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农业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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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郴州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80720020210000263
颗粒名称: 第一章 农业综述
分类号: F327
页数: 4
页码: 345-348
摘要: 本章描述了郴州市农业综述、以及发展速度党和人民政府领导农民完成了土地改革,废除封建土地所有制,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大大提高。随即,按照自愿互利的原则,逐步发展个体农民之间的劳动互助。同时采取兴建水利、减轻税收负担、发放贷款、疏导供销、推广技术、奖励丰产等措施,大力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1952年,粮食亩产167公斤,农业总产值37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52元,分别比1949年增长12.8%、10.4%和13.1%。农民生活开始得到改善。
关键词: 郴州市 农业 农业综述

内容

第一节 发展速度
  郴州市地处南岭北麓,属中亚热带季风湿润气候区,适宜发展农业生产。新中国成立前,由于封建制度长期束缚,社会动荡,疫病流行,技术落后,农业生产发展十分缓慢。1949年,粮食亩产仅148公斤,农业总产值33.53万元(折合人民币,下同),农民人均年纯收入46元。广大贫苦农民世世代代处于衣不遮体,食不饱腹的窘境。
  新中国成立后,党和人民政府领导农民完成了土地改革,废除封建土地所有制,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大大提高。随即,按照自愿互利的原则,逐步发展个体农民之间的劳动互助。同时采取兴建水利、减轻税收负担、发放贷款、疏导供销、推广技术、奖励丰产等措施,大力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1952年,粮食亩产167公斤,农业总产值37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52元,分别比1949年增长12.8%、10.4%和13.1%。农民生活开始得到改善。
  1953年12月,中共中央《关于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决议》颁布后,城关镇委、镇人民委员会于1954年7月在龙门池乡试办第一个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先进”蔬菜生产合作社,入社农户12户,51人。1955年初,全镇掀起兴办农业生产合作社的高潮,入社农户占总农户的84.6%。1955年上半年,又在条件较好的初级社中试办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至1956年冬,全镇共办高级社18个,入社农户占总农户的97%,顺利地完成党对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农民走上了集体化道路。1957年,全镇粮食作物面积8298亩,粮食总产1604.3吨,平均亩产173.3公斤,比1952年增长3.8%;农业总产值42万元,比1952年增长14%;农民人均纯收入56.9元,比1952年增长9.4%。
  1958年5月,根据党中央制定的“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的总路线,镇委组织农业生产“大跃进”。9月30日,郊区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合并组成市郊人民公社,取消乡村组织,实行政社合一,工农商学兵五位一体。公社初期,实行公社核算,生产计划由公社统一制订,逐级下达,以“共产”风、浮夸风、强迫命令风、生产瞎指挥风和干部特殊化风为标志的“五风”泛滥开来,社员完全失去了生产自主权,一切听任上级指挥,生产积极性低落,加上自然灾害,造成生产下降,社员生活处于困境。但农田水利建设成效显著,1958年,全市动员4000多个劳力上工地,新建山塘120口,小11型水库4座。
  1961年在国民经济调整中,公社规模缩小,实行公社、大队、生产队三级所有,队为基础,但仍以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1962年春,贯彻中央《关于改变人民公社基本核算问题的指示》,再将核算单位下放到生产队,允许社员经营小量自留地和小规模家庭副业,恢复农村集市,并开始纠正以共产风为主的“五风”错误,农民情绪逐渐好转,生产开始出现生机。1965年,粮食耕地面积30577亩,粮食总产7270.75吨,平均亩产238公斤,比1957年增长37.6%;农业总产值因郊区扩大,达311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100.4元,比1957年增长76.5%。
  1966~1978年,镇委、镇革委进一步采取发展农业生产的措施,先后投资、投工新建一批水利工程,推广双季稻、杂交稻,发展蔬菜、水果、畜牧、水产、林业。其中虽有“文化大革命”十年动乱,但广大干部群众力排干扰,坚持生产,力争增收。1978年,全市粮食作物面积25905亩,总产10847吨,亩平418.72公斤,比1965年增长75.9%;农业总产值达848.2万元,比1965年增长1.73倍;人平纯收入214元,比1965年增长1.13倍。
  1978年后,农村经济体制逐步改革。1979年,市郊公社塘尾大队试行农业联产承包责任制。1980年,郊区全面实行联产到组、联产到劳,统一分配生产责任制。1982年,全面推行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生产责任制,生产经营的权、责、利三者统一于承包户。
  1984年,在完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基础上,农业生产向商品化、专业化发展,农村劳动力向农、林、牧、副、渔、工、商、运、建、服等方面转移,开始形成农村产业结构的新格局。至1989年,全市农村专业户发展到610户,新经济联合体73个。粮食作物面积31481亩,产粮15456.58吨,亩平490公斤,比1978年增长17%;建设常年蔬菜地4439亩,二线菜地1280亩,年产鲜菜27311吨;生猪年饲养量69168头,出栏39572头;农村社会总产值达9670万元。其中农业总产值1912万元,比1978年增长1.25倍;农民人均纯收入661元,比1978年增长2.09倍。
  第二节 农业结构
  1949年前,市境农业以种植业为主,主要生产粮食和蔬菜。50~70年代,强调“以粮为纲”,种值业仍占主导地位。1957年,城关镇农业总产值42.24万元,其中种植业36.41万元,占86.2%,而林、牧、副、渔业产值分别只占3.12%、5.47%、2.56%、2.65%。
  1958年人民公社化后,在坚持以种植业为主的同时,安排一部分劳力从事林、牧、副、渔业,但所占比例仍小。是年,各业占农业总产值的比例是:种植业75%,林业8%,牧业8.5%,副业6.5%,渔业2%。1960年,由于粮食减产,人民生活处于困境,人民公社集中主要精力抓种植业和畜牧业。1961年,种植业、畜牧业在全市农业总产值中所占比例分别为74.48%和15.17%,而林业和渔业却下降至1.39%和0.14%。后来,经过不断的探索、调整,加之生产队自主权的扩大,农业结构逐步向多样化发展,形成比较合理的格局。至1978年,全市林、牧、副、渔业在农业总产值中的比例分别上升到5.89%、17.29%、20.08%、2.59%,而种植业下降到54.15%。
  80年代,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生产责任制,农民生产积极性充分调动起来,富余劳力开始向农村工业、运输业、建筑业、商业等方面转移,产业结构出现新的格局。1984年,全市农村社会总产值2276.3万元,其中农副产值占57.97%,工业产值占23.88%,运输业产值占4.15%,建筑业产值占6.33%,商业、饮食业、服务业产值占7.67%。人均纯收入达330元。农村专业户、新经济联合体开始出现。是年,全市共有各种专业户256户,创专业收入148.04万元,商品收入16.4万元;新经济联合体16个,创纯收入17.7万元。1984年后,继续调整农村产业结构。至1989年,全市农村社会总产值上升到9670万元,其中农业产值占40.01%,工业产值占17.99%,建筑业产值占13.66%,运输业产值占12.54%,商业、饮食业、服务业产值占15.8%。人均纯收入达661元,比1984年增加331元。
  第三节 经营管理
  互助组1952年,郊区农民自愿组织起来,成立临时或常年互助组。临时互助组只在农忙时,实行耕牛、农具、劳力上的互相帮助。常年互助组实行人、畜评分记工,年终由工分少的户补偿工分多的户一定报酬。组内民主推选一名组长,负责安排组内全年的生产任务。未入互助组的农户,一切生产活动自主安排,行政上接受村长的领导。
  农业生产合作社1954~1957年,农村先后建立初级农业社和高级农业社。初级农业社评定每个劳动力的底分,制订农活定额,采取包工责任制。实行土地统一经营,统一计划,统一核算,统一分配,年终纯收入按“土四劳六”的比例分红。合作社由社员民主选举产生社委会,社委会负责组织生产和分配。高级农业社取消土地分红,实行按劳计酬。社设管理委员会,下设生产组,社对组实行“三包一奖罚”(包工、包产、包成本、超产奖、减产罚)的管理办法,年终由社平衡各组收入,确定各组的劳动日值,计算分配到户。
  人民公社1958年冬,郊区实现人民公社化。人民公社既是政权组织,又是经济组织,直接经营管理农业生产。1958~1960年,对农业的经营管理实行公社核算,生产计划由公社统一制订,逐级下达,生产大队领导生产,生产队组织生产,收入逐级上交,支出由公社统一拨给。兴办公共食堂,统一安排社员生活。对生产资料和社员的部分生活资料实行“一平二调”,社员只是被动地服从指挥,没有个人的生产主动权,情绪低落,生活艰难。1961~1963年,国民经济调整,公社规模缩小,实行“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管理体制,把核算单位由公社下放到大队,再由大队下放到生产队。生产队实行劳动力评分或农活定额记工,贯彻按劳分配原则,社员的生产积极性有较大提高,生产逐渐恢复,生活好转。1964年开始的“农业学大寨”运动和1966年开始的“文化大革命”中,部分社队曾一度推行大寨式的“记政治工”(即按政治表现记工),变相取消按劳计酬,社员的生产积极性再次受到挫伤。1976年后,逐步纠正,恢复评工记分,按劳分配。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1982年,全市农村推行以大包干为主的家庭联产承包生产责任制,将集体统一经营的耕地、山林、水面,按人口和劳力各50%的比例承包到户,由各农户自主经营,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充分发挥出来。1984年,在进一步完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基础上,农业生产又向商品化、专业化发展,富余劳动力逐步向林、牧、副、渔、工、商、运、建、服等方面转移,开始形成农业产业结构的新格局。

知识出处

郴州市志

《郴州市志》

出版者:黄山书社

本志设设事记、建置、地理、人口、民主党派与社会团体、民政、军事、经济综述、城市建设、工业、农业、乡镇企业、交通·邮电、教育、文化、人物等类目,记载了郴州市自然、历史与现状,特别反映了郴州市在社会发展的历史变迁中的情况和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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