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财政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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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嘉禾县志 1989-2002》 图书
唯一号: 180720020210000770
颗粒名称: 第六节 财政管理
分类号: F812.764
页数: 4
页码: 223-226
摘要: 本节嘉禾县财政管理记述管理机构、预算管理、财务管理、会计管理、财政监察、国资管理、控购管理。
关键词: 财政 嘉禾县 财政管理

内容

一、管理机构
  1989年,嘉禾县财政局下辖17个乡(镇)财政所。1990年,县财政局管辖的房管所划归嘉禾县建设委员会管辖。1991年,县财政局增设嘉禾县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1993年,增设嘉禾县财源建设办公室。1994年,嘉禾县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办公室成立,与县财政局综合计划股合署办公。1996年,县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改设嘉禾县国有资产管理局,隶属县财政局领导,为副局级单位。1997年,县收费办公室改为县收费局,升格为副局级单位,隶属县财政局领导。1998年,世界银行贷款、农村供水和环境卫生项目管理,由设在县卫生局的县改水办管理移交县财政局,挂靠对外经济贸易股。是年,嘉禾县财税稽查大队成立。
  1999年成立税侦中队。2000年成立嘉禾县政府采购中心和嘉禾县工资发放中心。2002年嘉禾县会计核算中心成立,农税股改设嘉禾县农业税征收管理局,均为副局级单位,隶属县财政局领导。同年,撤销县国有资产管理局,原有股室保留。县收费局更名为非税收入管理局。2002年,县财政局除内设股(室)外,下设农业税征收管理局、财源建设办公室、政府采购中心、非税收管理局、会计管理中心、工资发放中心、国债推销办公室、控购办、改水办等直属事业单位,下辖17个乡(镇)财政所。
  二、预算管理
  1989—1993年,县财政打破过去“吃大锅饭”的管理模式,实行财政包干制,对编制内人员经费核实足额预算,公用经费按标准分类分档预算,专项经费分轻重缓急编制项目预算,实行领导负责,签订责任状,年终结算,奖罚兑现,促进各项收入及时入库和快速增长。各年支出未突破预算指标。
  1994—1998年,在预算管理上按税种划分中央与地方的收入和支出范围,按统一比例确定上划中央“两税”和对地方税收返回基数,实行国库转移支付制度。通过强化预算,县财政收入每年以超1000万元的速度增长。1998年,县财政登上“亿元县”台阶。1999—2002年,进一步推进预算改革,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实行政府采购和财政统发工资等办法,并实施会计集中核算。2002年,全县本级预算收入完成1.1881亿元,比1998年增长1.35倍;本级预算支出完成1.7588亿元,比1998年增长1.79倍。
  三、财务管理
  (一)行政、事业财务管理
  1990年始,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采取三种包干形式:行政单位实行编制与经费挂钩;有经常性收入的单位自身收入和财政经费安排挂钩;差额拨款管理单位包死基数,一定几年。同时,制定奖惩办法。1996年起,财政对县级会议直接管理结算。1999年,县政府相继出台《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县政协机关归口单位来人来客接待办法》、《关于规范公务接待制止奢侈浪费的若干规定》,使其各项消费性支出得到有效控制。是年,县政府决定,开始实施政府采购制度。2000年,县财政局对“工资经费”实行“封闭式”管理。
  2001—2002年,县政府抓住地方机构改革之机,做好定编、定岗、定员、定经费工作,重点解决供应“人头经费”问题。2002年,全县239个行政、事业单位中,全额管理单位171个、差额管理单位42个、自收自支单位26个。
  (二)农业财务管理
  县财政对农业企事业单位财政预算资金及支援农村生产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支农周转金、防洪保安资金的收支实施监督管理。为管好防洪保安资金,1995年,县政府下发《关于认真做好防洪保安资金征集工作的通知》。防洪保安专项资金由县地税局、县工商局、县国土局代征,县财政局管理。1989—2002年,全县投入农业的资金共1.3667亿元,比1950—1988年39年农业投入总额3706.2万元增长2.69倍。
  (三)企业财务管理
  1989—1993年,全县企业先后实行经营承包,县财政对其采取“利润上缴,超收分成”的管理办法。1994年起,企业实行利改税,财政将企业上缴利润改为企业实现利润依法按税率交纳所得税。
  1989—2002年,全县企业利税收入1060万元,扣除企业亏损补贴956万元,企业利税净收入104万元。同期,全县投入企业挖潜改造资金共353.8万元。
  四、会计管理
  1989年,财政系统开展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和会计技术资格统考工作,对合格者颁发会计证和各类会计技术职称证书。1990—1996年,县财政局对会计证进行年检年审。1997—2000年,开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达标升级活动,对会计凭证、会计账薄、会计档案等基础工作管理进行达标验收,全县有51个单位为会计基础工作达标合格单位。2001年10月,县财政局根据县政府关于认真做好会计委派制和集中核算管理的通知精神,对人民法院、县煤征办等14个单位实行会计集中核算改革试点;并成立会计事项管理中心。2002年1月,按照“重点突破、稳步推进、配套实施、逐步规范”的原则,全县160个行政事业单位的银行账户停止使用,所有资金全部纳入会管中心,会计事项实行统一集中核算。实施会计集中核算工作以后,由于一个核算点负责20多个单位会计业务,单位只配一名财务联络员,核算单位财务人员由原来312人减少到168人,达到精简人员、节约经费的目的,也杜绝少数单位挤占、挪用财政资金等行为,有利于财政资金的统筹、调度和管理。同时,县财政局举办培训班,培训会计人员。全县取得会计证的会计人员1508人,持电算会计证的403人,获得珠算技术各种等级鉴定证的965人。至2002年底,全县具有各类技术职称和职务资格的会计人员625人,其中会计员224人、助理会计师331人、会计师68人、注册会计师2人。
  五、财政监察
  1989—1991年,县财政局在坚持经常性监督检查的基础上,重点抓好一年一度的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三年内共检查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445个、私营企业及个体工商户1784户,查出违纪金额484.8万元、收缴财政218.8万元。1992年起,县财政局将行政监察、财政监督和“三大检查”职能部门合署办公;财政监督以检查财政系统内部为主,把加强内部监督与机关整顿纠风结合起来,促进财政队伍廉洁自律,依法理财。1992—1994年,县财政局先后对全县17个乡镇财政所和县局有关业务股室开展检查,共检查资金3679万元,查处违纪金额43万元。同时,继续开展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全县共查出违纪金额795万元、收缴财政625.3万元,入库率78.65%。1995—1997年,县财政局按照财政部关于“转变职能,理顺关系,加强和改善财政监督”的要求,把原来的内部监督为主改为内外监督并重,积极拓宽财政监督领域,加大检查力度,全县查出各类违纪金额757万元、收缴财政554万元。1998年,根据上级有关精神,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停止进行,其业务纳入经常性的财政监督检查范畴。当年,县财政局设立财税稽查大队,加强财政管理,严格依法治财。1999年4月,县财政局会同公安部门挂牌成立税侦中队。是年,查处涉税案件8起,追缴税款12.6万元,罚款1.3万元,刑事拘留5人,取保候审4人。
  2000—2002年,县财政局认真贯彻《湖南省财政监督条例》,财政监督工作纳入依法行政轨道;对全县教育事业费进行专项检查,共清查资金3355万元,查处违纪金额23万元;检查38个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收支情况,查出各类违纪金额203.6万元,收缴财政31.8万元。
  六、国资管理
  1991年10月,县财政局设立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并对县直127户行政事业单位开展清产核资。至1993年,全县共清理资产总额1.4325亿元,其中国有资产总额1.1535亿元。1994年,县财政局对46户国有企业开展清产核资。1995年,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开展产权登记颁证,此后实行产权验证年检制度。是年,对129户行政事业单位首次发给产权登记证,登记国有资产总额为1.4824亿元,其中“非转经”资产(非经营性资产转为经营性资产)总额437万元。1996年7月,县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改为县国有资产管理局,并对占用国有资产的企业和“非转经”的行政事业单位开征国有资产占用费。全县58户企业首次发放产权登记证,总计账面资产2.468亿元,其中国有资产总额9680万元,负债7681万元,所有者权益为1.6819亿元。
  1997—1999年,县财政局对全县国有资产行使监督职能,统一建立产权统计台账和产权登记档案,逐户输入计算机管理,实行国有资产变动和处理收入专户储存制度。2000—2002年,县财政局组建产权交易中心,制定产权交易办法,逐步将国有企业公有经济推向市场,加强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工作,进一步抓好企业产权登记和产权界定及纠纷调处工作。2002年,县财政局按照《嘉禾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暂行办法》,规范资产处置行为,严格执行申报、审批、处置、专储、划拨等一系列制度,使资产处置和专储工作步入规范化和法制化轨道。全年,专储入审资金1200万元,有效地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七、控购管理
  1989年,县财政局根据国务院《关于严格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的通知》精神,控购对象仍为县属各级机关、团体、学校、部队、企事业单位;在从紧从严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的基础上,适当放宽专控商品范围,专控商品将原来的31种缩减为14种。专控商品范围,一直延续到1997年。1998年,征收“三车”(旅游车、小轿车、吉普车)控购调节资金。1999年,坚持“有保有压、有宽有严、宽严适度”的原则,凡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性资金购车和亏损企业购车的,均不予转报,控购力度加强。当年,全县社会集团购买力122万元(“三车”117万元,其他商品5万元),比1998年下降147万元,其中“三车”下降139万元,征收控购调节基金5.6万元,全额上缴财政。2000年,县政府出台《嘉禾县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组建嘉禾县政府采购中心,规定全县行政事业性单位一次购买单价5000元以上或批量价值在1万元以上的采购项目,均应实行政府采购。这一年组织实施政府采购活动12次,采购项目预算金额268万元,实际采购金额235.6万元,节约资金32.43万元,节支率为12%。2001年,在采购中严把供应商资格审查关、采购方式关、订立合同关、收货验收关,全县实施政府采购22次,预算金额404.6万元,实际支付372.7万元,节约资金31.9万元,节支率为8%。
  2002年7月始,政府采购工作步入法制轨道。采购规模和范围不断扩大,对办公用品购置和小车维修、加油、投保以及会议招待、资料印刷、医疗药品等逐步实行政府采购,其中重点在车辆的定点维修上予以突破。全年实施政府采购115次,预算采购金额761.5万元,实际采购金额679.2万元,节约资金82.3万元,节支率为9%。

知识出处

嘉禾县志 1989-2002

《嘉禾县志 1989-2002》

出版者:湖南人民出版社

本志实地记载了湖南省嘉禾县地理环境、经济综述、人口、城乡建设、珠泉经济开发区、农业经济、水利、农机、乡镇企业、工业经济、交通、邮电、商贸经济、财政、税务、金融、保险、经济综合管理、政党、人民团体、政权、政协等项目的发展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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