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金融机构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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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嘉禾县志 1989-2002》 图书
唯一号: 180720020210000778
颗粒名称: 第二节 金融机构
分类号: F832.764
页数: 2
页码: 233-234
摘要: 本节嘉禾县金融机构设有中国人民银行嘉禾县支行;中国工商银行嘉禾县支行;中国农业银行嘉禾县支行;中国建设银行嘉禾县支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嘉禾县业务组;嘉禾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关键词: 金融 金融机构 嘉禾县

内容

一、中国人民银行嘉禾县支行
  中国人民银行嘉禾县支行于1990年11月成立。1993年11月,支行发行库开业。同时,人民银行嘉禾县支行职能转换,突出稽查监管。1996年,农村信用社与农业银行脱钩,归人民银行嘉禾支行监管,上级要求县支行设立“合作金融监管股”,因当时支行人手少未设立,合作金融监管股的工作职能由稽核监管股承担。2000年1月,支行发行库因业务量少被撤销。2002年,县支行机构设办公室、人事政工股、银行机构监管股、货币信贷统计股、会计国库股。
  二、中国工商银行嘉禾县支行
  1989年,中国工商银行嘉禾县支行下设支行储蓄所、城关储蓄所、浦溪分理处、车头分理处四个网点。1992年,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工行县支行成立房地产信贷部,组建银达实业公司,按照当时企业管理机制进行运作。1994—1995年,中华路分理处、塘村分理处先后成立。1996年,精简机构,分流人员,压缩内设机构人员充实到一线网点。4月撤销银达实业公司。1999年,调整内设机构,撤销下设的浦溪分理处、塘村分理处。年末,县支行网点数据传输实现全国大联网。2000年,撤并支行储蓄专柜和车头分理处,其储蓄业务并到支行储蓄所,公存、贷款业务并到营业部;同时,支行为应对入世要求,严格执行《中国工商银行干部职工内退政策》和机构定员制度,有4名正式职工买断工龄、6名老职工内退。2001年,支行清退6名转制代办员、2名借调员工,辞退4名临时工。
  2002年,县工行内设机构未变,实设有存款机构4个,即营业部、支行储蓄所、城关储蓄所、中华路分理处。
  三、中国农业银行嘉禾县支行
  1989年,中国农业银行嘉禾县支行下设营业部和珠泉、袁家、塘村、龙潭、行廊、普满、石桥、坦坪、广发营业所及珠泉、塘村储蓄所;管辖信用联社及基层信用合作社。1992年,县农行房地产信贷部成立;为发展新业务设立银珠公司,吸收职工入股集资合办。1994年银珠公司停办。1995年3月,塘村储蓄所并入塘村营业所。1996年2月,袁家营业所并入珠泉营业所,行廊营业所并入龙潭营业所。8月,信用合作社与县农行脱离行政隶属关系。12月,原农行代理的政策性业务划归新设立的农业发展银行嘉禾业务组办理。2000年,进行机构、人事制度改革,县农行精简内设机构。
  到2002年,县农行内设机构未变动,下辖农行储蓄所和珠泉、塘村、龙潭、石桥、坦坪、广发6个营业所。
  四、中国建设银行嘉禾县支行
  1989年,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嘉禾县支行,下属营业机构有储蓄专柜、中华路储蓄所、塘村分理处。1990年撤销塘村分理处。1993年,增设人民南路储蓄所。1996年,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嘉禾县支行更名为“中国建设银行嘉禾县支行”。中华路储蓄所更名为“城东储蓄所”。1997年,内设的会计股分离营业部,单设成为办理公司业务的对外窗口。2002年,中国建设银行嘉禾县支行内设机构未变,下属机构有人民南路储蓄所和城东储蓄所。
  五、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嘉禾县业务组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嘉禾县业务组于1997年1月正式挂牌营业。主要承接原县农业银行嘉禾县支行承担的政策性金融业务。2002年,内设机构有会计出纳股、信贷部、业务综合部。
  六、嘉禾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1989年,嘉禾县信用合作联社受中国农业银行嘉禾县支行领导。农行县支行设有信用合作管理股,负责联系县信用联社工作,加强对各信用社的管理。1996年12月,县信用联社与农行县支行脱离行政隶属关系,独立自行体系,行政上由市人民银行信用合作管理办公室领导,业务上由人民银行嘉禾县支行监督管理。下设17个信用社、8个信用分社、226个信用站。1998年开始,部分信用社进行规范试点,清股分红,扩股增资。2000年,撤销65个信用站。2001年,撤销3个信用社、1个信用分社、125个信用站。2002年末,联社下设14个信用社、7个信用分社、35个信用站。

知识出处

嘉禾县志 1989-2002

《嘉禾县志 1989-2002》

出版者:湖南人民出版社

本志实地记载了湖南省嘉禾县地理环境、经济综述、人口、城乡建设、珠泉经济开发区、农业经济、水利、农机、乡镇企业、工业经济、交通、邮电、商贸经济、财政、税务、金融、保险、经济综合管理、政党、人民团体、政权、政协等项目的发展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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