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综述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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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嘉禾县志 1989-2002》 图书
唯一号: 180720020210000706
颗粒名称: 第一章 综述
分类号: F427.64
页数: 6
页码: 162-167
摘要: 本章嘉禾县工业经济综述内容分别介绍了工业体制改革、工业结构、工业管理、经济效益等。
关键词: 工业 经济 嘉禾县

内容

第一节 工业体制改革
  一、经营体制改革
  1988—1995年,县属预算内工业企业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按照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原则,承包人通过签订合同的形式,以一定财产作抵押,向发包方取得企业法人财产经营权,按合同规定上缴利润并承担资产增值责任。承包经营连续进行两轮:第一轮1988—1990年。这一轮承包经营的企业有县氮肥厂、县水泥厂、县水电设备厂、县汽修厂、县印刷厂、县染织厂、县袁家煤矿、县罗卜安煤矿、县焦冲元煤矿、县铁炉下煤矿共10户企业。
  1991—1995年实行第二轮承包经营。煤炭企业一包五年,其他企业一包三年。承包经营的发包方,是企业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承包方是企业领导集体。企业法人代表在企业内部职工中竞聘产生,其他领导成员由企业法人代表聘用,报主管部门备案。承包期间,由主管单位会同财政部门每年对合同执行情况进行年度考核,兑现奖罚。承包期满进行综合考核,按合同规定奖罚到位。
  二、产权制度改革
  (一)破产重组
  1989—1992年,县氮肥厂因经营管理不善等原因,连年亏损。县政府虽派驻工作队帮助整顿,终因遗留问题多,加上受计划经济体制的制约,扭亏无望。1992年11月,县氮肥厂依法破产。至1993年8月,该厂破产终结。县政府根据《破产法》的规定,对301名职工进行妥善安排,重新就业。
  1996年7月,县水泥厂、县汽修厂、县染织厂、县酒厂、县五金工具厂、县工具厂,因连年亏损造成资不抵债。6户企业征得主管部门同意,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向县法院申请破产。县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宣告6户企业依法破产,并先后组成清算小组对6户企业资产进行清算,同年12月破产终结。
  在破产审理过程中,县人民法院遵照国务院1996年59号文件精神,从有利于社会稳定大局出发,坚持“破产不破家,破产不停产,破产要重组”的原则,按法定程序清偿债务,以企业资产对职工进行安置。破产后,企业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重组为股份合作制企业。
  (二)股份合作
  1996—1997年,县预算内国有工业企业,除4户煤矿外,6户破产企业重组为股份合作企业;另有3户县属企业直接改制为股份合作制企业。县水泥厂有职工467人,其中在职439人、退休28人。
  1996年12月破产终结。1997年1月重组为股份合作制企业,更名为“湖南省嘉禾宏达水泥有限公司”。总股本1614万元,每股1000元,折股1.614万股。股本结构为国家股、集体股、个人股。国家股的产权归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持有,集体股的产权由企业职工集体持有,个人股由股份合作制企业的职工以货币形式入股。国家股529万元,占股本总额的32.78%;集体股以原企业破产裁定的职工安置费785万元为股金,占股本总额的48.64%;个人股股金300万元,占股本总额的18.58%。股份合作企业实行“职工持股,合资合劳”。按照《公司法》的要求设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是企业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是企业决策机构,监事会(一般3人)由股东大会民主选举产生。《公司章程》是企业的运行法则,由股东大会讨论通过。
  (三)兼并联合
  1998年,县交通实业公司与郴州市汽车运输总公司实行兼并联合,组建“郴州市汽车运输总公司嘉禾公司”。原县交通实业公司的全部资产、全体职工、债权债务划归郴州市汽车运输总公司,人、财、物由总公司统一调配,统一经营。由于企业倚大靠强,客运站场、客运车辆规范管理,加上对车辆等设施进行一系列的更新改造,运行不到一年时间,经济效益显著提高。1999年,县藕煤厂被县铁炉下煤矿兼并。铁炉下煤矿对藕煤厂的20名职工全部安排上岗,利用藕煤厂的厂房和土地办第三产业,扩大生产门路,获得好的经济效益。
  (四)两个置换
  1999—2002年,县五金工具有限公司(原县五金机械厂)、县炉渣砖厂、县宏达水泥有限公司、县春陵电机有限公司(原县水电设备厂)、县织造有限公司(原县染织厂)、县永昌工具有限公司(县工具厂)实行以“两个置换”为主要内容的企业产权制度改革。通过企业产权转让,置换企业的国有或县属集体企业性质,解除企业对政府的依赖关系,让企业走向市场;通过给职工一次性经济补偿,置换职工身份,解除职工对企业的依赖关系,让职工走向市场。当时,这些企业有员工1485人,企业资产评估值4894万元。置换后,偿还债务196万元,占整个债务的89.9%,上缴税费30万元。
  职工1485人全部进行置换,置换身份补偿费2334万元。县五金工具厂为县属集体企业,1996年破产重组为五金工具有限公司,为股份制合作企业。
  2000年实行“两个置换”,企业资产评估值650万元,确认债务180万元。资产处置,采取竞价拍卖方式,全部出售给本企业部分职工,资产变现为720万元。置换后,给职工301人置换身份补偿费510万元,偿还债务180万元,上缴税费30万元。
  县炉渣砖厂是县氮肥厂破产后于2000年重组的地方国有企业,有职工19人。企业资产评估22.4万元,债务38.3万元。资产以协议转让方式出售,生产区(原氮肥厂炉渣砖厂车间)以16万元出售给一民营企业,宿舍出售给原居住职工。由于该厂资不抵债,县政府从财政补偿15万元,用于偿还债务及职工置换身份补偿费。
  第二节 工业结构
  一、所有制结构
  1989年,全县工业企业4107户。其中全民所有制企业22户、占0.54%,县属集体企业50户、占1.2%,乡镇工业企业30户、占0.73%,城镇及农村个体工业企业4005户、占97.53%。当年,全县完成工业产值(现行价)8479万元。其中:国有工业企业完成3262万元、占38.47%,县属集体工业企业完成1930万元、占22.76%,乡镇(村)办及个体私营企业完成3287万元、占38.77%。
  1989年起,县委、县政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政策,逐步进行工业体制改革,县内工业所有制结构发生较大变化。到1995年,全县工业企业5131户,比1989年增加1024户,增长24.9%。其中:国有工业企业27户,比1989年增加5户;县属集体企业63户,比1989年增加13户;城镇和农村私营及个体工业企业5041户,比1989年增加1006户。全县工业企业完成产值8.0517亿元。其中:国有企业完成6705万元、占8.33%,县属集体企业完成1.0307亿元、占12.8%,乡镇及个体私营企业完成6.3505亿元、占78.87%。1996年,县委、县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搞活县属工业企业的决定》、《关于县属工业企业股份合作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1998年,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工业企业改革的通知》、《关于切实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的意见》。县内工业企业改革进一步深化,所有制结构发生根本变化,民营经济快速发展,逐步成为县内工业经济的支柱。
  2002年,全县工业企业5158户,比1989年增加988户,增长23%。其中:国有工业企业8户,比1989年减少14户;县属集体企业27户,比1989年减少23户;城镇和农村个体工业企业5123户,比1989年增加1088户。全县工业总产值13.9447亿元,比1989年增长13.0968亿元,增长15.45倍。其中国有企业完成5721万元,占全县工业总产值的4.1%;集体、乡镇、个体企业完成13.3725亿元,占95.9%。
  二、行业结构
  1989年,县内工业有煤炭、电力、交通运输、机械、铸锻造、五金、木材、化工、印刷、食品、建材、纺织、服装、皮鞋制造等行业。1992年县氮肥厂破产后,化工工业日渐萎缩。同年,县委、县政府做出《关于加快改革步伐,进一步搞活县属工业企业经营机制的决定》,工业企业改革向前推进。到1996年,县属6户企业破产,同时,随着民营企业的兴起,煤炭、锻铸造、小五金、建材、电力、自来水、食品等行业迅速发展。2002年,县内工业有煤炭、铸锻造及小五金、电力、建材、自来水、交通运输6个重点行业,木材加工、食品制造等其他行业均有新的发展。
  三、轻重工业结构
  1989年,全县工业总产值8479万元中,轻工业3433万元、占40.5%,重工业5046万元、占59.5%。轻重工业比重为1∶1.5。在轻工业产值中,以农产品为原料的加工工业占48%,以非农产品为原料的加工工业占52%。在重工业总产值中,采掘工业占50%,原料加工工业占24%,制造工业占26%。期间,虽采取调整产业结构、改造传统产业等措施,但受自然条件制约及政策导向的影响,轻重工业比例失调状况依然存在。1995年,轻重工业比重为1∶3.5。到2002年,国有及非国有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工业企业产品销售收入为1.5604亿元,其中轻工业518万元、重工业1.4586亿元,轻重工业销售收入比重为1∶24。
  第三节 工业管理
  一、管理体制
  1989年,工业企业实行“厂长指挥,党委保证监督,工会民主管理”的企业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管理体制。县经济委员会(简称县经委)对县内所属工交企业实行分类指导,组织协调,宏观调控,定期对经济形势进行分析,帮助企业解决生产中的具体问题。县经委下辖的三个工业管理局:县交通局主管全县交通运输及县水泥厂、县水电设备厂、县汽修厂;县煤炭局主管县袁家煤矿、县罗卜安煤矿、县焦冲元煤矿、县铁炉下煤矿及监管全县的集体、私营煤矿;县轻工局主管县五金工具厂、县印刷厂、县染织厂、县酒厂、县工具厂、县皮鞋厂、县陶瓷厂、县服装厂。这种管理体制延续到1994年。1995年县直机关机构改革,县经委更名为县政府工交工作办公室(简称县工交办)。县工交办每年对县属企业及企业主管部门实行工交生产目标管理,年终奖罚兑现,并由主要依靠计划手段干预经济运行转向综合研究和协调,运用经济的、法律的、政策的和信息的手段,加强对企业的指导和服务。对县交通局主管的企业进行调整,将县水电设备厂、县水泥厂、县汽修厂直接划归县工交办主管,县煤炭局、县轻工局所主管的企业范围不变。2002年3月,县直机关机构再次改革,县工交工作办公室与县财贸工作办公室合并为县经济贸易局,其管理工业企业的职能明确为宏观指导和协调,工业企业的生产经营完全由市场进行调节。
  二、企业经营管理
  (一)生产管理
  1989—1990年,由于计划经济的影响,企业结构发展不合理。部分企业产品销售困难,造成积压,全县煤炭积压20万吨,五金工具、皮鞋、酒及毛巾积压也较多。1991年,县经委重点指导企业加强生产调度,并向重点企业派出支帮促工作队,帮助企业改进生产管理,企业生产普遍回升。
  1992年始,县委、县政府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颁发的《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企业生产经营中自主管理范围拓宽,更具有灵活性,有效地促进生产的发展。1996年,全县完成工业总产值8.5348亿元,比1989年的8479万元增长9.06倍。1997年,县属企业开始进行产权制度改革,部分国有企业和县属集体企业改制成股份合作制企业,国有经济成分逐渐减少,民营经济迅速发展,企业生产经营管理不断加强。
  (二)安全管理
  嘉禾县工业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重点在煤炭企业。县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县安委会)是全县安全生产的领导机构,负责安全生产的综合协调工作。1989年起,县安委会主任由县政府县长或分管安全生产的副县长担任,各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安委会成员责任明确,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县属各煤矿都制定《安全目标管理制度》、《安全办公会议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奖惩制度》、《灾害预防及处理规则》、《矿井通风、瓦斯、防尘管理工作实施细则》。县煤炭局定期组织安全大检查,平时和节假日重点检查各重要岗位,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1992年,县煤炭局创办“煤矿职工培训学校”,对特殊工种人员,经培训考核合格后发给证书,持证上岗。各重点煤矿除做好日常安全防范外,还成立有3~7人的救护小分队,配置自救器、4小时全面罩式呼吸器。县煤炭局救护队有队员9人,配有救护车1台。为整顿煤矿安全生产秩序,县政府从安委办、煤炭局、地矿局及政法部门抽调专人,组成清理整顿小煤窑办公室,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小煤窑依法关闭,并严格执行“采矿许可证”和“生产许可证”制度,规范开采秩序。1993年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规定,层层建立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年度考核制度,明确企业“一把手”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1996年起,县、乡(镇)两级及煤炭主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规定,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煤矿安全生产管理纳入法制化轨道。1999年,全省清理整顿小煤窑现场会议在嘉禾召开,嘉禾县清理整顿小煤窑的经验在全省推广。2002年,全县59对矿井都具有“四证”(采矿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安全许可证、营业执照),无非法小煤窑,未出现煤矿重大安全事故。
  (三)质量管理
  1989年,县内工业企业主要是通过加强企业标准化建设和推行国家质量体系认证实施质量管理。1993年,县经委在全县工业企业中,组织开展现场整顿100天活动。各企业制订方案,成立专门班子,对所属车间、矿并、办公室、仓库等进行整顿,对构成现场的人员、机器、材料、清洁、环境、通信六要素加强管理,促进生产现场整洁明净。1996年,全县煤炭企业开展“质量上标准,安全创水平”活动。县属四个煤矿达到省、部级标准化矿井水平,石桥竹山下、袁家马鞍山、龙潭兴隆、塘村镇塘村四个煤矿获“乡镇煤矿部级标准化矿井”称号。加工企业普遍建立质量管理责任制,推行TQC质量管理模式。企业设质检科,车间、班组有质检员,并制定奖惩措施。1999年始,县经委组织企业积极实施1S09000系列国际标准,与国际惯例接轨,把采用国家标准、国际标准与技术改造、技术引进、技术攻关和新产品开发结合起来,推动企业质量管理上新水平。
  (四)财务管理
  1989年,嘉禾县县属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遵循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照章纳税的原则,厉行增产节约,强化财务管理。通过会计核算分析和统计监督,加强成本、费用控制,降低原材料消耗,压缩非生产性开支,并努力拓宽市场,减少产品积压和资金占用,杜绝开支不必要的财务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1990年,由于市场疲软,经济滑坡,造成企业产品积压,资金缺乏,经济效益差,亏损面达85%。全县10户预算内企业,8户亏损,只有2户微利。1991年始,县经济主管部门和宏观调控部门组织企业开展限平压滞、调整结构、扭亏增盈、清产核资、学“邯钢”(河北邯郸钢铁公司)、模拟市场等系列活动,加强财务管理。1994年,工业企业推行新会计制度,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通则》及分行业财务会计规定,处理财务往来,规范财务管理行为。1995年,县属国有预算内企业试行企业内部银行结算办法,加强企业内部资金结算,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运营效益,增强企业内部活力。1997年,全县工交企业开展“远学邯钢,近学安塑(长沙安塑制品厂)”活动,推行邯钢“模拟市场核算,实行成本否决”的经验,使企业大幅度地降低生产成本。当年,全县工交企业的资金周转平均增加0.3次。2000—2002年,全县工业企业财务管理,重点清理应收账款,减少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余额。县罗卜安煤矿应收未收款由1998年400万元降低到200万元,销售货款回收率达到95%,激活企业流动资金,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第四节经济效益1989年,县内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完成产品销售收入3228万元,产品销售税金150万元,盈利企业盈利178万元、亏损企业亏损288万元,年末固定资产净值2400万元。1995年,县预算内工业企业完成工业总产值4336万元,固定资产净值9010.8万元,产品销售收入6466.5万元,实现利税643.9万元;乡(镇)及乡(镇)以上独立核算工业企业77个,完成销售收入1.5665亿元,税金655万元,利税总额1328万元,固定资产净值1.2056亿元,全县完成工业总产值8.0517亿元,应付工资总额3945万元,工业中间投入1.0114亿元,实现工业增加值7022万元。其中乡镇工业企业4894个,从业人员2.2911万人,完成销售收入1.1234亿元,利润总额639万元,上缴税金547万元,固定资产净值5368万元。2002年,全县国有工业及年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非国有工业企业,销售收入5.0736亿元,工业增加值1.8960亿元,税金1481万元,利润7876万元,利税总额9421万元,固定资产净值1.9155亿元。

知识出处

嘉禾县志 1989-2002

《嘉禾县志 1989-2002》

出版者:湖南人民出版社

本志实地记载了湖南省嘉禾县地理环境、经济综述、人口、城乡建设、珠泉经济开发区、农业经济、水利、农机、乡镇企业、工业经济、交通、邮电、商贸经济、财政、税务、金融、保险、经济综合管理、政党、人民团体、政权、政协等项目的发展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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