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经济合同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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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嘉禾县志 1989-2002》 图书
唯一号: 180720020210000821
颗粒名称: 第三节 经济合同管理
分类号: F203.9
页数: 2
页码: 266-267
摘要: 本节嘉禾县经济合同管理记述合同鉴证、合同仲裁、监督检查、评选 “重合同守信用”企业。
关键词: 嘉禾县 经济合同 工商行政

内容

一、合同鉴证
  1989年,全县共签订各类经济合同896份,其中鉴证49份,鉴证金额295.6万元。
  1992—1994年,县工商行政管理局除鉴证经济合同外,拓宽鉴证租赁合同。共鉴证经济合同382份、租赁合同350份,鉴证金额3604.43万元。1995年,鉴证经济合同329份,金额1350.84万元。其中:工矿产品购销合同19份,6.63万元;建设工程承包合同31份,1322.56万元;财产租赁合同279份,21.65万元。1996—1998年,鉴证各类经济合同1182份,金额2.0177亿元。其中:建筑工程承包合同111份,8314万元;财产租赁合同984份,1.1303亿元;工矿产品购销合同38份,314万元;农副产品购销合同49份,246万元。1999年,抓住新《合同法》颁布实施的契机,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与县建设局于5月联合成立“嘉禾县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公室”,改变以往建筑合同鉴证与备案不规范的状况。全年共鉴证经济合同712份,金额6189.1万元。
  2000—2002年,共鉴证经济合同1829份,金额6609万元。其中2002年鉴证合同579份,金额1949万元。
  二、合同仲裁
  1989年,嘉禾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成立,负责全县申诉的经济合同纠纷调解、仲裁工作。全年调解、仲裁合同纠纷120起,解决合同争议金额98万元。1990—1995年,共调解、仲裁合同纠纷1106起,争议金额856万元。
  其中调解856起,占应调处合同纠纷总数的77.4%;裁决44起,占总数的4%;确认无效206起,占总数的18.6%。
  1996年,《仲裁法》规定,小城市和县一级不设仲裁委员会。1996年,嘉禾县工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及下设的塘村、城关仲裁庭撤销。
  三、监督检查
  1989年,嘉禾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检查经济合同630份,查处违法案件6起,涉及金额35万元。
  1990—1993年,全县共检查经济合同4943份,涉及金额7679.5万元。其中不合格合同251份、529万元,确认无效合同221份、1038.96万元,违法合同19份、668.88万元。1998年,检查经济合同8582份,涉及金额1.5250亿元。其中不合格合同355份、458.55万元,违法合同90份、4940.93万元,罚款9.75万元;协助经济合同当事人挽回或避免损失70.2万元。
  1999—2001年,随着经济合同监督检查力度的加大,违法合同案件逐年减少,全县共查处违法合同162件,涉案金额906万元。2002年,查处违法合同59件,涉案金额650万元。
  四、评选“重合同守信用”企业
  1990年,郴州地区开展“重合同守信用”企业评比活动,每年评比一次。嘉禾县有18户企业参加评比,其中12户企业被评为“重合同守信用”单位。1991年,全县有34户企业参加评比,其中23户被评为“重合同守信用”单位。1993年起,郴州行署决定,评比活动每两年一次。2002年,全县有22户企业被评为“重合同守信用”企业。

知识出处

嘉禾县志 1989-2002

《嘉禾县志 1989-2002》

出版者:湖南人民出版社

本志实地记载了湖南省嘉禾县地理环境、经济综述、人口、城乡建设、珠泉经济开发区、农业经济、水利、农机、乡镇企业、工业经济、交通、邮电、商贸经济、财政、税务、金融、保险、经济综合管理、政党、人民团体、政权、政协等项目的发展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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