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销售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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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郴州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80720020210000274
颗粒名称: 第三节 销售
分类号: F274
页数: 2
页码: 357-358
摘要: 本节描述了郴州市1953销售蔬菜销售由统购包销改为“大管小活”,即对24种大宗蔬菜仍由国营菜店统一销售,小品种蔬菜允许菜农自由上市,价格放开。菜农自行上市的细、香蔬菜品种增加,质量上升,但价格上扬;而国营菜店经销的占蔬菜总产量90%以上的大宗蔬菜,质量仍无好转,亏损严重。为改变这一状况,1984年市人民政府将蔬菜产销分设体制改为产销合一,将国营菜店交给各蔬菜村经营,称为“农办菜店”
关键词: 郴州市 蔬菜 销售

内容

1953年前,郴州城蔬菜由菜农自产自销,价格随行就市。1954~1957年,郊区逐步实现农业合作化,蔬菜改由农业合作社集体经销,价格由购销双方议定。1958~1964年,实行蔬菜派购制度,国家每年向蔬菜队派购总产量的50~80%,并将派购任务与社员口粮及计划分配肥料指标挂钩。派购的蔬菜,由市蔬菜公司国营菜店经销。生产队完成派购任务之后的蔬菜,允许集体上市,自由销售。派购的蔬菜价格,由蔬菜公司与社、队代表共同商定。此时,由于存在两条销售渠道,蔬菜派购任务虽能年年完成或超额完成,但粗菜多,质量差;而自由上市的蔬菜,香、细菜多,质量好。1965~1981年,蔬菜销售改为统购包销制度,每年由市政府下达统一种植计划,所产蔬菜全部由市蔬菜公司包销,不允许生产队自由销售。蔬菜价格由市蔬菜公司与社、队根据国家的购销价格,共同制定质量标准与等级差价、季节差价。蔬菜实行统购包销17年,统购任务虽能年年完成,但农商矛盾突出,国营菜店压级压价与菜农争级争价现象时有发生,蔬菜质量下降,国营菜店亏损逐年增加。1982年,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蔬菜销售由统购包销改为“大管小活”,即对24种大宗蔬菜仍由国营菜店统一销售,小品种蔬菜允许菜农自由上市,价格放开。菜农自行上市的细、香蔬菜品种增加,质量上升,但价格上扬;而国营菜店经销的占蔬菜总产量90%以上的大宗蔬菜,质量仍无好转,亏损严重。为改变这一状况,1984年市人民政府将蔬菜产销分设体制改为产销合一,将国营菜店交给各蔬菜村经营,称为“农办菜店”,对菜农仍实行“大管小活”政策。随着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1985年市人民政府将蔬菜产销全面放开,国家只下达指令性的种植面积和渡淡品种面积计划,蔬菜产销由菜农自行安排,自由上市,议购议销。菜农有了经营自主权,经营上长期存在的农商矛盾得以解决,市场蔬菜丰富,品种多,质量好,但价格上扬。

知识出处

郴州市志

《郴州市志》

出版者:黄山书社

本志设设事记、建置、地理、人口、民主党派与社会团体、民政、军事、经济综述、城市建设、工业、农业、乡镇企业、交通·邮电、教育、文化、人物等类目,记载了郴州市自然、历史与现状,特别反映了郴州市在社会发展的历史变迁中的情况和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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