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专营物资购销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嘉禾县志 1989-2002》 图书
唯一号: 180720020210000757
颗粒名称: 第五节 专营物资购销
分类号: F727.64
页数: 2
页码: 212-213
摘要: 本节嘉禾县专营物资购销记述石油购销、食盐购销、食盐购销、民用爆破物资购销、烟花爆竹购销。
关键词: 商贸经济 商品购销 专营物资

内容

一、石油购销
  1989年,石油购销为国家指令性调拨,经营品种以汽油、柴油为主,兼营煤油、润滑油。当年,全县销售汽油667吨、柴油1708吨、煤油111吨,共销售成品油2486吨。1992年起,国家逐步取消石油计划供应。当年,全县销售成品油2608吨,比上年增加133吨,增长5.3%。1994年,石油市场变化较大,全县集体、个体加油站有30户,销售成品油2500吨,是石油支公司销售总量3224吨的77.5%。1995年起,石油支公司制定新经营策略;扩大销售网络,投入180万元,先后建成车头、东塔、行廊、塘村、春陵等加油站;投入66万元对城南加油站进行改造;成品油购货渠道除从郴州分公司购进外,还到广西梧州、广东韶关、河北开封及长岭炼油厂购货。2000年,县石油支公司成品油销售6001吨,比1989年增长1.4倍,其中汽油销售2200吨、柴油销售3780吨,分别比1989年增长2.3倍、1.2倍;煤油销售12吨,比1989年减少99吨。2002年初,石油支公司用248万元在县城收购一处私人加油点,改设中心加油站,该站当年销售成品油850吨。是年,石油支公司销售成品油7401吨,比2000年增加1400吨,增长23.3%;县域集体、个体加油站发展到49户,销售成品油6000吨。
  二、食盐购销
  1989年,县盐业公司销售食盐2319吨、工业用盐20吨。1990年,全县销售食盐2009吨、工业用盐14吨。随着县内劳务输出人数逐年增多,加上农村养猪推广含盐饲料,全县食盐销售逐年减少。1993年起,食盐销售渠道由依靠基层供销社批发改为依托较大的个体商业网点,通过网点销售到个体商店。1996年,县氮肥厂、染织厂、工具厂先后倒闭,工业用盐销售为零。当年,全县销售食盐1636吨,比1989年减少683吨,减少29.5%。
  1999年,县盐业公司进一步贯彻国务院颁布的《食盐专营办法》,当年全县办理“食盐零售许可证”123户。2002年,全县销售食盐1321吨。
  三、卷烟购销
  1989年起,县烟草公司实行以销定购的卷烟购销方式。是年,全县购销卷烟8381箱,主要产品是郴州烟厂生产的“郴州”、“湘南”、“五岭”,其次是省内长沙、常德、零陵、龙山等烟厂的部分产品,省外调入的20箱卷烟以广东韶关烟厂生产的“红玫”牌为主。1992年1月,县烟草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对县内卷烟市场进行整顿,规定卷烟委批单位和经营户经营的卷烟,一律由县烟草公司调拨,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从外地进货。1995年,卷烟调拨与批发业务量加大,县烟草公司对卷烟经销户让利促销,基本控制到县境外进货的情况。当年全县购进卷烟1.1425万箱,其中外省调入1528箱;销售卷烟1.1452万箱,销售金额3735万元,比1989年增长36.64%。是年2月17日,县烟草公司销毁查获的假冒“驰牌”卷烟62件。1996年起,烟民中逐步出现高层次消费群体,吸“芙蓉王”、“精品白沙”、“精华人”等高档次品牌的消费层约占烟民的5%~8%;“盖白沙”、“软白沙”、“精芙蓉”、“精红玫”、“软长沙”等二类卷烟,消费群体约占烟民的25%~30%;70%的消费者仍吸“郴州”、“湘南”、“五岭”、“红豆”、“芙蓉”、“软相思鸟”等品牌,极少数农村烟民吸自产自制的“喇叭筒”。1997年起,县城烟民的消费格局没有大的改变,吸高、中档卷烟的人数略有增加。2000年始,卷烟直接由烟草部门批售给卷烟零售户。4月,嘉禾县卷烟市场整顿领导小组成立,先后7次对卷烟市场进行检查,检查卷烟零售户500户,补办卷烟零售许可证113份,查获假冒烟113件。2001—2002年,县烟草公司审核发放卷烟零售许可证143份,查处走私卷烟64条、假冒卷烟4.135万条、其他违法卷烟7654条,没收藏匿于县城体育路制假用YG14~23卷烟机1台套。
  2002年,全县卷烟零售764户,购销卷烟7850箱,销售金额3898.2万元。
  四、民用爆破物资购销
  1989年,县物资局轻化公司专营民用爆破物资炸药、雷管、导火索,年销售炸药257吨。
  1990—1993年,有的单位和个人到外地购买爆破器材,县轻化公司销售略有下降。1994年,县物资局配合县公安局对县境非法购销民用爆破器材的单位和个人从严查处,规范专营市场,县轻化公司年销售炸药265吨。1995年起,专营公司积极组织货源,改善服务态度,扩大销售渠道,销售逐年增加。1998年,销售炸药294吨。2002年,全县销售炸药578吨,比1989年增长1.25倍。
  五、烟花爆竹购销
  烟花爆竹是供销系统主营的日用杂品之一。
  1989年,县内销售的烟花爆竹大都从省内浏阳、醴陵及广东省东莞、南海等地调入,年销售3000件。1990年,县内开始有人生产爆竹,并逐年有所发展。到1999年,全县爆竹生产厂家36户,从业人员274人,集中在坦坪、田心、肖家等乡镇农村,年生产爆竹成品、半成品5.5亿响,产值1194万元。县内生产爆竹的厂家滥印包装或假冒外地品牌,生产无“三证”(生产许可证、检验证、合格证),管理处于无政府状态。2000年,县供销社成立“清理整顿烟花爆竹领导小组”,拟订《烟花爆竹归口专营工作方案》。11月,县政府批准成立“嘉禾县烟花爆竹专营公司”,隶属县供销社。2001年,全县进一步对烟花爆竹的生产和经营进行清理整顿,除归口县专营公司统一经营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从事烟花爆竹的批发业务。同时,规范烟花爆竹生产、运输、储存以及节假日、庆典活动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当年全县销售烟花爆竹总金额45万元。由于县供销社下属公司实行“两个置换”,2002年烟花爆竹专营公司对外保留牌子,内部由一名原副经理牵头承包经营,上交管理费。烟花爆竹专营的办证、发照、稽查等行政事务由县供销社直接管理督办。是年,全县销售烟花爆竹总金额55万元,比上年增长22.2%。

知识出处

嘉禾县志 1989-2002

《嘉禾县志 1989-2002》

出版者:湖南人民出版社

本志实地记载了湖南省嘉禾县地理环境、经济综述、人口、城乡建设、珠泉经济开发区、农业经济、水利、农机、乡镇企业、工业经济、交通、邮电、商贸经济、财政、税务、金融、保险、经济综合管理、政党、人民团体、政权、政协等项目的发展历史。

阅读

相关地名

嘉禾县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