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篇 城乡建设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嘉禾县志 1989-2002》 图书
唯一号: 180720020210000603
颗粒名称: 第四篇 城乡建设
分类号: TU984
页数: 17
页码: 77-93
摘要: 本篇记述了1989年到2002年郴州市嘉禾县城乡建设发展情况。
关键词: 城市规划 城乡建设 嘉禾县

内容

1989年起,嘉禾县城建设步伐加快。1994年县城建设总体规划修编完成后,县委、县政府实施“小城镇,大战略”方略,改造旧城区,开发新城区,县城建设发展更快。1989—2002年,县城基础设施建设投资4.6亿元,新建主要干道28条,长16公里,交错构成“四纵六横加外环”的便利交通网;新增公房面积168万平方米、民房面积122.75万平方米;安装地下水管道10.7公里,城区100%的机关单位、98%的居民户用上自来水。建成区面积达6.2平方公里,比1988年扩大2.4平方公里。基础设施逐步配套,市容市貌变化显著,城市功能大大增强。2000年10月,嘉禾县城被命名为全国卫生镇;2002年始,争创省级园林式县城的活动在嘉禾县城兴起。
  乡镇村建设变化显著。至2002年,除城关镇以外,16个乡镇政府驻地,修筑水泥道路69条,长51.8公里;255个机关企事业单位,有67个单位新建公房11.53万平方米;8个乡镇人民政府驻地建成自来水厂;兴建工业、商贸园区15个;新建扩建改建农贸市场13个;引进资金兴办企业125家。全县244个行政村均通公路,水泥路面占75%,899个自然村有98%的村通汽车,水泥路面占35%;村民新建房屋688.5万平方米、人均居住面积26.6平方米;有50个村实施旧村改造规划。农村中小学237所,新建教学楼310栋,建筑面积24.96万平方米。
  城乡建设的发展,促进建筑行业的发展。多种所有制形式建筑企业并存,建筑队伍日益壮大,设计能力、设计水平、施工技术、工程质量显著提高,建筑市场逐步规范,建筑业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地位越来越明显。
  第一章 规划
  第一节 县城规划
  1984年10月,嘉禾县城建设总体规划第一次编制完成。1985年2月25日,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实施。进入20世纪90年代,城乡改革不断深化,农民纷纷进城经商办企业,县城人口增多,县城建设步伐加快,原来编制的县城建设总体规划已不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1994年初,县政府决定,修编县城建设总体规划;12月,嘉禾县城建设总体规划修编完成。1996年11月12日,经郴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新的县城建设总体规划,确定县城规划区范围是:东到黄狗窝、砠窝林场,南到雷坡岭、县红砖厂,西达黑山岭、黄坪砠,北抵阉鸡岭、茶亭。总面积27.343平方公里,比原规划区面积2.89平方公里增加24.453平方公里,扩大9.46倍。城市建设总体布局:向南扩展,轴向开发,组团布局,即以南北向城市发展轴和东西向经济中心功能轴为依托,在沿人民路、禾仓路已形成的南北发展轴的基础上,向纵深扩展,相对集中,滚动发展。规划近期为1994—2000年,人口4.5万人,人均用地90.5平方米,总用地4.07平方公里,重点是加强商品经济发展和完善基础设施,改善投资环境;远期为2001—2015年,到2015年,人口8万人,人均用地95.4平方米,总用地7.64平方公里,基本实现城市基础设施现代化,实现县改市。
  1994年起,县委、县政府遵循“小城镇,大战略”方略,着力实施新编制的县城总体规划。县城社会经济稳步发展、城市结构和功能逐步完善、城市生活质量不断提高。城市发展的新形势要求编制新规划:2001年初预测,至2002年,县城人口将达5.44万人,建成区面积将达5.6平方公里,将超过1994年编制的县城建设总体规划确定的人口规模和用地规模指标,加上县城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城镇化水平日趋提高,必须新编制县城总体规划以适应新形势的发展需要;1994年编制的县城建设总体规划,确定城市发展方向主要是向南扩展,随着桂嘉二级公路的通车和坦塘工业园的建设,县城建设重心北移,城市发展布局改变,急需编制新的规划以指导县城以北的开发建设。为此,县委、县政府于2001年7月3日,成立嘉禾县县城建设总体规划修编工作领导小组,由常务副县长李水福任组长。2002年,第三次编制县城建设总体规划完成。新的规划确定县城城市性质为,集边境贸易、轻工、机械、农副产品加工于一体的山水园林城市;至2020年,规划人口15万人,规划城市建设用地面积16.1平方公里。由于规划对县城建设布局不够合理,当年,县城建设总体规划修编工作领导小组委托郴州市规划设计院,进行嘉禾县城镇体系规划和城市建设总体规划修编,即第四次编制嘉禾县城建设总体规划。新编制的县城建设总体规划,确定嘉禾县城的城市性质是:全县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以发展商贸流通、工业制造与加工为主的生态园林城市。县城规划区范围:东面至钟水河,南面以省道S322为界,西面至石羔乡雷公井、背底塘村和盘江乡石马村,西北面至莲荷乡石丘、石燕村,东北面以园艺场至田心的公路为界;规划区面积42.6平方公里,比1994年规划区面积27.343平方公里扩大15.257平方公里,扩大55.7%。近期规划2003—2010年,城区人口8万人,建设用地7.2平方公里;远期规划2011—2020年,城区人口12万人,建设用地12平方公里。城市建设总体布局是,以老城区为依托,以嘉禾大道为主轴,逐步向北拓展,在新塘水库以北建设一个现代化的新城区。新城区以桂嘉二级公路为界,分为北面的工业组团和南面的生活组团。老城区在改造、完善建成区现状的基础上,向东发展至钟水河。新老城区之间通过三条南北向干道紧密联系。县政府已将该规划呈报郴州市人民政府审批。
  第二节 乡(镇)村规划
  1984年8月,各乡镇政府驻地建设规划(1985—2000年)在县规划部门指导下着手编制。全县17个乡镇,除城关镇建设规划纳入县城总体规划没有单独编制、钟水乡当时打算搬迁乡政府驻地没有编制规划以外,其余15个乡镇政府驻地建设规划,本着“因地制宜,不同水平、体现特色、布局合理、协调发展”的原则,于1985年先后编制完毕。1986年4月3日,经嘉禾县人民政府批准实施。1994年,县委、县政府依据县城建设重点向南发展的总体安排,于当年6月15日开始编制“三镇一廊”规划,8月编制完毕,12月26日经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批准实施。“三镇”是指城关镇、车头镇、塘村镇,“一廊”是连接三镇的县城经车头至塘村的公路两侧一带地区。“三镇一廊”规划,以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把“三镇一廊”规划区建设成为经济发达、文明进步的高效农业区、工业区、商贸区、居住区,使之成为全县经济的启动区;同时,也是对外的窗口、创外汇的基地。后来,由于桂嘉二级公路的兴建,县城建设重心由南向北移,“三镇一廊”规划内容分解到城关镇、车头镇、塘村镇的建设规划中实施。1995年,塘村镇、袁家镇、肖家镇、行廊镇按照县委、县政府“重点建设建制镇,因地制宜发展小城镇”的部署,着手总体规划修编(1996—2015年)。当年,四个镇规划修编工作完成。城关镇因县城建设总体规划修编已于1994年完成,故没单独进行第二次规划编制。其余12个乡镇规划修编工作尚未启动。
  全县农村村庄建设规划起步于20世纪80年代中期。1985年,车头镇平田村和荆林村、钟水乡马托村、行廊镇门头村、田心乡玉洞村、莲荷乡大田岭村、袁家镇高塘村,分别编制村庄建设规划(1985—2000年),每个村都编写出村庄建设规划书、绘制出村庄建设规划图。但由于当时村民规划意识淡薄,加上受农村经济条件的制约,7个村所编制的村庄建设规划没有实施。1994年,广发乡白觉村结合旧村改造,编制白觉村建设规划。1995年,县建设局驻塘村镇英花村奔小康工作队,在发动群众改变村容村貌的同时,帮助村党支部、村委会编制《塘村镇英花村建设总体规划(1995—2010年)》。白觉村、英花村认真实施建设规划,对村庄内的住宅、道路进行规范布局,合理改建、新建,村庄面貌变化显著。为全县农村建房规范化和整个村庄建设作出示范。1995—1996年,肖家镇肖家村,石羔乡下车村、大坪岭村,坦坪乡托山村、峰塘村,塘村镇清水村,石桥镇周家村,先后编制村庄建设规划。农村村级建设规划工作迈出可喜的一步。
  第三节 规划管理
  一、管理机构
  1987年以前,城镇规划工作由县建设委员会负责。1987年12月11日,嘉禾县城镇建设规划管理办公室成立,专司县城、建制镇、乡集镇、村庄建设规划编制、实施、管理职责。1990年2月,全县17个乡镇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先后成立,为县建设委员会二级事业单位,人员编制19人,其中城关镇、塘村镇各2人,其余15个乡镇各1人。同年8月13日,县政府决定,撤销乡镇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改设乡镇规划建设管理站,为乡镇政府下属机构。1998年,全县17个乡镇建设规划管理站人员编制增加到38人。为进一步加强城镇建设规划管理工作的领导,1998年5月21日,嘉禾县城镇建设规划管理委员会成立,由一名副县长兼任主任、建设局局长任副主任。
  管理机构的加强,使全县城镇管理工作逐步规范。
  二、依法管理
  在城镇规划管理中,县城镇规划管理部门广泛宣传《城市规划法》,依法执行“一书两证”制度:凡在城镇规划区内建房者,必须办理建设用地选址意见书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1989年以来的14年间,共办理建设用地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1638件,其中单位558件、个人1080件,办证率81%。1989年始,县城镇建设规划管理办公室每年集中组织1~2次执法检查活动,严肃查处违法违规建筑事件。1990年,县城镇建设规划管理办公室制作两幅大型《嘉禾县城建设总体规划图》,分别悬挂于县政府、县体育运动委员会大门侧的墙壁上。是年,县城镇建设规划管理办会同县国土局、城关镇政府,对县城规划区内的各类建筑进行全面检查,清查出违章违法建筑195起,其中未批自建的18起,占地面积1320平方米;少批多占的171起,占地面积4750平方米;超规划红线的6起。均按规划法规定,分别给予补办手续、纠正、拆除处理。肖家镇政府驻地建设规划区内,有29户村民不经批准擅自建房,占地面积995平方米。查处结果,恢复耕地729平方米,撬掉226平方米土地所置放的基石,收回非法出卖土地40平方米;对其中确需建房的户,由村委会安排用地,办好用地手续后,兴建房屋。1994年,城关镇居民李××超规划红线建房,县规划办及时发现并下达停工通知。李××接到通知后,拆除超规划红线部分的建筑。1996年10月25日,县建设局发出《关于清理查处违章建筑的通知》,并从规划办、城镇管理监察大队抽调10名干部组成检查组在县城进行检查,为期一个月。责令未办理“一书两证”的37户建房居民户补办“一书两证”;25户少批多占,将多占面积1250平方米退出;2户超越红线,进行纠正。1997—2002年,县城镇建设规划管理办公室查处违法违规建筑104户、违法占地面积1040平方米,全部依法处理。2001—2002年,县建设局翻印《城市规划法》、《村庄和集镇规划管理条例》、《嘉禾县规划建设管理规定》共2000余册,发至乡镇村(居)及县属机关、厂矿、学校,进一步宣传城镇村庄建设法规,强化依法管理。
  第二章 县城建设
  第一节 房屋建设
  一、公房
  1989—2002年,县城新建公房面积168万平方米,比1953—1988年36年所新建公房面积35.21万平方米,增加132.79万平方米,增长3.77倍;年平均新建公房面积12万平方米,比1953—1988年年平均建公房面积1.006万平方米,增加11万平方米,增长11倍。沿人民路建公房的,有县公安交警大队、县煤炭局、县水电局、县林业局等29个单位;沿中华路建公房的,有嘉禾一中、县农业银行、县中医院等15个单位;沿珠泉路建公房的,有信用联社、县人民医院、县财政局等31个单位;沿建设路建公房的,有县人民政府、县建设局、县审计局等12个单位;沿金田路建公房的有县委机关、县人事局、县邮政局、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等6个单位;沿晋屏路建公房的,有县教育局、县地税局等9个单位;沿禾仓路建公房的,有县委党校、县人民银行、城关中学等7个单位;还有其他路段共有112个单位,新建起不同楼层的办公楼、住宅楼,建筑面积26.5万平方米。1994年,县公安局搬迁,新建4层办公楼一栋,建筑面积1664平方米;6层办公楼一栋,建筑面积2160平方米;6层住宅楼四栋,建筑面积1.14万平方米。1994—1999年,县政府在建设路北面先后新建8栋住宅楼,总建筑面积2.1万平方米,使219户职工住上新居。2000年,农业银行嘉禾县支行新建的8层楼金穗大厦竣工,建筑面积8469平方米。
  二、民房
  1989—1993年,县委、县政府鼓励农民进城经商、办企业,县城居民建房发展较快。5年间,新建民房23.5万平方米,年平均增加4.7万平方米;民房总面积达60.1546万平方米,人均居住面积26.1平方米。1994—1997年,县委、县政府进一步贯彻落实湖南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小城镇的决定》,以“小城镇,大战略”的思路指导县城建设,先后开发晋屏、丙穴、东塔、金田路4个小区,进城经商、办企业的农民急剧增长,居民建房迅速增加。4年间,新建民房41万平方米,年平均增加10.25万平方米,民房总面积达101.2万平方米,人均居住面积40.46平方米。1998年,县委、县政府进一步实施“小城镇,大战略”方略,加大县城建设力度。1999年6月,县委、县政府颁发《嘉禾县引导万名农民进城兴业工程实施方案》,优惠政策吸引着更多的农民进城建房兴业。1998—2002年5年间,新建民房面积58.25万平方米,年平均11.65万平方米。据统计,1989—2002年,县城居民共新建房屋面积122.75万平方米,年平均8.77万平方米。2002年底,县城区民房总居住面积138.57万平方米,人均45.5平方米。居民新建房屋,除用于改善居住条件外,还用以兴办各类企事业。丙穴居委会居民李陆平,在晋屏路与城南路相交处的东南面,新建一栋五层综合大楼,建筑面积2700平方米,该楼被利用办起嘉华医院。居民李志军兄弟,在人民路与建设路交接处西北面,建起一栋7层大楼,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地下室为停车场,一楼办“九芝堂药店”,二楼以上办“名都大酒店”。
  第二节 市政建设
  一、街道
  1978年,县城区只有两条干道。1989年,增加至4条主干道,全长4900米:人民路,南起县汽车队,北与晋屏大道相接,长3000米,宽22米,柏油路面,是南北向穿越县城区的主要过境道路;中华路,东起县财政局旧址,西至教育局与晋屏大道相接,长750米,宽22米,柏油路面,是东西向过境路;珠泉路,东起县酒厂,西与人民路相接,长525米,宽26米,柏油路面;禾仓路,南起城关中学,北至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嘉禾县支公司,长625米,宽22米,砂石路面。1990年,将西市街路、北市街路、禾仓南路砂石路面改建成水泥路面,为县城修建水泥路之始。1990—1993年,县城镇建设综合开发公司向含田村征地5.34公顷进行开发,新修星火路(长450米,宽12米)、桃园路(长400米,宽10米)、含丰路(长450米,宽12米),均为砂石路面。1994—1996年,县建设委员会(建设局)新建建设东路(东与人民路相接,西到县审计局,长140米,宽26米)、城钟路(长500米,宽8米)、新汽车站文化路和站东路、站南路(长705米,宽8米,均为砂石路面);延伸珠泉东路(长350米,宽26米,砂石路面);拆迁居民房屋57间,建筑面积3800平方米,将禾仓南路从城关中学延伸至县中医院(长250米,宽22米);延伸中华东路(长250米,宽16米)。县交通局新建东塔环城路(长2500米,宽28米,砂石路面)。按照县城建设总体规划,还先后修建晋屏大道(长2540米,宽40米)、金田路(长1500米,宽32米)、建设中路、建设西路(长775米,宽26米),以及嘉兴路、宏发路、体育路、东风路、公园路、振兴路、丙穴路、龙苍路、健康路、教育路、怡园路、禾仓北路、商贸路。1996年始,县城实施建设人民路最美一条街工程。至1998年,沿人民路两侧的煤炭局、城关镇政府、农业局、农业银行嘉禾支行、新华书店等20个单位,将临街建筑物或拆旧建新,或整修装饰;道路两侧安装彩色护栏4000米,安装霓虹灯箱32盏。2000年,县交警队投资10万元,分别在人民路与珠泉路、金田路两处“十字路口”安装红绿灯和建置值岗亭。2001年,维修县城街道路面长2500米,面积2.6万平方米。2002年,建设人民路最美一条街工程继续实施。是年,完成投资150万元,在人民路两侧安装防撞路沿石3800米,在人行道铺设彩色地板砖或大理石3500平方米,在街道两旁砌筑花池4500平方米,还埋设水管3500米、电线3500米。据统计,1989—2002年,县城区新建主干道28条,总长16公里,街道两侧人行道上铺设道砖面积20.91万平方米;将新建道路与原建的砂石路共34条道路建成为水泥路面,长24.18公里,县城水泥路面率达98%;交错构成“四纵六横加外环”的便利交通网。
  二、桥梁
  1989—2002年,县城区新建公路桥18座。晋屏南路一桥,位于城关镇珠水村原电石厂北面,长40延米,宽5延米;晋屏南路二桥,位于县煤炭征收办公室南面,长40延米,宽5延米;晋屏北路桥,位于县石油公司加油站北面,长40延米,宽5延米;汇水桥,位于县中医院大门前面,长23延米,宽11延米。所建公路桥均为钢筋混凝土片石拱桥。在新潮村东面的东塔南路,建行人过道涵洞1座,长23米、宽2米,系钢筋混凝土拱涵洞。2002年底,加上原建的5座桥,县城区共有公路桥23座。
  三、广场
  (一)嘉禾广场
  位于县城南郊,南与城南停车场相邻,北接人民路,东接东塔路,西接晋屏路,占地面积4公顷,其中圆盘绿化占地0.33公顷。该工程总投资800万元,县建设局承建。1997年7月16日动工。圆盘内城雕“春之声”,分别以“嘉禾”两字拼音的第一个字母“J、H”造型,以春字为主题,整体造型流畅生动,勃发出春天的优美旋律,象征嘉禾充满生机和活力。主件长短叶片既似禾苗、烟叶,又像嘉禾名特产辣椒和湘嘉鱼;叶片间镶嵌的钛金几何体,象征嘉禾矿产资源丰富,又含春华秋实之意。该雕塑由县煤炭税费征收办公室投资48万元兴建,1998年11月25日建成。嘉禾广场工程于1999年5月全部完工。
  (二)人民广场
  位于金田路县委机关大院门前,东邻含田村,南与城关镇政府大院接壤,西邻人民路,北接县委机关大院,占地面积0.9公顷,由县财贸系统、县林业局、县自来水公司投资兴建。1998年5月动工,同年9月竣工。广场内“燃升”城雕,以“火炬”为主题,由三“V”、四“圆”、五“梯”组成。三“V”,倒转成“众”字,寓意嘉禾人民众志成城;四“圆”,寓意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和干群紧密团结,开拓进取;五“梯”,寓意嘉禾各项事业欣欣向荣,蒸蒸日上,勇攀高峰。雕塑周围设有花池、喷泉、礼花灯、休闲道、草地,集休闲、娱乐、观光于一体。
  四、公园
  (一)丙穴公园
  位于县城西部,九老峰麓,占地面积97.96公顷。1985年,县政府在九老峰之一的丙穴山顶,兴建一座革命烈士纪念碑,碑高14.95米,1987年1月16日竣工。萧克将军参加竣工庆典,亲笔题书“嘉禾县革命烈士纪念碑”、“革命烈士永垂不朽”。丙穴山周围的5座山峰被列入烈士陵园区。烈士陵园大门系四柱三门,从大门直上350级石阶,即抵革命烈士纪念碑。1997年,县委、县政府规划,在九老峰附近兴建一座公园。因丙穴山麓有个山洞叫丙穴,传说天降嘉禾,神农拾之,白天教耕,夜宿丙穴。故命名“丙穴公园”。公园门楼于1999年由县民政局投资兴建,四柱三门,东面额匾题写“丙穴公园”,西面额匾题写“洞天奇峰”。园内分纪念区、游览区。纪念区即烈士陵园,面积32.77公顷,占公园总面积的33.5%。游览区面积65.19公顷,占公园总面积的66.5%。游览区内建有风格各异的凉亭4座和人工小湖,设有赛车场、碰碰车场、神农宫俱乐部等游乐设施。2000年,县交通运输管理所投资9万元,于游览区内兴建起一口喷泉。
  (二)东塔公园
  位于城东鳌鱼岭(又名东塔岭),占地面积2.5公顷。清光绪年间,县人在鳌鱼岭建筑起鳌峰塔,又名魁星塔。塔身为六角形,五层,青石垒砌,高19米,塔内直径4.2米,顶层有魁星神像一尊。1966年,珠泉人民公社珠水大队于鳌鱼岭侧建朝廷窝水轮泵站,毁塔取石建机房。1994年,县城总体规划修编,规划在鳌鱼岭兴建东塔公园。自此,县直机关干部逐年到东塔公园植树种花种草。1997年,县政府决定修复鳌峰塔。该工程由城关镇人民政府承建。1998年4月16日在原塔址奠基,同年12月16日竣工。新塔为水泥砖结构,塔身六角形,7层,高33米,内径11.3米,有旋转阶梯159级,可绕行至最顶层。园内有一座台阶,宽7米,222级,从山麓拾级而上,直至鳌峰塔;还建有六角亭,供游人歇息。2002年,东塔公园绿化面积达25万平方米
  五、停车场
  (一)城南停车场
  位于县城南端,占地面积0.73公顷,由县建设局承建,为县境城南方向客运车辆的起点站和终点站。1993年10月动工,1995年5月投入使用。建有客运车、出租车、摩托车停车场,配套设施有:两个停车棚、公共厕所、垃圾中转站、围墙等。
  (二)城北停车场
  位于县城人民路北端东侧、安江村东南面,占地面积0.65公顷,为县境城北方向客运车辆的起点站和终点站。内设客运车辆、出租车、摩托车停车场,以及车辆维修厂、公共厕所等配套设施。该工程由湘运嘉禾县公司承建。1998年10月动工,1999年12月竣工投入使用。
  六、路灯
  1989年,县城人民中路和中华西路共安装水银灯44盏,旧城区安装白炽灯45盏。1990—1996年,安装路灯数有所增加,但进展较慢。1997年,县委、县政府决定创建省级卫生县城,县城实施“亮丽工程”,各机关单位在门前新安装轮廓灯、霓虹灯共78处。1998年,在县城主要街道架设不锈钢电杆47根,安装单臂式路灯12盏。2001年,县供电公司投入6.3万元,维修丙穴公园、中华东路等处路灯、霓虹灯800盏;县移动公司和县文化局投资25万元,于人民路安装拱形灯。2002年底,县城街道共有路灯杆334根、路灯997盏;旧城区巷道安装白炽灯67盏;新城区丙穴公园前面、晋屏路与建设路交叉十字路中间、金田东路与禾仓路交叉十字路口各安装一根路灯杆,每杆安装路灯12盏。
  七、供水 排水
  供水 1988年7月14日,嘉禾县自来水公司成立,隶属嘉禾县建设委员会。1989年9月以前,县城居民饮用井水或手摇压水取水饮用。机关、企事业单位掘井取水。是年10月,珠泉水厂投入运行。1993年2月,县自来水公司筹资建晋屏水厂,12月建成投产。珠泉水厂、晋屏水厂投产后,日产水3000吨,供应县城区30%的单位和居民,供不应求。1993年4月16日,县政府决定,将县自来水公司划归县水电局管理。进入20世纪90年代,县城建设速度加快,城区人口剧增,企业发展迅速,供水矛盾突出。1994年,县政府决定兴建从盘江水库引水至县城的饮水工程,当年11月动工,1995年1月竣工,日供水1.25万吨。1998—2002年,加大供水设施建设,逐步完善县城区供水管网,共安装口径100~500毫米管道长6.17万米、口径100毫米以下管道8.7万米。1998年,嘉禾县自来水公司被评为湖南省集中式供水卫生先进单位。2002年,城区机关单位及居民由县自来水公司集中供水。
  排水 城区东街、北街、西街街道侧,用块石砌成水沟,全长1037.5米,宽3米,用以排水;南街砌就一条暗沟排水,长350米,宽20公分。雨水、污水合流,汇集东街排水沟,注入百泉溪。新城区,沿街道侧兴建下水道,其中1956—1975年建下水道1.1万米,1976—1990年建2.2万米,1991—2002年建45.08万米。
  第三节
  园林绿化
  一、街道绿化
  1989年,县城区人民路(县民政局福利大厦到原县汽车队)、中华路(县五金公司到县教育局)共种有496株法国梧桐树,其中人民路441株、中华路55株。199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绿化条例》颁布实施。县委、县政府部署县属各单位、城关镇所属单位,组织干部群众认真学习、贯彻实施《城市绿化条例》。1993年2月3日,县建设委员会发出《关于进一步搞好县城街道绿化工作的通知》;2月25日,组织人员在珠泉中路、禾仓路、桃源路等路段人行道上,种樟树、广玉兰树590株,其他路段人行道上种樟树350株,成活率85%。1994年,县建设委员会在1993年种树的各路段补种樟树215株,成活率90%。1996—1997年,人民路、中华路原种的496株法国梧桐树被砍伐,换种樟树;县城主要街道两侧人行道,统一按每间隔5米一株的要求,共种樟树3820株,成活率96%。1996年,人民路、珠泉路、中华路主要路段各单位大门前,摆放各种花卉盆景4000余盆。2001年春节前,县建设局在人民中路、珠泉中路、中华中路设置高脚圆式大花坛120个。2002年12月,在人民中路街道两侧(南至园陵路、北至金田路),设置各种形状花池151个,池内种上四季常青绿色花草,花池中间装置彩灯。至2002年底,城区街道共种樟树4760株,街道绿化覆盖率96%。
  二、公园广场绿化
  1996年,禾仓路两个小花园建成,面积2000平方米。1997年12月,丙穴公园、东塔公园、珠泉亭景点绿化规划,经县政府批准实施。丙穴公园规划绿地面积100万平方米,东塔公园规划绿地面积25万平方米。1997—1998年,先后建成嘉禾广场、人民广场和9个小花园。其中嘉禾广场绿地面积2700平方米、人民广场绿地面积4800平方米,9个小花园绿地面积129.5万平方米,都种上树木花草。绿地面积占公园广场陆地面积70%以上。
  三、庭院绿化
  1989—1996年,县城单位庭院绿化率不高。1997年,创建省级卫生县城活动拉开序幕,县城园林绿化力度加大。县城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开展“花园式单位”、“园林式单位”、“绿化达标单位”、“人均三盆花”、“户均五盆花”及“义务植树先进单位”评选活动。县委机关、县政府机关、县老干局、县地税局等46个单位庭院内辟有小花园,园内四季繁花似锦,并建有三角亭或六角亭。林业局三栋住宅楼共42个阳台,有40个阳台置放花盆。到2002年,县城区有县委机关、县政府机关、县烟草公司、县人民医院、县交通规费征稽所、嘉禾一中6个单位被评为省级园林式单位,县老干局等21个单位被评为市级园林式单位,有57个单位被评为县级园林式单位。县城庭院绿化率达93%。
  四、园林绿化管理
  1989—1994年,县城园林绿化管理不力。1995年,县政府制订《嘉禾县城区街道门前种树责任制实施办法》,建立健全城区园林绿化管理责任制。1997年4月,嘉禾县园林绿化办公室成立,隶属嘉禾县建设局。丙穴公园、东塔公园、9个小花园以及街道的树木花草,均确定专人整枝、施肥、杀虫、补种。是年,县政府制订《嘉禾县城市容环境卫生市政实施管理办法》。1998年,县政府颁布《嘉禾县城镇绿化管理暂行办法》,园林绿化管理逐步走上规范化轨道。至2002年底,县城区公共绿化面积达到43.88公顷,比1998年的4公顷扩大39.88公顷。其中街道绿地2.445公顷、丙穴公园绿地33.33公顷、东塔公园绿地8.1公顷、单位庭院绿地24.89公顷、自然绿地106.01公顷,人均公共绿地13.71平方米(比1988年的2.1平方米增加11.61平方米),绿地率达19.42%。
  第四节 环卫设施
  一、环卫机械
  1989年,县城环卫清扫清运工具只有1台小四轮翻斗车、4部双轮手推翻斗车。1992年,新增双排座自卸垃圾车1台、“130”多功能自卸垃圾车2台。1993年,新增5吨洒水车1台。1997年,新增5吨东风牌多功能自卸垃圾车1台、5吨东风牌垃圾平板车1台。2002年,县环卫所有10吨洒水车1台、5吨东风牌多功能自卸垃圾车1台、5吨东风牌垃圾平板车1台、“130”多功能自卸垃圾车3台、小四轮自卸翻斗车1台、双轮手推翻斗车14部。
  二、环卫公共设施
  1989年,县城街道设置5个垃圾点,机关企事业单位设置简易垃圾围。1990年,在主要街道设置铁皮垃圾斗5个、铁铸果皮箱8个。1993年,在人民路福利大厦北面始建水冲式公厕1座。1996年,县环卫所在车头镇境内丁当窝征地3.6公顷,建垃圾消纳场1座。至2002年底,县城环卫公共设施有垃圾房150间、垃圾中转站10处、铁皮垃圾斗210个、不锈钢果皮箱180个、水冲式公厕19座、垃圾消纳场1座,新修通往垃圾消纳场公路1公里。
  第五节 城管监察
  一、城监队伍
  1989年3月6日,嘉禾县城镇管理监察队成立,为二级事业单位,定编5人,隶属嘉禾县建设委员会。同年8月30日,增编4人。1995年5月30日,嘉禾县城镇管理监察队更名为嘉禾县城镇管理监察大队,新增编制7人,县建设局一名副局级干部兼任城镇管理监察大队队长。1996年起,县城镇管理监察大队逐步增加人员,至2002年,共有干部、工人25人。
  二、规划监察
  1989年起,县城镇管理监察队依据《城市规划法》、国家建设部《城镇监察规定》,对县城规划区范围依法进行监察管理,当年印发宣传资料500余份。1992年,城管监察队查处未办理“一书两证”(申请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或未按“一书两证”规定的单位建房16处、个人建房26处,有9个单位和25户个人建房户补办“一书两证”手续。1997年10月,城管监察大队抽调7人,组成清理查处违章建房小组,于10月25日至11月5日,在县城区共查处违章建房的单位25个、居民125户。除进行集中查处以外,平常发现一处,及时处理一处,持之以恒。1992—2002年,共查处违章建房的单位70个、居民177户,查处率95%。
  三、市容市貌监察
  (一)街道管理
  1989年以前,县城街道乱摆摊、乱设点多,脏、乱、差现象严重。1990年,珠泉市场建成开业。县城镇管理监察队配合工商、交警等部门,动员在街道乱摆摊者到珠泉市场摆摊经营,历时7天,共计清理街道乱摆摊点550余人次、乱放车辆152人次。1993年3月9日,嘉禾县城镇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成立。3月15—17日,县政府副县长匡初珅带领有关部门领导和干部共140余人,上街清除乱摆摊点325人次,拆除影响市容的棚架、户外广告牌、招牌215处,纠正乱停、乱摆车辆45车次。1995—2000年,县政府先后发出《关于维护县城秩序的通告》、《嘉禾县城区街道“门前五包”责任制实施办法》、《关于严禁在县城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嘉禾县城市容环境卫生和市政设施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加大整顿市容市貌力度,按照有关法规,共查处乱摆摊点和超门面占道经营1980人次、乱停乱放车辆285车次、乱扔垃圾1150起、损坏市政设施150处,拆除影响市容的棚架、户外广告、招牌1257处。2001年,购置市容监察车一台。2001—2002年,查处街道上违规行为1015处。
  (二)客运车辆管理
  1996年11月,县政府成立嘉禾县整顿道路客运市场秩序领导小组和嘉禾县客运管理办公室。11月8日,县政府办公室颁布《嘉禾县整顿道路客运市场秩序实施方案》。1997年1月,县整顿道路客运市场秩序领导小组部署集中整顿客运市场。5月25日,县城开通人民路、珠泉路、禾仓路、中华路公共汽车营运线路,新建公共汽车停靠点7个。规定长途载客车辆只许停留在老汽车站和新汽车站。至6月,历时6个月的集中整顿客运市场秩序告一段落。12月9日,县政府颁布《嘉禾县城客运车辆管理办法》,县城客运车辆管理有章可循。在规范客运车辆管理的同时,对150余辆出租摩托车,实行挂牌载客、驾驶员统一着装的营运制度,并划定摩托车停放区。2001年12月始,禁止微型车载客,允许中巴车和的士载客。据统计,1996—2002年,共查处违章车辆455台次。县城客运车辆营运秩序明显好转。
  四、燃气管理
  1997年,嘉禾县燃气管理办公室成立,隶属县建设局。县燃气管理办制订《嘉禾县燃气管理规章制度》、《嘉禾县燃气管理专业规划》。当年,县城区4个燃气供应站都领取企业资质合格证。1997—2002年,其安全供应合格率和液化气罐合格率均达100%。
  第六节 重点工程选介
  县人民医院搬迁 嘉禾县人民医院创建于1950年,位于县城东门口低洼地带,常遭水淹,周围是民房,无扩展余地。1990年,县人民政府规划将县人民医院搬迁至珠泉路与禾仓路交叉处西北面。1991年年初动工,1992年年底,搬迁工程全面完工。医院占地面积2.67公顷,总投资750万元。新建五层门诊大楼1栋、六层住院部大楼1栋(280张床位),以及医技大楼、传染病住院部、职工住宅楼等,建筑面积2.94万平方米。内设门诊部、内科、儿科、普外科、骨科、泌尿科、中医科、肿瘤科、五官科、肛肠科、神经科、烧伤科、放射科、检验科、CT室、手术室等。1996年,国家卫生部授予嘉禾县人民医院二级甲等医院称号。
  盘江水库饮水工程 1994年前,珠泉水厂、晋屏水厂日产水3000吨,仅能供应县城30%的单位和居民用水,供水紧张。1994年,县人民政府决定,兴建盘江水库饮水工程,引盘江水库水供县城生产生活之用。当年11月动工,1995年完工。投资622万元,埋设水管道长10.7公里,日供水1.25万吨。1998年起,供水部门加强城区供水设施建设,至2002年,城区企业生产用水获得解决,100%机关、98%居民户饮用卫生自来水,还供应沿水管道两侧2216户农村村民生活用水。
  金穗大厦 位于县城繁华区人民路与中华路交叉处西北面,由中国农业银行嘉禾支行兴建。1998年动工,投资1000余万元,2000年竣工使用。大厦主楼高8层,建筑面积8469平方米,正面采用绿色玻璃幕墙,时为县城区最高层楼房。镶嵌于大厦楼顶的苍劲有力的“金穗大厦”四字,系萧克将军的墨宝。
  嘉禾县体育馆 县体育场原在老汽车站北面,场地狭窄,且常遭水淹。1999年,县委、县人民政府决定,选址新建体育馆。按照县城建设规划,县体育馆新址定在东风路北面,占地面积0.24公顷。1999年8月动工,2003年9月竣工交付使用。工程投资1000万元,建筑面积5229平方米。体育设施主要有灯光球场700平方米(周围看台设座位2039个)、乒乓球室400平方米、健身房300平方米,游泳池2个。馆内能开展篮球、排球、羽毛球、乒乓球、柔道、举重、武术、体操等比赛。此外,还投资13万元于体育馆南侧建起“健身路径”。“路径”内设置有太空球、过山攀梯、四级压腿按摩器、蹬力器、简易篮板、立式旋转器、多功能训练器、腰背按摩器、太空漫步机、压腿训练器、平行梯共11种体育器械和室外乒乓球台。每日到“健身路径”健身者众。
  晋屏大道南至原城关电石厂,北与人民路相接,长2540米,宽40米。
  1995年规划设计,当年动工新建,1997年建成,砂石路面。1998年,投资650万元,改建成水泥路面。晋屏大道西侧有丙穴公园,两侧高楼林立,是县城区南北向的主干道。
  第三章 乡(镇)村建设
  第一节 乡镇治所区建设
  1989年起,乡镇治所区的建设,因农村经济的发展而加快。1995年始,乡镇着手进行总体规划修编,乡镇治所区建设力度加大。2002年,全县设置8个镇、9个乡。城关镇建设纳入县城统一规划,统一实施,其余16个乡镇治所区的建设按各自规划实施。
  房屋建设 16个乡镇治所区内有机关、企事业单位255个。1989—2002年,新建房屋的单位有67个,建筑面积11.53万平方米。16个乡镇政府机关先后新建办公楼、住宅楼28栋,建筑面积4.3万平方米。乡镇普遍建起计划生育服务楼、财政综合楼。2002年,石桥镇政府机关搬迁,新建4层综合楼1栋,建筑面积4088平方米。14年间,乡镇治所区内新建民房37.1万平方米,居民人均居住面积27平方米。
  学校建设 16个乡镇治所区内有县属中学3所(嘉禾二中、嘉禾三中、嘉禾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乡镇中学16所、中心完小15所、小学9所。1989—2002年,共新建教学楼19栋,建筑面积7.24万平方米;新建教工住宅楼25栋,建筑面积3.42万平方米。普满中学新建7层教学楼1栋,建筑面积4200平方米。广发中心完小新建5层教学楼1栋,建筑面积2600平方米。广发中学新建7层教工住宅楼1栋,建筑面积1260平方米。
  集贸市场建设 1989年,除城关镇以外,全县有集贸市场12个,至2002年增加到17个。16个乡镇治所区内,只有钟水乡、石羔乡、盘江乡未建有集贸市场。坦坪乡政府驻地坦坪圩,原有一处农贸市场,占地面积757平方米,圩期上市人流8000人至1万人,场地狭窄,与市场交易的快速发展不相适应。1999年,坦坪乡政府投资500万元,于老市场北面兴建一处新市场。2002年1月8日建成开业。新市场占地面积3.87公顷,场内有钢筋结构大棚4座,固定摊位452个。新老市场同日赶集。
  水、电、路建设 至2002年,16个乡镇有8个乡镇建设自来水厂,埋设地下主管道长5.29万米,供应乡镇政府机关及1.14万农户和居民饮用水。各乡镇均通电。程控电话、广播电视基本普及。乡镇治所区均通公路,区内建水泥道路69条,长51.8公里,道路硬化率80%。
  园林绿化 2002年,16个乡镇治所区绿化率35%。石羔乡政府1999年被评为市级园林式单位。盘江乡政府2000年被评为省级园林式单位。行廊镇治所区主要街道种樟树100余株,塘村镇治所区主要街道种樟树1250株,均已绿树成荫。
  环卫设施 至2002年,全县乡镇治所区内建设无害化水冲式公厕35座;设置垃圾制斗210个(2000年新换35个)、果皮箱260个,有运送垃圾的汽车10台、垃圾中转站8座,垃圾处理率达65%。
  附:乡镇治所区建设选介:
  广发乡 治所区内有村民委员会2个、居民委员会1个,454户,2437人。1989年以来的14年间,纵横在治所区内的6条公路,都由砂石路面改建成水泥路面,总长4180米、总面积2.93万平方米。新建下水道2400米。18个行政、企事业单位中,有8个单位新建办公楼、教学楼、宿舍楼14栋,建筑面积2.54万平方米;有135户居民、村民新建民房,建筑面积2.03万平方米。1995年,新建自来水厂,日产水1500吨,埋设主供水管道1.7万米,除治所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及454户村(居)民用上自来水外,还供给13个自然村1195户村民用水。1998年,组建城管监察中队,配专职人员5人,专司治所区市容市貌管理。2000年,楚江村村民李新民投资200万元,在原广发肉食品站场地兴建兴隆市场,占地面积4100平方米,市场周围设置商业门面28个。兴隆市场为县境个人投资兴建的第一个集贸市场。是年,广发供销社将仓库房改建成供销市场,占地面积4200平方米,设置商业门面25个。2002年,广发乡政府筹资新建商贸小区,占地面积2.12万平方米,其中市场用地5500平方米、商业门面(住宅)用地4130平方米、道路用地6060平方米、学校占地3200平方米、停车场用地1400平方米、绿化用地3976平方米。2002年底,商贸小区内,已建筑主干道水泥路1条,长300米、宽8米;次干道水泥路2条,长250米、宽6米;建成砖混结构建筑物面积3600平方米,商业门面410平方米;安装排水管道500米。
  塘村镇 塘村镇治所区内有居民委员会5个、村民委员会5个,2600户,1.1万人。1989—2002年,将砂石路改建成水泥路面的有:主干道4条,长4.1公里;次干道3条,长1.15公里。新建的镇北工贸区内,建起三纵一横水泥公路,长2公里;塘水工贸区内,建起三纵三横水泥公路,长0.68公里。镇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兴建公房17栋,建筑面积2.26万平方米;居民建房户520户,建筑面积7.7万平方米。在主要街道路侧筑下水道9.6公里。新建日产水量3000吨的自来水厂一座,安装主水管道1100米,供水2200户。建成35千伏变电站一座,架设输电线路11.4公里。原有一处农贸市场,占地面积1.49万平方米;新建第二农贸市场,占地面积2.5万平方米。全国政协原副主席毛致用、中共湖南省委原书记杨正午、湖南省人民政府原省长刘正到塘村镇视察时,对塘村治所区建设成绩予以充分肯定。
  第二节 村庄建设
  2002年,除乡镇治所区内村民委员会、自然村外,全县尚有村民委员会209个、自然村855个,共87143户、285962人。农村改革不断深化,建设小康社会步伐加快,村庄面貌随之改观。
  道路建设 至2002年年底,全县行政村100%通公路。其中水泥公路占村级公路的75%;899个自然村,通车率90.76%,水泥路占35%。车头镇荫溪村于2001—2002年投资40万元,建成从1803线至村庄的水泥路长2公里,宽5米;兴建村内主干道水泥路面及环村路水泥路面长2公里、宽3~5米。
  房屋建设 1989—2002年,农民新建住房146.51万平方米,平均每年新建房屋10.47万平方米,按统计局2002年统计人口数计算,人均居住面积达26.6平方米。广发乡平峰村270户、1250人,有189户建新房,建筑面积3.3万平方米,平均每户建新房174.6平方米。农村所建新房,均系砖混结构;每套住房内设卧室、餐厅、厨房,经济条件好的设多间卧室以及客厅、餐厅、厨房、卫生间。室内,墙壁粉刷钢化涂料,铺设水泥地面或彩色瓷砖地板;窗户安装天蓝色或茶色玻璃、钢筋防盗网、塑料花纹雨阳罩。室外,立面造型各式各样,有的贴瓷砖,有的屋顶上建休闲四角亭或六角亭,颇具特色。但部分地方农村建房无序,没有总体规划,新建房屋大都排列不一,巷道弯曲,交通不便,住房与厕所、猪牛栏混杂。公房建设中,农村干部群众尤为重视学校建房。1989—2002年,有202所中小学新建教学楼、宿舍楼236栋,建筑面积14.3万平方米。所建楼房为砖混结构或框架结构,外墙贴瓷砖,内墙粉刷仿瓷涂料,水泥地面。塘村、车头、袁家、行廊、广发等乡镇部分行政村建起办公楼、村民活动室。期间,续修宗谱之风一度盛行,部分村庄修复宗祠迎谱。
  供水建设 2002年止,农村有15%的农户在室内或家门前打手压井,一口手压井解决一户或几户生活用水。有25%的村庄设置地下水管道,引井水食用。有57个村办起自来水厂,供水13525户农户。石羔乡12个行政村,有8个行政村、36个自然村、2018户农户从1995年开始饮用自来水。莲荷乡石燕行政村投资68万元,新建起一座自来水厂,埋设水管长6000米,全村300多户用上自来水。
  市场建设 全县新建村级农贸市场5个。1989年,石羔乡甫口村村委会投资7万元,兴建甫口市场,占地面积8000平方米,内设售货亭5座。肖家镇肖家村村委会于1993年投资34万元,兴建肖家市场,占地面积2600平方米,建有售货亭12座,192个摊位。田心乡田心村村委会于1996年投资30万元兴建田心市场,占地面积400平方米。张家农贸市场于1998年兴建,由袁家镇张家村村委会投资,占地面积2000平方米。2002年,石桥镇周家村村委会投资460万元兴建周家市场,占地面积4963平方米,市场内建有钢筋结构大棚2座、钢筋水泥结构亭2座,固定摊位364个。
  第三节 旧村改造
  20世纪90年代,村民建房一般建在自己承包的责任田土上。大部分村民在村周边或沿村道、公路两旁筑建新房,难以实施规划建房。占田建房者多,且村庄中间旧房无人居住,形成“空心村”。改造旧村势所必然。1994—1997年,县委、县政府以农村奔小康为契机,开始实施旧村改造工程,先在广发乡白觉村、塘村镇英花村、袁家镇张家村、坦坪乡峰塘村和托山村、石桥镇周家村进行试点。6个试点村,共有66个村民小组、3212户、11574人,除周家村、张家村未拆房外,其余4个村拆除旧房(含杂房)938栋,建筑面积5.63万平方米;6个村共新建房屋33万平方米,户均102平方米;新建教学楼6栋,建筑面积11万平方米;白觉村、张家村新建起自来水厂。1998年,县委、县政府总结试点经验,本着“立足基础,着眼长远;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发展经济,体现特色;节约用地,环境幽雅;发挥优势,滚动发展”的原则,有计划有步骤地分批实施旧村改造工程。
  2002年,全县正在实施旧村改造规划的村有50个。
  附:旧村改造选介
  广发乡白觉村 原来村民建房无统一规划,坐落无序,巷道弯曲狭窄,住房、猪牛栏、厕所混杂一起,卫生条件差。1994年,村党支部、村委会制订旧村改造建设规划。此前,该村已兴建一座日产1700吨的自来水厂,村民都用上自来水;新建一栋三隔无害化公厕。1995年,投资10万元兴建一条长1.2公里、宽7米的环村水泥道路,开通有线电视、程控电话。1998年,从村中间拆除旧房186间、厕所28间,修筑南北向、东西向水泥路,形成十字街道,四面与环村路相连接,改变巷道弯曲狭窄的状况。村民按照村庄建设规划安排,先后建起式样新颖的住房30栋,均系三层楼以上砖混结构,建筑面积1.44万平方米。到2002年底,白觉村沿十字街道新建二至三层砖混结构房屋165栋,建筑面积2.5万平方米;按规划搬迁猪栏、牛栏、厕所250余间。村庄卫生条件改善,旧貌换新颜。
  塘村镇英花村 锻造工业发达,原村内巷道狭窄,产品及原材料进村出村运输困难。1995年,在县建设局驻村奔小康工作队的帮助下,村党支部、村委会制订《英花村建设总体规划(1995—2010)》,发动群众改变村庄面貌。当年,筹集资金100万元,在村中拆除旧房162间,拓展出一条横贯全村东西长500米、宽13米的工贸大道,大道两侧统一规划兴建房屋。到1996年,村内形成两处十字路口,运输产品极为方便。1997—1998年,村党支部、村委会集资在村东北面推平坡地4公顷,开辟出工业小区。小区内建起一条长800米、宽8米的水泥道路;一处钢材市场,面积2700平方米。旧村改造促进村经济发展,1998年,全村实现社会总产值2.2亿元,人年均收入6000元。1999年,英花村被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全国文明创建文明村镇工作先进单位”称号。该村自实施旧村改造建设规划起,至2002年底,有600户村民新建房屋,建筑面积18.47万平方米,其中3~4层楼房480栋,5层楼房2栋,村民周兴栋兴建的楼房有7层。
  第四章 建筑业
  第一节 建筑企业
  一、县建筑企业
  1989年,全县县属建筑企业1个,即嘉禾县建筑工程公司,属集体企业,归口嘉禾县建设委员会管理。有国家干部、工人132人,其中退休职工39人;中专文化1人;施工技术员7人。年施工能力150~200万元,当年实际完成产值105万元。2002年,县属建筑企业仍为嘉禾县建筑工程公司,实有干部、工人87人,其中国家干部9人。职工中有本科文化2人、大专文化15人、中专文化19人;中技9人;施工技术员27人,助理工程师1人,工程师19人,助理会计师和会计师各1人,助理政工师和政工师各1人,经济师1人,项目经理20人。公司办公用房3000平方米;职工住宅楼4栋,建筑面积7000平方米;生产预制构件场1处,面积1.8万平方米。年施工能力1000万元。2002年实际完成产值700万元、税利56万元。
  二、县以下建筑企业
  1989年,全县县以下建筑工程队16个,固定职工1336人,季节性临时工3198人;有证施工员70人;拥有固定资产185万元,年施工能力500~700万元。1990—1998年,先后注销不合格的县劳动服务公司建筑队、塘村镇镇北建筑队、田心乡建筑队、坦坪乡农具厂建筑队,增设普满乡建筑队、石羔乡建筑队、县粮食局建筑工程队、龙潭镇建筑队、珠水建筑队、城关镇东塔建筑工程队、袁家镇建筑工程队、泮头乡建筑工程队、珠泉开发区建筑工程队、南岭建筑工程队和永丰泰建筑工程公司。2001年,全县县以下建筑企业23个,完成总产值1184万元。2002年,根据国家建设部颁布的建筑企业新的资质就位标准,对县以下23个建筑企业进行优化重组,将原分散在各乡镇、抵御风险能力差的建筑企业,重新组建起集中、有实力的建筑工程有限公司4个:原城关镇第一建筑工程公司组建为嘉禾县金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挂靠这个公司的有原塘村、袁家、龙潭建筑工程公司;原城关镇第二建筑工程公司组建为嘉禾县南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挂靠这个公司的有原城关镇第三建筑工程公司、石羔乡建筑工程公司、嘉禾县住宅建筑工程公司、广发乡建筑工程队;永丰泰建筑工程公司组建为嘉禾县永丰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挂靠这个公司的有原车头镇建筑工程公司、坦坪乡建筑工程公司、盘江乡建筑工程队、泮头乡建筑工程队;原钟水乡建筑工程公司组建为嘉禾县钟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同时注销珠泉经济开发区、南岭、城关东塔、塘村、行廊、石桥、普满、莲荷共8个建筑工程队。4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有职工1500人,其中项目经理55人,施工技术员263人,工程师75人,助理工程师43人,会计师1人,助理会计师5人。当年完成产值1600万元,比2001年增长416万元。
  第二节 建筑设计
  1989年,嘉禾县建筑勘察设计室有职工7人,其中工程师2人、助理工程师3人、技术员2人,绘图计算靠人工操作。1993年,购置386计算机1台、自动绘图仪1台。1995年,购置586电脑2台,开始使用电脑设计。1998年,购置586电脑5台。至此,共有电脑7台,由原来用手工操作设计全部改用电脑设计。1999年5月,嘉禾县建筑勘察设计室更名为嘉禾县建筑勘察设计院。至2002年底,县建筑勘察设计院有职工13人,比1989年增加7人,增长85.7%。职工中大学本科1人,大专文化6人;建筑师1人,工程师1人。1989—2002年,完成设计项目559个,建筑面积85.9万平方米。设计房屋最高层的砖混结构,有中国农业银行嘉禾县支行8层楼金穗大厦,建筑面积8469平方米;设计房屋最高层的框架结构,有农业局6层综合大楼,建筑面积2500平方米;设计房屋正立面造型仿欧式的,有县林业局综合大楼、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办公大楼、县人民医院门诊大楼、春陵宾馆;设计住宅楼中楼的,有县移动公司住宅楼、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嘉禾县业务组住宅楼。
  第三节 建筑施工
  1989—2002年,县内建筑房屋多为楼房,施工技术较前大有改进。县城新建楼房,普遍推行片石与砂浆垫底,上铺钢筋网,注混凝土,外加钢材半连框架,建高层楼房则采用钢筋混凝土灌注桩基础。1995年,新建县财政局职工住宅楼,始用挖机挖地槽,改变沿袭多年的深基础处理靠人工开挖的施工方法。乡村房屋基础多用片石浆砌,厚度宽度都比传统房屋基础大。二层楼以上房屋墙体,不论是工业用建筑或民用建筑,不管承重墙或非承重墙,均为“240”混水墙到顶;民宅一般两层,少数仍采用“24”空斗墙。内墙用仿瓷涂料或白色乳胶涂料粉刷,外墙由用撒米石改为贴瓷片。县财政局办公楼、县农行金穗大厦外墙采用幕墙玻璃。建筑砖块,大多统一规格为24厘米×11.3厘米×5.3厘米。建筑胶结材料主要使用水泥。楼面采用钢筋混凝土现浇板或预制空心板。楼顶粉刷白色涂料,办公用房、营业间、宾馆等采用木质夹板或石膏花纹造型吊顶。民宅地面为水磨石,也有采用花阶砖块的。办公用房、宾馆、酒家、公共活动用房地面多铺上瓷砖或大理石。屋顶为平顶屋面,有的采用钢筋混凝土屋面,有的采用预制空心板屋面,两种屋面都应用细砂混凝土隔热板层。县乡镇企业局三层住宅楼平顶屋面上,设计砌筑鱼池,养鱼种荷花。县水电局设计室、城关派出所住宅楼平顶屋面上,设计300高层土隔热层,既隔热,又种植花卉、蔬菜,美化环境,净化空气。
  第四节 建筑管理
  1989—2002年,全县建筑企业完成总产值52025万元,上交利税3144万元;受监工程660个,受监率93.4%;竣工工程404个,合格率93.8%;招标工程548个;完成设计工程554个,建筑面积93.4万平方米。
  一、质量监督
  1992年,县建设委员会制订《关于加强建筑质量和安全生产十条规定》;组织工程技术人员巡回检查,发现县皮件厂、泮头乡信用社、莲荷中学、龙潭中学建筑公房,砌墙砂浆标号及饱满度没有达到设计要求,当场令其配合好砂浆,将已建之墙拆除重建。1993年3月10日至20日,县建委组织有关人员普遍检查全县在建工程和预制构件厂。县新华书店、龙潭派出所建筑工程使用的空心板质量低,经预制构件厂派员将空心板加固后方准使用。车头镇石田村小学新建教学楼,不立项,不报建,不公开招标投标,无正规图纸,无正规施工队伍施工,工程质量隐患严重。县建委技术干部与郴州市建设局工程质量监督技术人员三次赴现场,督促其按照要求改正。1994年,全县开展争创样板工程和优良工程活动。县供电公司综合办公楼、县邮电局程控大楼以及人民银行嘉禾县支行、县医药局、县农机公司新建的住宅楼被评为优良工程。1995年11月15日,嘉禾县建设工程验收领导小组成立。1996年5月16日,嘉禾县建筑工程质量投诉领导小组成立,下设办公室,专司处理群众对工程质量投诉和举报事宜。1997年,县建设局组织技术人员赴建筑工地检查建筑材料质量,抽检钢筋274组,合格的223组,不合格的54组;抽检砂浆124组,合格的118组,不合格的6组;抽检红砖48组,合格的47组,不合格的1组;抽检砼229组,合格的205组,不合格的24组。对不合格的建筑材料限期运离工地。1998年,广发乡新儒丰村新建教学楼,施工人员偷工减料,两根砼柱质量低劣。县建设局质量监督技术人员发现后,当场将两根砼柱推倒重建。1989—2002年,全县受监工程660个,受监率93.4%;竣工工程404个,合格率93.8%。14年间县境没有发生因工程质量问题造成房屋倒塌事故。
  二、安全管理
  1989年,建筑安全管理归口县建设委员会负责。县建设委员会以及建筑企业重视“安全第一”教育,深化建筑队伍人员安全生产意识。是年起,每年开展4~5次“安全生产周”活动。1992年,县建设委员会制订《关于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十条规定》,县政府办公室转发湖南省建设委员会、郴州地区建设委员会《关于郴州良田水泥厂工程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紧急通报》。县境15个在建工程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对照《紧急通报》精神,开展自检、互检活动,发现不安全隐患25处,及时整改。1993年4月14日,县建设委员会转发郴州地区建设委员会《动员起来,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再发生的紧急通知》。1994年,县政府组织开展“百日安全无事故”活动,查出在建工程中不安全隐患256处,责令其限期整改。5月15日,嘉禾县建设工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立。10月10日,县建设委员会与县公安局联合发出《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的通知》,将消防监督管理列为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1995年,县政府批准成立嘉禾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与嘉禾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合署办公,把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纳入县建设局工作目标管理。1999年5月14至20日,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要求,全县开展“安全生产周”活动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现场检查,发出整改通知书36份,处罚不注重安全生产事件15起。2000年8月,坦坪乡建筑工程公司承建教师新村,施工时,钟水乡麻池村村民廖泽生从七楼坠地死亡。坦坪乡建筑工程公司一次性赔偿死者家属5.8万元。县建设局将此事通报全县。2002年6月6日,县政府召开全县施工企业、驻嘉各施工企业经理、在建工程项目经理和安全员参加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6月10至14日,县建设局组织人员对全县施工现场进行检查,责成7个违法违纪施工的企业限期整改,并处以罚款。1989—2002年14年间,除1名民工在工地因施工时不慎坠地死亡以外,没有发生其他重大伤亡事故。
  三、建筑市场管理
  1989—1992年,全县建筑市场监控力度不大,建筑企业内部管理比较松散,有的建设工程不报建,工程发包不招标,少数领导利用职权干扰工程承包发包,嘉禾建筑市场一度出现混乱现象,4年间招标投标率分别为35%、40%、42%、44%。1993年,县委、县政府把建筑市场管理列入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搞好勤政廉政建设的一件大事来抓。7月18日,嘉禾县建筑市场管理和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领导小组成立,常务副县长匡初珅任组长。8月20日,中共嘉禾县委纪律检查委员会、县监察局发出《关于基建5万元以上工程实行公开招标投标的规定》。9月20日,县政府下发《关于加强建筑市场管理的决定》。9月25日,县委发出《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的决定》,文中第四条提出,坚决刹住建设工程承包中以权谋私和行贿受贿不正之风。通过抓建筑市场反腐倡廉,建筑市场秩序明显好转。1993年7—12月,全县开工建设工程项目74个,都实行公开招标投标,招标投标率由1992年的44%上升到100%。1994年,新上建设工程33个,招标投标率100%。是年,郴州地区建筑市场管理经验交流会在嘉禾召开,嘉禾被评为湖南省建筑市场管理先进单位和全国建筑业管理工作、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先进单位。1995年8月24日,县政府印发《嘉禾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评标办法》、《嘉禾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项目范围规定》、《嘉禾县建设工程招标申请书》、《嘉禾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标底编制和审定管理规定》,进一步完善招标投标管理机制。9月12日,中共嘉禾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县监察局、县建设局联合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市场管理和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的若干规定》。11月13日,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县监察局、县建设局转发中共郴州市纪委等四个单位《关于强化建筑市场管理推进廉政建设的规定》。1996年2月,县政府下发《嘉禾县建设工程招标、评标补充办法》。4月,县政府召开全县农村中小学建设工作会议,规定农村中小学建设工程15万元以上、装修装饰工程3万元以上,都要进入建筑市场招标投标。上述一系列举措,使建筑市场管理进一步规范。1995—1997年,全县新建工程130个,全部进入招标投标市场。1998年,全县建筑市场管理工作有些放松,在建设工程项目中,承包工程不搞招标投标;个别领导向建设单位打招呼,把建设工程给指定的施工队施工。嘉禾建筑市场再度出现混乱现象,全县投标招标的建设工程只35个,由1997年的招标率100%下降到1998年的54%。2000年,县委、县政府集中一定力量抓建设领域专项治理,成立嘉禾县建设领域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调整嘉禾县建筑市场管理和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制订《嘉禾县2000年建设领域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制订和完善《嘉禾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实施细则》、《关于加强建筑市场管理推进廉政建设的规定》、《嘉禾县建筑市场管理若干规定》等规章制度。2001年,纪检、监察、建设、审计、财政、工商、检察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专门班子,对全县107个在建、已建工程进行检查,查出有9个工程违法、违纪、违规建设,依照法规逐一进行处理。嘉禾建筑市场管理和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所好转。2000年,招标投标率上升到58%,2001年61%,2002年66.9%,2003年达100%。
  第五章 房产管理
  1989年,嘉禾县房产管理所仍隶属县财政局。1992年6月,县政府将县房产管理所划归县建设委员会领导,为二级事业单位。1998年10月,嘉禾县房产管理所改为嘉禾县房产管理局,为副局级事业单位,隶属嘉禾县建设局。至2002年底,嘉禾房地产业开展的业务项目为:直管公务,房屋产权产籍登记发证,房屋市场交易,危房鉴定,房屋拆迁评估,白蚁防治。房地产开发业务则尚未开展。
  第一节 城镇住房制度改革
  一、公有住房出售
  1988年8月,嘉禾县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成立,下设办公室。1992年9月,县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在理顺公有住房租金基础上,制订《嘉禾县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呈报郴州地区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审批。1993年7月17日,郴州地区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批复同意。7月25日,县委、县政府将《嘉禾县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发至县直各机关、企事业单位执行,以出售公房为主的住房制度改革由此展开。至1993年底,全县有100个单位优惠出售住房237栋,计2977套、建筑面积20.33万平方米,解决5000名干部职工及其家属的住房问题。优惠办法为:工龄优惠,按每平方米2.65元计算的面积,一般干部、工人65平方米,科级干部75平方米,处级干部85平方米;房价折扣,按每平方米8.36元计算的面积,一般干部、工人65平方米,科级干部75平方米,处级干部85平方米;一次性付款折扣,按应付购房款优惠20%。住房产权,购房方50%,售房方50%。1996年4月3日,县政府制订《嘉禾县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要求各单位做好住房公积金归集、租住公有住房提租和出售住房等工作。4月30日,县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更名为嘉禾县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以下简称“房改办”),为常设办事机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县政府办公室。6月,县政府发出《关于做好原出售公有住房由部分产权向全部产权规范工作的通知》,要求县属单位将1993年以来按部分产权出售的公有住房,按1993年度的成本价(每平方米340元)核定购房款,让购房户取得所购住房的全部产权。1995年6月,出售住房产权规范工作先从县政府机关起步,以点带面,全面展开。至1997年底,出售的公有住房产权规范工作顺利完成。各单位在开展出售公有住房工作时,鼓励干部职工集资兴建住房。县房改办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对集资建房面积、人员资格严格把关;对集资建房款专户储存、专款专用,并根据集资建房工程进度划拨基建款;集资房屋建成后,按房改政策规定出售给集资建房的干部职工。至2001年底取消福利分房止,全县共向7417名干部职工出售公有住房4501套,建筑面积35.41万平方米,归集售房款1448万元。
  二、住房公积金
  1996年4月3日,县政府颁发《嘉禾县职工住房公积金制度暂行办法》。自此,各单位配合县房改办,组织实施住房公积金归集工作。6月,县房改办举办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骨干培训班,将学习有关住房公积金的政策规定纳入培训班的一项重要内容。培训班后,运用各种形式广泛宣传。是年,全县归集住房公积金86万元。1997年上升到268万元。1999年4月,国务院颁布《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县房改办翻印《条例》500份,发至县属单位和各乡镇。《嘉禾通讯》1999年第5期全文刊载《条例》。2000年,全县归集住房公积金298万元。2002年,住房公积金制度扩展到乡镇。是年,归集住房公积金418万元。至2002年底,全县共有7349名干部职工累计缴存住房公积金1900万元,其余额为1442.2万元;累计发放单位及个人住房贷款2806.9万元,收回贷款1583.82万元,贷款余额1223.08万元;累计支付干部职工住房公积金457.6万元;返还各单位住房基金1206万元。
  第二节 公房管理
  1952年,县城区机关、团体、学校用房和祠堂、庙宇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减租、反霸、土地改革运动中依法征收、没收的房屋,共计建筑面积2.15万平方米,由县财政部门接管。1968年6月,县财政部门执行县革命委员会决定,将接管的公房移转给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管理。1971年3月,复归县财政部门管理。当时,管理的公房建筑面积1.8万平方米。1992年6月,县房产管理所隶属关系由县财政局转移给县建设委员会时,县直管公房建筑面积为1.07万平方米,其中县城54间、建筑面积5275平方米,职工宿舍4栋、建筑面积4407.72平方米,塘村镇4间、建筑面积783.91平方米,广发乡1间、建筑面积33.5平方米,陶瓷厂1间、建筑面积200平方米。1992年底,对坦坪、石桥、广发、塘村4个乡镇公房进行清理,共清出私占公房12间,建筑面积1203.39平方米。1994年,根据国务院(1993〕139号文件和中共中央办公厅〔1993〕9号文件政策规定,归还李必蕃、李云杰、李荣佐、李锡孟、李水保原代管公房建筑面积1935.17平方米。1996—2002年,有的直管公房老化无法维修,拍卖建筑面积6388.4平方米。2002年底,有直管公房建筑面积6771.43平方米(含职工宿舍4栋66套住房,建筑面积4407.72平方米)。1992—2002年,公房租金按规定收取率为100%。
  第三节 房屋产权发证
  1992年12月,县政府发出《关于开展房屋产权清理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并成立嘉禾县房屋产权清理登记发证领导小组,全县房屋产权产籍登记发证工作启动。1993年1月10日,县政府制订《嘉禾县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暂行办法》。是年底,按照县政府部署,县建设委员会从县房产管理所和城关、龙潭、行廊规划站以及县建筑工程公司抽调工作工员14人,组成房屋产权清理登记发证工作组,对县城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居民房屋产权进行清理登记发证。1994—1996年,县城共完成房屋产权登记发证5463户,占95%,建筑面积92.35万平方米。1997—2002年,全县完成房屋产权登记发证6330户,建筑面积107.6万平方米;产权变更登记发证1726户,建筑面积13万平方米。乡镇房屋产权登记发证进展较慢,2002年底,除城关镇外,塘村镇办证率30%,其余乡镇办证率10%~15%。
  第四节 房产交易
  1994年起,嘉禾房产交易管理工作逐步开展。是年3月22日,县建设委员会、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管理的通告》。1995年1月14日,县政府制订《嘉禾县房地产价格评估暂行办法》。1月22日,县建设委员会、县工商银行、县农业银行、县建设银行联合发出《关于单位、个人以房屋作为贷款抵押办理评估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1995—2002年,全县办理房产各类交易527宗,其中办理房地产抵押手续447宗、建筑面积612万平方米,办理租赁备案登记手续59宗、建筑面积1770平方米,对92个单位和1694户居民房屋进行评估、建筑面积24.5万平方米。
  第五节 危房鉴定
  1991年以前,县房产管理部门没有开展危房鉴定业务。1992—1999年,鉴定69个单位,有危房建筑面积2.8万平方米。2000年8月22日,县建设局、县房产管理局、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县建筑设计院、县建设工程管理站组织技术人员,对全县中小学房屋进行现场察看、鉴定。有危房36栋,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其中严重危房4栋、建筑面积700平方米。这些危房涉及到10个乡镇、14所学校,其中县属中学1所。鉴定后,4栋严重危房拆除重建,其余32栋危房及时维修,避免房屋倒塌事故发生。至2002年底,鉴定102个单位和部分居民户房屋,有危房建筑面积4.3万平方米,采取措施一一整修。
  第六节 白蚁防治
  1996年2月17日,县政府办公室转发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新建房屋白蚁防治工作的通知》。1996—1997年,全县新房白蚁防治面积6万平方米。1998年4月6日,县建设局翻印《湖南省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暂行办法》,发至县属各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及各乡镇,白蚁防治工作深入开展。是年底,全县白蚁防治面积8.1万平方米,灭治面积1300平方米。1999年,白蚁防治面积5万平方米。嘉禾被评为湖南省白蚁防治先进单位。2000年5月,县政府转发国家建筑部《关于白蚁防治管理75号令》,当年完成白蚁防治面积27万平方米,并对原已施药防治的单位和个人的房屋进行回访。嘉禾再次被评为湖南省白蚁防治先进单位。2001年,全县白蚁防治施药面积11万平方米,重点灭治面积2000平方米。2002年,白蚁防治施药面积18万平方米。据统计,1996—2002年,全县白蚁防治施药面积共75.1万平方米。

知识出处

嘉禾县志 1989-2002

《嘉禾县志 1989-2002》

出版者:湖南人民出版社

本志实地记载了湖南省嘉禾县地理环境、经济综述、人口、城乡建设、珠泉经济开发区、农业经济、水利、农机、乡镇企业、工业经济、交通、邮电、商贸经济、财政、税务、金融、保险、经济综合管理、政党、人民团体、政权、政协等项目的发展历史。

阅读

相关地名

嘉禾县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