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公共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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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郴州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80720020210000487
颗粒名称: 第一章 公共卫生
分类号: R126.4
页数: 7
页码: 576-582
摘要: 本章郴州市医药卫生公共卫生概括爱国卫生、食品卫生、饮水卫生、劳动卫生、学校卫生。
关键词: 郴州市 医药卫生 公共卫生

内容

第一节 爱国卫生
  民国时期,郴州城区环境卫生差,臭水横流,以致疾患成灾。民国29~35年(1940~1946),郴县政府虽组织过几次卫生清扫,但多是在疫病流行时采取的应急措施。
  新中国成立后,人民政府着手对旧社会遗留下来的脏乱污秽状况进行整治。1951年2月16日,郴县人民政府成立卫生防疫委员会,发动群众,开展以治理和改造环境、整顿市容为重点的清洁大扫除运动。通过几年的努力,初步治理蚊蝇孳生场所,基本消灭跳蚤、臭虫、虱子,并涌现出一批卫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建设里居民委员会被评为省及中南区卫生模范单位。
  1959年建市后,市人民委员会制定、颁发一系列卫生制度和法规,广泛开展“城市卫生学佛山、农村卫生学稷山”的爱国卫生运动,城乡卫生面貌发生了深刻变化,一跃成为全省卫生红旗城市。1960年5月5日,《湖南日报》以“学郴州、赶郴州、改变城市卫生面貌”的通栏标题,报导郴州市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经验,并发表社论,号召全省各个城市都象郴州市一样,统一领导,统一部署,动员群众,标本兼施,迅速改变城市卫生面貌。1963年12月10日,《新湖南报》又以整版篇幅,发表题为“古城新貌”的通讯报导,赞扬郴州市爱国卫生运动所取得的成就。
  1965年始,镇卫生防疫站在群众性除“四害”(苍蝇、蚊子、老鼠、臭虫)的基础上,对“四害”种类及其习性、活动规律等开展调查。全镇共采集鼠类标本500余份,蝇类标本960余份,蚊类标本2.12万余份。经分类鉴定,镇内发现的鼠类有4科20种,蝇类3科8属20种,蚊类5属36种,为进一步制订除“四害”措施提供了科学依据。
  1966~1968年,受“文化大革命”的影响,全镇爱国卫生机构处于瘫痪状态。各项卫生制度基本废驰,大部分卫生设施遭破坏,卫生水平急剧下降,疫病流行呈上升趋势。
  1969年7月,周恩来总理重申开展爱国卫生运动。镇革命委员会根据省、地指示,重建爱国卫生运动机构,逐步恢复各项卫生制度,坚持在重大节日开展卫生清洁大扫除活动,爱国卫生工作重新出现生机。1973年8月7日,镇委、镇革委会召开全镇爱国卫生运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大会,为97个先进集体颁发奖旗。
  1976年10月,在治理脏、乱、差的基础上,镇爱国卫生运动逐步朝着经常化、制度化、科学化的方向发展,实现变人治为法治,变被动管理为目标责任制管理,变治标为治本,变轰轰烈烈为精心组织、科学管理等4大转变。1984年后,全市开展创文明卫生单位竞赛活动,参赛单位共488个。1985~1989年,有161个单位获得市文明卫生单位称号,占参赛单位的33%。有63个单位获省级文明卫生单位称号,占参赛单位的13%。
  第二节 食品卫生
  民国时期,市境食品卫生无专业机构管理。新中国成立初,郴县人民政府指定县卫生防疫站统一管理城区食品卫生。建市后,市卫生防疫站设立卫生股,负责食品、环境等卫生管理。1979年,又专设食品卫生科,配备7名卫生人员,专司食品卫生管理。1985年,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市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所,任命11名食品卫生监督员,加强对食品卫生的监督检查。
  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
  1958年,郴县卫生部门对市境食品从业人员实行健康上岗制度。凡从事食品工作的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合格者方准上岗工作。凡患有活动性肺结核、痢疾、伤寒与副伤寒、病毒性肝炎、化脓性渗出性皮肤病等传染性疾病者,均不得从事食品工作。“文化大革命”期间,健康上岗制度受到冲击,健康检查被中断。1976年后,健康检查逐渐恢复。1980~1989年,全市共体检5.52万人次,查出不适宜从事食品工作的传染病患者1537人,均调离食品工作岗位。
  二、食品卫生质量管理
  民国28年(1939),郴县卫生院曾对餐馆、饭店和饮食摊贩的食品卫生质量提出要求,但因无专人管理而未能落实,食品卫生质量长期处于不良状态。
  新中国成立后,人民政府对食品卫生质量十分重视。1952年,郴县卫生科取缔城关区11家不合卫生要求的清凉饮食品店。1960年,市人民委员会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先后制订、颁发《饮食品制售卫生管理实施细则(草案)》、《清凉饮食品卫生管理实施细则(草案)》、《食品加工销售人员卫生守则》等一系列有关食品卫生的管理办法,卫生部门加强对食品卫生质量的经常性监督。1965年,郴州酒厂用未经消毒的郴江河水加工水酒,大肠菌群数超过国家规定标准300余倍,被责令停产整顿。1983年,市卫生防疫站会同市农村办公室、市人民检察院,查处郴州罐头厂库存罐头严重变质事件。1985年4月,市糕点厂5500公斤大片糖、4980公斤糕点、630公斤淀粉霉变、生虫,执法人员除将变质食品全部销毁外,还处以该厂4000元罚款。通过典型案件的处理,食品卫生质量明显提高。1986年,全市抽检食品135份,合格132份,合格率为97.78%。其中植物油、原粮、非发酵豆制品、糕点、熟啤酒,合格率均达100%,熟肉制品合格率91.7%,南杂食品合格率88.9%。
  80年代后,一些食品厂、店开始对食品卫生质量进行自检。1989年,全市有22家食品厂、店建立卫生质量检验室。
  三、食具卫生管理新
  中国成立初期,卫生部门对食具仅要求洗刷干净,保持清洁。1960年后,根据国家卫生部、商业部颁发的《食品加工、销售、饮食卫生五四制》,强调食具必须做到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镇各饮食店对食具消毒主要采用煮沸、药物浸泡等方法,均取得较好的效果。1965年,卫生防疫站对镇内21家较大饮食店采样31件做食具消毒效果考核,合格率为100%。70年代,郴州饭店、服务大楼饮食部(湘南酒家)开始采用蒸汽消毒,后在较大饭店中全面推广。
  四、冷饮卫生管理
  50年代至60年代初期,市境冷饮卫生管理较好。1966~1967年,冷饮卫生管理工作处于停顿状态。1968年镇革委会建立后,冷饮卫生管理有所加强。实行开业前作卫生检查,生产中对产品作抽样检验。80年代初期,市内冷饮厂、店猛增,由1979年的20家发展到1985年的87家,冷饮卫生管理曾一度失控,卫生质量下降。据市卫生防疫站1983年抽样检验,冷饮食品合格率仅为38%。1984年,下湄桥渔场发生一起冷饮食物中毒事故。1986年4月,市卫生局、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商业局、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整顿冷饮厂、店的通知》。通过审查,核准36家符合卫生要求的冷饮厂、店继续生产,其他厂、店均予关闭,冷饮卫生质量明显提高。1987年,全省进行食品卫生执法大检查,在郴州市采样20份,合格19份,合格率为95%,居全省第二。
  第三节 饮水卫生
  一、饮水消毒
  民国时期,市境城乡居民均饮用未经消毒的井水或河水。50年代初期,城关区有水井419口(其中农村386口),主要为浅层水,地面水渗透污染严重。1957年,省卫生防疫站对郴州城区部分水井的水质进行检测,均不符合国家规定的饮水标准。其中燕泉井水的细菌总数超过国家规定控制标准304倍,大肠菌群超过7933倍,砷超过40倍;海棠井水细菌总数超过184倍,大肠菌群超过7933倍,砷超过3.7倍。
  1951年起,郴县卫生院在城区内对涌泉门井、海棠井、五通庙井、罗家井、燕泉井等5口较大的水井,施行漂白粉消毒。至1958年,消毒水井扩大到25口,日受益人数由8000人增加到4万余人。1959年,市卫生防疫站成立后,把水井消毒范围扩大到郊区农、林场所及铁路沿线。消毒井数最多为1982年,达87口。消毒后,水质均有改善。1972年5月,镇卫生防疫站抽检燕泉井、朱家坪井、犀牛井、海棠井、解放路井、六眼井等6口水井,水质符合卫生标准的有4口,欠合格和不合格的各1口。在进行饮水消毒的同时,还采取国家扶助与群众集资相结合的方法,对日出水量较大的燕泉井、罗家井、剑泉井、海棠井、犀牛井等进行修整,并订立护井公约。
  二、农村改水
  60年代初,市卫生部门在龙门池、三里田等大队进行农村改善水质试点。1973年,在许家洞公社许家洞大队改造水井4口。改造后的水井都筑有井台,周围修建排水沟,并实行饮、用水分开。1974年10月,在许家洞公社清泉大队举办“两管五改”(管水、管粪,改水井、改厕所、改畜圈、改炉灶、改环境)训练班,并实地改造水井5口,建水封式三级无害化厕所1个。训练班结束后,各大队逐步开展以改水为重点的“两管五改”工作。至1979年,全市共改建、新建水井247口。1986年,市人民政府成立农村改水领导小组,拨出专款13万元,发动群众集资15.8万元,改建水井109处,解决86个自然村、6所学校、3个敬老院,共3045户、1.63万人饮水难的问题。据市卫生防疫站对改造后的水井作水质分析,除细菌总数超标外(未投氯),其他各项指标均符合卫生要求。全市改水工作,被郴州地区评为全区农村改水工作第二名。
  三、自来水卫生监督
  1959年3月,市供水公司在北湖建成第一个自来水厂。建厂前,省卫生防疫站于1957年12月对北湖水源水质进行全面分析,除细菌学指标超过国家规定的标准外,一般化学指标、毒理指标均符合国家规定标准。1964年,镇卫生防疫站对该厂进行余氯抽样测定,末梢管网水的游离性余氯能经常保持在0.05毫克/升。1978年,市卫生防疫站从供水公司所属的同心桥、北湖、龙泉塘、海泉、温泉、金银冲等6个水厂采集90个水样标本进行检测。各项指标合格率为:浑浊度98.89%,余氯67.41%,细菌总数97.78%,大肠菌指数97.41%。
  1987~1988年,市卫生防疫站还先后对市内自备给水工程单位的水质4大指标进行检测。共采样33份,各项指标合格率为:浑浊度87.88%,细菌总数60.61%,大肠菌群63.64%,余氯为零。
  第四节 劳动卫生
  1949年前,市境主要是传统手工业生产,职业病危害不严重,无劳动保护措施,亦无章法可循。新中国成立后,工业生产有了较快发展。至1989年,全市共有全民和集体所有制工业企业184个,职工4万余人。已建立劳动卫生技术档案的工业企业28个,职工3.66万人,生产工人2.54万人,建立劳动技术档案人数占职工总数的91%。其中接触粉尘工人1.18万人,占生产工人总数的46.46%;接触有毒有害物质工人3083人,占生产工人总数的12.13%;物理因素工人6672人,占生产工人总数的26.26%。
  一、尘肺防治
  1960年起,市境逐步开展尘肺普查。至1989年,对接触各类尘害的工人共投照胸片1.88万人次,累计检出各期尘肺患者243人,年最高检出率为12.56%,最低检出率为0.3%。其中以许家洞煤矿的尘肺危害最为严重。1960年,在该矿发现第一例矽肺患者,1967年增至22例,1977年增至78例。1987年激增至223例,占全市尘肺患者的91.77%。
  1974年始,镇卫生防疫站对有粉尘危害的单位开展粉尘监测。1978~1989年,共测样品1826份,符合国家卫生标准者942份,合格率为51.59%,不少单位粉尘浓度严重超过国家规定的控制标准。市玻璃厂和料车间粉尘浓度达417.44毫克/立方米,超过国家标准207.7倍。超标最严重的许家洞煤矿一工区五一斜井采煤工作面,1981年2月,粉尘最高浓度达4233.3毫克/立方米,超过国家规定的标准422.3倍。
  从60年代初起,许家洞煤矿等单位就在粉尘作业场所推行湿式作业、机械通风、工艺革新、密闭抽尘等综合性防尘措施。1979~1980年,郴州纺织器材厂,在全厂72个接尘点全部安装吸尘器,木尘最高浓度由安装前的59.0毫克/立方米,降到21.5毫克/立方米,合格率达80%以上。至1989年,全市114个接尘厂矿企业有51个单位在尘害车间安装除尘设备。
  二、职业中毒防治
  70年代起,镇卫生防疫站陆续开展对有害气体的浓度测定。至1989年底,共测样品423份,符合国家规定控制标准的276份,合格率为65.25%。在超标的有害气体中,以市冶炼厂的铅烟最为严重,据1982年5月测定,最高浓度为4.69毫克/立方米,超过国家规定标准155.3倍。
  1974年,镇防疫站开始对接毒工人进行健康检查。至1989年,受检工人达6320人次,其中发现各种职业中毒患者91人,检出率为1.44%。其中铅中毒者53人,苯中毒者16人,三硝基甲苯中毒者5人,四乙基铅中毒者17人。此外,尚有毒吸收和观察对象267人。
  1975年起,各厂矿企业加强对职业中毒的预防。至1989年,全市118个有毒有害车间,有47个车间安装排毒柜、排毒罩、排气风扇,占有毒有害车间的39.8%。市农药厂、化肥厂、化工厂的有毒有害车间,实现管道化、自动化、密闭化生产。1986年以来,这3家工厂未发生一例职业中毒病例。
  第五节 学校卫生 清末、民国时期,市境学校都未设立卫生医疗机构。新中国成立后,各学校陆续建立医务室。至1989年,市属有8所高、初级中学和9所完全小学建立医务室,开展学生保健工作。
  一、学生营养卫生
  1963年,市卫生防疫站配合省卫生防疫站对市第一中学、第三中学寄宿学生的膳食营养进行调查,几项主要指标均未达到需要量,其中热量为62.83%~70.11%,蛋白质54.00%~58.89%,脂肪供给量为31.60%~40.60%。糖、脂肪、蛋白质在总热量中占的比例分别为79.44%~81.27%,4.30%~5.35%,13.23%~14.43%。此次调查后,各学校都注意对学生膳食营养的调整。1985年,市卫生防疫站又配合地区卫生防疫站对市第一中学学生膳食营养进行调查。学生每人每日摄入的热量和各种营养素,除蛋白质略偏低外,其他指标均达到和超过需求量。糖、脂肪、蛋白质在总热量中所占的比例分别为66.86%、22.28%、10.86%,基本趋于合理。
  二、学生健康调查
  民国时期,市境各中小学较少开展学生健康检查。新中国成立后,卫生部门与教育部门积极配合,对学生进行经常性的健康调查。1963、1980年,市卫生防疫站2次对全市7~16岁男、女学生的身高、体重、坐高、胸围4项指标进行调查。1980年与1963年比较,学生体格发育水平普遍提高,4项指标都高于1963年,尤以男生身高、体重增长显著(见表)。1979~1989年,在中小学生中进行砂眼、龋齿、视力、脊柱、皮肤病、肝脏、心肺、辨色等项目的检查。其中龋齿患病率占26.01%,居第一位。其次为视力低下,占23.49%。砂眼居第三位,占10.50%。体检后,市卫生防疫站配合各学校开展对学生常见病的防治工作。1980年,市第一完全小学(以下简称完小)、三完小、四完小、六完小、九完小,第三中学、第七中学等7所中小学在部分班级试用板兰根注射液治疗砂眼,共治406人。痊愈256人,占63.05%;好转108人,占26.60%;无效42人,占10.35%。
  1981年起,在全市各校推广,砂眼患病率逐年下降。1988年,全市共体检中小学生1.06万人,其中砂眼患者701人,占体检总人数的6.61%。

知识出处

郴州市志

《郴州市志》

出版者:黄山书社

本志设设事记、建置、地理、人口、民主党派与社会团体、民政、军事、经济综述、城市建设、工业、农业、乡镇企业、交通·邮电、教育、文化、人物等类目,记载了郴州市自然、历史与现状,特别反映了郴州市在社会发展的历史变迁中的情况和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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