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生活资料经营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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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郴州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80720020210000327
颗粒名称: 第三章 生活资料经营
分类号: F724.64
页数: 8
页码: 418-425
摘要: 本章介绍了湖南省郴州市清末到1989年人民生活生产发展情况。
关键词: 产品销售 商品销售 郴州市

内容

第一节 蔬菜 肉食
  一、蔬菜
  清末、民国时期,郴州城市民所需蔬菜,由郊区农民自产自销,价格随行就市。
  1953年,城郊建立蔬菜生产合作社,郴县职工消费合作社设蔬菜经营部。1956年
  
  ,建立环城专业蔬菜大队,国营商业建立郴县城关蔬菜经营部,推行蔬菜派购与
  
  集体自由上市相结合的购销制度。1959年,成立郴州市国营蔬菜公司,负责蔬菜
  
  的统一收购(派购),统一供应调拨。公司辖若干国营菜店,并组织菜贩成立蔬
  
  菜合作商店(小组),负责蔬菜零售。
  蔬菜生产每年3~4月和9~10月出现淡季,上市蔬菜品种数量减少,供应紧张。
  
  蔬菜公司与菜农密切配合,合理安排种植计划,扩大渡淡品种生产,做到均衡上
  
  市。同时,从河南、山东、耒阳等地调入大路菜,从广东调入香细菜和早熟品种
  
  ,保证淡季供应。
  国营蔬菜公司采取稳定价格的政策,1980年前,大路菜每50公斤平均价格长期保
  
  持在3.5元左右。1980年后,蔬菜生产成本上升,蔬菜价格逐步上涨。为保证蔬
  
  菜的正常供应,蔬菜经营亏损由国家财政实行补贴。1982年,财政补贴达19.5万
  
  元。
  1985年元月,取消蔬菜派购,放开经营,价格随行就市,菜农自产自销。国营蔬
  
  菜公司继续负责余缺调剂,参与市场调节,平抑菜价。财政的价格补贴政策不变
  
  ,以稳定市场(见《农业篇》第三章蔬菜)。
  二、肉食 水产
  清末、民国时期,郴州城区肉食品由私商经营。民国21年(1932)9月,郴县屠
  
  业公会成立,入会屠商100余人。粤汉铁路通车后,猪行、鸡行、蛋行兴起,收
  
  购猪、禽、蛋远销广州、香港、澳门。新中国建立初期,肉食仍由私商经营。
  
  1954年7月,国家对生猪实行派购,由地区肉食水产公司统一经营,定量供应城
  
  镇居民食肉。1959年,成立市肉食水产公司。直至1978年,市场肉食水产长期实
  
  行国营商业独家经营,渠道单一,购买不便。1979年,开放肉食水产市场,实行
  
  多家经营。1985年,取消生猪派购,肉食水产全部放开经营,货源充足,购买方
  
  便。
  猪肉 1954年以前,城区生猪来源由屠商直接向农村收购或市场购买,在各街道
  
  及集贸市场设屠案供应猪肉。1954年生猪实行派购后,市场猪源少部分在市郊农
  
  村收购,大部分从地区各县调入。市区猪肉供应,1954~1959年平均每人每月可
  
  食肉1公斤。1960~1962年猪源短缺,平均每人每月仅食肉150克。1964年4月至
  
  1965年4月,实行议价敞开供应。1970年,定量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250克,元旦
  
  、春节、五一、国庆4大节日增加供应指标。1974年,地区建立郴州肉类冷冻联
  
  合加工厂。市场鲜肉量供应不足时,供应冷冻肉食,并加工卤腊制品应市。1985
  
  年3月取消生猪派购后,市场肉价上涨,对非农业人口每人每年由地方财政补贴
  
  差价18.4元,发放到人。猪肉供应量迅速增加。1986~1989年,全市猪肉社会零
  
  售量共计41.93万头,其中个体屠商销售量占86.38%。
  家禽 市场供应以鸡为主,鸭、鹅次之。1975年前,郊区收购的家禽远不能满足
  
  市场需求,外地调入为数有限,居民深感“吃鸡难”。之后,三里田、龙门池、
  
  白鹿洞、下湄桥等郊区农村先后办起集体养鸡场,1979年肉鸡饲养量达13.6万只
  
  。其后,集体鸡场又有发展。1980~1984年,共收购鸡场的活鸡62.6万只。国营
  
  肉食公司对活鸡供应实行购销价格倒挂,对城市居民每户每年供应平价鸡1~2只
  
  ,最多达5只。1985年3月后,取消平价供应,对家禽放开经营,实行自由购销。
  蛋品 1959~1985年,国营商业累计收购蛋品17.42万公斤,年平6452公斤,最
  
  高年份1969年收购3.55万公斤。1959~1987年,国营销售量累计为796.51万公
  
  斤,年平均销售缺口26万公斤,依赖外地调入。1980年放开经营后,农贸市场蛋
  
  品货源充足,买卖方便。
  水产品 1959~1985年,国营商业累计收购鲜鱼111.01万公斤,年平4.1万公斤
  
  。1959~1987年,累计销售鲜鱼423.1万公斤,年均14.59万公斤,年销售缺口
  
  10.49万公斤,由外地调入。1985年,取消鲜鱼交售任务,自由上市,价格面议
  
  ,主要为个体户贩运。其他水产品有海带、咸淡干鱼、墨鱼、鱿鱼和少量海参、
  
  鱼翅等品种,从沿海地区调入。水产品种数量增多,个体经营者日众。郴州人喜
  
  吃唆螺,市场活螺十分畅销。龟、鳖为酒席珍品,价格昂贵,1989年每公斤达60
  
  元,多为酒家、饭店购买。
  第二节 副食品
  一、食糖 糕点 烟酒
  清末、民国,糖食糕点由私营南货业经营,烟酒由烟丝业、酒作坊生产销售。民
  
  国5年(1916),设烟酒公卖局,征收公卖费。1949~1950年,城区由私营南货
  
  、烟、酒店和小商小贩销售烟酒糖果糕点。1952年,烟酒批发由国营专卖公司经
  
  营。1959年,成立市副食品公司,专营糖果糕点烟酒批发。1984年,建立市烟草
  
  专卖公司,实行卷烟专卖管理。
  食糖 清末,郴州城区食用土制蔗糖,主要来自宁远、道县。民国时期,有部分
  
  机制蔗糖应市,来自广东、广西两省。1952年以后,土制蔗糖逐渐淘汰,机制白
  
  糖畅销。1959年,食糖列为国家一类物资,市内所需食糖,由副食品公司计划供
  
  应,全市食糖零售量207.5吨。在货源偏紧年份,对食糖采取控制、半控制的办
  
  法,城市居民和郊区菜农实行定量凭证供应,产妇、乳婴、病人、特殊工种工人
  
  实行特殊补助供应,老干部、残废军人、高级知识分子实行一次性补助供应,食
  
  品加工、饮食业及其他生产用糖按计划供应。对交售国家计划收购的农副产品的
  
  农民,奖售一定数量的食糖。1965~1967年,食糖货源充足,实行平价敞开供应
  
  。1968年,又采取凭票供应,当年销售食糖782.4吨。1982~1986年,又实行平
  
  价敞开供应。1988年销售食糖1330吨。
  糕点 清末、民国时期,糕点由南货业前店后坊生产销售,品种有饼干、麻圆、
  
  花根、杨梅酥、月饼、年糕等数十种。郴州薄饼松、脆、香、甜,每年中秋节畅
  
  销粤北、湘南农村。高特细点产品多具长沙、广东风味。1953年粮油统购统销后
  
  ,糕点产销归口国营商业经营。1959年,糕点供应按实际用粮收取粮票。1960~
  
  1961年因原料不足,糕点实行凭票定量供应。1962~1964年,较高级的糕点实行
  
  高价供应。1965年取消高价,全部实行收取粮票平价供应。1985年后,糕点生产
  
  多家竞争经营,消费需求向高档、小包装、礼品方向发展。1987年,全市糕点产
  
  量达120.1万公斤。1989年糕点供应取消平价和收粮票,产销价格高进高出。
  
  1959~1989年,市副食品公司累计销售(批发)糕点1237.82万公斤,年平
  
  39.93万公斤。
  卷烟 民国19年(1930),郴州城区有烟丝作坊8家,烟店16家,年产烟丝6.6万
  
  小包。随着外来机制卷烟的流入,市民吸卷烟者日多。抗战期间,城区手工卷烟
  
  兴起。抗战胜利后又为外来机制卷烟所取代。1950年,城关建一家小卷烟厂,但
  
  大部分卷烟来自外埠。1952年,卷烟由专区专卖公司专营批发。1959年起,由市
  
  副食品公司经营批发,向零售门店计划供应卷烟。当年,全市零售卷烟6802箱。
  
  其后,华中卷烟厂从长沙迁来郴州,与市卷烟厂合并,所产卷烟一部分计划供应
  
  市民。1964年卷烟货源紧张,实行凭票定量供应。1968年,全市零售卷烟1.02万
  
  箱。1970年以后,“郴州牌”卷烟走俏,实行凭票供应。1978年,全市零售卷烟
  
  1.34万箱。改革开放后,外地调入和进口卷烟增多,当地产卷烟大部分外调。
  
  1988年7月,10种国产名牌卷烟价格放开,高档卷烟供应缓和。1989年,市烟草
  
  专卖公司供应零售卷烟1.17万箱,还有集体、个体商户经销高档烟、进口烟。
  酒类 民国初年,城区有酒作坊20余家,酒类自产自销。民国24年(1935),有
  
  酒店36家,从业人员108人。1950~1951年,酒类多为当地作坊自产自销,少部
  
  分为外来名酒。1952年,建立国营郴县酒厂(市酒厂前身),酒类由专卖公司经
  
  营。1959年,酒类由市副食品公司经营批发,是年全市零售酒类479吨。1962年
  
  ,市销酒实行凭票供应。1963年,实行高价供应。1964~1970年,全市酒类年平
  
  零售量640吨,产销缺口345吨,均从外地调入。以后,市产白酒、色酒增加,但
  
  外来酒类仍占优势。全国名酒由地区商业局按省计划下达调拨,货源长期偏紧,
  
  一般只在节日凭票供应和凭侨汇券购买。1980年以后,市场酒类需求向低度白酒
  
  、葡萄酒、啤酒和饮料方向发展。1988年7月,全国13种名酒价格放开,取消凭
  
  票证供应。1989年,全市零售酒类7757吨,为1959年的16.19倍。
  二、调味品
  食盐 郴州城历史上为湘南食盐重要集散地。清末,粤盐由广东坪石水运至宜章
  
  ,再陆运到郴州;淮盐由耒水入郴江,水运至郴州乌石矶起岸。盐仓集中在裕后
  
  街至南关上沿河一带,有盐号约80家。粤汉铁路通车后,盐运更加便利,郴州有
  
  盐行50家,集中在文化路。抗日战争期间,交通阻塞,盐源吃紧,民国31年,政
  
  府实行食盐专卖,按每人每月食盐9两(0.281公斤)计口授盐。官商勾结,操纵
  
  盐市,价格高至每石稻谷(55公斤)换盐1公斤。抗战胜利后,取消专卖。1950
  
  年4月,人民政府成立国营郴县盐业支公司,接管私商食盐批发业务。1959年建
  
  市后,食盐批发由郴州盐业公司经营,零售由副食品门店经销。除食用盐外,工
  
  业用盐、农牧渔业用盐由盐业公司按计划供应,其价格低于零售价30~60%。为
  
  防止地方性甲状腺肿病,1966年起增销碘盐。食盐价格长期稳定在每公斤0.31元
  
  。1988年调整为每公斤0.4元。由于市民担心食盐继续提价,同年,发生市场抢
  
  购食盐风,一度实行凭票定量供应。1989年,全市零售食盐2339吨。
  酱醋 历来由南货业兼营,民国19年(1930),耒阳人在郴州开设中兴永酱园,
  
  始有制酱专业。1959年建市后,酱油、食醋、味精等调味品消费量日增,形成调
  
  味品业,市调味品厂生产酱油、食醋、五香粉等调味品应市。市副食品公司还从
  
  外地调入湘潭酱油、浏阳豆豉、广州蚝油、胡椒粉及味精。调味品门市部还供应
  
  榨菜、酱菜等佐餐食品,千方百计满足市民膳食需求。
  三、干鲜果品
  民国时期,郴州城区有40多家小杂货店专营或兼营干鲜果品,季节性水果多由小
  
  贩肩挑沿街叫卖。1952年,城关尚有干鲜果品专营户8家,1956年改造为合作商
  
  店。
  1961年9月,建立市食杂公司,隶属市供销合作社。主要经营干鲜果类批发,兼
  
  营干菜、粉丝、调味品、糖果、糕点、蜜饯、饮料等。1962~1969年,共销鲜果
  
  1508.7吨,年平188.6吨。1976年5月,市食杂公司改为市食杂果品公司,购销
  
  业务扩大。1970~1979年,共销售干鲜果8108.7吨,年平810.87吨。1980年起
  
  ,货源与产地直接挂钩,销量成倍增长。至1989年,共销干鲜果2.15万吨,年平
  
  2150吨。
  1979年以来,水果市场开放,国营、集体、个体商业和工矿、事业单位多家经营
  
  季节性水果批发。人民东路原165部队营房辟为新鲜水果批发市场后,柑桔、香
  
  蕉、苹果、梨、鲜荔枝、甘蔗等均从产地源源购进,水果批发户达100余家,水
  
  果摊贩及肩挑手提零售水果者逾千人。1988年,全市水果零售量达6215吨,居全
  
  省水果销售量的第4位。
  1984年,投资210万元,建成市果品冷库,建筑面积5866平方米,冷藏容量1000
  
  吨,延长水果保鲜期限,降低损耗率12%以上。1989年,出入库水果量达3000吨
  
  。
  第三节 日用工业品
  一、纺织 针织品
  鸦片战争前,郴州城区经营的纺织品以土纱、土布、国产丝绸呢绒为主。其后,
  
  帝国主义的剩余商品逐渐侵入市场,机制纱布、针织品销量日增。民国时期,上
  
  海、汉口、广州产的机制纱布、针棉织品取代大部分进口商品。抗日战争期间,
  
  交通受阻,土纱、土布及土纱针织品畅销一时。抗战胜利后,土纺织、针织品在
  
  市场逐步淘汰,但农村仍自产自用。
  1950~1953年,纺织、针织品批发由国营商业经营,零售则由国营企业、供销合
  
  作社、私营绸布业多家经营,商品敞开供应。1954年9月始,实行棉布统购统销
  
  ,棉布供应采取按人发放布票,凭票购买,每人每年定量5.67米。
  1959年建市后,纺织、针织品批发归口市百货公司经营,零售由国营、集体门店
  
  经营。货源由省、地专业公司对口计划分配,层层调拨。市内生产的纺织、针织
  
  品,由地区专业公司收购,纳入调拨计划。是年,全市零售棉布152.09万米,针
  
  织内衣裤8.22万件。1960~1962年,因国民经济发生暂时困难,纺织品供应紧张
  
  ,布票发放量猛减。1960年每人仅发布票0.4米。1962~1964年,在纺织品严重
  
  不足的情况下,对部分商品实行高价销售。1965年后,纺织品货源好转,布票发
  
  放量增多,每人每年发放布票2.67~4.67米。1970年,全市零售棉布109.17万
  
  米,针织内衣裤15.64万件。随着化纤工业的发展,混纺布、化纤布进入市场,
  
  以其经久耐用,价廉物美,深受消费者欢迎。1978年,全市零售棉布137.12万米
  
  ,混纺和化纤布37.56万米,内衣裤19.1万件。
  1979年后,对纺织、针织品价格和计划供应逐步放开,系统内部调拨进货减少,
  
  向产地批发和生产厂家直接进货增多。棉布销量减少,混纺布、化纤布增多。
  
  1983年,全市零售化纤布、混纺布69.5万米,棉布51.99万米。1984年,取消布
  
  票,对纺织品、针织品实行敞开供应,高档、美观、新潮的服装成衣消售量大幅
  
  度上升,丝绸毛纺织品进入普通市民之家,针棉织品内衣向外衣发展,纺织品市
  
  场出现空前繁荣。1989年,全市零售棉布97.58万米,混纺及化纤布105.45万米
  
  ,丝绸及毛纺织品18.5万米,针织内衣裤49.99万件,服装成衣上百万件。
  二、百货 文化用品
  清光绪三十年(1904)长沙开埠后,日本货向省内倾销,郴州城出现“洋伞”、
  
  “洋火”、“洋瓷”、镜子、牙粉、玻璃器皿等舶来品,逐渐形成百货行业。民
  
  国8年(1919)“五四”运动后,国产搪瓷用品、暖水瓶、胶鞋等相继进入郴州
  
  市场。民国21年,郴县百货同业公会建立时,城区有百货商店29家,抗日战争期
  
  间减至20家。抗战胜利后,又增至50家,其时,美国货倾销市场。百货、文化用
  
  品货源由私商向外地自由采购,主要来上海、汉口、广州、长沙、衡阳等地。新
  
  中国建立后,1950年城区有私营百货商店38户。1952年增至46户。1956年私营
  
  百货店实行全行业公司合营。1959年建立郴州市百货公司,组织领导全市百货(
  
  含文化用品)购销业务,由省、地百货公司层层分配,按计划调入,地方生产的
  
  百货文化用品不多,由市百货公司计划收购或包销。
  同时,百货、文化用品批发业务由市百货公司经营,批发对象主要是市内百货零
  
  售商店。在市、县之间调剂余缺,只有部分商品外调。零售业务亦由市百货公司
  
  管理,明码标价,绝大部分商品敞开供应。同年,对货源紧缺的肥皂、胶鞋、手
  
  表、自行车、缝纫机等实行凭票计划供应。1962年,开设侨汇商店,凭侨汇券优
  
  惠供应紧俏商品;同时对手表、自行车等部分商品实行高价供应。1963年,零售
  
  高价手表893块,占手表零售总量的84.6%。1964年7月,取消高价,但手表、自
  
  行车、缝纫机仍凭票供应。1970~1979年,全市国营百货、文化用品商业零售额
  
  年平282万元。改革开放后,减少计划商品分配,工业企业自销比例扩大,价格
  
  逐步放开,市内百货批发、零售单位直接向生产厂家和产地批发企业进货。对本
  
  地生产的产品,采取合同定购、自由选购、商业代销、工业联销等多种经营方式
  
  。货源充足,手表敞开供应,并几次降价,其他紧俏商品亦相继取消凭票供应。
  
  由于经营百货、文具的集体、个体商业迅速发展,网点遍布全市,零售市场日益
  
  活跃。国营商业的零售额相对下降,1984~1989年,全市国营商业百货零售额年
  
  平238万元。
  三、五金 交电 化工原料
  民国19年(1930),城区有白铁店6家,瓷器店7家,五金店1家,油漆店6家,颜
  
  料店4家。1950~1955年,私营商业仅经营小五金和部分电器,五金、交电、化
  
  工原料主要由百货公司经营。1956年,成立郴县专区五金公司,接收城区2个私
  
  营五金店,建立2个国营五金交电零售门市部。1961年,成立市五金煤建公司,
  
  后几经变更,1983年12月,建立郴州市五交化公司。
  1956年起,五交化商品货源由专区五金公司计划分配,非计划商品由零售企业直
  
  接向外地采购,当地产品由地区五金公司收购、调拨供应。1985年后,计划商品
  
  由省商业厅将计划指标分配到市,从省、地五金站调入,非计划商品自由购进。
  
  1985~1989年,市五交化公司进货总额2931万元,其中系统内调入404万元,外
  
  地自由购进2527万元,分别占购进总额的13.78%和86.22%。
  五交化商品的供应,在“大跃进”期间,由于“大办工业”、“大炼钢铁”,需
  
  要量猛增,但货源有限,采取保证重点,照顾一般的供应原则,对紧缺商品,优
  
  先照顾工业,兼顾其他。70年代,商品供应执行保证农村广播线路,优先国防军
  
  工和三线建设,支援水电水利建设的政策。1978年后,计划控制的商品逐步减少
  
  ,家用电器销售量日增,电视机、洗衣机、电冰箱等高档家用电器进入寻常百姓
  
  家,但部分紧俏商品仍凭票供应。1985年后,因货源充足,商品敞开供应。1988
  
  年,市场出现“消费热”,全市年销电视机2.22万台、录音机1.43万台、电风扇
  
  5.3万台、洗衣机1.39万台、电冰箱6921台,均创历史最高水平。1989年,除圆
  
  钉、铁丝仍实行专项供应外,其余五交化商品均能满足市场需要。
  第四节 日用杂品
  1949年,城区经营的日用杂品有炊具、家具、清洁用具、陶瓷器、塑料用具、生
  
  活用纸、葵扇、草帽、草席、衣花、棉絮、鞭炮、蚊香等。1956年,将私营商店
  
  改造为合作店组。1959年,市供销合作社组建郴州市生资土产日杂公司。1961年
  
  ,将土产购销划出。1989年,全市有日用杂品专店22个(包括3个基层供销合作
  
  社的日杂门市部)、专柜3个,从业人员72人,归口市日杂生资公司管理。此外
  
  ,有50多家专营日用杂品的个体户,部分商品自产自销。
  日用杂品的货源以郴州地区为主,主要产品有郴县栖凤渡的铁锅,永兴县马田的
  
  鼎锅,嘉禾的铁器,汝城、桂东的土纸,临武的龙须草席,市内生产的卫生纸、
  
  塑料用具、白铁桶、清洁用具、陶瓷器等。区外进货主要有祁阳草席、山东草帽
  
  、广东葵扇、浏阳鞭炮、醴陵及衡阳界牌瓷器等。
  日用杂品的零售额,1960年为4.66万元,1970年上升到175万元,1978年再增至
  
  373.6万元。1989年,达640.2万元,为1960年的137.4倍,年均递增18.5%。
  第五节 农副土特产品
  清末、民国时期,郴州城区为附近各县农副土特产品的集散地,私商收购外运的
  
  茶叶、苎麻、烟叶、花生等每年以万担计。新中国建立时,建立公私合营厚生土
  
  产联营社和工农土产联营店,收购土特产外销。1953年,粮棉油实行统购统销,
  
  归口粮食公司经营。1954年,实行生猪派购,猪、禽、蛋归口肉食水产公司经营
  
  。其余农副土特产品,归口供销合作社经营。建市后,市供销社系统接办市辖范
  
  围内的农副土特产品购销业务。
  一、收购
  1959年,市供销合作社扩大农副土特产品收购网点,收购品种有烤烟、茶叶、苎
  
  麻、黄麻、山苍子油、蓖麻油、蜂蜜、杂竹、杂木棒、薪炭等数十种。1960~
  
  1962年,国民经济处于暂时困难时期,供销合作社大量收购小土产、小水产、小
  
  水果及野生的淀粉、烤胶、油料、纤维、药材等,平均每年收购金额53万元。“
  
  文化大革命”期间,农民家庭副业被视为“资本主义尾巴”而加以限制,农副产
  
  品收购量锐减,1968年仅完成收购金额29.4万元。1971年后,杂木棒、桎木条、
  
  蓖麻油、山苍子油等收购量扩大,收购金额回升,1977年为66.12万元。1980年
  
  ,开始扶持境内烤烟生产,烤烟收购量增加,农副产品收购金额迅速增长。1985
  
  年,农副产品收购总额上升到163.19万元,其中烤烟收购金额96.8万元。1988
  
  年,农副产品收购总额达605.57万元,创历史最高纪录,其中烤烟收购金额
  
  402.9万元。1989年,烤烟划归市烟草公司经营,供销合作社农副产品收购金额
  
  减至437.13万元。
  二、销售
  市供销社收购的农副土特产品中,烤烟、苎麻上调地区棉麻烟公司,小杂竹、杂
  
  木棒、桎木条远销外地,山苍子油调外贸部门,棕片就地加工为棕制品,供应市
  
  场,其他土特产品或转作门市零售商品,或售给工厂作原料,或上调地区有关专
  
  业公司。农副产品销售额(包括上调),1962年为131.9万元,1968年为44.1万
  
  元,1980年为156.4万元。1988年,达918.3万元。1989年,降至612.4万元。

知识出处

郴州市志

《郴州市志》

出版者:黄山书社

本志设设事记、建置、地理、人口、民主党派与社会团体、民政、军事、经济综述、城市建设、工业、农业、乡镇企业、交通·邮电、教育、文化、人物等类目,记载了郴州市自然、历史与现状,特别反映了郴州市在社会发展的历史变迁中的情况和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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