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农民负担监督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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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嘉禾县志 1989-2002》 图书
唯一号: 180720020210000650
颗粒名称: 第一节 农民负担监督管理
分类号: F323
页数: 2
页码: 102-103
摘要: 本节记述了郴州市嘉禾县1990年到2002年为减轻农民负担制定的条例和实施情况。
关键词: 农业经济 监督管理 嘉禾县

内容

1990年8月,县政府成立减轻农民负担领导小组,副县长雷倩任组长。减负办公室设于县经营管理站。1991年5月,县减负办与有关部门配合,对全县中小学收费进行检查、整改。年底,全县中学生人均比上学期减少35.84元;小学生人均比上学期减少14.41元。10月,全县建立乡镇村提留预算方案审批制度,对当年乡统筹、村提留预算进行补审,核减超范围、超标准的统筹提留金额。当年,统筹提留总额473万元,人均16.86元,比预算人均减少5.65元。县政府颁发《嘉禾县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布告》,加大宣传力度。1992年3月,县政府翻印国务院下达的《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管理条例》1700份,发至全县乡镇村组。1993年,县委、县政府发布《关于公布第一批撤销、停止执行、暂缓执行、修改后执行的涉及农民负担的文件的通知》,全县撤销21个文件、暂缓执行3个文件。5月,县减负办组织力量,在全县范围内,对“乱摊派、乱收费、乱集资”进行清理。共查处86个单位,清理出乱收费项目116个、违纪金额160万元,其中:乱集资摊派35.5万元、乱罚款4.4万元。退赔金额76.79万元。1994年,县政府印发《减轻农民负担文件汇编》5000册,发到乡镇村组。1995年,县内推行统筹提留预决算方案、农民负担卡、农村集资审批、涉农收费文件会签、农民负担专项审计五项制度,实行凭卡收费。当年发放负担卡8万份。全县统筹提留总额791万元,人均27元。占上年人平纯收入的2.3%。1996年,农民对减负认识提高,信访、上访增多,县减负办及时受理查处。9月,对坦坪乡秀溪村因水费、水粮问题上访进行调查。全年共受理涉农减负事件5起,及时按政策平息事态。1997年3月,县委、县政府明确规定:县、乡(镇)党政主要领导,是当地减轻农民负担第一责任人。1998年,全面推行乡统筹村提留专用收款收据制度,废止财政部门印制的收据发票;村民委员会开展农户家庭记账试点,减负政策深入人心。2001年,全县推行涉农收费公示制,落实农民负担一定三年不变的政策。当年乡村统筹提留人均负担28元,占上年人均纯收入的0.9%。税务部门在龙潭镇、石羔乡开展费改税试点,取得经验、全面推行。2002年,县内全面推行费改税后,农民人均负担30元,比上年人均负担减少40元(含统筹提留、集资和农业四税)。

知识出处

嘉禾县志 1989-2002

《嘉禾县志 1989-2002》

出版者:湖南人民出版社

本志实地记载了湖南省嘉禾县地理环境、经济综述、人口、城乡建设、珠泉经济开发区、农业经济、水利、农机、乡镇企业、工业经济、交通、邮电、商贸经济、财政、税务、金融、保险、经济综合管理、政党、人民团体、政权、政协等项目的发展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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