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工商行政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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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嘉禾县志 1989-2002》 图书
唯一号: 180720020210000818
颗粒名称: 第六章 工商行政管理
分类号: F203.9
页数: 5
页码: 264-268
摘要: 本章嘉禾县工商行政管理记述企业登记管理、个体私营经济管理、经济合同管理、商标广告管理、经济监督、消费者权益保护。
关键词: 嘉禾县 经济管理 工商行政

内容

1989年,嘉禾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下设城关、塘村、袁家、龙潭、石桥、广发、普满、坦坪8个工商所。1991年7月,嘉禾县个体劳动者私营企业协会成立。1993年4日,嘉禾县消费者协会成立。1997年,增设城郊工商所。2000年6月,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执行《嘉禾县工商行政管理系统人员上收和分流工作的实施意见》,上收143人、分流101人,市场管理和分流人员暂由工商局代管。
  2001年4月,嘉禾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与嘉禾县市场服务中心签订《嘉禾县工商部门自办自管市场移交协议书》,报省财政厅、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执行。2002年3月25日,嘉禾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将自办的集贸市场(建筑面积4.5335万平方米,总资产1167.99万元),移交给嘉禾县市场服务中心管理。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垂直管理。2002年,嘉禾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下设城关、塘村、普满、龙潭、石桥、广发6个工商所。全县个体劳动者私营企业协会会员2500名。
  第一节 企业登记管理
  一、注册登记
  1989年初,全县注册登记的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联营企业和公司共528户,资本金1.2995亿元(其中国有企业187户、资本金5237万元,集体企业294户、资本金4677万元,联营企业3户、资本金108万元,公司44户、资本金2883万元);个体工商户3525户,注册资金2357万元;私营企业19户,其中独资企业5户、合伙企业14户。
  1993年,县工商行政管理局遵循国务院《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精神,改革企业登记制度,放宽登记条件,支持乡镇企业发展,推进国有企业改制。全县五金、汽车修配增设27个经营网点,乡镇企业增加到18户集体企业,事业单位增办经济实体13户。同时,请示上级在全省率先放开钢材、木材、石油成品油、化肥经营,为这些企业颁发“一次性经营许可证”。年末,实有企业844户,其中法人企业360户、注册资金1.6829亿元。1997年,改革国有企业改制、改造、改组的注册登记制度,为企业破产重组提供方便。
  当年新办执照360户,为独资、合伙企业注册登记31户。至2002年末,全县注册登记的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制企业、公司共436户(其中国有企业220户、集体企业175户、股份制企业3户、公司38户),资本金2.4243亿元;个体工商户4658户,注册资金6282万元;私营企业71户(其中独资企业33户、合伙企业15户、有限责任公司23户),注册资金6959万元。
  二、企业监督
  1989年,按照国家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的要求,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与商业银行配合,清理156个企业的银行账户,清理出违章开户企业43个,清理后撤销24个企业账户,更名和冻结19个企业账户;配合有关单位对全县钢材市场进行整顿,实行归口经营;对彩电、农药、化肥经营进行清理整顿,实行专营;配合公安、文化部门,清理整顿文化市场,收缴非法复制录音带、禁唱录音带235盒,补办营业执照11户。1993年,为掌握了解企业日常经营情况,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各行各业中选择有代表性的40户企业,建立企业联系点;并在234户企业中聘请250名企业协管员,每年集中培训一次,促使企业按工商法规要求搞好自我管理、依法经营。1995年,重点加强年检工作,下达企业违章提示35份,处理违章企业28户。
  1998—2001年,全县推广使用工商企业IC卡。
  2002年,全县原有企业和新办企业都使用企业IC卡;全年完成国有企业年检220户、集体企业175户、股份合作企业3户、有限责任公司38户,年检率100%。
  第二节 个体私营经济管理
  1989年,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发照的个体工商户3525户,从业人员5762人,全年实现产值3252万元。对个体工商户的管理,实施一年一度的年检。
  1993年,县委、县政府制定《关于大力发展个体私营经济的若干规定》。全县有800多名外出务工经商者回乡办企业350户,投入资金1500万元,年产值8900万元。是年,全县注册登记的个体工商户4065户,从业人员6532人。1994年,县委、县政府印发《关于加速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决定》。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在推行年检验照制度的同时,组织人员深入集贸市场进行检查,清理出无照经营582户,督办执照570户,取缔12户。至年末,全县注册登记的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9687户(其中私营企业125户),从业人员1.5886人,实现产值、销售额1.3647亿元。1998年,嘉禾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关于进一步优化环境加快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步伐的决定》。
  县委、县政府成立“整治经济环境领导小组”,重点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集资“四乱”行为,并印发优化经济环境的有关规定。工商部门按照规定要求,与物价局、财政局联合印发《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税外费负担卡》,卡内收费主动交纳,卡外收费一律视为乱收费,较好地解决对个体私营企业的“四乱”行为。同时,重点查处非法经营、无照经营、“名集体实个体”经营的违法行为,全年共查处违法违章户506户,取缔无照经营400户、罚款4.5万元。
  2002年,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要求,对个体工商户建立经济户口,将计算机运用与经济户口管理结合起来,凡个体工商户均填写个体工商户登记卡、个体工商户经济户口登记表。是年,注册登记发照的个体工商户4658户,从业人员8519人,产值6.4869亿元;私营企业71户,从业人员900人,产值1.0181亿元。
  第三节 经济合同管理
  一、合同鉴证
  1989年,全县共签订各类经济合同896份,其中鉴证49份,鉴证金额295.6万元。
  1992—1994年,县工商行政管理局除鉴证经济合同外,拓宽鉴证租赁合同。共鉴证经济合同382份、租赁合同350份,鉴证金额3604.43万元。1995年,鉴证经济合同329份,金额1350.84万元。其中:工矿产品购销合同19份,6.63万元;建设工程承包合同31份,1322.56万元;财产租赁合同279份,21.65万元。1996—1998年,鉴证各类经济合同1182份,金额2.0177亿元。其中:建筑工程承包合同111份,8314万元;财产租赁合同984份,1.1303亿元;工矿产品购销合同38份,314万元;农副产品购销合同49份,246万元。1999年,抓住新《合同法》颁布实施的契机,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与县建设局于5月联合成立“嘉禾县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公室”,改变以往建筑合同鉴证与备案不规范的状况。全年共鉴证经济合同712份,金额6189.1万元。
  2000—2002年,共鉴证经济合同1829份,金额6609万元。其中2002年鉴证合同579份,金额1949万元。
  二、合同仲裁
  1989年,嘉禾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成立,负责全县申诉的经济合同纠纷调解、仲裁工作。全年调解、仲裁合同纠纷120起,解决合同争议金额98万元。1990—1995年,共调解、仲裁合同纠纷1106起,争议金额856万元。
  其中调解856起,占应调处合同纠纷总数的77.4%;裁决44起,占总数的4%;确认无效206起,占总数的18.6%。
  1996年,《仲裁法》规定,小城市和县一级不设仲裁委员会。1996年,嘉禾县工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及下设的塘村、城关仲裁庭撤销。
  三、监督检查
  1989年,嘉禾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检查经济合同630份,查处违法案件6起,涉及金额35万元。
  1990—1993年,全县共检查经济合同4943份,涉及金额7679.5万元。其中不合格合同251份、529万元,确认无效合同221份、1038.96万元,违法合同19份、668.88万元。1998年,检查经济合同8582份,涉及金额1.5250亿元。其中不合格合同355份、458.55万元,违法合同90份、4940.93万元,罚款9.75万元;协助经济合同当事人挽回或避免损失70.2万元。
  1999—2001年,随着经济合同监督检查力度的加大,违法合同案件逐年减少,全县共查处违法合同162件,涉案金额906万元。2002年,查处违法合同59件,涉案金额650万元。
  四、评选“重合同守信用”企业
  1990年,郴州地区开展“重合同守信用”企业评比活动,每年评比一次。嘉禾县有18户企业参加评比,其中12户企业被评为“重合同守信用”单位。1991年,全县有34户企业参加评比,其中23户被评为“重合同守信用”单位。1993年起,郴州行署决定,评比活动每两年一次。2002年,全县有22户企业被评为“重合同守信用”企业。
  第四节 商标广告管理
  一、商标管理
  1989年,全县有核准注册商标1个,商标定点印刷企业3户。
  1992年,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为县酒厂等8户企业策划申报“倒缸酒”等10个商标;对假冒伪劣商品以巡回展览的形式进行曝光;查处商标侵权案37起,收缴和销毁冒牌商标标志5630套。1993年,《商标法》实施十周年。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加大对商标注册管理力度,当年,全县申请商标注册8个,至年末全县共有注册商标46个。是年,查处假冒商标案17件,主要有冒牌商标鞭炮5522万响、冒牌商标踏花被和太空被275床、假“红塔山”烟700条、假农药100公斤、假口服蜂王浆300盒;捣毁1个制假窝点,收缴假冒商标标识4500套。1994—1999年,每年均查处商标侵权案,销毁侵权商标标志。1999年查处2户无证商标印刷企业,收缴侵权商标标识和印模。2002年,全县查处商标侵权案12件。至2002年末,全县已注册的商标72件,其中“三味辣椒”等5件商标申报注册湖南省著名商标。经核准,指定印刷商标的单位,有县教育印刷厂、纸袋厂、塘村包装厂、民建彩色印刷厂、塘村美辰包装厂、县印刷厂6户。
  二、广告管理
  广告管理由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登记股负责实施。1989年,全县有兼营广告业1户,发布户外广告。是年,查处违法广告案件28起,罚款0.9万元。1993年,全县有3户兼营广告业户。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对户外广告实行定期、不定期的检查,共查处广告违法案件85起、处罚金额0.99万元,销毁虚假广告400张。1995—1997年,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规范广告市场秩序,查处广告违法案件46起、罚款2.31万元;责令停止发布内容不健康的广告7条,收缴违章违法印刷品广告9600张、横幅120条;清理在车站和交通要道、街头巷尾、电杆等处乱张贴的广告3000张。1999—2001年,查处违法违章广告案件28起,罚款1.83万元,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15条,拆除各种违章设置的户外、店堂广告330条,收缴非法印刷的广告5.8万份。2002年,全县有广告兼营业户9户。县城设置广告宣传栏26处,制作灯箱广告216个,设置橱窗广告9处,制作路牌广告22块,霓虹灯广告6处。
  第五节 经济监督
  1989年,嘉禾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成立经济检查队。1989—1992年,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共查处经济违法案件187起、罚款29.4万元,计农膜2吨、农药29件、烤烟39.9吨、钢材13.32吨、柴油9吨、木材36.5立方米、化肥68.3吨、卷烟65件、拼装车29台。1994年,查办各类经济违法案381起,查获假冒伪劣商品312种。当年8月20日,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与公安部门配合,捣毁在城关镇水源庙生产假洗发水的黑窝点,查获假冒“潘婷”等7个品种洗发水,涉案金额19万元,并通过电视、宣传栏,将此案向社会曝光。9月上旬,端掉在塘村镇砠背村制售假冒“大方”肥皂的一个地下工厂。1995年始,进一步加大查处各类经济违法案件的力度。1999年查处违规违法案件478起,案值518.86万元,罚款40.97万元。有关部门经销劣质农药的事件,在中央电视台曝光。2000—2001年,县工商局组织专项整治行动,共查处经济违法案件432起,案值854万元,罚款79万元。2002年,全县开展集贸市场和药品、保健品、营利性诊所及食品市场的专项整治,共立案查处各种违法违章案件56起,案值268万元,处罚款20.5万元。
  第六节 消费者权益保护
  1993年4月,嘉禾县消费者协会成立。1994年,县消费者协会接待来信来访750起,受理投诉112起,处理112起,其中调解110起、立案查处36起、移送有关部门2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3万元。之后,每年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县政府领导发表维护消费者权益电视讲话,县消费者协会与有关单位配合,举办消费常识以及法律法规讲座,广泛宣传《消费者权益保障法》。
  各乡镇及县直有关单位先后成立消费者协会分会或基层投诉站,全县初步形成有消协工作人员29人、理事(委员)25人和一批志愿者参加的维权网络。
  2002年3月,县工商局增设消费者权益保护股。
  1994—2002年,县消协共接待来信来访9475起,受理消费者投诉1081起,处理1078起,其中调解646起、立案查处432起,行政罚款26万元,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8万元。2002年8月,钟水乡农民李某两兄弟,在个体户周某处购买山东省神星“立菌康”葡萄专用农药,使用后葡萄树坏死,直接经济损失3000元。县消协接案后,在县农业局的配合下,先后到长沙、北京等地检测鉴定,并求得省消协和中消协的支持,多次召集厂家、郴州总代理商和嘉禾经销商以及农户协商,最后由厂家赔偿李某兄弟的一切损失及检测鉴定费。

知识出处

嘉禾县志 1989-2002

《嘉禾县志 1989-2002》

出版者:湖南人民出版社

本志实地记载了湖南省嘉禾县地理环境、经济综述、人口、城乡建设、珠泉经济开发区、农业经济、水利、农机、乡镇企业、工业经济、交通、邮电、商贸经济、财政、税务、金融、保险、经济综合管理、政党、人民团体、政权、政协等项目的发展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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