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园林绿化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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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嘉禾县志 1989-2002》 图书
唯一号: 180720020210000611
颗粒名称: 第三节 园林绿化
分类号: TU985.264
页数: 2
页码: 82-83
摘要: 本节记述了郴州市嘉禾县1989年到2002年对全县绿化规划情况。包括街道绿化、公园广场绿化、庭院绿化和园林绿化几个方面。
关键词: 绿化规划 嘉禾县

内容

一、街道绿化
  1989年,县城区人民路(县民政局福利大厦到原县汽车队)、中华路(县五金公司到县教育局)共种有496株法国梧桐树,其中人民路441株、中华路55株。199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绿化条例》颁布实施。县委、县政府部署县属各单位、城关镇所属单位,组织干部群众认真学习、贯彻实施《城市绿化条例》。1993年2月3日,县建设委员会发出《关于进一步搞好县城街道绿化工作的通知》;2月25日,组织人员在珠泉中路、禾仓路、桃源路等路段人行道上,种樟树、广玉兰树590株,其他路段人行道上种樟树350株,成活率85%。1994年,县建设委员会在1993年种树的各路段补种樟树215株,成活率90%。1996—1997年,人民路、中华路原种的496株法国梧桐树被砍伐,换种樟树;县城主要街道两侧人行道,统一按每间隔5米一株的要求,共种樟树3820株,成活率96%。1996年,人民路、珠泉路、中华路主要路段各单位大门前,摆放各种花卉盆景4000余盆。2001年春节前,县建设局在人民中路、珠泉中路、中华中路设置高脚圆式大花坛120个。2002年12月,在人民中路街道两侧(南至园陵路、北至金田路),设置各种形状花池151个,池内种上四季常青绿色花草,花池中间装置彩灯。至2002年底,城区街道共种樟树4760株,街道绿化覆盖率96%。
  二、公园广场绿化
  1996年,禾仓路两个小花园建成,面积2000平方米。1997年12月,丙穴公园、东塔公园、珠泉亭景点绿化规划,经县政府批准实施。丙穴公园规划绿地面积100万平方米,东塔公园规划绿地面积25万平方米。1997—1998年,先后建成嘉禾广场、人民广场和9个小花园。其中嘉禾广场绿地面积2700平方米、人民广场绿地面积4800平方米,9个小花园绿地面积129.5万平方米,都种上树木花草。绿地面积占公园广场陆地面积70%以上。
  三、庭院绿化
  1989—1996年,县城单位庭院绿化率不高。1997年,创建省级卫生县城活动拉开序幕,县城园林绿化力度加大。县城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开展“花园式单位”、“园林式单位”、“绿化达标单位”、“人均三盆花”、“户均五盆花”及“义务植树先进单位”评选活动。县委机关、县政府机关、县老干局、县地税局等46个单位庭院内辟有小花园,园内四季繁花似锦,并建有三角亭或六角亭。林业局三栋住宅楼共42个阳台,有40个阳台置放花盆。到2002年,县城区有县委机关、县政府机关、县烟草公司、县人民医院、县交通规费征稽所、嘉禾一中6个单位被评为省级园林式单位,县老干局等21个单位被评为市级园林式单位,有57个单位被评为县级园林式单位。县城庭院绿化率达93%。
  四、园林绿化管理
  1989—1994年,县城园林绿化管理不力。1995年,县政府制订《嘉禾县城区街道门前种树责任制实施办法》,建立健全城区园林绿化管理责任制。1997年4月,嘉禾县园林绿化办公室成立,隶属嘉禾县建设局。丙穴公园、东塔公园、9个小花园以及街道的树木花草,均确定专人整枝、施肥、杀虫、补种。是年,县政府制订《嘉禾县城市容环境卫生市政实施管理办法》。1998年,县政府颁布《嘉禾县城镇绿化管理暂行办法》,园林绿化管理逐步走上规范化轨道。至2002年底,县城区公共绿化面积达到43.88公顷,比1998年的4公顷扩大39.88公顷。其中街道绿地2.445公顷、丙穴公园绿地33.33公顷、东塔公园绿地8.1公顷、单位庭院绿地24.89公顷、自然绿地106.01公顷,人均公共绿地13.71平方米(比1988年的2.1平方米增加11.61平方米),绿地率达19.42%。

知识出处

嘉禾县志 1989-2002

《嘉禾县志 1989-2002》

出版者:湖南人民出版社

本志实地记载了湖南省嘉禾县地理环境、经济综述、人口、城乡建设、珠泉经济开发区、农业经济、水利、农机、乡镇企业、工业经济、交通、邮电、商贸经济、财政、税务、金融、保险、经济综合管理、政党、人民团体、政权、政协等项目的发展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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