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篇 政党 人民团体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嘉禾县志 1989-2002》 图书
唯一号: 180720020210000834
颗粒名称: 第十五篇 政党 人民团体
分类号: D627;D638
页数: 40
页码: 276-315
摘要: 本篇介绍了郴州市嘉禾县1989年到2002年政党和人民团体情况。包括党政组织机构、组织会议、人民团体机构、共青团等。
关键词: 政党 人民团体 嘉禾县

内容

第一章 中共嘉禾县地方组织
  1989—2002年,中共嘉禾县委领导全县各级党组织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切实加强组织建设、思想建设和作风建设,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不断增强。同时,根据嘉禾实际,全面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制定全县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方针、策略和任务。工作中,中共嘉禾县委充分发挥核心领导作用,领导和支持中共嘉禾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依照党章履行职能,支持县人大常委会行使国家权力、履行监督“一府两院”职能,支持县人民政府依法管理全县经济和社会事务、行使行政领导职能,支持县政协发挥爱国统一战线作用、履行协商监督和参政议政职能。并且重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工商联(商会)、科协、残联等人民团体的职能作用,充分调动全县共产党员和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逐步实现新的跨越。
  第一节 组织机构
  一、中共嘉禾县委员会
  中共嘉禾县委于1992年10月、1997年9月、2002年9月,先后召开第七次、第八次、第九次全县党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新一届委员会。县委委员全体会议选举常务委员会和书记、副书记,组成新一届县委领导班子。
  县委下设若干工作机构。1989年,中共嘉禾县委工作机构设置:办公室(内设政策研究室、机要室)、组织部、宣传部、统一战线工作部(县委对台办公室挂靠)、政法委员会和编制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另设县直属机关党委、县委老干部局(归口县委组织部)、县委党史办公室(归口县委办公室)、县委党校、县信访办公室(归口县委办公室)。1990年6月,县委办公室内设督查室;7月,县委机要室更名为嘉禾县机要保密局;10月,成立嘉禾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与政法委员会合署办公(次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更名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仍同政法委员会合署办公);12月,编制委员会改称嘉禾县机构编制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列为县委、县政府直属机构。1991年4月,嘉禾县机要保密局更名为中共嘉禾县委机要局和嘉禾县保密局(两块牌子,一套人员)。1992年8月,嘉禾县机构编制委员会更名为中共嘉禾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列入县委系列;是年,中共嘉禾县委对台办公室更名为中共嘉禾县委台湾工作办公室(与县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合为一个机构、两块牌子)。1995年3月,县委、县人民政府制定《嘉禾县党政机构改革方案》。按照改革方案,县委主要工作机构设置不变。原县委党史办公室与县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合并,成立嘉禾县史志办公室(归口县委办公室)。县委机要局和县保密局的职能归并县委办公室,对外保留牌子、名称。县信访办公室改为县委、县政府联合信访办公室,由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管理,以县政府办公室管理为主。1996年,县直属机关党委撤销,设中共嘉禾县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1996年12月,设立“嘉禾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办公室”(2000年12月更名为“嘉禾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挂靠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1997年设立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7月31日设置办公室,挂靠县委宣传部。1999年7月,成立县委处理法轮功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2年3月,县党政机构再次改革,县委主要工作机构设置:办公室(内设政策研究室、督查室)、组织部、宣传部(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挂靠)、统一战线工作部、政法委员会(与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合署办公)。另设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县委老干部局(归口县委组织部)、县史志办公室(归口县委办公室)和县委党校。此外,县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并入县委组织部(对外保留牌子),县委办公室内设机要科(对外保留中共嘉禾县委机要局和嘉禾县保密局的名称、牌子),县委、县政府联合信访办公室改为县信访局(由县政府办公室主要管理),县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改为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为独立机构运作),县委处理法轮功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县人民政府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合为一个机构(归口县委政法委员会),县委台湾工作办公室和县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并入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
  二、中共嘉禾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在全县第七次、第八次、第九次党代表大会上,中共嘉禾县纪律检查委员会进行换届选举。新一届县纪委委员全体会议选举常务委员会和书记、副书记,组成新的县纪委领导班子。14年间,县纪委内设机构逐步完善,基层纪检、监察机构不断充实。
  (一)县纪委内设机构
  1989年,中共嘉禾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内设办公室、案件检查室、案件审理室、来信来访室。1991年3月,“来信来访室”改名“控告申诉室”。1993年5月,根据上级指示,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与县监察局实行合署办公,内设办公室、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信访室(含举报中心)、干部教育室、执法监察室、党风廉政建设室。1996年4月,县级机构改革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县监察局内设办公室、案件检查室、案件审理室、信访室、干部教育室、执法监察室、党风廉政建设室和举报中心。1999年7月,设立“县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2002年5月,经编制部门核定,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县监察局内设机构不变,举报中心挂靠信访室。
  (二)基层机构
  1989年及以前,全县各乡镇党委配有一名专职纪检委员(为乡镇党委委员兼任)。1989年,县直属单位中,设立纪检组并配专职纪检组长的单位有11个,配专职纪检员的单位有19个。1990年5月始,各乡镇陆续成立纪律检查委员会。乡镇纪检会一般设委员5名,其中书记、副书记各1名。同年,新增5个县直属单位纪检组。1991年,又新增5个县直属单位纪检组、新增8个县直属单位纪检员。1997年12月,县纪委向法院、检察院、人民银行派驻纪检组(1998年,根据中央指示精神,人民银行纪检组织不再由县纪委管理),县纪委、监察局向县属20个单位派驻纪检组、监察室。2002年2月,根据县纪委《关于机构改革中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的设置意见》,派驻纪检机构的县属单位3个(法院、检察院和发展计划局),派驻纪检和监察机构的县属单位21个,另有32个单位配备专职纪检员。是年,全县县属机关14个系统党委进行换届选举,新党委成立后分别设立纪律检查委员会,配备兼职书记、副书记和委员。
  三、基层党组织
  1989年,全县设基层党委19个(17个乡镇党委和县直机关党委、南岭林场党委)、党总支部15个(交通局、轻工局、邮电局、煤炭局、农业局、水电局、商业局、粮食局、供销联社、卫生局、公安局、教育局、县人民医院、袁家煤矿、罗卜安煤矿党总支)、党支部515个(其中农村行政村党支部239个)。同时,在县级和县直属机关设党组7个(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县政协和县法院、检察院、公安局、教育局)。2002年,全县设基层党委32个(其中乡镇党委17个,县直机关系统设党群、人大、政府、政协、宣传、卫生、教育、工交、农办、计划、政法、公安、财贸13个党委,加上珠泉经济开发区和南岭林场党委)、党总支部29个(1989年后增设文化局、烟草局、农机局、国税局、地税局、物资局、劳动局、工商局、农业银行、焦冲元煤矿、铁炉下煤矿、中医院、林业局、财政局、供电公司、广播电视局和石桥镇企业等17个党总支部,撤销公安局、教育局、卫生局3个党总支部)、党支部626个(其中农村行政村党支部244个)。同时,在县级和县直属机关设党组30个(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县政协和县法院、检察院、计划局、物价局、统计局、科技局、人事局、劳动局、民政局、经贸局、环保局、审计局、建设局、文化局、教育局、卫生局、计划生育委员会、司法局、财政局、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国土资源局、交通局、粮食局、信访局、总工会)。
  1989—2002年,全县17个乡镇党委于1992年、1995年、1998年、2001年,分别召开乡镇党代表大会,换届选举产生新一届乡镇党委和纪委。其他基层党委和全县所有党总支部、党支部领导班子任期一般三年,到期召开党员代表大会或全体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产生新的领导班子。
  第二节 县党代表大会和党员代表会议
  一、县党代表大会
  中共嘉禾县第七次代表大会 1992年10月23—25日召开。正式代表319名。代表中,各级领导干部173名、占54.2%,专业技术人员71名、占22.3%,先进人物73名、占22.56%,县人民武装部和武警部队3名、占0.94%;妇女代表48名、占15%;年龄在45岁以下的代表195名、占61.1%。大会的主要任务是:“围绕‘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认真总结全县第六次党代表大会以来的工作,以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十四大精神为指导,确定今后五年的工作目标和任务”。大会讨论通过《关于中共嘉禾县第六届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和《关于切实加强思想作风建设的决议》以及《中共嘉禾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大会确立会后五年全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四大精神为指针,以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动员全县广大党员和人民群众,进一步解放思想,把握有利时机,加快改革步伐,加强党的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为振兴我县的经济而努力奋斗。”大会选举产生中共嘉禾县第七届委员会,委员19名、候补委员3名。七届一次全体委员会议选举常委10名,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3名。大会选举产生中共嘉禾县新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11名。纪委一次全体会议选举常委5名,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2名。
  中共嘉禾县第八次代表大会 1997年9月19—21日召开。正式代表287名。代表中,各级领导干部195名、占67.6%,专业技术人员45名、占15.7%,先进人物44名、占15.6%,县人民武装部和武警部队2名、占1.1%;妇女代表46名、占16.03%;年龄在45岁以下的代表195名、占68.3%。大会的指导思想是:“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贯彻党的十五大精神,牢牢把握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切实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为实现嘉禾经济和社会跨世纪腾飞而努力奋斗。”会议讨论通过第七届委员会关于《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为实现嘉禾跨世纪腾飞而努力奋斗》的报告和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高举反腐倡廉旗帜,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全县跨世纪战略目标的顺利实现》的工作报告。大会号召全县共产党员和全县广大人民群众“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乘着党的十五大强劲东风,承先启后,继往开来,艰苦奋斗,为把一个富强、民主、文明的新嘉禾推向21世纪而努力奋斗!”大会选举产生中共嘉禾县第八届委员会,委员25名、候补委员5名。八届一次全体委员会议,选举常委12名,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4名。大会选举产生中共嘉禾县新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13名。纪委一次全体会议选举常委6名,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3名。
  中共嘉禾县第九次代表大会 2002年9月25—28日召开。正式代表297名。代表中,各级领导干部175名、占58.9%,专业技术人员68名、占23%,先进人物51名、占17%,县人民武装部和武警部队3名、占1.1%;妇女代表55名、占18.5%;年龄在45岁以下的代表178名、占60.2%。大会的主题是:“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团结动员全县共产党员和全县人民,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为实现嘉禾现代化建设的新跨越而努力奋斗”!大会讨论和通过第八届委员会关于《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为实现嘉禾现代化建设的新跨越而努力奋斗》的报告和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实践“三个代表”,坚持从严治党,不断夺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胜利》的工作报告。大会确立会后五年全县的奋斗目标是,与时俱进,实现“四个新跨越”,即:实现向经济强县的新跨越,实现向特色产业县的新跨越,实现向生态环保县的新跨越,实现向现代文明县的新跨越。大会号召全县共产党员和全县人民群众,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全面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实现嘉禾现代化建设的新跨越而努力奋斗!大会选举产生中共嘉禾县第九届委员会,委员25名、候补委员5名。九届一次全体委员会议,选举常委13名,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5名。大会选举产生中共嘉禾县新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15名。纪委一次全体会议,选举常委9名,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3名。
  二、县党员代表会议
  1995年3月21日,中共嘉禾县委员会召开全县党员代表会议,参会代表164名。会议主要是选举出席中共郴州市第一次代表大会代表。经过会前推荐、会议酝酿,参会代表民主投票,从25名候选人中,选举产生21名为嘉禾县出席中共郴州市第一次代表大会代表。2000年3月24日,中共嘉禾县委员会召开全推荐、会议酝酿,参会代表民主投票,从25名候县党员代表会议,参会代表168名。会议主要是选选人中,选举产生22名为嘉禾县出席中共郴州市举出席中共郴州市第二次代表大会代表。经过会前第二次代表大会代表。
  第三节 县委决策举要
  一、科教兴嘉
  1990年,县委提出“科教兴嘉”战略,全县各级、各部门把科技、教育列为重要工作。1992年3月6日,为贯彻落实党中央提出的把经济建设真正转移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轨道上来的重大战略决策,县委做出《关于科技兴嘉的决定》。要求全县上下“牢固树立科技兴嘉是实施我县‘八五’计划和十年规划的重要保证”的思想,提出近期“实现高新技术产业占生产总值的15%以上”的目标。采取相应措施,“大力开发新产品和新技术,促进产品更新换代”,“高度重视科技成果推广工作”,“鼓励科学技术人才到中小企业和乡镇企业以及到农村进行种养等方面的技术承包、技术服务”。号召全县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奋战五年,把我县建设成全国科技工作先进县”。科技的基础在教育。1995年5月27日,县委做出《关于加快我县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决定》。要求全县党政领导牢固树立“优先发展教育”的思想,“动员全县人民担负起这一义不容辞、责无旁贷的神圣使命,把教育事业这项伟大而艰巨的社会工程建设好”。提出1996年全县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1999年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到2000年基本形成具有中、初等文化技术素质的城乡劳动大军和初步建立与社会主义政治体制、市场经济体制、科技体制相适应的教育体制的奋斗目标。决定采取切实措施,深化教育改革,完善教育管理体制;大力增加教育投入,多渠道筹集资金;加速学校配套建设,改善办学条件;努力提高教师素质,建设一支思想品德修养和业务素质高的教师队伍;强化学校内部管理,建立健全思想政治教育、领导班子、教学常规、学校财务、环境卫生和安全等方面的制度,规范学校工作。
  二、农村小康建设
  1992年起,全县农村开展小康建设。当年2月,县委做出《关于调整产业结构、发展高效农业的决定》,提出加快建设优质烤烟、优质水果、优质油茶、瘦肉型生猪基地,大力发展乡镇企业的设想。1993年11月4日,县委制定《关于创建小康村实施方案》。指出“小康建设是一个巨大的系统工程,小康村建设是这一巨大系统工程中的基础工程,是总揽农村工作全局、提高农村工作整体效能的重要手段,是农村经济、政治、文化等全面进步的有效途径”,“必须坚持标准,突出重点;实事求是,讲求实效;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梯次推进,逐年达标。经过努力,争取在1997年或2000年全县农村基本达到小康水平”。“小康村建设由县、乡(镇)奔小康领导小组定点组织实施”。《实施方案》包括:建立晋档升级制度、目标管理制度、职绩计酬制度、负责联系制度等约束激励机制;人均工农业总产值、农民人均纯收入、年末农业人口人均储蓄余额、计划生育四率达标、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家庭耐用消费品普及率、合作医疗、文化娱乐场所、村容村貌、村风民俗等十项小康村界定指标;县直各职能部门的职责、任务,“建立部门联乡(镇)包村制度,县属各行政事业单位,分别联系一个乡(镇)、包干一个村、一包几年,直到实现小康乡(镇)和小康村”;并确定检查验收和表彰办法。
  三、发展乡镇(民营)企业
  1989—1991年,受计划经济和管理体制等因素影响,全县乡镇企业发展处于徘徊状态。1991年9月13日,在县委工作会议上,县委副书记、县长朱梅生作《大力发展乡镇企业、全面振兴农村经济》的报告,要求“全县进行再动员,进一步提高各级领导和广大群众对发展乡镇企业重大战略意义的认识,继续采取优惠政策,加大投入,增强发展后劲,动员各方面力量,支持乡镇企业发展。”
  1992年7月16日,县委制定《关于搞活乡镇企业的若干规定》。主要内容:一是进一步加强对乡镇企业的领导。县、乡镇成立领导小组,由县委书记、乡镇党委书记分别任组长。二是认真落实优惠政策。新办集体企业经批准可减免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二年和所得税三年。三是搞活乡镇企业流通。允许乡镇企业按实际销售收入的1%~10%提取销售包干费。四是积极引进资金和项目。引进资金分别按资金使用期半年、一年和一年以上计奖,引进项目按投产后三年中最高一年税后利润的5%计奖。五是实行激励机制。年创产值100万元,利税10万元以上,保持三年者,按税后利润的10%计奖。开展技术创新,使企业效益提高5~10万元者奖200~500元,提高10~100万元者奖800~10000元。1993年3月9日,县委制定《关于大力发展个体私营经济的若干规定》。内容包括:鼓励农民进城经商办企业,新办个体私营企业手续从简,个体私营企业所需的水、电、通讯与国有企业一道统筹安排、统一收费标准,不限制发展数量和比例、不限制规模、不限制经营范围、不限制开业条件,新办个体私营企业和服务性企业免征流转税和所得税一年、商业企业免征所得税一年至两年,支持个体和私营企业与国有、集体企业组成联合体或企业集团,国有、集体企事业单位的工人可以用自有资金向私营企业投资人股,鼓励停薪留职干部、职工、科技人员、辞退职人员、离退休人员、城镇待业人员开办个体私营企业,鼓励规模兴办私营农场、林场、果场、牧场、渔场、药场等。
  四、搞活工业企业
  1991年7月19日,县委制定《关于搞活企业的若干规定》。主要内容包括增加企业投入、扶持特困企业、鼓励销售和使用地方产品、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保护企业经营者和改革者的积极性以及各部门各方面合力为搞活企业服务等。1992年8月14日,县委做出《关于加快改革步伐,进一步搞活县属工业企业经营机制的决定》。主要措施是在坚持公有制为主、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经济体制的前提下,积极稳妥地引入乡镇企业灵活经营机制,搞好企业内部的劳动、人事、工资三项制度改革。1996年9月,根据上级关于对国有企业“抓大放小”的指示精神,县委、县政府制定《关于深化工业企业改革若干问题的规定》。提出“以‘三个有利于’为标准,以促进生产力发展为目标,以盘活存量资产为突破口,在确保国有资产有效地保值增值的前提下,因企制宜,一厂一策,采取联合、承包、租赁、托管、委托经营、收购、兼并、股份、嫁接、出售、破产等形式,通过改制、增资、改造、破产等途径,使小型企业的资产在流动中优化重组,使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商品生产经营者”。2001年3月12日,为推进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县委同意印发《嘉禾县县属企业“两个置换”实施办法》,要求县属地方国有企业、国有改制企业、集体改制企业、集体企业到2001年底前要全面完成“两个置换”工作。“通过产权转让,置换企业的国有或县属集体性质,解除企业对政府的依赖关系,让企业走向市场;通过给职工一次性补偿,置换职工的全民或固定职工身份,解除职工对企业的依赖关系,让职工走向市场”。
  五、创办珠泉经济开发区
  1992年初,县委领导通过学习中共中央文件(中发〔1992〕2号)转发的邓小平南巡重要讲话,在研究加快改革开放步伐措施时,提出创办经济开发区的设想。经过一段时间酝酿,特别是组织领导成员赴广东参观考察,统一思想认识。当年7月13日,县委做出《关于建立城关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决定》。开发区首期开发地址选在县城西北部的高宅洞一带,开发范围以县城为中心,总面积约6平方公里。开发区建设总体目标:一是筑巢引凤,为外商外资进入嘉禾提供良好的硬件环境和良好的服务水平;二是加强县城建设和改造,解决县城面貌陈旧、交通拥挤、人民生活环境不良的问题;三是加强城市功能配套、加速县城扩容提质。同时,成立“开发区领导小组”,县委书记龚汝山任组长。同时,成立“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行使开发区的人事、征用土地、制定规划、审核投资项目、自办经济实体、处理涉外事务等管理工作。11月16日,城关经济技术开发区更名为珠泉经济开发区。12月8日,郴州地区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行文,“同意设立嘉禾县珠泉经济开发区”。12月17日,湖南省人民政府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批准,嘉禾县珠泉经济开发区列入省级开发区。2002年9月初,县委、县人民政府决定兴建“坦塘工业园”,总面积5.6平方公里,首期开发1.5平方公里,为高科技工业产品基地。报经郴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后,于9月25日破土动工。
  六、确立县域经济发展的战略思路
  1992年初,县委提出“兴工、强农、活商、富县”的战略思路。1992年12月11—12日,县委全体会议讨论通过《中共嘉禾县委1993年工作思路》,抓住解放思想、实事求是这个根本问题,提出实现“三突破”:突破“左”的思想束缚,大力发展非国有经济;突破传统计划经济、产品经济观念的束缚,积极建立市场经济体系;突破内陆意识的束缚,开创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新局面。1994年初,县委从带动战略出发,提出加强“三镇一廊”建设的思路:加强城关镇、车头镇和塘村镇及沿连接三镇公路走廊的建设,带动全县经济发展。1995年,全县贯彻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小城镇的决定》。县委决定加强城镇建设,实施城镇带动战略。除继续搞好“三镇一廊”建设外,把袁家镇、行廊镇和肖家镇列为发展的重点。要求根据各自优势确定发展特征,制定近期和长远的基础设施建设、工业、商贸等发展规划。1999年3月,中共嘉禾县委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用四五年时间将我县建设成为经济强县”的奋斗目标,重点措施是实施“万千百十”工程战略。即:引导万名以上农民进城创业,分流千名干部进人经济建设主战场,培养百户年产值500万元以上的私营企业大户,组建10个企业龙头公司。同时,制定《引导万名农民进入城镇兴业工程实施方案》、《分流千名干部进入经济建设主战场实施方案》、《培养百户私营企业大户实施方案》、《组建10个企业龙头公司实施方案》。2001年8月,县委工作会议提出,“实施产业项目带动县域经济发展战略”。规定产业项目的重点是:农业产业化项目,发展民营经济项目,招商引资项目,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002年,为加速项目建设步伐,县委、县政府对重大建设项目实行“六个一”工作机制,即一个项目、一名县级领导、一个班子、一套方案、增加一笔财政投入、给予一笔奖励,强化项目工作力度。
  七、治理和优化经济环境
  1999年初,县委在总结和研究全县经济发展思路时,决定把治理和优化经济环境列为全县重要工作。在全县治理经济环境工作会议上,明确提出抓三个治理:一是严格治理“乱收费、乱筹资、乱摊派、乱罚款”;二是严格治理执法和司法不公,清理利用职权谋私的“害群之马”;三是严格治理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地痞地霸和欺行霸市行为。接着,县委、县政府先后制定《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十不准一追究”规定》、《举报受理回复制度》、《“四乱”问题查处制度》、《优化环境监督制度》、《案件责任追究制度》等。为加大治理和优化经济环境的力度,2002年3月20日,县委制定《关于优化经济环境的若干规定》,指出“为了营造吸引投资者、支持创业者、尊重纳税人的经济环境,各执政执法单位和执政执法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十五个不准’。”即:不准无证和不亮证收费;不准违规超限收费;不准巧立名目收费;不准不开票或用非正式票据收费;不准收费不服务;不准乱罚款;不准强迫集资和捐款;不准擅自进企业检查评估;不准刁难企业;不准向企业强拉赞助;不准违规对企业扣车、扣物、封账、抓人;不准跨地区、跨行业、跨职权执法;不准向企业强买强卖,强制企业接受指定服务,从中牟利;不准向企业强拉广告,强行企业订购书报刊物;不准机关、事业单位及工作人员到企业报销各种费用。县委并印发《嘉禾县优化经济环境、整顿和规范经济秩序工作方案》,阐明治理和优化经济环境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工作重点及责任分工。
  八、创建卫生县城
  1996年11月8日,县委七届九次全体(扩大)会议做出《关于创建卫生县城的决议》,提出争取1997年达到省级卫生县城标准,到20世纪末建成国家级卫生县城的奋斗目标。1997年4月,县委做出《关于创建卫生县城的决定》。提出“坚持‘政府组织、职能部门负责、群众动手、科学治理、社会监督,的创建方针,按照经济建设、城市建设、卫生建设协调发展的原则,标本兼治。”“创建卫生县城的总体目标:全面开展健身教育,提高居民的大卫生意识;全面整治市容市貌,改善县城卫生面貌;全面加强除害灭病,增强人民健康素质。争取1997年达到省级卫生县城标准,到本世纪末建设成为国家级卫生县城。”“创建卫生县城的具体内容:饮水水质100%达到卫生标准,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单位卫生许可发证率达到100%;不发生任何传染病流行现象,计划免疫接种率达到100%;‘三废’(废气、废水、废渣)排放基本达到要求,不发生任何污染环境事故;市容整齐、美观、美化、净化;县城主街、支街和居民生活区道路硬化率达100%,完好保持率在98%以上;认真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建立健全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安全保卫责任制,严格禁止和坚决查处嫖娼、卖淫、赌博、吸毒贩毒等违法犯罪活动。”4月23日,县委、县政府召开创建省级卫生县城动员大会,号召“全党动员,全民动手,为创建省级文明卫生县城而努力奋斗”。1998年3月,在嘉禾县城被湖南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授予“湖南省卫生县城”称号的基础上,县委做出《关于创建全国卫生县城的决定》,进一步提出健康教育、县城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建设、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食品卫生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的目标。4月26日,县委、县政府召开创建全国卫生县城动员大会,号召全县人民“群策群力,再创辉煌,为把一个文明卫生的嘉禾带入21世纪而奋斗”。
  九、创建文明县(城)
  1997年1月18日,县委经济工作会议发出“认真贯彻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切实抓好精神文明建设”的号召。8月27日,县委指示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制定《关于在全县开展“讲文明、树新风”活动的实施方案》。主要目标和工作重点是:“围绕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提出的实现优美环境、优良秩序、优质服务,提高公民素质和城乡文明程度的总体要求,突出整治公共场所、服务窗口、居民社区和城乡结合部等重点部位,紧紧抓住舆论宣传、道德教育、创建活动和城市管理等重点部位,紧紧抓住舆论宣传、道德教育、创建活动和城市管理等重点环节,集中解决在文明言行、环境卫生、服务质量、交通秩序四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1998年6月26日,县委做出《关于创建省级文明县城的决定》、《关于创建省级文明县的决定》,并规定创建目标。创建省级文明县城的目标:一是“实现优美环境、优良秩序、优质服务”;二是“提高市民素质和文化素质,提高城市文明程度”;三是“年内达到全省文明城市‘领导得力、经济发展、风气纯正、社会安定、文化繁荣、管理有序、服务优质、活动扎实’的创建标准。”创建省级文明县的目标:物质文明建设方面,要求“工农业生产、第三产业及乡镇企业有较大发展,国内生产总值、财政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全省年均增长速度和全省平均水平。”精神文明建设方面,要求“创造优美环境、优良秩序、优质服务,实现以思想道德修养、科学教育水平、民主法制观念为主要内容的市民素质的显著提高,实现以积极健康、丰富多彩、服务人民为主要要求的文化生活质量的显著提高,实现以社会风气、公共秩序、生活环境为主要标志的城乡文明程度的显著提高。”2002年4月4日,县委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印发〈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通知》和《中共湖南省关于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意见》,制定并印发《关于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意见》。要求全县“党政机关要以勤政廉政为重点,切实解决工作人员道德素质的问题;企事业单位要以提高职业道德水平为重点,切实解决诚实守信和规范化服务方面的问题;县城要以创建县级文明单位为主体、以维护社会公德为重点,切实解决维护公共秩序、对待公共设施、坚持环境卫生以及处理人际关系等方面的问题;农村要以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和移风易俗、树立文明新风尚为重点,切实解决农民在国家观念、集体观念、市场观念和风俗习惯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十、创建治安模范县
  1998年3月6日,县委做出《关于创建治安模范县的决定》。指出,创建治安模范县“以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促进两个文明建设为目的,坚持把维护全县社会政治稳定放在首位,按照‘打防结合,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根据全县政法工作‘九五’计划和‘长治久安’工程方案,大力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工作,加快依法治县进程,使创建治安模范县的工作经常化、制度化,努力提高全县人民的治安意识,在全县范围内营造出浓厚的安定祥和氛围,为全县的改革开放、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为实现小康县的目标,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总体工作目标是:“切实加强对综治工作的领导,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协调一致、齐抓共管,充分依靠广大人民群众,运用政治的、经济的、行政的、文化的、教育的手段,整治社会治安,确保全县政治局面持续稳定,社会治安秩序良好,社会风气明显好转。”具体工作目标是:“在全县范围内,广泛深入开展创建安全文明区、安全文明村镇和治安模范单位活动,覆盖面为100%,验收达标率在70%以上。年内实现‘治安模范县’。”创建工作要求,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实行“一把手”工程;强化“创安”责任,层层实行责任制;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创建工作的浓厚氛围;突出创建重点,做到齐抓共建;夯实基础,实行人、财、物倾斜;强化督查力度,做到奖惩到位。
  第四节 组织建设
  一、党员队伍建设
  (一)党员发展
  1991年,全县8169名党员中,男性占91.1%,女性占8.9%;46岁以上的占58.8%;小学文化的占43.22%,文盲占3.7%。党员结构不够合理。1992年起,县委根据“坚持标准,确保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加强对发展党员的宏观指导,党员结构逐年改善。1997年,全县发展党员376人,其中女性占15%,35岁以下的占70%,初中文化以上的占94.4%。1998年,县委提出发展党员注重“八个倾斜”:向优秀的青年农民、知识分子倾斜,向懂经济、会管理、善开拓的优秀人才倾斜,向致富能手、科技示范户、专业户中的进步分子倾斜,向长期不发展党员的单位和农村党支部倾斜,向经济发展慢、长期落后的农村和企业倾斜,向战斗力不强、党的力量薄弱的党支部倾斜,向优秀的中青年妇女倾斜,向外出打工的优秀中青年农民倾斜。1998—2002年,全县新增党员(与1997年相比)1771人,其中:女性党员377人,占21.3%;大专文化以上党员979人,占55.2%;农村基层党员442人,占25%;企事业单位管理、技术人员350人,占20%。党员队伍结构逐渐趋于合理。2002年,县委建立健全《发展党员公示制》、《发展党员责任追究制》,使发展党员工作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增强透明度,杜绝暗箱操作。
  根据县委及各乡镇党委的安排,县、乡镇党校每年举办1~2期建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向他们进行党的基本知识、党的路线方针、党的纪律制度和入党程序等教育。未经培训不办理入党手续。1990—2002年,县委党校和县直属机关党(工)委共同举办培训班14期,培训干部职工中的建党积极分子3397人次,其中998人先后加入党组织;各乡镇业余党校共举办培训班230期,培训农村建党积极分子1.1万余人次,其中1740人先后加入党组织。
  (二)党员教育
  主要通过电化教育、阵地教育和典型引路等形式,向党员进行党的指导思想、党的基本路线、党的基本知识及党风、党纪等教育。
  电化教育 这是党员教育的新形式。1989年,北京出现政治动乱事件后,全县500多个党支部组织7000多名共产党员,观看电教片《认清暴乱真相,站稳党的立场》。1991年,在纪念建党70周年时,全县播放电教片1062场次,观看电教片的党员4.8万人次,党员观看率98.3%。1992年起,县委组织部设专人、乡镇党委安排人员兼职,负责电化教育。集中放映的电教片有《党的基本知识系列片》、《焦裕禄》、《纪委书记》、《乱石岗上铺路人》等。1995年后,逐步健全县、乡镇、村三级电教网络,电教片数量逐年增多、内容更加丰富。2002年,县委组织部筹资1.2万元,购进实用科技电教片180部(集),在县、乡镇、村分别播放9200场次,引导广大党员掌握技能、脱贫致富。
  阵地教育 县委要求:1991年起,全县基层党支部普遍建立起“有牌子、有活动计划、有活动记录、有室内布置”的“四有”党员活动室。各乡镇建立业余党校,培训农村党员。业余党校要做到“七有”:有牌子、有领导班子、有兼职教员、有教学计划、有学习教材、有教学场地、有培训经费。到2002年,全县乡镇业余党校共举办培训班1120期,参加培训人员12.15万人次。
  典型引路 1990年,在全县党员中开展学雷锋、学焦裕禄、学王铁人的“三学”活动。1991年5月,县委部署在全县开展“以加强党的思想政治建设为目标,以领导班子创先进、领导干部作表率、共产党员当模范为主题”的党建“先锋工程”活动,号召全县共产党员学先进、创先进、作表率、当模范。1996年6月8日,行廊镇新屋场村女共产党员王六秀为抢救落水儿童英勇献身。之后,县委做出追认王六秀为优秀共产党员的决定,号召全县共产党员向王六秀同志学习。全县各地掀起学习王六秀优秀事迹的热潮,共产党员在学习中起模范带头作用。2002年7月,县委部署全县各级党组织,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共产党员、龙潭镇副镇长雷竹生“吃苦耐劳、一心为民、甘担风险”勇闯农业发展之路的先进事迹。
  (三)党员管理
  党员管理一般通过“三会一课”(支部党员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和党课)制度和年度党员评议等进行。1989年,县委下发《关于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意见》。当年,县直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党组织,通过“三会”普遍开展党员评议。农村党支部党员评议也及时进行。据1990年统计,全县553个党支部有463个开展评议工作,占83.3%;7977名党员有7433名参加评议,占93.2%。参加评议的党员中,评出优秀党员317名,占4.4%;合格党员3865名,占52%;基本合格党员3092名,占41.6%;不合格党员159名,占2%。处理不合格党员157名,占不合格党员的98.7%。1991年起,党员评议结合年终总结进行,只评合格与不合格,不搞人人过关。1992年,年终总结评议党员8298人,其中:合格党员8197人,占98.8%;不合格党员101人,占1.2‰。
  针对县内农村党员外出务工和经商较多的情况,1993年起,县委规定外出党员三人以上在一起的,要成立临时党支部,定期过组织生活。1994年8月1日,在县内外出人员集中的广东省东莞市建立临时党委,并在常平、大朗、石龙建立三个临时党支部,负责管理嘉禾县在该地的流动党员。1996年起,全县外出党员进行登记,并发给《流动党员证》,外出时将《流动党员证》交所在地党组织,接受当地党组织的管理和教育;回乡后及时将《流动党员证》交党委、支部查验,并如实向党组织汇报外出期间的活动情况。
  2002年,县委组织部安排人员,对基层组织工作干部就档案的收集、管理和保管进行专业培训,对乡镇村的组织档案实施检查、清理。共补遗档案297份、补缺档案810份、完善手续档案192份、移交滞留档案376份;同时,建立档案管理制度和党员信息库,使基层党委的组织档案实现规范化管理。
  二、基层党组织建设
  (一)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
  1989年,县委下发《关于加强党的建设的意见》,要求各基层党组织认真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精神和有关文件,做好思想教育工作,突出抓好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建设。1990年初,县委从县直机关抽调150余名干部,组成17个工作队深入农村,配合乡镇党委开展社会主义思想教育,整顿农村后进党支部。年末,全县农村43个后进党支部,有37个初步改变后进面貌。1991年,县委下发《关于进一步整顿农村后进党支部的意见》,继续派工作队深入村组,抓社会主义思想教育,促后进改变。年底,原有的后进党支部,有7个进入先进行列,其余的进入二类。1992年12月农村社教结束时,全县组织647名县、乡镇人大代表对农村342个基层党支部(包括乡镇企业支部)进行工作评议定格:信任的47个,基本信任的264个,不信任的31个。1995年起,结合农村奔小康,突出加强以党支部为核心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1995年、1997年,县委分别抽调114名、157名干部,进驻40个、41个行政村,抓党支部的整顿建设。期间,全县整顿145个村级班子,其中调整党支部书记55人、支部委员456人。多数党支部成为带领群众致富奔小康的坚强领导核心。2000年4月13日,县委印发《关于开展创建“五好”(好班子、好队伍、好路子、好体制、好制度)村党支部、“六好”(好乡镇领导、好乡镇干部队伍、好路子、好制度、好作风、好的工作格局)乡镇党委的意见》,全县农村党组织掀起创先争优热潮。农村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普遍增强,当年全县80%的村实现各项工作“村为主”。乡镇普遍实施“鱼水工程”,干部深入村组,扎实工作,密切干群关系。泮头乡党委的“鱼水工程”绩效显著,被市委、省委树为先进典型,其经验在市、省推介。2001年,县乡(镇)两级抽调1018名干部深入17个乡镇的244个行政村,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学习教育内容,帮助党支部进一步进行整顿。当年11月,县委下发《嘉禾县村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12月4—5日,县委在县委党校举办全县农村党支部书记参加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培训班。随后,各乡镇分别举办农村党员参加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班,引导基层党支部成员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增强党的观念,搞好自身建设。
  (二)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建设
  1989年,县设直属机关党委,其主要职能是:负责提供县直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党的建设规划和抓好规划的落实,指导所属基层党组织搞好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是年,在县直机关党员中开展以“改革的巨大成就和当前面临的困难及任务”、“提高认识,坚持标准,做新时期合格的共产党员”为专题的学习讨论,统一对形势和任务的认识。
  1990年5月,县直属机关党委、县委组织部和县委党校共同举办县直属企业党支部书记培训班,学习党建理论和中央关于深化企业改革的文件,要求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促进企业改革的坚强战斗堡垒。1992年3—10月,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关于城市开展社会主义思想教育的决定》,县委部署县直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党组织,严格按照省委提出的要求,开展思想教育和组织整顿。全县列入城市社教的199个单位,总人数90157人,其中党员2143人。经过宣传发动、专题教育、集中整改三个阶段,党员的思想政治水平得到提高,党组织的战斗力普遍增强。社教当年,县属预算内企业第二轮承包进展顺利,全年共创产值3260万元,比上年增加643万元,增长24%。县商业系统党组织带领职工在郴州地区率先实施承包合同制改革。下属5个公司481名职工(占职工总人数的93%),参与承包经营,受到地委、行署的表扬。1996年,县直属机关党委印发《县直机关党组织工作目标管理指标量化考核方案》,严格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各项工作。1997年,根据企业改制的新情况,县委制定并印发《关于加强和搞好改制企业党建工作的意见》,要求改制企业按照“精干、高效”的原则,配齐、配强企业党组织领导班子,强化企业党组织在企业生产经营中的“保证、导向、参与、监督与凝聚”作用;并要求在党员中开展“抓改革、促发展、作贡献”为主题的讨论活动,激发党员为企业献计献策的热情,促进企业改革顺利进行和经济效益的提高。
  1999年,全县新经济组织发展到3970家(包括个体和私营企业、乡镇村办股份合作制企业、国家改制企业),职工人数39000余人,其中党员2016人。针对此情况,县委下发《关于加强新经济组织党的建设的意见》,以解决一些新经济组织中党员无处转接组织关系、党费无人收缴、党员管理和教育出现“空挡”、党员发展处于停滞等问题。规定,凡有3名党员以上的单位设党支部,50名党员以上的单位设党总支部,100名党员以上的单位经县委批准可设基层党委。没有党员的企业,上级党组织可以通过推荐、选派和发展等途径,逐步创造条件建立党组织。到2002年底,全县国企和民营经济组织的基层党组织共有党总支部4个、党支部20个、党员659人。
  三、干部队伍建设
  干部队伍建设,主要指县委管理的正、副科级干部的培训、选任和管理。
  (一)干部培训
  1989年以来,通过以党校为中心的阵地教育,有组织、有计划地对干部进行文化、理论和专业知识的培训。在原有基础上,到1991年1月,全县“两下干部”(年龄45岁以下、学历初中文化以下的副科级以上干部)的学历培训完毕。经考试合格,全部颁发《湖南省中专专修班毕业证书》,使全县副科级以上干部的文化程度基本达到中专以上学历。配合中青年干部的培养和选拔(副科级以上)工作,1994年起,每年举办一期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政治理论和行政管理等知识,当年培训67名。至2002年,共培训中青年干部575名。同时,按照市(地)委组织部门的干部培训计划,每年选送部分正科级以上干部到市(地)委党校参加学习培训;根据县委组织部门的计划,每年在县委党校安排正、副科级干部参加的为期一个月的学习培训班两期。1989—2002年,全县参加市(地)委党校培训的正科级干部310名,参加县委党校培训的科级干部1500人次。
  (二)干部选任
  后备干部选拔 后备干部从选苗到任用,严格按照干部建设的“四化”(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坚持走群众路线,通过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查、县委研究决定的程序办理。在培养上,采取定岗压任务、岗位轮换任职、下派基层任职和外派学习等形式,逐步提高其思想、政治和业务素质,不断增强工作应变能力和指挥能力。1989年,县级后备干部12名、科级后备干部50名;1992年,县级后备干部34名、科级后备干部68名;1996年,县级后备干部27名、科级后备干部180名;2001年,县级后备干部30名、科级后备干部319名。
  科技、非党、妇女干部配备 按照党的干部政策和上级关于党政领导班子人员配备的原则,在县、乡镇党委、人大、政府和政协换届时,全县都相应地配备科技、非党和妇女领导干部。县直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调整领导班子时,都从实际出发,尽量配备科技、非党和妇女干部。1990年底,全县17个乡镇配齐科技副乡(镇)长,全县副科级以上非党干部44名、副科级以上女干部20名。县直机关单位的科技人员通过培养,担任副科级以上干部的,1991年45名、1992年92名。至2002年,全县有250名科技干部、103名非党干部、119名妇女干部,在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担任副科级以上领导职务。
  (三)干部管理
  1989年起,县委先后制定和实施《科级干部政绩考核制度》、《科级领导干部试用制度》、《科级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制度》、《科级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度》、《科级领导干部岗位承诺制》、《科级领导干部年终考核末位淘汰制》等,对正、副科级干部的管理工作逐步形成规范化、制度化。到2002年,由县委组织共考核干部1820名,其中乡镇干部810名。在乡镇换届选举中,经考核审定的干部98%当选。政绩考核中,评选出优秀领导班子74个、优秀领导干部158名,并对4名领导干部作出诫勉处理。14年间,全县科级领导干部实行公开选拔上任的11名,实行任前公示的585名(其中正科级221名、副科级364名),实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111名(共查出违纪金额1983万元,其中重大违纪案件2起、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人)。同时,与纪检、监察部门配合,对231名违纪违规的科级领导干部给予党纪和行政处分,其中党纪处分181名、行政处分50名。
  干部档案工作是干部管理的基础工程。嘉禾县干部档案室(1988年10月建成)建筑面积222.7平方米,达到档案库房、阅览室、办公室分设的要求。配置空调机、吸尘器、去湿机和微机、复印机、喷墨打印机等设备,实现干部档案管理工作科学化、现代化。干部档案室配管理人员2名,管理干部档案5343卷,其中:在职干部档案3660卷,非在职干部档案1566卷,死亡干部档案117卷。
  2002年7月,嘉禾县干部档案室获中共中央组织部授予的“一级干部档案室达标单位”称号。
  第五节 思想建设
  一、政治理论教育 1989年,针对当时北京发生政治动乱的形势,着重组织干部群众学习中央指示,围绕“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社会主义是中国人民的历史选择”、“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是一项长期的任务”等专题进行辅导和讨论。全县集中培训理论学习辅导员236人,以战线或单位分别举办学习班共计1265期。同时,做好在职干部正规化马列主义理论教育,经考试发给《合格证》的568人。1991年,组织干部职工系统学习社会主义理论,分专题以上辅导课、培训辅导员和发辅导材料的形式,推进理论学习。1992年,突出邓小平南巡讲话和党的十四大文件的学习,围绕解放思想、转变观念进行辅导和讨论,促进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上新台阶。1993年至1994年,在做好《邓小平文选》第三卷发行工作的同时,组织干部群众分专题学习邓小平理论,特别突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一专题,开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嘉禾经济发展”的大讨论和论文征集评选活动。同时,举办副科级以上干部参加的《邓小平文选》(第三卷)学习班4期,学员495人;举办《邓小平文选》(第三卷)内容测试竞赛活动,有78个副科级以上单位的1800余名干部参赛。1995年至1996年,进一步突出邓小平理论的学习,着力抓好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为主要内容的先导工程,组织乡镇和县直机关主要负责人在搞好学习的基础上,写学习心得,并参加理论知识考试。当时,还对17个乡镇的164名领导干部和县直机关94个单位的355名负责人的学习情况进行督查。其中通读《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的400余人,写学习心得2364篇、调查报告及理论文章50余篇。1997年至1998年,为深入开展学习邓小平理论,全县分层次举办各种类型的学习培训班,各级领导带头上辅导课。同时,总结龙潭乡龙潭村十年坚持政治理论“进村入户”的经验,在全县推广。1999年,以贯彻党的十五大精神为主线,以“三讲”(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教育为重点进行理论学习。当年四月,全县近千名副科级以上干部参加政治理论知识学习竞赛。年底,全县近3000名干部参加全省政治理论知识考试,2900余名达到及格以上成绩。2000年6—8月,全县县级领导班子及县纪委、组织部、宣传部、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珠泉经济开发区等单位领导班子共72人,集中学习,开展“三讲”教育。通过学习提高、自我剖析、开展批评、认真整改,既提高理论水平,又解决实际问题。整改中,县委针对部分领导干部作风不实问题,制定《关于进一步改进干部作风的若干规定》;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县政协及参加学习的其他领导班子,针对各自突出的问题,分别制定整改措施。
  2001—2002年,围绕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县干部群众掀起学习政治理论新高潮。2001年初,根据中央及省、市委有关指示精神,县委决定,在全县各乡镇、县直机关、行政村级领导班子和基层干部中,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集中学习教育。一年多时间内,分三批(乡镇级2—4月、县直机关5—7月、村级11月至2002年1月)集中学习教育。为配合教育活动,先后分发学习资料1万余册,两次组织理论学习报告团到各乡镇、战线宣讲,各级领导撰写的理论文章和学习心得有100余篇在省、市报刊发表。
  当年,表彰理论学习先进集体10个、优秀理论工作者16名。2002年,在干部群众中继续深入开展“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习教育活动,特别是在农村,县委把“干部经常受教育、农民长期得实惠”作为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下发《关于建立干部经常受教育、农民长期得实惠机制的意见》,把学习与实践紧密结合在一起。
  二、宣传思想工作
  1989年,配合北京平息政治动乱和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着重向干部群众加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宣传教育。1990年,在继续进行“四项基本原则”宣传教育的同时,有组织地开展形势教育、国情教育和清理整顿、深化改革的宣传教育。当年,县委宣传部举办两次形势教育报告会和两次国情教育座谈会、一次深化改革研讨会。1991—1992年,配合城乡社会主义教育活动,总结一批“社教”先进典型,通过宣讲报告会和广播、电视,在全县范围内进行宣传。同时,联系实际,广泛开展以“抓社教,促致富,奔小康”和“进一步解放思想,努力加快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步伐”为主题的大宣传、大讨论。1993—1995年,为促进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全县开展“知我嘉禾,爱我嘉禾,建设嘉禾”和“爱党爱国爱嘉禾,立足岗位作贡献”的宣传教育活动。县委宣传部和县广播电视局拍摄反映嘉禾建设成就的县情教育电视片《革命老区展新姿》,在县电视转播台和各乡镇放映;摄制电视专题片《情系农村夯基础》,对全县农村“抓党建奔小康”工作进行典型宣传。县委宣传部编写约6万余字的《嘉禾新姿》一书,从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展示嘉禾县的特色优势和发展前景,为扩大开放、招商引资鸣锣开道。全县举办有56个合唱队3200多人参加、历时两个多月的歌唱宣传演出活动,以振奋人民群众精神。同时,全县各单位先后开展“向嘉禾籍海军战士、革命烈士李俊华学习”、“向孔繁森同志学习”、“向徐洪刚、刘志艳学习”的宣传教育活动,鼓励干部群众奋发向上。1996年,突出宣传因抢救落水儿童英勇献身的行廊镇新屋场村优秀女共产党员王六秀的模范事迹。之后,组织干部群众收看以王六秀为生活原型的电视剧《村女》(在中央电视台、湖南电视台播放),深入开展向王六秀学习的活动。1997年和1999年,在迎接香港和澳门回归之际,开展爱国主义宣传教育月活动。1998年,县委宣传部、县广播电视局配合省、市新闻单位,集中采访广发乡白觉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经验,在报刊、电台、电视台宣传推介,并编辑《湘南明珠——白觉村》一书出版发行。同时,围绕农村奔小康,总结塘村镇、普满乡等单位抓思想政治工作、促小康建设的典型经验,在全县推广。当年,在改革开放20周年之际,全县大力开展对改革开放的宣传活动。县委宣传部、县广播电视局共同摄制反映嘉禾各项事业新变化、新成就的电视专题片20部,在县电视转播台播放;县电视转播台开辟《辉煌20年》专栏,系统宣传改革开放的成就;县委宣传部与有关部门配合举办《改革开放20年成就摄影展》,从多种角度宣传改革开放。1999年,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50周年,举办《辉煌50年——嘉禾社会主义建设成就展》。是年,通过传达、学习中央及省、市关于取缔“法轮功”的文件精神,在干部群众中广泛进行“崇尚科学、反对邪教”的宣传教育,引导人们提高认识、分清是非。经过宣传和过细的思想工作,全县有623名“法轮功”修炼者脱离该组织。2000年,突出以“三观”(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三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三德”(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三业”(敬业、精业、创业)为重点,开展“热爱嘉禾添光彩、建设嘉禾争贡献”的大宣传、大讨论,促进各项事业发展。2001—2002年,围绕“三讲”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教育,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县直机关、乡镇、村(居)委会和企事业单位分层次举办骨干学习班。通过广泛宣传和骨干带动,让“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全县广大群众中扎根。
  配合宣传思想工作,全县认真抓报刊发行和新闻报道。1989—2002年,每年都完成上级分配的党报党刊发行任务,先后15次被省、市(地)有关部门评为先进单位。14年间,新闻报道在中央级报刊用稿20篇、省级报刊用稿366篇(其中头版用稿10篇)、市级报刊用稿2035篇(其中头版头条稿82篇)。
  在宣传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中,按照上级部署,对企事业单位政工人员进行职称评定。到2002年止,全县企事业单位评定政工职称的共135名,其中高级政工师8名、政工师127名。
  三、文明单位创建活动
  1989年,在县、乡镇机关开展以“办实事,做公仆,创廉洁机关”为主题的文明创建活动,以此带动全县农村和企事业单位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文明创建工作。次年,配合文明创建工作,全县开展学赖宁、学雷锋、学焦裕禄、学王铁人的活动,各单位推荐、表彰“赖宁式的好少年”、“雷锋式的好青年”、“焦裕禄式的好干部”、“王铁人式的好工人”,使“学先进、树新风”有具体榜样。1991年,县委宣传部印发《“八五”期间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要点》和《关于县直机关和乡镇双文明建设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规定》,进一步明确精神文明建设的任务以及文明建设管理责任制。1992年,在双文明管理责任制中,突出经济指标的重要位置,对财税任务完成情况的考核实行“一票否决”。1993—1995年,围绕“知我嘉禾,爱我嘉禾,建设嘉禾”和“爱党爱国爱嘉禾,立足岗位作贡献”的宣传教育活动,把做好各项工作、促进经济建设作为文明创建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1996年,以创建文明卫生县城为龙头,开展创建“文明卫生街道”、“文明卫生单位”和“文明卫生商店”活动。1997年7月,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设立。当年,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制定县城“市民公约”,印发《精神文明建设知识手册》,倡导开展“嘉禾精神”大讨论。同时,为实现“三优”(优美环境、优良秩序、优质服务)、“两提高”(公民素质和城乡文明程度)目标,广泛开展“讲文明、树新风”活动。1998年6月,县委、县政府作出《关于创建省级文明县城的决定》和《关于创建省级文明县的决定》,规定创建文明县城和文明县的具体目标和工作措施。9月,在县城开展“市民文明素质教育年”(1998年9月至1999年8月)活动。全县掀起文明单位、文明机关、文明窗口等多层次、全方位的创建热潮。年底,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授予嘉禾县城“文明县城”称号。1999年,在做好巩固县城文明建设的同时,全面抓好乡镇、村的文明单位创建工作。9月,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嘉禾县“创建文明村镇工作先进县”称号。2000年,在全县巡回举办“崇尚科学文明、反对迷信愚昧”大型展览;组织有5.5万人参加的“文明市民素质教育知识”竞赛活动。2001年,全县开展文明建设先进典型的宣讲、推介活动,重点推介塘村镇创文明单位的成功经验。同时,在农村开展文明户的评创活动,当年评出县级“五好文明家庭”30户,为村民争创文明户树立榜样。
  2002年,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印发〈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通知》和中共湖南省委《关于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意见》,中共嘉禾县委下发《关于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意见》。嘉禾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先后制定和印发《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深入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县城,争做文明市民”活动的实施方案》、《嘉禾县公民文明公约》和《县城公民“十不准”》,编印《嘉禾县公民道德手册》,促进公民道德建设各项任务的落实和良好社会道德风尚的形成。
  自1984年开始创建文明单位至2002年,全县先后评出省级文明单位9个,市(地)级文明单位33个、市(地)级文明标兵单位7个、市(地)级文明村镇4个,县级文明单位140个、县级文明标兵单位40个。
  附:1984—2002年嘉禾县获省、市(地)级文明单位称号名单
  省级文明单位
  中共嘉禾县委 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塘村
  镇人民政府
  县广播电视局 中国人民银行嘉禾县支行
  县公路管理局 县交通规费征稽所 嘉禾
  县城关镇
  塘村市场
  市(地)级文明单位
  中共嘉禾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县人民政府工
  交工作办公室
  县人民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 县工商行政管
  理局
  中国工商银行嘉禾县支行 县广播电视局
  县财政局 县水利电力局 县地
  方税务局
  中国人民银行嘉禾县支行 县公
  路管理局
  县商业局 县审计局 县环
  境保护局
  县国家税务局 肖家镇人民政府 城关
  镇人民政府
  县气象局 县水电设备厂 县人
  民医院
  县罗卜安煤矿 县铁炉下煤矿 县移
  动通信公司
  县图书馆 县交通运输管理所 县人
  寿保险公司
  县自来水公司 珠泉完小 县地
  税三分局
  县国税塘村分局行廊镇行廊村 石桥
  镇周家村
  广发乡白觉村
  第六节 纪检监察
  一、廉洁自律工作
  1991年,县委及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先后制定一系列关于廉洁自律的文件规定。5月,针对少数党员干部职工参与赌博的问题,县纪委与有关部门联合制定下发《关于严禁党员干部工人参与赌博的规定》;6月,针对烤烟收购中少数人以烟谋私的问题,县纪委与有关部门联合制定下发《关于加强烟叶收购纪律的规定》;8月,在发生严重旱灾和抗旱救灾的关键时刻,县纪委制定下发《关于在抗旱救灾斗争中严肃党的纪律的几点要求》;10月,根据省委、省政府有关制止用公款大吃大喝、铺张浪费的“六不准”规定,县委制定下发具体实施的文件,并批转县纪委《关于对全县局级党员领导干部党风党纪考评的意见》。1994年,为使廉洁自律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县委、县政府制定下发《关于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若干制度和规定》,其中包括“办事公开制度”、“礼金礼品登记制度”、“公务活动接待制度”、“党政干部婚丧喜事制度”、“副科级以上干部个人重大问题请示制度”、“国家工作人员回避交流制度”、“到企业集资、摊派、募捐审批制度”、“基建工程公开招标制度”、“党政机关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在房改中若干问题的规定”、“廉政考评制度”等。1996年,县委、县政府修订《公务活动接待制度》,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行为。同时,全县聘请238名干部担任监督员,对领导干部的公务接待行为进行监督。同年,县委、县政府颁发《嘉禾县行政事业单位公费住宅电话管理办法》和小车购置审批规定,县纪委、监察局负责实施过程的检查、监督。1999年,为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县纪委制定《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实施细则》。在全县反腐败工作会议上,168个局级单位向县委、县政府递交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接着,县委、县政府颁发《关于规范公务接待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若干规定》,由县纪委、监察局组织实施过程的检查、监督。当年,对借用公款和担保借款逾期不归还的干部职工进行清理整顿,共收回欠款4390.3万元;对违规建房、占房进行清理查处,清出建房违规单位21个,住房超面积6043平方米,违规违纪金额61.5万元,挤占挪用住房资金690万元,8人4户多处购占福利分房。2000年,县纪委制定颁发《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除各单位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外,县委、县政府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各乡镇和县直单位“一把手”工作政绩的考核内容。同年,还把禁赌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的内容。全县开展查赌禁赌活动140余次,查处赌博案件43起,没收赌资10.024万元,治安罚款5.110万元。2002年3月,县委、县政府颁发《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若干规定》,对公务接待、领导干部及其配偶和子女经商办企业、党政机关小车购置不经审批、领导干部用公款旅游等问题,作出更加严格的规定。同年,根据党员、干部中存在的不良风气,全县狠刹七股歪风,即:利用职权谋利风、公款吃喝风、滥配小车风、赌博风、乡镇干部“走读”风、公款游乐风、公款乱配手机和滥报话费风。据当年底调查归纳,经过狠刹歪风,全县督促纠正40起副科级以上干部的以权谋私行为,县直单位年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280万元,压缩机关购小车费50万元,查处干部赌博8人,乡镇干部扭转了“走读”现象,制止8起公款旅游计划的实施,收缴手机和话费违纪金额3.6万元。1989—2002年,县委、县纪委在对全县党员干部进行廉洁自律教育中,还认真抓清退“红包”和礼金礼品的活动。据对1989年、1993年、1996年、1997年、1998年和2001年的统计,全县副科级以上党员干部经过自查,清退“红包”礼金共计41万余元。
  二、纠风治理工作
  (一)治理“三乱”行为
  1993年,全县各行政事业单位对“三乱”(乱收费、乱罚款、乱集资摊派)行为进行自清自查。194个收费单位,清查出无正式依据收费项目216项,超标准收费项目11项,无正式票据收费项目38项,共计乱收费金额203.5万元。随后,各单位对企业、农村、学校和大中专毕业生、复退军人安置中的“三乱”现象分别进行治理。
  治理对企业的“三乱”行为 1994年初,县纪委下发《关于对部分企业实行“合法权益重点保护”的通知》,对县水泥厂、县袁家煤矿、县水电设备厂、县酒厂等4家工业企业实行挂牌保护,规定任何单位和部门不得随意向这些企业摊派钱财。4月,县纪委又下发《关于制止向企业乱收费、乱罚款、乱集资摊派的若干意见》,对以各种名义向企业要钱要物做出明确限制。1998年,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治理向企业乱收费、乱罚款和乱摊派等问题的决议》,县委、县政府把治理对企业的“三乱”行为列为全县重要工作;县纪委、县监察局联合下发《关于制止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的通知》,要求有收费职能的单位向企业收费必须出示有关部门颁发的《收费许可证》。2000年,县治理经济环境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下设办公室,专抓治理对企业的“三乱”行为。当年,县纪委和有关部门配合,集中人力和时间,对全县2400余个收费项目及各种罚款、基金、集资和摊派项目进行全面核查,注销部门自立收费项目50个,明令停止收费项目6个,降低收费标准项目400个。2001年,县纪委下文,对金田大市场建设工程、长盈针织品有限公司、立裕针织品有限公司、华昌金属铸造厂等5家私营企业实行挂牌重点保护。县物价、工商、财政联合编印《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税外费负担卡》,让私营企业安心生产、明白交费。
  治理农民的不合理负担 1996年,全县共清出农民不合理负担金额145.8万元,清退金额92.3万元,制止不合理收费53.5万元。同时,在全县开始推行农民负担监督卡制度。1997年,县纪委会同有关部门清理与上级减负政策相违背的12个文件,废止或修改收费文件7件,直接或间接减轻农民负担850万元。1998年,县委、县政府成立减轻农民负担领导小组,县纪委负责具体工作。经过乡镇、村核算,向全县农户发放农民负担监督卡。农民承担费用预算总额为834.21万元,人均负担占上年人均纯收入的1.82%。2000年,清理涉农收费文件50份、收费项目112个、收费标准241个,经审查,撤销收费文件9份、收费项目25个,降低收费标准72项,直接或间接为农民减轻负担2100余万元,全县农民人均减负72元。
  治理中小学校乱收费 1995年上半年,县纪委、监察局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县300余所中小学收费进行清理,共清出违纪金额236.167万元,其中政府行为收费50.898万元、学校自立项目收费37.469万元。1996年,对全县300余所中小学收费进行清理,共清出违纪金额105.8万元,查处违纪案件7起,对11名违纪人员给予纪律处分。1998年,县纪委会同财政局、物价局、教育局组成联合调查组,对全县270所中小学收费情况进行督查,共查出规外收费352.7万元,其中政府行为收费250.8万元、学校自立项目收费70万元、部门搭车收费31.9万元,按规定作出清退处理。2002年3月和9月,有关部门组织人员对全县231所中小学进行专项检查,共清退违纪金额17.1万元,通报批评8个单位。
  治理大中专毕业生、复退军人安置中的乱收费 1996年,对1995年至1996年大中专毕业生和复退军人安置中乱收费情况进行专项治理。被清理的47个单位中,有16个单位分别以“集资款”、“计划生育保证金”等方式,收取费用63.9万元,作出清退处理。1999年1—2月,对1998年497名大中专毕业生和复退军人的安置情况进行检查,查出42个接收单位向被安置人员分别以集资、借款等名义收取费用166.65万元,并作出清退处理。
  (二)纠正其他行业不正之风
  1991年,县纪委、监察局会同有关部门对乱着装进行清理,清查出不允许着装人员429人,责令退还服装费金额13.143万元。1995年,县纪委、监察局和建设局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市场管理和建筑工程招投标管理的若干规定》,进一步规范建筑工程的招标投标,堵塞漏洞,增强评标定标的透明度,杜绝招投标中的不正之风。当年,全县较大的建筑工程27项,全部实行公开招标。同年,全县狠刹公路不正之风,全县共撤除设在省道和县道主干线上的非法收费站卡4个,拆除影响交通的建筑53处,铲除公路附近的砖窑、石灰窑48座,清除妨碍交通的修理摊点35处和厂棚、堆物、垃圾等路障5240处。1996年,全县对违反房改政策进行治理。清查35个单位,其中:有25个单位,共超建筑面积6687.8平方米,处罚金额18.48万元;有22个单位,超标准装修16.68万元,处罚金额7.28万元;有2个单位,骗税金额1.25万元,处罚金额0.95万元。1999年,全县整治医疗上的不正之风。清理医疗机构120多家,取缔非法医疗机构25家;查封非法购销药品、器械价值9万多元;销毁假劣药品500多种,价值23万余元;清理整治药店44户,对无证或证照不全的18户作出处理。2000年,对医药品的流通、使用过程依法实行监督。废止不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的文件2件,取缔虚假广告3个,清理取缔非法私人诊所30户,销毁过期、假劣药品价值13.8万元;降低虚高定价的药品236种,价值12.6万元。2002年,对全县382家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进行清理检查,纠正违法违规行为360次,查处药品、医疗器械违规、违法案件328起,没收、销毁假劣药品和医疗器械755种(价值9.8万元),依法取缔无证药店7户,捣毁药品地下批发窝点4个;并对全县96家城乡医疗机构进行全面整顿,依法取缔33家。
  三、案件查处
  1989—2002年,县纪检监察部门对党员干部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逐步加大,一些大要案及时得到处理。
  1993年,车头镇发生一起党委、人大主要领导人参与的非法拘禁村民和毁坏农民合法财产案。案件惊动中央和省、地有关部门。县委和县纪委组成专门班子调查落实。依照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对有关人员作出严肃处理,该镇党委书记和党委副书记、人大主席团主席受到撤销(罢免)职务、开除党籍处分,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1994年,县粮食局将省下拨的市场调节粮35万公斤和地区粮食局下拨的专项储备粮40万公斤,分别倒卖外省、县个体商户,获取高额差价款;同时虚列仓库维修费、柴油补贴差价款。两项共计64.5544万元,以私人或化名私存设立“小金库”。县纪委发现后及时查处,在收缴违纪款项的同时,分别给予粮食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党内严重警告、警告处分。1996年3月19日,石桥乡长垄湾非法小煤窑发生特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23人死亡、1人重伤。经省、市、县联合调查组调查落实,案件审结时,对事故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的石桥乡党委副书记、乡长受到撤销党内外职务处分,负一般领导责任的石桥乡党委书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2000年7月高考期间,嘉禾一中考点发生由于有关领导失职和考务工作人员玩忽职守导致的考试严重舞弊事件。消息惊动全国,造成203名考生被省招考中心取消当年高考录取资格。经市、县联合专案组调查落实,市、县纪检监察部门研究并报市、县党委同意,县纪委、县人大常委会和县人民政府分别做出决定,给予负有领导责任的一名副县长撤职处分,给予负直接领导责任的县教育局一名副局长和嘉禾一中校长撤销党内外职务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另有10名责任人员分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001年3月,全县乡镇人大、政府换届选举期间,行廊镇农林专干、坦坪乡武装干事、广发乡计生站站长,分别采用请吃、请玩和财物贿赂手段拉选票,选上副乡(镇)长。事件发现后,经调查落实,县人大常委会依法撤销3人非法选上的副乡(镇)长职务,县纪委决定开除其中2人党籍,另1人由所在乡(镇)党委批准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司法机关依法对3人做出剥夺政治权利3年的判决。
  14年间,县纪检监察部门案件查处中共立案922件、处分882人(内党纪处分728人、政纪处分154人,双重处分81人)。其中查处大要案44件,包括:经济案31件,涉案172人(正科级干部19人,副科级干部25人),查处违纪金额1146.773万元;性乱淫案3件,涉案3人(正科级干部1人、副科级干部1人);中高考舞弊案2件,涉案29人(副县级干部1人、正科级干部1人、副科级干部3人);违犯计划生育案2件,涉案6人(正科级干部2人、副科级干部2人);违法破坏选举案1件,涉案12人(3人选为副乡镇长被取消);非法拘禁村民案1件,涉案2人(均为正科级干部);殴打税务干部案1件,涉案6人(正科级干部3人、副科级干部3人);煤矿安全责任事故案1起,涉案3人(均为正科级干部);公安失职案1件,涉案3人;假钞诈骗案1件,涉案1人(塘村镇派出所所长),诈骗13次,获非法收入41.86万元。
  第七节 统一战线
  一、党外干部工作
  1989年,全县有县级党外干部6名、科局级党外干部43名。1992年,县政府职能部门在党外干部中聘请8名特邀监察员、3名特邀审计员、2名特邀教育督导员。1993年初,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换届,按上级规定配齐党外干部,其中县人大副主任1名、县政府副县长1名、县政协副主席4名。是年,县委印发《县委常委与非党同志交友的通知》,明确交友对象和工作事项。期间,全县党外干部有23名任科局负责人,另有6名检察员、5名审判员、3名监察员、5名审计员、4名教育督导员。1994年,县委统战部与组织部共同制定《嘉禾县党外干部实职安排工作三年规划》,同时举荐10名党外人士作县级后备干部,选送5名副科级党外干部到郴州地委党校培训。1995年,县委党校举办第一期党外干部培训班,学员45名。1996年,县委制定《培养选拔跨世纪党外干部工程》。同年,县检察院、监察局、审计局、教育局等单位,分别聘请5名党外干部任特约检察员、特约监察员、特约审计员、特约教育督导员。1998年,县人大、县政府和县政协换届,均按规定配齐领导班子中的党外干部,其中县人大副主任1名、县政府副县长1名、县政府副主席4名。同时,17个乡镇配齐党外副乡(镇)长,全县科局级党外领导干部57名。1999年,选送部分党外副乡镇长参加市社会主义学院举办的“党外乡镇长学习班”。同年,县委党校举办“党外干部培训班”,学员40名。2001年,县委常委完善《中共嘉禾县委常委与党外同志交友的制度》,要求把县委常委与党外同志交友的工作做实、做细。
  2002年,县级机构改革进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监察局、审计局、科技局、司法局、教育局、文化局,卫生局、工商局等单位配备担任副职的党外领导干部,建设局、法制办公室、蔬菜办公室党外干部任正职。2002年末,全县县级党外领导干部6名、科局级党外领导干部97名。
  二、宗教工作
  嘉禾的宗教主要是佛教和基督教。宗教信徒约2.4万人,其中佛教1.9万人、基督教0.5万人。县委统战部门负责贯彻党对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协调宗教与各方面的关系,开展统一战线工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内设民族宗教事务办公室,负责宗教事务管理。
  1990年,“嘉禾县基督教‘三自’(自管、自传、自治)爱国会筹备会”成立,会址在塘村镇。1992年,“三自”爱国会筹备会制定《嘉禾县基督教“三自”爱国会管理制度(草案)》、《嘉禾县基督教“三自”爱国会章程(草案)》。之后,相继安排部分基督教骨干到省、地(市)参加有关培训学习。1994年4月,嘉禾县基督教“三自”爱国会第一次代表会召开,会议选举产生嘉禾县基督教“三自”爱国会第一届委员会,通过《嘉禾县基督教“三自”爱国会管理制度》和《嘉禾县基督教“三自”爱国会章程》。按照国务院《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条例》的要求,1995年,县内开始对宗教活动场所登记发证,1997年基本完成。正式登记的活动场所有:基督教塘村聚会点、基督教城关北街聚会点、基督教龙潭江山岭聚会点、基督教行廊白竹园聚会点和塘村佛教点、普满观音庵、县城普济寺。1999年7月起,根据中央及省、市关于取缔“法轮功”的指示精神,全县开展“崇尚科学、反对邪教”的宣传教育活动,引导群众划清信仰宗教与参加“法轮功”非法活动的界限。
  2001年8月,湖南省宗教事务局批准重建普济寺。普济寺重建工程于2002年1月10日举行奠基仪式,4月1日破土动工。
  三、支持发展非公有制经济
  1993年,县委、县政府成立嘉禾县非公有制经济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县委统战部和县工商联安排人员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当年,组织非公有制经济业主开展“我为‘八五’(指“八五”计划)作贡献”的经济竞赛活动,有451名私营经济业主参加竞赛。配合竞赛活动,组织各种技术咨询1075人次,提供各种合理化建议156条,推广应用科学技术4项。1994年,县委统战部与税务部门共同举办有80余名私营经济业主参加的新税法学习班,帮助私营经济业主掌握税法知识,增强纳税意识。1995年,县委统战部协调信贷,为塘村宏达锻压厂和钢锄厂解决流动资金143万元。1996年上半年,县委统战部组织人员,深入全县8个乡镇,就发展个体私营企业进行专题调查,写出《我县个体、私营企业的喜与忧》调查报告,为县委、县政府工作决策起参谋作用。2001年,县委统战部帮助县内有较强经济实力且在工商界有一定影响的12家私营企业上“海联网”,为这些企业了解各地信息、推介本企业产品、开辟新的渠道创造条件。2002年,县委统战部举办有62位非公有制企业主参加的“WTO知识培训班”,学习和研究世贸知识;通过联系扶持,兴办起嘉禾县第一家私营医药品超市——九芝堂连锁店嘉禾大药房;经过牵线搭桥,为莲荷乡的私营企业在广东省东莞市招商引资,达成3个项目投资协议。
  四、对台工作
  (一)宣传教育
  对台宣传 1989—2002年,县对台工作部门向中央有关对台、对外宣传媒体供稿260余篇,采用70余篇。为对嘉禾籍台胞宣传嘉禾的建设和变革,先后制作录音带、录像带1200余件,编印《嘉禾行》摄影画册800余本,向台湾同胞赠阅。
  涉台教育 1989—2002年,县对台部门先后召开台湾形势报告会和对台工作大会58场,组织涉台工作座谈会120余次,举办涉台学习班和学习会42次。1999年,向全县副处以上干部配发《中国台湾问题》读本,在组织学习的基础上,进行“中央对台方针政策知识”考试。2001年,编印《涉台知识》教育材料、翻印涉台宣传资料等4400余份,供有关领导和干部学习。14年间,县对台工作部门共向中央及省、市新闻媒体提供涉台宣传稿件120余篇,采用60篇。
  (二)对台联谊 1989—2002年,县对台工作部门与嘉禾籍台胞电话联系800余次、邮寄信件400余封、赠送贺年卡1100余张;召开新春茶话会8次、举办联谊会2次;接待回乡探亲或从事其他活动的台胞580余人;接待组团来县参观考察的台胞3次、计40余人。1998年10月,在台的嘉禾籍同胞成立嘉禾县旅台同乡会,为开展对台联谊工作创造有利条件。
  1999年12月,嘉禾县台胞台属联谊会(1988年成立)换届,组织机构和工作制度进一步健全。14年间,县对台工作部门协助办理:赴台探亲或其他事务的160余人次,涉台婚姻15人,回乡定居台胞5人,涉台继承遗产案12起。
  (三)台资引进
  通过搞好接待和联谊工作,激发台胞爱国爱乡热情。1989—2002年,嘉禾籍台胞共计捐资340多万元人民币,为家乡兴办公益事业。台胞雷子文为县一中兴建科技楼捐资折人民币23.8万元;为其老家肖家镇山口凤村捐资折人民币38万元,兴建小学教学楼一栋。台胞邝靖为家乡行廊镇邝家村建学校捐资折人民币20万元。台胞胡久世将自己原在家乡莲荷乡石丘村所购宅基地出售,所得的10.28万元,除为他居住在石丘村的亲属每人捐资200元给村以外,全部捐献兴建村小学。
  通过宣传嘉禾建设情况和推介投资环境及招商引资项目,吸引台商投资嘉禾。1999年,台胞林陆雄投资200余万元人民币,兴办“立裕针织品(郴州)有限公司”。2000年,台胞林秋雄投资140余万元人民币,兴办“长盈针织品(郴州)有限公司”。2001年,台胞廖庆茂投资160余万元人民币,兴办“笙凯针织品(郴州)有限公司”。14年间,嘉禾籍台胞馈赠资金共计3100多万元人民币,帮助在乡亲属兴办实业48家。
  第八节 机构编制工作
  一、机构改革
  (一)县级机构改革
  党政机构改革 1995年2月16日,《嘉禾县党政机构改革方案》经中共郴州地委、郴州地区行政公署批准。3月29日,县委、县政府召开党政机构改革动员大会,改革方案开始实施。改革重点是转变职能、理顺关系、精兵简政、提高效率。按照政企职责分开和精简、效能、统一的原则,县直党政机构设置37个(其中县委机构6个、县政府机构31个),比原来的56个减少19个,精简33.9%。县物资局、商业局、轻工业局转为经济实体,成立有关行业管理办公室,负责其行政管理职能。此外,县直机关还设正科级机构17个,其中人大常委会6个、政协机关5个、法院1个、检察院1个、人民团体4个。2001年,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地方政府机构改革的意见》及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市县机构改革的意见》精神,县委、县政府制定《嘉禾县机构改革方案》。当年10月30日,中共郴州市委、郴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嘉禾县的改革方案。2002年初,县委、县政府制定《嘉禾县机构改革实施方案》,县级党政机构新一轮改革开始实施。改革目标是,通过改革和精简,逐步建立廉洁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行政管理体制,进一步完善国家公务员制度,建设高素质的专业化行政管理干部队伍。改革后,县直党政机构设置30个(其中县委机构7个、县政府机构23个),比改革前减少4个(不含上划垂直管理的地税局、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此外,县直单位还设正科级机构22个,其中县委管理的2个、县政府管理的2个、人大常委会6个、政协机关5个、法院1个、检察院1个、人民团体5个。
  事业单位机构改革 1989年,全县有各类全民事业单位机构443个。1995年,县级党政机构改革,明确广播电视局、体育局、农经局、畜牧水产局、农机局、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煤炭局、档案局、外事侨务办公室、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煤炭税费征收办公室、房改办公室、人民防空办公室和史志办公室,为县直属科级事业单位。1996年12月18日,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印发《湖南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嘉禾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办公室成立,对全县事业单位进行登记管理。1997年11月,县委、县政府印发《嘉禾县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实施意见》,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全面实施。卫生和教育部门为事业单位机构改革的重点。4998年12月,全县乡镇卫生院由集体所有制单位转为国有事业单位,乡镇防保站并入乡镇卫生院,减少乡镇医疗机构17个。1999年,根据郴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认真搞好教育系统事业机构与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的通知》精神,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牵头,县财政局、人事局、教育局共同参与,重新审核县属中小学、乡镇中小学和学区的设置。全县中小学由原来的312所调整为233所,减少79所,减少率25.3%。
  (二)乡镇机构改革
  1989年1月,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确定嘉禾县为全省乡镇简政放权试点县之一(乡镇简政放权,即把县属单位延伸到乡镇的基层单位从人财物全部或部分下放给乡镇,与县属单位脱钩,由乡镇直接领导管理)。2月19日,嘉禾县乡镇简政放权领导小组成立,下设办公室。9月,县委、县政府决定,行廊镇为全县乡镇简政放权试点。之后,县乡镇简政放权领导小组组织有关部门负责人赴双峰县学习考察,并参照外地经验,结合嘉禾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分别提出:人、财、物全部下放给乡镇管理的为农经站、农技站、畜牧站、农机站、信用社,部分下放给乡镇管理的为工商所、粮站,只下放管理权的为税务所、财政所。方案上报郴州地委、郴州行署待批。1990年11月,行廊镇党委、政府制定实施方案,提出当年12月10日前将应下放的权全部下放,并办好交接手续。后因情况变化,乡镇简政放权工作未继续进行。
  1997年3月,县委、县政府印发《嘉禾县乡镇机构改革实施意见》。改革的主要内容是:明确乡镇的职能职责,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简化办事程序,提高行政效率,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重新核定编制及使用范围,清理整顿编外人员。改革后,乡镇除人武部和共青团、妇联外,机关内部机构设置5个,即:党政人大办公室、农业工作办公室、社会事业办公室、综合治理办公室、财经商贸办公室。1999年7月27日,县委、县政府制定《嘉禾县乡镇机构改革实施方案》。规定全县各乡镇除人武部和共青团、妇联外,机关内部机构统一设置4个,即:党政人大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综合治理办公室。全县每个乡镇的事业单位(除中小学和卫生院外)统一设:国土管理所、计生服务站、文化站、广播电视站、农业发展服务站(由农技站、农机站、农经站、水利管理站、畜牧水产站合并)、乡镇建设发展服务站、企业发展服务站(由企业办、劳动管理站合并)。2002年3月,根据中央及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县委、县政府再次制定《嘉禾县乡镇机构改革实施方案》。全县各乡镇除人武部和共青团、妇联外,机关内部机构统一设置3个,即:党政人大办公室、综合治理办公室、计划生育办公室。城关镇、塘村镇可增设机构2个。同时,乡镇事业单位(除中小学和卫生院)也进行改革。各乡镇统一设置7个事业机构,即:水利管理站、计划生育服务站、农业服务站(农技站、农机站、农经站、畜牧水产站合一)、文化站、广播电视站、企业劳动管理站(企业办和劳动管理站合一)、国土资源管理所。
  二、机构编制管理
  (一)机构管理
  1989—2002年,全县各级党政机构和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人民团体机关及各级各类事业机构的增设或升格,采取分级审批、分类管理、“一支笔”签批把关(即凡增设机构或机构升格,由县委编办统一承办、主管机构编制工作的县委领导“一支笔”审批,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一家行文)的办法,进行严格管理。县委、县政府先后制定《机构编制审批制度》、《关于冻结全县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及停止调入(录用)人员的紧急通知》、《关于重申机构编制管理和人事工作有关规定的通知》,严格审批程序,严肃纪律制度,使机构管理有序运行。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71号令《湖南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1996年12月,嘉禾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办公室开始对县内事业单位进行登记。1997年完成全县605个事业单位的初始登记,其中事业单位法人147个。1998年起,凡新设置事业单位均要登记,上一年已登记的单位均要在次年1月至3月到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依法进行年度报告检验。根据国务院252号令《事业单位管理暂行条例》的要求,2000年10月开始实施非法人事业单位向事业单位法人过渡工作,使事业单位逐步取得法人资格,同时不再成立不具备法人条件的事业单位。
  (二)编制管理
  党政群机关编制管理 县直党政群机关、乡(镇)机关使用行政编制。1989年,省下达嘉禾县党政群机关行政编制500名、政法专项编制202名,县直机关使用编制总数732名(含省定30名后勤、服务人员事业编制)。1992年开始,实行《进人通知单》制度,凡行政单位进人均需通过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集体研究后,由编委办公室开具通知单方可进人。1996年机构改革后,县直党政群机关核定行政编制524名、政法专项编制301名,后勤服务人员事业编制52名,共计877名。2000年,实行财政工资统发与编制挂钩制度,县党政群机关、乡(镇)机关由财政统发工资的人员,凭县编制部门审核的意见到人事、财政部门办理工资发放手续,使人员编制实现规范化管理。2002年新一轮机构改革后,省核定县党政群机关行政编制365名、政法专项编制304名,共计669名。同年乡(镇)机构改革后,核定乡镇机关行政编制280名。
  事业单位编制管理 1989年,全县事业单位核定各类事业编制3991名。以后几年编制逐年增加。到1996年,全县事业编制增加到5111名。1997年,对县属事业单位、乡(镇)事业单位编制进行调整。是年底,全县事业单位各类事业编制总数5705名(其中:财政全额拨款编制3781名、差额拨款编制1298名、自收自支编制626名)。2002年,县乡(镇)新一轮机构改革后,核定全县事业单位各类事业编制总数5930名,其中财政全额拨款编制4029名、规费收入编制183名、差额拨款编制1011名、自收自支编制707名。
  第九节 其他党务
  一、政研信息
  (一)政策研究
  中共嘉禾县委政策研究室属县委办公室内设机构。其主要职能是:加强调查研究,当好领导参谋,为领导决策服务。1989年,针对城乡乱占耕地、改革后农村经济发展方向和企业实行厂(矿)长负责制后党组织的建设等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撰写有关调查材料35篇,其中有3篇被省级刊物采用、9篇被地级刊物采用。1990年,针对县内农村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组织人员围绕农业开发、村级经济发展和农村干部遭打击报复等问题,进行调研。先后撰写《把握机遇,加快农业开发步伐》、《我县村级集体经济的现状及对策》、《我县农村基层干部遭打击报复的情况调查》等材料19篇。其中《我县农村基层干部遭打击报复的情况调查》等5篇材料,被省、地委政研刊物采用。1991年,突出农村社会主义教育活动开展调查研究,总结先进典型在全县推广。同时,对县直机关工作作风进行调查。所撰写的《我县县直机关作风的调查》引起县委高度重视。随后,县委在全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开展创“优质服务、、优等工作、优良秩序、优美环境”活动和在全县范围开展“青年学雷锋、干部学焦裕禄、工人学王进喜、少年儿童学赖宁”的“四优”、“四学”活动。1992—1996年,以改革开放、发展经济和维护社会稳定为中心开展调查研究。先后组织较大规模的调研活动9次,撰写各类重点调研材料21篇,其中12篇被省、市(地)有关刊物采用。1997年,全县农村集中开展精神文明建设活动。政研部门进行广泛深入调查,撰写调研报告《我县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问题及对策》,为县委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当参谋。1998年,针对县内农村支柱产业——生猪生产的滑坡,政研部门组织人员走访133个重点养猪户,了解情况、分析问题、研究对策,撰写《我县生猪生产的调查与思考》,为发展全县生猪生产献计献策。1999年,针对农民种粮积极性下降和生产粮食与增加收入的矛盾,进行调查研究。撰写《调整粮食生产结构,改进传统种植方式》的材料,为县委指导农业生产作决策依据。2000—2002年,调查工作突出发展县域经济这一大主题,围绕大力发展个体私营经济、加速城镇化和农业产业化步伐、认真抓项目建设等开展调查研究。共组织大的调研活动9次、撰写重点调研材料14篇(其中8篇被省市刊物采用),起草各类文稿93篇。
  (二)综合信息
  综合信息是为县委领导决策服务和沟通上下情况的一项重要工作,由县委办公室负责。1989—2002年,共收集各类信息987条,向中央办公厅和省、市委信息部门报道综合信息材料2000余条(篇),其中被中央办公厅信息部门采用4条(篇)、被省委信息部门采用54条(篇)、被市(地)委信息部门采用1901条(篇)。还加工编发《信息》专刊2006期、《情况反映》(1989年至1990年)42期、《嘉禾简讯》(1989年至1991年)39期、《嘉禾工作》(1995年)18期。1996年6月,创办《嘉禾通讯》(月刊),以“宣传党的政策、交流典型经验、指导基层工作、展示嘉禾风貌”为宗旨。2000年,所编发的《发展“订单农业”,提升农业效益》和《农村基层基础工作要坚持以民为本》两篇信息材料,被省委办公厅主办的《湖南内参》采用。2002年,经调查研究,编发《依靠创新推进县域工业化》、《龙潭镇扎实推进农村税费改革》、《做大做强煤炭产业》、《培育九大产业,壮大支柱财源》、《打造神农优烟品牌》等重点信息文章,其中《依靠创新推进县域工业化》被省委办公厅主办的《湖南内参》采用、《龙潭镇扎实推进农村税费改革》被市委主办的《市委通报》刊发。2002年底,《嘉禾通讯》印发63期后停刊。
  二、督查工作
  中共嘉禾县委督查室属县委办公室内设机构。其主要职能是:负责县委领导和上级党委督查部门批办的督查事项的立项、催办、报告、反馈工作,提出县委各个时期督查工作的建议,督促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至2002年底,共立案查办和接受上级交办的各类案件825件,结案800件,结案率97%。
  1993年,县委督查室针对农民负担过重这一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按照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的紧急通知》精神,对全县减轻农民负担情况进行督查。当年,全县农民人均负担17.24元,占上年人均纯收入的3.03%,低于国务院规定5%的幅度。这年,还督查、清理乱收费项目116项(金额160余万元)、乱集资摊派35.5万元、乱罚款4.4万元,取消和停止“三乱”项目120项。1994年,对发展个体私营经济工作进行督查,及时向县委反映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建议,为县委、县政府制定《关于加速发展个体私营经济的决定》提供依据。1995年,先后对县属工交企业经营状况和农村丘岗开发进行督查,为落实县委、县政府抓工交企业扭亏增盈的决定和实施丘岗山地开发规划,起促进作用。1996年,对全县个体煤矿开展督查,发现非法办矿现象严重、危险事故隐患大。根据督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县委反映情况和提出建议,县委、县政府制定《关于整顿矿业秩序,维护矿产资源国家所有的决定》,组织人力、集中时间整顿煤矿生产秩序,关闭91个非法开采的小煤窑。1997年,对当年县委、县政府部署的10项工作(10件大事)进行督查,促进计划生育工作进类升级(省排名)、政法工作跃居全市前列,财政税收增幅排全市第一、“省级卫生县城”验收达标,其他工作比往年大有进展。1998年,围绕县委、县政府提出实现“全国卫生县城、全国科技先进县、教育‘双基’达标县”和全面实现“小康县”的奋斗目标,抓住各个重要环节的工作进行督查,推动上述目标的实现。1999—2002年,进一步突出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和为实现嘉禾的跨越式发展,围绕党风廉政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改善经济发展环境和项目建设等专题,进行督查,使存在问题及时解决,工作经验得到推广。特别是2002年下半年,围绕干部作风和项目建设,组织一批离退休干部一起参加督查活动,加大督查的力度和深度,使各级干部进一步认识“干部作风好,嘉禾万事兴”的道理,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经济项目建设。
  三、党校工作
  中共嘉禾县委党校原设县城城墙路45号、63号(县老招待所)。1990年12月起,在县城东北部新区征地建新校。1997年10月9日,根据上级指示,县委党校加挂“嘉禾县行政学校”校牌,承担公务员和其他行政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1999年5月27日,经申报并由省、市有关部门验收,中共湖南省委干部教育领导小组批示,中共嘉禾县委党校达到合格县级党校标准,并举行授牌仪式。
  (一)培训教育
  1989年8月,招收“两下干部”(指年龄45岁以下、学历初中文化以下的干部)一年制脱产培训班1个、一年半制函授培训班1个。学习内容包括基础文化知识和政治、经济及专业技术理论,课程11~12门。加上原招收的(1985—1988年招收)两年制脱产班2个、一年制脱产班2个。到1991年1月,全县“两下干部”培训完毕,共计142人,全部颁发《湖南省干部中专专修班毕业证书》。为培养和选拔德才兼备的后备干部,造就跨世纪担当重任的领导人才,中共嘉禾县委指示,从1994年4月开始,每年选拔一批中青年干部到县委党校培训。学习内容包括:社会主义理论、市场经济、党史党建、法律常识、现代科技、领导科学等。到2002年,已培训9期,每期学习时间三个月以上,共培训中青年干部575名。同时,根据县委组织部及有关部门的安排,每年举办定期和不定期的短期培训班。主要有科级干部进修班、公务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学习班、建党对象学习班、领导干部WTO知识培训班、电脑知识培训班等。1989—2002年,共举办短期培训班95期、培训6500余人次,其中科级干部进修班28期(学期一个月)、培训1500人次。
  (二)函授教育
  经申请并得到中共湖南省委党校函授学院批准,嘉禾县委党校于1992年9月开始举办大专函授班。到2002年,省、市党校大专函授已毕业9个班、学员569名;省党校本科函授1个班、毕业学员50名;农村干部市党校大专函授2个班、毕业学员29名。另有在学大专函授4个班、学员367名,本科函授2个班、学员142名。函授专业有法律、行政管理、经济管理、人口经济管理等。
  四、老干部工作
  1992年以前,老干部的管理服务对象为离休老干部。从1992年起,县委决定将副县级以上退休干部列入老干部管理范围。2002年底,全县老干部的管理服务对象共118名,其中离休干部84名(本县77名、代管7名),副县级以上退休干部34名(本县29名、代管5名)。落实老干部的政治待遇和经济待遇是老干部工作的重点。
  (一)落实政治待遇
  1989年以来,在原有工作基础上,继续坚持“学习和阅文制度”、“通报情况和来信来访制度”。通过坚持“学习和阅文制度”,定期(每周集中一次)组织老干部学习时事政治、阅读上级文件,定期(每半年一次)请宣传、理论教育干部给老干部上形势和理论教育课,每年给老干部每人订阅一份政治学习刊物和《老年人》杂志,以及在老干部活动中心建立图书阅览室,为老干部学时事政治和阅读上级文件提供方便。通过坚持“通报情况和来信来访制度”,定期(每半年至少安排一次)由县委、县政府领导向老干部通报全县工作情况,邀请老干部参加县委、县政府决策重大事项之前的座谈讨论和部署重要工作的大会,以及县委领导轮流每月一次接待老干部来信来访,使老干部经常了解和关心全县重要工作,反映思想和困难问题。同时重视解决老干部的职级待遇。到2002年,根据党对离休干部的政策规定,通过向上级申报并经批准,县内离休干部除三位老红军原定享受副专员级待遇外,享受副专员级住房、医疗、交通三项待遇的1名,副专员级医疗待遇的2名,副县级待遇的22名;其他原未任过科级实职的离休干部,经县委批准均享受科级待遇。
  (二)落实经济待遇
  1994年,根据上级指示,县委决定从当年1月起,提高离休干部健康休养费(按三个等级每人每年600元、550元、500元)、护理费(按两个等级每人每月120元、90元)、交通费(按三个等级每人每月30元、16元、12元)标准。1995年、1996年,对企事业单位的老干部经济待遇落实情况进行两次摸底调查,了解存在的具体问题。1997年9月,趁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清理对离休干部“两费”拖欠工作会议精神之机,县委组成“清欠工作督查组”,督促13个企事业单位,为23名老干部兑现拖欠费7万多元。至2001年,先后4次为无固定收入的离休干部配偶193人次办理提高生活补贴审批手续(1992年13人、每人每月40元,1994年63人、每人每月50元,1997年49人、每人每月100元,2001年68人、每人每月200元)。从2002年1月起,根据国务院文件精神,提高县内离休干部特需经费(每人每年增至500元)。1989—2002年,中央、省、市(地)规定在职人员增加工资和增发有关生活补贴时,按照政策规定,县内老干部应增资费均得到落实。同时,县老干部局与县医疗保险部门配合,每年一次对老干部的身体进行全面检查。以县老干部活动中心为阵地,经常组织老干部开展文娱体育活动,定期上卫生保健课,每季度举办一次门球或棋牌、乒乓球比赛活动。
  全县老干部根据各自的身体状况,坚持自愿原则,发扬“老有所为”精神,在各方面的工作中继续发挥光和热。嘉禾县关心下一代协会成立后(1989年1月成立),老干部和其他退休人员积极参加活动,为培养教育青少年成长做力所能及的工作。老红军朱有平,生前经常到学校给青少年讲革命故事,多次给应征入伍新兵上革命传统课,被评为郴州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个人”。离休干部(教师)胡威,离休后义务为学校当思想道德宣讲员,被评为湖南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个人”。离休老干部贺永荣和退休老干部李柏祥、李启谱,离退休后热心老年人事业,他们先后主持的县老年人体育协会,曾3次评为省级先进单位、9次评为市(地)级先进单位。李启谱被评为全国老年体育工作先进个人。
  五、机要 保密
  机要、保密工作分别由县委机要和保密机构负责。
  (一)机要工作
  机要通信 主要是承担上级党委、政府及中央、国务院与县委、县政府的各种文电传输、办理工作。正常情况下,每年收发各种电报近千份,做到保密、准确、及时、无事故。另外,还负责机要专网电话会议的通讯接转工作(包括上级对县和县对乡镇的专网电话会),做好会议服务,保证通讯畅通。1982年起,开通上级与县之间的机要传真业务。1995年,有9个乡镇开通与县之间的传真业务。1997年,全县17个乡镇开通与县之间的传真业务。到2001年,县机要局已配置一整套自动化机要通信设备,加上严格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机要通信的安全和畅通。
  机要文件收发管理 主要负责中央及省、市(地)委和上级党委办下发给县委及县委办公室的各种机要文件(包括机要信函、内部刊物)收发、管理和送县委领导的传阅工作。做到制度规范、纪律严密、管理严格,没出现差错。
  (二)保密工作
  1988年9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颁布后,县委连续几年在全县进行广泛的宣传教育活动。1998年9月,在《保密法》颁布10周年之际,又集中时间开展广泛深人的宣传教育活动。主要方式是印发《保密守则》和宣传资料、县委有关领导在广播电视上作专题讲话、县电视转播台播放保密电视片、在县城和乡镇的宣传橱窗刊出保密工作图片、举办《保密法》知识考试和竞赛活动。还在县委党校开办的干部培训班上,设置保密教育课或专题讲座。保密执法检查与监督以党政机关、保密重要单位和要害部门、各级各单位有关保密的业务和事项、国家秘密载体定点复制单位及其他营业性打字印刷行业、高考试卷保密等为主要对象。坚持经常检查与重点监督相结合,检查、监督与指导并重。1998年4月1日,县委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保密工作的意见》,要求各级领导和有关人员认真做好保密工作。2000年7月,嘉禾一中出现高考舞弊事件,县保密局与有关部门配合,及时调查试卷泄密事故。2001年5月,县委保密委员会制定印发《关于党政领导干部保密工作责任制的规定》,把保密工作列为各级党政领导的工作职责。同时,县保密局与教育局联合制定印发《关于加强各类教育统一考试试卷保密工作的规定》,确保全县各类教育统考顺利进行。
  第二章 人民团体
  第一节 工会
  一、组织机构 1989年,全县有基层工会146个,会员8500人。嘉禾县总工会设主席1名、副主席2名。1998年10月,县总工会被评为“全国模范县工会”。2002年3月,县总工会机关设立党组,领导职数设主席1名、党组书记1名、副主席1名、纪检员1名。县工人俱乐部为其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全县工会干部职工的文化、业务技术培训及组织开展文体活动。2002年末,县总工会下属工会联合会29个,其中乡镇工会联合会17个、产业工会联合会12个,所属基层工会230个、会员11300人。
  二、县工代会
  1989年9月21—23日,嘉禾县工会第九次代表大会召开。参会正式代表195名。会议听取、审议和通过县总工会第八届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听取、审议和通过县总工会关于财务工作的报告;审议通过《嘉禾县产业联合工会工作暂行条例》。会议选举产生县总工会第九届委员会(委员21名),选举产生首届经费审查委员会和首届女职工委员会。县总工会第九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常务委员会(常委9名),选举主席和2名副主席。
  1995年6月20—22日,嘉禾县工会第十次代表大会召开。参会正式代表195名。会议听取、审议和通过县总工会第九届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听取、审议和通过经费审查委员会关于经费审查的报告。会议选举产生县总工会第十届委员会(委员19名),选举产生第二届经费审查委员会和第二届女职工委员会。县总工会第十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常务委员会(常委9名),选举主席和1名副主席。
  2000年10月29—30日,嘉禾县工会第十一次代表大会召开。参会正式代表200名。会议听取、审议和通过县总工会第十届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听取、审议和通过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作报告。会议选举产生县总工会第十一届委员会(委员19名),选举产生新一届经费审查委员会和新一届女职工委员会。县总工会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常务委员会(常委9名),选举主席和1名副主席。
  三、主要工作
  (一)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1990年4月,县委批转县总工会、县经委、县财委《关于在企业积极推行共保合同的报告》,先在袁家煤矿试点,后在10户预算内企业推行“共保合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1994年7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颁布。县总工会与县劳动局配合,开展《劳动法》宣传和咨询活动,举办《劳动法》培训班。随后,组织人员开展执法检查,规范企业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1995年,以贯彻实施《劳动法》为契机,在全县企事业单位推行由工会主席代表职工,厂(矿)长、经理代表行政,就涉及职工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保险福利、劳动安全与卫生、女职工特殊保护等问题,建立平等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制度。当年,县内建立平等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制度的有74个单位。在1995年11月召开的全省工会工作会议和1998年5月全省职工民主管理培训班上,县总工会负责人先后介绍上述工作经验。1998年10月,县总工会被全国总工会评为“全国集体合同建制先进单位”。2002年,一些老企业破产和改制,新建企业不断涌现,县总工会趁新企业组建工会之机,在私营企业和乡镇企业推行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协助53个单位建立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和《工会法》、《劳动法》执行监督组织。
  (二)参政议政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参政议政 1989年5月,县总工会建立向县政府呈送“参政议政书”制度。根据全县中心工作和职工中出现的普遍性问题,通过调查研究,及时将情况和意见用“参政议政书”的形式,向县政府反映。1990年6月,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发挥工会参政议政作用的通知》,使工会参政议政有章可循。至2002年止,县总工会共呈送“参政议政书”35份。
  民主管理 1989年,全县有84个企事业单位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1990年,全县开展民主管理达标和争创“最佳职代会”活动。1991年3月,县委印发《关于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进一步加强工会工作的通知》。县总工会举办“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理论研讨会”,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为发挥职工的民主管理作用大造舆论。当年,袁家煤矿被省总工会评为“民主管理先进单位”。1992年6月,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企业民主管理的规定》,县内企业民主管理步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1993年5月,县委印发《关于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进一步加强工会工作的通知》,对企业民主管理提出具体要求。1994年7月,县委书记龚汝山出席湖南省总工会召开的全省企业民主管理工作会议,在大会上以《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充分发挥民主管理的作用》为题作经验介绍。1995年8月,嘉禾县职工民主管理督查指导委员会成立,由县委分管党群工作副书记任主任,县人大、县政府和县总工会负责人任副主任,各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组织对职工民主管理工作的督促检查。1997年,县内部分国有、集体企业实行股份合作制,县委及时研究并印发《关于在改制企业中加强工会组织建设的意见》,针对加强职工民主管理,提出实行股东(代表)大会与职工(代表)大会“两会合一”制度,建立职工董事会和职工监事会制度。
  民主监督 1989年11月,县总工会与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工交办公室、县财贸办公室联合转发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经委、省财贸办公室和省总工会《关于职工代表大会民主评议企业领导干部的意见》,并成立“嘉禾县职工代表大会民主评议企业领导干部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经过各单位贯彻落实,全县建立和完善职代会民主评议企业领导干部制度。坚持每年对企业党、政、工领导进行一次评议,把评议结果作为县委考核、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1999年6月,县总工会与县纪委等部门转发省纪委和省总工会等部门下发的关于加强民主监督的文件,同时成立“嘉禾县国有企业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暨厂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全县企事业单位建立和推行厂(矿、公司)务公开、民主监督制度。2000年12月,嘉禾县被郴州市委、市政府评为“全市厂务公开工作先进县”。2002年10月,针对企业改革深化的新形势,县委、县政府制定并印发《关于在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及其控股企业深入实行厂务公开制度的实施意见》,支持厂务公开制度建设,完善职工民主监督。
  (三)职工技术工作与劳动竞赛活动
  职工技术工作 1990年,县总工会贯彻实施全国总工会《关于动员全国职工广泛开展合理化建议和发明创造活动的决议》,全县有1286名职工提出合理化建议1460条,被采纳实施687条。同年7月,嘉禾县职工技术协作委员会更名为嘉禾县职工技术协会,共有基层技术协会组织23个、技协会员432人。1991年7月,县总工会召开“全县技术革新、合理化建议活动经验交流会”,表彰10个先进集体和4名先进个人。1992年,全县开展职工技术协会组织达标竞赛活动,职工技协发展到35个、会员1026人。1995年,县职工技术协会总结题为《面向基层,立足企业,服务经济建设》的经验材料,并在全省工会技协工作经验交流会上作典型发言。会上,嘉禾县职工技术协会被省总工会授予“职工技协工作先进集体”称号。1996年,县职工技术协会被市总工会评为“职工技协工作先进集体”。1997年,在全县职工劳动竞赛中,实施技术革新12项,提合理化建议449条,采纳实施208条。2000年,组织职工积极实施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工程”,广泛开展“小核算、小建议、小改进、小改革、小节约、小经验”的“六小”活动。2002年,县总工会组织发动以“为推进嘉禾经济跨越式发展建功立业”为主题的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活动,广泛开展“提一条合理化建议、学一门新技术、参加一项技术攻关、搞一项小改小革”的“四个一”活动,全县企业职工掀起提合理化建议、学习技术和攻关改革的热潮。
  劳动竞赛活动 1990年,县总工会在全县企业开展“学长炼(长岭炼油厂)赶先进、做铁人(王进喜)、争贡献”的社会主义劳动竞赛,参赛的有80个单位、6387名职工。1991年3月,县政府发出《关于组织在全县工业企业中开展“奉献杯”劳动竞赛的通知》,全县参赛班组85个、职工1856人。1992年,全县开展“三创杯”、“效益杯”社会主义劳动竞赛。1993年组织全县女职工开展“争当‘女能人’,奉献在‘八五’(第八个五年计划)”为内容的“芙蓉杯”竞赛活动。1996年,发动工业企业职工开展“当家做主献良策,兴工强县比贡献”的劳动竞赛,组织全县女职工开展“爱岗兴嘉比贡献”的“芙蓉杯”竞赛活动。1997年3月,县总工会印发关于全面推进社会主义劳动竞赛的方案。全县有近万名职工参赛,评出生产标兵、岗位能手120名。1999年,发动和组织开展以“节能、降耗、增效”为内容的劳动竞赛,号召职工“为节能降耗想一个好办法,为开发新产品、打开市场出一个好点子,为技术革新、发明创造提一条好建议,为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献一条好计策”的献计献策活动。2000年7月,发动工业企业职工参加市总工会组织的以安全生产为主要内容的“安康杯”竞赛,县总工会获“优胜单位”称号。2000年起,还组织全县女职工参加全省开展的“强素质、创业绩、争当跨世纪新女性”为主题的“芙蓉杯”竞赛活动。评比中,受到市总工会表彰的有“芙蓉杯标兵岗”4个、“芙蓉百岗明星”7名,职工陆晚桃被省总工会授予“芙蓉百岗明星”称号。
  (四)评选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
  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部署下,县总工会积极做好评选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具体工作。1989年,嘉禾县水泥厂职工黄天德被省人民政府授予“劳动模范”称号,袁家煤矿工人曾柏生被煤炭部授予“全国煤炭系统劳动模范”称号,盘江学区教师邓土成被国家教委授予“全国教育系统劳动模范”称号。1993年,嘉禾县水泥厂厂长刘光保、油榨滩电站站长李至平、袁家煤矿副矿长何浩石、嘉禾一中教师曾智生被郴州行署授予“劳动模范”称号。1995年,焦冲元煤矿矿长刘诗元、县人民检察院干警钟光荣分别被省人民政府授予“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称号。1999年,县供电公司经理何满生、袁家镇马头坑岭煤矿副矿长彭保寿被郴州市人民政府授予“劳动模范”称号。同年5月1日,县委、县政府召开庆“五一”暨首届劳动模范表彰大会,县人民政府授予邓天玉、曾桐友、罗六满、李享军、谢日龙、谭日石、李桂珍(女)、谭朝智、唐承建、王玉成、李剑平、肖光佑、唐柏石、李土姣(女)、罗世成、李良松、雷玉林、曾凡良、刘诗经、黄建华等20人“嘉禾县劳动模范”称号。2000年,中共嘉禾县委副书记雷井杏被国务院授予“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出席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同年,袁家煤矿采煤队队长曾桐友、钟水乡水冲村党支部书记李刚毅被省人民政府授予“劳动模范”称号。2002年4月30日,县委、县政府召开第二届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授予李志新、胡志勇、李建勇、唐召华、李成志、黄程队、雷绳才、肖正雄、李知平、雷丰蜻、周青岳11人“嘉禾县劳动模范”称号,授予王社青、刘红日、肖俊录、尹振亮、王继鸾、李运生、张日忠、雷秋生8人“嘉禾县先进工作者”称号。
  第二节 共青团
  一、组织机构
  1989年,全县有共青团基层团委23个、团总支8个、团支部280个,有共青团员11750名,专职团干部60名。1989—1996年,共青团嘉禾县委领导职数设书记1名、副书记1名。1996年11月,根据县编制部门批复,嘉禾县希望工程工作办公室成立,归口团县委管理,主要负责希望工程资金募集和教育、管理受助学生。2002年5月,根据县级机关机构改革的人员配置方案,团县委领导职数设书记1名、副书记1名。到2002年底,全县有基层团委22个、团总支6个、团支部275个,有共青团员21277名,专职团干部58名。
  二、县团代会
  1990年11月18—20日,共青团嘉禾县第十一次代表大会召开。参会代表235名,代表全县11800名团员。会议听取、审议和通过共青团嘉禾县第十届委员会的工作报告。会议选举产生共青团嘉禾县第十一届委员会(委员29名)。在新一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选举产生常务委员会(常委9名),选举书记和1名副书记。
  1993年12月3—5日,共青团嘉禾县第十二次代表大会召开。参会代表211名,代表全县12100名团员。会议听取、审议和通过共青团嘉禾县第十一届委员会的工作报告,选举产生共青团嘉禾县第十二届委员会(委员28名)。在新一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选举产生常务委员会(常委11名),选举书记和1名副书记。
  1996年11月29日至12月1日,共青团嘉禾县第十三次代表大会召开。参会代表236名,代表全县18230名团员。会议听取、审议和通过共青团嘉禾县第十二届委员会的工作报告。会议选举产生共青团嘉禾县第十三届委员会(委员29名)。在新一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选举产生常务委员会(常委9名),选举书记和1名副书记。
  1999年12月15—17日,共青团嘉禾县第十四次代表大会召开。参会代表255名,代表全县21478名团员。会议听取、审议和通过共青团嘉禾县第十三届委员会的工作报告。会议选举产生共青团嘉禾县第十四届委员会(委员31名)。在新一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选举产生常务委员会(常委11名),选举书记和1名副书记。
  三、主要工作
  (一)思想政治教育
  1989年以来,团县委和各基层团组织围绕党的中心,针对青年特点,先后开展“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崇尚科学、反对邪教”、“迎回归(香港、澳门回归祖国)、爱祖国”和“三讲”、“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等专题学习教育活动。同时,把思想教育与岗位工作结合起来,在全县团组织和团员、青年中,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广发乡白觉村团支部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取得好的成绩,于1995年被团省委授予“先进基层团组织”称号。1996年至2001年,全县先后开展三届评选“十佳青年”活动,共评选表彰“十佳青年”30名。2002年12月,龙潭镇党委副书记、副镇长雷竹生,被评为郴州市第二届“十大杰出青年”。
  (二)“青年文明号”创建和青年志愿者行动
  1994年起,团县委组织广大团员、青年学雷锋,开展争创“青年文明号”和青年志愿者行动。广大团员、青年在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中,以高度的职业文明和创造一流工作成绩的优秀集体为目标,积极投入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在开展“学雷锋服务日”和“一助一”社会服务活动中,广大团员、青年以雷锋为榜样,通过多种形式,进行长期的志愿服务。1995—1996年,嘉禾县交通规费征稽所的团员、青年在创建“青年文明号”中取得显著成绩,被授予国家级“青年文明号”称号。至2002年,经各级共青团组织及有关部门先后评定,全县有县级“青年文明号”47家、市级“青年文明号”11家、省级“青年文明号”2家、国家级“青年文明号”1家。同时,全县有46个基层团组织分别成立志愿者服务大队和分队,青年志愿者2500多名。
  (三)为希望工程出力
  县希望工程工作办公室成立后,积极开展资金募集和协调受助单位的建设、管理工作。1997年2月27日,由香港中国古代东方研究会资助兴建的泮头乡小街田村希望小学,举行竣工仪式,萧克将军亲笔题写校名。1997年9月,由香港爱国人士李佘少鸿女士等人捐资兴建的车头镇荆林村“育才希望小学”举行竣工仪式。1998年9月,香港爱国人士李佘少鸿女士等人捐资兴建的第二所希望小学——车头镇石田村希望小学竣工。由郴州市希望工程工作办公室筹资兴建的袁家镇西河村希望小学于1998年9月竣工。以上希望工程建设,共计接受捐资人民币80余万元。
  (四)为基层经济发展服务
  1995年,全县掀起丘岗开发热潮,团县委与各乡(镇)团委密切配合,发动4万团员、青年投工160万个,开发丘岗山地74公顷。田心乡玉洞村团支部书记李建兵,个人筹资6万元,开发丘岗山地2公顷。为响应县委、县政府关于大力发展养猪、养牛业的号召,团县委和石桥、广发乡配合,建立石桥养猪培训基地和广发养牛培训基地。1995年至1996年,团县委先后举办养猪、养牛培训班80多期,参加培训的1.2万人次。石桥乡岐峰村刘革平养猪场作为团县委的青年人才培训基地,两年培训出18名青年养猪能手,成为各自乡(镇)村的星火带头人。1997年,团县委筹资购书2000余册,援建行廊镇万册青年科技图书站,为当地普及科学技术、促进经济发展服务。1998年,团县委与农业部门配合,成功领办龙潭镇大泉村百亩早稻旱育抛秧示范点。当年,配合全市培养首届农村青年“星火带头人”活动,团县委推荐以坦坪乡南源村团支书、养鸡专业户周金勇等为代表的一批农村青年为星火带头人,带动全县农村科技兴业致富。1999年,在实施“百村结对”行动中,团县委从团市委争取到由市工商局青年文明号集体捐资的一万元人民币抗旱专项资金,支援行廊镇小湖村瓦窑头自然村打井抗旱。
  (五)少年先锋队工作
  1989年,全县有少年先锋队大队201个、中队784个,队员31520名。14年来,全县少先队工作在共青团组织的指导下,紧紧围绕学校素质教育这一中心,以少年儿童在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为目标,开展一系列教育活动。1990年,配合《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贯彻执行,号召少年儿童争当“文明学生”和开展创“文明小组”、“文明班(队)”活动。1991年至1992年,深入开展“学雷锋、学赖宁”活动,号召少先队员争做“雷锋式”、“赖宁式”的好队员(学生)。通过学习,全县少年儿童中助人为乐、大做好事蔚然成风。许多少先队员(学生)受到学校、学区表彰。珠泉完小少先队员黄欣被全国少工委等部门授予“学赖宁奖章”。1995年,全县开展“跨世纪中国少年‘雏鹰’行动”,引导少年儿童学会生存、自理、自律,学会服务、助人为乐,学会创造、追求真理,促进学校素质教育。1997年、1999年,欢庆香港、澳门回归祖国的时候,在少年儿童中开展“迎回归、颂祖国”的爱国主义教育,一些少先队组织举办“迎回归”读书、作文和演讲比赛,激发少年儿童热爱祖国、“好好学习、天天向上”的热情。2000年,在全县少年儿童中进一步开展“做‘四有’新人”的教育活动,号召少年儿童迈开新的步伐,迎接新世纪的到来。到2002年底,全县有少先大队159个、中队969个;少先队员31330名,占小学生总数的86%;辅导员1238名,其中总辅导员20名、校外辅导员90名。
  第三节 妇联
  一、组织机构
  1989—1993年,嘉禾县妇女联合会(简称县妇联)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1993年9月6日,中国妇女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修改后的《章程》,县妇联正、副主任改称正、副主席,设主席1名、副主席2名。2002年5月,根据县级机关机构改革的人员配置方案,县妇联设主席1名、副主席1名。2002年,全县17个乡(镇)妇女联合会,各设1名专职主席;244个行政村妇女代表会(简称村妇代会),均设1名不脱产的主任;县直11个战线成立妇女委员会(简称妇委会),都设1名兼职主任。
  二、县妇代会
  1991年10月15—18日,嘉禾县妇联第八次代表大会召开。参会代表355名。会议听取、审议和通过县妇联第七届执行委员会的工作报告,通过县妇联第八次代表大会向全县妇女的《倡议书》。会议选举产生县妇联第八届执行委员会(委员22名)。在执行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选举产生常务委员会(常委7名),选举主任和2名副主任。
  1996年11月24—26日,嘉禾县妇联第九次代表大会召开。参会代表262名。会议听取、审议和通过县妇联第八届执行委员会的工作报告,通过县妇联第九次代表大会向全县妇女发出的《学习王六秀,做“四自(自尊、自信、自立、自强)”、“四有(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新女性的倡议书》。会议选举产生县妇联第九届执行委员会(委员23名)。在执行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选举产生常务委员会(常委7名),选举主席和2名副主席。
  2002年4月16—17日,嘉禾县妇联第十次代表大会召开。参会代表252名。会议听取、审议和通过县妇联第九届执行委员会的工作报告。会议选举产生县妇联第十届执行委员会(委员24名)。在执行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选举产生常务委员会(常委9名),选举主席和1名副主席。
  三、主要工作
  (一)农村妇女“双学双比”活动
  1989年3月,全国农村妇女“双学双比”(学文化、学技术、比成绩、比贡献)活动开展。嘉禾县成立县、乡镇“双学双比”协调小组18个,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1990年,县妇联“双学双比”培训站成立,以“妇女文化、技术培训和幼儿教育”为培训业务范围,以举办各类科学技术培训班为培训方式,以为社会培训和输送科技妇女人才为培训宗旨,积极为“双学双比”活动服务。在培训中,本着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对文盲妇女先扫盲或边扫盲边学技术,对有一定文化的妇女进行一般种植、养殖、加工技术培训,对已掌握一定技术的妇女组织专业技术培训,对已达到相应文化、技术水平的妇女发动她们参加农业广播学校和电大、函大的学习。1990年、1991年,嘉禾县“双学双比”协调小组连续两年被评为省级表彰的先进协调小组。1993年,莲荷乡平世村刘文菊被评为全省表彰的“双学双比”女能手,塘村镇英花村吴田青被省妇联授予“女科技示范户”称号。1998年,城关镇丙穴居委会雷洁女被授予“湖南省农村妇女‘双学双比’活动先进女能手”称号。14年间,全县有关部门共办各种学习培训班1324期,有710名青壮年妇女摘掉文盲帽子,3.5万余名妇女接受实用技术普及培训,3000多名妇女接受专业技术培训,1100余名妇女参加农业广播学校或电大、函大学习,4万多名妇女掌握了一至两项实用生产或经营新技术。到2002年,全县涌现出省、市(地)、县、乡(镇)“双学双比”女能手2200余人;女乡镇(私营)企业家355名,以妇女为主体的小康典型户10480户。
  (二)城镇妇女“巾帼建功”活动
  1991年3月,嘉禾县“巾帼建功”领导小组成立,全县城镇妇女“巾帼建功”活动启动,主要工作由县妇联负责组织、协调。县妇联与城镇各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配合,在组织妇女学政治、学理论、学文化、学法律的基础上,号召大家充分发挥自身作用,立足岗位建功立业。至1994年,配合“巾帼建功”活动,全县共举办各类学习班872期,发放学习资料2.07万份,参加学习的妇女2.5万人次。1995年上半年,县妇联组织拍摄“嘉禾巾帼风采”电视专题片,广泛宣传县内城镇妇女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建功立业的先进事迹。在“巾帼建功”活动中,许多单位注重发挥集体力量,取得好的成绩,起着示范作用。其中县人民医院检验科、县幼儿园、罗卜安煤矿机电班等8个单位,被县“巾帼建功”领导小组授予“巾帼文明示范岗”光荣称号。2002年5月,县妇联会同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在全县税务系统开展评选“十佳女税务工作者”活动,为税务行业树立妇女建功立业先进典型。“巾帼建功”活动的开展,调动了城镇机关、企事业单位妇女政治上、学习上和工作上的积极性。14年间,有510余名女干部、职工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其中180名被批准加入中国共产党;有3620名职业女性参加函大、电大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学习,为建功立业提高文化科学技术水平;有3000余名女职工参加社会主义劳动竞赛活动,提出合理化建议2400余条,进行较大的技术革新和创造发明28项。
  (三)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1989年以来,县妇联和各基层妇联组织结合《妇女权益保障法》、《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决议》、《婚姻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开展一系列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活动。1992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护法》颁布实施,县妇联和各基层妇联与宣传、司法部门配合,利用办学习班、广播电视、墙报、黑板报等形式,广泛宣传。1995年,配合宣传世界妇女大会精神,突出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主题,举办电影周活动。全县城乡共放映有关维权题材的电影47场次,观众4万余人。每年3月法制宣传月期间,县妇联和各基层妇联与司法部门配合,利用法律讲座、骨干培训班、法律咨询、法律知识竞赛、办专刊墙报、发放学习宣传资料和广播电视、宣传车等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活动。2001年7月新《婚姻法》颁布,县妇联会同县司法局、县民政局,在县委党校举办培训班。来自各乡镇分管民政工作的副乡镇长、乡镇政府民政助理员、乡镇司法所长、乡镇妇联主席和县直战线妇委会主任、工会女工委主任等108人,集中学习新《婚姻法》。为切实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2002年,县人民法院维权合议庭成立,县妇联一名副主席和一名干事担任该庭的人民陪审员。同年10月,县妇联和城关镇派出所配合,建立“家庭暴力”投诉站。11月,在县委领导下建立维权联席会议制度,由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任联席会议领导小组组长,县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和县妇联主席任副组长,有关的15个单位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联席会议定期举行(特殊情况临时召开),负责研究和协调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事项。1989—2002年,县妇联与有关部门配合,共受理侵犯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案件825件,查处821件。
  (四)创建“五好文明家庭”活动
  县妇联把创建“五好文明家庭”活动,作为每年度的重要工作。1989年和1991年,县妇联分别把农村妇女“双学双比”和城镇妇女“巾帼建功”活动,纳入农村、城镇创建“五好文明家庭”的重要内容,并做到长期坚持。1996年,中共嘉禾县委授予行廊镇新屋场村舍己救人的女共产党员王六秀为优秀共产党员称号,县妇联号召全县妇女向王六秀学习,以此推动创建“五好文明家庭”活动。为净化社会风气,排除创建“五好文明家庭”的障碍,针对农村出现的赌博歪风,全县农村许多妇女自觉起来禁赌,先后成立禁赌协会261个,有协会会员1310名。普满乡雷家村妇代会主任兼妇女禁赌协会会长邓牛牛,带领协会妇女禁赌取得显著成效,1996年被评为禁赌积极分子,受到省妇联的表彰。1997年,全县城乡掀起力争小康县建设达标的热潮,县妇联和各基层妇联一道,发动和组织广大妇女立足岗位,积极为建设小康县作贡献,以促进小康建设和创建“五好文明家庭”活动。1997年7月,县委宣传部、县妇联等18个单位,联合制定《关于深入持久地开展创建“五好文明家庭”活动的意见》,对全县创建“五好文明家庭”活动,进一步提出要求和措施。1989—2002年,全县共评选表彰“五好文明家庭”310户、“五好家庭”2246户、“美好家庭”50户,以及“贤内助”703名、“好婆婆”201名、“好媳妇”210名、“优秀年轻妈妈”20名。
  第四节 工商联(商会)
  一、组织机构
  1989年,嘉禾县工商业联合会(简称县工商联、又称商会)领导职数设主任委员1名、专职副主任委员1名。1996年1月,根据1993年10月16日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第七届会员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国工商业联合会章程》关于工商业联合会同时也是民间商会的条文,以及县委领导关于“同意嘉禾县工商联同时使用‘嘉禾县商会’名称”的批文,嘉禾县工商业联合会加挂“嘉禾县商会”名牌,领导称号由原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改为会长、副会长。1997年5月,中共嘉禾县委行文,成立县工商联(商会)党组,设党组书记1名、副书记1名、成员1名。2002年5月,根据县级机构改革的人员配置方案,县工商联(商会)领导职数设会长1名、专职副会长2名。
  2002年,县工商联下属分会有:塘村分会、城关分会、袁家分会和餐饮分会。
  二、县工商联代表会
  1990年2月28日至3月1日,嘉禾县工商联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召开。参会代表89名。会议听取、审议和通过县工商联第六届执行委员会的工作报告。选举产生县工商联第四届执行委员会(委员7名),选举主任委员和1名副主任委员。
  1993年2月10—11日,嘉禾县工商联第五次会员代表大会召开。参会代表137名。会议听取、审议和通过县工商联第四届执行委员会的工作报告,通过《向全县工商联会员、工商界人士的倡议书》。会议选举产生县工商联第五届执行委员会(委员15名),选举主任委员和7名副主任委员(其中6名兼职副主任委员)。
  1997年8月23—24日,嘉禾县工商联第六次会员代表大会召开。参会代表154名。会议听取、审议和通过县工商联第五届执行委员会的工作报告,通过《向全县工商联会员的倡议书》。会议选举产生县工商联(商会)第六届执行委员会(委员18名),选举会长和5名兼职副会长。
  2002年5月20—21日,嘉禾县工商联第七次会员代表大会召开。参会代表145名。会议听取、审议和通过县工商联(商会)第六届执行委员会的工作报告,通过《致全县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倡议书》。会议选举产生县工商联(商会)第七届执行委员会(委员24名),选举会长和10名副会长(其中8名兼职副会长)。
  三、主要工作
  (一)协商监督、参政议政
  1991年,县工商联向县人民政府提交《工商合作,发展地方产品,增强企业活力的建议书》。1992年,组织人员对全县市场管理、税务征管、珠泉经济开发区建设和引导、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调查,分别向有关领导和职能部门反映,使一些突出问题得到解决。1993年7月至8月,对10万元以上资本的私营企业进行调查,全县10万元以上资本的321户,其中50万元至100万元资本的37户、100万元以上资本的14户。调查结果,向县委、县人民政府提交《关于我县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情况及建议》。1994年,通过调查和召开座谈会,将全县个体私营企业发展中一些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归纳整理,向县委、县人民政府送交《关于我县个体私营企业发展中亟待解决的几个问题》的情况报告。1995年8月,经过调查分析,向珠泉经济开发区提交《珠泉经济开发区发展个体私营经济的对策和建议》的建议书。1996年,以《我县私营企业现状及对策》为题,进行系统的专项调查,为县委、县政府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决策提供依据。县工商联每年召开一、两次邀请县委、县人民政府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个体私营企业主代表座谈会,围绕落实党对发展个体私营经济的政策、优化经济环境等问题,面对面地向县党政领导反映情况、交换意见、形成共识。县工商联还与有关部门配合,积极做好在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中推荐选举县人大代表和推荐协商县政协委员的工作。1989—2002年,先后有20名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当选为县人大代表,有94名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担任县政协委员。他们通过履行参政议政职能,向人大、政协会议积极提交议案和提案。1989—2002年,县人大代表中的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共提交议案21件,县政协委员中的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共交提案109件。
  (二)为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提供服务
  提供生产经营资金 县工商联通过协调借贷及其他渠道为部分个体私营企业大户解决生产经营资金不足的困难。1995年,为塘村镇私营企业主周作护提供流动资金5万元。1996年,为塘村镇私营企业主刘景舜提供流动资金4万元。2002年,为城关镇私营企业主李志亮提供流动资金4万元。1989—2002年,县工商联共为个体私营企业提供资金120万元。
  组织经贸交易和出外考察
  1989—2002年,县工商联组织县内个体私营企业参加国内外展销会、交易会87次。1992年9月,组织部分私营企业主到俄罗斯考察。2002年,先后两次组团到香港、澳门考察。1989—2002年,组织出国、出境和到周边县市学习考察197人次。
  举办各种培训班 1994年3月,县工商联和塘村镇有关部门配合,举办有100多人参加的税法知识培训班。1996—1998年,组织20名个体私营企业主在原有基础上进行培训,并经有关部门技术职称评审,评定工程师9名、经济师9名、助理会计师2名。2002年,县工商联与有关单位一起,举办有80名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参加的“WTO知识培训班”。1989—2002年,全县参加各种培训班的非公有制经济人士800多人次。
  (三) 引导会员参与“光彩事业”
  县工商联引导广大会员积极参与“光彩事业”,为扶贫济困、报效祖国、回馈社会、促进共同富裕服务。会员李大中1993年向嘉禾一中捐款1.03万元,会员雷玉平1996年为袁家镇修袁溪路捐款3万元。2002年11月,私营的枫家冲和兴隆煤矿捐原煤30吨,送给农村100多户困难户。2002年12月,县人大和县政协会议期间,工商界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捐款5200元,用于扶助弱势群众。1989—2002年,全县工商联(商会)会员通过各种形式,为“光彩事业”捐钱和物资共计300多万元。
  第五节 残联
  一、组织机构
  嘉禾县残疾人联合会(简称县残联)成立于1990年12月,属副科级群团组织,挂靠县民政局。同年12月31日,嘉禾县第一届残疾人代表大会召开。参会代表106名,其中残疾人代表59名、有关工作人员47名。会议选举产生嘉禾县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委员23名),选举主席和3名副主席;选举产生县残疾人联合会第一届执行理事会(理事3名)及理事长。1992年5月,全县各乡镇成立残疾人协会,由乡镇政府民政主任任联络员。由于工作上的原因,县残疾人代表大会第一次大会后至2002年一直未召开大会,协调委员会和执行理事会没有改选重新建立。2002年3月,根据中共嘉禾县委办公室《关于嘉禾县残疾人联合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县残联由原来的副科级升格为正科级群团组织,与县民政局脱钩,归口县人民政府管理,任命专职理事长。2002年,全县共有残疾人12000名,占总人口的3.7%。其中视力残疾1200人、听力残疾1600人、肢体残疾7200人、智力残疾1000人、精神病残疾300人、多重残疾700人。
  2003年10月22日,嘉禾县残疾人联合会第二届代表大会召开。参会代表88名,其中残疾人代表48名、有关工作人员40名。会议选举产生新一届县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委员23名),选举主席和3名副主席;选举产生县残疾人联合会新一届执行理事会(理事3名)及理事长。
  二、主要工作
  (一)宣传和募捐
  宣传活动 1991年5月,县残联组织宣传车到各乡镇,巡回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1996年5月、2001年5月,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湖南省实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县残联和各乡镇采取发宣传资料、办墙报和黑板报、广播电视传播等形式开展宣传活动;县政府分管残联工作的副县长发表电视讲话,号召全社会尊重、理解、关心、支持残疾人工作,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募捐活动 1993年5月,县民政局、总工会、团委、妇联、卫生局、教育局、侨联、残联联合发出“为残疾人奉献一份爱,捐赠一元钱”倡议书,得到各部门和群众的支持,共收取捐款2800元,用于救助特殊困难残疾人。1994年5月,上述单位发出“为残疾人奉献一份爱,捐款2元钱”倡议书,共筹集资金2.1万元,用于走访残疾人贫困家庭。2002年5月,县委宣传部和县民政、公安、教育、劳动、文化、残联等部门联合发出“奉献一份爱心,捐赠一天工资”的爱心助残倡议书,捐赠者为县乡(镇)机关、团体和企事业单位有工资收入的干部职工,共捐资1.2万元,用于残疾人康复、就业培训等开支。
  (二)残疾人康复
  1992年5月,湖南省残联组织小儿麻痹症矫治专家来嘉禾,为28名小儿麻痹症患者实施矫形手术,成功率70%。县残联为手术对象减免手术费、医疗费1.8万元。据统计,第八个五年计划期间(1991—1995),全县完成残疾人康复数为:白内障复明100例,小儿麻痹症矫形手术110例,聋儿语言康复训练14例,低视力配戴助视器18例。第九个五年计划期间(1996—2000),全县完成残疾人康复数为:白内障复明358例,肢体残疾康复308例,聋儿语言康复训练24例,智残儿童康复训练16例,低视力配戴助视器40例。2001—2002年,全县完成残疾人康复数为:白内障复明137例,肢体残疾康复10例,聋儿语言康复训练10例,智残儿童康复训练10例,低视力配戴助视器8例。
  (三)残疾人劳动就业
  1995年7月,嘉禾县人民政府制定印发《关于残疾人实行优惠待遇的规定》。当年,县工商、税务部门给100多名从事生产、商贸、修理和其他服务行业的残疾人,减免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龙潭乡给280名残疾人减免各种公益事业费的提留。2000年6月,嘉禾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认真做好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决定》,当年,全县在职残疾人职工101名,占职工总数的1.1%,与《决定》要求的1.5%还有差距。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残疾人就业门路得到拓宽。到2002年,全县城镇有1300余名残疾人从事个体生产和经营,另有180名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残疾人纳入城镇最低生活保障供养。全县农村有3600名残疾人走上自食其力的道路,其中从事种植业2520名、养殖业540名、其他行业540名。
  (四)残疾人文体活动
  1991年,在郴州地区第三届残疾人体育运动会上,嘉禾代表队获金牌6枚、银牌12枚、铜牌5枚,团体总分列第三名。1993年,在郴州地区首届残疾人文艺汇演中,县内肢残青年李鸣松创作并自演的小品《生命之歌》,获演出一等奖和创作一等奖;盲人彭贺顺的器乐《大摆队》,获演出二等奖。1995年,在湖南省第三届残疾人运动会上,嘉禾县肢残运动员郭栋平获径赛100米第一名、1500米第三名,田赛跳远第一名。1997年,由县残联和县文化馆联合创作的小品《残手琴声》,在郴州市第二届残疾人文艺汇演中获演出一等奖。此节目被市评选参加湖南省第四届残疾人文艺汇演,获优秀节目演出奖。2001年,在湖南省第四届少年残疾人运动会上,嘉禾县少年肢残运动员雷涛获田径赛金牌2枚、银牌1枚。
  第六节 科协
  一、组织机构
  1989年,嘉禾县科学技术协会(简称县科协)设专职主席1名、兼职副主席2名,委员16名。县科协所属学会、协会有:数理化生学会、农业气象学会、水利电力学会、林业学会、煤炭学会、医药卫生学会、财会学会、卫生经济医院管理学会、中华全国中医学会湖南省嘉禾县分会和青少年科技辅导员协会、珠算协会。1990年1月,畜牧水产学会成立。1995年全县机构改革,县科协挂靠县科技局,不单独设立办事机构,不配人员编制,由挂靠单位安排人负责有关工作。
  2003年,县委、县政府重新明确:县科协为正科级单位,设专职主席1名。当年12月23日,嘉禾县科学技术协会第二次代表大会召开。会议选举产生县科协第二届委员会(委员31名),选举新一届常务委员会(常委11名)和主席及3名兼职副主席;会议通过《嘉禾县科学技术协会章程》。
  二、主要工作
  1990年,县科协与有关部门配合,经过考察,按照条件,评定雷仲仙等10人为县级专业技术拔尖人才,推荐罗信生为郴州地区专业技术拔尖人才。1991年,县科协主办的《科技信息》创刊,期刊发送至全县各村民委员会、县直单位和企业。11月,组织“科普一条街”科技成果展览宣传活动。参加展览的有11个单位,展出科技成果和推广项目300余项,设立科技咨询服务点16个。1992年,县、乡镇和县直各部门举办各类科普培训班165期,参加学习的有3.7万余人次。1995年2月,举办全县农村党支部书记参加的实用科学技术培训班,使他们学到1~2门农村实用科学技术。11月,举办有60余名基层科技管理干部参加的科技管理知识培训班;是年,全县各乡镇举办各类科普培训班38期,参加培训的有1.64万人次。1989—1995年,县内推广双季杂交水稻每年稳定在20万亩以上,亩产保持1000公斤左右。1995年6月后,由于县科协办事机构撤销,单独工作活动停止。

知识出处

嘉禾县志 1989-2002

《嘉禾县志 1989-2002》

出版者:湖南人民出版社

本志实地记载了湖南省嘉禾县地理环境、经济综述、人口、城乡建设、珠泉经济开发区、农业经济、水利、农机、乡镇企业、工业经济、交通、邮电、商贸经济、财政、税务、金融、保险、经济综合管理、政党、人民团体、政权、政协等项目的发展历史。

阅读

相关地名

嘉禾县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