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运输市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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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郴州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80720020210000307
颗粒名称: 第一节 运输市场管理
分类号: F513.64
页数: 2
页码: 399-400
摘要: 本段介绍了民国时期,郴城先后建立肩运业职业工会、板车业职业工会、轿业职业工会、运输商业同业公会。这些工会及公会的理事长均由封建把头担任,由他们制定运输价格及划分业务范围,垄断运输市场。到1989年市人民政府对运输市场中的经营资格、范围、证照、经营行为、纳税、票据使用等,进行全面清理审查,发给680人技术合格证,97家营业许可证,对违章出租车34辆和技术不合格维修厂点19家责令停业,取缔4家。处理交通运输纠纷18起,补征运输管理费、拖拉机养路费和客运附加费4.93万元。
关键词: 运输 交通管理 郴州市

内容

民国时期,郴城先后建立肩运业职业工会、板车业职业工会、轿业职业工会、运输商业同业公会。这些工会及公会的理事长均由封建把头担任,由他们制定运输价格及划分业务范围,垄断运输市场。
  1949~1956年,国营和集体运输部门在运输市场中的主导地位逐步确立。1951年4月,郴县搬运公司成立,管理全城搬运装卸的运输市场。翌年,郴县人民政府颁布《搬运管理暂行草案》,提出统一货源、统一调度、统一票证的管理制度。1956年9月,郴县人民委员会针对当时个体运输市场比较混乱的情况,发布《关于城市民间运输工具组织起来的指示》,由城关镇对散工散车进行全面登记,确定全家靠一人拉板车为生的,动员参加专业搬运社,共有80多人进入集体企业;不愿加入的,组成人力车、马车2队,实行统一定价。
  “大跃进”期间,运输队伍猛增,各零担运输队及散工散车达千余人,运价不一。1960年后,又出现运力过剩,专业运输部门受到排挤。市人委把全市的运输队伍组织起来,成立4个运输社。1961年,成立五岭、北湖两个交通运输管理站,控制了散工散车无政府状态的局面。翌年7月,成立市交通运输管理站,年底撤销,改由市联合运输社执行运输市场管理职能。1963年8月,市人民委员会作出《关于城镇运输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重申加强“统一计划、统一调度、统一运价”的“三统”管理,并在全市开展“整顿运输市场,打击投机倒把”的专项运动,取缔一批“黑市”运输,没收多收的运费,追补税款达14万多元。“文化大革命”前期,运输市场管理受到干扰,管理人员下放,市场管理松驰。黑市运输及伪造印章票证等投机倒把行为不断出现。1971年1月,镇革命委员会恢复交通运输管理站。1976年8月,又制订《郴州镇运输市场管理办法试行草案》,提出统一计划、统一票证、统一运价的管理措施,并组织公安、财税、工商、银行、交通等部门联合数次进行清查与整顿,取缔“黑市”运输,清退300余外流人员。1980年6月,市革命委员会成立交通运输市场管理领导小组,颁布《郴州市运输市场管理试行规定》,为实行计划运输和合理运输,提出统一管理货源、统一平衡运力、统一运价票证,将市内参与社会流通过程发生运费结算的货物运输纳入“三统”管理。
  1983年后,“五七”运输队和农村副业队逐渐消失,个体运输和社会车辆运输迅速增长,运输市场出现国营、集体、个体一齐发展的局面,运输市场管理转化为行业管理。1987年3月,市人民政府颁布《郴州市公路运输管理暂行办法》,就公路运输行业管理的开业和停业、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省际运输、运输服务业、汽车维修业、运输工具、价格及票证等管理作出具体规定。翌年3月,将市交通运输管理站改为市公路运输管理所,并按经济区域设立城南、城北、许家洞3个交通运输管理站。1989年,市人民政府对运输市场中的经营资格、范围、证照、经营行为、纳税、票据使用等,进行全面清理审查,发给680人技术合格证,97家营业许可证,对违章出租车34辆和技术不合格维修厂点19家责令停业,取缔4家。处理交通运输纠纷18起,补征运输管理费、拖拉机养路费和客运附加费4.93万元。

知识出处

郴州市志

《郴州市志》

出版者:黄山书社

本志设设事记、建置、地理、人口、民主党派与社会团体、民政、军事、经济综述、城市建设、工业、农业、乡镇企业、交通·邮电、教育、文化、人物等类目,记载了郴州市自然、历史与现状,特别反映了郴州市在社会发展的历史变迁中的情况和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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