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开发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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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嘉禾县志 1989-2002》 图书
唯一号: 180720020210000636
颗粒名称: 第二章 开发
分类号: F127.9
页数: 2
页码: 96-97
摘要: 本章包括了郴州市嘉禾县对珠泉经济开发区的经济建设、土地开发等内容。
关键词: 经济开发区 规划设计 嘉禾县

内容

第一节 经济开发
  珠泉经济开发区的经济开发,重点是招商引资。1992年10月,县政府制订开发区招商引资优惠措施,吸引外商到开发区投资。规定“开发区内的生产性外资企业,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从开始获利的年度起,免征营业税、产品税和企业所得税、地方税3年;第4年至第5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地方税。同时,免征其他地方税(包括车辆牌照使用税、屠宰税)10年”。“开发区内的非生产性外资企业免征地方所得税和其他地方税5年。”“国内企业(包括国营、集体、联营、私营)、事业和个人到开发区投资新办企业,除国家明文规定不准减免的‘二十种产品’和‘八小’企业外,可免征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2年,所得税3年;免征期满后,纳税仍有困难的,可按税收管理体制的规定报批,继续给予一定期限和一定数量的减免税照顾。内联企业(包括内资企业)分(获)得的利润,在开发区再投资的部分,免征所得税”。开发区创建初期,管委会把目光仅盯在境外客商和外资项目上,收效甚微。1995年后,把思路调整为“内商外商同招,内资外资同引”、“内资兴区,内力强区”,区内招商引资迅速出现新局面。至2002年底,开发区管委会共接待外商64批,143人次,引进外资项目19个,资金8480万元人民币、1万元美元;引进内资项目563个,资金3.66亿元;引进房产项目537个。固定资产投资4.7亿元。实现年国民生产总值1.2亿元,年创利税1100万元,年收工商、环保、人防、增容等费用600万元。
  一、第二产业项目
  第二产业项目共引进119个,计有工厂、门面101家,年产值5450万元。1996年,周作富投资400万元,在开发区创办湖南远通合金粉体设备有限公司,聘请清华大学、中南大学两名教授任顾问,开发高耐磨、高强度多元合金,所生产的破碎零配件粉体成套机械设备,其硬度、耐磨度超过国内同类产品,获5项国家专利。1998年,李知平投资180万元,将原于1994年在开发区辖区内创建的八达汽车修配厂,改建成湘南车架厂,占地面积2.38公顷,厂房面积8000平方米,拥有各种机电设备40余台(套)、生产生活用汽车5辆,固定资产1500余万元;2002年,李知平又投资500万元,征地2.13公顷,新建厂房5400平方米,新上生产线2条;该厂在全国各地设销售网点70余个,所产“宝桥牌”车架,获ISO9000质量认证,远销广东、广西、福建、湖北等14个省区。2002年,湘南车架厂完成产品产量4000余件,实现产值1500万元、利润92万元,交纳税金19.8万元。
  二、第三产业项目
  第三产业项目计463个(其中运输业97家),年营业额7100万元。1995年11月,资兴市王志雄投资260万元,在珠泉经济开发区创办晋屏娱乐城。1996年3月,哥伦比亚籍商人包延斌投入360万元,将晋屏娱乐城改建成港嘉娱乐城。港嘉娱乐城为6层楼房,一、二层楼用以办酒店,三、四层楼办休闲娱乐中心,五、六层楼为员工宿舍,建筑面积2.3万余平方米。1997年,县信用联社筹建信合宾馆,次年4月建成投入使用。信合宾馆占地0.282公顷,建筑面积1.1万平方米,总投资1100万元,是集住宿、餐饮、茶楼、歌舞厅于一体的综合性服务型企业,年创税30万元。远大双楹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由欧阳章柱于2002年创建。它加盟北京新华夏小轿车连锁公司,与北京欧曼、四川红岩汽车制造厂建立产销联系,成为衡阳、郴州、永州三市福田、欧曼汽车销售总代理。
  三、“三来一补”企业
  1995年1月,郴州市政府根据嘉禾县政府的请示,向省政府呈报《关于把珠泉经济开发区列为省“三来一补”加工基地的请示》。9月28日,省招商局项目审批处副处长黄海燕等到珠泉经济开发区考察建设情况。1996年4月29日,省政府办公厅批复郴州市人民政府:“同意在嘉禾县珠泉经济开发区1平方公里范围内设立湖南省嘉禾珠泉经济开发区‘三来一补’加工基地”。当年,李干城投资创建的嘉禾县塑料编织袋厂,为开发区引进的第一个“三来一补”企业。该厂固定资产120万元,流动资金60万元,年加工生产塑料包装袋300万只,年产值240万元、创税20万元。1996年投产的珠泉经济开发区木制品厂,是开发区开发总公司与私营企业主周福生合资兴办的来料加工企业。该厂引进成套机械设备,加工生产办公用具、宾馆用品和高中档家具,当年实现产值180万元、上交税金18万元。至2002年,开发区共引进“三来一补”企业18个,年实现“三来一补”实绩812.82万美元,完成出口创汇274万美元。
  第二节 土地开发
  珠泉经济开发区除征用土地按政策规定支付造地费用外,还坚持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致力于土地开发。1996年1月,开发区管委会与广发乡乐仁坊村村委会签订联手造田500亩的协议。11月21日,省国土局副局长汤仕荣到乐仁坊村察看造田现场,赞扬“开发区从开发土地到土地开发,全省尚无先例。此做法值得推广。”11月25日晚,湖南电视台在《晚间新闻》节目中,播放珠泉经济开发区土地开发的情况。随后,《中国土地报》、《郴州日报》对此先后予以报道。乐仁坊造田工程按合同规定,如期竣工。1997年插上200亩双季稻,其余300亩,分别在1998年、1999年受益。2000年5月,开发区与莲荷乡石燕村签订联手开荒造地20亩的协议,并进行开发。是年8月,县国土局派员验收合格。在实施乐仁坊造田工程、石燕开荒造地工程中,开发区投入资金20万元,4次组织干部、职工参加造田造地义务劳动,支持劳动工日1000余个。

知识出处

嘉禾县志 1989-2002

《嘉禾县志 1989-2002》

出版者:湖南人民出版社

本志实地记载了湖南省嘉禾县地理环境、经济综述、人口、城乡建设、珠泉经济开发区、农业经济、水利、农机、乡镇企业、工业经济、交通、邮电、商贸经济、财政、税务、金融、保险、经济综合管理、政党、人民团体、政权、政协等项目的发展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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