、行政村级领导班子和基层干部中,有计划
  
  、有步骤地开展“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集中学习教育。一年多时间内,分
  
  三批(乡镇级2—4月、县直机关5—7月、村级11月至2002年1月)集中学
  
  习教育。为配合教育活动,先后分发学习资料1万余册,两次组织理论学习
  
  报告团到各乡镇、战线宣讲,各级领导撰写的理论文章和学习心得有100余
  
  篇在省、市报刊发表。
  当年,表彰理论学习先进集体10个、优秀理论工作者16名。2002年,在干
  
  部群众中继续深入开展“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习教育活动,特别是在
  
  农村,县委把“干部经常受教育、农民长期得实惠”作为全面贯彻“三个
  
  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下发《关于建立干部经常受教育、农民长期得实
  
  惠机制的意见》,把学习与实践紧密结合在一起。
  二、宣传思想工作
  1989年,配合北京平息政治动乱和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着重向干部群众
  
  加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宣传教育。1990年,在继续进行“四项基本原
  
  则”宣传教育的同时,有组织地开展形势教育、国情教育和清理整顿、深
  
  化改革的宣传教育。当年,县委宣传部举办两次形势教育报告会和两次国
  
  情教育座谈会、一次深化改革研讨会。1991—1992年,配合城乡社会主义
  
  教育活动,总结一批“社教”先进典型,通过宣讲报告会和广播、电视,
  
  在全县范围内进行宣传。同时,联系实际,广泛开展以“抓社教,促致富
  
  ,奔小康”和“进一步解放思想,努力加快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步伐”为
  
  主题的大宣传、大讨论。1993—1995年,为促进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全
  
  县开展“知我嘉禾,爱我嘉禾,建设嘉禾”和“爱党爱国爱嘉禾,立足岗
  
  位作贡献”的宣传教育活动。县委宣传部和县广播电视局拍摄反映嘉禾建
  
  设成就的县情教育电视片《革命老区展新姿》,在县电视转播台和各乡镇
  
  放映;摄制电视专题片《情系农村夯基础》,对全县农村“抓党建奔小康
  
  ”工作进行典型宣传。县委宣传部编写约6万余字的《嘉禾新姿》一书,从
  
  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展示嘉禾县的特色优势和发展前景,为扩大开放
  
  、招商引资鸣锣开道。全县举办有56个合唱队3200多人参加、历时两个多
  
  月的歌唱宣传演出活动,以振奋人民群众精神。同时,全县各单位先后开
  
  展“向嘉禾籍海军战士、革命烈士李俊华学习”、“向孔繁森同志学习”
  
  、“向徐洪刚、刘志艳学习”的宣传教育活动,鼓励干部群众奋发向上。
  
  1996年,突出宣传因抢救落水儿童英勇献身的行廊镇新屋场村优秀女共产
  
  党员王六秀的模范事迹。之后,组织干部群众收看以王六秀为生活原型的
  
  电视剧《村女》(在中央电视台、湖南电视台播放),深入开展向王六秀
  
  学习的活动。1997年和1999年,在迎接香港和澳门回归之际,开展爱国主
  
  义宣传教育月活动。1998年,县委宣传部、县广播电视局配合省、市新闻
  
  单位,集中采访广发乡白觉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经验,在报刊、电台
  
  、电视台宣传推介,并编辑《湘南明珠——白觉村》一书出版发行。同时
  
  ,围绕农村奔小康,总结塘村镇、普满乡等单位抓思想政治工作、促小康
  
  建设的典型经验,在全县推广。当年,在改革开放20周年之际,全县大力
  
  开展对改革开放的宣传活动。县委宣传部、县广播电视局共同摄制反映嘉
  
  禾各项事业新变化、新成就的电视专题片20部,在县电视转播台播放;县
  
  电视转播台开辟《辉煌20年》专栏,系统宣传改革开放的成就;县委宣传
  
  部与有关部门配合举办《改革开放20年成就摄影展》,从多种角度宣传改
  
  革开放。1999年,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50周年,举办《辉煌50年—
  
  —嘉禾社会主义建设成就展》。是年,通过传达、学习中央及省、市关于
  
  取缔“法轮功”的文件精神,在干部群众中广泛进行“崇尚科学、反对邪
  
  教”的宣传教育,引导人们提高认识、分清是非。经过宣传和过细的思想
  
  工作,全县有623名“法轮功”修炼者脱离该组织。2000年,突出以“三
  
  观”(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三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
  
  会主义)、“三德”(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三业”(敬
  
  业、精业、创业)为重点,开展“热爱嘉禾添光彩、建设嘉禾争贡献”的
  
  大宣传、大讨论,促进各项事业发展。2001—2002年,围绕“三讲”和“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教育,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县直机关、乡镇
  
  、村(居)委会和企事业单位分层次举办骨干学习班。通过广泛宣传和骨
  
  干带动,让“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全县广大群众中扎根。
  配合宣传思想工作,全县认真抓报刊发行和新闻报道。1989—2002年,每
  
  年都完成上级分配的党报党刊发行任务,先后15次被省、市(地)有关部
  
  门评为先进单位。14年间,新闻报道在中央级报刊用稿20篇、省级报刊用
  
  稿366篇(其中头版用稿10篇)、市级报刊用稿2035篇(其中头版头条稿
  
  82篇)。
  在宣传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中,按照上级部署,对企事业单位政工人员
  
  进行职称评定。到2002年止,全县企事业单位评定政工职称的共135名,
  
  其中高级政工师8名、政工师127名。
  三、文明单位创建活动
  1989年,在县、乡镇机关开展以“办实事,做公仆,创廉洁机关”为主题
  
  的文明创建活动,以此带动全县农村和企事业单位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文明
  
  创建工作。次年,配合文明创建工作,全县开展学赖宁、学雷锋、学焦裕
  
  禄、学王铁人的活动,各单位推荐、表彰“赖宁式的好少年”、“雷锋式
  
  的好青年”、“焦裕禄式的好干部”、“王铁人式的好工人”,使“学先
  
  进、树新风”有具体榜样。1991年,县委宣传部印发《“八五”期间社会
  
  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要点》和《关于县直机关和乡镇双文明建设目标管理责
  
  任制的规定》,进一步明确精神文明建设的任务以及文明建设管理责任制
  
  。1992年,在双文明管理责任制中,突出经济指标的重要位置,对财税任
  
  务完成情况的考核实行“一票否决”。1993—1995年,围绕“知我嘉禾,
  
  爱我嘉禾,建设嘉禾”和“爱党爱国爱嘉禾,立足岗位作贡献”的宣传教
  
  育活动,把做好各项工作、促进经济建设作为文明创建活动的出发点和落
  
  脚点。1996年,以创建文明卫生县城为龙头,开展创建“文明卫生街道”
  
  、“文明卫生单位”和“文明卫生商店”活动。1997年7月,县精神文明建
  
  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设立。当年,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制定县城“
  
  市民公约”,印发《精神文明建设知识手册》,倡导开展“嘉禾精神”大
  
  讨论。同时,为实现“三优”(优美环境、优良秩序、优质服务)、“两
  
  提高”(公民素质和城乡文明程度)目标,广泛开展“讲文明、树新风”
  
  活动。1998年6月,县委、县政府作出《关于创建省级文明县城的决定》和
  
  《关于创建省级文明县的决定》,规定创建文明县城和文明县的具体目标
  
  和工作措施。9月,在县城开展“市民文明素质教育年”(1998年9月至
  
  1999年8月)活动。全县掀起文明单位、文明机关、文明窗口等多层次、全
  
  方位的创建热潮。年底,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授予嘉禾县城“
  
  文明县城”称号。1999年,在做好巩固县城文明建设的同时,全面抓好乡
  
  镇、村的文明单位创建工作。9月,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嘉禾
  
  县“创建文明村镇工作先进县”称号。2000年,在全县巡回举办“崇尚科
  
  学文明、反对迷信愚昧”大型展览;组织有5.5万人参加的“文明市民素质
  
  教育知识”竞赛活动。2001年,全县开展文明建设先进典型的宣讲、推介
  
  活动,重点推介塘村镇创文明单位的成功经验。同时,在农村开展文明户
  
  的评创活动,当年评出县级“五好文明家庭”30户,为村民争创文明户树
  
  立榜样。
  2002年,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印发〈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通知》和
  
  中共湖南省委《关于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意见》,中共嘉禾
  
  县委下发《关于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意见》。嘉禾县精神文
  
  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先后制定和印发《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深入开
  
  展“创建全国文明县城,争做文明市民”活动的实施方案》、《嘉禾县公
  
  民文明公约》和《县城公民“十不准”》,编印《嘉禾县公民道德手册》
  
  ,促进公民道德建设各项任务的落实和良好社会道德风尚的形成。
  自1984年开始创建文明单位至2002年,全县先后评出省级文明单位9个,
  
  市(地)级文明单位33个、市(地)级文明标兵单位7个、市(地)级文明
  
  村镇4个,县级文明单位140个、县级文明标兵单位40个。
  附:1984—2002年嘉禾县获省、市(地)级文明单位称号名单
  省级文明单位
  中共嘉禾县委 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塘村
  镇人民政府
  县广播电视局 中国人民银行嘉禾县支行
  县公路管理局 县交通规费征稽所 嘉禾
  县城关镇
  塘村市场
  市(地)级文明单位
  中共嘉禾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县人民政府工
  交工作办公室
  县人民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 县工商行政管
  理局
  中国工商银行嘉禾县支行 县广播电视局
  县财政局 县水利电力局 县地
  方税务局
  中国人民银行嘉禾县支行 县公
  路管理局
  县商业局 县审计局 县环
  境保护局
  县国家税务局 肖家镇人民政府 城关
  镇人民政府
  县气象局 县水电设备厂 县人
  民医院
  县罗卜安煤矿 县铁炉下煤矿 县移
  动通信公司
  县图书馆 县交通运输管理所 县人
  寿保险公司
  县自来水公司 珠泉完小 县地
  税三分局
  县国税塘村分局行廊镇行廊村 石桥
  镇周家村
  广发乡白觉村
  第六节 纪检监察
  一、廉洁自律工作
  1991年,县委及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先后制定一系列关于廉
  
  洁自律的文件规定。5月,针对少数党员干部职工参与赌博的问题,县纪委
  
  与有关部门联合制定下发《关于严禁党员干部工人参与赌博的规定》;6月
  
  ,针对烤烟收购中少数人以烟谋私的问题,县纪委与有关部门联合制定下
  
  发《关于加强烟叶收购纪律的规定》;8月,在发生严重旱灾和抗旱救灾的
  
  关键时刻,县纪委制定下发《关于在抗旱救灾斗争中严肃党的纪律的几点
  
  要求》;10月,根据省委、省政府有关制止用公款大吃大喝、铺张浪费的
  
  “六不准”规定,县委制定下发具体实施的文件,并批转县纪委《关于对
  
  全县局级党员领导干部党风党纪考评的意见》。1994年,为使廉洁自律走
  
  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县委、县政府制定下发《关于党政机关领导干部
  
  廉洁自律若干制度和规定》,其中包括“办事公开制度”、“礼金礼品登
  
  记制度”、“公务活动接待制度”、“党政干部婚丧喜事制度”、“副科
  
  级以上干部个人重大问题请示制度”、“国家工作人员回避交流制度”、
  
  “到企业集资、摊派、募捐审批制度”、“基建工程公开招标制度”、“
  
  党政机关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在房改中若干问题的规定”、“廉政考评制
  
  度”等。1996年,县委、县政府修订《公务活动接待制度》,进一步规范
  
  公务接待行为。同时,全县聘请238名干部担任监督员,对领导干部的公务
  
  接待行为进行监督。同年,县委、县政府颁发《嘉禾县行政事业单位公费
  
  住宅电话管理办法》和小车购置审批规定,县纪委、监察局负责实施过程
  
  的检查、监督。1999年,为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
  
  设责任制的规定》,县纪委制定《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实
  
  施细则》。在全县反腐败工作会议上,168个局级单位向县委、县政府递交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接着,县委、县政府颁发《关于规范公务接待制止
  
  奢侈浪费行为的若干规定》,由县纪委、监察局组织实施过程的检查、监
  
  督。当年,对借用公款和担保借款逾期不归还的干部职工进行清理整顿,
  
  共收回欠款4390.3万元;对违规建房、占房进行清理查处,清出建房违规
  
  单位21个,住房超面积6043平方米,违规违纪金额61.5万元,挤占挪用住
  
  房资金690万元,8人4户多处购占福利分房。2000年,县纪委制定颁发《
  
  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除各单位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书外,县委、县政府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各乡镇和县直单位
  
  “一把手”工作政绩的考核内容。同年,还把禁赌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
  
  的内容。全县开展查赌禁赌活动140余次,查处赌博案件43起,没收赌资
  
  10.024万元,治安罚款5.110万元。2002年3月,县委、县政府颁发《关于
  
  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若干规定》,对公务接待、领导干部及其配偶和子女
  
  经商办企业、党政机关小车购置不经审批、领导干部用公款旅游等问题,
  
  作出更加严格的规定。同年,根据党员、干部中存在的不良风气,全县狠
  
  刹七股歪风,即:利用职权谋利风、公款吃喝风、滥配小车风、赌博风、
  
  乡镇干部“走读”风、公款游乐风、公款乱配手机和滥报话费风。据当年
  
  底调查归纳,经过狠刹歪风,全县督促纠正40起副科级以上干部的以权谋
  
  私行为,县直单位年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280万元,压缩机关购小车费50
  
  万元,查处干部赌博8人,乡镇干部扭转了“走读”现象,制止8起公款旅
  
  游计划的实施,收缴手机和话费违纪金额3.6万元。1989—2002年,县委
  
  、县纪委在对全县党员干部进行廉洁自律教育中,还认真抓清退“红包”
  
  和礼金礼品的活动。据对1989年、1993年、1996年、1997年、1998年和
  
  2001年的统计,全县副科级以上党员干部经过自查,清退“红包”礼金共
  
  计41万余元。
  二、纠风治理工作
  (一)治理“三乱”行为
  1993年,全县各行政事业单位对“三乱”(乱收费、乱罚款、乱集资摊派
  
  )行为进行自清自查。194个收费单位,清查出无正式依据收费项目216项
  
  ,超标准收费项目11项,无正式票据收费项目38项,共计乱收费金额
  
  203.5万元。随后,各单位对企业、农村、学校和大中专毕业生、复退军人
  
  安置中的“三乱”现象分别进行治理。
  治理对企业的“三乱”行为 1994年初,县纪委下发《关于对部分企业实行
  
  “合法权益重点保护”的通知》,对县水泥厂、县袁家煤矿、县水电设备
  
  厂、县酒厂等4家工业企业实行挂牌保护,规定任何单位和部门不得随意向
  
  这些企业摊派钱财。4月,县纪委又下发《关于制止向企业乱收费、乱罚款
  
  、乱集资摊派的若干意见》,对以各种名义向企业要钱要物做出明确限制
  
  。1998年,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治理向企业乱收费、乱罚款和乱摊
  
  派等问题的决议》,县委、县政府把治理对企业的“三乱”行为列为全县
  
  重要工作;县纪委、县监察局联合下发《关于制止乱收费、乱罚款、乱摊
  
  派的通知》,要求有收费职能的单位向企业收费必须出示有关部门颁发的
  
  《收费许可证》。2000年,县治理经济环境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下设办公
  
  室,专抓治理对企业的“三乱”行为。当年,县纪委和有关部门配合,集
  
  中人力和时间,对全县2400余个收费项目及各种罚款、基金、集资和摊派
  
  项目进行全面核查,注销部门自立收费项目50个,明令停止收费项目6个,
  
  降低收费标准项目400个。2001年,县纪委下文,对金田大市场建设工程
  
  、长盈针织品有限公司、立裕针织品有限公司、华昌金属铸造厂等5家私营
  
  企业实行挂牌重点保护。县物价、工商、财政联合编印《个体工商户私营
  
  企业税外费负担卡》,让私营企业安心生产、明白交费。
  治理农民的不合理负担 1996年,全县共清出农民不合理负担金额145.8万
  
  元,清退金额92.3万元,制止不合理收费53.5万元。同时,在全县开始推
  
  行农民负担监督卡制度。1997年,县纪委会同有关部门清理与上级减负政
  
  策相违背的12个文件,废止或修改收费文件7件,直接或间接减轻农民负担
  
  850万元。1998年,县委、县政府成立减轻农民负担领导小组,县纪委负
  
  责具体工作。经过乡镇、村核算,向全县农户发放农民负担监督卡。农民
  
  承担费用预算总额为834.21万元,人均负担占上年人均纯收入的1.82%。
  
  2000年,清理涉农收费文件50份、收费项目112个、收费标准241个,经审
  
  查,撤销收费文件9份、收费项目25个,降低收费标准72项,直接或间接为
  
  农民减轻负担2100余万元,全县农民人均减负72元。
  治理中小学校乱收费 1995年上半年,县纪委、监察局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县
  
  300余所中小学收费进行清理,共清出违纪金额236.167万元,其中政府行
  
  为收费50.898万元、学校自立项目收费37.469万元。1996年,对全县300
  
  余所中小学收费进行清理,共清出违纪金额105.8万元,查处违纪案件7起
  
  ,对11名违纪人员给予纪律处分。1998年,县纪委会同财政局、物价局、
  
  教育局组成联合调查组,对全县270所中小学收费情况进行督查,共查出规
  
  外收费352.7万元,其中政府行为收费250.8万元、学校自立项目收费70万
  
  元、部门搭车收费31.9万元,按规定作出清退处理。2002年3月和9月,有
  
  关部门组织人员对全县231所中小学进行专项检查,共清退违纪金额17.1
  
  万元,通报批评8个单位。
  治理大中专毕业生、复退军人安置中的乱收费 1996年,对1995年至1996
  
  年大中专毕业生和复退军人安置中乱收费情况进行专项治理。被清理的47
  
  个单位中,有16个单位分别以“集资款”、“计划生育保证金”等方式,
  
  收取费用63.9万元,作出清退处理。1999年1—2月,对1998年497名大中
  
  专毕业生和复退军人的安置情况进行检查,查出42个接收单位向被安置人
  
  员分别以集资、借款等名义收取费用166.65万元,并作出清退处理。
  (二)纠正其他行业不正之风
  1991年,县纪委、监察局会同有关部门对乱着装进行清理,清查出不允许
  
  着装人员429人,责令退还服装费金额13.143万元。1995年,县纪委、监
  
  察局和建设局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市场管理和建筑工程招投标
  
  管理的若干规定》,进一步规范建筑工程的招标投标,堵塞漏洞,增强评
  
  标定标的透明度,杜绝招投标中的不正之风。当年,全县较大的建筑工程
  
  27项,全部实行公开招标。同年,全县狠刹公路不正之风,全县共撤除设
  
  在省道和县道主干线上的非法收费站卡4个,拆除影响交通的建筑53处,铲
  
  除公路附近的砖窑、石灰窑48座,清除妨碍交通的修理摊点35处和厂棚、
  
  堆物、垃圾等路障5240处。1996年,全县对违反房改政策进行治理。清查
  
  35个单位,其中:有25个单位,共超建筑面积6687.8平方米,处罚金额
  
  18.48万元;有22个单位,超标准装修16.68万元,处罚金额7.28万元;有
  
  2个单位,骗税金额1.25万元,处罚金额0.95万元。1999年,全县整治医
  
  疗上的不正之风。清理医疗机构120多家,取缔非法医疗机构25家;查封非
  
  法购销药品、器械价值9万多元;销毁假劣药品500多种,价值23万余元;
  
  清理整治药店44户,对无证或证照不全的18户作出处理。2000年,对医药
  
  品的流通、使用过程依法实行监督。废止不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的文件2件,
  
  取缔虚假广告3个,清理取缔非法私人诊所30户,销毁过期、假劣药品价值
  
  13.8万元;降低虚高定价的药品236种,价值12.6万元。2002年,对全县
  
  382家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进行清理检查,纠正违法违规行为360
  
  次,查处药品、医疗器械违规、违法案件328起,没收、销毁假劣药品和医
  
  疗器械755种(价值9.8万元),依法取缔无证药店7户,捣毁药品地下批
  
  发窝点4个;并对全县96家城乡医疗机构进行全面整顿,依法取缔33家。
  三、案件查处
  1989—2002年,县纪检监察部门对党员干部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逐步加大
  
  ,一些大要案及时得到处理。
  1993年,车头镇发生一起党委、人大主要领导人参与的非法拘禁村民和毁
  
  坏农民合法财产案。案件惊动中央和省、地有关部门。县委和县纪委组成
  
  专门班子调查落实。依照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对有关人员作出严肃处理,
  
  该镇党委书记和党委副书记、人大主席团主席受到撤销(罢免)职务、开
  
  除党籍处分,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1994年,县粮食局将省下拨的市场调
  
  节粮35万公斤和地区粮食局下拨的专项储备粮40万公斤,分别倒卖外省、
  
  县个体商户,获取高额差价款;同时虚列仓库维修费、柴油补贴差价款。
  
  两项共计64.5544万元,以私人或化名私存设立“小金库”。县纪委发现
  
  后及时查处,在收缴违纪款项的同时,分别给予粮食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
  
  导党内严重警告、警告处分。1996年3月19日,石桥乡长垄湾非法小煤窑
  
  发生特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23人死亡、1人重伤。经省、市、县联合调查
  
  组调查落实,案件审结时,对事故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的石桥乡党委副书记
  
  、乡长受到撤销党内外职务处分,负一般领导责任的石桥乡党委书记受到
  
  党内警告处分。2000年7月高考期间,嘉禾一中考点发生由于有关领导失职
  
  和考务工作人员玩忽职守导致的考试严重舞弊事件。消息惊动全国,造成
  
  203名考生被省招考中心取消当年高考录取资格。经市、县联合专案组调查
  
  落实,市、县纪检监察部门研究并报市、县党委同意,县纪委、县人大常
  
  委会和县人民政府分别做出决定,给予负有领导责任的一名副县长撤职处
  
  分,给予负直接领导责任的县教育局一名副局长和嘉禾一中校长撤销党内
  
  外职务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另有10名责任人员分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2001年3月,全县乡镇人大、政府换届选举期间,行廊镇农林专干、坦坪乡
  
  武装干事、广发乡计生站站长,分别采用请吃、请玩和财物贿赂手段拉选
  
  票,选上副乡(镇)长。事件发现后,经调查落实,县人大常委会依法撤
  
  销3人非法选上的副乡(镇)长职务,县纪委决定开除其中2人党籍,另1人
  
  由所在乡(镇)党委批准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司法机关依法对3人做出剥夺
  
  政治权利3年的判决。
  14年间,县纪检监察部门案件查处中共立案922件、处分882人(内党纪处
  
  分728人、政纪处分154人,双重处分81人)。其中查处大要案44件,包括
  
  :经济案31件,涉案172人(正科级干部19人,副科级干部25人),查处
  
  违纪金额1146.773万元;性乱淫案3件,涉案3人(正科级干部1人、副科
  
  级干部1人);中高考舞弊案2件,涉案29人(副县级干部1人、正科级干部
  
  1人、副科级干部3人);违犯计划生育案2件,涉案6人(正科级干部2人、
  
  副科级干部2人);违法破坏选举案1件,涉案12人(3人选为副乡镇长被取
  
  消);非法拘禁村民案1件,涉案2人(均为正科级干部);殴打税务干部
  
  案1件,涉案6人(正科级干部3人、副科级干部3人);煤矿安全责任事故
  
  案1起,涉案3人(均为正科级干部);公安失职案1件,涉案3人;假钞诈
  
  骗案1件,涉案1人(塘村镇派出所所长),诈骗13次,获非法收入41.86
  
  万元。
  第七节 统一战线
  一、党外干部工作
  1989年,全县有县级党外干部6名、科局级党外干部43名。1992年,县政
  
  府职能部门在党外干部中聘请8名特邀监察员、3名特邀审计员、2名特邀教
  
  育督导员。1993年初,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换届,按上级规定配齐党
  
  外干部,其中县人大副主任1名、县政府副县长1名、县政协副主席4名。是
  
  年,县委印发《县委常委与非党同志交友的通知》,明确交友对象和工作
  
  事项。期间,全县党外干部有23名任科局负责人,另有6名检察员、5名审
  
  判员、3名监察员、5名审计员、4名教育督导员。1994年,县委统战部与
  
  组织部共同制定《嘉禾县党外干部实职安排工作三年规划》,同时举荐10
  
  名党外人士作县级后备干部,选送5名副科级党外干部到郴州地委党校培训
  
  。1995年,县委党校举办第一期党外干部培训班,学员45名。1996年,县
  
  委制定《培养选拔跨世纪党外干部工程》。同年,县检察院、监察局、审
  
  计局、教育局等单位,分别聘请5名党外干部任特约检察员、特约监察员、
  
  特约审计员、特约教育督导员。1998年,县人大、县政府和县政协换届,
  
  均按规定配齐领导班子中的党外干部,其中县人大副主任1名、县政府副县
  
  长1名、县政府副主席4名。同时,17个乡镇配齐党外副乡(镇)长,全县
  
  科局级党外领导干部57名。1999年,选送部分党外副乡镇长参加市社会主
  
  义学院举办的“党外乡镇长学习班”。同年,县委党校举办“党外干部培
  
  训班”,学员40名。2001年,县委常委完善《中共嘉禾县委常委与党外同
  
  志交友的制度》,要求把县委常委与党外同志交友的工作做实、做细。
  2002年,县级机构改革进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监察局、审计局、
  
  科技局、司法局、教育局、文化局,卫生局、工商局等单位配备担任副职
  
  的党外领导干部,建设局、法制办公室、蔬菜办公室党外干部任正职。
  
  2002年末,全县县级党外领导干部6名、科局级党外领导干部97名。
  二、宗教工作
  嘉禾的宗教主要是佛教和基督教。宗教信徒约2.4万人,其中佛教1.9万人
  
  、基督教0.5万人。县委统战部门负责贯彻党对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协调
  
  宗教与各方面的关系,开展统一战线工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内设民族宗
  
  教事务办公室,负责宗教事务管理。
  1990年,“嘉禾县基督教‘三自’(自管、自传、自治)爱国会筹备会”
  
  成立,会址在塘村镇。1992年,“三自”爱国会筹备会制定《嘉禾县基督
  
  教“三自”爱国会管理制度(草案)》、《嘉禾县基督教“三自”爱国会
  
  章程(草案)》。之后,相继安排部分基督教骨干到省、地(市)参加有
  
  关培训学习。1994年4月,嘉禾县基督教“三自”爱国会第一次代表会召开
  
  ,会议选举产生嘉禾县基督教“三自”爱国会第一届委员会,通过《嘉禾
  
  县基督教“三自”爱国会管理制度》和《嘉禾县基督教“三自”爱国会章
  
  程》。按照国务院《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条例》的要求,1995年,县内开始
  
  对宗教活动场所登记发证,1997年基本完成。正式登记的活动场所有:基
  
  督教塘村聚会点、基督教城关北街聚会点、基督教龙潭江山岭聚会点、基
  
  督教行廊白竹园聚会点和塘村佛教点、普满观音庵、县城普济寺。1999年7
  
  月起,根据中央及省、市关于取缔“法轮功”的指示精神,全县开展“崇
  
  尚科学、反对邪教”的宣传教育活动,引导群众划清信仰宗教与参加“法
  
  轮功”非法活动的界限。
  2001年8月,湖南省宗教事务局批准重建普济寺。普济寺重建工程于2002
  
  年1月10日举行奠基仪式,4月1日破土动工。
  三、支持发展非公有制经济
  1993年,县委、县政府成立嘉禾县非公有制经济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
  
  下设办公室。由县委统战部和县工商联安排人员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当
  
  年,组织非公有制经济业主开展“我为‘八五’(指“八五”计划)作贡
  
  献”的经济竞赛活动,有451名私营经济业主参加竞赛。配合竞赛活动,组
  
  织各种技术咨询1075人次,提供各种合理化建议156条,推广应用科学技
  
  术4项。1994年,县委统战部与税务部门共同举办有80余名私营经济业主
  
  参加的新税法学习班,帮助私营经济业主掌握税法知识,增强纳税意识。
  
  1995年,县委统战部协调信贷,为塘村宏达锻压厂和钢锄厂解决流动资金
  
  143万元。1996年上半年,县委统战部组织人员,深入全县8个乡镇,就发
  
  展个体私营企业进行专题调查,写出《我县个体、私营企业的喜与忧》调
  
  查报告,为县委、县政府工作决策起参谋作用。2001年,县委统战部帮助
  
  县内有较强经济实力且在工商界有一定影响的12家私营企业上“海联网”
  
  ,为这些企业了解各地信息、推介本企业产品、开辟新的渠道创造条件。
  
  2002年,县委统战部举办有62位非公有制企业主参加的“WTO知识培训班
  
  ”,学习和研究世贸知识;通过联系扶持,兴办起嘉禾县第一家私营医药
  
  品超市——九芝堂连锁店嘉禾大药房;经过牵线搭桥,为莲荷乡的私营企
  
  业在广东省东莞市招商引资,达成3个项目投资协议。
  四、对台工作
  (一)宣传教育
  对台宣传 1989—2002年,县对台工作部门向中央有关对台、对外宣传媒
  
  体供稿260余篇,采用70余篇。为对嘉禾籍台胞宣传嘉禾的建设和变革,先
  
  后制作录音带、录像带1200余件,编印《嘉禾行》摄影画册800余本,向
  
  台湾同胞赠阅。
  涉台教育 1989—2002年,县对台部门先后召开台湾形势报告会和对台工
  
  作大会58场,组织涉台工作座谈会120余次,举办涉台学习班和学习会42
  
  次。1999年,向全县副处以上干部配发《中国台湾问题》读本,在组织学
  
  习的基础上,进行“中央对台方针政策知识”考试。2001年,编印《涉台
  
  知识》教育材料、翻印涉台宣传资料等4400余份,供有关领导和干部学习
  
  。14年间,县对台工作部门共向中央及省、市新闻媒体提供涉台宣传稿件
  
  120余篇,采用60篇。
  (二)对台联谊 1989—2002年,县对台工作部门与嘉禾籍台胞电话联系
  
  800余次、邮寄信件400余封、赠送贺年卡1100余张;召开新春茶话会8次
  
  、举办联谊会2次;接待回乡探亲或从事其他活动的台胞580余人;接待组
  
  团来县参观考察的台胞3次、计40余人。1998年10月,在台的嘉禾籍同胞
  
  成立嘉禾县旅台同乡会,为开展对台联谊工作创造有利条件。
  1999年12月,嘉禾县台胞台属联谊会(1988年成立)换届,组织机构和工
  
  作制度进一步健全。14年间,县对台工作部门协助办理:赴台探亲或其他
  
  事务的160余人次,涉台婚姻15人,回乡定居台胞5人,涉台继承遗产案12
  
  起。
  (三)台资引进
  通过搞好接待和联谊工作,激发台胞爱国爱乡热情。1989—2002年,嘉禾
  
  籍台胞共计捐资340多万元人民币,为家乡兴办公益事业。台胞雷子文为县
  
  一中兴建科技楼捐资折人民币23.8万元;为其老家肖家镇山口凤村捐资折
  
  人民币38万元,兴建小学教学楼一栋。台胞邝靖为家乡行廊镇邝家村建学
  
  校捐资折人民币20万元。台胞胡久世将自己原在家乡莲荷乡石丘村所购宅
  
  基地出售,所得的10.28万元,除为他居住在石丘村的亲属每人捐资200元
  
  给村以外,全部捐献兴建村小学。
  通过宣传嘉禾建设情况和推介投资环境及招商引资项目,吸引台商投资嘉
  
  禾。1999年,台胞林陆雄投资200余万元人民币,兴办“立裕针织品(郴
  
  州)有限公司”。2000年,台胞林秋雄投资140余万元人民币,兴办“长
  
  盈针织品(郴州)有限公司”。2001年,台胞廖庆茂投资160余万元人民
  
  币,兴办“笙凯针织品(郴州)有限公司”。14年间,嘉禾籍台胞馈赠资
  
  金共计3100多万元人民币,帮助在乡亲属兴办实业48家。
  第八节 机构编制工作
  一、机构改革
  (一)县级机构改革
  党政机构改革 1995年2月16日,《嘉禾县党政机构改革方案》经中共郴州
  
  地委、郴州地区行政公署批准。3月29日,县委、县政府召开党政机构改革
  
  动员大会,改革方案开始实施。改革重点是转变职能、理顺关系、精兵简
  
  政、提高效率。按照政企职责分开和精简、效能、统一的原则,县直党政
  
  机构设置37个(其中县委机构6个、县政府机构31个),比原来的56个减
  
  少19个,精简33.9%。县物资局、商业局、轻工业局转为经济实体,成立
  
  有关行业管理办公室,负责其行政管理职能。此外,县直机关还设正科级
  
  机构17个,其中人大常委会6个、政协机关5个、法院1个、检察院1个、人
  
  民团体4个。2001年,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地方政府机构改革的意
  
  见》及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市县机构改革的意见》精神
  
  ,县委、县政府制定《嘉禾县机构改革方案》。当年10月30日,中共郴州
  
  市委、郴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嘉禾县的改革方案。2002年初,县委、县政府
  
  制定《嘉禾县机构改革实施方案》,县级党政机构新一轮改革开始实施。
  
  改革目标是,通过改革和精简,逐步建立廉洁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
  
  的行政管理体制,进一步完善国家公务员制度,建设高素质的专业化行政
  
  管理干部队伍。改革后,县直党政机构设置30个(其中县委机构7个、县政
  
  府机构23个),比改革前减少4个(不含上划垂直管理的地税局、工商局、
  
  质量技术监督局)。此外,县直单位还设正科级机构22个,其中县委管理
  
  的2个、县政府管理的2个、人大常委会6个、政协机关5个、法院1个、检察
  
  院1个、人民团体5个。
  事业单位机构改革 1989年,全县有各类全民事业单位机构443个。1995年
  
  ,县级党政机构改革,明确广播电视局、体育局、农经局、畜牧水产局、
  
  农机局、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煤炭局、档案局、外事侨务办公室、老龄
  
  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煤炭税费征收办公室、房改办公室、人民防空办公室
  
  和史志办公室,为县直属科级事业单位。1996年12月18日,根据湖南省人
  
  民政府印发《湖南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嘉禾县事
  
  业单位登记管理办公室成立,对全县事业单位进行登记管理。1997年11月
  
  ,县委、县政府印发《嘉禾县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实施意见》,事业单位机
  
  构改革全面实施。卫生和教育部门为事业单位机构改革的重点。4998年12
  
  月,全县乡镇卫生院由集体所有制单位转为国有事业单位,乡镇防保站并
  
  入乡镇卫生院,减少乡镇医疗机构17个。1999年,根据郴州市委机构编制
  
  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认真搞好教育系统事业机构与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的通
  
  知》精神,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牵头,县财政局、人事局、教育
  
  局共同参与,重新审核县属中小学、乡镇中小学和学区的设置。全县中小
  
  学由原来的312所调整为233所,减少79所,减少率25.3%。
  (二)乡镇机构改革
  1989年1月,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确定嘉禾县为全省乡镇简政放
  
  权试点县之一(乡镇简政放权,即把县属单位延伸到乡镇的基层单位从人
  
  财物全部或部分下放给乡镇,与县属单位脱钩,由乡镇直接领导管理)。2
  
  月19日,嘉禾县乡镇简政放权领导小组成立,下设办公室。9月,县委、县
  
  政府决定,行廊镇为全县乡镇简政放权试点。之后,县乡镇简政放权领导
  
  小组组织有关部门负责人赴双峰县学习考察,并参照外地经验,结合嘉禾
  
  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分别提出:人、财、物全部下放给乡镇管理的为农经
  
  站、农技站、畜牧站、农机站、信用社,部分下放给乡镇管理的为工商所
  
  、粮站,只下放管理权的为税务所、财政所。方案上报郴州地委、郴州行
  
  署待批。1990年11月,行廊镇党委、政府制定实施方案,提出当年12月10
  
  日前将应下放的权全部下放,并办好交接手续。后因情况变化,乡镇简政
  
  放权工作未继续进行。
  1997年3月,县委、县政府印发《嘉禾县乡镇机构改革实施意见》。改革的
  
  主要内容是:明确乡镇的职能职责,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简化办事程序
  
  ,提高行政效率,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重新核定编制及使用
  
  范围,清理整顿编外人员。改革后,乡镇除人武部和共青团、妇联外,机
  
  关内部机构设置5个,即:党政人大办公室、农业工作办公室、社会事业办
  
  公室、综合治理办公室、财经商贸办公室。1999年7月27日,县委、县政
  
  府制定《嘉禾县乡镇机构改革实施方案》。规定全县各乡镇除人武部和共
  
  青团、妇联外,机关内部机构统一设置4个,即:党政人大办公室、经济发
  
  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综合治理办公室。全县每个乡镇的事业单位
  
  (除中小学和卫生院外)统一设:国土管理所、计生服务站、文化站、广
  
  播电视站、农业发展服务站(由农技站、农机站、农经站、水利管理站、
  
  畜牧水产站合并)、乡镇建设发展服务站、企业发展服务站(由企业办、
  
  劳动管理站合并)。2002年3月,根据中央及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县委、
  
  县政府再次制定《嘉禾县乡镇机构改革实施方案》。全县各乡镇除人武部
  
  和共青团、妇联外,机关内部机构统一设置3个,即:党政人大办公室、综
  
  合治理办公室、计划生育办公室。城关镇、塘村镇可增设机构2个。同时,
  
  乡镇事业单位(除中小学和卫生院)也进行改革。各乡镇统一设置7个事业
  
  机构,即:水利管理站、计划生育服务站、农业服务站(农技站、农机站
  
  、农经站、畜牧水产站合一)、文化站、广播电视站、企业劳动管理站(
  
  企业办和劳动管理站合一)、国土资源管理所。
  二、机构编制管理
  (一)机构管理
  1989—2002年,全县各级党政机构和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人民团
  
  体机关及各级各类事业机构的增设或升格,采取分级审批、分类管理、“
  
  一支笔”签批把关(即凡增设机构或机构升格,由县委编办统一承办、主
  
  管机构编制工作的县委领导“一支笔”审批,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一家行文)的办法,进行严格管理。县委、县政府先后制定《机构编制审
  
  批制度》、《关于冻结全县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及停止调入(录用)人
  
  员的紧急通知》、《关于重申机构编制管理和人事工作有关规定的通知》
  
  ,严格审批程序,严肃纪律制度,使机构管理有序运行。根据湖南省人民
  
  政府71号令《湖南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1996年12
  
  月,嘉禾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办公室开始对县内事业单位进行登记。1997
  
  年完成全县605个事业单位的初始登记,其中事业单位法人147个。1998年
  
  起,凡新设置事业单位均要登记,上一年已登记的单位均要在次年1月至3
  
  月到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依法进行年度报告检验。根据国务院252号令
  
  《事业单位管理暂行条例》的要求,2000年10月开始实施非法人事业单位
  
  向事业单位法人过渡工作,使事业单位逐步取得法人资格,同时不再成立
  
  不具备法人条件的事业单位。
  (二)编制管理
  党政群机关编制管理 县直党政群机关、乡(镇)机关使用行政编制。1989
  
  年,省下达嘉禾县党政群机关行政编制500名、政法专项编制202名,县直
  
  机关使用编制总数732名(含省定30名后勤、服务人员事业编制)。1992
  
  年开始,实行《进人通知单》制度,凡行政单位进人均需通过县委机构编
  
  制委员会集体研究后,由编委办公室开具通知单方可进人。1996年机构改
  
  革后,县直党政群机关核定行政编制524名、政法专项编制301名,后勤服
  
  务人员事业编制52名,共计877名。2000年,实行财政工资统发与编制挂
  
  钩制度,县党政群机关、乡(镇)机关由财政统发工资的人员,凭县编制
  
  部门审核的意见到人事、财政部门办理工资发放手续,使人员编制实现规
  
  范化管理。2002年新一轮机构改革后,省核定县党政群机关行政编制365
  
  名、政法专项编制304名,共计669名。同年乡(镇)机构改革后,核定乡
  
  镇机关行政编制280名。
  事业单位编制管理 1989年,全县事业单位核定各类事业编制3991名。以
  
  后几年编制逐年增加。到1996年,全县事业编制增加到5111名。1997年,
  
  对县属事业单位、乡(镇)事业单位编制进行调整。是年底,全县事业单
  
  位各类事业编制总数5705名(其中:财政全额拨款编制3781名、差额拨款
  
  编制1298名、自收自支编制626名)。2002年,县乡(镇)新一轮机构改
  
  革后,核定全县事业单位各类事业编制总数5930名,其中财政全额拨款编
  
  制4029名、规费收入编制183名、差额拨款编制1011名、自收自支编制707
  
  名。
  第九节 其他党务
  一、政研信息
  (一)政策研究
  中共嘉禾县委政策研究室属县委办公室内设机构。其主要职能是:加强调
  
  查研究,当好领导参谋,为领导决策服务。1989年,针对城乡乱占耕地、
  
  改革后农村经济发展方向和企业实行厂(矿)长负责制后党组织的建设等
  
  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撰写有关调查材料35篇,其中有3篇被省级刊物采用
  
  、9篇被地级刊物采用。1990年,针对县内农村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组
  
  织人员围绕农业开发、村级经济发展和农村干部遭打击报复等问题,进行
  
  调研。先后撰写《把握机遇,加快农业开发步伐》、《我县村级集体经济
  
  的现状及对策》、《我县农村基层干部遭打击报复的情况调查》等材料19
  
  篇。其中《我县农村基层干部遭打击报复的情况调查》等5篇材料,被省、
  
  地委政研刊物采用。1991年,突出农村社会主义教育活动开展调查研究,
  
  总结先进典型在全县推广。同时,对县直机关工作作风进行调查。所撰写
  
  的《我县县直机关作风的调查》引起县委高度重视。随后,县委在全县党
  
  政机关、事业单位开展创“优质服务、、优等工作、优良秩序、优美环境
  
  ”活动和在全县范围开展“青年学雷锋、干部学焦裕禄、工人学王进喜、
  
  少年儿童学赖宁”的“四优”、“四学”活动。1992—1996年,以改革开
  
  放、发展经济和维护社会稳定为中心开展调查研究。先后组织较大规模的
  
  调研活动9次,撰写各类重点调研材料21篇,其中12篇被省、市(地)有关
  
  刊物采用。1997年,全县农村集中开展精神文明建设活动。政研部门进行
  
  广泛深入调查,撰写调研报告《我县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问题及对策》,
  
  为县委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当参谋。1998年,针对县内农村支柱产业—
  
  —生猪生产的滑坡,政研部门组织人员走访133个重点养猪户,了解情况、
  
  分析问题、研究对策,撰写《我县生猪生产的调查与思考》,为发展全县
  
  生猪生产献计献策。1999年,针对农民种粮积极性下降和生产粮食与增加
  
  收入的矛盾,进行调查研究。撰写《调整粮食生产结构,改进传统种植方
  
  式》的材料,为县委指导农业生产作决策依据。2000—2002年,调查工作
  
  突出发展县域经济这一大主题,围绕大力发展个体私营经济、加速城镇化
  
  和农业产业化步伐、认真抓项目建设等开展调查研究。共组织大的调研活
  
  动9次、撰写重点调研材料14篇(其中8篇被省市刊物采用),起草各类文
  
  稿93篇。
  (二)综合信息
  综合信息是为县委领导决策服务和沟通上下情况的一项重要工作,由县委
  
  办公室负责。1989—2002年,共收集各类信息987条,向中央办公厅和省
  
  、市委信息部门报道综合信息材料2000余条(篇),其中被中央办公厅信
  
  息部门采用4条(篇)、被省委信息部门采用54条(篇)、被市(地)委信
  
  息部门采用1901条(篇)。还加工编发《信息》专刊2006期、《情况反映
  
  》(1989年至1990年)42期、《嘉禾简讯》(1989年至1991年)39期、《
  
  嘉禾工作》(1995年)18期。1996年6月,创办《嘉禾通讯》(月刊),
  
  以“宣传党的政策、交流典型经验、指导基层工作、展示嘉禾风貌”为宗
  
  旨。2000年,所编发的《发展“订单农业”,提升农业效益》和《农村基
  
  层基础工作要坚持以民为本》两篇信息材料,被省委办公厅主办的《湖南
  
  内参》采用。2002年,经调查研究,编发《依靠创新推进县域工业化》、
  
  《龙潭镇扎实推进农村税费改革》、《做大做强煤炭产业》、《培育九大
  
  产业,壮大支柱财源》、《打造神农优烟品牌》等重点信息文章,其中《
  
  依靠创新推进县域工业化》被省委办公厅主办的《湖南内参》采用、《龙
  
  潭镇扎实推进农村税费改革》被市委主办的《市委通报》刊发。2002年底
  
  ,《嘉禾通讯》印发63期后停刊。
  二、督查工作
  中共嘉禾县委督查室属县委办公室内设机构。其主要职能是:负责县委领
  
  导和上级党委督查部门批办的督查事项的立项、催办、报告、反馈工作,
  
  提出县委各个时期督查工作的建议,督促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
  
  委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至2002年底,共立案查办和接受
  
  上级交办的各类案件825件,结案800件,结案率97%。
  1993年,县委督查室针对农民负担过重这一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
  
  ,按照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的紧急通知》
  
  精神,对全县减轻农民负担情况进行督查。当年,全县农民人均负担17.24
  
  元,占上年人均纯收入的3.03%,低于国务院规定5%的幅度。这年,还督
  
  查、清理乱收费项目116项(金额160余万元)、乱集资摊派35.5万元、乱
  
  罚款4.4万元,取消和停止“三乱”项目120项。1994年,对发展个体私营
  
  经济工作进行督查,及时向县委反映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加强和改进工作
  
  的建议,为县委、县政府制定《关于加速发展个体私营经济的决定》提供
  
  依据。1995年,先后对县属工交企业经营状况和农村丘岗开发进行督查,
  
  为落实县委、县政府抓工交企业扭亏增盈的决定和实施丘岗山地开发规划
  
  ,起促进作用。1996年,对全县个体煤矿开展督查,发现非法办矿现象严
  
  重、危险事故隐患大。根据督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县委反映情况和提出
  
  建议,县委、县政府制定《关于整顿矿业秩序,维护矿产资源国家所有的
  
  决定》,组织人力、集中时间整顿煤矿生产秩序,关闭91个非法开采的小
  
  煤窑。1997年,对当年县委、县政府部署的10项工作(10件大事)进行督
  
  查,促进计划生育工作进类升级(省排名)、政法工作跃居全市前列,财
  
  政税收增幅排全市第一、“省级卫生县城”验收达标,其他工作比往年大
  
  有进展。1998年,围绕县委、县政府提出实现“全国卫生县城、全国科技
  
  先进县、教育‘双基’达标县”和全面实现“小康县”的奋斗目标,抓住
  
  各个重要环节的工作进行督查,推动上述目标的实现。1999—2002年,进
  
  一步突出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和为实现嘉禾的跨越式发展,围绕党风廉政建
  
  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改善经济发展环境和项目建设等专题,进行督查
  
  ,使存在问题及时解决,工作经验得到推广。特别是2002年下半年,围绕
  
  干部作风和项目建设,组织一批离退休干部一起参加督查活动,加大督查
  
  的力度和深度,使各级干部进一步认识“干部作风好,嘉禾万事兴”的道
  
  理,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经济项目建设。
  三、党校工作
  中共嘉禾县委党校原设县城城墙路45号、63号(县老招待所)。1990年12
  
  月起,在县城东北部新区征地建新校。1997年10月9日,根据上级指示,
  
  县委党校加挂“嘉禾县行政学校”校牌,承担公务员和其他行政干部的教
  
  育、培训工作。1999年5月27日,经申报并由省、市有关部门验收,中共
  
  湖南省委干部教育领导小组批示,中共嘉禾县委党校达到合格县级党校标
  
  准,并举行授牌仪式。
  (一)培训教育
  1989年8月,招收“两下干部”(指年龄45岁以下、学历初中文化以下的
  
  干部)一年制脱产培训班1个、一年半制函授培训班1个。学习内容包括基
  
  础文化知识和政治、经济及专业技术理论,课程11~12门。加上原招收的
  
  (1985—1988年招收)两年制脱产班2个、一年制脱产班2个。到1991年1
  
  月,全县“两下干部”培训完毕,共计142人,全部颁发《湖南省干部中专
  
  专修班毕业证书》。为培养和选拔德才兼备的后备干部,造就跨世纪担当
  
  重任的领导人才,中共嘉禾县委指示,从1994年4月开始,每年选拔一批中
  
  青年干部到县委党校培训。学习内容包括:社会主义理论、市场经济、党
  
  史党建、法律常识、现代科技、领导科学等。到2002年,已培训9期,每期
  
  学习时间三个月以上,共培训中青年干部575名。同时,根据县委组织部及
  
  有关部门的安排,每年举办定期和不定期的短期培训班。主要有科级干部
  
  进修班、公务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学习班、建党对象学习班、领导干部WTO知
  
  识培训班、电脑知识培训班等。1989—2002年,共举办短期培训班95期、
  
  培训6500余人次,其中科级干部进修班28期(学期一个月)、培训1500人
  
  次。
  (二)函授教育
  经申请并得到中共湖南省委党校函授学院批准,嘉禾县委党校于1992年9月
  
  开始举办大专函授班。到2002年,省、市党校大专函授已毕业9个班、学员
  
  569名;省党校本科函授1个班、毕业学员50名;农村干部市党校大专函授
  
  2个班、毕业学员29名。另有在学大专函授4个班、学员367名,本科函授2
  
  个班、学员142名。函授专业有法律、行政管理、经济管理、人口经济管理
  
  等。
  四、老干部工作
  1992年以前,老干部的管理服务对象为离休老干部。从1992年起,县委决
  
  定将副县级以上退休干部列入老干部管理范围。2002年底,全县老干部的
  
  管理服务对象共118名,其中离休干部84名(本县77名、代管7名),副县
  
  级以上退休干部34名(本县29名、代管5名)。落实老干部的政治待遇和经
  
  济待遇是老干部工作的重点。
  (一)落实政治待遇
  1989年以来,在原有工作基础上,继续坚持“学习和阅文制度”、“通报
  
  情况和来信来访制度”。通过坚持“学习和阅文制度”,定期(每周集中
  
  一次)组织老干部学习时事政治、阅读上级文件,定期(每半年一次)请
  
  宣传、理论教育干部给老干部上形势和理论教育课,每年给老干部每人订
  
  阅一份政治学习刊物和《老年人》杂志,以及在老干部活动中心建立图书
  
  阅览室,为老干部学时事政治和阅读上级文件提供方便。通过坚持“通报
  
  情况和来信来访制度”,定期(每半年至少安排一次)由县委、县政府领
  
  导向老干部通报全县工作情况,邀请老干部参加县委、县政府决策重大事
  
  项之前的座谈讨论和部署重要工作的大会,以及县委领导轮流每月一次接
  
  待老干部来信来访,使老干部经常了解和关心全县重要工作,反映思想和
  
  困难问题。同时重视解决老干部的职级待遇。到2002年,根据党对离休干
  
  部的政策规定,通过向上级申报并经批准,县内离休干部除三位老红军原
  
  定享受副专员级待遇外,享受副专员级住房、医疗、交通三项待遇的1名,
  
  副专员级医疗待遇的2名,副县级待遇的22名;其他原未任过科级实职的离
  
  休干部,经县委批准均享受科级待遇。
  (二)落实经济待遇
  1994年,根据上级指示,县委决定从当年1月起,提高离休干部健康休养费
  
  (按三个等级每人每年600元、550元、500元)、护理费(按两个等级每
  
  人每月120元、90元)、交通费(按三个等级每人每月30元、16元、12元
  
  )标准。1995年、1996年,对企事业单位的老干部经济待遇落实情况进行
  
  两次摸底调查,了解存在的具体问题。1997年9月,趁贯彻中央、省委、市
  
  委关于清理对离休干部“两费”拖欠工作会议精神之机,县委组成“清欠
  
  工作督查组”,督促13个企事业单位,为23名老干部兑现拖欠费7万多元。
  
  至2001年,先后4次为无固定收入的离休干部配偶193人次办理提高生活补
  
  贴审批手续(1992年13人、每人每月40元,1994年63人、每人每月50元,
  
  1997年49人、每人每月100元,2001年68人、每人每月200元)。从2002
  
  年1月起,根据国务院文件精神,提高县内离休干部特需经费(每人每年增
  
  至500元)。1989—2002年,中央、省、市(地)规定在职人员增加工资
  
  和增发有关生活补贴时,按照政策规定,县内老干部应增资费均得到落实
  
  。同时,县老干部局与县医疗保险部门配合,每年一次对老干部的身体进
  
  行全面检查。以县老干部活动中心为阵地,经常组织老干部开展文娱体育
  
  活动,定期上卫生保健课,每季度举办一次门球或棋牌、乒乓球比赛活动
  
  。
  全县老干部根据各自的身体状况,坚持自愿原则,发扬“老有所为”精神
  
  ,在各方面的工作中继续发挥光和热。嘉禾县关心下一代协会成立后
  
  (1989年1月成立),老干部和其他退休人员积极参加活动,为培养教育青
  
  少年成长做力所能及的工作。老红军朱有平,生前经常到学校给青少年讲
  
  革命故事,多次给应征入伍新兵上革命传统课,被评为郴州市“关心下一
  
  代工作先进个人”。离休干部(教师)胡威,离休后义务为学校当思想道
  
  德宣讲员,被评为湖南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个人”。离休老干部贺永
  
  荣和退休老干部李柏祥、李启谱,离退休后热心老年人事业,他们先后主
  
  持的县老年人体育协会,曾3次评为省级先进单位、9次评为市(地)级先
  
  进单位。李启谱被评为全国老年体育工作先进个人。
  五、机要 保密
  机要、保密工作分别由县委机要和保密机构负责。
  (一)机要工作
  机要通信 主要是承担上级党委、政府及中央、国务院与县委、县政府的各
  
  种文电传输、办理工作。正常情况下,每年收发各种电报近千份,做到保
  
  密、准确、及时、无事故。另外,还负责机要专网电话会议的通讯接转工
  
  作(包括上级对县和县对乡镇的专网电话会),做好会议服务,保证通讯
  
  畅通。1982年起,开通上级与县之间的机要传真业务。1995年,有9个乡
  
  镇开通与县之间的传真业务。1997年,全县17个乡镇开通与县之间的传真
  
  业务。到2001年,县机要局已配置一整套自动化机要通信设备,加上严格
  
  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机要通信的安全和畅通。
  机要文件收发管理 主要负责中央及省、市(地)委和上级党委办下发给县
  
  委及县委办公室的各种机要文件(包括机要信函、内部刊物)收发、管理
  
  和送县委领导的传阅工作。做到制度规范、纪律严密、管理严格,没出现
  
  差错。
  (二)保密工作
  1988年9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颁布后,县委连续几
  
  年在全县进行广泛的宣传教育活动。1998年9月,在《保密法》颁布10周
  
  年之际,又集中时间开展广泛深人的宣传教育活动。主要方式是印发《保
  
  密守则》和宣传资料、县委有关领导在广播电视上作专题讲话、县电视转
  
  播台播放保密电视片、在县城和乡镇的宣传橱窗刊出保密工作图片、举办
  
  《保密法》知识考试和竞赛活动。还在县委党校开办的干部培训班上,设
  
  置保密教育课或专题讲座。保密执法检查与监督以党政机关、保密重要单
  
  位和要害部门、各级各单位有关保密的业务和事项、国家秘密载体定点复
  
  制单位及其他营业性打字印刷行业、高考试卷保密等为主要对象。坚持经
  
  常检查与重点监督相结合,检查、监督与指导并重。1998年4月1日,县委
  
  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保密工作的意见》,要求各级领导和
  
  有关人员认真做好保密工作。2000年7月,嘉禾一中出现高考舞弊事件,县
  
  保密局与有关部门配合,及时调查试卷泄密事故。2001年5月,县委保密委
  
  员会制定印发《关于党政领导干部保密工作责任制的规定》,把保密工作
  
  列为各级党政领导的工作职责。同时,县保密局与教育局联合制定印发《
  
  关于加强各类教育统一考试试卷保密工作的规定》,确保全县各类教育统
  
  考顺利进行。

知识出处

嘉禾县志 1989-2002

《嘉禾县志 1989-2002》

出版者:湖南人民出版社

本志实地记载了湖南省嘉禾县地理环境、经济综述、人口、城乡建设、珠泉经济开发区、农业经济、水利、农机、乡镇企业、工业经济、交通、邮电、商贸经济、财政、税务、金融、保险、经济综合管理、政党、人民团体、政权、政协等项目的发展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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