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债券发行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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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嘉禾县志 1989-2002》 图书
唯一号: 180720020210000769
颗粒名称: 第五节 债券发行
分类号: F812.764
页数: 2
页码: 222-223
摘要: 本节嘉禾县债券发行记述1989-2001年国债发行引入市场机制,国家发行凭证式国库券和无记名国库券两种债券。财政部门的国债中介机构撤销等发展介绍.
关键词: 财政 嘉禾县 债券发行

内容

1989年是国债连续发行的第9年。由于债务收入列为国家财政预算收入,并允许财政向中央银行透支,当时国债推销以行政摊派方式为主。这年,上级分配嘉禾发行保值公债113.9万元。全县于9月中旬开始发行,由于大力向工矿企业、乡镇集体和各种基金会组织及城乡居民个人推销,到年底全面完成发行任务。
  1990年,国债发行引入市场机制,上级分配嘉禾县发行国债任务115万元,其中国库券85.5万元,单位购买特种国债20.5万元,“两金”(退休养老金、待业保险金)债券9万元,要求在当年6月底完成发行任务。全县如期完成128.05万元,为任务的111.35%。同时兑付到期国债本息80万元。
  1992年,除国债发行外,郴州地区行署以政府名义发行地方债券,分配嘉禾县发行三年期企业内部集资债券300万元、五年期企业内部集资债券400万元。年底,以上债券任务全部完成。1993年建立一级自营商制度,通过面向社会开展分销、零售业务,促进国债发行,维护国债发行市场顺畅运转。这年上级分配嘉禾县发行国债任务253万元,年末实际完成283万元,占任务的111.86%。1994年国家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债务收入不列为预算收入,并规定政府财政支出不得向银行透支,财政赤字必须通过发行国债解决。是年,国债发行品种多样化,推出半年和一年短期国债不上市的储蓄国债。上级分配嘉禾县发行国债任务100万元,实际完成115万元,为任务的115%。
  当年,全县还兑付特种国债42万元,兑付国库券28万元。1995年,国家发行凭证式国库券和无记名国库券两种债券。凭证式国库券以填制国债券收款凭证的方式从当年3月3日开始发行,7月31日结束,期限三年,年利率14%,不能流通转让;无记名国库券以实物国库券形式从当年3月1日开始发行,7月31日结束,期限三年,年利率14.5%,不实行保值补贴,可上市转让。当年全县总共发行两种国库券137万元。同时,原郴州地区行署1992年发行的三年期企业内部集资债券已到期,郴州市人民政府决定分期分批兑付本金(利息延缓到1996年底前归还),并从当年12月14日起,由县财政局和各乡镇财政所分批兑付内部集资债券。1998年,全县发行三年期凭证式国债20万元、凭证式国库券22.99万元;兑付历年到期国债本息153万元;兑付原郴州地区三年期企业内部集资债券295.73万元、五年期债券392.89万元。1999年国债工作面向社会、面向市民,全县发行特种定向债券10万元,兑付国库券本息789万元、定向债券利息7.7万元和郴州地区企业内部集资债券三年期本息1000万元、五年期债券本金4万元。
  2001年1月1日起,财政部门的国债中介机构撤销,不再办理到期应兑未兑无记名国债的兑付业务。全县从当年3月1日起,在县工商银行营业部设“国债常年兑付网点”,主要办理财政部1981—1999年发行的各种到期应兑未兑的无记名国债兑付及地方债券兑付业务。

知识出处

嘉禾县志 1989-2002

《嘉禾县志 1989-2002》

出版者:湖南人民出版社

本志实地记载了湖南省嘉禾县地理环境、经济综述、人口、城乡建设、珠泉经济开发区、农业经济、水利、农机、乡镇企业、工业经济、交通、邮电、商贸经济、财政、税务、金融、保险、经济综合管理、政党、人民团体、政权、政协等项目的发展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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