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经济建设费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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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郴州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80720020210000359
颗粒名称: 第二节 经济建设费
分类号: F812.764
页数: 2
页码: 449-450
摘要: 本节郴州市财政支出经济建设费概括了工业支出、商业支出、城市维护建设支出、农业支出。
关键词: 经济建设费 财政 财政支出

内容

清末、民国时期,经济建设费支出很少,一般仅占年总支出的3~4.5%。新中国建立后,1957~1989年,市级经济建设费支出累计12139.7万元,占同期财政预算总支出的41.88%。在经济建设费支出中,市财政以城市维护建设支出为重点,占市级经济建设支出的61.51%,其次是农业、工业、商业及其他支出。
  一、工业支出
  1957~1989年,市工业支出累计1915.1万元,占经济建设支出的15.78%。其中1958~1962年,先后投资146.7万元,创办炼铁厂、水泥厂、棉织厂、耐火材料厂、矿冶厂、酒厂、瓷厂等7户工业企业。1963~1965年,调整国民经济,压缩基建规模,市财政仍投资123.2万元办工业,其中1965年投资70.9万元兴建麻纺厂。1966~1979年,市工业支出共计740.2万元,新办农药厂、机械厂、郴江水泥厂、氮肥厂等工业企业。1980年,工业支出117.5万元,支持工业企业技术革新和设备挖潜。1981年,投资72.7万元,支持纺织器材厂、火柴厂、玻璃厂增添设备和上新的生产线。1982年,投资121.4万元,配合银行短期设备贷款289万元,支持麻纺厂和酒厂扩建改造。1985~1986年,支持工业企业完成技术改造项目47项,开发新产品52个,其中有6个产品被评为部优、省优产品。麻纺厂扩大5000吨麻线生产能力时,市财政与银行协商解决周转金40万元,银行贷款54万元,使扩建工程如期完成。1987~1988年,重点扶助氮肥厂改为锑品冶炼厂,转产工业硅,1988年投产后创利26.5万元,扭转该厂长期亏损局面。
  二、商业支出
  新中国成立后,境内商业建设以省财政投资为主,市财政给予适当支持。1964~1973年,市财政共投资65.3万元增加饮食服务门店。1978年后,安排“商业简易建筑费”,解决商业部门修建简易仓库、货棚、油池、车库及网点(店)改造所需资金。至1989年,共支出商业简易建筑费739.7万元。1960~1989年,市财政商业支出累计805万元,占经济建设支出的6.63%。
  三、城市维护建设支出
  城市维护建设支出主要用于自来水、公共汽车、街道、桥梁、涵洞、下水道、路灯、垃圾站、公共厕所、绿化、居民住宅等城市建设与维护以及环境卫生和消防管理。1962~1974年,市财政年均支出29.4万元。1975年,增至127.5万元。至1984年,年均支出153.7万元。1985年,开征城市维护建设税后,城建基金增多,建设支出大幅度增长。至1989年,年均支出达到1109.9万元。1989年,支出1643.2万元。除保证经常性的市政工程维护建设外,还集中资金兴建东江引水工程、飞虹桥、东门口立交桥、湘南起义纪念碑等几项较大工程,并扩建苏仙岭、万华岩风景区和107国道城区段。同时,每年还安排中小学校舍维修和兴建居民住宅区支出,1984~1989年共建房4万多平方米。1962~1989年,城市维护建设支出累计7467.3万元,占经济建设支出的61.51%。
  四、农业支出
  1957~1989年,市财政预算内农业支出1952.3万元,占经济建设支出的15.08%。
  其中农、林、水利、水产、蔬菜商品基地建设等事业费、建设费支出共1271.6万元,支援农村(社、队)支出680.7万元,逐渐改善了乡村和郊区蔬菜基地的水利条件,并重点扶持养鸡场、牛奶场、养猪场、渔场等集体和专业户生产。

知识出处

郴州市志

《郴州市志》

出版者:黄山书社

本志设设事记、建置、地理、人口、民主党派与社会团体、民政、军事、经济综述、城市建设、工业、农业、乡镇企业、交通·邮电、教育、文化、人物等类目,记载了郴州市自然、历史与现状,特别反映了郴州市在社会发展的历史变迁中的情况和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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