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民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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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郴州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80720020210000532
颗粒名称: 第一章 民俗
分类号: K892.464
页数: 8
页码: 615-622
摘要: 本章记述了湖南省郴州市各种民俗习惯情况。
关键词: 郴州市 民俗 风俗习惯

内容

郴州市人口以汉族为主,其他民族极少,民俗近同郴县。清嘉庆《郴县志》记载:其民“勤俭、劲悍、质朴、热情、淳古,士尚礼义,守己自重,文物华蕃,有楚舜遗风。”随着社会进步,市境民俗迭有变迁。
  第一节 劳动习俗
  一、商业
  郴州城素为湘南物资集散中心。商业繁荣,商贾众多。清末民国时期,从商者讲究经商运气,尊重顾客,注重商业信誉,以招徕生意。每逢开张、开业、过年、过节,商贾都要虔诚祭祀,祈求财神爷赐福保祐,以为“自天祐之,吉无不利”。还有许多禁忌习俗,如店铺门槛禁忌踩踏或坐,算盘禁忌玩弄和反搁,铺柜禁忌坐卧或躺睡,店伙计不能面朝天、背朝店门坐着,扫地要从入门口扫进,不能往门口方向扫出,厅堂只能白天扫出,夜晚扫入,不准店员在店门口打呵欠、伸懒腰等,俗以为会把财神挡在门外,不利经商。药店、棺材店的经营者,忌讳说“再来”。新中国成立后,商业忌讳逐渐消失。店铺开张多是张灯结彩,鸣放鞭炮,宴请佳宾,招揽生意。经商者讲究职业道德、礼貌待客,文明经商成为社会新风。
  二、工艺
  抗日战争前,郴州城金工、木工、石工、泥工、革工、丝棉工、裁缝工以外地人居多,本地人甚少。抗日战争后,受外地人影响,本地人从事工艺者增多。
  工艺各行业,有尊奉祖师习俗。建筑匠、木匠敬鲁班,铁匠奉李老君,银匠奉尉迟公。每吃饭端酒,必先沥酒虔师。建房奠基,木工架工马(台板支架),均需杀鸡敬祖师。
  各行各业拜师学艺,徒弟三年无酬,尚需侍奉师傅。师傅授艺,非得意门徒不传“秘诀”。祖传技艺“绝招”,素有传儿不传婿、传媳不传女之习。手艺工匠,各有行规、暗语。走乡串户叫生意,铁匠喊:“起炉呵!”补锅者喊:“补锅啰!”圆木工喊:“整桶啰!”新中国成立后,徒弟尊敬师傅之俗沿续至今,艺匠陋习逐渐减少。
  三、农业
  旧志载郴俗有“火耕水耨,民食鱼稻,事农务本”的传统习惯。许家洞、安和、槐树下、七里洞等远郊以种水稻、红薯为主,小麦、高粱、玉米、豆类次之。桐梓坪、白鹿洞、曹家坪一带近郊以种蔬菜为主。清朝民国时期,“五衢三园”最为出名,有“桐梓坪的萝卜,曹家坪的白菜,白鹿洞的芋头”之说。郊区农民在农事活动中,向来按常规耕作,有“过了惊蛰节,农民有气歇”的农谚。“惊蛰早,清明迟,春分播种正当时”;“清明前,好种棉;清明后,好种豆”;“到了立夏节,下午就割麦”;“六月六,稻谷熟”;“芒种芒种,忙忙种”;“七月葱,八月蒜”;“处暑乔麦白露菜”;“十月种麦有得说”。按季节种收,习以成俗,并在生产管理中,积累了一整套经验。“隔年冬了田,当着下层肥”;“禾好不如秧好,秧好不如田好”;“要想禾苗好,薅田要扯草”;“要想粮食多,三犁四耙细耕作”;“冬泡冷浸田,中耕要晒田”等,均已成为农事活动中的俗规。
  新中国成立后,水稻推广双季稻。农事活动打破一些常规,种田讲科学,种菜讲技术,耕种季节提前,有新谚:“插完早稻过‘五一’,插完晚稻过‘八一’”;“种菜先晒土,蔬菜长得猛”;“春抓早,夏抓好,秋抓多,冬抓巧”等。科学技术、现代农业家用机械不断进入市郊农家。
  四、林业
  植树造林,美化环境为郴州人优良传统。郊区农民历来都爱在村前村后栽树育林。“后山青,家业兴;后山坏,家业败”的俗语,代代相传。城郊农家户户都有油茶林,还有在山边土旁、屋前屋后种植油桐树、棕树、果树的习惯,有“家有千棕万桐,永世不穷”和“家有百棵树,不愁吃穿住”的俗语。城区居民则在公路、街道两旁植树,“路边树栽满,走路不打伞”。故郴州城历以林邑著称,80年代被誉为“京广线上一点绿”。
  第二节 生活习俗
  一、服饰
  发型 清代,男人留发梳辫。辛亥革命后,剪掉辫子,有的剃光头,有的留平头、分头等。小孩前留挞子后留“鬈”。妇女挽发髻、留短发,姑娘梳长辫,少女理刘海式发型。
  70年代后,青壮年妇女烫发盛行,少女多梳成一束秀发披后。男青年烫发也逐渐增多。80年代,男女青年,多剪飞机头、浪板头、狮子头等发型。
  首饰 1949年前妇女有戴耳环、戒指、手镯、头簪、钗的习俗。富家以金、银、玉为质,普通百姓以银、铜为质。儿童多戴银质颈圈、脚圈、手圈,胸佩长命锁,头戴帽沿镶有18尊银质罗汉的小风帽。50~70年代,市民多以戴手表为饰。80年代,又兴戴金戒指、金耳环、金项链。
  衣着 清末民国时期,贫富人家衣着差异甚大。富家豪绅,男的多穿宽袖长袍长衫,外罩马褂,头戴瓜皮小帽;女的穿旗袍,高领小袖。衣料多是绩罗绸缎,衬以狐皮、羊皮或丝棉等。贫民男人穿的多为短袄和抄头单裤,腰系长帕,热天赤膊短裤;女人为大襟衣和抄头便裤。衣料为粗棉布、蓝棉布、青光布、夏布。新中国成立初,男多着中山装、和平装、学生装、青年装、工作服装。女的盛着列宁装、春秋装、女裙。80年代,穿戴讲究漂亮,服装颜色鲜艳,款式多样,有西装、猎装、连衣裙、三角裙、背带裙、旗袍、宇宙服、皮夹克、绣花衣、牛仔裤、呢大衣、风雪衣等服装。
  二、饮食
  饮料 自汉代以来,市境民众便有饮茶、喝水酒的习惯。城内设茶社酒店,城郊设茶摊酒摊。1949年前,居民有早饮酒、夜喝茶的习惯。俗曰:“早酒一盅,一天威风”。酒店兼营烧饼、油条、油粑子等点心,居民常以早点代早餐。晚间,老年和壮年人喜欢进茶社,端上两碟瓜子、花生,泡上一杯浓茶,谈天说书至深夜。甚至城郊农民上街,一般都要进酒店、上茶馆,才自感不空来城一趟。
  新中国成立后,市民平时多数饮用花茶、绿茶或其他细茶,少数人饮牛奶、豆浆、麦乳精。80年代开始饮用汽水、健力宝、可口可乐、汽酒、啤酒等,但茶仍为常用饮料。
  食俗 居民历以大米为主食,红薯、包谷、小麦次之。菜肴必有辣椒,并喜做坛子菜,如盐菜、白辣椒、剁红辣椒、浸酸菜、豆腐乳等。富者还腌制鸡、鸭、鱼、肉以待客。新中国成立后,居民膳食由温饱型逐步过渡到营养型。一日三餐大米饭,还常以面食、糕点等调剂生活,且日常肉食量增多。
  筵席 郴州人历来好客。俗曰:“买肉争秤,设客不论”。筵席十分讲究,风味习俗大同小异。婚丧喜庆酒席,出菜的顺序和菜肴十分讲究。婚嫁喜庆酒席,禁忌白豆腐和豆芽菜上席。一般以大杂烩为头碗菜,第六碗出扣肉并放鞭炮,新郎新娘沿席敬酒。最后一碗必出鱼,象征“余庆”,寓“年年有余”之意。丧葬酒席,俗称:“吃米粉肉”,故酒席上必备一碗米粉肉和以“白水豆腐”为主菜的水菜,示意白喜事。春节宴客,1952年前,普遍兴提盒菜碟五个以上,肠、肝脏、猪耳朵、腰子、花生米等。席上的鸡头、鸡尾锥、鸡肝敬老人,鸡腿让小孩,并美称鸡爪为“抓钱爪”,一般让给中年人吃。贵客临门,还要煎荷包蛋款待。席间家主历来有给客人挟菜(鱼肉)之习,以示诚意。酒过数巡,主宾互相敬酒后,即进入划拳,故有“不划拳不成酒席”之说。
  宴宾坐席也很讲究。新中国成立前,一般用大方桌,每桌坐八人,分上席、朝席、陪席。喜庆丧宴安席不一。男主人以房族长者为大,女主人以外氏亲属为大,结婚以冰判月老为大,均坐首席。席上由陪人敬酒,敬酒后再由客人回敬方辞杯。
  新中国成立后,传统筵席习俗依然如故,只是席上酒菜有所变化。城区以圆桌为主,随意入席,但贵宾用雅座以示区别。敬酒习俗和酒规沿用未变。
  风味食品 郴州人十分讲究口味。传统名菜肴和独特食品,历为外地人津津乐道。
  炒血鸭 子鸭炒子姜,合上卤芋荷杆及鸭血,其味鲜美。每年农历八月十五日,家家都有杀鸭过节之习。曾有“郴州血鸭衡阳鸡”之说。
  米粉肉 猪肉佐以糯米粉、五香粉调料,拌和后蒸熟,桔黄油亮,香气扑鼻,鲜嫩味醇。农家莳田以吃米粉肉来预祝丰收;办丧事,也以米粉肉招待大力士。80年代的郴州市各招待所,都有此菜肴款待贵宾。
  豆制品 历有“郴州豆腐宜章酒”之说。居民喜做干豆腐、油豆腐、水豆腐霉豆腐,常吃“酿豆腐”,并以此菜肴招待贵宾。夏天,居民常以豆腐脑代作早餐。其质嫩细腻。《肖克诗选·乡情》诗云:“郴州豆腐宜章酒,六十年前闻名久。熊掌茅台信是真,何如土产亲如友”。
  桃环 用纯糯米加砂糖、芝麻等原料做成相扣的圆环,形似桃花。用茶油炸脆,香甜、味美,为民间春节必备的食品,且常以此宴客或送礼。
  唆螺 为市内常见的风味小吃。以螺蛳加姜丝、红辣椒等佐料炒熟,唆而食其肉,风味特佳。
  此外,卤辣椒、水酒、糖粑子、油粑子等食品也别具风味,深受市民喜爱。
  三、住居
  清末民国时期,城区人口大都聚集于河街、裕后街、干城街、龙骨井一带。九街十八巷,建筑大多为砖木结构,式样有厅院式大屋、铺面屋。一般贫民住平房和土木茅房。郊区多为四缝三间青瓦房。富豪人家多住厅院式大屋,有的是前后2栋,6缝5间;有的是后2栋8缝7间,中间有天井、厅堂,外加耳房。清代鸡冠垛屋多。方位多坐北朝南,个别坐西朝东,俗称“前有朝门,后有靠山”。规模较大的建筑通常由许多院子组成。厅堂后墙正中设神堂,一般设“天地君亲师之神位”。宗祠立祖先牌位供奉;建筑物的梁枋、斗拱、檀椽均雕龙画凤;匾额、楹联、窗户、门棂格用艺术品装饰;檐下彩画多用蓝绿色,红色画檐,青白色屋身。整个建筑富丽堂皇。
  新中国成立后,房屋建筑统一规划。50~60年代,多为砖木结构。70~80年代,大多为钢筋混凝土结构。城区楼房一般是五层以上,居民住宅多为“三室一厨”,室内通风明亮。郊区多为红砖青瓦房。但钢筋混凝土结构楼房逐渐增多。宅基朝向仍为南北向。
  四、器具
  传统家庭生活器具有雕花床、棱花床、四角札柜、大衣柜、书桌、板箱、四方大桌、高矮条凳。新中国成立后,家具逐渐向高档次发展。60~70年代一般家庭有缝纫机等。80年代已发展为组合式家具,不少家庭已制作软沙发、转动桌椅。青年结婚多置席梦思床,许多居民家庭购置洗衣机、电风扇、电冰箱、空调器、彩色电视机和录像机。近年,家具又向配套式电气化发展。
  60年代前,居民一般使用铁制鼎锅、沙锅、木制瓢勺等炊具。盛饭、捞饭器具为竹制器。餐具一般以陶瓷器为主。60年代后,增有铝锅、高压锅、电饭煲及瓷碗、瓷杯、铝制盒、保温饭盒、高压热水瓶、玻璃酒盅、塑料饮具。
  五、行旅
  郴州人素有架桥修路习俗。清末民国时期,市境石板路、石桥遍布四周,桥路多为民间自发捐款筹资兴修。行旅工具,富者出门以骑马、乘轿为主,穷人步行。路规是:“大路朝天,各走一边”,行人靠右行。出门远行有“老不入川,少不游广”之说。走亲访友,有“七十不留宿,八十不留餐”等禁忌。70年代后,人们多以自行车、摩托车、汽车、火车代步。行旅忌讳,多已破除。
  第三节 礼仪习俗
  一、喜庆
  婚嫁 清代,婚嫁沿袭“纳彩、问名、纳吉、纳征、请期、迎亲”等六礼。民国时期,政府虽明文禁止婚嫁陋习,但仍相沿未改。
  订婚 多由父母作主,媒人说合。选择对象,媒人先取得男女双方生庚八字,互给对方(换庚)请算命先生合“八字”;“八字”相合,双方互送信物(定庚)。男方送往女方家一般为金银首饰、钱币、衣物、布料,外加一双男方鞋样。女方则按鞋样做布鞋、鞋垫、袜底等回敬。订婚后,男方逢年过节时都要给女方家送礼物。
  结婚 仪式最繁,先由男方请明书先生择定迎娶吉日,并给女方置办嫁奁钱款。婚日由男方抬着彩礼、花轿迎亲。新娘“离家不穿娘家衣,上轿不踏娘家地”。禁穿缎子(与“断子”偕音)衣服。上轿由长辈(侍娘婆)或兄弟背入花轿。新娘上轿有哭嫁习俗,要在轿内哭念父母养育之恩、表达依依惜别之情。女方陪奁视贫富而定。贫者一两套铺盖,富者耗资无度。民国时期,市内陈家大屋一次嫁女,除为新娘置办全套妆奁外,还送2000多担出租田、2间店铺、2个丫环、2个伴娘。故有“上等之家贴钱嫁女,中等之家量钱嫁女,贫穷人家卖儿卖女”的民谣。新娘花轿到男家时,首先斩雄鸡接轿,鸣炮相迎,然后由明书先生焚香秉烛,呈献果盒接轿,主持唱礼,引新娘到厅堂与新郎拜堂。跪拜仪式为:一拜天地,二拜祖先,三拜高堂,然后新郎新娘互拜。进入洞房后,新郎与新娘并肩坐床沿,男左女右饮交杯酒。新婚之夜,洞房花烛。亲友“闹新房”,直至半夜。第二天早晨行拜礼,先拜父母,再拜亲朋,受拜者都要馈赠“拜礼”红包之类。第三日早餐为发客酒,酒后鸣炮送客。
  婚后三日(或到次年)新郎陪新娘回娘家探亲,俗称“回门”。回门时,男方备一桌“水席”送给女方,并给女方各位亲戚猪肉一块,重者10多斤,轻者3至5斤。女方则回送粑子、桃环等。有不少贫穷之家,因娶媳妇不易而收童养媳,也有少数男人到女家“入赘”作“过门郎”。童养媳和入赘者,社会地位低下,受人歧视。
  新中国建立后,民间的封建陈陋婚礼基本革除,按照婚姻法实行结婚自愿,离婚自由,男女终身大事自己作主。鳏夫再娶,寡妇再嫁,完全自由,入赘不受歧视。50年代,婚礼形式简朴,不合“八字”,不讲彩礼,只须熟人介绍相识,经过相互了解,情投意合,即行结婚登记。60年代,始有索彩礼者,但数额不大。80年代,随着生产发展,收入增加,结婚费用逐渐增多。首先,成婚礼物中,单车、手表、缝纫机“三大件”成为嫁妆必需品。农村中有的女家还要男方送巨额礼金。后来,大操大办风气更盛,成婚礼物中,有彩电、冰箱、洗衣机、收录机及黄金首饰和高档衣物。还娶时,多数用汽车,有的用小吉普或者小轿车。女方嫁妆也日益阔绰,家用电器是常见品。结婚费用少则几千元,多达万余元。也有不少先进青年,带头移风易俗,婚事新办,不讲排场、不摆阔气、不送请贴、不设酒席、不兴彩礼,选定“元旦”、“三八”、“五一”、“国庆”等法定节日,由工会、共青团组织举办集体婚礼,用茶点招待亲友。还有的男女实行旅行结婚,回家后再邀集亲友设宴庆贺。
  生育 妇女生小孩后,民间有“看喜”、“做满月酒”和“周岁酒”的习俗。亲朋要购备礼物,前往祝贺。其中以女方娘家礼物最丰。产妇“坐月”吃的,婴儿穿的用的,均由外婆家送来。新中国成立后,贺生之俗仍存,礼物日逐时髦。
  祝寿 又称“做生日”。一般从30岁开始,60岁礼仪最隆。花甲之年,为“大生日”,亲朋、儿女大办贺礼(谓之送饭),女婿贺礼最盛。先天夜晚鸣炮暖寿,次日清早鸣炮祝寿。客气人家布置寿堂,在厅堂左边挂着“寿”字,桌上点燃寿烛,陈列寿桃寿面寿果品等,并举行拜寿仪式。寿星夫妻双双端坐堂前,接受儿女晚辈叩拜。但一般人家仪式从简,尤其农村更不多见。此俗相沿至今,唯叩拜礼已降,礼仪从简,贺礼则更盛。
  其他喜庆 新屋落成与乔迁新居,均有宴请帮工、亲朋、邻居之俗。此外,晋职、升学、开张、开业,也有办酒席,放鞭炮,宴请亲友、同事者。对喜庆主家,则由客人赠物、送匾、封红包以示祝贺。此俗至今仍相当普遍。
  二、丧葬
  清朝民国时期,郴州通行土葬,且“重殓厚葬”之风盛行,礼仪盛繁。死者弥留之际,家属须全部到场,在外儿女亦应日夜兼程赶回。临终时,要为死者烧落地钱,点七星灯,叩拜土地,沐尸穿寿衣。寿衣穿单不穿双,一般3~7层。孝子分头向亲友报丧,并披麻戴孝。其他平辈、晚辈也要戴白,孙辈则在白布上缀红,以示父母健在。报丧,死者是男则以家族长者为大,女则以外氏为大,待亲临检视无误,方能移尸入棺。停柩在堂期间,孝男及亲属昼夜轮流守灵,富者还要做“道场”超度亡灵。安葬前一天晚上,请丧夫唱孝歌闹亡灵,以示追悼。行殡葬时,丧家亲友都参加送葬,还雇人扶孝子、抬灵柩、举帏幛,沿途施“开路纸钱”,孝子手持孝棍,身着麻衣,躬腰走在前面,一路叩拜,送往坟地,择朝向风水入葬。第三天“圆坟”。第二年逢春社要挂“社坟”,连续挂三年。未满15周岁的死者,丧葬从简,一般用匣子埋葬。
  新中国成立后,党和人民政府在群众中进行移风易俗、厚养薄葬的教育,陋习基本上破除。人死后,一般由单位或基层组织主持开追悼会,缅怀死者生平。70年代以后,市里实行殡葬改革,废除土葬,推行火葬。但丧事大办之风,仍时有发生。
  第四节 岁节习俗
  春节 俗称“过大年”。农历腊月二十四日为“过小年”。过年前,家家户户喜做“桃环”、宰“过年猪”、磨豆腐、搞卫生、购年货、贴春联、门前栽“摇钱树”,晚辈向长辈辞年送礼。“三十晚上”敬天地,在外的家庭成员都要赶回家吃团年饭。晚上,富家大门口悬两盏大彩灯,标示“红灯高照”。贫民则门口点一盏小油灯,讨个吉利。有的家里通宵点灯,炉火旺盛,家人久坐“守岁”,大人给小孩“压岁钱”。晚上睡觉前,要鸣放鞭炮“封财门”。大年初一凌晨起床后,由男户主鸣放鞭炮开财门。早饭后,人们穿着一新。晚辈给长辈拜年,长辈要打发小孩“红包”。拜年的常规为“初一崽,初二郎,初三初四拜街坊”,互相走访,请客吃饭,恭贺新禧。
  民间过年忌讳颇多。过小年后忌讳骂小孩、吃药。大年初一,忌说不吉利的话;忌扫地和往外泼水,说会“财气外流”。初二至十五日忌洗涮被单、床单。
  新中国建立后,陋习逐步革除,但从吃团年饭到午夜新旧岁交接,至次日“开财门”,新增三个燃放烟花爆竹高潮。亲友借节日之机团聚宴饮,增进情谊,有盛无衰。机关单位和团体,在大年初一举行团拜活动,以示道喜慰问。各级干部向当地军烈属拜年,以示慰问和祝贺。
  元宵节 郴城有正月十五闹元宵之俗。元宵之晨,家家户户吃“元宵”。新年舞龙、耍狮、唱花灯等活动到这天最盛。全城张灯结彩,鞭炮长鸣,焰火五光十色冲天而起,人们身穿五彩衣,头戴假面具,敲锣打鼓,舞龙灯,耍狮子,踩高脚,载歌载舞,热闹非凡,盛极一时。近年,还举行迎春灯展和各种文娱活动以添欢乐。
  清明节 节日前后,无论贫富,家家户户有扫墓祭祖之俗。1949年前,大户宗族以户族为单位集体上坟扫墓。祖辈留有“公田”的氏族,还发上坟钱,男丁集中到祠堂“吃清明会酒”,并按男丁分谷分肉。新中国成立后,人们仍在清明节前后开展扫墓活动。学校、机关、团体,多到烈士纪念碑前献花圈,进行悼念活动。
  端午节 农历五月初五为端午节(端阳节),又名蒲节。家家户户早晨吃粽子,正午吃雄黄酒。傍晚用艾、姜蒲炆水洗澡暖筋骨、避瘟疫。小孩身上佩戴药物香荷包,以避邪保健。晚餐,亲友互邀过节。旧时,还在郴江开展龙舟竞渡活动。
  中元节 农历七月初十至十五日为中元节,又称“七月半节”、“鬼节”。各家各户都要“接”已故祖先的神灵回家,设酒、菜、饭供奉。七月十四日晚上焚烧纸衣、冥钱、香烛,洒奠血酒(鸡血、鸭血均可)“送”归阴府。新中国成立后,此俗逐渐消失,近年又有抬头。
  中秋节 “八月桂花香,家家接姑娘”,为郴州人传统习俗。农历八月十五日,家家户户杀鸭,把出嫁的姑娘接回家来团圆聚餐。晚上赏月,吃月饼、糍粑、之类。边吃边思亲人,话旧情,念故乡。建国后,赏月兴致更浓,当月亮升起时,合家欢聚,共坐庭园赏月,食月饼、果品,远方亲人未到,也要留一块月饼以示念亲思团圆。
  冬至节 是日,城里都有吃猪肉炖罗卜汤,烘冬至腊肉,晒冬至粉的习惯。
  此外,境内还流行一些传统风俗,如农历三月三吃地菜煮鸡蛋,四月初八敬鸟饭,六月初六夏伏节,煮新米嚐新;七月初七名七香节,翻晒衣被、书籍,九月初九登高野游,蒸糯米酒,俗称“重阳蒸酒桂花香”等。
  新中国建立后除上述夏历节日(传统的)外,还有法定公历节日(新节日):元旦节(元月1日)、国际劳动妇女节(3月8日)、植树节(3月12日)、国际劳动节(5月1日)、青年节(5月4日)、护士节(5月12日)、国际儿童节(6月1日)、中国共产党诞生日(7月1日)、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节(8月1日)、教师节(9月10日)、国庆节(10月1日)。此外,还有农历九月初九老年节。节日期间,机关单位均组织相应的庆祝活动。
  第五节 交际习俗
  称呼 旧时平辈相见,男人拱手问好,女人裣衽。见长辈则须跪拜。称呼均为“先生”、“女士”、“老爷”、“少爷”、“小姐”、“太太”等尊称。在职任官多称官衔。新中国建立后,礼节革新,男女平等,同志间相见握手问好,握手时忌戴手套,一般先伸右手求握,以示友好、尊重。
  走亲访友 进门前先敲门。与长者坐,不架二郎腿,不将脚伸到别人面前。交谈时,不粗声粗气,诙谐笑语。临别时,主人起身送行,客人则与主人握手告别,并说“请留步”、“再见”等客气话。
  待客 亲戚、朋友、同事登门做客,见面时,递烟上茶,双手递奉。对贵客、稀客,常杀鸡宰鸭设宴款待。客人告辞,主人婉言相留,对带来礼品的亲朋或来访客人,以相当价值的物品回赠,不能让亲朋空手回去。送客时一般要送出家门,对远客贵客要送上路或送上车。来客时,忌讳与家人争吵,客人面前不打小孩、不扫地,免有逐客之嫌。
  新婚志喜 男婚女嫁,亲疏贺礼不一,一般吃男婚酒多“封红包”以钱代礼。吃嫁女酒,主要送些衣服或床上用品。80年代,此俗尤盛,礼品多以封钱为主,数额越来越大。
  寿辰志贺 祝贺寿辰,其亲属礼品最重,置备衣物、生日蛋糕或寿屏、寿匾等。80年代后,此俗更盛。
  探病 探望病人一般带些慰问礼品。送的礼品,根据对象和病情而定,一般以水果、糕点。老人病多送滋补药品。探望小孩多送糖果、饼干之类。职工生病住院,除亲朋探望外,单位领导、同事,一般都带上礼品到医院探望,以示慰问关怀。
  吊丧 亲戚朋友去世后,吊丧者,多携带祭幛、挽联。情谊深厚者还赠钱为“奠仪”。不能亲自前往者则以电报、信件表示吊唁。职工去世,所在单位都敬献花圈,以示哀悼。参加追悼会都佩戴“白花”或佩戴黑纱,以寄托哀思。
  民间吊丧忌讳较多。参加吊丧,忌嘻嘻哈哈和表现出无所谓的神情,忌穿红着绿。安葬后切忌再送挽联奠仪、祭品。此俗延续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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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志

《郴州市志》

出版者:黄山书社

本志设设事记、建置、地理、人口、民主党派与社会团体、民政、军事、经济综述、城市建设、工业、农业、乡镇企业、交通·邮电、教育、文化、人物等类目,记载了郴州市自然、历史与现状,特别反映了郴州市在社会发展的历史变迁中的情况和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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