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经济成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郴州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80720020210000318
颗粒名称: 第一章 经济成分
分类号: F721
页数: 4
页码: 410-413
摘要: 本章介绍了湖南省郴州市经济所有制发展情况,包括私营商业、集体商业、公私合营商业、国营商业几方面发展情况。
关键词: 商业体制 所有制 郴州市

内容

第一节 私营商业
  清末、民国时期,郴州城的商业贸易全由私人经营。清咸丰、同治年间,有商户
  
  约700家,主要行业多由外籍商人经营。赣籍商人多经营绸布、百货、国药、南
  
  货、金银首饰业;粤籍商人多经营油盐、土产和开设行栈;常宁商人多开设酒作
  
  坊;耒阳商人多开设豆腐店和烟丝作坊;祁阳商人多经营木器店、缝纫店;本地
  
  商人多经营粮食、杂货、饮食、旅舍等业。光绪十年(1884)后,湖广商路逐渐
  
  衰落,城区商户减少。至宣统三年(1911),商户约500家。
  民国元年(1912)辛亥革命后,城区商业又渐趋繁荣。至民国18年,有商店778
  
  家,从业者2135人。民国25年后,随着铁路、公路相继开通,市境进一步成为湘
  
  南物资集散中心,商户增加到870家。民国32年,发展到1000余家。民国34年,
  
  郴州沦陷,商民疏散。抗战胜利后,国民党又发动内战,市境金融混乱,物价飞
  
  涨,商户有减无增。至1949年,全城私营商业只有661家,从业者1712人。
  新中国成立后,人民政府对私营商业在商品货源、银行贷款、购销差率等方面给
  
  予照顾,调动私营商业经营的积极性。1956年初,全城私营商业增加到1517户,
  
  从业者1869人。同年,绝大部分私营商业改造为公私合营商业和集体商业,保持
  
  个体经营实行代购代销、经销的不足100户。“文化大革命”期间,又“割资本
  
  主义尾巴”,全城仅存个体户3家,从业者4人。
  1979年以来,私营商业在“三多一少”商品流通新体制的激励下,得到迅速发展
  
  。1989年,全市有私营商业4431家,占全市商业网点总数81.56%;从业者6402
  
  人,占全市商业人员总数的32.39%;年商品零售额14484万元,占全市社会商品
  
  零售总额的26.55%。
  此外,1989年,农民对非农业居民零售额9734万元,占全市社会商品零售总额的
  
  17.84%。
  第二节 集体商业
  市内集体所有制商业以供销合作社为主体,其次是归口国营商业管理的集体商业
  
  ,此外还有改革开放以来发展的社会集体商业。1989年,共有集体商业网点685
  
  个,从业者7511人,全年商品零售额10958万元,占全市商业网点的12.6%、商
  
  业人员的35%、社会商品零售总额的20.09%。
  一、供销合作社
  民国30年(1941)8月,郴县政府曾在城区组织郴县供销合作社,后因日军入侵
  
  郴州而消失。1950年,在“发展经济、保障供给”方针指引下,城区组织搬运工
  
  人消费合作社(1951年8月17日改为职工消费合作社)。1952年9月,成立郴县供
  
  销合作总社。1955年12月,城区职工消费合作社改为国营商业零售公司。1958年
  
  ,供销合作社并入国营商业。1961年9月,建立郴州市第二商业局,同时恢复市
  
  供销合作社的名称,辖蔬菜、信托、生产资料3个专业公司和市郊基层供销合作
  
  社。次年4月取消市二商业局名称。1965年6月,市供销合作社并入地区供销合作
  
  社。1976年5月,恢复市供销合作社,此后下属机构几经变更。1989年,市供销
  
  合作社辖日杂生资、贸易、废旧物资回收、食杂果品公司、工业采购供应站、供
  
  销集团总公司和农贸中心等7个单位,以及城郊、许家洞、郴江、安和4个基层供
  
  销合作社,共有经营网点199个,职工1860人,全年商品零售总额4456万元。
  二、商业局归口管理的集体商业
  归口市商业局管理的集体商业,其前身是私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后成立的合作商
  
  店和合作小组。1955年6月,城关摊贩联合会试办合作商店5个,实行入股计息,
  
  股红挂钩,评工计分,按劳计酬的分配方式,参加的私营商业64户,98人,股金
  
  9654元。1956年,城区16个行业的私营商业602户、602人组成合作商店9个,合
  
  作小组19个,共有资金4.3万元,营业网点122个。1958年,部分合作小组并为合
  
  作商店,取消“评工计分,股金分红”,一律实行固定工资制。1959年,合作店
  
  组从业人员减少123人,资金被平调12万元,部分店组并入国营商业。1962年,
  
  恢复撤并的合作店组,退还平调资金。是年末,全市有合作店组95个,从业人员
  
  1212人。“文化大革命”期间,下放合作店组人员230多名,撤销30多个网点。
  
  1975年,全市合作店组仅存58个,从业人员679人,先后被平调资金40余万元。
  1979年,市委、市革委决定恢复和发展集体商业,市商业局成立集体商业股,专
  
  管集体商业,并安排一批城镇待业人员和“上山下乡”返城知识青年就业。1982
  
  年2月,集体商业统一组建郴州市商业综合公司。1984年7月,国营商业实行分岗
  
  作业,将560名混岗的集体职工划出,建立72个网点,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归口市商业综合公司管理。后,市商业综合公司改为市集体商业总公司,设立
  
  百货、副食、饮食、服务4个分公司。1989年,共有门店网点109个,职工1654人
  
  ,年营业额5000万元。其中,较大的门店有商业综合商场、妇女儿童用品商店、
  
  绸呢化纤专店和百货第一、二、三、五店。
  三、社会集体商业
  1983年起,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相继建立劳动服务公司,开办社会集体商业
  
  ,安排本单位待业青年和职工家属就业。1986年,全市有社会集体商业批发机构
  
  32个,从业人员9292人;零售网点405个,从业人员3569人。经过治理整顿,至
  
  1989年底,有社会集体商业批发、零售网点377个,从业人员3997人。其中,工
  
  业企业自销门市部93个、429人;地、市劳动服务公司系统的商店78个、312人。
  
  规模较大的有地区劳动服务公司的南大企业公司,铁路的南天大厦,军分区的南
  
  苑宾馆,地区工程公司的建安商场,地区乡镇企业局的商店和供销公司等。同年
  
  ,市财委成立社会商业管理办公室,负责管理社会集体商业。
  第三节 公私合营商业
  1951年6月,郴县人民政府工商科协同国营郴县土产公司,组织城关镇私营油盐
  
  业、土产业建立厚生土产联营社,组织私营牙行建立工农土产联营店,国家适当
  
  投资,并派公方代表参与经营,为郴县城关首批建立的2个公私合营性质的商业
  
  企业。主要经营油盐、生猪、禽、蛋、苎麻、花生、干椒等购销业务,一些土特
  
  产还运销广州、香港等地。1953年10月,2个联营机构均并入国营土产公司。
  1956年,在对私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中,城关镇私营药品、绸布、百货、南货
  
  、文具、饮食、旅栈、照相等行业,实行全行业公私合营,全镇有717户私营商
  
  业(包括饮食服务),1028名从业人员参加公私合营,共组建公私合营商业企业
  
  19个。合营企业均派有公方代表,实行私股定息,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归口国
  
  营商业领导。
  1958年,公私合营商业过渡为国营商业,仍保留私股定息。1966年“文化大革命
  
  ”开始后,私股定息取消,市内商业已无公私合营性质的经济成分。
  第四节 国营商业
  1949年11月,郴县专区贸易公司建立,为市境为第一家全民所有制商业企业。
  
  1951年,专区贸易公司划分为粮食、土产、百货、盐业、专卖等专业公司。之后
  
  ,专区又成立花纱布、肉食水产、油脂、医药、煤建、石油等专业公司,在市境
  
  均设有零售网点。1955年,郴县商业局在城区组建百货、纺织、副食、肉食水产
  
  等专业公司。
  1959年11月,成立市商业局,下辖百货、工业品器材、糖酒副食、食杂、饮食、
  
  服务等6个公司和许家洞贸易商店。12月,建立市粮食管理局,下设粮油供应店
  
  10个。地区外贸机构亦于是年建立,但无市属外贸机构。1961年,建立市物资局
  
  ,经营工业生产资料,实行计划购销与调拨。“文化大革命”期间,商业机构几
  
  经分合。改革开放后,国营商业机构和网点逐渐增多。1984年,建立市烟草专卖
  
  局和烟草公司。同年8月,建立市对外经济委员会。1987年6月,建立市对外经济
  
  贸易公司。
  1989年,市商业局系统有百纺、五交化、友谊华侨物资、副食品、肉食水产、调
  
  味品、饮食、服务等8个专业公司和肉联厂、糖果糕点食品厂、七一一矿贸易公
  
  司等单位,共有商业批发机构86个、从业人员1552人,零售门店网点154个,从
  
  业人员3053人。市粮食系统有粮油商业机构35个,从业人员420人,其中设粮油
  
  供应店22个,担负全市粮油调拨供应任务。市外贸机构2个,从业人员26人。市
  
  属烟草专业机构网点10个,从业人员43人。年底,全市有全民所有制商业机构网
  
  点317个,商业人员5855人(包括物资、石油等),全年商品零售额19380万元,
  
  占全市社会商品零售总额的35.52%。

知识出处

郴州市志

《郴州市志》

出版者:黄山书社

本志设设事记、建置、地理、人口、民主党派与社会团体、民政、军事、经济综述、城市建设、工业、农业、乡镇企业、交通·邮电、教育、文化、人物等类目,记载了郴州市自然、历史与现状,特别反映了郴州市在社会发展的历史变迁中的情况和成就。

阅读

相关地名

郴州市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