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商贸经济成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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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嘉禾县志 1989-2002》 图书
唯一号: 180720020210000746
颗粒名称: 第二章 商贸经济成分
分类号: F727.64
页数: 3
页码: 201-203
摘要: 本篇嘉禾县商贸经济成为两节分别记述国有商业、非国有商业详细介绍集体商业、供销合作商业、个体私营商业。
关键词: 商贸经济 体制改革 经济成分

内容

第一节 国有商业
  1989年,县商业局下辖百货纺织品公司、五金交电化工公司、糖酒副食品公司、饮食服务公司、肉食水产公司、食品厂,共有在职员工340人、离退休人员55人,拥有资产总额334.8万元。
  当年,县商业系统商品零售总额2221万元,占全县社会商品零售总额的18.38%。1990年9月,县商业局决定撤销4户集体企业,将其分别并入4户国有企业,即县第二百货公司(集体)并入国营县百货纺织品公司,县第二五金公司(集体)并入国营县五金交电化工公司,县第二副食品公司(集体)并入国营县副食品公司,县第二饮食服务公司(集体)并入国营县饮食服务公司。1992年,县食品加工厂厂房被改建为商业市场。1993年3月,“嘉禾县国营商业总公司”成立,为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企业单位,与商业局合署办公。是年,县商业系统在职员工556人、离退休人员107人,拥有资产总额590.9万元;全年完成商品零售总额4107万元,占全县社会商品零售总额的20.76%。1996年,“嘉禾县商业行业管理办公室”成立,撤销县商业局,与嘉禾县国营商业总公司合署办公。之后,县国营商业的主渠道作用逐渐被削弱,五金交电化工公司批发业务逐步萎缩,零售业务向百货纺织品、糖酒副食、家具、饮食业扩展;百货纺织品公司批发业务缩小,零售业务向五金交电、化工、糖酒副食、家具、水暖器材方面扩展;饮食服务公司在保持传统特色的基础上,一楼零售门面扩大,向百货、针纺织品、五金交电、糖酒副食、影碟录像等领域扩展;副食品公司批发业务也日渐萎缩,零售业务相应向百货、针纺织品、五金、南杂等商品扩展,并经营冷饮、饮食、住宿等业务;肉食品公司因取消对农村农民生猪派购,肉食市场逐步放开,大部分员工实行分流。1996年根据上级指示,为让县城居民吃上优质、卫生的“放心肉”,肉食品公司陆续投入资金180万元,建成屠宰机械化流水线,年宰猪、牛2.3万头,经济效益较好。2000年,县商业总公司建成春陵宾馆,经营住宿、会议接待、餐饮、舞厅、沐浴等服务性业务。当年末,县商业系统商品零售总额4425万元,占全县社会商品零售总额的8.8%。2002年,县商业总公司有在职员工594人、离退休人员138人,资产总额1142.7万元。年末,全系统商品销售总额2736万元,占全县社会商品零售总额的4.71%。
  第二节 非国有商业
  一、集体商业
  1989年,县商业系统的集体商业有第二百货公司、第二五金公司、第二饮食服务公司、第二副食品公司。4个集体商业资金薄弱,经营管理不善,处于亏损状态。当年,集体商业商品销售总额712万元,占全县社会商品零销售总额的5.89%;全县有在城集体合作商店6户、21人,农村集体合作商店14户、64人,合作商店年社会商品零售总额12.3万元,占全县社会商品零售总额的1.02%。1990年9月,撤销二百货、二五金、二服务、二副食4个公司,156名职工分别合并到国营的百货、五金、服务、副食等公司,集体商业终止。至1990年年末,集体合作商店在市场经济的竞争中缺乏竞争力,自行改体,资产自行处置,人员自行安置,机构自然消失,成为个体私营商业。
  二、供销合作商业
  1989年,县供销联社管辖1个精干麻厂、5个县级公司(生资、农副、土产日杂、贸易、废旧物资回收)、16个基层供销社(城关、钟水、车头、塘村、袁家、龙潭、行廊、肖家、普满、石桥、田心、坦坪、莲荷、广发、盘江、石羔),共有干部职工505人、离退休人员120人;有固定资产净值594万元,流动资金4371万元;房屋建筑面积7.803万平方米;完成社会商品零售总额3191万元,占全县社会商品零售总额的26.42%。1992年4月,龙潭供销社泮头分社改为泮头供销社,全县基层供销社增至17个。1992年始,17个基层供销社实行社有民营经营承包责任制。1996年,供销社系统完成社会商品零售总额3231万元,占全县社会商品零售总额的11.35%。1998年5月,原17个基层供销社,按经济区域组建为城关、龙潭、石桥、广发、塘村、普满6个区社。1999年,基层供销社开始清偿社员股金。2001年11月,新增设烟花爆竹专营公司。2001年起,供销系统逐步实施“两个置换”。至年底,清退社员股金基本完成。
  2002年,县供销联社机关有干部职工32人、离退休人员21人;基层供销社及县级公司职工698人置换职工身份。全县供销社系统商品零售总额1616万元,占全县社会商品零售总额的2.78%。
  三、个体私营商业
  1989年,全县有个体私营商业1835户,从业人员2757人,商品零售总额5941.7万元,占全县社会商品零售总额的49.19%。其经营方式有个人经营和家庭经营,经营范围有批发、零售或批零兼营,商业、饮食业、修理业、服务业等行业都有个体商业户经营。1994年,县委、县政府做出《关于加速发展个体私营经济的决定》。全县个体私营商业户发展到9562户,从业人员1.5886万人,商品零售总额1.3647亿元,占全县社会商品零售总额的47.57%。1995—1998年,全县进行经济环境整顿。2002年,全县有个体私营商业户4658户,从业人员8519人,社会商品零售总额4.8214亿元,占全县社会商品零售总额的83%。

知识出处

嘉禾县志 1989-2002

《嘉禾县志 1989-2002》

出版者:湖南人民出版社

本志实地记载了湖南省嘉禾县地理环境、经济综述、人口、城乡建设、珠泉经济开发区、农业经济、水利、农机、乡镇企业、工业经济、交通、邮电、商贸经济、财政、税务、金融、保险、经济综合管理、政党、人民团体、政权、政协等项目的发展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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