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市场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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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嘉禾县志 1989-2002》 图书
唯一号: 180720020210000751
颗粒名称: 第二节 市场管理
分类号: F727.64
页数: 2
页码: 206-207
摘要: 本节嘉禾县市场管理分别记述管理权属、市场整顿、创建文明市场的情况介绍。
关键词: 市场管理 市场 商贸经济

内容

一、管理权属
  1989—1999年,嘉禾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投资1300万元,新建、改建和扩建15个城乡集贸市场,市场占地面积8.45公顷,建筑面积4.5335万平方米。2002年3月成立“嘉禾县市场服务中心”和“嘉禾县市场发展贸易局”,两块牌子、一套人员。
  县市场管理职能从工商局分离出来,由市场服务中心行使。市场服务中心下设珠泉、城郊、塘村、龙潭、普满、石桥、袁家7个市管所。原属工商局投资建设的珠泉市场、丙穴市场、晋屏市场、丰和市场、塘村市场的农贸市场和专业市场、普满市场、龙潭市场、梓木市场、行廊(老)市场、高塘市场、莲荷(老)市场、坦坪(老)市场、百花老市场,由县市场服务中心接管。乡镇投资建设的行廊(新)市场、泮头市场、坦坪(新)市场、百花(新)市场、莲荷(新)市场,由乡镇负责管理。
  村委会投资建设的肖家市场、周家市场、田心市场、甫口市场由行政村管理。工矿企业投资建设的浦溪市场、县商业市场、广发供销市场,由企业负责管理。私人投资建设的广发兴隆市场,由私人负责管理。乡镇、村、工矿企业和个人管理的市场,均接受县市场服务中心的指导。
  二、市场整顿
  1989年,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对上市经营者的经营行为进行“三挂一标”(挂营业执照、挂税务登记证、挂服务诚信牌,明码标价),并划行归市。
  1992年,县工商局组织人员在全县各市场进行市场秩序和经营作风的清理整顿,共查处短斤少两、掺杂使假、欺行霸市等各种违章违法行为1248件(起),收缴、销毁不合格杆秤458把,制止和处理市场纠纷29起。1994年,工商部门进一步加强集贸市场规范化管理,共查处各种违法违章案件656起,处理哄抬物价行为10起、欺行霸市20起、强买强卖5起、注水牛肉600公斤、病死猪肉300公斤、灌砂鸡鸭240公斤、劣质稻谷种1500公斤、劣质农膜2650公斤,为消费者、生产者挽回经济损失30万元。1995年,县工商局以贯彻《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湖南省城乡集贸市场管理条例》为契机,对集贸市场再次进行整顿。1997年,珠泉市场、塘村市场设立市场公安执勤室,对在市场上打架斗殴及违反市场管理者,按治安管理条例处理。市场管理部门对市场管理人员建立分片分段落实到人的岗位责任制。市场一般设有复秤台,对短斤少两者按“少一罚十”的原则进行处罚。对贩卖假冒伪劣商品者严肃查处。大型市场设有广播室,经常宣传市场管理有关规定。
  2002年,县市场服务中心与有关单位配合,共处理各种违法违章案件380件,涉及金额26万元。
  三、创建文明市场
  全县各市场都建立有专人管理的制度,定期清扫市场地面,市场水沟畅通。大型市场设有公共厕所。县城珠泉市场,从早到晚实行全日制保洁。
  各市场都制定安全防火措施,备有消防栓、灭火器具。不准上市出售易燃易爆及有毒害的物品。
  对市场亭、棚、摊位、门面设施,定期检查,损坏者及时维修,让广大经营者、消费者心感安适。
  1989年始,全县各市场开展创建文明市场活动。1993年,塘村市场被授予全国“文明市场”称号,普满、袁家市场被评为地级“文明集市”。
  1995年,全县各集贸市场进行整顿,年末,塘村市场被评为全国“文明集市”,珠泉市场被评为全省“文明集市”。到2002年,全县有7个市场分别被评为全国、省、市“文明集市”。

知识出处

嘉禾县志 1989-2002

《嘉禾县志 1989-2002》

出版者:湖南人民出版社

本志实地记载了湖南省嘉禾县地理环境、经济综述、人口、城乡建设、珠泉经济开发区、农业经济、水利、农机、乡镇企业、工业经济、交通、邮电、商贸经济、财政、税务、金融、保险、经济综合管理、政党、人民团体、政权、政协等项目的发展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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