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城镇居民生活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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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嘉禾县志 1989-2002》 图书
唯一号: 180720020210000601
颗粒名称: 第一节 城镇居民生活
分类号: F126
页数: 1
页码: 74
摘要: 本节记述了郴州市嘉禾县1989年到2002年城镇居民生活生产经济发展情况。
关键词: 人民生活 城镇居民 嘉禾县

内容

1989年,全县职工每人年平均工资1960.6元,比1988年的1789.8元增加170.8元,增长9.54%;城镇居民每人年平均消费1229元,比1988年的1128元增加101元,增长8.95%。城镇及工矿私人建房3445户,人均居住面积15平方米,比1988年增加6.2平方米;储蓄存款人均516元。1992年,职工工资改革,年人均工资2606元,比1989年增长32.9%。同时,实行住房制度改革,城镇公职人员由国家分配住房改为按工龄计算部分房价、国家让利等优惠办法,将住房销售给干部职工,以改善职工的住房条件。随着经济结构的调整和改革的不断深入,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发展城镇集体经济和个体私营经济,推进城镇化建设,居民就业门路逐步拓宽。1995年,实行工资改革,全县职工每人年平均工资达到7145元,比1989年增长2.64倍;城镇居民人均消费2063元,比1989年增长67%1997年,县劳动部门通过执行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组建再就业培训中心、创办劳务企业,扩大城镇居民就业门路。县政府出台再就业优惠措施,通过进一步鼓励发展第三产业和个体私营经济,并实行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使城镇居民的生活水平得到稳定和提高。
  至2002年,全县共安置待业人员1172人、复员军人660人,乡镇以上居民创办集体、个体私营工业企业4899个,就业人数2.5万人。是年,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1.0239万元,比1989年增长4.22倍;全县参加失业保险职工1.0161万人,领取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的有2816人。城镇居民年平均消费5709元,比1989年增长3.64倍,其中商品性消费占71%、文化生活服务性消费占19.8%、住房及水电消费占9.2%。一般城镇居民家庭有彩电、冰箱、摩托车,住房为套间,明亮、宽敞、舒适。衣着讲究整洁、漂亮、大方。餐桌上荤素搭配,讲求营养。但有少数城镇居民收入少,生活仍陷于困境。

知识出处

嘉禾县志 1989-2002

《嘉禾县志 1989-2002》

出版者:湖南人民出版社

本志实地记载了湖南省嘉禾县地理环境、经济综述、人口、城乡建设、珠泉经济开发区、农业经济、水利、农机、乡镇企业、工业经济、交通、邮电、商贸经济、财政、税务、金融、保险、经济综合管理、政党、人民团体、政权、政协等项目的发展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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