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粮油购销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嘉禾县志 1989-2002》 图书
唯一号: 180720020210000754
颗粒名称: 第二节 粮油购销
分类号: F727.64
页数: 3
页码: 208-210
摘要: 本节嘉禾县粮油购销1989—2001年,全县收购粮食 (贸易粮)5.918万吨,其中政策性收购4.1237万吨、市场收购1.7943万吨;收购食油299.1吨,其中平价33.3吨、现价265.8吨。嘉禾是历史缺粮县,县境收购的粮食满足不了内销需求,每年需从外地调进粮食供补缺口,故不存在外调。食油收购主要是茶油,共调出31吨。
关键词: 商贸经济 商品购销 粮油购销

内容

1989—2001年,全县收购粮食(贸易粮)5.918万吨,其中政策性收购4.1237万吨、市场收购1.7943万吨;收购食油299.1吨,其中平价33.3吨、现价265.8吨。嘉禾是历史缺粮县,县境收购的粮食满足不了内销需求,每年需从外地调进粮食供补缺口,故不存在外调。食油收购主要是茶油,共调出31吨。
  一、收购
  (一)定购粮收购
  1987—1990年,是地区财政、粮食主管部门对嘉禾县实行粮油购销调拨和“议转平”差价款三年包干时期,即核定嘉禾粮油购销调拨指标和“议转平”差价款,实行包干。1989年,全县政策性收购粮食3894吨,政策性调入粮食3491吨,市场收购粮食1775吨。1991年,地区对嘉禾继续实行粮油购销调拨“三包干”政策。1992年国家统一放开粮食销售价格,“三包”政策停止执行。当年,全县仅收购抵农业税任务的粮食15吨,是粮食计划收购最少的一年。1993年,全县平价粮食库存空虚,除中央储备粮和代省储备粮外,只有455吨议价粮可动用。为扭转这一局面,县粮食部门下达粮食定购任务,与村、组签订购粮合同,适当调高收购价格。当年,入库定购粮3481吨,完成任务99%。但农业税部分,没有扭转上交现金的状况,仅实征粮食161吨,占农业税征实任务的6.5%。
  1994—1997年,全县改变过去由粮食部门单独与村、组签订粮食定购合同的方式,由县统一同农业税任务一起,直接把粮、税任务下达到农户,并采取恢复供应奖售化肥和适当提高粮食定购价格的措施。1997年收购定购粮3537吨。1999年,认真贯彻执行《粮食收购条例》,县政府下达粮食定购任务,并将其同农业税、水费粮一同征收。当年,完成粮食定购粮收购比上年增加700吨。2000—2002年,粮食收购逐步放开。到2002年4月,粮食收购全面放开,粮食统购统销终止。
  (二)议价粮收购
  议价粮收购是国家粮食计划收购的补充渠道。
  1992年以前,国家对议价粮收购实行指导性计划管理。1992年,国家放开粮食销价,定购粮收购减少,议价粮收购达2692吨,创全县议价粮收购历史最高纪录。1993年始,国家对议价粮购销管理放开,经营上本着“购得进,销得出,有微利”的原则,由粮食企业因地制宜,因时制宜,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全县议价粮收购量不大,当年仅收购1482吨。从1993年起,全县粮食企业逐渐将议价粮的经营转向外县、外市及外省,经营方针为“外购内销,外购外销”。2001年,全县议价粮收购4548吨,比1993年1482吨增加3066吨,增加2.07倍。2002年,议价粮收购25吨。
  (三)食油收购
  1989年,全县食油收购143.1吨,其中平价32.1吨,议价111吨。食油收购主要品种是茶油。
  1992年随着粮价放开,国家对食油取消收购任务和价格限制,实行开放性经营。当年全县收购议价茶油29吨。1993年起,议价油脂收购逐年减少。
  到1998年,食油停止收购。
  二、销售
  (一)城镇粮油供应
  1989年,城镇人口保留平价口粮计划供应,除现役军人、体力劳动者和县内学生外,一律由每人每月13.5公斤降到12.5公斤(供应减少1公斤用于支援灾区)。当年,全县有非农业人口2.41万人,定量口粮销售4346吨。1991年,由于全国统一调高粮食购销价格,遂对行政、企事业单位职工每人每月给予6元的粮差补助,对中小学民办教师和大中专院校在校学生给予每人每月4元粮差补助。当年非农业人口2.49万人,供应口粮5466吨。1992年3月,郴州地区在全省率先进行粮食购销体制改革,全面放开粮食统销价格,国家对行政、企业、事业单位干部职工每人每月增加粮差补助9元,改暗补为明补。当年,全县供粮标准由原来的按工种定量改为统一定量,即不分工种,不分年龄,每人每月供应大米7.5公斤。1995年,全县销售贸易粮3030吨,比上年销售增长55%。1996—1998年,国家收购定购粮价格,早籼稻(中等)由1995年每50公斤50元提高到65元,晚籼稻由每50公斤55元提高到77元。当时市场粮价下滑,国家收购价高于市场粮价,粮食销售逐年下降。全县储粮1.32万吨,仓容饱和。2000年,全县国有计划粮食指标全部取消。2001年5月1日起,取消市镇居民粮食供应和转移证明,各类异动人口和“农转非”人口在办理户口迁移时不再办理市镇粮食转移证和农村粮食转移证,居民粮食关系手续相应取消,粮籍管理工作自行消失。城镇粮食供应工作,除保留军供粮外,其他全部纳入市场调节范围。
  (二)农村粮食供应
  农林场所定销
  1991年,全县农林场所定销人口4700人,全年销售贸易粮指标85吨。1992年放开粮食统销价格后,虽保留口粮定量,但供应价格仍按放开后的粮食销售价格执行。
  菜农定销
  1992年以前,全县菜农定销粮年供应量为115吨贸易粮。1992年随粮价放开而放开。
  退耕还林粮补助
  全县退耕还林用粮数量不多,1990年是销量最大的一年,销售贸易粮21吨。
  1991年销量1吨,之后取消。2002年,按国务院和省人民政府文件精神,恢复退耕还林粮供应。新的供应政策规定“以粮代账,退耕还林”,每亩退耕还林地每年补助原粮150公斤。县粮食部门凭验收合格证和郴州市粮食局统一印制的粮食供应证供粮,粮食补助金按每50公斤稻谷68元由中央下拨,市财政统一管理,每年分两次结算给粮食部门。粮食部门供粮后,每50公斤粮食由地方粮食风险金中支付费用3元。该项粮食只供实物,不折现金发放。
  农业饲料粮食补助
  主要是供给广发水头岭种畜场,用于种畜及科研项目的粮食补助,每年销售贸易粮40吨。1991年,按照国务院《关于调整粮食购销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予以压销。
  经济作物奖售粮指标
  1989年以来,实际执行的只保留“油蔗补助”一项,主要是奖售茶油定购农户,每交50公斤茶油奖售150公斤原粮指标,但交售议价油不给奖售粮。从1991年10月1日起茶油收购价格调高,同时取消粮食奖售指标。
  水浸区移民定销粮
  1992年以前,对县内修建泮头水库、盘江水库、千家洞水库、金山水库以及一些小型水库淹没耕地造成少地缺粮的水浸区移民实行定点、定时、定价、定量补助定销粮。1992年粮价放开后,按照郴州地区安排,统一按50公斤早籼稻12.66元价格供应。1993年全县水浸区基本是靠地区和县财政补贴差价款供应,供粮价格仍为每50公斤中等早籼稻12.66元。1994年起湖南省恢复粮食购销调包干,水浸区定销粮继续由省统一安排计划供应,供应价格提高到每50公斤早籼稻25.32元。1996年8月,按省人民政府决定对水库移民口粮供应办法进行改革。水浸区移民定销粮由水利部门负责发放到户,任其选择地点购粮。
  农村因灾返销粮
  1989年上半年,全县连降冰雹、暴雨,灾害严重,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拨灾销粮475吨。1991年春夏连旱,粮食大面积减产,当年向农村拨灾销粮指标2001吨,比上年增加1.26倍。1995年,全县早稻遭受水灾,晚稻期间又连续两个月干旱无雨,造成减收,请示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动用省储备粮250吨支援灾区。在粮食销价放开之前,农村因灾返销粮价格比统销价略高,但比市场价格低得多。1992年以后执行购销同价,农村因灾返销粮供应价格随同国家粮食定购价格的提高而提高,与市场价格的差距越来越小,无形中取消。

知识出处

嘉禾县志 1989-2002

《嘉禾县志 1989-2002》

出版者:湖南人民出版社

本志实地记载了湖南省嘉禾县地理环境、经济综述、人口、城乡建设、珠泉经济开发区、农业经济、水利、农机、乡镇企业、工业经济、交通、邮电、商贸经济、财政、税务、金融、保险、经济综合管理、政党、人民团体、政权、政协等项目的发展历史。

阅读

相关地名

嘉禾县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