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投递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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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郴州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80720020210000313
颗粒名称: 第三节 投递
分类号: F618.3
页数: 2
页码: 404-405
摘要: 本节介绍了郴州市清代到1989年邮政投递包括城区投递、郊区投递。
关键词: 邮政业务 投递 郴州市

内容

城区投递 清光绪二十九年(1903)郴城初办邮政时,邮件由代办人员捎口信自取。光绪三十一年,始有投递,设邮差1人。民国29年(1940)前后,境内投递范围东至苏仙桥、西至桐梓坪、南至南关上、北至四普庄,分2个投递段,配信差2人,日投2次。民国36年,因郴城军队集结,境内投递分为4个段,有信差4名,日投2次,郊区间日一次。新中国成立后,实行“邮发合一”,投递量逐步增大。1954年,邮局始设投递班,有投递员7名,城区分为6个段。1956年,始用自行车投递。1958年7月,全部实行自行车投递,日投3次。10月,专署邮电局成立,担负市内投递工作。1978年后,因城区范围扩大,投递范围不断外延。1989年,投递范围东到梯子岭、西到高壁、南到槐树下、北到梁家湾;共设邮路3条,17公里;分为25个投递段,有投递员31名,日投2次。但全市尚有百余栋高层居民楼不能直投。
  郊区投递 设邮之初,市境乡村邮件投递一般采取存局待领或托人捎转。民国时期,邮政局在农村设邮政代办所和信柜,由经理人、临时信差或专夫,投递和收揽邮件。新中国成立后,农村投递邮路增加。1956年,农业合作社化后,实现社社通邮。1958年,又实行公社义务邮递员制度,全市农村公社和大队及60%以上生产队可看到当天地方报纸。1960年1月,郴县邮电局成立,负责市境远郊农村投递,专署邮电局负责近郊农村投递。1966年,郊区投递邮路为185公里。1978年,调整为166公里。1980年,郊区投递实行定人、定点、定线、定班期、定出归时间的制度,投递质量不断提高。1989年,地区邮电局承担郴江、市郊2乡、22村、214组的农村投递,设邮路9条,共231.1公里,乡村及31个组实行日投1次。许家洞邮电支局有投递邮路87.3公里,日投1次。安和乡农村投递实行个人承包,投递邮路75.5公里,3日1投。

知识出处

郴州市志

《郴州市志》

出版者:黄山书社

本志设设事记、建置、地理、人口、民主党派与社会团体、民政、军事、经济综述、城市建设、工业、农业、乡镇企业、交通·邮电、教育、文化、人物等类目,记载了郴州市自然、历史与现状,特别反映了郴州市在社会发展的历史变迁中的情况和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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