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非国有商业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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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嘉禾县志 1989-2002》 图书
唯一号: 180720020210000748
颗粒名称: 第二节 非国有商业
分类号: F727.64
页数: 2
页码: 202-203
摘要: 本节嘉禾县商贸经济非国有商业记述集体商业、供销合作商业、个体私营商业的社会经济的发展现状。
关键词: 商贸经济 体制改革 国有商业

内容

一、集体商业
  1989年,县商业系统的集体商业有第二百货公司、第二五金公司、第二饮食服务公司、第二副食品公司。4个集体商业资金薄弱,经营管理不善,处于亏损状态。当年,集体商业商品销售总额712万元,占全县社会商品零销售总额的5.89%;全县有在城集体合作商店6户、21人,农村集体合作商店14户、64人,合作商店年社会商品零售总额12.3万元,占全县社会商品零售总额的1.02%。1990年9月,撤销二百货、二五金、二服务、二副食4个公司,156名职工分别合并到国营的百货、五金、服务、副食等公司,集体商业终止。至1990年年末,集体合作商店在市场经济的竞争中缺乏竞争力,自行改体,资产自行处置,人员自行安置,机构自然消失,成为个体私营商业。
  二、供销合作商业
  1989年,县供销联社管辖1个精干麻厂、5个县级公司(生资、农副、土产日杂、贸易、废旧物资回收)、16个基层供销社(城关、钟水、车头、塘村、袁家、龙潭、行廊、肖家、普满、石桥、田心、坦坪、莲荷、广发、盘江、石羔),共有干部职工505人、离退休人员120人;有固定资产净值594万元,流动资金4371万元;房屋建筑面积7.803万平方米;完成社会商品零售总额3191万元,占全县社会商品零售总额的26.42%。1992年4月,龙潭供销社泮头分社改为泮头供销社,全县基层供销社增至17个。1992年始,17个基层供销社实行社有民营经营承包责任制。1996年,供销社系统完成社会商品零售总额3231万元,占全县社会商品零售总额的11.35%。1998年5月,原17个基层供销社,按经济区域组建为城关、龙潭、石桥、广发、塘村、普满6个区社。1999年,基层供销社开始清偿社员股金。2001年11月,新增设烟花爆竹专营公司。2001年起,供销系统逐步实施“两个置换”。至年底,清退社员股金基本完成。
  2002年,县供销联社机关有干部职工32人、离退休人员21人;基层供销社及县级公司职工698人置换职工身份。全县供销社系统商品零售总额1616万元,占全县社会商品零售总额的2.78%。
  三、个体私营商业
  1989年,全县有个体私营商业1835户,从业人员2757人,商品零售总额5941.7万元,占全县社会商品零售总额的49.19%。其经营方式有个人经营和家庭经营,经营范围有批发、零售或批零兼营,商业、饮食业、修理业、服务业等行业都有个体商业户经营。1994年,县委、县政府做出《关于加速发展个体私营经济的决定》。全县个体私营商业户发展到9562户,从业人员1.5886万人,商品零售总额1.3647亿元,占全县社会商品零售总额的47.57%。1995—1998年,全县进行经济环境整顿。2002年,全县有个体私营商业户4658户,从业人员8519人,社会商品零售总额4.8214亿元,占全县社会商品零售总额的83%。

知识出处

嘉禾县志 1989-2002

《嘉禾县志 1989-2002》

出版者:湖南人民出版社

本志实地记载了湖南省嘉禾县地理环境、经济综述、人口、城乡建设、珠泉经济开发区、农业经济、水利、农机、乡镇企业、工业经济、交通、邮电、商贸经济、财政、税务、金融、保险、经济综合管理、政党、人民团体、政权、政协等项目的发展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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