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农机体制改革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嘉禾县志 1989-2002》 图书
唯一号: 180720020210000683
颗粒名称: 第一节 农机体制改革
分类号: F323.3
页数: 1
页码: 146
摘要: 本节介绍了郴州市嘉禾县农机体制的机械化所带来的经济影响。
关键词: 农业机械 发展规划 嘉禾县

内容

1989年,全县有17个乡镇农机站、5个农林场所和国营拖拉机站的机械设备及厂房,全部承包给职工经营;乡村5千瓦以上的排灌机械、田间作业机械、农运机械及加工设备,均由个人承包。1990年,国营农林场所对农业机械实行目标管理,经济制约,达标者足额发给工资;超目标完成任务的,分成加奖励;未达标者酌情减发工资。1991年,乡镇农机站为乡镇直属机构。1992年,乡镇农机站改属乡镇企业办的分支企业单位,机具设备全部变卖。石桥、坦坪、广发、莲荷、石羔、盘江、城关、袁家、钟水9个农机站1.242万平方米的房地产,由乡镇统一安排,处理形式有出租、办学、改建办公大院、划归其他部门等。1993年,各乡镇农机站只留1人1房,车头、盘江、石羔、钟水、龙潭农机站改建为家庭住宅或企业办公室。1996年,县委、县政府制定乡镇农机站“定性、定编、定员”规定,农机站由集体企业单位转为全民事业单位,下达全民事业编制60人。当时录用全民合同工40名,由县财政差额拨款,稳定农机队伍。2000年,农业机械向大型和组合机组发展,实施社会性服务。钟水乡水冲村李革新3人按5等份投入60万元购买挖土机1台。是年,城关镇含田村李志发等5户投资40万元购买一台挖土机,2001年又添置一台推土机和加长车,经营2年,每户年分红利4万元。2002年底,全县有农机户1.5161万户,其中户有户营1.2128万户、国有户营454户、集体经营1061户、股份制经营1518户。
  一、经营形式变革
  1989年,县内农机承包形式有:无机户承包机具使用;农机户承包作业。石桥乡岐峰村村民承包抽水机组抗旱,村里实行“定报酬、定奖罚、定受益面积,统一收费、统一放水”,在确有水源而稻田受旱失收情况下,承包者向农户每亩赔偿250元。1992年,县内遭受旱涝灾害。郴州地区民政局捐赠10马力柴油机10台,县属机关捐款购买10台柴油机抽水机组,交由农机局安排到受灾乡镇农机站,农机站以租赁形式交受灾村组使用。收费标准:每天1马力2~3元,村组自理油料和修理,租赁期到,机组机械状况应完好归还农机站。1993年,县委、县政府印发《关于加强农机化技术集团承包的规定》,采取政策、技术、物资相结合的集团承包方式,用签订合同的形式,直接服务农户。次年,全县农机手与农户签订合同4万份,机耕、机电排灌面积达1.0666万公顷,集团承包的农户6.9853万户,覆盖率达85%。农机承包经营形式沿用至2002年。
  二、销售机构改革
  1989年,县农机公司担负全县农业机械及配件的购销供应。当年,购进农机及配件计人民币163万元,销售171万元。1990年8月,县农机局成立农机综合服务部,属预算外全民事业性经济实体,自主经营、自负盈亏,银行贷款25万元作流动资金,主营农业机械及配件,兼营农机修理。1995年,全县个体农机供应点发展到38个。当年购进农机共付人民币463万元、销售465万元。1997年购进191万元、销售201万元。1998年,农机综合服务部销售总额230万元,因亏损严重,年底服务部解体,转给个人经营。2002年,县农机公司全年购进农机具计价65万元,销售65万元。是年,全县主营农机及配件的个体供应点28家,占全县农机供应点的35%,其中年销售额100万元以上的6家。

知识出处

嘉禾县志 1989-2002

《嘉禾县志 1989-2002》

出版者:湖南人民出版社

本志实地记载了湖南省嘉禾县地理环境、经济综述、人口、城乡建设、珠泉经济开发区、农业经济、水利、农机、乡镇企业、工业经济、交通、邮电、商贸经济、财政、税务、金融、保险、经济综合管理、政党、人民团体、政权、政协等项目的发展历史。

阅读

相关地名

嘉禾县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