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篇 人口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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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嘉禾县志 1989-2002》 图书
唯一号: 180720020210000573
颗粒名称: 第二篇 人口
分类号: C921
页数: 23
页码: 54-76
摘要: 本篇介绍了湖南省郴州市人口情况。包括人口总量与分布、人口构成、计划生育。
关键词: 人口统计 常住人口 嘉禾县

内容

1989—2002年,县委、县政府坚持“依法行政,完善管理,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的工作方针,认真执行优生优育政策;加大控制人口、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人口素质的工作力度,形成“县领导,乡(镇)负责,村(居)为主,组配合,户落实”的计划生育工作格局;实施“三三金桥工程”;加强计划生育服务网络建设;全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在曲折进程中取得可喜成绩。14年间,全县共出生55181人,年均出生3942人,年均出生率12.21‰;1989年,全县人口自然增长率11.1‰,2002年降至5.4‰,期间年均自然增长率6.4‰。
  第一章 人口总量与分布
  第一节 人口总量
  1989年,全县总人口307262人,比1988年增加8537人;1990年,全县总人口311978人,比1989年增加4716人。两年共增加13253人,年均增长率为21.4‰。1991年,总人口为315623人,比1990年增加3645人,增长率降到11.6‰。1992—1999年,全县进一步贯彻落实《湖南省计划生育条例》,认真执行计划生育政策,有效地遏制人口增长过快趋势。期间,人口自然增长率最低年1993年为3.21‰,最高年1996年为6.33‰。8年全县增加人口13070人,年均增加1634人,年均自然增长率为5.03‰。2000年,全县计划生育措施到位率不高,一孩率由上年的64.55%下降到51.04%、二孩率由上年的33.11%上升到48.74%、多孩率由上年的0上升到0.22%,年末总人口336446人,比1999年增加2189人,自然增长率为6.5‰。2001年,全县上下加强对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围绕稳定低生育水平,突出以“村为主”,依法行政,把计划生育措施落到实处。是年,全县总人口338781人,比2000年增加2335人,人口自然增长率6.02‰。2002年,全县总人口341683人,比2001年增加2902人,人口自然增长率5.41‰。1989—2002年,全县共增加34421人,年平均增加2458人。
  第二节 人口分布
  1989年,全县总人口307262人,人口密度每平方公里439人。2002年底,全县总人口341683人,人口密度每平方公里489人,比1989年每平方公里增加50人。县境人口分布,受自然条件、社会经济发展、地理环境、地域、历史等诸多因素影响,差异较大。
  一、行政区划人口分布
  1989年,全县设置6个镇、11个乡。6个镇土地总面积167.56平方公里,人口103128人,人口密度每平方公里615人;11个乡土地总面积513.60平方公里,人口204134人,人口密度每平方公里384人。平均每平方公里人数镇比乡多231人。镇与镇比:人口最稠密的城关镇,土地面积10.04平方公里,人口19887人,人口密度每平方公里1981人;人口最稀少的肖家镇,土地面积35.25平方公里,人口12363人,人口密度每平方公里351人。城关镇比肖家镇平均每平方公里多1630人。乡与乡比:坦坪乡人口最稠密,土地面积37.35平方公里,人口22290人,人口密度每平方公里597人;盘江乡人口最稀少,土地面积41.38平方公里,人口10954人,人口密度每平方公里265人。坦坪乡比盘江乡平均每平方公里多332人。
  1997年12月,石桥、龙潭撤乡建镇工作完成。是年始,全县设置8个镇、9个乡。8个镇土地总面积298.52平方公里,人口170823人,平均每平方公里572人。9个乡土地总面积400.64平方公里,人口161444人,平均每平方公里403人。镇比乡平均每平方公里多169人。镇与镇比:城关镇人口最稠密,土地面积10.04平方公里,人口28625人,平均每平方公里2851人;龙潭镇人口最稀少,土地面积73.12平方公里,人口25194人,平均每平方公里344人。城关镇比龙潭镇平均每平方公里多2507人。乡与乡比:坦坪乡人口最稠密,土地面积37.35平方公里,人口23907人,平均每平方公里640人;普满乡人口最稀少,土地面积69.57平方公里,人口18649人,平均每平方公里268人。坦坪乡比普满乡平均每平方公里多372人。
  2002年,全县乡镇设置未变。8个镇人口177089人,平均每平方公里593人;9个乡人口165494人,平均每平方公里411人。平均每平方公里人数,镇比乡多182人。镇与镇比:人口密度最大的城关镇,总人口33712人,平均每平方公里3358人;人口密度最小的龙潭镇,人口25791人,平均每平方公里353人。城关镇比龙潭镇平均每平方公里多3005人,比1989年差距增加498人,增加24.2%。乡与乡比,坦坪乡人口密度最大,人口23946人,平均每平方公里641人;普满乡人口密度最小,人口18943人,平均每平方公里272人。坦坪乡比普满乡平均每平方公里多369人,比1998年差距减少3人。
  2002年,按县域面积699.16平方公里计算,全县人口密度每平方公里489人,比当年郴州全市人口密度每平方公里235人多254人。
  二、城乡人口分布
  1989年,全县城镇人口(系指城关镇等建制镇居民委员会人口,不含村民委员会人口,下同)23067人,乡村人口284195人,分别占全县总人口的7.5%、92.5%。进入20世纪90年代,随着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城镇建设的发展,部分乡村人口向城镇转移。1994年,全县总人口321707人,其中城镇人口30538人、乡村人口291169人,分别占总人口的9.49%和90.51%,城镇人口所占比重比1989年增长1.99个百分点。1998年,全县总人口332267人,其中城镇人口38136人、乡村人口294131人,分别占总人口的11.5%、88.5%,城镇人口所占比重比1989年增长4个百分点,比1994年增长2.01个百分点。2002年,全县总人口341683人,其中城镇人口56785人、乡村人口284898人,分别占总人口的16.61%、83.39%,城镇人口所占比重比1989年增长9.11个百分点,比1994年增长7.12个百分点,比1998年增长5.11个百分点。
  第三节 人口异动
  一、自然变动
  1989年,全县出生5347人、出生率17.6‰,1990年出生5253人、出生率16.96‰,1991年出生5468人、出生率17.43‰,连续三年出生率居高不下。1992年,进一步贯彻《湖南省计划生育条例》,健全计划生育工作领导责任制,全年落实节育措施15979例,出生人数降至3785人,出生率为11.95‰,比1991年下降5.48‰。1993年,出生3006人,出生率9.44‰。1996年,人口出生数回升,出生3946人,出生率12.10‰。1997年,加大优生优育宣传力度,全年出生3444人,出生率降至10.47‰,人口自然增长率为4.90‰。此后,每年人口出生率稳定在10.00‰左右。1999年出生率10.00‰,2000年出生率11.94‰,2001年出生率11.02‰,2002年出生率10.32‰。1989—2002年共出生55181人,年平均出生3942人,年均出生率12.21‰。
  1989—2002年,全县累计死亡26340人,年均死亡率5.97‰。死亡率最高年是1990年,死亡2131人,死亡率为6.88‰;死亡率最低年是1999年,死亡1664人,死亡率为4.99‰。
  二、机械变动
  1989—1991年,全县迁入人数与迁出人数资料缺。1992—1993年,全县外出经商办企业者多,连续两年迁入人数少于迁出人数。1994年始,县内实行小城镇户口和增容户口政策。当年办理城镇增容人口1165人,其中外县来嘉禾办理增容户口的58人。 自此,迁入人数逐年多于迁出人数。1996年,全县迁入3153人,迁出2502人,机械增长人数651人,增长20.65%。1998年,县委、县政府制订优惠措施“引农入城”经商办企业,全年办理城镇增容户口1.5万余人,其中外县来嘉禾办理增容户口158人。1999年始,县政府执行上级关于“三靠”(老靠、幼靠、病靠)人员“农转非”政策,凡符合“三靠”条件、且本人提出申请“农转非”者,均为其办理“农转非”手续。2000年,县内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吸引外县籍人员来嘉禾经商办企业,企业以优惠措施引进人才,全县迁入人数比迁出人数多1381人。2001年,县政府继续落实“三靠”政策。至2002年,全县共解决“三靠”人员“农转非”4100人,其中外县籍干部家属45名“农转非”后,迁入嘉禾落户。
  1989—2002年期间的11年统计,全县迁入人数40158人,迁出人数34806人,机械增长人数5352人,增长率为13.32%。
  第二章 人口构成
  第一节 性别构成
  1990年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全县总人口300763人,其中男性154168人,女性146595人,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下同)为105.16;1989年7月至1990年6月出生8641人,其中男性4614人、女性4027人,性别比为114.71。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全县总人口307657人,其中男性162221人,女性145436人,性别比为111.54,比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高6.38个比点;1999年11月至2000年10月出生3932人,其中男性2458人,女性1474人,性别比为166.75,比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高52.04个比点。2002年,全县总人口341683人,其中男性178776人,女性162907人,性别比为109.74,比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高4.58个比分点,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低1.8个比点;出生3525人,其中男性2165人,女性1360人,性别比为146.04,比1990年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高31.33个比分点,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低20.71个比分点。全县人口性别比失衡,主要是受重男轻女思想影响和宣传工作、政策落实以及保障措施未到位等影响。
  第二节 年龄构成
  1990年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全县总人口300763人,其中0—14岁93766人,占总人口31.17%;15—64岁191629人,占总人口63.73%;65岁以上15368人,占总人口5.10%。老人群体中,90—99岁75人,100岁以上3人。
  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全县总人口307657人,比1990年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多6894人,增长2.29%。其中0—14岁83173人,占总人口27.03%,所占比重比1990年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同年龄段减少4.16个百分点;15—64岁202545人,占总人口的65.84%,所占比重比1990年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同年龄段增加2.11个百分点;65岁以上21939人,占总人口的7.13%,所占比重比1990年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同年龄段增加2.03个百分点。老年群体中,90—99岁252人,比1990年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同年龄段增加177人,增长236%;100岁以上2人。
  第三节 文化构成
  1990年嘉禾县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大专以上文化1426人,占6岁以上人口259253人的0.55%;中学文化71004人,占6岁以上人口的28.39%;小学文化134730人,占6岁以上人口的51.97%;文盲和半文盲52092人,占6岁以上人口的20.09%。
  2000年嘉禾县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大专以上文化4959人,占6岁以上人口284337人的1.73%,比1990年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增加1.18个百分点;中学文化122749人,占6岁以上人口的43.19%,比1990年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多14.8个百分点;小学文化130321人,占6岁以上人口的49.35%,比1990年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少2.62个百分点;文盲和半文盲26208人,占6岁以上人口的5.73%,比1990年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减少14.26个百分点。
  第四节 民族构成
  1990年嘉禾县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全县总人口300763人中,汉族300668人, 占总人口99.93%;少数民族95人,占总人口0.07%。少数民族人口中,瑶族25人,壮族19人,苗族17人,仫佬族7人,回族7人,侗族5人,土家族5人,满族4人,彝族4人,布依族1人,黎族1人;分布在城关镇20人,塘村镇7人,车头镇4人,行廊镇23人, 肖家镇1人,石羔乡5人,龙潭乡1人,普满乡18人,石桥乡3人,坦坪乡3人,莲荷乡3人,广发乡5人,盘江乡2人。
  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全县总人口307657人中,汉族307143人, 占总人口的99.82%;少数民族514人,占0.18%。少数民族人口中,蒙古族90人,回族18人,藏族25人,维吾尔族9人,苗族167人,彝族24人,壮族17人,布依族18人,朝鲜族9人,满族17人,侗族11人,瑶族63人,土家族41人,傣族1人,黎族3人,佤族1人;分布在城关镇12人,车头镇15人,塘村镇12人,袁家镇129人,行廊镇23人,肖家镇62人,龙潭镇40人,石桥镇27人,泮头乡15人,普满乡30人,田心乡26人,坦坪乡44人,广发乡22人,莲荷乡9人,盘江乡14人,钟水乡8人,石羔乡26人。
  两次人口普查民族构成数据对比,少数民族人数第五次人口普查比第四次人口普查多419人,所占总人口的比重多0.11个百分点,其中瑶族因瑶族干部调入嘉禾而增加38人,调入嘉禾工作的苗族干部携带家属以及嘉禾外出务工经商的汉族与苗族结婚而使苗族增加150人。在第四次人口普查时,县境有仫佬族7人,没有藏族、维吾尔族,到第五次人口普查时,因干部调入嘉禾和来嘉禾落户办企业,有藏族25人、维吾尔族9人;仫 佬族7人则举家迁至外县。
  第五节 行业构成
  1990年嘉禾县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全县在业人口175100人,其中农林牧渔水利业151409人,占在业人口数的86.47%;工业10582人, 占6.04%;地质普查和勘探业8人,占0.004%;建筑业703人,占0.402%;交通邮政通讯业2299人,占1.32%;商业、饮食、物资供应和仓储业3604人,占2.06%;房地产、公用事业及居民服务、咨询业597人,占0.34%;卫生、体育、社会福利774人,占0.44%;教育、文艺和广播电视电影业2599人,占1.48%;科研及综合技术服务业15人,占0.009%;金融保险业325人,占0.19%;国家机关、政党机关、社会团体2158人,占1.23%;其他行业27人,占0.015%。
  2000年,嘉禾县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对乡镇在业人口12701名的重点调查:农林牧渔业8942人,占调查在业人口的70.40%;采掘业465人,占3.66%;制造业644人,占5.07%;电力、煤气及饮用水供应业37人,占0.29%;建筑业355人,占2.80%;地质勘查业、水利管理业9人,占0.07%;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讯业375人,占2.95%;批发和零售贸易餐饮业623人, 占4.91%;金融保险业11人,占0.085%;房地产业2人,占0.015%;社会服务业151人,占1.19%;卫生和社会福利业123人,占0.97%;教育、文化艺术及广播电影电视业315人,占2.48%;科学研究和综合技术服务业为0;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503人,占3.96%;其他行业146人,占1.15%。
  两次人口普查行业人口统计口径不一致,但从其中几个可比项目可以看出行业结构的变化。第五次人口普查与第四次人口普查相比:农林牧渔业人口所占比重降低16.07个百分点,国家机关、政党机关、社会团体增加2.73个百分点,建筑业增加2.398个百分点,教育文化艺术及广播电影事业增加2个百分点。
  第六节 家庭构成
  1990年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全县家庭户81388户,总人口300763人,户均3.69人;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全县家庭户90164户,与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比,增加8776户,增长10.78%;总人口307657人,增加6994人,增长2.33%;户均3.41人,减少0.28人,减少7.58%。
  1990年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全县家庭户81388户,其中一代户12971户,占家庭总户数的15.94%;二代户62127户, 占家庭总户数的76.33%;三代户5523户, 占家庭总户数的6.79%;四代户89户,占家庭总户数的0.11%;五代及五代以上户0户;其他户678户,占家庭总户数的0.83%。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全县家庭户90164户,其中一代户23424户,占家庭总户数的25.88%,比1990年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多10.04个百分点;二代户56912户,占63.12%,比1990年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少15.01个百分点;三代户9596户,占10.64%,比1990年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多3.85个百分点;四代户231户, 占0.26%,比1990年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多0.15个百分点;五代及五代以上户1户, 占0.1%,比1990年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多0.1个百分点(第五次人口普查没有统计“其他户”)。
  第三章 计划生育
  第一节 计生管理
  一、机构 队伍
  (一)机构
  领导机构
  中共嘉禾县委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是嘉禾县计划生育领导机构,其职责是,全面领导全县计划生育工作,研究制订计划生育工作规划和重大决策。
  1989—2002年,县委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均由县委书记或县长担任组长,下设办公室,县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任办公室主任。乡镇、村(居)分别成立计划生育领导小组,乡镇党委书记、村(居)党支部书记任组长。
  行政机构
  嘉禾县计划生育委员会(简称县计生委)为县政府的职能办事机构,负责管理全县计划生育工作。1989年,县计生委内设办公室、财务股、统计股、法规股。1995年,设办公室、财务股、统计股、法规股、宣传股、信访室、人事股。2002年,内设股室未变。
  事业机构
  1989年,嘉禾县计划生育宣传指导站更名为嘉禾县计划生育宣传技术指导站,由县计生委一名副主任兼任站长,其职能是宣传教育、技术指导、业务培训、实施节育手术。1990年,嘉禾县计划生育药具站成立,为宣传技术指导站下设的业务部门。1995年6月,嘉禾县计划生育稽查队成立,职责为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督促检查计划生育政策法规执行情况,为政府计划生育工作决策提供信息。1996年8月,嘉禾县计划生育药具站定为事业机构,负责管理和发放避孕药具、技术咨询指导,直属县计生委管辖。2002年,各乡镇设药具站,村(居)民委员会配有药具员。
  计划生育协会
  嘉禾县计划生育协会成立于1989年8月,属群团组织。负责协助政府职能部门宣传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协调管理“三三金桥工程”,发挥群众在计划生育工作中自我管理、 自我教育、 自我服务的作用。2002年,全县建基层计划生育协会317个,协会小组2242个,有会员37183人。
  (二)队伍
  1989年,全县有县、乡(镇)计划生育专职人员106人。1989—2002年,选送赴南京人口学院及有关学校学习培训的达700人次。1991年,县内举办学习《湖南省计划生育条例》培训班74期,参加培训的人员5650人次;11月4—7日,县计生委举办乡镇、县直部办委局、驻县省地单位计划生育专干培训班,参加学习的95人。1992年起,每年均集中计划生育专干培训两次,培训对象逐步扩大到村(居)委会计生专干。1993年3月,县计生委举办县、乡(镇)计划生育系统专业人员培训班。培训内容有计划生育四大手术、常规消毒与无菌技术、避孕药具的避孕作用和使用等,参加学习的73人,测试成绩90分以上的66人。2001年,全县举办各种培训班198期,培训村组干部1300人次。2002年,贯彻实施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及《湖南省计划生育条例》,全县乡(镇)和县直机关,分别集中培训干部职工和村(居)组干部。至2002年年底,全县计划生育专职人员扩大到138人,比1989年增加32人,增长30.2%。
  县乡(镇)按政策规定,落实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待遇。国家工作人员,享受国家干部同等待遇。乡镇服务站工作人员,是全民合同工的,享受全民合同制工人工资标准;临时工参照全民工待遇,由县、乡(镇)统筹解决工资问题。服务站医务工作人员,经过考核,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的予以晋升职称。2002年,县计生宣传技术指导站有中级以上职称的医务人员3人,初级职称5人。
  二、管理措施
  (一)宣传发动
  1989年,县委、县政府把计划生育工作列入年初召开的县、乡(镇)、村干部会议的重要内容。会后,全县城乡广泛宣传计划生育法规政策和措施。1990年,《湖南省计划生育条例》颁布实施。县计生委印发《湖南省计划生育条例》6.5万册,乡(镇)也翻印《湖南省计划生育条例》,发至机关、厂矿、学校、村组以及每对育龄夫妇;县、乡(镇)录制宣传音带播放,造成浓厚的宣传气氛。1992年,进一步宣传《湖南省计划生育条例》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印发宣传资料13万余份,书写宣传标语2.8万余条,县、乡(镇)、村(居)共举办培训班1100期。1993年,县委、县政府引导群众划清“三乱(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与按章处罚的界限,理直气壮地抓计划生育;发行《湖南人口报》. 1900份、《中国人口报》280份、《人口与生育》杂志261份;全县广泛开展计划生育“四无一好”(无计划外生育、无早婚早育、无大月份引产、无统计水分,党群关系好)的竞赛活动。1994年,湖南省政府发出关于计划生育若干规定的“35号令”,县计生委翻印“35号令”发至乡镇和县属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及育龄夫妇,县电视转播台开设计划生育宣传专辑,把计生宣传引向深入;宣传内容逐渐规范,对20世纪90年代初提出的“一人逃走,株连九族”、“通不通,三分钟”等过激宣传进行严肃清理。1995年,县委、县政府发动干部群众深入学习《中国计划生育工作纲要》,县计生委举办“计划生育知识竞赛”,全县参加竞赛活动的有村(居)党支部书记以上干部675人。
  1997年,计划生育进入优质服务阶段,主要开展优生优育宣传和育龄妇女“应知应会”(包括性知识)的宣传。全县各级计划生育培训学校购买《计划生育三字经》400册,印发“计划生育知识应知应会20题”3万余份,举办计生知识培训班808期,参加培训的2.98万人次。县电视转播台开设的“人口与计划生育”专辑中,增加“三优”(优生、优育、优教)教育专题内容。1999年始,全县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计划生育宣传牌进村入巷、进办公室、进柜台、进客房、进病房、进市场、进教室、进影剧院、进家庭,计划生育宣传入户率90%以上。2001年,县、乡(镇)加大计划生育宣传力度,全县用水泥钢筋建置宣传牌620块;书写大幅宣传标语1100余幅,张贴标语5000余张;印发宣传资料3.7万份;举办以学习《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条例》为主要内容的培训班580余期,培训计划生育工作人员2000余人次、育龄妇女4000余人次。2002年,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计划生育法律《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同时,着力宣传优生优育、避孕节育、生殖健康等计划生育基础知识,全县落实各种避孕措施4947例。
  (二)行政措施
  1989年,嘉禾县由于上年度计划生育工作未达到规定指标,被省委、省政府否决“文明县”评选资格。县委、县政府吸取教训,采取切实措施,紧抓计划生育工作。1990年,县委、县政府决定,把每年1月定为学习、宣传、实施《湖南省计划生育条例》活动月;建立健全计划生育工作领导责任制,各级、各部门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层层签订责任书,把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对各单位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全县普遍实行“一胎上环,二胎结扎,计划外刮(引流手术)”的计划生育措施。当时,群众的生育意愿与人口控制指标要求有较大差距。为完成人口控制指标,有些地方采取一些过激做法,“通不通,三分钟,再不通,龙卷风”,“一人逃跑计划生育,株连九族亲属”,砸房子、赶牲畜、抬家具、搬粮食,干群关系趋于紧张。1991—1992年,县、乡(镇)认真落实计划生育优惠政策,对农村纯二女结扎户办理养老保险,对独生子女按政策规定予以优待(农村分双份责任田、责任土、责任山)。全县有3500余人领取独生子女证,每人发给一次性奖金100元;为农村1300余对纯二女结扎户办理养老保险,户均保险金400)元;授予袁家镇等46个单位“计划生育先进单位”光荣称号。同时,清理机关、企事业单位1986年以来计划生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37个单位违反计划生育共超生162人,给予违反计划生育法规的干部职工开除公职56人、开除党籍和公职2人、开除公职留用46人、其他处分56人;清理计划外生育对象9846人,征收超生子女费169万元。1992年,省有关部门对嘉禾计划生育工作考评,嘉禾被评为一类。
  1993年始,计划生育管理逐步规范。是年,县委、县政府做出《关于强化计划生育管理的规定》,实行领导干部任期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制。1994年,县委、县政府采取措施,严肃清理20世纪90年代初期发生的计划生育工作中的过激行为,计划生育管理进一步规范化。1995年,县委、县政府制订“六奖四罚两制度”,“六奖”是:模范奖、进类奖、计生奖、求实奖、计生快富奖、计生合格奖;“四罚”是:重管罚、退类罚、超生罚、虚假罚;“两制度”是:风险抵押金责任制、计划生育奖励基金制。1996年起,实行县级领导包乡(镇)办点、县直机关单位联系乡(镇)办点、乡镇干部包村(居)办点、村(居)组干部包组包人的计划生育工作制度和层层交纳风险抵押金制度、“一票否决”制度。1997年,进一步完善奖罚办法,以省、市、县考核评估排队为依据,对前三名的乡(镇)列为计生模范乡(镇),各奖8000元,党政一把手、分管领导、计划生育专干各奖500元,并予记功;一类乡(镇)评为计生先进乡(镇),各奖5000元,党政一把手、分管领导、计划生育专干评为先进个人,各奖300元;三类进二类的乡(镇)各奖2000元;对连续三年计生评估排队在全县前三名的乡镇分管领导和计划生育专干,经考核符合提拔条件的,分别享受正科级、副科级待遇,计生站技术人员优先转为国家干部;能以村为主”开展计生工作,连续三年无计划外生育的村(居)民委员会,其村(居)党支部书记、村(居)委会主任、计划生育专干符合转干条件的,优先转为国家干部;列为市重点管理的乡(镇),处罚8000元,取消全面评奖资格,其党政一把手、分管领导、计划生育专干给予行政记过处分;降类的乡(镇),罚款5000元,对其党政一把手、分管领导、计划生育专干通报批评;排列在全县最后20名的村列为下年度“计划生育重管村”,对其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主任、计划生育专干通报批评;连续两年为“重管村”者,其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主任、计划生育专干记过处分。同时,对瞒报、漏报及当年出现计划外生育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处理,都做出具体规定,实行发“警钟卡”、“黄牌警告”等措施。当年,县委、县政府授予袁家镇、城关镇、龙潭乡“计划生育模范乡 (镇)”称号,授予肖家镇、行廊镇、石桥乡、车头镇、普满乡、泮头乡“计划生育先进单位”称号;钟水乡被市列为重管乡。上述乡镇均按规定奖罚兑现。
  1997年,计划生育工作推行“村为主”,计生工作重点下移到村,扎根到组,落实到户。1月13日,县委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发出《关于明确“乡(镇)负责、村(居)为主、组配合、户落实”计划生育工作责任的意见》。 3月22日,全县计划生育“村为主”规范化管理现场会在袁家镇召开。会后,计划生育“村为主”工作在全县全面展开。车头镇创造计划生育工作“村为主”新经验:镇党委、政府全面推行村级“一个领导核心,两支工作队伍”以及“三位一体”活动阵地的工作制度。一个领导核心,即发挥党支部核心堡垒作用;两支工作队伍,即计划生育干部和计划生育协会会员;“三位一体”活动阵地,即建设好计划生育学校、生殖健康监测室、计划生育办公室三个阵地。同时,建立健全《村计划生育干部学习工作制度》、《生育证申报制度》、《生殖健康监测制度》、《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制度》、《村干部计划生育工作责任目标管理考核奖惩制度》;制订《村民计划生育公约》,实施计划生育村民自治。1998年6月7日,县委、县政府在车头镇召开现场会,推广车头镇计划生育工作“村为主”经验。是年年底,全县有60%行政村的领导班子挑起计划生育工作重担。
  1999年,加大基础工作力度,进一步夯实计划生育工作基础,调整43个抓计划生育工作不力的村级班子;全县267个村(居)委会配齐计划生育专干,村(居)民小组配备计划生育指导员,选出中心户长;村(居)级普遍建立计划生育协会,选举产生协会会长。是年,全县实行“村为主”比率达到81.75%,基本形成“县领导、乡(镇)负责、村(居)为主、组配合、户落实”的计划生育工作格局。1997—1999年,全省计划生育工作评估中,嘉禾连续三年排为一类,在县(市、区)的排列名次分别为第30名、第12名、第22名。
  2000年领导思想一度松劲,基层基础工作不够扎实,常规措施落实较差,对外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不力,嘉禾计划生育跌入三类,名列全省县(市、区)排位的倒数第三,被列为“重管县”。
  县委、县政府变压力为动力,认真总结经验教训,确立“甩重管、上水平、争先进”的奋斗目标。
  2001年1月,调整充实县委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由县委副书记、县长李世栋任组长,成员由原来的20人增加到40人。1月10日,全县计划生育工作动员大会召开,除主会场外,设立20多个分会场,参加大会以及收听大会实况的达10万人。会后,县、乡(镇)、村(居)组织干部群众开展计划生育大宣传、大教育、大讨论。县委、县政府先后发出《关于切实抓好计划生育工作的决定》、《关于切实抓好计划生育工作的补充规定》、《关于建立县级领导、县直机关单位联乡(镇)包村(居)计划生育工作责任制的通知》,县委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切实加强孕前管理的通知》,分别就强化领导责任制、实施“村为主”、实行综合治理、完善一票否决制、做好优质服务等方面做出规定。县、乡(镇)办起计划生育“村为主”示范村58个;从县直机关单位抽调100余人组建17个计划生育支、帮、促工作队,分头深入到各乡(镇),联乡(镇)包村落实计划生育常规措施。针对流动人口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八个一”管理制度:流动人口外出时,办理一份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签订一份计划生育合同,收取一份合同保证金(专户储存),找准一名合同担保人,落实一项避孕节育措施,留下一处详细的外出地址,寄回一份有效的查环孕检证明,与现居住地建立一条工作联络热线。是年,乡镇与流动人口建立工作联络热线273条、办理婚育证明4830份、签订计划生育合同12100份,已婚育龄妇女寄回有效证件8350份。2001年,全县落实计划生育措施5047例,比上年增长44.15%。全省计划生育工作评估中,嘉禾排为二类,甩掉“重管县”帽子。2002年,继续创建一批“村为主”示范村,转变一批计划生育后进村。5月,县委书记周余武到袁家、龙潭、行廊、普满、坦坪等乡镇调查,与乡镇、村干部座谈,核实数据,剔除假象。县长李世栋走访151户农户,调查计划生育情况。县委副书记邓广兴到广东省东莞市调研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状况,根据县内县外调查资料,县委决定,在广东东莞建立临时党委会,配备党委书记和专职工作人员,临时党委职能中的重要一项是负责嘉禾籍入粤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接着,县委、县政府先后发出《嘉禾县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实施细则》、《嘉禾县驻东莞临时党委会计划生育业务工作管理方案》,修订完善《嘉禾县计划生育奖惩办法》,强化依法管理计划生育。5月17日,在全县夏季计划生育动员大会上,县委宣布:对重管乡镇5名计划生育责任人给予免职处理,联系该乡镇的县级领导和县直单位负责人也受到适当处分。县人民法院对申请执行的计划生育案件,做到申请一起、负责一起、处理一起、执结一起,至11月底共立案39起、执行20起、部分执行8起、正在调查取证11起。2002年,全县出生4226人,比上年少出生110人,计划生育率为92.03%;落实各种措施4947例。全省计划生育工作评估,嘉禾与上年一样排为二类。
  第二节 计生服务
  一、服务网络
  1989年前,全县各乡(镇)尚未建立专门的计生服务机构。1989年8月,嘉禾县计划生育服务站更名为嘉禾县计划生育宣传技术指导站,有工作人员29人。1991年起,各乡镇筹建计划生育服务站,至1992年12月,全县17个乡镇计划生育服务站先后成立,定事业编制 58名,所需经费由市、县、乡(镇)三级财政负担,不足部分由服务站业务收入解决。1998年,县计生委投入110万元,建起计划生育服务大楼。至2002年,全县有县计生宣传技术指导站和17个乡镇计生服务站,技术人员68人;17个乡镇共投入2000余万元用于计生服务站建设,其中基础设施建设投入1400万元、房屋建筑面积8570平方米,添置技术设备投入600余万元(共有B超机19台、红外线波姆治疗仪16台、无影灯17个、手术台17台),具备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基本条件。全县244个村民委员会、33个居民委员会也先后建立计划生育服务室,配备工作人员1390人。县、乡(镇)、村(居)计划生育服务网络业已建立。
  二、“三三金桥”工程
  1996年2月27日,县委、县政府发出《关于全面实施“三三金桥”工程加快少生快富奔小康步伐的决定》,要求各乡镇、各部门在计划生育工作中,坚持“三加强”: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加强人口计划管理,加强法制管理;推行“三结合”:计划生育工作与发展经济相结合,与引导农民勤劳致富相结合,与建设幸福家庭相结合;实现“三为主”:宣传教育为主,避孕为主,经常工作为主;架起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金色桥梁”。各乡镇、各部门贯彻执行县委、县政府《决定》,以计划生育协会为载体,以独生子女户、两女结扎户为重点,以创建“少生快富先进村”为具体活动形式,把计划生育、脱贫致富、妇女解放、妇幼保健等工作落实到户,使计划生育与相关的农村工作紧密配合,互相渗透,共同发展。是年,龙潭乡龙潭村、石桥乡周家村以及县委39个农村“抓党建奔小康”工作队所驻的行政村同步实施“三三金桥”工程,建立以农村独生子女户、纯二女结扎户为重点的“三三金桥”工程联系户150余户;各乡镇和全县30%的村民委员会建立“金桥基金”,采取“县乡(镇)财政拨一点,从征收计划外生育费中拿一点,村组集体积累中挤一点,乡镇统筹中提一点,群众资助一点”的办法,筹措金桥基金69.7万元,用以扶持计生户发展生产,勤劳致富。至1998年5月底,全县筹措“金桥基金”155.4万元,其中县级11.5万元,乡(镇)级58.1万元,村(居)级85.8万元;建立帮扶独生子女户、纯二女结扎户1676户,其中已跨入“少生快富示范户”行列的519户,占31%;开发“三结合”经济项目76个,安排独生子女户、纯二女结扎户人员612人;有630对已拿到生育证的育龄夫妇主动推迟二胎生育期,有28.1%的青年晚婚晚育。计划生育率达到98.14%,落实节育措施及时率达93%,生殖监测到位率达99.4%,“村为主”比例达到84.5%。1998年6月29日,湖南省计划生育协会会长罗秋月、常务副会长杨兆元到嘉禾视察,赞扬嘉禾实施“三三金桥”工程所取得的成绩。8月18日至20日,全省地、州、市计划生育协会常务(专职)副会长会议在嘉禾召开,推广嘉禾实施“三三金桥”工程经验。1999—2002年,围绕“少生快富”这个核心,开展创建“少生快富先进村”及“个十百千”帮扶活动,每年以组为单位帮一户、以村(居)委会为单位帮十户、以乡(镇)为单位帮百户、全县帮千户,使帮扶对象人均经济收入超过当地平均水平。到2002年底,石桥镇周家村、广发乡白觉村等48个村达到县级“少生快富先进村”标准,全县共有824户“少生快富示范户”。车头镇井洞村计生帮扶对象王元顺,身体残疾,家庭贫困,村计生协会把他家列为“三三金桥”工程联系户,从村金桥基金中借给王元顺3000元发展蘑菇生产,并提供技术、场地服务。王元顺备受鼓舞,身残志坚,艰辛创业,年创收5万余元。石桥镇周家村周土元家是纯二女结扎户,村计生协会从金桥基金中支出2000元帮助他办理养老保险手续;2002年,扶助他种植烤烟3亩、饲养生猪6头,当年该户人均纯收入3250元,成为“少生快富示范户”。
  三、技术服务
  1989年,县内节制生育手术主要是“一孩上环二孩扎,计划外怀孕刮”,当年落实节育手术8587例。1990年,贯彻《湖南省计划生育条例》,全年落实节育手术14591例,比上年增加6004例,增长69.9个百分点,其中纯女户结扎55例、使用避孕药具2594人。1991~1992年,完成节育手术32545例,其中纯女户结扎3688例,占11.3%。
  1993年起,县、乡(镇)注重发挥计生服务网络的作用,计生服务重心向孕前服务转移。当年,全县查环孕检4.9万人次,发放避孕药具2800余件;举办青春期、新婚期、婚孕期、婴幼期、更年期妇女学习班,学习人口知识、晚婚晚育、优生优育、避孕节育、妇幼保健等科技知识,受教育的9.8万人次。全年完成节育手术7433例,比上年减少8546例,减少53.5%。通过改进计划生育服务工作,尽管落实节育措施比上年有减少,但控制人口增长率的效果明显,是年全县出生3006人,比上年少生779人。1994年4月19~23日,县计生技术指导站举办全县计生系统技术人员培训班,比较系统地学习优生学知识。学习班结束后,计生系统技术人员到群众中去,指导群众用科学的观点,掌握受孕最佳年龄、最佳受孕月份、最佳受孕生理状态、最佳受孕心理状态,普及优生优育科学知识。1995年,县计生服务网络的工作人员坚持面向群众,服务上门,热忱为群众提供避孕药具。全县使用避孕药具的2204人,有效率98.27%,有11人采用皮下埋植避孕法。1996年,全县使用药具的2566人,应用率97.5%,有效率99.96%;查环查孕17099人,到位率99.58%。1998年,全县开展以帮助育龄群众查环、查孕、查病为主要内容,以生育、不育、节育为主要服务领域的计生优质服务活动。是年,县计划生育服务大楼建成,开展生殖健康检查、生殖细胞遗传检测、妇科病检查治疗等服务项目。2002年,县计划生育服务大楼技术人员共帮助育龄妇女进行生殖健康检测71345人次,提供咨询服务42030人次,查治妇科病19100人次;全县开办优生优育培训班321期,培训36000人次;举办计划生育骨干培训班13期,培训计划生育专干、计划生育技术人员1450人次;印发计划生育知识资料3.7万份。全县计划生育率达92.03%,婚前医学检查率100%,新法接生率100%。
  第三篇 经济综述
  1989~2002年,嘉禾县农业、工业、商贸、交通邮电、财政税收、金融保险等各个行业都进行全面改革。改革促开放,改革促进经济结构的调整,促进县域经济的快速发展。1998年,嘉禾在郴州市率先进入“小康县”行列,城镇居民、农村村民生活大有提高。
  第一章 经济发展和效益
  第一节 发展速度
  一、农业
  1989年,全县农业总产值1.4004亿元。1990年始,农村进一步完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大力发展商品经济,全县烤烟年种植面积3~5万亩。1990—1996年,全县农业总产值每年以增长一成以上的速度发展,其中1995年、1996年分别比上一年增长37.4%、33.94%。1997年,全县农村对土地实行延包,推行农业产业化经营。1997—2002年,农业总产值每年增长速度将近一成。2002年,全县农业总产值8.6902亿元,比1989年增加7.2898亿元,增长5.2倍。农业总产值中,农业4.2624亿元、林业0.2422亿元、畜牧业4.0224亿元、渔业0.1632亿元,分别比1989年增长4.85倍、4.9倍、5.57倍、7.32倍。
  二、工业
  1989年,全县有工业企业4107户,工业总产值8479万元(1980年不变价)。1990年起,在改革开放的推动下,工业部门立足于本地优势,大力发展煤炭、建材、锻铸造、小五金等工业,扩大企业自主权,推行责、权、利相结合的经济责任制,工业发展速度加快。1992—1995年,每年以增长两成以上的速度发展。1996年始,县属工业企业进行改制,逐步推行依法破产、股份合作、兼并联合,直至实施“两个置换”。国有企业相对减少,民营企业随着农民进城办企业快速发展。1996—2002年,全县民营工业企业每年以近一成的速度发展。到2002年末,全县工业企业发展到6464户,工业总产值13.9447亿元(现行价)。
  三、商业
  1989年,全县社会商品零售总额1.2078亿元。1990年以后,商贸体制进行改革,国有商业、供销、粮食等企业逐步推行目标管理、承包经营、国有民营、“两个置换”。国有商业相对萎缩,个体民营商业发展较快,商业网点及餐饮业、服务行业遍及城乡。到2002年,全县社会商品零售总额5.8089亿元,比1989年增长3.8倍。
  四、邮电通信业
  1989年,全县邮电通信收入104.38万元。1991年开通2000门史端桥交换机后,县内装机用户增加。1994年,开通新的5000门数字程控电话。年末邮电业务总量比1989年增长2.48倍。1998年9月,邮政电信实行分营;1999年,移动业务从电信局分离。2000年7月,中国联通在嘉禾组建营业部。2002年,全县有固定电话用户3.017万户,业务收入1405.34万元,分别比1989年增加34.75倍和106.84倍;全县移动电话用户4万户,无线寻呼用户突破1万户。是年,全县报刊流转额173万元,比1989年增长2.15倍;邮政业务总量527.5万元,比1989年增长17.29倍。
  五、交通运输业
  1989年,县境公路总长871.84公里,全县有客货运输车辆802辆,其中客车53辆、货车749辆;公路客运量111.65万人次,7257.25万人公里;货运量76万吨,5228万吨公里。1990年以后,全县新修县道11.5公里、乡道19.9公里、乡村道33.1公里、村道67.9公里。到2002年,县境内公路总长1032.14公里,比1989年增长15.12%。全县有客货运输车辆3197辆,比1989年增长2.98倍,其中营运客车186辆、比1989年增长2.5倍;营运货车3011辆,货运量344万吨,分别比1989年增长5.87倍、5.37倍。
  第二节 经济效益
  一、国内生产总值分配
  1989年,全县国内生产总值分配:消费总额8464万元,占国内生产总值的38.85%,其中居民消费8015万元、占消费总额的94.69%,社会消费449万元、占消费总额的5.31%。全体居民消费水平人均529元,人均国内生产总值719元。1993—1994年,货物及服务净支出出现负增长。1995年,国内生产总值的分配:总消费6.1673亿元,占国内生产总额的79.52%;资本形成总额1.2629万元,占国内生产总值16.28%;货物及服务净支出3253万元,占国内生产总值的4.2%。全体居民消费水平人均870元,比1989年增长64.5%;人均国内生产总值2359元,比1989年增长2.28倍。2002年,国内生产总值分配:总消费12.5178亿元,占国内生产总值的64.91%,其中居民消费9.4971亿元、占总消费的75.87%,社会消费3.0207亿元、占总消费的24.13%。全体居民消费水平人均2791元,比1989年增长4.27倍;人均国内生产总值5643元,比1989年增长6.85倍。
  二、行业经济效益
  (一)工业行业效益
  1989—1996年,全县预算内工业企业除4家国营煤矿(县印刷厂停产)外,国有工业企业全部改制为股份合作企业。企业重组,主管部门对工业企业的效益考核发生变化,有的指标予以取消。1996年,全县工业行业中,煤炭生产发展较快;原料工业、加工工业发展缓慢;铸造、锻造工业迅速崛起,产品畅销国内外。2002年,工业生产快速增长,全县工业总产值13.9447亿元;完成工业技改投资4280万元,规模内工业企业新产品产值483.5万元;工业产品产量中,原煤141.22万吨、水泥11.4万吨、手工工具4123万把,分别比1989年增长1.35倍、2倍、16.25倍;产品销售利润7876万元,利税总额9421万元。分别比1989年增长29.85倍和27.16倍。
  (二)主要农产品商品率
  1989年,规模经营小,商品率不高。1992年,农产品经营逐步放开,农民市场意识增强,农产品商品率得到提高。当年,全县粮食播种面积21553.33公顷,总产量11.0713万吨,商品率为37%;烤烟种植4652.07公顷,总产量9236吨,商品率91.2%;水果面积61.12公顷,总产量976吨,商品率75.6%;蔬菜77.67公顷,总产量38.92吨,商品率41.2%;出栏生猪18.31万头、牛1017头、家禽34.17万羽,肉类总产量1.29万吨,商品率78.4%。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农业内部结构进一步调整,农业产业化经营逐步推进,农产品商品率大幅度提高。2002年,全县粮食总产量达15.7637万吨,商品率63.27%;烤烟5482吨,商品率93.4%;水果2.5024万吨,商品率78.2%;出栏生猪56.97万头、牛1.31万头、家禽出笼260.92万羽,商品率86.18%;水产品2590吨,商品率69.2%。
  三、主要经济指标逐年增长
  1989—2002年,全县工业总产值、农业总产值、社会商品零售总额、邮电业务量、固定资产投资逐年增长。列表如下:
  第二章 经济结构
  第一节 产业结构
  嘉禾是农业县,经济基础薄弱,农业在国内生产总值中所占比重较高。1989年,全县国内生产总值中,一、二、三产业比重为44.9∶ 30.2∶24.9,第一产业居第一位,第二产业居第二位,第三产业居第三位。这一排位持续到1993年。随着改革的深化和对外开放的扩大,产业结构不断优化。1996年,第二产业上升到第一位,比重为34.5%;第三产业上升到第二位,比重为32.9%;第一产业下降到第三位,比重为32.6%。2002年末,第一产业居第三位,比重为27.8%;第二产业居第二位,比重为31.4%;第三产业上升到第一位,比重为40.8%。
  第二节 所有制结构
  一、农业所有制结构
  1989年,嘉禾农村全面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土地为集体所有,家庭承包经营。1990年,县委抽调千名干部进村入户,开展农村社会主义教育活动,完善双层经营责任制。1996年12月,县委、县政府下发《嘉禾县关于延长耕地承包期和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机制若干问题的规定》,全县农村层层签订土地经营证书。之后,农村富余劳力外出务工经商办企业者逐年增多,土地由以户经营转向劳力多、有丰富农事经验的家庭或集团经营。到2002年,全县继续推行土地经营权流转机制,进一步完善双层经营。
  二、工业所有制结构
  1989年,全县工业企业总产值8479万元,其中全民所有制工业3262万元、集体及个体所有制工业5217万元,分别占工业总产值的38.47%、61.53%。1990年起,为适应经济发展,县属预算内工业企业,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同时,开展产权制度改革,对生产经营体制陈旧、机器设备老化、资金负债过多、银行贷款居高不下的厂矿企业,分期分批进行改制、转体、破产、重组,成立股份有限公司。到2002年,全县县属企业除4户煤矿和县印刷厂未转体外,其余国营和集体企业进行改体,实施“两个置换”(①“两个置换”:企业产权转让,置换企业的国有或县属集体企业性质;企业给员工一次性经济补偿,置换职工身份。),企业走向市场,成为股份或民营企业。2002年末,集体、个体及股份制工业企业总产值13.3726万元,占工业总产值的95.9%;国有企业工业总产值5721万元,占工业总产值的4.1%。
  三、商业所有制结构
  1989年起,国家除强化国计民生的重要商品计划调控外,实行放开商品价格,把企业经营推向市场。全县国有商业、供销系统的企业单位由目标管理、经营承包等经营形式逐步过渡到产权制度改革,实行“两个置换”。随着钢材放开、粮价放开、石油放开,这些流通企业的产权脱离主管部门的行政管理。个体、私营商业日渐增多, 日趋活跃,成为商贸领域的主体。1994年末,全县个体工商户发展到9562户,从业人员1.5886万人,注册资金6357万元,商品零售总额1.3647亿元,占全县社会商品零售总额的47.57%。到2002年,县供销系统“两个置换”全部完成;随后,商业系统在第二轮承包结束后实施“两个置换”。 2002年末,全县社会消费零售总额5.8089亿元,其中公有制经济(含国有、集体)9875万元,占17%;非公有制经济4.8214亿元,占83%。与1989年比,社会商品零售总额增长3.8倍。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比重分别下降和上升33.81%。
  第三节 固定资产投资结构
  1989年,全县完成固定资产投资3123万元,主要是基建项目。1990—1995年,受国家治理整顿、宏观调控和压缩基建规模影响,全县国有固定资产投资总量增加不快,集体、个体经济单位的固定资产投资大幅增长。1995年末,全县固定资产投资总额2.1604亿元,其中国有经济单位投资3037万元、占14%,集体经济单位投资8910万元、占41.2%,城乡个人投资9657万元、占44.8%。按产业分类,第一产业投资2089万元、占9.7%,第二产业投资5947万元、占27.5%,第三产业投资1.3568亿元、占62.8%。第三产业投资主要是增加住宅建设。
  1996—2000年,《嘉禾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九个五年计划(1996—2000)及到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全面实施,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投资空间扩宽,融资渠道增多,投资总额快速增长。2000年末,全县固定资产投资总额2.69亿元,其中国有投资1.0349亿元、占38.5%,集体投资7262万元、占27%,私营和个体投资9311万元、占34.5%。国有经济单位固定资产投资主要是采掘业、电力、交通运输及邮电通信业,集体投资主要是基建、设备更新改造,私营和个体投资主要是住宅、厂房建设及技改工程。
  2002年,全县固定资产投资3.8002亿元,比1989年增长11.17倍。其中国有及其他单位投资1.9722亿元、占51.9%,集体投资8071万元、占21.2%,私营和个体投资1.0209亿元、占26.9%。在国有及其他单位固定资产投资中,基本建设占52%,项目更新占23.9%,其他投资占24.1%。
  第三章 开放开发
  第一节 招商引资
  1992年6月,县委、县政府制定《关于对引进资金、技术、人才有功者实行奖励的有关规定》。是年,县外经委引进中外合资企业——湖南嘉宇皮革制品有限公司,由美国太平洋公司与嘉禾皮鞋厂合作创办,投资总额80万美元。经国家工商行政部门注册登记,属嘉禾县第一家外资企业。后由于美方投资未到位,合作创办未成。1993年,嘉禾县珠泉经济开发区与香港金明捷运有限公司合作经营湖南顺宝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投资总额290万元人民币。1995年4月,县委、县政府做出《关于全面实施开放兴嘉,加快发展外向型经济的决定》,以推动招商引资工作深入开展。1996年5月,县委书记、县长率嘉禾代表团,参加市委、市政府组织的“深圳招商周”活动。期间,与外商签订3个合同、3个协议,合同利用外资148万美元、协议利用外资1.1086亿美元。同年11月,由国务院批准,公安部宣布嘉禾为对外开放县。1997年,嘉禾县签订利用外资合同2个,实际到位资金27.4万美元,完成“三来一补”(来料加工、来件装配、来料制作和补偿贸易)资金650万美元。1999年,台湾商人林陆雄到龙潭镇购买龙潭中学旧校舍创建立裕针织品(郴州)有限公司,带动2名台商来嘉办厂。当年,全县实际利用外资290.8万美元,完成“三来一补”资金2252.8万美元。2000—2001年,全县合同利用外资1752.8万美元,实际利用外资1344.8万美元。到2002年末,全县有外资企业16户,共利用外资2913万美元,折合人民币2.4亿元。
  第二节 兴办开发区和工业小区
  一、省级开发区
  1992年12月17日,湖南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批准嘉禾珠泉经济开发区为省级开发区。到2002年,开发区征地77.31公顷,已开发建设69.3公顷,共投入基础设施建设资金8600万元。期间,引进外资项目19个,资金8480万元;内资项目563个,资金3.66亿元。2002年9月,珠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工作重点转向坦塘工业园的开发建设。
  (详见《珠泉经济开发区》篇)
  二、市级工业小区
  塘村镇工业小区包括工业科技示范小区、镇北工贸小区、镇西工业小区、英花工贸小区和塘水工业园。1992年,塘村镇创办科技示范小区,引进高级技术人才,发展五金、钢锄等锻造工业。1998年,塘村镇先后开发镇西工业小区、英花工贸小区和塘水工业园,占地29.33公顷。1999年,创办镇北工贸小区,当年到小区办厂兴业和购地的企业50户,形成金利来家私城、废旧钢材市场。2000年,塘村镇工业小区有民营企业220户,从业人员1.28万人,其中市级认定民营科技企业3户;固定资产投入8300万元,其中新建、扩建年产值过百万元的企业21户,年产值过千万元、利税上百万元企业4户;为全县村镇级钢锄及五金出口创汇基地。同年2月29日,郴州市政府批准塘村镇工业小区为市级乡镇工业示范小区。到2002年末,塘村镇工业小区完成工业产值2.3亿元、利税2200万元。
  三、县乡(镇)工业小区
  1995年3月,县委、县政府做出《关于加快乡镇工业小区发展的暂行规定》。各乡镇贯彻执行县委、县政府《规定》,加快乡镇工业小区建设。到2002年,有县级工业小区6个,即城关镇城南和城北工业小区、袁家镇鸭婆山工业园、车头工业园、塘村工业园、坦塘工业园。6个小区(园)共有工业企业5594户,当年实现产值24.6亿元、利税3172万元,安排劳动就业人员3.0647万人。车头镇利用原县氮肥厂、县水电设备厂的闲置土地、房产资源,创办车头工业园。到2002年末,已从广东、浙江、福建等地引进工业企业13户,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000万元,其中外资260万元、内资740万元。工业园内已投产的企业10户,正在兴建厂房和进行安装设备的企业3户,主要是锻铸造、五金及有色金属加工等工业项目。同时,全县创办乡镇级工业小区10个。
  第三节 劳务经济
  嘉禾县人均耕地不足0.6亩,农村富余劳动力达13万人。县委、县政府把发展劳务经济作为实现农民增收致富的重要途径。1989年,全县输往广东的农民工4.5万人,在本县煤矿和企业就业的近1万人。1992年5月,嘉禾县劳动部门在广东省惠州市设立劳务办事处。1993年,在广东省深圳市设立劳动管理站。当年,全县劳务输出近6万人,在本县煤矿及企业就业的2万人。1996年6月,全县各乡镇分别成立劳动管理站,县城6个居委会设立社区就业服务中心,县劳动部门在广东省东莞市设立劳务办事处。县劳动技校举办培训班,为劳务输出培训人才。1998年7月,县成立劳动力市场服务中心,建立劳动信息计算机网络和人才资料库,并与广东省的东莞、深圳、惠州等市的劳动部门和100多个企业联网,有组织地输出劳动力2.8万人。TCL集团、富士康集团有嘉禾籍劳力500多人。当年,全县外出务工人员达7万人,劳务收入4亿多元。年末统计,全县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投资2.1亿元,创办各类企业9320户,年创产值8.5亿元;外出务工人员支持和参与家乡基础设施建设投资3600万元。1999年,湖南省政府把嘉禾列为全省十大劳务输出县之一。2001年,国家农村劳动力开发试点项目领导小组确定嘉禾县为国家21个鼓励扶持返乡创业试点县之一。当年7月,县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鼓励扶持外出务工经商人员返乡创业的决定》。 2002年,全县共提供劳务信息500多条,提供就业岗位4800个;组织劳务输出2.6万人次,为外出务工人员办理发放有关“证卡”3万多份,使全县的劳务输出逐步达到“统一组织,定向输出,有序流动,跟踪管理”的要求;与当地劳动部门联手,解决劳动争议26起、涉及86人次。当年末,全县外出务工经商人员达8万人,直接经济收入4.8亿元;外出返乡创业人员达1.2万人,回流投资2.8亿元,创“回流型”企业9850户(其中投资500万元以上的企业29户),开辟就业岗位4.8万个,年创产值9.8亿元。此外,全县还向7个国家和香港、澳门地区劳务输出68人次。
  第四章 人民生活
  第一节 城镇居民生活
  1989年,全县职工每人年平均工资1960.6元,比1988年的1789.8元增加170.8元,增长9.54%;城镇居民每人年平均消费1229元,比1988年的1128元增加101元,增长8.95%。城镇及工矿私人建房3445户,人均居住面积15平方米,比1988年增加6.2平方米;储蓄存款人均516元。1992年,职工工资改革,年人均工资2606元,比1989年增长32.9%。同时,实行住房制度改革,城镇公职人员由国家分配住房改为按工龄计算部分房价、国家让利等优惠办法,将住房销售给干部职工,以改善职工的住房条件。随着经济结构的调整和改革的不断深入,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发展城镇集体经济和个体私营经济,推进城镇化建设,居民就业门路逐步拓宽。1995年,实行工资改革,全县职工每人年平均工资达到7145元,比1989年增长2.64倍;城镇居民人均消费2063元,比1989年增长67%1997年,县劳动部门通过执行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组建再就业培训中心、创办劳务企业,扩大城镇居民就业门路。县政府出台再就业优惠措施,通过进一步鼓励发展第三产业和个体私营经济,并实行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使城镇居民的生活水平得到稳定和提高。
  至2002年,全县共安置待业人员1172人、复员军人660人,乡镇以上居民创办集体、个体私营工业企业4899个,就业人数2.5万人。是年,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1.0239万元,比1989年增长4.22倍;全县参加失业保险职工1.0161万人,领取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的有2816人。城镇居民年平均消费5709元,比1989年增长3.64倍,其中商品性消费占71%、文化生活服务性消费占19.8%、住房及水电消费占9.2%。一般城镇居民家庭有彩电、冰箱、摩托车,住房为套间,明亮、宽敞、舒适。衣着讲究整洁、漂亮、大方。餐桌上荤素搭配,讲求营养。但有少数城镇居民收入少,生活仍陷于困境。
  第二节 农村村民生活
  1989年,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534元,年末农村存款余额5330万元。县委和县政府决定,以小康建设总揽全局,在进一步完善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基础上,加大对农业的投入,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农业生产水平,增加农民收入。1992年,全县农业总产值2.0762亿元,比1989年增加6758万元,增长48.26%;农民人均纯收入621.01元,比1989年增长26.2%;年末农村存款余额7104万元,比1989年增长33.28%。随后,结合湘南农业综合开发,进一步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农村富余劳力外出务工经商,农村经济逐渐活跃,农民生活大有提高。1994年,县委、县政府根据《郴州地区小康建设指标晋档升级统计考核方案(试行)》,重点考核人均农村社会总产值、人均农民纯收入、人均村组积累、人均村办企业纯收入4个指标,考核结果,全县244个行政村,经济指标达标的4个,占1.6%;一档村12个,占4.8%;二档村28个,占11.5%;三档村57个,占23.6%;四档村142个,占58.5%。钟水乡水冲村主要指标达到农村小康标准,成为全县最早达标小康村。全县抽出600余名干部组成工作队,帮助接近小康村的村组创造条件进入小康,帮助贫困村加大力度接近小康村,支援驻点村扶贫资金270万元。1997年,全县农业总产值5.4788亿元,比1989年增加4.0784亿元,增长2.9倍;农村人均纯收入2003元,比1989年增长3.07倍;人均住房面积19.02平方米,比1989年增加9.2平方米;年末农村储蓄余额3.674亿元,人均112元,比1989年增长5.89倍。是年,郴州市小康建设检查组对塘村镇英花村、广发乡白觉村进行检查验收,确认为基本达标小康村。1998年2月,全市“十强乡镇百强村”竞赛活动检查验收,城关镇被评为郴州市“十强乡镇”。5月,县委、县政府做出《关于向广发乡白觉村学习活动的决定》,进一步促进全县农村的小康建设。同时,县委、县政府根据《湖南省农村小康统计监测工作实施意见》等文件、报表和自检方法,进行全面的小康统计监测,结果显示:有15个乡镇达到或超过小康标准,占88.2%;有217个行政村和7.6245万户农户基本实现小康,分别占88.9%和92.6%。统计监测中6大类16个项目小康标准综合分为96.75分,基本达到小康县标准。6月下旬,湖南省小康县验收组对嘉禾县进行验收,综合评分92.63分。8月,省委、省人民政府授予嘉禾县“小康县”奖牌。
  2002年,全县农业总产值8.6902亿元,农村人均纯收入3029元;农民人均住房面积26.65平方米,其中砖木和钢筋混凝土住房占96.7%。随着农民收入的增加,农村居民生活大有提高。但是,仍有少数农民尚未脱贫。

知识出处

嘉禾县志 1989-2002

《嘉禾县志 1989-2002》

出版者:湖南人民出版社

本志实地记载了湖南省嘉禾县地理环境、经济综述、人口、城乡建设、珠泉经济开发区、农业经济、水利、农机、乡镇企业、工业经济、交通、邮电、商贸经济、财政、税务、金融、保险、经济综合管理、政党、人民团体、政权、政协等项目的发展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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