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规划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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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嘉禾县志 1989-2002》 图书
唯一号: 180720020210000607
颗粒名称: 第三节 规划管理
分类号: TU984
页数: 1
页码: 79
摘要: 本节记述了郴州市嘉禾县1987年到2002年城镇建设规划管理机构发展和工作情况。
关键词: 乡镇规划 管理 嘉禾县

内容

一、管理机构
  1987年以前,城镇规划工作由县建设委员会负责。1987年12月11日,嘉禾县城镇建设规划管理办公室成立,专司县城、建制镇、乡集镇、村庄建设规划编制、实施、管理职责。1990年2月,全县17个乡镇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先后成立,为县建设委员会二级事业单位,人员编制19人,其中城关镇、塘村镇各2人,其余15个乡镇各1人。同年8月13日,县政府决定,撤销乡镇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改设乡镇规划建设管理站,为乡镇政府下属机构。1998年,全县17个乡镇建设规划管理站人员编制增加到38人。为进一步加强城镇建设规划管理工作的领导,1998年5月21日,嘉禾县城镇建设规划管理委员会成立,由一名副县长兼任主任、建设局局长任副主任。
  管理机构的加强,使全县城镇管理工作逐步规范。
  二、依法管理
  在城镇规划管理中,县城镇规划管理部门广泛宣传《城市规划法》,依法执行“一书两证”制度:凡在城镇规划区内建房者,必须办理建设用地选址意见书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1989年以来的14年间,共办理建设用地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1638件,其中单位558件、个人1080件,办证率81%。1989年始,县城镇建设规划管理办公室每年集中组织1~2次执法检查活动,严肃查处违法违规建筑事件。1990年,县城镇建设规划管理办公室制作两幅大型《嘉禾县城建设总体规划图》,分别悬挂于县政府、县体育运动委员会大门侧的墙壁上。是年,县城镇建设规划管理办会同县国土局、城关镇政府,对县城规划区内的各类建筑进行全面检查,清查出违章违法建筑195起,其中未批自建的18起,占地面积1320平方米;少批多占的171起,占地面积4750平方米;超规划红线的6起。均按规划法规定,分别给予补办手续、纠正、拆除处理。肖家镇政府驻地建设规划区内,有29户村民不经批准擅自建房,占地面积995平方米。查处结果,恢复耕地729平方米,撬掉226平方米土地所置放的基石,收回非法出卖土地40平方米;对其中确需建房的户,由村委会安排用地,办好用地手续后,兴建房屋。1994年,城关镇居民李××超规划红线建房,县规划办及时发现并下达停工通知。李××接到通知后,拆除超规划红线部分的建筑。1996年10月25日,县建设局发出《关于清理查处违章建筑的通知》,并从规划办、城镇管理监察大队抽调10名干部组成检查组在县城进行检查,为期一个月。责令未办理“一书两证”的37户建房居民户补办“一书两证”;25户少批多占,将多占面积1250平方米退出;2户超越红线,进行纠正。1997—2002年,县城镇建设规划管理办公室查处违法违规建筑104户、违法占地面积1040平方米,全部依法处理。2001—2002年,县建设局翻印《城市规划法》、《村庄和集镇规划管理条例》、《嘉禾县规划建设管理规定》共2000余册,发至乡镇村(居)及县属机关、厂矿、学校,进一步宣传城镇村庄建设法规,强化依法管理。

知识出处

嘉禾县志 1989-2002

《嘉禾县志 1989-2002》

出版者:湖南人民出版社

本志实地记载了湖南省嘉禾县地理环境、经济综述、人口、城乡建设、珠泉经济开发区、农业经济、水利、农机、乡镇企业、工业经济、交通、邮电、商贸经济、财政、税务、金融、保险、经济综合管理、政党、人民团体、政权、政协等项目的发展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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