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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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郴州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80720020210000378
颗粒名称: 第三章 存款
分类号: F832.764
页数: 3
页码: 467-459
摘要: 本节郴州市金融存款概括了单位存款、居民储蓄。
关键词: 郴州市 金融 存款

内容

第一节 单位存款
  民国时期,市境以公库和机关、军队存款为主,其次为公私企业存款。民国26年(1937),各项存款余额为法币16.5万元。随着法币贬值,民国30年上升到66万元。民国31年,达119.05万元,其中一般往来存款(支票户)75.54万元,特别往来存款(存折户)17.98万元,公库存款25.58万元。
  1950年,贯彻政务院经济委员会颁布的《货币管理实施办法》,银行积极组织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在银行建立帐户,吸收单位存款。凡财政拨款、银行贷款必须先存后用,单位之间经济往来必须通过银行实行转帐结算,并以加强存款管理,作为实现信贷计划的一项重要内容。1952年,国家财政实行统收统支,地方财政支出由上级按月拨款,市境年存款余额达105万元。1953年,县级财政有相对独立的自主权,同时国营、集体企业不断发展,行政、事业单位逐步增多,年末存款余额达162万元。1957年,增至366万元,比1952年增长2.49倍。1958~1960年“大跃进”期间,国家基本建设投资和银行工商业贷款大幅度增长,存款相应增加。1958年,存款余额974万元。1960年,上升到2078万元,为1957年的5.68倍。
  1961年,市人民银行遵照财政部、人民银行总行联合通知精神,将企业利润留成基金(含生产发展、技术改造、福利、奖励基金)、大修理基金、附加工资,以及固定资产折旧基金的结余部分,均分别以“专用基金存款”帐户单独储存,专款专用,不参加流动资金周转。1963~1965年,年平存款余额为1532万元。1966~1976年期间,各年存款余额呈马鞍形发展。1967年为1700万元,1972年上升到3801万元,1974年减至3502万元,1976年达到4152万元,10年平均年递增8.21%。1979年改革开放后,随着经济建设飞速发展,存款直线上升。1989年,存款余额达3.25亿元,比1978年增长7.28倍。
  第二节 居民储蓄
  民国20年(1931),郴城邮局始办储金业务,吸收小额个人存款。抗日战争爆发后,法币逐渐贬值,邮政储蓄中断。
  民国29年,国民政府推行“节约建国储蓄”,境内有乡、保劝储组织,储蓄任务按常住人口分配,农村由保甲长挨户劝储,机关团体按人员工资扣5~10%的储金。民国32年,又发起“十元节储运动”,按常住人口的半数每人储金10元,由邮局办理。此外,银行还办理特种有奖储蓄券、节约建国储金邮票、乡镇公益储蓄等业务,但物价一日数涨,储金无限贬值,甚至有储无兑,储户白遭经济损失。
  新中国建立后,1949年开办“折实储蓄”与“货币储蓄”,1950年5月1日开办保本保值定期储蓄,储蓄余额2万元。1951年,随着生产的发展,物价稳定,取消一切保值性业务,转向货币储蓄,年末储蓄余额16万元(折新币)。1953~1955年,加强农村金融机构建设,信用合作社开始办理储蓄业务。1956年,工资改革,职工收入增加,城乡储蓄余额达68万元,职工人均存款11.7元,农民人均存款3.3元。1960年,建立市人民银行,在全市设储蓄所5个,连同信用合作社储蓄余额达215万元。1961~1964年,因受农贸市场物价暂时上涨的影响,储蓄余额降低,其中1962年仅125万元,1965年又回升到240万元。
  1966~1976年,银行保障居民储蓄,虽然存款利率低(一年定期存款由月息5.5‰降至4‰),但储蓄总额仍不断上升,年平储蓄余额454.72万元,全市职工人均存款77.55元,农民人均存款9.27元。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随着经济的发展,城乡人民生活水平迅速提高,储蓄事业出现了新局面。1980年,随着物价波动,相应调高存款利率,增加储蓄档次,如定期储蓄分3个月、半年、1年、2年、3年、5年、8年等档次,利率随年限而增加,零存整取也有多种方式,并开办定期有奖储蓄。1988年10月起,3年以上定期储蓄实行保本保值,除按规定利率计算利息外,物价上涨时,按存、取款时间的物价指数差额计算保值补贴。
  全市农村储蓄由过去季节性转为均衡性,城镇储蓄出现增长速度快、储蓄面广、定期储蓄稳定的局面。1978年,全市储蓄余额895万元,人均65元。1989年,储蓄余额达3.59亿元,为1978年的40倍,人均1595元。
  在发展储蓄事业中,“五一”储蓄所所长何明招(女),自1982年以来,以“增强窗口意识,争创一流服务”为目标,领导职工改善服务态度,储蓄业务迅速发展。1982年该所储蓄余额444万元,1989年增至2757万元,增长5.2倍。1985~1988年,该所连续4年被评为市银行先进集体。何明招2次被评为湖南省最佳储蓄员,并被选为市人民代表。
  市农业银行出纳员黄明华,9年累计收付现金4亿多元无差错。1989年利用业余时间,揽储31万元。1986~1989年,连续4年被评为省、地、市金融系统先进个人,全省优秀出纳员,业余揽储、储蓄能手。1989年,被中国农业银行总行授予“农村金融系统优秀出纳员”称号。

知识出处

郴州市志

《郴州市志》

出版者:黄山书社

本志设设事记、建置、地理、人口、民主党派与社会团体、民政、军事、经济综述、城市建设、工业、农业、乡镇企业、交通·邮电、教育、文化、人物等类目,记载了郴州市自然、历史与现状,特别反映了郴州市在社会发展的历史变迁中的情况和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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