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成果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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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郴州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80720020210000441
颗粒名称: 第三节 成果管理
分类号: G311
页数: 2
页码: 531-532
摘要: 本节介绍了湖南省郴州市70年代到1989年科技成果。
关键词: 科技 管理 郴州市

内容

70年代前,科技成果管理未形成制度。1980年,省科委颁发《湖南省科学技术研究成果管理暂行办法》与《湖南省科学技术成果奖励暂行办法》后,市科委配备专职干部,对科技成果认真执行鉴定、登记、评选、上报和奖励制度,并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
  一、鉴定
  1980年以来,市科委根据省、地科委关于成果鉴定的必备条件、鉴定方式方法及审批程序等规定,制定实施细则。除列入省、地科委计划的项目外,市属项目由市科委主持鉴定,并对科技成果实行集中管理。至1989年,全市共鉴定重大科技成果106项,其中市级鉴定52项,地区级鉴定25项,省级鉴定29项。
  二、奖励
  1979年元月市科学大会后,重视科技成果的奖励。同年11月,召开全市技术革新和技术革命成果授奖大会,授奖22项,其中一等奖8项,占36.3%,二等奖10项,占45.5%,三等奖4项,占18.2%。1980年2月,市人民政府召开科技授奖大会,授予科技进步奖75项,较上年度增长2.4倍。1983年3月,市委、市人民政府召开科技成果表彰大会,对19项荣获国家和部、省级科技奖励的成果项目以及为此而作出重大贡献的26名科技人员,给予奖励,同时还表彰42名在科技兴市中卓有成效的科技人员。1986年12月,为使科技兴市活动迈向新的台阶,市人民政府根据中央和省、地有关奖励办法、条例的规定,颁发《郴州市科学技术进步奖励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同时成立郴州市科学技术进步奖评审委员会。1987年3月,经评审委员会评选,对全市1983~1986年期间的55项成果,评选出37项科技成果奖,占67.3%。1990年对1987~1989年期间的22项成果,评出19项科技成果奖,占86.4%,其中一等奖4项,二等奖9项,三等奖6项,由市人民政府颁发奖状、奖金和荣誉证书。

知识出处

郴州市志

《郴州市志》

出版者:黄山书社

本志设设事记、建置、地理、人口、民主党派与社会团体、民政、军事、经济综述、城市建设、工业、农业、乡镇企业、交通·邮电、教育、文化、人物等类目,记载了郴州市自然、历史与现状,特别反映了郴州市在社会发展的历史变迁中的情况和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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