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林业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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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嘉禾县志 1989-2002》 图书
唯一号: 180720020210000669
颗粒名称: 第七章 林业
分类号: F307.2
页数: 9
页码: 125-133
摘要: 本章介绍了郴州市嘉禾县1989年到2002年林业发展情况。包括造林绿化、森林保护、生产经营、林业管理四方面内容。
关键词: 林业 经营管理 嘉禾县

内容

1989年,县委、县政府作出《关于一年消灭荒山、三年绿化嘉禾的决定》。当时全县有宜林荒山2200公顷。1990年造林413公顷,1991年造林1808公顷,基本消灭宜林荒山。1994年,县委、县政府作出《关于实现全面绿化,发展高效林业的决定》,采取“部门分工责任制”,对林业、水利、交通、城镇、学校、乡镇等单位提出具体要求。至1997年,全县林业用地绿化率13项指标全部达标,成为郴州市第二批绿化达标县。年底,全县新一轮土地承包续签合同,经营状况良好的99个乡村林场,继续保持承包经营形式。1998年,县委、县政府贯彻《农村土地承包法》,对权属不清或有争议的林地,经调处后核发权属证明。同时推进林地使用权的合理流转,发展非公有制林业。全县有能力的农户、城镇居民、企业单位、机关团体,通过承包、租赁、联营、转让等形式参与林业开发,林地流转面积714公顷。1999年,国有南岭林场实施责、权、利相统一,管资源、管人、管事相结合的管理体制,妥善分流安置富余职工,发展多种经营,推行企业化管理。
  2000年,嘉禾实施项目造林。严格按营造速生丰产林省级标准进行造林,林业部门提供优质苗,实行专业队承包造林、专人签订合同管护的方式,依造林、育林程序验收付款。当年,利用世界银行贷款造林106公顷。2001年,实施森林分类经营管理体制,全县林业区分为公益林和商品林两大类。公益林8866公顷,分布于钟水和黄狮江沿岸,按公益事业进行管理,县财政对公益林列入预算,并吸引社会力量共同建设;商品林21066公顷,包括黄牛岭、枫岗岭山系为主的集体林区和以南岭山为主的国营林区,按基础产业进行管理。2002年,全县实施长江中下游防护林工程造林133公顷,通过调整林种、树种结构,提高阔叶林和混交林比重,增强森林生态效益,嘉禾林业跨入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新阶段。
  第一节 造林绿化
  一、林木种子
  1989年,全县采集杉、松种子750公斤,为消灭宜林荒山做准备。1991年,全县采种625公斤,为疏林地改造培育树苗。县内无采种基地,母树林条件差,造林对种子质量要求高,此后,采种量逐年下降。1993年,县林业部门采取外调引进良种为主,自采种为辅,当年采种300公斤。1996年,省政府要求各地实施良种育苗工程,育苗造林良种化,县内停止自行采种。1996—2002年,省、市给嘉禾调配林木种子1282公斤,其中松种929公斤、杉种325公斤、其他树种28公斤。县内还调进墨西哥柏、速生柏和优良杉种160公斤。
  二、林木育苗
  1989年,全县育苗8公顷,年产苗木180万株。因沿用传统育苗方法,苗木质量差,移植后成活率仅75%。1990年,县苗圃职工刘菲对大床育出的小苗发出真叶后,将主根切断,再移植到营养苗床。当年育苗45平方米,产苗5000株,幼苗须根发育,定植成活率达90%。1997年冬,县苗圃采用容器育苗,自制塑料薄膜袋,袋装营养土,一袋撒种子2~3粒,保持正常湿度。这种方法育苗期100天,成苗率95%,幼苗造林成活率95%。199年,县苗圃出圃马尾松容器苗1.2万袋,定植于广发乡老儒峰村,立地条件虽差,成活率仍达90%。1999年,县苗圃马尾松切根育苗1.5亩,产苗6.6万株;2000年切根育苗2.5亩,产苗11万株;2002年,切根育苗1.5亩,产苗13.2万株,占全县苗木总量9%。1999—2002年,县苗圃出圃容器苗36.7万袋,个体育苗户出圃40万袋,大都用于疏林地补植。
  三、人工造林
  1989年9月,湖南省林业勘测设计院对县内宜林荒山进行普查,全县计2200公顷。为加快造林步伐,县内提高煤炭育林基金征收率,由每产一吨煤征0.2元上升到0.5元,筹集资金造林。1990年造林413公顷,迹地更新133公顷,零星植树80万株。1991年,全县共筹集资金285万元,其中煤炭育林基金35万元。造林1808公顷、成活率85%,迹地更新206公顷,零星植树300万株,基本消灭宜林荒山。国营南岭林场贯彻“以林为主、多种经营、综合利用、以短养长”的经营方针,当年种植杜仲45公顷。1994年,县、乡(镇)、村、组层层签订绿化达标责任状,逐一排查疏林迹地、荒山死角,具体分工到人到组,层层有专人负责。当年迹地更新450公顷,零星植树17.2万株。到1997年,全县林业用地绿化率达98.3%、未成林造林地保存率100%、疏林地改造率100%、难利用地绿化率78.1%、224个行政村绿化率23.88%、县城绿化率22.7%、县城人均绿地1.89平方米、建制镇绿化率24.3%;县直属机关被评为省级园林式单位10个、市级园林式单位16个;省道宜林段绿化率93.4%、郴嘉窄轨铁路绿化率90%、四级以上县乡公路宜林里程绿化率84.3%;盘江、泮头两中型水库集雨面积可绿化地段绿化率91.4%、干渠宜林绿化率85.7%、支渠宜林绿化率83.9%;矿山绿化率60%。10月,郴州市绿化委员会对嘉禾县绿化达标检查验收,认定嘉禾实现全面绿化达标。1998年,县政府鼓励单位和个人承包荒山造林,营造速生丰产林。针对山地分户经营特点,采用分户连片造林。统一规划,统一供苗,签约管护,谁造谁有。在造林质量上采用带垦整地、大穴深栽。由于政策引导、技术支持、资金扶植,钟水乡马托村郭有恒等4户承包村里荒山10公顷,投资10万元,年内全部种上板栗。全县造林348公顷、迹地更新369公顷。1999年,林业局在莲荷乡大田岭村和广发乡老儒峰村租山53公顷营造马尾松、在水头岭农场租山32公顷造油茶林,每亩年租金10~11元。是年,全县造林222公顷。
  2000年,县内由基地造林过渡到项目造林,成立以县长李世栋为组长的项目造林领导小组。县林业局局长为项目建设负责人,负责规划设计、技术服务、种苗提供、验收建档。农村集体造林,使用林业局提供的良种容器苗、切根苗,推广应用生根粉GGR系列。县乡组织专业队承包造林,专业户签约管理。同年,利用世界银行贷款80.13万元,进行丘岗山地造林。袁家镇租山16公顷,每亩年租金10元,建成老虎冲林场,营造速生丰产林。
  当年,全县完成项目造林167公顷。2001年,袁家、钟水、普满、石桥、肖家、田心、坦坪、莲荷、广发等乡镇和南岭林场实施世行贷款项目造林。与此同时,县乡先后安排800人组成13个造林专业队,分类进行培训,为项目造林定点服务。2002年,实施工程造林,国家投资36万元。坦坪乡新谢家村民谢井成承包荒山53公顷,率先争取到长江中下游防护林(以下简称长防林)工程造林项目,并与林业局联营,林业局出资金顾请专业队造林抚育,谢井成负责长期管理,成材后收益各半。当年,全县造林317公顷。
  四、封山育林
  1989年,县林业局把封山育林纳入林业发展和消灭荒山规划之列,并筹集资金补助封山育林,每封禁1亩成林补助1元,当年补助7500元。全县有石山面积4343公顷,同年封育1500公顷。1995年,林业部下达《关于抓紧搞好封山育林工作的通知》,县政府把封山育林作为恢复嘉禾天然植被的主要措施,将任务落实到乡(镇)到村到山头,并制订检查验收制度和奖惩办法。到1997年止,新封山面积2520公顷,其中新封石山720公顷、疏林地1800公顷,全县累计封山育林面积7520公顷。1998年起,石山面积较多的城关、坦坪、广发、石桥等乡镇,实行封、造结合。石山有土层的地段种植柏树、木荷,加快封山育林进程。乡(镇)村严明村规民约,田心、肖家、石桥、普满等乡镇立碑山头,区内严禁割草、砍柴、烧炭、盗伐,违者原物退回,酌情罚款。2002年底,第五次森林资源清查时表明:全县封山育林总面积8973公顷,其中石山封育4010公顷、疏林地封育4963公顷。
  五、全民义务植树
  1989年3月,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领导,带领干部、职工400余人,在丙穴公园义务植树;学校动员师生绿化校园;农村采取划定山头作义务植树点,用义务工和积累工造林,将工日和造林任务分配到人,超过有奖,不完成受罚。全年四旁义务植树43万株。1994年,全县集资2万元,购买泡桐苗20万株,义务植树18万株。1995—1998年,全县涌现一批义务植树先进乡村,石羔、田心、盘江乡为郴州市造林绿化“十佳乡”;广发乡白觉村被评为全国造林绿化“千佳村”;石仙、瑶冲、老儒峰、长田尾、茶坞、桥田、定里、上洞庄、平世、潭湾、泮头、大泉等20个行政村评为郴州市造林绿化“百佳村”。4年完成义务植树347.9万株。按照县政府关于“对不能完成单位内部绿化,又不能为公共绿化做贡献的单位,按应参加义务植树人员交纳绿化费”的规定,1998—2001年,全县收缴绿化费4.148万元。2002年,全县参加义务植树19万人次,投入义务植树工日58万个,义务植树89万株。
  第二节 森林保护
  一、病虫害防治
  1991年,县林业局设病虫害防治站,并举办森林病虫害图片展览。是年,全县设虫情调查点28个,15个标准地块、10个线路踏查点,虫情调查面积356公顷,进行虫情预测预报。7月,广发乡马峰、盘江乡广塘等8个行政村、180公顷松林遭松毛虫危害,县林业局租用衡阳市农用飞机两架次飞喷药杀,死虫率95%,抑制第二代和越冬代的幼虫密度,亩均成本0.95元。1992年9月,全县进行森林病虫害第二次普查:杉苗有立枯病;杉木有黄化病、叶枯病;油茶有烟煤病、炭疽病。主要虫害有杉白蚁、杉天牛、杉梢螟,松毛虫、松梢小卷叶娥,竹蝗、楠竹夜蛾,油茶尺蠖等。新发病种有:袁家镇东溪、大岭村的枣树枣疯病、南岭林场的泡桐丛枝病。1996年,县林业局病虫害防治站改为森林保护站,设检疫室、标本室、办公室;配备恒温箱、显微镜、喷烟和喷雾器等设备。1997年,南岭林场发生竹蝗,用丹毒粉喷杀效果好。同年,松毛虫再度猖獗,全县使用白僵菌1.5吨,防治面积195公顷。1999年,全县开展植物检疫对象普查。盘江乡关冲村发现马尾松落针病,面积30公顷;南岭林场黄牛坳果园、龙潭镇杉树下村发现柑橘溃疡病,面积14公顷;袁家镇上洞庄村发生枣疯病,面积18公顷;普满乡下坞坪村发现板栗疫病,危害面积18公顷。上述疫情在县内呈间断性发生。林业局通报各乡镇,严禁在疫区采种、采枝繁殖,以防扩散。2000年,嘉禾县被列为国家松毛虫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县,工程包括石桥镇、盘江乡、广发乡的11个村,治理面积3000公顷。县与乡镇村签订限期防治松毛虫合同。防治措施:封山育林1333公顷,培育阔叶林树种,改善森林群落结构,提高对松毛虫危害的自控能力;生物防治1213公顷,松林普遍施放白僵菌;化学防治,对越冬后的4龄幼虫和第一代2~3龄幼虫用2.5%灭幼脲Ⅲ号悬剂喷杀,收效甚好。同年3—8月,再次进行检疫调查:广发乡、龙潭镇、肖家镇、石桥镇发现萧氏松茎象,面积480公顷,平均危害率45%。2001年,乡镇林业站指导林农薰烟雾剂、撒药,人工防治松毛虫面积666公顷;对防治难度大的广发、盘江两乡133公顷松林,再次启用飞机喷阿维菌素,次日检查,死虫率88%。2000—2002年,全县林业综合治理工程共投资135万元,其中省林业厅45万元、市林业局45万元,县财政局、林业局45万元。治理工程经省、市林业部门检查验收合格。
  二、森林防火
  1991年,嘉禾县石桥乡、肖家镇与桂阳县塔水乡召开森林防火联防会议;蓝山、嘉禾两县的南岭林场及盘江、石羔、土市、洪观等乡镇在嘉禾南岭林场召开联防会议,对组织领导、宣传教育、扑火力量、通信联络、火情监测、后勤保障、火灾查处等问题,制订预案,付诸实施。1992年3月,县政府下发《关于清明期间管好用火的通告》,印发《湖南省防火实施办法》,利用电视、广播大力宣传,并出动12台宣传车分赴17个乡镇巡回宣传。当年,全县修复防火线30公里、维修林道75公里。全年发生火灾21次,过火面积37公顷、毁林25公顷。1994年,森林防火贯彻“以防为主,积极扑灭”的方针。立春后,县人民政府召开森林防火会议,对在防火工作中实行风险责任制的石桥乡、肖家镇、普满乡各奖励400元,全年计发各类奖金5000元;对领导不力、玩忽职守造成火灾事故的2个村,分别予以处罚;同时签订1995年度防火责任状。会后,龙潭、普满等乡镇对林缘附近的田土登记造册,重点管理,严禁林地烧灰、烧木炭、放鞭炮、丢烟头。还规定,因造林需要小面积烧山,报林管员批准;对林缘田埂上的植被,只能刀砍,不能火烧。9月,县政府印发《关于做好秋冬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防火办24小时轮流值班,县广播电台全日开机,常备手机对讲,应付突发事件。当年发生火灾1次,过火面积35公顷。1996年9月,沿省道1806线车头至石陂头路段、南岭林场和重点林区路口,新立长期性防火宣传碑30块。县成立森林消防队、54人,8个义务消防队、115人;136名专职护林员坚持日夜巡逻;新建防火林带10.24公里、新修防火线20公里、瞭望台增至3座;添置望远镜、防火车和风力灭火机。全年共发生火灾2起、火警1起,烧毁有林地9公顷、幼树1980株。1998年,县政府加强防火队伍建设。县森林消防队由54人增至95人;各乡镇、林场、厂矿义务消防队增至18个,队员515人;专业护林员增至200人,兼职护林员450人;新置子母机、传真机、摩托车、消防特用车各一台;新建生物防火林带1.4公里。共投入专项资金15.2万元。全年发生火警5起、一般性火灾3起,受灾面积18公顷,烧毁幼树1156株、成林材积68立方米。肇事者被刑事拘留2人、逮捕2人、治安拘留11人、行政处罚3人。
  2001年春,17个乡镇分别成立森林防火指挥部和专业消防队、民兵应急分队18个(360人)、义务扑火队19个(480人)。全年发生火警1次,一般火灾5次,均予查处。2002年初,县防火指挥部与17个乡镇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乡镇共交纳森林防火责任金1.8万元。4月4日,石羔乡雷公井村大岭山失火,县乡值班室接到火警,指挥部通知扑火队直奔现场,30名扑火队员扑救一天一夜。经森林公安侦破,肇事责任人李某移送森林检察股,县人民法院林业审判庭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二年,赔偿4.5926万元。9月,县政府发布《森林防火戒严令》。县林业局首次组建30人的扑火专业队,县人武部组建有100名基干民兵的扑火应急分队,进行1次扑火演习。2002年底,全县防火设施有:瞭望台3座、望远镜3部、电话线10公里、防火隔离带192公里、图文传真机1部、微型计算机1部、无线电短波1部、对讲机2对、子母机41部、森林防火指挥车和宣传车各1台、风力灭火机4部、2号灭火工具140件。
  三、制止乱砍滥伐
  (一)滥伐现象
  1989年,周边县个别村村民受不法分子煽动,刮起一股偷盗哄抢林木风。1—6月,蓝山县正市乡甘溪村先后有700人次涌入嘉禾南岭林场五里窝工区凤形窝、黑子窝、苦竹园,盗伐杉木800余株。6月13日,甘溪村200余人,分三路向大石脚、黑子窝山场进发,盗伐杉木100余根,护林员李物达等3人被打成重伤住院。以上累计,在小里毛、五里窝工区山场近33公顷森林中,被盗走木材2979立方米,打伤林场职工6人,焚烧护林点1个。当年9月,石羔乡星罗村19人盗树被抓,其中2人被拘留罚款。普满乡太平村王某,无证采伐木材101.7立方米,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全年共发生乱砍盗伐125次,损失材积4750立方米。1993年,全县发生乱砍滥伐案件14起,消耗木材275立方米。肖家镇双珠村干部雷某,因建校批伐木材40立方米,实际砍伐233.9立方米,无证采伐木材193.9立方米。1994年,普满乡桃源坪村雷某等在承包山内超额采伐56立方米。1996年,全县发生乱砍滥伐25起,其中超限额采伐16起,消耗木材33立方米。1997—1998年,普满乡曾家行政村干贝塘村民越界采伐林木180立方米,有2人被追究刑事责任。
  (二)制止措施
  1989—1993年,县委、县政府坚持依法治林,打击毁林犯罪。4年共侦破林业刑事案件23起、林业治安案件193起,挖出毁林犯罪团伙5个、涉及732人,其中捕判21人、治安处罚378人、其他处罚33人。1994年,林业检察股恢复建制。1995年,县内开展“林区严打整治专项斗争”。4月,县政法委召开林业、公安、检察、法院责任人会议,制订严打整治行动方案。县乡(镇)成立严打领导小组。县政府印发《关于开展林区严打整治专项斗争的通告》500份,培训班学习资料3000份,并出动2台宣传车,深入林区乡村宣传。当月,县领导小组收到群众举报信18封,随即组织联合工作队,对滥伐、盗伐林木、殴打护林人员、哄抢林场木材的林业案件进行重点查办。全年查处刑事案件4起林区,治安案件8起。1998年,县内开展创建“安全文明林区”活动,对滥伐盗砍木材的村民进行清查,震慑犯罪分子,林区治安稳定,受到郴州市人民政府表彰。1989—2002年,全县共查处林业刑事案件61起、林业治安案件259起,摧毁犯罪团伙9个。同时,对林业公安部门有案不立、以罚代刑的案件直接立案侦查,逮捕判刑2人。
  四、保护野生动物
  1991年4月5日,县政府副县长雷倩发表电视讲话,号召全县人民爱鸟、护鸟,保护野生动物。1993年,县人民政府认真贯彻执行郴州行署《关于严厉打击非法扑杀贩卖野生动物的紧急通知》。县成立野生动物保护协会,由林业、工商、经贸、公安、教育、宣传等部门负责人组成,制订保护野生动物方案;宣传《野生动物保护法》、《湖南省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条例》。6月,林业局组织检查组检查集贸市场,全县有近200公斤被列入保护的野生动物非法上市,一些部门、企业、宾馆、酒店违法收购、运输、经营野生动物案件时有发生。1994年4月,全县开展“爱鸟周”宣传活动。1997年,县政府贯彻省政府《关于禁止非法收购、宰杀、加工、出售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通告》。规定:凡经营有益或有重大经济价值、科研价值的野生动物及其产品,必须向林业行政部门申请核发《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经营许可证》,按国家规定交纳野生动物资源保护费,违者罚款,重者给予刑事处分。“爱鸟周”、“六·五”世界环境日期间,安排宣传车赴乡镇村组宣传,印发宣传资料1000份;对非法行为进行查处,没收土枪1支、气枪5支、作案猎豹车辆1台,收缴蛇类10公斤、蛙类35公斤、蜂猴3只,拘捕犯罪嫌疑人2人。1998年,县政府印发《关于严厉打击非法捕杀、贩卖野生动物的通知》;林业部门查获野生动物110公斤,查处违法捕猎、偷运案1起;清理县城酒楼、宾馆25家,收取野生动物资源保护费8000元。1999年7月,县林业公安、检察、工商、宣传部门联合行动,全面清理经营市场,查处无证经营野生动物3起、非法收购经营野生动物案1起,对涉案10人做出处理。8月16日,将没收的一级保护动物蟒蛇4条放归莽山自然保护区,其他600条(只)水生动物放入盘江水库。2000年4—5月,不定期开展托运货物检查,查处新田县人到嘉禾贩卖蛇类案3起,查获各类野生动物200公斤。2001年,县森林公安分局、森保站和县工商局在县城农贸市场没收蛙类500只、蛇类150条、豺狗1只,一并放生。
  第三节 林产品生产与经营
  一、木材生产经营
  (一)采伐
  1989年,全县采伐木材7100立方米。1990年,南岭林场始用电动锯采伐,采伐方式以皆伐为主;乡镇林场提倡开源节流,全树利用,降低伐根,改斧砍为锯伐、盘蔸采伐;凭证采伐木材共5220立方米。1992年,全县限额采伐16600立方米,比上年增长两倍。1998年限额采伐11000立方米。2002年,国营南岭林场坚持主伐作业设计,杉木、马尾松采伐树龄为21年,轮伐期22年;国外松工业原料林采伐期16年、轮伐期17年。坚持森林资源年消耗量低于生长量,坚持经济、生态、社会效益并重。主伐成熟林、过熟林以皆伐为主;生态公益林采用单株择伐;抚育间伐的幼林郁闭度保持0.8以上,天然林0.7以上。全场年采伐53公顷,出材7650立方米。
  (二)运输
  1989年,南岭林场对木材出山多采用滑道下山,架设栈道木桥,两人共一副索钩,将木条拖至平缓地段,再用板车或农用车运至集材场,分级归楞入库。乡村林场多采用滑道下山,伐区人抬肩扛。全县有林区小车道90公里,以板车和农用车运输为主。1995年,全县林间小车道增至100公里。2002年,全县林区小车道157公里。
  (三)加工
  1989年,全县有个体木材加工厂83家。塘村镇木材加工发展快,镇内有木材加工厂15家。该镇西溪村为木制家具专业村。全村213户,580个劳力中,从事家具生产的116人,年产值72万元。1995年,全县木材加工厂增至101家、锯材厂15家,木材加工大户6户。塘村镇村民周继柏,每年从蓝山、临武、江华、汝城等地购进木材加工板料、方料,年纯收入过万元。全县年锯装修材、建筑材1000立方米以上的有南岭林场锯材厂、田心和顺加工厂、肖家木材加工厂、普满振盛加工厂,产品80%销往株洲、长沙等地。2002年底,全县有木材加工厂400家、锯材厂25家,从业人员1400人。
  (四)销售
  1989年,南岭国有林场销售木材4820立方米,计167.93万元,平均每立方米348元;上交税金24.57万元。1992年,全县销售木材5394立方米,计219.51万元,平均每立方米406元。自用材收费基价:杉木每立方米250~320元,松木每立方米200元。全年收取“两金一费”(育林基金、国有林价基金、维简费)12万元。由于木材市场放开,商品材收费标准为:以杉木每立方米350~500元、松木每立方米300~400元计价。按25%收取“两金一费”,当年实收个体经营户“两金一费”20万元,国有林价基金4.5万元。1995年,全年销售木材6366立方米,计319.44万元,平均每立方米501元。当年收取“两金一费”92.01万元,其中:育林基金59.4万元,国有林价基金3.01万元,维简费29.6万元。2000年,全年销售木材6861立方米、263.38万元,平均每立方米383元。全县林业税费收入147.76万元,其中:集体育林基金99.2万元,维简费36.16万元,林区保护建设费(林政管理费)5.46万元,国有林价基金1.13万元,植物检疫费(按销价0.2%收取)1.92万元,野生动物保护基金和野生动物补偿费(按收购价5%收取)0.89万元,林地植被恢复费3万元。2002年,全年销售木材8426立方米,计331.62万元,平均每立方米393元。全年林业税费收入184.58万元,其中:育林基金109.72万元,维简费47.61万元,林业保护建设费7.53万元,国有林育林基金2万元,植物检疫费2.85万元,野生动物保护基金和野生动物补偿费0.67万元,森林植物恢复费4.19万元,绿化费10.01万元。
  二、林果生产
  1989年,县内有果园面积325公顷,年产果1013吨,人均4公斤。1991年,嘉禾县优质水果基地开发领导小组成立;县苗圃大力培育柑橘、桃、李果苗,供乡村种植。全县17个乡镇、6个农林场所均种有果树,主要有柑橘、板栗、梨、枣、李、桃,次为枇杷、杨梅、柿等。1992—1993年,县苗圃调入枳壳苗30万株、冰糖橙苗1.5万株、橘桔苗45万株;县科技示范户李春生从湖北武汉引进黄花梨、椪柑800株,种植1.3公顷,发展优质林果生产。1993年底,全县果园面积1063公顷(其中柑橘756公顷、梨46公顷、枣桃等261公顷),总产量2625吨(其中柑橘2025吨、梨120吨、鲜枣203吨、桃118吨、其他159吨)。次年,全县种植板栗42公顷、枣6.6公顷、柿3公顷。1995年,全县新扩种板栗69公顷、枣7.3公顷。年底,县水果办对全县果林进行详查,共有果树面积2066公顷,总产2948吨。1996年,全县种板栗54公顷。1999年,坦坪乡托山村李良松引进永兴冰糖橙高接换种套袋成功,在全县推广。袁家镇的珍珠枣、木枣年产达83吨,主产东溪、大岭和上洞庄。2001年,农业局在塘村镇曲龙村进行黄花梨与曲香梨高位嫁接换冠和梨果套袋试验,均获得成功。2002年,塘村镇曲龙村曲香梨发展到100公顷,成为县内曲香梨示范基地。当年,全县有林果面积1198公顷、零星果树46.1万株,总产16607吨。按品种分:柑橘园面积782公顷、零星柑橘41.12万株,产柑1123吨、橘9113吨;梨园面积211公顷、零星梨树4.98万株,产梨1470吨;葡萄6.2公顷,产量3610吨;鲜枣31公顷,产量280吨;柿4.2公顷,产量207吨;板栗155公顷,产量10吨;杨梅8.6公顷,产量30吨;其他水果764吨。
  三、油茶
  1989年,全县有油茶林8666公顷,产油茶子2116吨、产油38吨。进入20世纪90年代,部分油茶林荒芜,茶子减产。1994年,广发乡瑞溪村用中包红球枝条进行高截枝换冠0.54公顷,成功率达96%。钟水乡爻山村建立13公顷油茶林高产试验片,以优质嫁接苗用生根粉(PPR)溶液浸根造林,成活率达98%;用生根粉溶液对成林喷冠6.6公顷,与对照区比,保花保果效果明显。2002年,全县有油茶林面积4536公顷,产油茶子2500吨。
  四、茶叶
  1989年,全县有茶园119公顷,产茶叶62吨。1990年始,林果业产品攀升,部分茶园逐步改种果木,对茶树放松培育,茶树逐年老化。行廊茶场40公顷茶园,年产茶叶由30吨降至1998年的15吨。2001年,该场果园发展到32公顷,茶园面积仅存6.6公顷。2002年,全县有茶园7.5公顷,产茶叶5吨。
  五、药材
  1992—1993年,南岭林场贷款70万元,种植杜仲84公顷、银杏32公顷。据该场青山工区调查:杜仲在山腰下的谷地生长良好,山脊风大易折断茎秆,不宜种植。1995年,杜仲仅存45公顷。同年,郴州市林业局与青山工区签订合同,种植银杏6.6公顷,因鼠害严重而受损;1997年仅存2公顷,合同终止。1997年,坦坪乡老谢家村李水清投资17万元,种植银杏大苗3公顷。县药材公司药材基地扩种杜仲3公顷、黄柏1.3公顷,黄栀子0.067公顷。2002年底,全县仅存木本药材面积49公顷。
  第四节 林政管理
  一、凭证采伐管理
  1989年,林业局林政股执行凭证采伐制度。郴州行署核定嘉禾县年采伐量1万立方米。县将采伐指标分解到乡镇,并印制木材采伐证,由乡镇林业工作站发到村户,凭证采伐。当年实际采伐7100立方米。1991—1995年,地区下达嘉禾县总采伐量6.5万立方米,5年实际采伐6.12万立方米。1997年,根据《湖南省林木采伐管理暂行办法》,县政府制订《林木限额采伐管理制度》,确定林业局一名副局长分管限额采伐,一支笔审批。生产单位根据需要申请采伐量,林业调查队和所在林业站实地调查后,填写采伐作业设计书。设计书包括采伐面积、方式、采伐量、地点、四至界线等内容,分管局长根据作业设计书审批采伐证。采伐期间,林政股和采伐区责任人进行不定期检查,发现违规行为及时制止处理,采伐后组织验收。是年,全县伐区作业设计率99.2%,伐后验收率95.9%,凭证采伐率97.7%,全年限额采伐1.5984万立方米、实际批采1.3011万立方米。据1997—2000年森林资源消长变化调查:2000年全县活立木蓄积81.663万立方米,比上年新增4.8891万立方米。根据采伐量不超过生长量的原则,2001年6月,郴州市政府下达嘉禾县“十五”计划期间年均采伐量为3.8732万立方米,其中主伐1.7758万立方米、抚育采伐1.2807万立方米、其他采伐8167立方米。当年全县实际采伐1.7万立方米。2002年采伐1.9万立方米。
  二、凭证运输管理
  1989年,全县乱砍滥伐林木现象比较严重。4月,县设立龙潭、石桥竹木检查站,实施竹木运输执法检查,检查竹木运输证、检尺码单、植物检疫证等。当年过境木材3.654万立方米,其中无证运材700立方米、违章运材325立方米和楠竹890根;补交规费14.45万元,罚款1.78万元,没收木材1322立方米。1993年,检查站检查过境木材3.857万立方米,过境楠竹7.6896万根。其中违章运材600立方米、楠竹857根,无证运材703立方米,超载运材638立方米,超标运材120立方米,补交规费14.5万元。对无证运输木材,处没收木材价款10%的罚款,当年共罚款1.82万元;检查木材来历不明,逾期不补办木材运输证的15车次,共没收木材150.8立方米。1996年,设立车头木材检查站。次年,县林业局加强对车头木材检查站的建设,给检查站颁发《行政处罚授权证书》,检查人员经省、市培训获《岗位培训证书》,并配汽车一台、摩托车2台,实行24小时轮岗执法检查。全年检查无证运输木材6立方米、罚款1500元。1998年,县政府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治理“三乱”的通知精神,成立治理“三乱”领导小组,公布举报电话,11月对全县木材站进行检查。当年过境木材3.6064万立方米,其中违章运材375立方米、无证运材392立方米,没收木材109立方米。1999年,省市检查组抽查车头木材检查站,该站无乱搭车检查、无乱收费、无乱罚款行为,被评为无“三乱”检查站。
  三、林政执法管理
  1989年,乡村林场和农户自产木材,凭销售证在木材市场销售。商品材销售,凭郴州地区统一印制的木材销售证,统一由县木材公司收购,不准私人贩卖贩运。5月,县林业局和工商行政管理局对木材经营单位和以木材为原料的生产加工企业,进行清理整顿。全县查处林政案件105起,其中无证收购木材216立方米、无证销售木材315立方米、无证加工木材158立方米。1991年,林政执法人员先后4次清查城关木材市场。当年查处林政案121件,其中无证收购木材257立方米、无证销售木材114立方米、无证加工木材185立方米;补交规费9.51万元,罚款3100元,吊销执照1户,征收木材36立方米,没收木材7立方米,处罚109人。1992年,木材经营由木材公司一家收购的政策不变,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制度不变,禁止私人倒卖贩运木材的政策不变。县林业局出动宣传车2台,城乡巡回宣传18天。对塘村镇木材市场进行定期监督管理。全年共清理非法经营收购木材92起,补交规费13万元;清理无证加工厂4家,其中吊销执照1家、补发加工许可证3家。1993年,清理无证经营木材750立方米,没收木材41立方米,征收木材39立方米,补收规费33.29万元。1996年,全县对木材加工行业进行第二次清理整顿,历时3个月。共清理木材加工单位81家,其中违规23家、无证经营6家,没收木材15立方米,罚款4万元。全年查处林政案212件,其中无证收购木材212立方米、无证销售木材382立方米、无证加工木材385立方米;木材加工年审发证20本,补交规费16万元,吊销营业执照3户,征收木材36立方米,没收木材28立方米。1998年,贯彻执行新《森林法》,允许集体和个人进入林区产销见面。8月,对全县木材加工行业进行第三次清理,共清理64家,补交林业规费和罚款共2.3万元。2002年,县林业局资源林政股对煤矿乱收坑木进行清理。清理袁家等23个煤矿,计收无证坑木1.5万立方米,补交规费4.88万元。
  附:林场选介
  国有南岭林场 位于县西南部,距县城5公里。1956年建场面积4600多公顷,多为荒山。至1979年,累计造林2734公顷,基本消灭荒山。1989年,经林业部中南林业勘测设计院核定林场经营面积2627公顷。1995年,林场有干部26人、职工201人,林地面积2039公顷,林木蓄积量15.547万立方米。1998年,全县开展森林二类资源调查统计:1994—1998年,全场森林年均生长量2.4774万立方米,年均消耗量1.4937万立方米。2002年,全场总人口480人,其中职工192人、干部28人、退休干部职工59人。场设5个工区、17个林班。商品林面积1303公顷,公益林面积1261公顷。1957—2002年共计造林4722公顷,现保存2554公顷,保存率54.09%。全场建筑面积2.7353万平方米,林区公路54公里,电信线路22.4公里,输电线路17.4公里,望台1座,小车2台、工具车1台。林场由单一营林生产发展到林业、采矿、加工、园艺等多种经营形式。建场46年,国家总投资160万元,按保存面积计算,亩综合成本52.3元。每立方米蓄积量综合成本10.29元。林业经济总收入4952.45万元,累计上交各项税收482.07万元。
  田心乡林场 创建于1969年,位于黄牛岭山中段,距县城12公里。当时经营面积75公顷。林场坚持以林为主、多种经营、以短养长,实施林粮、林牧、林药、林副四结合,基本实现以场养场的目标。1989年,65公顷杉木郁闭成林,立木蓄积量达1万立方米。全场有员工11人,报酬由工分制改为工资制,每人每月200元。1984—2002年,间伐、主伐木材5000立方米,创产值150万元。林场投入20万元,建房270平方米,修公路1公里,架高压线1公里、程控电话线2公里,修瞭望台1座。累计上交乡政府50万元。3次被省、市评为造林绿化先进单位。
  石仙村林场 建于1968年,位于县城以北丘陵区,属石桥镇管辖。1990年,有员工14人,每人月工资200元,伙食补贴30元。1989—2002年,全场外销木材8000立方米,解决村民自用材2000立方米,仅林业收入达300万元。除维持林场生产开支外,还建房250平方米,修环山公路6公里、防火线10公里;用于行政村办学、农网改造、特困户补助、维收水利工程、安装自来水等公益事业的支出100万元。村民林业分配收入35万元。2002年底,林场有山林面积146公顷,其中杉木林86公顷、松杂混交林52公顷、楠竹8公顷。设3个工区,员工12人。

知识出处

嘉禾县志 1989-2002

《嘉禾县志 1989-2002》

出版者:湖南人民出版社

本志实地记载了湖南省嘉禾县地理环境、经济综述、人口、城乡建设、珠泉经济开发区、农业经济、水利、农机、乡镇企业、工业经济、交通、邮电、商贸经济、财政、税务、金融、保险、经济综合管理、政党、人民团体、政权、政协等项目的发展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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