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交通安全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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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郴州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80720020210000308
颗粒名称: 第二节 交通安全管理
分类号: F513.64
页数: 2
页码: 400-401
摘要: 本节介绍了郴州市民国时期,郴县警察局管理城区交通,设有3个交通岗,还对人力、畜力车登记发牌。到1960~1989年,全市共发生行车事故2079次,死亡243人,受伤866人,经济损失120.27万元。其中1989年发生事故143次,死亡17人,伤55人,经济损失13.65万元。
关键词: 运输 交通管理 郴州市

内容

民国时期,郴县警察局管理城区交通,设有3个交通岗,还对人力、畜力车登记发牌。
  1951年,车辆管理由公安部门移交公路交通部门。1956年12月,城关镇颁布《郴县城关镇交通治安管理规则》。同时,发动群众维护交通规则,在居民委员会设立检查组4个,人员达501人。“大跃进”期间,车流量激增,市委、市人委组织各居委会建立由学生、居民、退休职工等组成的治安小组、交通维护队、交通巡逻组等,统一佩带“交通员”袖章开展安全执勤,并在交通要道设置喇叭,宣传交通法规,效果甚佳。1964年11月,镇人委颁布《郴州镇交通安全实施细则》,对机动车、非机动车及行人的交通秩序作出具体规定,逐步建立安全管理体系。1966年3月,镇公安分局始在地区新华书店十字路口处设立固定岗,装有指示灯和宣传喇叭。1971年2月,又在工农饭店、马家坪郴桂路起点处、火车站广场设立定点岗。
  1976年2月,镇革委会成立交通安全领导小组,加强对安全工作的领导。至翌年6月,建立各级交通安全机构40个,配备管理交通安全的专、兼职干部58名。镇革委会还成立郴州镇机动车驾驶员轮训和年终年审工作领导小组,对肇事司机进行不定期集中轮训。公安交通队还组织全镇汽车拥有单位开展无事故安全竞赛活动。1977年,全镇评出安全先进车队、联组13个,交通安全管理先进单位12个,安全行车百万公里以上驾驶员15人。1978年3月,市车辆监理所成立,负责全市机动车的监理(6月又与地区车辆监理所合并)。5月,市交通安全领导小组改为市交通安全委员会,负责交通安全管理、组织安全检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驾驶员、处理事故等。80年代初,市公安部门在人民路广场、北湖桥、中山东、西街口、升平路增设4处流动岗。1985年起,在马家坪、国庆路、人民路等处安装护栏5200余米,实行人车分流。1986年,市人民政府对69个车队实行交通安全目标管理,并组织全市车辆向保险公司进行安全投保,是年,投保车辆达98%以上。1987年5月,改革交通管理体制,车辆监理和交通管理全部移交市公安局负责,市交通队改名为交通警察队,推行路段交通和机动车辆安全目标管理承包,有效地减少行车事故的发生。
  1960~1989年,全市共发生行车事故2079次,死亡243人,受伤866人,经济损失120.27万元。其中1989年发生事故143次,死亡17人,伤55人,经济损失13.65万元。

知识出处

郴州市志

《郴州市志》

出版者:黄山书社

本志设设事记、建置、地理、人口、民主党派与社会团体、民政、军事、经济综述、城市建设、工业、农业、乡镇企业、交通·邮电、教育、文化、人物等类目,记载了郴州市自然、历史与现状,特别反映了郴州市在社会发展的历史变迁中的情况和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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