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农副土特产品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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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郴州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80720020210000332
颗粒名称: 第五节 农副土特产品
分类号: F762.7
页数: 2
页码: 424-425
摘要: 本节介绍了湖南省郴州市清末到1989年农副土特产品经济发展情况。
关键词: 土特产品 商品 郴州市

内容

清末、民国时期,郴州城区为附近各县农副土特产品的集散地,私商收购外运的
  
  茶叶、苎麻、烟叶、花生等每年以万担计。新中国建立时,建立公私合营厚生土
  
  产联营社和工农土产联营店,收购土特产外销。1953年,粮棉油实行统购统销,
  
  归口粮食公司经营。1954年,实行生猪派购,猪、禽、蛋归口肉食水产公司经营
  
  。其余农副土特产品,归口供销合作社经营。建市后,市供销社系统接办市辖范
  
  围内的农副土特产品购销业务。
  一、收购
  1959年,市供销合作社扩大农副土特产品收购网点,收购品种有烤烟、茶叶、苎
  
  麻、黄麻、山苍子油、蓖麻油、蜂蜜、杂竹、杂木棒、薪炭等数十种。1960~
  
  1962年,国民经济处于暂时困难时期,供销合作社大量收购小土产、小水产、小
  
  水果及野生的淀粉、烤胶、油料、纤维、药材等,平均每年收购金额53万元。“
  
  文化大革命”期间,农民家庭副业被视为“资本主义尾巴”而加以限制,农副产
  
  品收购量锐减,1968年仅完成收购金额29.4万元。1971年后,杂木棒、桎木条、
  
  蓖麻油、山苍子油等收购量扩大,收购金额回升,1977年为66.12万元。1980年
  
  ,开始扶持境内烤烟生产,烤烟收购量增加,农副产品收购金额迅速增长。1985
  
  年,农副产品收购总额上升到163.19万元,其中烤烟收购金额96.8万元。1988
  
  年,农副产品收购总额达605.57万元,创历史最高纪录,其中烤烟收购金额
  
  402.9万元。1989年,烤烟划归市烟草公司经营,供销合作社农副产品收购金额
  
  减至437.13万元。
  二、销售
  市供销社收购的农副土特产品中,烤烟、苎麻上调地区棉麻烟公司,小杂竹、杂
  
  木棒、桎木条远销外地,山苍子油调外贸部门,棕片就地加工为棕制品,供应市
  
  场,其他土特产品或转作门市零售商品,或售给工厂作原料,或上调地区有关专
  
  业公司。农副产品销售额(包括上调),1962年为131.9万元,1968年为44.1万
  
  元,1980年为156.4万元。1988年,达918.3万元。1989年,降至612.4万元。

知识出处

郴州市志

《郴州市志》

出版者:黄山书社

本志设设事记、建置、地理、人口、民主党派与社会团体、民政、军事、经济综述、城市建设、工业、农业、乡镇企业、交通·邮电、教育、文化、人物等类目,记载了郴州市自然、历史与现状,特别反映了郴州市在社会发展的历史变迁中的情况和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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