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篇 商贸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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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嘉禾县志 1989-2002》 图书
唯一号: 180720020210000740
颗粒名称: 第十一篇 商贸经济
分类号: F727.64
页数: 17
页码: 198-214
摘要: 本篇嘉禾县商贸经济分为商贸体制改革、商贸经济成分、市场、商品购销、饮食服务等五章的内容介绍。
关键词: 商贸 经济 嘉禾县

内容

1989年,全县社会商品零售总额1.2078亿元。
  1990年始,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国营、集体商贸体制改革不断深化,个体、私营商贸业逐步成为商贸经营的主体;随着商品价格的放开,市场自由度加大,商贸经营日趋活跃。2002年,全县社会商品零售总额5.8089亿元,比1989年增长3.8倍。
  第一章 商贸体制改革
  第一节 国有商业改革
  1989—1992年,县商业系统所属的百货纺织品公司、五金交电化工公司、糖酒副食品公司、肉食水产公司、饮食服务公司和食品厂,基本上实行领导班子承包、全员目标管理的经营形式。具体做法是,县财政和商业主管部门对企业下达经济指标,企业经营者(法人代表)对上级负责,将经济指标在企业实行层层分解,责任到位,按劳取酬,并实行风险抵押,采取百分制进行评比考核。这种经营形式在一定程度上打破了大锅饭,但仍未脱离计划经济的制约。1990—1992年连续三年亏损,累计亏损179.4万元。
  1993年起,县商业系统实行“三定四自一包”,即:定承包单位经营人数、定各承包单位的营销品种、定承包费逐年递增比例;自筹资金,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理工资福利;包足额上交承包费。全系统5个公司和1个食品厂,分别与156个柜组、门店、批发部签订三年承包合同,参与承包的职工481人,占职工总数的93%。这项承包经营在当时郴州地区国营商业中率先实行。执行过程中,零售环节比较成功,批发环节不理想。县百纺公司的百货、五金、针纺、鞋文批发组承包不到一年就中止合同。但从整体看对遏制亏损有利。
  1993—1995年,商业系统累计亏损减至28.1万元,较前三年减亏151.3元。
  1996年起,县商业系统实行国有民营承包。
  吸取前一轮承包的经验教训,实施方案相应调整,在清理催收欠款、风险抵押金、标底认定和选择、承包人竞标手续费等方面做出相应规定;同时,各公司调整和充实管理队伍,对职工加强教育,倡导文明经商,并为参与承包的职工提供经营信息、代理办照换证手续,尽力为富余人员找出路。1998年6月,县商业总公司组建经济民警队,维护承包单位日常经营秩序。国有民营承包实施到2002年6月,因各公司离退休人员、内退人员、行政人员的工资福利费、养老统筹费、相关部门收费及各种办公费、应酬管理费增大,收入减少,收不抵支的势头无法遏制。
  2002年7月,县商业总公司酝酿产权制度改革方案。10月,全系统进行清产核资,在理顺账务关系,核销死账、呆账,摸清家底的前提下,实行会计统一核算,为产权制度改革搭建平台。2003年4月第二轮承包结束后,全系统实行“两个置换”:企业转让产权,置换国有、集体性质,让企业走向市场;企业对职工一次性补偿,置换全民、集体职工身份,终止职工与原企业的劳动关系,让职工走向市场就业。
  第二节 供销改革
  1989—2002年,县供销系统经营体制改革,主要方式有经营承包(完善管理责任制)、扩股增资(与农民结成经济共同体)、盘活资产(充实企业经济实力,改善经营能力)、“两个置换”。
  一、经营承包
  1988年,县供销系统的独立核算单位都与县供销联社签订目标管理责任合同。1989年起,重点完善经营承包责任制。1992年9月试行个人承包,企业有所盈利。1993年,全系统实施第一轮“公有私营”(社有民营)经营承包责任制,除生产资料的批零统一由生资公司和基层供销社集体经营、并实行联销联利计酬外,生活资料、饮食、服务、修理业全部放开,进行“社有民营”承包。
  1996年实施第二轮“社有民营”经营承包,上交管理费由第一轮的156万元增加到401万元,但收缴困难。1999年实施第三轮“社有民营”承包,由于第二轮承包基数在竞标中普遍被抬高,承包人实惠受损,部分职工不愿参与第三轮承包,承包企业不足80%;县“供销商场”关闭。
  二、扩股增资
  1997年5月,县供销社在广发供销社进行扩股增资试点,发展社员459户,股金163.3万元,其中农民股360户、股金额130万元。扩股增资形式两种:一种是定期股,一般一年以上,实行保息分红;一种是不定期股,进出自由,一般只保息、不分红。年末,全县农民、居民入股股金达到270.7万元。1998年5月,根据国务院关于社员股金“停止发展,全面整顿,严格规范,逐步收缩,化解风险,保持稳定”的精神,县供销社负责进行全系统股金清理整顿。1999年,清退570股、金额228.8万元,全县股金减至41.9万元。到2002年末,共清退社员股金269.6万元,完成清退社员股金任务的99.6%;待清偿社员股金6户,股金额1.1万元。
  三、盘活资产
  1989年,烤烟业务移交烟草公司,供销社缩小经营范围。1995年,县内部分困难基层供销社开始变卖资产。龙潭供销社老食盐仓库年久失修,前面有民房遮挡不能改作门面,经批准将建筑面积266.37平方米的旧砖木结构平房卖给本社一名退休职工。1998年始,县供销社因时因地制宜,分别采用“变卖、转让、引进、合资、改建、租赁、清欠”等多种形式、多项措施,盘活供销社闲置资产、资金。1999年,县供销社系统改建、扩建商业网点,重塑供销社形象。塘村供销社将所有旧房和仓库拆除,连同院内闲置的0.06公顷土地全部利用,动员干部职工集资44万元,基建承包主垫资一部分,建成占地0.27公顷的一块集贸市场,计4栋商场楼、14间单独门店,46名职工全部上岗,年创收20万元。县供销社在县城建成两条供销街:一条是春陵路,县供销社机关、土产日杂公司、生产资料公司新建综合楼三栋,计经营门面25间;一条是陵园路,城关供销社新建综合楼一栋,计经营门店14间。两条街经营门面边建设边使用,当年发包600平方米,收入6万元。之后,全县有10个基层供销社进行网点建设,盘活闲置土地1.68公顷,筹集资金880万元,新建、改建门市和综合楼18栋,计门店130间、综合市场4座,通过网点承包、租赁,年增收40万元。到2000年末,全县供销系统共盘活闲置资产620.32万元,盘活闲置土地2.22公顷。
  四、两个置换
  1999年,县供销系统累计亏损5310万元,其中执行中央政策性亏损2588万元、省级政策性亏损985万元、市级政策性亏损411万元、企业经营亏损1326万元。2000年10月,县供销合作联社向县政府报送《关于供销社系统实行“两个置换”的请示》,经批复后,先在县土产日杂公司进行试点。
  随后农副产品公司也实行“两个置换”。两公司共置换职工身份103人,发放安置费197.4万元,交纳续保金83万元,拍卖资产433万元,偿还各种债务62万元,调剂县供销社资金90万元。进行“两个置换”,按照先易后难、先县级公司后基层区社的程序运作,把握“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优先优惠职工,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和增值,杜绝暗箱操作。到2002年,县供销系统13个独立核算单位(2000年11月成立烟花爆竹专卖公司),除精干麻厂和再生资源开发公司外,其余单位把全部或部分资产进行变卖变现;职工除广发、塘村两个区社外,其余单位置换职工身份工作全部结束。2003年3月底止,县供销系统共拍卖房产面积4.0731万平方米,拍卖资产金额2154万元;置换职工身份698人,占全系统应置换职工身份人数的100%;发放安置费1183万元、发放续保金131.2万元。
  第三节 粮食流通改革
  1989年以前,粮食流通纳入国家计划,粮食管理部门负责粮油流通调节。1989年起,县粮食系统以粮油体制改革为中心,开展“两线运行”、“四公开一完善”及“三项政策”等一系列改革。
  一、两线运行
  “两线运行”是指国有粮食企业在当地政府和国家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统一领导下,把政策性业务与商业性经营分开:一条线从事政策性业务,主要是计划收购,核定收购价格、数量和计划储存;一条线进行商业性经营,即从事随行就市的粮油购销及其他多种经营。1995年起,县粮食企业以扭亏增盈为中心,实施“两线运行”。县城关粮店与基层10个粮站实行分开账户,分别核算,防止混淆,体现盈亏,并积极开展多种经营,以减轻国家和企业负担。之后,县粮油贸易公司、粮油议价公司、饲料厂3户企业,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照章纳税。2002年末,全县粮食系统有商业性经营单位13个,从业人员404人。
  二、四分开一完善
  1998年,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决定》精神,县粮食系统实施“四分开一完善”,即:政企分开,中央与地方责任分开,储备与经营分开,新老粮食账目分开,完善粮食价格机制。
  (一)政企分开
  1998年,全县10个粮食收储企业(珠泉粮站、袁家粮站、塘村粮站、龙潭粮站、行廊粮站、普满粮站、石桥粮站、坦坪粮站、田心粮站、广发粮站)为政策性业务部门,4个附营业务企业(城关粮店、粮油贸易公司、议价公司、饲料厂)为商业性经营企业。两者人员、资金、账目、核算分离。
  2002年9月底,全县粮食系统从事政策性业务人员264人。
  (二)中央和地方责任分开
  1998年起,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县政府对粮食生产和流通全面负责,实行粮食工作地方首长负责制,健全和完善粮食风险基金制度。
  (三)储备粮与企业经营性粮食分开管理
  1998年,全县国有储粮2400吨、省储粮130吨。国家储备粮实行专人、专仓、专账管理,财务专项管理,中央财政按照规定标准拨付利息和费用补贴。省储粮权属地方,省下拨相应的补贴。企业经营性粮食则由企业本着购得进、销得出、略有微利的原则进行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四)新老粮食财务账目分开
  国家对粮食企业审计认定的时间为1992年4月1日至1998年5月31日,期间政策性亏损挂账为老账,国家采取贴息、停息及逐年消化办法解决。全县纳入挂账资金1645.7万元。1998年6月1日以后新增亏损为新账,政策性亏损由企业自行消化。至2002年末,全县累计新增亏损1389万元,其中政策性亏损805万元。
  (五)一完善
  主要是完善粮食价格机制。为保护农民利益,粮食企业收购粮食,由政府制定保护价,企业不得低于保护价收粮。1998年收购稻谷的保护价定为:早籼稻57元/50公斤,晚籼稻64元/50公斤,高于市场价格10%;粮食销售价格随行上市。
  三、三项政策
  1998年新粮入库前,国家对粮食购销出台三项政策,即敞开收购,顺价收购,粮食收购资金封闭运行。敞开收购,国有粮食收储企业对农民完成定购粮任务后出售的余粮,不拒收、不停收、不限收、不压级压价,随到随收,现粮现付,绝不允许打白条;顺价销售,国有粮食企业按照保本微利的原则确定销价,不随意降价销售,坚决制止顺价销售中的违规行为;粮食收购资金封闭运行,粮食收储企业在农业发展银行设立专户,实行专项资金管理,并按照库贷挂钩的原则,收多少粮贷多少款,销多少粮还多少贷,不得以任何形式挤占、挪用收购资金。当年,粮食部门向农发行贷款402万元,收购粮食4100吨,销售5510吨,粮食销售收入613万元。2002年,向农发行贷款收购粮食830吨。
  第四节 其他商贸改革
  一、物资体制改革
  1988年,县物资局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由县财政局与物资局签订物资经营承包合同书(称第一轮承包),定下年物资销售总额、年实现利润额、年上交财政金额指标。承包原则是:包死基数、确保上交、逐步递增、多收全留、欠收不补。为实现承包指标,县物资局与下属金属轻化、机电建材、汽车销售、生产资料服务、金属回收等公司和塘村物资供应站分别签订《经营目标管理责任制》合同,实行目标管理。自此,物资供销开始由计划调控转向市场放开。1990年,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县物资局要政企职责分开”的指示精神,县政府研究批示:县物资系统政企职责分开、管理和经营分流;县物资局为行政事业单位,局与下属公司属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局本身仍是统筹规划和管理全县重要生产资料供应的职能部门,其下属的金属材料、轻化建材、机电设备、金属回收等公司为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同时,决定由县财政局和物资局作发包方,对上述四公司实行承包经营(称第二轮承包),并由县政府办、县体改委对承包合同进行监证。1994年8月,中共郴州地委办公室、郴州地区行署办公室转发地区体改委、地区机构改革办《关于地直九个专业经济部门成建制转为经济实体若干问题的意见》。1995年3月,县直机关实施机构改革时,县物资局成建制转为经济实体,成立县物资总公司,不再作为政府机构,不再行使物资管理职能;总公司下属金属燃料、金属回收、机电、轻化建材等公司和车头综合公司、塘村物资公司,实行独立核算、承包经营。1997年,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下文,设立“嘉禾县物资行业管理办公室”,归口县计划局,核定编制3名,经费列入县财政预算。县物资行业管理办主要行使制定物资行业发展规划,协助政府和有关部门落实宏观调控措施,为企业上项目服务,搞好行业统计等职能。2002年,除国家专控的民用爆破器材外,其他物资供销全部转向市场调节。
  二、石油经营改革
  1989年,嘉禾石油支公司隶属郴州地区石油分公司。1989—1991年为石油计划供应时期,经营品种以汽油、柴油为主,兼营煤油和润滑油;购销业务为国家指令性调拨,支农赈灾用油由县计委下达指标,支公司按平价优先供应。1992年起,石油供应逐步取消计划,实行国家计划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经营体制。1995年起,石油供应计划取消,石油销售走向市场;支农赈灾用油,根据灾情报请县政府和郴州石油分公司同意,每升让利0.1~0.15元。2000年,支公司独立法人资格取消,贷款、对外担保及有关事项由郴州石油分公司负责。
  2001年,按上级关于减负增效的改革精神,县石油支公司置换14名职工身份。2002年,嘉禾石油支公司下辖9个加油站、1个油库。
  三、盐业经营改革
  1989年,嘉禾县盐业公司隶属郴州地区盐业公司。1991年5月,县盐业公司加挂“嘉禾县盐务管理局”牌子,为盐业行政主管部门;两块牌子,一班人员。1989—2002年,县盐业公司一直担负着全县人民的食用盐和辖区内工业用盐、生产用盐的购销调拨任务。在食盐销售中,盐业公司统一食盐价格,严把小包盐加碘质量关;同时,严格执行国务院1998年颁布的《食盐专营办法》,加大执法力度,查处盐业违法案件。
  第二章 商贸经济成分
  第一节 国有商业
  1989年,县商业局下辖百货纺织品公司、五金交电化工公司、糖酒副食品公司、饮食服务公司、肉食水产公司、食品厂,共有在职员工340人、离退休人员55人,拥有资产总额334.8万元。
  当年,县商业系统商品零售总额2221万元,占全县社会商品零售总额的18.38%。1990年9月,县商业局决定撤销4户集体企业,将其分别并入4户国有企业,即县第二百货公司(集体)并入国营县百货纺织品公司,县第二五金公司(集体)并入国营县五金交电化工公司,县第二副食品公司(集体)并入国营县副食品公司,县第二饮食服务公司(集体)并入国营县饮食服务公司。1992年,县食品加工厂厂房被改建为商业市场。1993年3月,“嘉禾县国营商业总公司”成立,为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企业单位,与商业局合署办公。是年,县商业系统在职员工556人、离退休人员107人,拥有资产总额590.9万元;全年完成商品零售总额4107万元,占全县社会商品零售总额的20.76%。1996年,“嘉禾县商业行业管理办公室”成立,撤销县商业局,与嘉禾县国营商业总公司合署办公。之后,县国营商业的主渠道作用逐渐被削弱,五金交电化工公司批发业务逐步萎缩,零售业务向百货纺织品、糖酒副食、家具、饮食业扩展;百货纺织品公司批发业务缩小,零售业务向五金交电、化工、糖酒副食、家具、水暖器材方面扩展;饮食服务公司在保持传统特色的基础上,一楼零售门面扩大,向百货、针纺织品、五金交电、糖酒副食、影碟录像等领域扩展;副食品公司批发业务也日渐萎缩,零售业务相应向百货、针纺织品、五金、南杂等商品扩展,并经营冷饮、饮食、住宿等业务;肉食品公司因取消对农村农民生猪派购,肉食市场逐步放开,大部分员工实行分流。1996年根据上级指示,为让县城居民吃上优质、卫生的“放心肉”,肉食品公司陆续投入资金180万元,建成屠宰机械化流水线,年宰猪、牛2.3万头,经济效益较好。2000年,县商业总公司建成春陵宾馆,经营住宿、会议接待、餐饮、舞厅、沐浴等服务性业务。当年末,县商业系统商品零售总额4425万元,占全县社会商品零售总额的8.8%。2002年,县商业总公司有在职员工594人、离退休人员138人,资产总额1142.7万元。年末,全系统商品销售总额2736万元,占全县社会商品零售总额的4.71%。
  第二节 非国有商业
  一、集体商业
  1989年,县商业系统的集体商业有第二百货公司、第二五金公司、第二饮食服务公司、第二副食品公司。4个集体商业资金薄弱,经营管理不善,处于亏损状态。当年,集体商业商品销售总额712万元,占全县社会商品零销售总额的5.89%;全县有在城集体合作商店6户、21人,农村集体合作商店14户、64人,合作商店年社会商品零售总额12.3万元,占全县社会商品零售总额的1.02%。1990年9月,撤销二百货、二五金、二服务、二副食4个公司,156名职工分别合并到国营的百货、五金、服务、副食等公司,集体商业终止。至1990年年末,集体合作商店在市场经济的竞争中缺乏竞争力,自行改体,资产自行处置,人员自行安置,机构自然消失,成为个体私营商业。
  二、供销合作商业
  1989年,县供销联社管辖1个精干麻厂、5个县级公司(生资、农副、土产日杂、贸易、废旧物资回收)、16个基层供销社(城关、钟水、车头、塘村、袁家、龙潭、行廊、肖家、普满、石桥、田心、坦坪、莲荷、广发、盘江、石羔),共有干部职工505人、离退休人员120人;有固定资产净值594万元,流动资金4371万元;房屋建筑面积7.803万平方米;完成社会商品零售总额3191万元,占全县社会商品零售总额的26.42%。1992年4月,龙潭供销社泮头分社改为泮头供销社,全县基层供销社增至17个。1992年始,17个基层供销社实行社有民营经营承包责任制。1996年,供销社系统完成社会商品零售总额3231万元,占全县社会商品零售总额的11.35%。1998年5月,原17个基层供销社,按经济区域组建为城关、龙潭、石桥、广发、塘村、普满6个区社。1999年,基层供销社开始清偿社员股金。2001年11月,新增设烟花爆竹专营公司。2001年起,供销系统逐步实施“两个置换”。至年底,清退社员股金基本完成。
  2002年,县供销联社机关有干部职工32人、离退休人员21人;基层供销社及县级公司职工698人置换职工身份。全县供销社系统商品零售总额1616万元,占全县社会商品零售总额的2.78%。
  三、个体私营商业
  1989年,全县有个体私营商业1835户,从业人员2757人,商品零售总额5941.7万元,占全县社会商品零售总额的49.19%。其经营方式有个人经营和家庭经营,经营范围有批发、零售或批零兼营,商业、饮食业、修理业、服务业等行业都有个体商业户经营。1994年,县委、县政府做出《关于加速发展个体私营经济的决定》。全县个体私营商业户发展到9562户,从业人员1.5886万人,商品零售总额1.3647亿元,占全县社会商品零售总额的47.57%。1995—1998年,全县进行经济环境整顿。2002年,全县有个体私营商业户4658户,从业人员8519人,社会商品零售总额4.8214亿元,占全县社会商品零售总额的83%。
  第三章 市场
  第一节 市场网络
  1989年,全县有城镇市场4个、农村市场8个、工矿市场1个。市场交易物资有煤炭、生猪、粮食、烟叶、蔬菜、水果、茶叶、化肥、木材、有色金属矿产品等。有的产品销往广东、广西等省区,全年成交额2.2665亿元。1989—2002年,县、乡镇、村有关单位及厂矿、私人投资2597.5万元,先后兴建、改造、扩建19个市场及市场设施。
  2002年,全县城镇市场10个、农村市场12个、工矿市场1个;与1989年比,增加市场占地面积6.501公顷,增加建筑面积5.3046万平方米,增加交易楼、亭、棚70座,增加营业门面748间,增设各种摊位4558个,市场成交额3.9436亿元,比1989年增长73.19%。
  一、城镇市场
  1989年,全县有城镇市场4个。1990年,县城珠泉市场开业。1993年肖家镇市场竣工。1997年,龙潭、石桥两乡撤乡建镇,城镇市场增多。
  2002年,全县有城镇市场10个,即:珠泉市场、丰和市场、晋屏市场、丙穴市场、塘村市场、龙潭市场、袁家市场、行廊市场、肖家市场、石桥市场。
  珠泉市场珠泉市场位于城关镇珠泉亭旁,地处县城中心,每15分钟有一趟公共汽车环珠泉市场运行,交通方便。1989年1月动工,1990年7月1日竣工开业。场内有双层钢筋混凝土结构主体大楼1栋,钢筋混凝土结构亭1座,钢筋结构棚4座,主体大楼外围建有集营业间、办公、住宿于一体的三层楼房,建筑面积1.4103万平方米。场内设有固定摊位760个、营业门面93间,总投资287万元。上市商品有八大类农副产品、四大类工业消费品,品种达2600种,批发与零售相结合。市场辐射全县及周边蓝山、临武、新田、桂阳、宁远等县,并吸引广东、广西、福建、浙江、安徽、江西、山东、新疆等省区及湖南省株洲市、衡阳市等地客商到珠泉市场购销商品。上市人流量日均1.5万人,高峰期3~5万人。1995年12月珠泉市场被评为全省“文明市场”,1997年被评为省级“文明卫生单位”。2002年,珠泉市场成交额6500万元,利税85万元。
  塘村市场塘村市场在塘村镇内。1990年,县工商局投资90万元,对塘村老市场进行改造,新建厂棚4324.6平方米,铺设水泥地面4000平方米。1992年,县工商局投资600万元改建塘村市场,建营业大楼一栋及集营业、住宿于一体的楼房5栋、砖木结构交易亭24座、钢架结构交易亭2座。营业大楼分上下两层,建筑面积1.1万平方米,设摊位800个、营业间94间。塘村市场占地面积共4.13公顷,建筑面积1.6240万平方米。场内有砖木结构亭24座、钢筋结构亭4座、营业门面278间、固定摊位1280个。市场内设有歌舞厅、激光电影院、储蓄所、市场执勤室。上市商品2400个品种。公历每月逢2、5、8为墟日,除本县及周边县市的群众赶集外,还有广东、广西、江西、湖北、山东、上海等省市区客商,到塘村市场购销竹木制品、铁器、五金、铝制品等。上市人流量一般5~6万人,高峰期达10万人。1991年塘村市场被评为省级“文明市场”。1992年被评为全国“文明集贸市场”,1995年12月荣获全国“文明市场”称号。2002年,市场成交额1.3396亿元。
  行廊市场行廊市场在行廊镇政府东南面。
  1995年,行廊镇政府筹资200万元兴建新市场,占地面积0.66公顷,建筑面积5336平方米,场内有4座钢筋结构大棚,固定摊位532个。1996年竣工开业,公历每月逢2、5、8为墟日。市场划行归市,除吸引县内城关、钟水、田心、肖家、龙潭、普满等乡镇消费者和经营者外,还有桂阳、临武、新田等县的人前往赶集,上市人流1万人。上市商品有八大类农副产品、四大类工业品。2002年成交额1945.9万元,利税12.5万元。
  石桥市场1993年,县工商局投资65万元,在石桥老市场西面兴建一栋建筑面积900平方米的双层钢筋水泥结构交易大楼,1994年竣工开业。
  市场占地面积0.405公顷,新增添固定摊位218个,肉类商品行及工业消费品行由老市场迁入到交易大楼。上市人流量近万人。2002年商品成交额1335万元,上交利税14万元。
  二、乡村市场
  1989年,全县乡村农贸市场8个。1994年,普满乡政府投资改建普满市场。1999年,坦坪、盘江两乡政府分别投资改建坦坪市场、百花市场。
  2002年,石桥镇周家村集资新建周家市场。全县有乡村市场12个,主要有普满市场、坦坪市场、广发市场、百花市场、周家市场。
  普满市场普满老墟场占地0.261公顷,有9座砖木结构凉亭,建筑面积957平方米。市场内居住普满村与桂阳县浩塘乡邓家村的村民,两村田地、房屋交错,各自为政,影响市场发展。1992年普满乡政府动员在乡各机关、企业和村委会集资建市场,此举得到桂阳县邓家村的支持,共筹集资金33万元。是年年底,市场改造工程动工,1994年3月完工,共铺设水泥地面及通道3893平方米。
  随后,普满乡政府又把与旧市场相连的乡企业办及计生服务站办公楼两处地址共2521平方米,与普满工商所原地址调换,用以扩建市场。1994年下半年,县工商局投资32万元扩建普满市场,1996年竣工开业。新市场建筑面积1730平方米,有钢筋水泥结构亭2座、砖木结构亭2座,摊位217个、经营门面10间。公历每月逢1、4、7为墟日。
  上市人流量1.5~2万人。上市商品有八大类农副产品,四大类工业品。2002年成交额1253万元,比1989年增长44%。
  广发市场广发市场有3个交易场所,即老市场、供销市场、兴隆市场。3个交易场所均于公历每月逢1、4、7为墟日。老市场占地面积0.159公顷,建筑面积717平方米,于1993年开业,场内有6个交易凉亭,固定摊位20个。供销市场占地面积0.2公顷,建筑面积1200平方米,场内有钢筋水泥结构亭2座,固定摊位122个、经营门面11间,2002年6月竣工开业。兴隆市场有两层钢筋水泥结构亭1座,上层为娱乐场,下层为交易场所,固定摊位158个,亭前有固定门面26间。广发市场与新田、宁远两县交界,交通便利,上市商品以八大类农副产品、四大类工业品为主,品种齐全。上市人流量一万人,高峰期1.5万人。2002年成交额580万元,比1989年增长18%。
  百花市场百花市场位于盘江乡百花村南岭山麓,与蓝山、宁远两县交界,上市以八类农副产品为主,兼有少量工业品。上市人流3000人。公历每月逢2、7为墟日。百花老市场由县工商局兴建,占地面积0.216公顷,建筑面积438.7平方米,1985年竣工开业。百花新市场由盘江乡政府筹资兴建,占地面积0.235公顷,建筑面积1600平方米,新建4座钢筋水泥结构亭,有固定摊位120个、门面44间,2002年竣工开业。2002年,百花新老市场成交额99万元。
  周家市场周家市场是石桥镇周家村委会在村东南面兴建的农村贸易市场。占地面积0.493公顷,建筑面积4370平方米,投资460万元。场内建有钢筋结构大棚2座、钢筋水泥结构亭2座、固定摊位364个。该市场划行归市,市场内设备齐全。
  2001年动工兴建,2002年12月竣工开业。公历每月逢3、6、9为墟日。上市品种有肉食、农产品、水产品、蔬菜、水果、仔猪、成衣、百货、日杂用品等,旺季赶集人流量达万人。
  第二节 市场管理
  一、管理权属
  1989—1999年,嘉禾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投资1300万元,新建、改建和扩建15个城乡集贸市场,市场占地面积8.45公顷,建筑面积4.5335万平方米。2002年3月成立“嘉禾县市场服务中心”和“嘉禾县市场发展贸易局”,两块牌子、一套人员。
  县市场管理职能从工商局分离出来,由市场服务中心行使。市场服务中心下设珠泉、城郊、塘村、龙潭、普满、石桥、袁家7个市管所。原属工商局投资建设的珠泉市场、丙穴市场、晋屏市场、丰和市场、塘村市场的农贸市场和专业市场、普满市场、龙潭市场、梓木市场、行廊(老)市场、高塘市场、莲荷(老)市场、坦坪(老)市场、百花老市场,由县市场服务中心接管。乡镇投资建设的行廊(新)市场、泮头市场、坦坪(新)市场、百花(新)市场、莲荷(新)市场,由乡镇负责管理。
  村委会投资建设的肖家市场、周家市场、田心市场、甫口市场由行政村管理。工矿企业投资建设的浦溪市场、县商业市场、广发供销市场,由企业负责管理。私人投资建设的广发兴隆市场,由私人负责管理。乡镇、村、工矿企业和个人管理的市场,均接受县市场服务中心的指导。
  二、市场整顿
  1989年,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对上市经营者的经营行为进行“三挂一标”(挂营业执照、挂税务登记证、挂服务诚信牌,明码标价),并划行归市。
  1992年,县工商局组织人员在全县各市场进行市场秩序和经营作风的清理整顿,共查处短斤少两、掺杂使假、欺行霸市等各种违章违法行为1248件(起),收缴、销毁不合格杆秤458把,制止和处理市场纠纷29起。1994年,工商部门进一步加强集贸市场规范化管理,共查处各种违法违章案件656起,处理哄抬物价行为10起、欺行霸市20起、强买强卖5起、注水牛肉600公斤、病死猪肉300公斤、灌砂鸡鸭240公斤、劣质稻谷种1500公斤、劣质农膜2650公斤,为消费者、生产者挽回经济损失30万元。1995年,县工商局以贯彻《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湖南省城乡集贸市场管理条例》为契机,对集贸市场再次进行整顿。1997年,珠泉市场、塘村市场设立市场公安执勤室,对在市场上打架斗殴及违反市场管理者,按治安管理条例处理。市场管理部门对市场管理人员建立分片分段落实到人的岗位责任制。市场一般设有复秤台,对短斤少两者按“少一罚十”的原则进行处罚。对贩卖假冒伪劣商品者严肃查处。大型市场设有广播室,经常宣传市场管理有关规定。
  2002年,县市场服务中心与有关单位配合,共处理各种违法违章案件380件,涉及金额26万元。
  三、创建文明市场
  全县各市场都建立有专人管理的制度,定期清扫市场地面,市场水沟畅通。大型市场设有公共厕所。县城珠泉市场,从早到晚实行全日制保洁。
  各市场都制定安全防火措施,备有消防栓、灭火器具。不准上市出售易燃易爆及有毒害的物品。
  对市场亭、棚、摊位、门面设施,定期检查,损坏者及时维修,让广大经营者、消费者心感安适。
  1989年始,全县各市场开展创建文明市场活动。1993年,塘村市场被授予全国“文明市场”称号,普满、袁家市场被评为地级“文明集市”。
  1995年,全县各集贸市场进行整顿,年末,塘村市场被评为全国“文明集市”,珠泉市场被评为全省“文明集市”。到2002年,全县有7个市场分别被评为全国、省、市“文明集市”。
  第四章 商品购销
  第一节 生产资料购销
  一、农业生产资料购销
  1989年,县供销社成立农资专营领导小组,由县生资公司统一组织购销农业生产资料。当年销售化肥3.2955万吨、农药181.2吨、农用专膜30.2吨、农药械1664件,销售金额1455万元。1990年,农资专营出现多头经营,县物资局、各农技站、烟草公司销售的化肥占全县早中稻所用化肥的1/3,加上个体户经营农用专用物资,县生资公司农资销售滑坡。1991年,县供销社下达《关于完善农资专营工作的有关规定》,遏制农资市场多头经营的现象,供销系统化肥、农用专膜销售超过上年。1994年,国务院下发《关于改革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流通体制的通知》,规定化肥经营要按照减少渠道、压缩环节、降低费用、保护农民利益的要求进行改革和整顿,经营渠道要坚持“一主二辅”(即发挥生资公司主渠道,农业植保站、土肥站、农技站和农业生产企业自销辅助渠道)的原则,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全县各地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通知》,当年供销系统农资销售比上年增加164万元,增长10.8%,其中化肥销售增加1886吨、增长12%。1995年,县供销社会同工商、公安、税务等部门进行两次农资市场整顿。
  1996年,县供销联社经批准成立农资管理稽查队,在全县范围内取缔无证经营农资的单位和个人的非法经营,全年农资销售1551万元。1998年下半年,农资由县生资公司移转给基层供销社经营。2000年,国务院对化肥流通体制进行以市场为导向的改革,取消国产化肥统配计划,放开化肥零售渠道和零售价格。2001年,县供销系统企业进行改制,开始实施“两个置换”,农资经营实行经营承包制。
  2002年,供销系统化肥销售864吨、农药销售73.6吨、农膜销售18.5吨,农资销售金额92万元。
  二、工业生产资料购销
  1989年,县内工业生产资料购销业务,主要由县物资局经营,购销商品以金属材料、民用爆破器材、机电、化工、建材为主。是年,全县销售钢材3146吨,其中线材2014吨,有色金属15吨,废钢1117吨;销售汽车76辆、水泥7493吨、轮胎2255套;销售收入1854万元。1990年始,经营工业生产资料的私营企业及个体户逐年增多。1993年起,国家取消计划内物资分配,钢材购销市场竞争激烈。1996年,私营汽车修配厂迅速发展。年末,全县经营工业生产资料私营企业91户,个体经营199户。是年,县物资部门仅销售钢材1198吨、水泥4903吨、汽车19台、轮胎779套,销售收入1554万元。1999年以后,钢材、汽车、轮胎、水泥、平板玻璃等商品,全部由个体私营户经营。
  2002年,县物资总公司销售金额减少到414万元,比1989年减少77.67%。
  第二节 粮油购销
  1989—2001年,全县收购粮食(贸易粮)5.918万吨,其中政策性收购4.1237万吨、市场收购1.7943万吨;收购食油299.1吨,其中平价33.3吨、现价265.8吨。嘉禾是历史缺粮县,县境收购的粮食满足不了内销需求,每年需从外地调进粮食供补缺口,故不存在外调。食油收购主要是茶油,共调出31吨。
  一、收购
  (一)定购粮收购
  1987—1990年,是地区财政、粮食主管部门对嘉禾县实行粮油购销调拨和“议转平”差价款三年包干时期,即核定嘉禾粮油购销调拨指标和“议转平”差价款,实行包干。1989年,全县政策性收购粮食3894吨,政策性调入粮食3491吨,市场收购粮食1775吨。1991年,地区对嘉禾继续实行粮油购销调拨“三包干”政策。1992年国家统一放开粮食销售价格,“三包”政策停止执行。当年,全县仅收购抵农业税任务的粮食15吨,是粮食计划收购最少的一年。1993年,全县平价粮食库存空虚,除中央储备粮和代省储备粮外,只有455吨议价粮可动用。为扭转这一局面,县粮食部门下达粮食定购任务,与村、组签订购粮合同,适当调高收购价格。当年,入库定购粮3481吨,完成任务99%。但农业税部分,没有扭转上交现金的状况,仅实征粮食161吨,占农业税征实任务的6.5%。
  1994—1997年,全县改变过去由粮食部门单独与村、组签订粮食定购合同的方式,由县统一同农业税任务一起,直接把粮、税任务下达到农户,并采取恢复供应奖售化肥和适当提高粮食定购价格的措施。1997年收购定购粮3537吨。1999年,认真贯彻执行《粮食收购条例》,县政府下达粮食定购任务,并将其同农业税、水费粮一同征收。当年,完成粮食定购粮收购比上年增加700吨。2000—2002年,粮食收购逐步放开。到2002年4月,粮食收购全面放开,粮食统购统销终止。
  (二)议价粮收购
  议价粮收购是国家粮食计划收购的补充渠道。
  1992年以前,国家对议价粮收购实行指导性计划管理。1992年,国家放开粮食销价,定购粮收购减少,议价粮收购达2692吨,创全县议价粮收购历史最高纪录。1993年始,国家对议价粮购销管理放开,经营上本着“购得进,销得出,有微利”的原则,由粮食企业因地制宜,因时制宜,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全县议价粮收购量不大,当年仅收购1482吨。从1993年起,全县粮食企业逐渐将议价粮的经营转向外县、外市及外省,经营方针为“外购内销,外购外销”。2001年,全县议价粮收购4548吨,比1993年1482吨增加3066吨,增加2.07倍。2002年,议价粮收购25吨。
  (三)食油收购
  1989年,全县食油收购143.1吨,其中平价32.1吨,议价111吨。食油收购主要品种是茶油。
  1992年随着粮价放开,国家对食油取消收购任务和价格限制,实行开放性经营。当年全县收购议价茶油29吨。1993年起,议价油脂收购逐年减少。
  到1998年,食油停止收购。
  二、销售
  (一)城镇粮油供应
  1989年,城镇人口保留平价口粮计划供应,除现役军人、体力劳动者和县内学生外,一律由每人每月13.5公斤降到12.5公斤(供应减少1公斤用于支援灾区)。当年,全县有非农业人口2.41万人,定量口粮销售4346吨。1991年,由于全国统一调高粮食购销价格,遂对行政、企事业单位职工每人每月给予6元的粮差补助,对中小学民办教师和大中专院校在校学生给予每人每月4元粮差补助。当年非农业人口2.49万人,供应口粮5466吨。1992年3月,郴州地区在全省率先进行粮食购销体制改革,全面放开粮食统销价格,国家对行政、企业、事业单位干部职工每人每月增加粮差补助9元,改暗补为明补。当年,全县供粮标准由原来的按工种定量改为统一定量,即不分工种,不分年龄,每人每月供应大米7.5公斤。1995年,全县销售贸易粮3030吨,比上年销售增长55%。1996—1998年,国家收购定购粮价格,早籼稻(中等)由1995年每50公斤50元提高到65元,晚籼稻由每50公斤55元提高到77元。当时市场粮价下滑,国家收购价高于市场粮价,粮食销售逐年下降。全县储粮1.32万吨,仓容饱和。2000年,全县国有计划粮食指标全部取消。2001年5月1日起,取消市镇居民粮食供应和转移证明,各类异动人口和“农转非”人口在办理户口迁移时不再办理市镇粮食转移证和农村粮食转移证,居民粮食关系手续相应取消,粮籍管理工作自行消失。城镇粮食供应工作,除保留军供粮外,其他全部纳入市场调节范围。
  (二)农村粮食供应
  农林场所定销
  1991年,全县农林场所定销人口4700人,全年销售贸易粮指标85吨。1992年放开粮食统销价格后,虽保留口粮定量,但供应价格仍按放开后的粮食销售价格执行。
  菜农定销
  1992年以前,全县菜农定销粮年供应量为115吨贸易粮。1992年随粮价放开而放开。
  退耕还林粮补助
  全县退耕还林用粮数量不多,1990年是销量最大的一年,销售贸易粮21吨。
  1991年销量1吨,之后取消。2002年,按国务院和省人民政府文件精神,恢复退耕还林粮供应。新的供应政策规定“以粮代账,退耕还林”,每亩退耕还林地每年补助原粮150公斤。县粮食部门凭验收合格证和郴州市粮食局统一印制的粮食供应证供粮,粮食补助金按每50公斤稻谷68元由中央下拨,市财政统一管理,每年分两次结算给粮食部门。粮食部门供粮后,每50公斤粮食由地方粮食风险金中支付费用3元。该项粮食只供实物,不折现金发放。
  农业饲料粮食补助
  主要是供给广发水头岭种畜场,用于种畜及科研项目的粮食补助,每年销售贸易粮40吨。1991年,按照国务院《关于调整粮食购销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予以压销。
  经济作物奖售粮指标
  1989年以来,实际执行的只保留“油蔗补助”一项,主要是奖售茶油定购农户,每交50公斤茶油奖售150公斤原粮指标,但交售议价油不给奖售粮。从1991年10月1日起茶油收购价格调高,同时取消粮食奖售指标。
  水浸区移民定销粮
  1992年以前,对县内修建泮头水库、盘江水库、千家洞水库、金山水库以及一些小型水库淹没耕地造成少地缺粮的水浸区移民实行定点、定时、定价、定量补助定销粮。1992年粮价放开后,按照郴州地区安排,统一按50公斤早籼稻12.66元价格供应。1993年全县水浸区基本是靠地区和县财政补贴差价款供应,供粮价格仍为每50公斤中等早籼稻12.66元。1994年起湖南省恢复粮食购销调包干,水浸区定销粮继续由省统一安排计划供应,供应价格提高到每50公斤早籼稻25.32元。1996年8月,按省人民政府决定对水库移民口粮供应办法进行改革。水浸区移民定销粮由水利部门负责发放到户,任其选择地点购粮。
  农村因灾返销粮
  1989年上半年,全县连降冰雹、暴雨,灾害严重,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拨灾销粮475吨。1991年春夏连旱,粮食大面积减产,当年向农村拨灾销粮指标2001吨,比上年增加1.26倍。1995年,全县早稻遭受水灾,晚稻期间又连续两个月干旱无雨,造成减收,请示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动用省储备粮250吨支援灾区。在粮食销价放开之前,农村因灾返销粮价格比统销价略高,但比市场价格低得多。1992年以后执行购销同价,农村因灾返销粮供应价格随同国家粮食定购价格的提高而提高,与市场价格的差距越来越小,无形中取消。
  第三节 农副产品购销
  一、肉食水产
  1989年,县肉食水产公司肉食销售收入250万元。全年宰杀生猪1.1万头,销售家禽17.5万只、鲜蛋140吨、水产品120吨。1992年,继续实行猪肉凭票供应,县政府从财政拨付18万元用于肉票供应补贴,当年肉食销售收入238万元。1993年废止猪肉凭票供应,县肉食水产公司走向市场,年肉食水产销售收入243万元。1996年7月,县政府成立嘉禾县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办公室,负责县城区猪肉供应管理工作,下设屠宰场和稽查队。县城居民吃上“放心肉”。生猪来源除本县外,主要从广西调入,当年宰杀生猪1.6万头、牛750头,全年肉食水产销售收入228万元,实现利税76.8万元。
  1997年起,屠宰场先后投入120万元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到2000年实现机械化宰杀生猪。全年宰杀生猪1.9万头、牛1100头,肉食水产销售收入273万元,实现税费91.2万元。2002年,县肉食水产公司宰杀生猪2万头,牛1000头,肉食水产销售收入289万元,实现税费96万元。乡村肉食供应,则由屠商自宰自销;家禽、水产品来源除本地外,还从广东沿海地区及临近县市购进。
  二、棉麻茶叶
  1989年,县供销系统收购苎麻91.25吨。1992年,县供销系统协助乡村推销到县外白脚麻苗100万株,给农民增加收入5万元。1993年,全县供销社系统推行“社有民营”经营承包责任制,生产培植员、收购员合二为一,收购门市联购计酬、联利计奖,大多以再生资源收购为主。1995年,供销系统收购棉花1.9吨、苎麻38.7吨、茶叶0.5吨,收购资金4万元。此后,棉、麻、茶叶购销逐年下降,2001年仅收购茶叶0.2吨。2002年,县供销社系统终止购销农副产品。
  三、蔬菜
  1987年,嘉禾县蔬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立,为县政府临时工作机构。1989年,地区蔬菜办在嘉禾召开蔬菜工作会议,部署实施“菜篮子工程”。为解决城区居民的蔬菜供应,1990年,县政府确定城关镇珠水村为蔬菜常年专业基地,面积16.2公顷;田心乡黄甲村为二线基地,面积20公顷。1991年,蔬菜办为县政府正式工作机构。1995年,确定钟水乡沙仁村13.3公顷、石羔乡文家村10公顷为开发蔬菜地。对专业蔬菜基地,县政府投入一定的资金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并给予优惠政策。1996年2月,县政府下发《关于大力加强“菜篮子工程”建设的决定》。1997年,聘请山东寿光县强华锋来县指导大棚蔬菜生产,在城郊农技站、钟水乡、林业苗圃、城关镇安宁村建成百亩大棚蔬菜生产示范基地。1998年,“菜篮子工程”主要目标由注重数量向注重质量转变,当年由县政府农村办、钟水乡、农业局、水电局、农业开发办等单位合资,创办嘉禾县辣制食品厂,年生产剁辣椒50吨。2001年,确定城关镇珠水村安宁自然村沿河一带16.7公顷、钟水乡沙仁村沿河一带23.3公顷、田心乡栗木枫村和黄甲村莲藕田33.3公顷为无公害蔬菜基地。农村采取“公司带基地,基地连农户”的路子,推动蔬菜产业化进程。2002年,全县有专业蔬菜地41公顷、无公害蔬菜基地73公顷,蔬菜播种面积6021公顷,总产量12.6万吨,除满足县城居民和村民蔬菜供应外,还销售到郴州七星大市场及广东省的广州、深圳等地。三味椒、大头菜基地86.7公顷,年产三味辣制食品4000吨、产值1200万元。
  第四节 日用消费品销售
  一、百货纺织品
  1989年初,全县有百货纺织品经销店160户,从业人员342人。当年,县百货公司销售洗衣粉1.26万箱、缝纫机1100台、高压锅1500个、单车1420辆,营业额806万元。全年全县销售棉布3376百米、混纺布994百米、缝纫机2015台、手表5500只、自行车5038辆、电风扇8820台,销售金额2350万元。1991年起,国家取消计划物资分配,百货纺织品购销,由各经营部门根据市场需求自行调节;百货纺织品消费结构有较大变化,成衣市场逐步取代布匹市场,BP机、手机面世后,手表的销售减少,踏花被逐步取代棉被。1995年,全县日用百货零售机构17个、网点68个。当年,县百纺公司销售收入834万元,供销系统百货纺织品销售收入1299万元。1999年,全县经销百货商品和成衣的店铺遍布城乡市场,经营商品3000种以上。
  2002年,县城销售百货纺织品超市发展到7家,小百货、布匹、成衣等商店及门店270家。2002年,全县人均服饰消费182.9元。
  二、五金交电化工商品
  1989年,县五金交电化工公司销售电视机1825部(其中彩电305部)、电冰箱240台、洗衣机460部,摩托车120辆,年销售收入512万元。
  当年,全县五金交化商店5户,销售洗衣机1356部、电视机3189部、录音机2253部、自行车5038辆、电风扇8220台。之后,五金交电化工商品逐步放开。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购买五金交电化工商品的档次提高,彩电替代黑白电视机,摩托车替代自行车,洗衣机要全自动的。2002年末,全县经营五金交电化工商品的商店157户,按规模分大型交电商场和小型五金商店,按品种分家用电器和建筑小五金。家电商场主要经营彩电、冰箱、饮水机、微波炉、洗衣机、音响、影碟机、摩托车、单车等;建筑小五金商店主要经营铁钉、铅丝、胶质线、灯头、电开关、水龙头等。2002年,县五金交电化工公司销售单车1080部、彩电2510部、影碟机1710部、电冰箱820台、洗衣机2250台、摩托车1510辆、消毒柜820台,销售金额552万元。据统计,是年,全县人均用于购买五金交电化工商品达133.15元。
  三、糖酒副食品
  1989年,县副食品公司销售金额428万元,其中:食糖727吨,按计划价格分配到各国营商店、各基层供销社,供给城市居民和乡村农民;酒454吨,以白酒、药酒、啤酒为主;县食品厂小食品销售金额120万元。1991年,国家取消食糖计划分配,敞开供应,经销商根据市场行情自行定价销售,按需求自行采购,货源主要来自广东、广西的厂家。酒类也实行酒类代理连锁经营,县内农户生产的米酒在城乡占有较大的市场。1995一年始,全县城乡啤酒销量逐年增加;副食品以小食品、调味品居多。经营副食品的商店遍布城乡。2002年,县糖酒副食品公司销售糖、酒、副食品金额达401万元;全县人均糖酒副食消费375.8元。
  第五节 专营物资购销
  一、石油购销
  1989年,石油购销为国家指令性调拨,经营品种以汽油、柴油为主,兼营煤油、润滑油。当年,全县销售汽油667吨、柴油1708吨、煤油111吨,共销售成品油2486吨。1992年起,国家逐步取消石油计划供应。当年,全县销售成品油2608吨,比上年增加133吨,增长5.3%。1994年,石油市场变化较大,全县集体、个体加油站有30户,销售成品油2500吨,是石油支公司销售总量3224吨的77.5%。1995年起,石油支公司制定新经营策略;扩大销售网络,投入180万元,先后建成车头、东塔、行廊、塘村、春陵等加油站;投入66万元对城南加油站进行改造;成品油购货渠道除从郴州分公司购进外,还到广西梧州、广东韶关、河北开封及长岭炼油厂购货。2000年,县石油支公司成品油销售6001吨,比1989年增长1.4倍,其中汽油销售2200吨、柴油销售3780吨,分别比1989年增长2.3倍、1.2倍;煤油销售12吨,比1989年减少99吨。2002年初,石油支公司用248万元在县城收购一处私人加油点,改设中心加油站,该站当年销售成品油850吨。是年,石油支公司销售成品油7401吨,比2000年增加1400吨,增长23.3%;县域集体、个体加油站发展到49户,销售成品油6000吨。
  二、食盐购销
  1989年,县盐业公司销售食盐2319吨、工业用盐20吨。1990年,全县销售食盐2009吨、工业用盐14吨。随着县内劳务输出人数逐年增多,加上农村养猪推广含盐饲料,全县食盐销售逐年减少。1993年起,食盐销售渠道由依靠基层供销社批发改为依托较大的个体商业网点,通过网点销售到个体商店。1996年,县氮肥厂、染织厂、工具厂先后倒闭,工业用盐销售为零。当年,全县销售食盐1636吨,比1989年减少683吨,减少29.5%。
  1999年,县盐业公司进一步贯彻国务院颁布的《食盐专营办法》,当年全县办理“食盐零售许可证”123户。2002年,全县销售食盐1321吨。
  三、卷烟购销
  1989年起,县烟草公司实行以销定购的卷烟购销方式。是年,全县购销卷烟8381箱,主要产品是郴州烟厂生产的“郴州”、“湘南”、“五岭”,其次是省内长沙、常德、零陵、龙山等烟厂的部分产品,省外调入的20箱卷烟以广东韶关烟厂生产的“红玫”牌为主。1992年1月,县烟草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对县内卷烟市场进行整顿,规定卷烟委批单位和经营户经营的卷烟,一律由县烟草公司调拨,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从外地进货。1995年,卷烟调拨与批发业务量加大,县烟草公司对卷烟经销户让利促销,基本控制到县境外进货的情况。当年全县购进卷烟1.1425万箱,其中外省调入1528箱;销售卷烟1.1452万箱,销售金额3735万元,比1989年增长36.64%。是年2月17日,县烟草公司销毁查获的假冒“驰牌”卷烟62件。1996年起,烟民中逐步出现高层次消费群体,吸“芙蓉王”、“精品白沙”、“精华人”等高档次品牌的消费层约占烟民的5%~8%;“盖白沙”、“软白沙”、“精芙蓉”、“精红玫”、“软长沙”等二类卷烟,消费群体约占烟民的25%~30%;70%的消费者仍吸“郴州”、“湘南”、“五岭”、“红豆”、“芙蓉”、“软相思鸟”等品牌,极少数农村烟民吸自产自制的“喇叭筒”。1997年起,县城烟民的消费格局没有大的改变,吸高、中档卷烟的人数略有增加。2000年始,卷烟直接由烟草部门批售给卷烟零售户。4月,嘉禾县卷烟市场整顿领导小组成立,先后7次对卷烟市场进行检查,检查卷烟零售户500户,补办卷烟零售许可证113份,查获假冒烟113件。2001—2002年,县烟草公司审核发放卷烟零售许可证143份,查处走私卷烟64条、假冒卷烟4.135万条、其他违法卷烟7654条,没收藏匿于县城体育路制假用YG14~23卷烟机1台套。
  2002年,全县卷烟零售764户,购销卷烟7850箱,销售金额3898.2万元。
  四、民用爆破物资购销
  1989年,县物资局轻化公司专营民用爆破物资炸药、雷管、导火索,年销售炸药257吨。
  1990—1993年,有的单位和个人到外地购买爆破器材,县轻化公司销售略有下降。1994年,县物资局配合县公安局对县境非法购销民用爆破器材的单位和个人从严查处,规范专营市场,县轻化公司年销售炸药265吨。1995年起,专营公司积极组织货源,改善服务态度,扩大销售渠道,销售逐年增加。1998年,销售炸药294吨。2002年,全县销售炸药578吨,比1989年增长1.25倍。
  五、烟花爆竹购销
  烟花爆竹是供销系统主营的日用杂品之一。
  1989年,县内销售的烟花爆竹大都从省内浏阳、醴陵及广东省东莞、南海等地调入,年销售3000件。1990年,县内开始有人生产爆竹,并逐年有所发展。到1999年,全县爆竹生产厂家36户,从业人员274人,集中在坦坪、田心、肖家等乡镇农村,年生产爆竹成品、半成品5.5亿响,产值1194万元。县内生产爆竹的厂家滥印包装或假冒外地品牌,生产无“三证”(生产许可证、检验证、合格证),管理处于无政府状态。2000年,县供销社成立“清理整顿烟花爆竹领导小组”,拟订《烟花爆竹归口专营工作方案》。11月,县政府批准成立“嘉禾县烟花爆竹专营公司”,隶属县供销社。2001年,全县进一步对烟花爆竹的生产和经营进行清理整顿,除归口县专营公司统一经营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从事烟花爆竹的批发业务。同时,规范烟花爆竹生产、运输、储存以及节假日、庆典活动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当年全县销售烟花爆竹总金额45万元。由于县供销社下属公司实行“两个置换”,2002年烟花爆竹专营公司对外保留牌子,内部由一名原副经理牵头承包经营,上交管理费。烟花爆竹专营的办证、发照、稽查等行政事务由县供销社直接管理督办。是年,全县销售烟花爆竹总金额55万元,比上年增长22.2%。
  第六节 废旧物资回收
  1989年1月,县政府批准成立嘉禾县物资回收公司,隶属县供销社。6月,县供销社所属农副产品公司与物资回收公司合并,扩大收购场地0.2公顷,增设收购网点3处,增加收购人员12名,当年全县收购资金总额166万元,比上年增长1.17倍。1991年,废旧塑料价格大幅下降,物资回收公司收购业务重点转移到收购废旧有色金属,全年收购资金总额133万元,比上年增长17.9%。1992年,物资回收公司更名为嘉禾县再生资源开发公司,当年收购总额123万元。1993年,全县供销系统普遍推行“社有民营”经营承包责任制,再生资源购销列入承包,大部分基层供销社停止再生资源收购。县再生资源公司在县内外抢占市场,以重点回收废钢铁为主参与市场竞争,全年回收废钢铁1443.7吨,完成销售总额322万元。1996年,收购各种再生资源1520吨。1999年,再生资源开发公司转向个人承包。2001年,再生资源开发公司实行“两个置换”,经营承包中止。供销社系统经营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业务终结。自此,再生资源回收由个体户经营。
  第七节 外贸出口
  1989年,嘉禾县无直接从事外贸出口企业,但有外贸收购任务,全年收购价值300万美元。
  1996年,县五金工具厂开始自营出口五金工具产品,当年出口产值131.55万美元,首创县外贸直接出口历史。是年,全县外贸出口价值232.55万美元。1997年,嘉禾县外贸总公司成立。嘉禾锻造厂、华光钢锄厂、中兴工具厂等企业先后获得自营出口权,开展外贸直接进出口业务,全县年外贸出口额550万美元。外贸出口产品主要是五金工具、钢锄,远销东南亚各国及非洲、欧美国家。1998—2000年,全县外贸出口额分别为1008万美元、1757.57万美元、2051万美元。2002年,全县外贸创汇额151万美元,自营出口总值2680万美元。
  第五章 饮食 服务
  1989年,县城及乡镇政府驻地的饮食业以酒家、酒楼、酒店、饭店为主,辅以早餐点、小食店、夜宵点。冷饮以冰棒、雪糕为主,有的经销商到郴州采购高档次冷饮品调剂县内市场需求。服务业以旅馆、旅店、理发、家用电器修理、摄影为主,辅以其他修理、服务性的店、铺、点。是年,全县共有饮食服务企业469户、从业758人,年经营收入1379万元。1990年起,随着人民生活质量逐步提高,饮食、服务行业市场逐渐拓宽,服务项目逐年增加。1996年,新疆、四川、贵州的商贩在县城经营烧烤,浙江、福建及长沙的商贩在县城经营豆腐,部分城镇待业人员、农村剩余劳力在城内主要街道为过往行人擦皮鞋,美容美发遍布县城街道,并逐步延伸到乡镇政府所在地。2002年,全县有饮食、服务企业1449户,从业人员6285人,经营收入2.8149亿元,分别是1989年的2.09倍、7.3倍和19.14倍。
  第一节 饮食业
  1989年,全县有饮食业149户,其中集体5户、从业人员21人,个体144户、从业人员252人。饮食业零售额244万元,其中集体13万元、个体231万元。1990—1993年,县城宾馆、旅社、个体酒店增多。1993年末,全县有饮食服务网点172户,其中国营4户、集体23户、个体147个,从业人员426人,年饮食业零售额526万元,比1989年增长1.15倍。1994年,全县国营工业企业、商业、供销、粮食企业深化经营体制改革,企业剩余人员走向社会,走进市场。年末,全县饮食业442户、从业人员926人,年零售额1022万元。
  1995—2000年,农民进城经商办企业者日益增加,县城区及乡镇政府驻地的餐饮业大有发展。县城穗都大酒店、劳动大厦、嘉禾大酒店、珠泉大酒店、信合宾馆、春陵宾馆、名都大酒店、红莲宾馆等上规模的饮食企业迅速崛起,各店每场次可承办宴席50桌以上。2000年末,全县饮食业网点545户、从业人员1452人,年零售额1.0885亿元,比1994年增长9.65倍。2001年,早餐、夜市、盒饭、快餐、冷饮店进一步发展,地方风味菜肴血鸭、狗肉、血灌肠、油炸豆腐、湘嘉鱼,深受旅客喜爱。
  2002年,全县饮食业网点636户、从业人员1848人,年零售额1.2628亿元,比2000年增长16%,比1989年增长50.75倍。
  第二节 服务业
  1989年,全县有服务业320户,从业人员485人,其中旅馆业76户、理发业53户、摄影业14户、修理业166户、美容美发4户、刻字4户、打印社3户,经营收入1135万元。进入20世纪90年代,企业改革不断深化,国营、集体服务业相应减少,私营服务业迅速扩大。1996年,县城美容美发业增加到54户,从业人员517人;家电修理业因彩电、冰箱、摩托车、洗衣机等家用电器在城乡的普及而迅速发展,年末全县修理业达188户,从业人员271人。是年,全县服务业年经营收入3532万元,比1989年增长2.11倍。到2002年,全县有旅馆业41户,从业人员231人,高档床位224张;有茶楼30户、美容美发89户,从业人员596人;有刻字社2户、打字社34户;印刷厂5户,从业人员194人;摄影9户,从业人员17人;有修理店及其他服务业摊点1037户,从业人员3102人。
  全年服务经营收入1.5791亿元,比1989年增长12.91倍。

知识出处

嘉禾县志 1989-2002

《嘉禾县志 1989-2002》

出版者:湖南人民出版社

本志实地记载了湖南省嘉禾县地理环境、经济综述、人口、城乡建设、珠泉经济开发区、农业经济、水利、农机、乡镇企业、工业经济、交通、邮电、商贸经济、财政、税务、金融、保险、经济综合管理、政党、人民团体、政权、政协等项目的发展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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