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管理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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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郴州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80720020210000348
颗粒名称: 第一节 管理体制
分类号: F712
页数: 2
页码: 438-439
摘要: 本节介绍了湖南省郴州市1950年到1989年商业管理体制发展情况。
关键词: 商业管理 贸易经济 郴州市

内容

1950~1952年,为适应国家统一财政经济的要求,国营商业实行中央集中统一管
  
  理的体制。建立中央和地方贸易金库,商业资金逐级下拨,营业收入实行贸易金
  
  库回笼制,逐级上缴中央贸易金库,商品物资自上而下统一调拨、调剂。这一时
  
  期,郴州城区国营商业在发展经济、保障供给、回笼贷币、稳定物价等方面起了
  
  重大作用,为实现国家财政经济状况的根本好转作出了贡献。
  1953年,国民经济进入有计划发展和开展大规模经济建设时期,国营商业实行统
  
  一领导、分级管理的体制。建立商品购销计划和财务收支、劳动管理等制度,核
  
  定企业流动资金,实行各种定额管理,按照经济区域组织商品流通,实行系统内
  
  部调拨。以流动资金周转率、库存商品周转率、费用率、利润率和商品销售总额
  
  (简称“四率一额”)为商业企业经济考核指标,从而形成商业经济核算制度。
  
  各国营专业公司和零售企业均实行独立核算,盈利上缴省财政,亏损由省财政核
  
  拨。
  1959年,对粮食、食油、棉纱、棉布、食糖、石油、火柴、肥皂、煤炭、卷烟、
  
  猪肉、鲜蛋、家禽、蔬菜等国计民生主要商品,及建筑材料、金属材料、机电产
  
  品、轻化原料等物资,长期实行计划购销的办法,由国营商业统一安排市场,执
  
  行计划价格,紧俏商品凭票定量供应。1964年,国营商业收入纳入市财政预算,
  
  实行地方和商业系统相结合的管理办法,加强了政府对国营商业的领导。
  “文化大革命”期间,商业企业职工顶住干扰破坏,商业贸易活动仍正常进行。
  
  1972年,全市国营商业划小核算单位,建立商品保管账、调拨账、会计账,改善
  
  库存商品结构,确定库存商品合理定额,推行费用分析制度。1973年,全镇国营
  
  商业销售总额4656万元,利润162.7万元,1977年分别上升到5494万元和224.7
  
  万元。1978年,国营商业企业内部推行部(经营部)、组(柜组)核算,严格实
  
  行定额管理,奖金与实现利润挂钩,调动了职工改善经营管理的积极性,全年销
  
  售额上升到5945万元,利润243.7万元。
  改革开放后,按照国家指导下的商品经济原则,指令性计划商品逐渐减少,指导
  
  性计划商品随之增多,并逐步开放市场调节商品。1981年,开始推行商业经营承
  
  包责任制。至1984年,全市有22家大中型国营商业企业实行经营承包,有73家小
  
  型商业和饮食服务企业分别转为集体所有制和租赁经营。1986年,部分国营商业
  
  企业实行工资总额与企业经济效益挂钩浮动。但在经营承包中出现短期化行为,
  
  部分企业只顾完成承包任务,偏重个人所得,忽视公共积累和扩大再生产,使国
  
  家和企业遭受损失。
  1988年,郴州被列为湖南省改革开放过渡试验区,进一步放开商品经营,采取计
  
  划调节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运行机制。至1989年,除粮食仍实行合同定购外,商
  
  品全部放开经营,形成以市场调节为主、计划调节为辅的新格局。国营商业仍担
  
  负市场商品供应的主要任务,起着平抑物价、稳定市场和保证人民生产、生活基
  
  本需求的主渠道作用。在经营管理方面,继续深化改革,调整经营结构,加强思
  
  想政治工作,克服短期化行为,完善经营承包责任制度。

知识出处

郴州市志

《郴州市志》

出版者:黄山书社

本志设设事记、建置、地理、人口、民主党派与社会团体、民政、军事、经济综述、城市建设、工业、农业、乡镇企业、交通·邮电、教育、文化、人物等类目,记载了郴州市自然、历史与现状,特别反映了郴州市在社会发展的历史变迁中的情况和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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