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预算外收入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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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郴州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80720020210000356
颗粒名称: 第五节 预算外收入
分类号: F812.2
页数: 3
页码: 447-449
摘要: 本节郴州市财政收入预算外收1957~1989年,市财政预算外收入累计2972万元,为同期预算内财政收入的2.86%,以1988年收入274.7万元为最多。
关键词: 预算外收入 财政 郴州市

内容

市财政预算外收入,按国家规定的范围,自收自用,为市内的机动财力。1957~1989年,市财政预算外收入累计2972万元,为同期预算内财政收入的2.86%,以1988年收入274.7万元为最多。
  财政预算外收入项目有:(一)工商税附加,累计收入996.1万元。1984年10月税制改革后,停止征收。(二)城市公用事业费附加,累计1587.9万元。(三)农业税附加,累计收入60.5万元。(四)公房公产收入,累计47.8万元。1961年,起房租收入以房养房,不再纳入财政收入。(五)“五小”企业上交收入,累计18.3万元。(六)1957~1989年中部份年度支出收回,累计25万元。(七)其他杂项收入,累计236.9万元。
  1985年后,市财政对行政事业单位、国营企业及其主管部门管理的预算外收入,实行“财政审批、银行监督、专户储存”的办法,纳入计划管理。

知识出处

郴州市志

《郴州市志》

出版者:黄山书社

本志设设事记、建置、地理、人口、民主党派与社会团体、民政、军事、经济综述、城市建设、工业、农业、乡镇企业、交通·邮电、教育、文化、人物等类目,记载了郴州市自然、历史与现状,特别反映了郴州市在社会发展的历史变迁中的情况和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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