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管理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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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郴州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80720020210000419
颗粒名称: 第二节 管理体制
分类号: G46
页数: 3
页码: 510-512
摘要: 本节记述了郴州市教育教育行政管理体制1903年-1989年的发展历程。
关键词: 教育行政 教育 管理体制

内容

清光绪二十九年(1903),朝廷制定《奏定学堂章程》,各级各类学堂始有管理制度。
  光绪三十二年,郴州设置视学,巡视本地区学务。宣统元年(1909),学部颁布《视学官章程》后,巡视学务有所加强。
  民国元年(1912),国民政府教育部颁布《小学校令》、《中学校令》、《师范教育令》等管理制度。郴州视学制度仍沿清制。民国7年,国民政府教育部制定《视学规程十六条》。民国21年,湖南省颁布《市、县督学规程》。郴县教育当局加强对城区各级学校视学和督导工作。
  新中国建立后,大民政府根据“暂维现状、逐步改进”的接管旧学校的总方针,选派一批具有一定政治文化水平的中共党员到学校担任领导工作,取消旧学校的训育主任制,成立校务委员会,实行民主管理办学制度。1951年,教育部颁发《小学暂行规程(修正草案)》后,城区各级学校认真贯彻执行。1952年,教育部颁发《中学暂行规程(草案)》,教育部门与广大教育工作者,认真学习贯彻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进一步明确学校的主要任务是教学。1955年下学期,城区各小学贯彻《小学生守则》、《小学教学计划》、《关于小学课外活动的规定》,教学秩序日趋良好。
  新中国建立初的8年中,城区各级学校的管理实行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分级管理制度,即:省、地、县、区、乡五级办教育,五级管理学校。地、县重点中小学由地、县双重领导,一般中学、中心学校和高级小学、完全小学由县、区领导,农村小学由乡领导。1958年后,因学校发展较快,学校管理略有调整。1965年,中心学校和高级小学、完全小学实行党支部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文化大革命”期间,工人毛泽东思想宣传队进驻学校,废除校长负责制,以学校革命委员会取代。1969年,将市属公、民办小学分别下放由城区五岭、北湖公社管理,教育经费由市教育局统一下拨。1977年冬至1978年春,工宣队陆续撤出学校。同年下学期,教育部颁发《全日制中学暂行工作条例(试行草案)》与《全日制小学暂行工作条例(试行草案)》后,全市各级学校改变了无章可循的局面,恢复原来的中小学管理体制,并认真实施教育部颁发的《中学生守则》和《小学生守则》。1979年,在改革小学领导管理体制中,市属公、民办小学全部收归市教育局直接领导管理,学校党支部隶属市教育局党委领导。农村小学仍由公社和市教育局双重领导,公社成立学区和学区党支部。1983年,为进一步加强领导,市教育局制定下发《全日制中小学干部教职员工职责》。1985年4月,教育部颁发《中小学干部教职员职责》,市教育局组织各级学校学习贯彻执行,学校面貌更新。
  1984年,市教育局在市第一中学进行教育改革试点。按照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标准,调整学校领导班子,恢复校长负责制,试行教师聘任制、岗位责任制、经费包干制、后勤承包制为主要内容的学校管理工作的改革,为全市教育改革提供了经验。
  1984年5月,中共郴州地委、行政公署在永兴召开全区教育工作会议,部署实行“四级办学、三级管理”的办学新体制。即:地(地区)学地办地管、市学市办市管、乡学乡办乡管、村学村办乡管。郴州市实行“四·三”体制后,改变过去由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统的多、统不了,管的死、管不了的弊端,收到管少、管好、管活的良好效果,调动乡(镇)村级办学的积极性,农村学校建设面貌日新月异,郴江乡、安和乡,先后被评为全地区教育模范乡。
  1984年下半年,市委、市人大、市人民政府、市政协4家班子,组织32名成员,分8个小组,对全市中小学进行一次调查,经分类排队,按当时教育现状,认为很不适应郴州市经济发展的需要,提出振兴教育的设想。1985年,市委、市人民政府签发教育文件25个,专题研究教育工作20余次,领导走访、视察学校200人次。1986年4月,市委、市人民政府召开全市教育工作会议,会上通过《郴州市发展教育事业的意见》、《郴州市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实施方案》、《郴州市发展职业技术教育实施方案》,提出在20世纪末全市教育争创省内“三个第一流”(即:第一流的办学条件,第一流的尊师重教社会风尚,第一流的教育质量)的奋头目标。并由市委、市人大、市人民政府、市政协主要负责人,共同组成市教育领导小组,作为研究教育工作决策的一个高层次、有权威的教育领导机构,规定每年议教4次以上。1986~1989年,已议教31次。
  1987年,全市各中小学贯彻执行《郴州地区全日制普通中学管理(试行)条例》、《郴州地区中小学生一日常规》、《郴州地区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规范》,师生精神面貌发生深刻变化,校风校纪良好。
  1988~1989年,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精神和市第一中学教育改革的经验,对学校管理体制试行4个方面的改革:(1)以推行校长负责制为核心,改革学校领导体制。各校校长与市教委签订《校长任期目标管理责任书》。市教委制定《教育评估细则(草案)》,建立教委主任基金,按《教育评估细则》执行对校长的奖罚。
  (2)以实行教师聘任制为核心,改革学校劳动人事制度,优化教师队伍。(3)以实行工资总额包干制和结构工资制为核心,改革和完善学校现行工资制度。(4)以实行承包制为核心,改革学校后勤管理制度。有效地调动和激发教师的主观能动性和积极性。

知识出处

郴州市志

《郴州市志》

出版者:黄山书社

本志设设事记、建置、地理、人口、民主党派与社会团体、民政、军事、经济综述、城市建设、工业、农业、乡镇企业、交通·邮电、教育、文化、人物等类目,记载了郴州市自然、历史与现状,特别反映了郴州市在社会发展的历史变迁中的情况和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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