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档案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郴州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80720020210000456
颗粒名称: 第四章 档案
分类号: G273
页数: 3
页码: 547-549
摘要: 本章介绍了湖南省郴州市文化档案馆建设、档案管理、档案利用的档案史料情况。
关键词: 郴州市 文化 档案

内容

第一节 馆务建设
  市档案馆 1959年12月,市人委会设档案科,辟有一间6平方米的办公室作档案库房,仅有7个单面立式柜。1961年,从郴县档案馆接收原郴县城关镇、环城乡和郴县郴州市委、市人委、市农药厂等机关单位档案1166卷,加上市委、市人委现行机关档案435卷,共达1601卷,为郴州市贮存最早的档案。1962年,因“备战”,档案科所藏的环城乡和城关镇等单位的档案被鉴定销毁。1963年12月,建立镇档案馆,接收22个直属机关的档案744卷,馆藏上升到3704卷。1965年,与基建科合建一栋面积为165平方米的档案馆,地下室用于贮存档案。是年,根据上级“少而精、少而全”的精神,全镇73个单位大规模清理鉴定档案,共有5897卷文书档案、1133卷技术档案被销毁。镇档案馆销毁2434卷,仅余1270卷。“文化大革命”期间,档案业务停顿。
  1978年,恢复档案馆工作,陆续清理部分馆藏。1980年,副馆长李才喜组织10余人,在潮湿霉变的地下室,对不规范的档案和4立方米的文件材料,进行一年零三个月的全面整理,重新立卷2316卷。1982年12月,扩建档案馆舍,库房置于地面二楼,改变了档案保护不利的环境,库容扩大到70平方米。1985年,新接收全市47个单位的档案2767卷,馆藏档案6972卷,资料10223册。1987年11月,市人民政府拨款16.5万元,新建总面积为1345平方米的档案馆大楼。建筑形式采用架空地面和屋顶、环形走廊,具备防潮、隔热、防盗、防尘、防火等功能。馆内逐步添置去湿机、暖风机、温湿度自测仪、吸尘器、复印机、照相机、电视机、录像机、录音机等档案防护和办公设备。档案箱柜达109组,512个。至1989年底,馆藏新中国建立后的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企事业单位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档案10477卷。其中文书档案9977卷,占档案总数的95.2%;专业档案498卷,占4.75%,还有少量声像档案。馆藏政治、经济、文化、军事、科技、工具书,以及部分报刊杂志及名人手迹等资料,共23类9668册,其中科技资料5864册,占资料总数的61.19%。1988年,市档案馆被评为省四级档案馆。1989年,升为省三级档案馆。
  市城建档案馆 1960年10月,市委决定城市基建档案由市基建局统一管理。“文化大革命”期间,此制度未能执行。1981年8月,市城建局设立城建档案管理股,担负全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工作。1985年2月,改为市城建档案馆,为全区首家专业档案馆。同年,建成面积为320平方米的馆舍。至1989年,全馆有档案资料8235件,分为城市勘测、城市规划、城市建设管理、市政工程、公用设施、交通运输、工业和民用建筑、名胜古迹、园林绿化、环境保护、人防军事设施、城市建设科研、声像资料等13类。
  第二节 档案管理
  民国时期,郴县政府秘书室下设管卷室,由一人专司档案编存和保管,但管理混乱。新中国建立后,档案工作由县人民政府秘书科集中管理。1958年,在“以利用为纲”的方针指导下,郴县郴州市委建立档案室,清理新旧档案。1959年12月,市人委会设立档案管理科,对全市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由档案科负责指导、监督和检查全市档案业务工作。各机关、厂矿、学校随之建立档案室,配备兼职档案员,归口各单位办公室管理。至1961年,档案室由7个增加到67个。全市档案管理体系基本形成。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档案管理陷于瘫痪。1970年,镇革委会在上级“清、精、轻”的错误思想指导下,发动全镇对档案材料进行所谓清理鉴定,仅镇生产生活服务站及所属单位通过精减,档案由156卷压缩至60卷,使全市保存下来的档案不及正常产生量的三分之一。
  1978年7月,全市重新建立档案集中管理制度。1980年5月,市革委会根据中共中央16号文件精神,建立市档案局,明确档案管理体制,开展档案恢复整顿工作。全市行政、企事业及街道居委会、公社大队等235个单位设置档案室,使档案事业迅速恢复和发展。至1983年底,有194个档案室取得《合格证》。尔后,农业区划、山林定权、会计、教学、落实政策、人口普查等专业档案的建档工作相继开展,改变全市档案工作的落后面貌,市档案局多次被评为省、地、市档案工作先进单位。1987年5月,市委、市人民政府下达《关于改革档案管理体制的决定》,各单位均建立综合档案室,单位内的文书、科技、会计、人事、专业档案和科技图书、情报资料等,由分散管理的传统做法改为集中统一管理,综合档案室成为单位的直属部门和职能实体。9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颁布后,全市档案管理逐步纳入法制化轨道。1988年10月,市二轻局、商业局、房产公司、黄麻纺织厂和市自来水公司档案室达到档案管理省级标准,成为全市首批上等级单位。至1989年,全市档案室上等级的单位已达62个。
  第三节 档案利用
  1962年,市档案科提供利用档案900余卷,利用1153人次。1980年后,全市各档案馆、室建立档案利用制度,并逐步开展编研工作。1984年后,市档案馆已陆续编制《郴州市历届党代会简况》、《郴州市历届人代会简况》、《郴州市行政区划演变年表》、《郴州市各街道乡镇行政区划演变年表》、《郴州市自然灾害年表》、《郴州市历代职官录》等资料。市内各档案室也编制《机关大事记》、《组织机构沿革》和《基础数据汇编》。1988年11月,市档案馆向社会开放年满30年以上的档案204卷、资料372册。1989年12月,再开放档案59卷。至此,全市档案门类发展为文书、科技、会计、人事档案及诉讼、文艺、医疗卫生、教学等专业档案。据市属单位96个档案馆室的统计,3年间共提供利用档案11380卷,利用13128人次。解决生产问题444个,工作问题1659个,处理纠纷271起,挽回经济损失94.49万元。黄麻纺织厂利用档案解决土地纠纷和黄麻航运失火索赔案,挽回经济损失近30万元。市档案馆1981~1989年向社会提供利用档案资料14655卷册,利用4363人次。其中为编修《郴州市志》提供档案4568卷,利用1763人次。档案在经济建设、落实政策、编史修志等方面收到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知识出处

郴州市志

《郴州市志》

出版者:黄山书社

本志设设事记、建置、地理、人口、民主党派与社会团体、民政、军事、经济综述、城市建设、工业、农业、乡镇企业、交通·邮电、教育、文化、人物等类目,记载了郴州市自然、历史与现状,特别反映了郴州市在社会发展的历史变迁中的情况和成就。

阅读

相关地名

郴州市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