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财政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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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郴州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80720020210000357
颗粒名称: 第二章 财政支出
分类号: F812.764
页数: 6
页码: 449-454
摘要: 本章郴州市财政支出概括了上解支出、经济建设费、文教、科研、卫生费、民政事业费、行政管理费、其他支出、预算外支出。
关键词: 郴州市 财政 财政支出

内容

第一节上解支出
  1960~1989年,市财政上解支出减除中央和省、地财政对市下拨款项,累计净上解支出7.55亿元。其中包括1981~1982年中央借款79万元,1987~1989年借款738.6万元。同期,未通过市财政总决算的上解支出有:1957~1959年直解省库的工商各税623.3
  万元;1965~1969年直解中央金库的卷烟税3619.3万元;1983~1989年直解中央和省财政的卷烟、省属电力、饮料、酒、冶金企业等产品税及建筑税共11.6亿元;1983~1989年直解中央的国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3750.9万元;1964~1989年上解农业税附加15.6万元。上述五项市财政不反映的上解支出合计12.4亿元,加上市财政决算内反映的净上解,2大类总计上解支出19.95亿元。
  第二节 经济建设费
  清末、民国时期,经济建设费支出很少,一般仅占年总支出的3~4.5%。新中国建立后,1957~1989年,市级经济建设费支出累计12139.7万元,占同期财政预算总支出的41.88%。在经济建设费支出中,市财政以城市维护建设支出为重点,占市级经济建设支出的61.51%,其次是农业、工业、商业及其他支出。
  一、工业支出
  1957~1989年,市工业支出累计1915.1万元,占经济建设支出的15.78%。其中1958~1962年,先后投资146.7万元,创办炼铁厂、水泥厂、棉织厂、耐火材料厂、矿冶厂、酒厂、瓷厂等7户工业企业。1963~1965年,调整国民经济,压缩基建规模,市财政仍投资123.2万元办工业,其中1965年投资70.9万元兴建麻纺厂。1966~1979年,市工业支出共计740.2万元,新办农药厂、机械厂、郴江水泥厂、氮肥厂等工业企业。1980年,工业支出117.5万元,支持工业企业技术革新和设备挖潜。1981年,投资72.7万元,支持纺织器材厂、火柴厂、玻璃厂增添设备和上新的生产线。1982年,投资121.4万元,配合银行短期设备贷款289万元,支持麻纺厂和酒厂扩建改造。1985~1986年,支持工业企业完成技术改造项目47项,开发新产品52个,其中有6个产品被评为部优、省优产品。麻纺厂扩大5000吨麻线生产能力时,市财政与银行协商解决周转金40万元,银行贷款54万元,使扩建工程如期完成。1987~1988年,重点扶助氮肥厂改为锑品冶炼厂,转产工业硅,1988年投产后创利26.5万元,扭转该厂长期亏损局面。
  二、商业支出
  新中国成立后,境内商业建设以省财政投资为主,市财政给予适当支持。1964~1973年,市财政共投资65.3万元增加饮食服务门店。1978年后,安排“商业简易建筑费”,解决商业部门修建简易仓库、货棚、油池、车库及网点(店)改造所需资金。至1989年,共支出商业简易建筑费739.7万元。1960~1989年,市财政商业支出累计805万元,占经济建设支出的6.63%。
  三、城市维护建设支出
  城市维护建设支出主要用于自来水、公共汽车、街道、桥梁、涵洞、下水道、路灯、垃圾站、公共厕所、绿化、居民住宅等城市建设与维护以及环境卫生和消防管理。1962~1974年,市财政年均支出29.4万元。1975年,增至127.5万元。至1984年,年均支出153.7万元。1985年,开征城市维护建设税后,城建基金增多,建设支出大幅度增长。至1989年,年均支出达到1109.9万元。1989年,支出1643.2万元。除保证经常性的市政工程维护建设外,还集中资金兴建东江引水工程、飞虹桥、东门口立交桥、湘南起义纪念碑等几项较大工程,并扩建苏仙岭、万华岩风景区和107国道城区段。同时,每年还安排中小学校舍维修和兴建居民住宅区支出,1984~1989年共建房4万多平方米。1962~1989年,城市维护建设支出累计7467.3万元,占经济建设支出的61.51%。
  四、农业支出
  1957~1989年,市财政预算内农业支出1952.3万元,占经济建设支出的15.08%。
  其中农、林、水利、水产、蔬菜商品基地建设等事业费、建设费支出共1271.6万元,支援农村(社、队)支出680.7万元,逐渐改善了乡村和郊区蔬菜基地的水利条件,并重点扶持养鸡场、牛奶场、养猪场、渔场等集体和专业户生产。
  第三节 文教 科研 卫生费 清代,市境财政的教育支出只有学官衙门经费。清宣统年间(1909~1911),年支学官衙门经费占财政总支出的1.58%。民国21~26年(1932~1937),教育支出约占财政总支出的19.02%。民国27年,始有卫生支出。民国30年,教育卫生支出共占财政总支出的22.33%。新中国成立后,1957~1989年,市级文教科研卫生支出累计6651.1万元,占同期财政预算总支出的22.95%。
  一、教育支出
  1957~1989年,市教育支出累计3954.9万元,占同期财政预算内总支出的13.64%。
  其中中学经费1951.7万元,小学经费1519.2万元,幼儿教育费32.6万元,民办教师补助费128.8万元,职业教育、教师进修、其他教育经费等322.6万元。
  1957~1965年,教育支出年均38.78万元。1966~1970年,年均支出46.48万元。
  1971年,普及中学教育。至1975年,年均支出67.42万元。1976年,达77.4万元。此后,每年平均以15.47%的速度递增。1989年,达到502.3万元。
  1984~1988年,市财政借给校办工厂生产周转金95万元,贷款贴息37.8万元,其生产所获纯利130.1万元,弥补了教育经费的不足。
  1985年以后,市财政每年从城市维护建设资金中安排学校房屋维修费200万元。其中1986年安排282万元,新建教室6栋、教师宿舍3栋,安排抽水机8套,解决6所完全小学、2所中学的饮水困难。
  二、文化 科研 广播 支出1957~1989年,全市文化支出累计437.1万元,主要是影剧院、图书馆、文化馆(站)的基建维修和经常性经费,以及戏剧表演团体的补助经费。1962~1989年,科研支出累计154.6万元,包括科学事业费和科学技术三项费用(新产品试制、中间试验、重要科学研究),兴办了市电子技术应用研究所、蔬菜研究所、科技情报研究所。1967~1989年,广播电视累计104.7万元,其中1985年建设郴州电视台64.7万元。
  三、卫生公 费医疗支出 1957~1989年,全市卫生支出累计1135.1万元。经常性的卫生支出有医院差额补助费。防疫、妇幼保健、药品检验及卫生部门的修建费。1957~1966年,年均支出7.8万元。1967~1976年,年均支出15.14万元。1980年,为40.8万元。1985年,起超过100万元。1989年,达到140.4万元。
  1957~1989年,公费医疗费累计支出331.8万元。1968年前,年均支出3.15万元。
  后由于国家行政人员和离退休人员逐年增多,加之制度不健全,公费医疗开支随之增大。
  1984~1989年,年均支出29.26万元,超定额1倍以上,其中1989年达到61万元。
  四、体育 计划生育支出 1957~1989年,全市体育支出累计257.4万元,包括经常性训练费、竞赛费和场地建设费。计划生育经费,1972年前,年均不足0.5万元。1973年后,逐渐增加。1978年,为3.4万元。1982年,开始发放独生子女补助费,计划生育年支出增至9.2万元。1983年,街道办事处和乡镇配备计划生育专干,支出增至19.1万元。1989年,达39.1万元。
  文教科研卫生支出中,除以上所列各项目外,还有档案馆经费和干部训练费61万元。
  第四节 民政事业费 清末,郴州直隶州州府每年定额公助城区孤贫口粮银6.3两。民国时期,社会救济仍是民办公助。抗日战争时期,增加阵亡将士家属抚恤费。民国29年(1940),郴州城区抚恤及社会救济费占同年财政总支出的1.4%。新中国成立后,1957~1989年,全市抚恤及社会救济支出累计698.9万元,占同期预算内财政总支出的2.41%。
  一、抚恤补助 安置费 市内抚恤补助安置费支出包括因公牺牲病故抚恤费、残废抚恤费、烈军属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费和退伍军人安置费等,支出逐年增加。1957~1973年,年均2~3万元。
  1974~1983年,年均增至5.83万元。1984年,增至16.3万元。1987年,支出最高达47.7万元,其中省拨军人招待所建房费25万元。1988年抚恤费支出26.9万元,1989年为26.7万元。
  二、离退休费 市财政所列离退休费,系民政部门归口安排的易地离、退休人员所需经费,不包括行政、企事业单位在本单位经费中支出的离退休费。1981年财政支出离退休费0.5万元,1987年支出21.6万元,1989年达35.4万元。9年累计支出122.3万元。
  三、社会救济费 包括城市、农村社会救济费、老弱残退职人员救济费、社会福利单位(福利院、盲聋哑协会)经费、收容遣送站经费以及殡仪馆(火葬场)建设和补助费等。建市以来,累计支出261.7万元。
  四、自然灾害救济费 农村遭受水、旱、风暴、冰雹、病虫害等天灾,市人民政府发放自然灾害救济费,帮助受灾群众解决生产、生活困难。1974~1989年,累计救灾支出61.7万元。自然灾害救济费支出较大的年份有:1985年支出7万元,1988年支出9.9万元,1989年支出18.8万元,其中包括恢复生产的周转金10万元。
  第五节 行政管理费 清末、民国时期,市境行政管理费为地方财政的主要支出。清宣统年间(1909~1911),行政管理费支出占地方财政总支出的95.08%。民国时期,占财政总支出的76.26%。新中国成立后,市财政支出以经济建设费和发展文教科研卫生事业为重点,相应降低行政管理费支出。1957~1989年,累计支出4078.4万元,占同期财政总支出的14.07%。包括党政部门、人大、政协经费,公、检、法经费,工会、妇联、共青团经费,以及事业主管部门和行政编制人员经费等。在行政管理费支出中,1957~1977年人头经费大于公用经费,平均比重分别为61.7%和38.3%。1978年,起随着行政机构和人员增加,住房紧缺,建房资金和设备购置费增多,公用经费逐渐超过人头经费。1984年,行政公用经费支出271万元,占同年行政管理费支出的74.63%;人头经费支出92.1万元,只占25.37%。1989年与1960年比较,人头经费支出增长13.49倍,公用经费支出(包括房屋修建和设备购置)增长40.8倍。
  第六节 其他支出 市财政预算内其他支出,主要是各种物价补贴支出。1985~1989年,共计支出3357万元。其中,城镇居民肉食价格补贴1387.7万元,平抑市场肉食价差补贴181.2万元,蔬菜价格补贴40万元,议价转平价粮油价差补贴1723.9万元,化肥价格补助11万元,其他政策性价格补贴13.2万元。此外,1972~1984年修建防空洞支出418万元,历年民兵工作费、兵役征集费、军供站经费共计162.1万元,城镇人员下乡及待业青年就业经费累计311.2万元,落实政策经费20.1万元,“文化大革命”串连活动经费8.9万元,工商行政、税务、统计、审计、侨务、旅游等事业费累计58.71万元,税收超收分成45.5万元等。1957~1989年,全市其他支出累计5416.1万元,占同期市财政预算内总支出的18.69%。
  第七节 预算外支出 1957~1989年,市财政预算外支出累计2273.2万元,相当于同期预算内财政总支出的7.84%。其中,预算外城市维护建设支出1157.7万元,工业建设支出593.7万元,农村改水支出42.8万元,文教卫生支出125.3万元,行政支出53.5万元,1983~1989年交纳国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资金160.7万元,1989年交纳国家预算基金25.3万元,其他临时性支出156.4万元。收支相抵,到1989年底,市财政预算外资金结存38.3万元。

知识出处

郴州市志

《郴州市志》

出版者:黄山书社

本志设设事记、建置、地理、人口、民主党派与社会团体、民政、军事、经济综述、城市建设、工业、农业、乡镇企业、交通·邮电、教育、文化、人物等类目,记载了郴州市自然、历史与现状,特别反映了郴州市在社会发展的历史变迁中的情况和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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