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篇 农业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郴州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80720020210000262
颗粒名称: 第十一篇 农业
分类号: F323
页数: 26
页码: 345-370
摘要: 本篇介绍了郴州市的农业、农业综述、以及发展速度、农业结构、经营管理等制度。
关键词: 郴州市 农业 综述

内容

第一章 农业综述
  第一节发展速度
  郴州市地处南岭北麓,属中亚热带季风湿润气候区,适宜发展农业生产。新中国成立前,由于封建制度长期束缚,社会动荡,疫病流行,技术落后,农业生产发展十分缓慢。1949年,粮食亩产仅148公斤,农业总产值33.53万元(折合人民币,下同),农民人均年纯收入46元。广大贫苦农民世世代代处于衣不遮体,食不饱腹的窘境。
  新中国成立后,党和人民政府领导农民完成了土地改革,废除封建土地所有制,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大大提高。随即,按照自愿互利的原则,逐步发展个体农民之间的劳动互助。同时采取兴建水利、减轻税收负担、发放贷款、疏导供销、推广技术、奖励丰产等措施,大力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1952年,粮食亩产167公斤,农业总产值37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52元,分别比1949年增长12.8%、10.4%和13.1%。农民生活开始得到改善。
  1953年12月,中共中央《关于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决议》颁布后,城关镇委、镇人民委员会于1954年7月在龙门池乡试办第一个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先进”蔬菜生产合作社,入社农户12户,51人。1955年初,全镇掀起兴办农业生产合作社的高潮,入社农户占总农户的84.6%。1955年上半年,又在条件较好的初级社中试办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至1956年冬,全镇共办高级社18个,入社农户占总农户的97%,顺利地完成党对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农民走上了集体化道路。1957年,全镇粮食作物面积8298亩,粮食总产1604.3吨,平均亩产173.3公斤,比1952年增长3.8%;农业总产值42万元,比1952年增长14%;农民人均纯收入56.9元,比1952年增长9.4%。
  1958年5月,根据党中央制定的“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的总路线,镇委组织农业生产“大跃进”。9月30日,郊区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合并组成市郊人民公社,取消乡村组织,实行政社合一,工农商学兵五位一体。公社初期,实行公社核算,生产计划由公社统一制订,逐级下达,以“共产”风、浮夸风、强迫命令风、生产瞎指挥风和干部特殊化风为标志的“五风”泛滥开来,社员完全失去了生产自主权,一切听任上级指挥,生产积极性低落,加上自然灾害,造成生产下降,社员生活处于困境。但农田水利建设成效显著,1958年,全市动员4000多个劳力上工地,新建山塘120口,小11型水库4座。
  1961年在国民经济调整中,公社规模缩小,实行公社、大队、生产队三级所有,队为基础,但仍以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1962年春,贯彻中央《关于改变人民公社基本核算问题的指示》,再将核算单位下放到生产队,允许社员经营小量自留地和小规模家庭副业,恢复农村集市,并开始纠正以共产风为主的“五风”错误,农民情绪逐渐好转,生产开始出现生机。1965年,粮食耕地面积30577亩,粮食总产7270.75吨,平均亩产238公斤,比1957年增长37.6%;农业总产值因郊区扩大,达311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100.4元,比1957年增长76.5%。
  1966~1978年,镇委、镇革委进一步采取发展农业生产的措施,先后投资、投工新建一批水利工程,推广双季稻、杂交稻,发展蔬菜、水果、畜牧、水产、林业。其中虽有“文化大革命”十年动乱,但广大干部群众力排干扰,坚持生产,力争增收。1978年,全市粮食作物面积25905亩,总产10847吨,亩平418.72公斤,比1965年增长75.9%;农业总产值达848.2万元,比1965年增长1.73倍;人平纯收入214元,比1965年增长1.13倍。
  1978年后,农村经济体制逐步改革。1979年,市郊公社塘尾大队试行农业联产承包责任制。1980年,郊区全面实行联产到组、联产到劳,统一分配生产责任制。1982年,全面推行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生产责任制,生产经营的权、责、利三者统一于承包户。
  1984年,在完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基础上,农业生产向商品化、专业化发展,农村劳动力向农、林、牧、副、渔、工、商、运、建、服等方面转移,开始形成农村产业结构的新格局。至1989年,全市农村专业户发展到610户,新经济联合体73个。粮食作物面积31481亩,产粮15456.58吨,亩平490公斤,比1978年增长17%;建设常年蔬菜地4439亩,二线菜地1280亩,年产鲜菜27311吨;生猪年饲养量69168头,出栏39572头;农村社会总产值达9670万元。其中农业总产值1912万元,比1978年增长1.25倍;农民人均纯收入661元,比1978年增长2.09倍。
  第二节 农业结构
  1949年前,市境农业以种植业为主,主要生产粮食和蔬菜。50~70年代,强调“以粮为纲”,种值业仍占主导地位。1957年,城关镇农业总产值42.24万元,其中种植业36.41万元,占86.2%,而林、牧、副、渔业产值分别只占3.12%、5.47%、2.56%、2.65%。
  1958年人民公社化后,在坚持以种植业为主的同时,安排一部分劳力从事林、牧、副、渔业,但所占比例仍小。是年,各业占农业总产值的比例是:种植业75%,林业8%,牧业8.5%,副业6.5%,渔业2%。1960年,由于粮食减产,人民生活处于困境,人民公社集中主要精力抓种植业和畜牧业。1961年,种植业、畜牧业在全市农业总产值中所占比例分别为74.48%和15.17%,而林业和渔业却下降至1.39%和0.14%。后来,经过不断的探索、调整,加之生产队自主权的扩大,农业结构逐步向多样化发展,形成比较合理的格局。至1978年,全市林、牧、副、渔业在农业总产值中的比例分别上升到5.89%、17.29%、20.08%、2.59%,而种植业下降到54.15%。
  80年代,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生产责任制,农民生产积极性充分调动起来,富余劳力开始向农村工业、运输业、建筑业、商业等方面转移,产业结构出现新的格局。1984年,全市农村社会总产值2276.3万元,其中农副产值占57.97%,工业产值占23.88%,运输业产值占4.15%,建筑业产值占6.33%,商业、饮食业、服务业产值占7.67%。人均纯收入达330元。农村专业户、新经济联合体开始出现。是年,全市共有各种专业户256户,创专业收入148.04万元,商品收入16.4万元;新经济联合体16个,创纯收入17.7万元。1984年后,继续调整农村产业结构。至1989年,全市农村社会总产值上升到9670万元,其中农业产值占40.01%,工业产值占17.99%,建筑业产值占13.66%,运输业产值占12.54%,商业、饮食业、服务业产值占15.8%。人均纯收入达661元,比1984年增加331元。
  第三节 经营管理
  互助组1952年,郊区农民自愿组织起来,成立临时或常年互助组。临时互助组只在农忙时,实行耕牛、农具、劳力上的互相帮助。常年互助组实行人、畜评分记工,年终由工分少的户补偿工分多的户一定报酬。组内民主推选一名组长,负责安排组内全年的生产任务。未入互助组的农户,一切生产活动自主安排,行政上接受村长的领导。
  农业生产合作社1954~1957年,农村先后建立初级农业社和高级农业社。初级农业社评定每个劳动力的底分,制订农活定额,采取包工责任制。实行土地统一经营,统一计划,统一核算,统一分配,年终纯收入按“土四劳六”的比例分红。合作社由社员民主选举产生社委会,社委会负责组织生产和分配。高级农业社取消土地分红,实行按劳计酬。社设管理委员会,下设生产组,社对组实行“三包一奖罚”(包工、包产、包成本、超产奖、减产罚)的管理办法,年终由社平衡各组收入,确定各组的劳动日值,计算分配到户。
  人民公社1958年冬,郊区实现人民公社化。人民公社既是政权组织,又是经济组织,直接经营管理农业生产。1958~1960年,对农业的经营管理实行公社核算,生产计划由公社统一制订,逐级下达,生产大队领导生产,生产队组织生产,收入逐级上交,支出由公社统一拨给。兴办公共食堂,统一安排社员生活。对生产资料和社员的部分生活资料实行“一平二调”,社员只是被动地服从指挥,没有个人的生产主动权,情绪低落,生活艰难。1961~1963年,国民经济调整,公社规模缩小,实行“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管理体制,把核算单位由公社下放到大队,再由大队下放到生产队。生产队实行劳动力评分或农活定额记工,贯彻按劳分配原则,社员的生产积极性有较大提高,生产逐渐恢复,生活好转。1964年开始的“农业学大寨”运动和1966年开始的“文化大革命”中,部分社队曾一度推行大寨式的“记政治工”(即按政治表现记工),变相取消按劳计酬,社员的生产积极性再次受到挫伤。1976年后,逐步纠正,恢复评工记分,按劳分配。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1982年,全市农村推行以大包干为主的家庭联产承包生产责任制,将集体统一经营的耕地、山林、水面,按人口和劳力各50%的比例承包到户,由各农户自主经营,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充分发挥出来。1984年,在进一步完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基础上,农业生产又向商品化、专业化发展,富余劳动力逐步向林、牧、副、渔、工、商、运、建、服等方面转移,开始形成农业产业结构的新格局。
  第二章 生产力状况
  第一节 耕地 劳动力
  一、耕地
  面积1949年11月,市境郊区仅辖城东、城西2个乡,只有耕地9657亩,其中水田7243亩,旱土2414亩。1959年,郴州市建立,辖市郊、板桥、马头岭3个农村公社,耕地面积扩大到12.4万亩,其中水田9.92万亩,旱土2.48万亩。1961年5月,板桥、马头岭2个公社及市郊公社的一部分生产大队划归郴县,全市耕地面积减少为2.85万亩,其中水田1.95万亩,旱土0.9万亩。以后,郊区规模几经调整。至1965年,全市耕地面积上升到3.73万亩。1984年4月,郴县安和公社划入。抵消1966~1989年城市基建用地后,至1989年,全市共有耕地面积3.94万亩,其中水田2.97万亩,旱土0.97万亩。有效灌溉面积达90%,旱涝保收面积达74.37%。
  质地全市现有耕地分为4个等级:一级地以壤土为主。土种为黄沙泥、红沙泥、河潮泥、黄泥田、熟菜园土。主要分布于郴江及其支流两岸,面积2.12万亩,其中水田1.8万亩,旱土(主要为菜地)0.32万亩。二级地土壤过沙过粘,过酸过碱。土种为浅黄泥、黄夹泥、河沙泥、黄泥菜园土、河沙菜园土。主要分布于岭谷间的冲垄田土,面积1.17万亩,其中水田0.87万亩,旱土0.3万亩。三级地以渗育性、沼泽性土质为主。分布于低洼、沼泽地带,面积0.4万亩,其中水田0.3万亩,旱土0.1万亩。四级地土层浅薄,质地结构差,主要是山坡旱土,面积为0.25万亩。
  二、劳动力
  总量1949年,城关郊区总人口为4723人,内有农业劳动力2988人,其中男1498人,女1490人。1959年郴州市建立,郊区扩大,农业劳动力增至2.51万人,其中男1.26万人,女1.25万人。1961年5月,郊区缩小,农业劳动力减至7706人。以后,郊区几经调整,人口增加。1989年,全市共有农业劳动力25110人,其中男12264人,女12846人。
  素质1949年,郊区农业劳动力中,文盲半文盲占59.8%,小学文化程度的占37.5%,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占2.7%。嗣后,随着农村义务教育的普及和扫盲教育的开展,劳动力文化素质逐渐发生变化。1959年,全市农业劳动力中,小学文化程度的占41.85%,初中文化程度的占16.92%,高中、大专文化程度的占1.5%,而文盲半文盲下降到39.73%。1989年,全市农业劳动力中,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占37.56%,初中文化程度的占39.45%,高中、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占8.34%,文盲半文盲下降到14.65%。
  农民学科学、用科学的水平不断提高。1989年,全市农业劳动力中,有水稻种植技术骨干700人,蔬菜栽培技术骨干120人,禽畜饲养技术骨干150人,水产养殖技术骨干120人,林业技术骨干25人,其他技术骨干80人。上述技术骨干占农业总劳动力的4.76%。
  从业结构20世纪50~70年代,郊区农业劳动力主要从事粮食和蔬菜生产,极少部分从事林、牧、副、渔业生产。进入80年代后,农村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劳动积极性充分发挥出来,富余劳动力向工业、运输、建筑、商业等行业转移,从业结构发生较大的变化。1989年,全市农业劳动力中,从事种植业的19014人,占75.72%;从事林业的385人,占1.53%;从事养殖畜牧业的1248人,占4.97%;从事副业的322人,占1.28%;从事渔业的718人,占2.86%;从事农村工业的695人,占2.77%;从事建筑业的100人,占0.4%;从事运输业的882人,占3.51%;从事商业、饮食、服务业的595人,占2.37%;从事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的87人,占0.35%;从事农技、金融业的5人,占0.02%;从事乡镇经营管理的29人,占0.12%;其它1030人,占4.1%。
  第二节 农田水利
  一、水利建设
  蓄水工程清末、民国时期,市境有山塘150口。1952年,城关区人民政府成立塘坝工程委员会,组织农民修塘筑坝。至1957年,除对原有的塘坝进行全面整修外,还新建山塘75口,小Ⅱ型水库1座。1958年“大跃进”中,全镇动员4000多劳动力兴修水利,兴建山塘120口,小11型水库4座。从1965年起,水利建设的重点转向骨干水库的建设上。至1978年,先后新建中型水库1座,小Ⅰ型水库2座,小Ⅱ型水库2座。1989年,全市共有蓄水工程1879处,其中山塘1869口,水库10座;总蓄水量达2440万立方米,占蓄、引、提总水量的58.23%;灌溉面积2.53万亩,占灌溉总面积的71.07%。市内最大蓄水工程仙岭水库,于1966年10月动工,1970年建成。工程总投资453万元,其中国家投资356万元。该水库是座以灌溉为主,兼顾防洪、发电、养鱼的中型水库。水库集雨面积为12.98平方公里;总库容1329万立方米,有效库容1136万立方米;灌区总面积78.1平方公里,灌溉市郊、郴江、安和及郴县小溪等4个乡,以及地区林科所、市园艺场等单位的田土1.17万亩,占全市蓄水工程灌溉面积的46.25%。
  引水工程1949年前,市境有铜壶栏、王仙桥、雷大桥、温泉口、陷池塘、海泉等河坝及泉井引水工程110处。河坝多为柴草坝或堆石坝,经不住洪水的冲击。1960年开始,市水利部门配合社、队将较大的河坝改建成浆砌石坝或钢筋水泥坝,并新建一批河坝。但部分泉井,因城市建设和矿山开采先后被埋没或断流。1989年,全市共有引水工程398处,引水量为440万立方米,占蓄、引、提总水量的10.5%。
  提水工程1949年前,农民沿用传统的筒车、吊桶、龙骨水车等工具提水抗旱,费力大,工效低。1950年后,随着国家电力工业的发展,逐渐以机电提水代替原始工具提水。1957~1962年,三里田、潘家湾、黄禾田等生产队先后兴建机电排灌站7处。到70年代末,全市共建机电排灌站109处,提水灌田6086亩。80年代初,三里田、龙门池等蔬菜大队又新建喷灌工程。1989年,全市共有提水工程163处,安装提水设备184台(件),总提水量1310万立方米,占蓄、引、提总水量的31.27%,控制灌溉面积1.97万亩(含塘、坝灌溉重复面积)。
  [=此处为表格页(1989年郴州市水利工程分布一览表)=]
  [=此处为表格页(1989年郴州市中小型水库一览表)=]
  二、水利管理
  工程管理1949年前,市境水利工程由受益户自己维护管理,或由水利工程会田组织雇人维护。1949年后,各级人民政府于每年冬季发动群众维修塘坝,对较大工程,在资金、物资等方面给予扶助,水利部门派人负责技术指导。仙岭、铁坑等骨干水库由水利部门建立专门机构负责维护,一般水利工程由各公社(乡)、大队(村)维护管理。1972年,仙岭水库大坝坝后出现严重渗漏。1973年冬,镇革委会动员4000多个劳力在坝内坡加筑“防渗壳”。在坝后加筑反倒滤层及500立方米的堆石体。1975年,又改百年一遇的洪水设计为“75.8”型洪水设计,在大坝坝顶增建0.5米高的防浪墙,大坝左岸新建非常溢洪道。1983~1984年,先后2次对大坝进行黄泥帷幕灌浆,以防止大坝沉陷、移位和渗漏,同时建立观察实测点,随时掌握大坝的情况,这一作法受到湖南省水利厅的赞赏。1983年,省水利厅在仙岭水库举办全省土坝灌浆和大坝观测技术培训班,进行现场观摩学习。铁坑水库原是一座“病”库,1984年划归郴州市后,先后2次对水库大坝进行帷幕灌浆,改进和加固溢洪道。1985~1989年,国家用于全市水库的维修保养费达20.7万元,从而保证水利工程的除险保安。
  用水管理1949年前,水利工程的用水权与所有权基本一致,谁建谁有,按投资投劳分水供应。有的建立坝会、圳会,订立乡规民约,防止偷水。但天旱之年,争水纠纷不断。1956年农业合作化后,用水权随土地归农业合作社管理。合作社固定看水员,实行“一把锄头”放水。1958年人民公社化后,对水利实行分级管理。即生产队以内的水利,由生产队固定专人看管;跨生产队的,由生产大队固定人看管;跨生产大队的,由公社统一管理;跨公社的,由市统一管理,统一调剂。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后,各村组采取定灌溉面积、定水量、定水费、定管水员的“四定”管理办法。看水员则实行定人、定地段、定面积、定报酬、定奖罚的“五定”制度,从而保证了合理用水。
  综合经营1956年前,市境水利工程,由农民利用水头落差安装油榨,建立作坊,加工农副产品。农业合作化后,水利工程归集体经营管理,或利用水面养鱼,或以水轮泵作动力,安装机械设备,开展碾米、磨粉、榨油、发电等综合经营。至1976年,全镇水利综合利用收入,每年为3~5万元。1978年开始,全面开展水利综合经营。仙岭水库建起招待所,开辟旅游服务,办编织厂、林场等,年产值达20~40万元。1989年,市、乡2级水利综合经营产值达71.9万元。水利综合经营的收入,主要用于水利设施的配套、维修养护,实行“以水养水”。
  第三节 农业机具
  一、推广运用
  耕种机具1958~1966年,全市先后推广新式步犁、改良犁、孝感犁、铁页蒲滚等耕作机具,除孝感犁因本地黄牛拉力不足不适应外,其它几种均得到普及。1972年,市郊公社高壁大队第二生产队购进一台动力插秧机,全队80%的稻田使用机插。至1978年全市有插秧机19台,机动蒲滚船82条,拖拉机168台。1978年后,因杂交水稻根系发达不易分秧,插秧机停止使用。1983年后,拖拉机大部分承包和转售给农户,基本成了运输工具。尔后,又引进水田耕整机,1989年发展到25台,耕田1279亩。
  排灌机具1957年,环城乡三里田村在龙泉塘安装一台25马力的煤气抽水机,灌田100亩。1959~1963年,联盟三队、长冲铺、黄禾田等生产队购回电动抽水机抽水灌田。
  1965年,渔场大队第五生产队首先利用水泵抽水浇灌菜地。1964~1966年,市水利部门与有关社队在郴江、同心河兴建一批水轮泵站,抽水灌溉两岸稻田,白鹿洞、下湄桥、许家洞等大队引进移动式人工降雨机灌溉蔬菜地。至1979年,全市共有人工降雨机26台。
  1980~1982年,市水利部门和社队联合投资120.04万元,在蔬菜队和市园艺场兴建固定式喷灌工程,解决4376.76亩菜地和700亩柑桔地的灌溉问题。至1982年,市郊农村有各种排灌机械831台(套),灌溉能力近1万亩。1983年后,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生产责任制,大型排灌机械被废弃,适合农户个体使用的3~5马力的小型柴油机得到发展。
  1989年,全市共有排灌机具337台(套)。
  植保机具1953年,郊区开始推广小型轻便的单管喷雾器、手摇喷粉器、肩负式压缩喷雾器。1970年起,又推广高效背负式机动弥雾喷粉器、担架式喷雾机和黑光灯诱蛾杀虫。1978年后,动力喷雾机和黑光灯逐渐减少,小型半自动背负式手摇喷雾器增加。
  1989年,全市有各种植保机具5847部。
  脱粒机具1963年,郊区普遍推广水稻矮杆品种,人工脱粒困难,“737”型人力打稻机很快在全市推广。1972年,镇工业部门在人力打稻机上安装0.8~1.0千瓦电动机,小巧轻便,使用良好,很受农民欢迎。到1981年,电动打稻机增至223台。1982年,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电动打稻机减少,人力打稻机增多。至1989年,全市共有人力打稻机3177部,电动打稻机18部。
  运输机具1957年,郊区开始使用木轮板车作短途运输。1958~1959年,水利建设工地出现独轮车、土火车和空中索道运土石方。1963年,农村始有拖拉机运输。1974年,始出现汽车运输。1989年,全市农村拥有各种汽车262辆,小四轮农用柴油机运输车180辆,拖拉机505辆,胶轮板车1084部,基本实现运输机械化。
  加工机具1957年,龙门池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在来鱼滩建立全镇第一座以碾米为主的农副产品加工厂,日碾米1500公斤。此后,有条件的其它社队也纷纷建起加工厂。至1965年,共有大队加工厂16个,加工机械80台,经营碾米、榨油、磨粉、打浆、压面、轧花、制茶等。1970年后,各大队都办起加工厂,方便了农村生产生活。1983年始,农户个体加工作坊应运而生。至1989年,全市农村共有农副产品加工设备499台,遍布各个村、组。
  畜牧渔业机具1964年,郊区,社队开始使用青饲料打浆机和切草机。1966年,推广干饲料粉碎机。1975年,市郊公社三里田大队兴办一座机械化养鸡场,饲料加工、添料、清粪、小鸡孵化等实现机械化,成为湖南省农村首家机械化养鸡场。1976年,郴江公社渔场大队孔家塘生产队首次引进一台鱼池增氧机。至1984年,全市共有增氧机19台。1987年,仙岭水库引进“QBK-981型”膨化颗粒饲料机,发展网箱养鱼。
  [=此处为表格页(郴州市部分年份主要农业机械发展情况表)=]
  二、经营管理
  管理机构1962年,市农林水利局设立机电排灌管理站。1967年,成立镇农业机械化办公室。1971~1978年,许家洞、市郊、郴江3个公社也相应成立农机管理站,配备专职农机管理人员,负责本公社的农机管理。1984年5月,市农机办公室改为市农机安全监理站和农机管理站,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归口市冶金机械局,1986年9月,归口市农业局。
  机务管理建市后,市人民政府在每年春耕、秋收、抗旱及冬休期,组织市属及驻市工厂的技术人员下乡帮助检修农业机械。1964~1976年,农机部门对农业机械实行周期性保养制度,组织定期检查维修。1977~1981年,组织全市拖拉机手开展拖拉机保养升级竞赛,使机车完好率保持在85%以上。1981年,还对32台农用大型轮式拖拉机的柴油滤芯、机油滤芯、空气滤芯和离合器间隙、制动器间隙、转向器间隙进行检查和修复。是年,湖南省农机局曾向全省推广这一经验。1982年后,农村个体修理户应运而生。
  市农机部门按照标准对个体修理人员进行三级工考核发证和对修理点进行等级审核发证工作,不符合要求的予以取缔。1989年,全市10个农机修理点都悬挂省统一制作的“农业机械维修点”标志牌,实行挂牌营业。
  安全管理1984~1989年,市农机部门每年均配合公安、交通部门对农用汽车和拖拉机进行技术检测,核发证照,年检年审。同时,举办机手培训班。至1989年,共办拖拉机手培训班32期,培训机手1352人次;内燃机手培训班8期,培训机手232人次;动力插秧机手培训班3期,培训机手50人。
  第三章 蔬菜
  鸦片战争后,郴州逐渐成为湘南商业重镇,商旅渐多,蔬菜需求益增,城郊曹家坪、白鹿洞、桐梓坪一带出现以种菜为主的专业菜农。至1949年,城郊共有常年菜地543亩,年产鲜菜约1600吨。按当时城镇人口计算,人日均0.2公斤。品种有辣椒、茄子、豆角、南瓜、冬瓜、萝卜、白菜等50余个,由菜农自产自销。
  新中国成立后,人民政府贯彻执行“郊区为城市服务”的方针,采取各种措施发展蔬菜生产,保证城市供应。1954年,城郊建立专业蔬菜生产合作社。1958年,成立环城专业蔬菜大队,把蔬菜生产纳入国民经济计划,推行蔬菜派购与集体自由上市相结合的购销制度。1959年后,市人民政府开展大规模的农田水利建设、菜地田园化建设和喷灌建设,使全市常年菜地旱涝保收面积达到总面积的63%,喷灌面积达到总面积的91.44%。
  在科学技术上,成立蔬菜科学研究所和蔬菜技术推广站,先后试验推广新技术15项,引进新品种106个,使全市蔬菜实现早、中、迟熟品种配套,菜地复种指数达到397%。在购销上,组建国营蔬菜公司,实行统购包销制度,蔬菜上市量不断上升。1978年,城镇人口人日均蔬菜拥有量达到0.45公斤。
  1982年起,推行家庭联产承包生产责任制,把生产自主权交给菜农。在销售上,先试行“大管小活”政策,后改为全面放开,让菜农自由销售,价格随行就市。在科技上,推广普及“杂交一代”新组合,使各类蔬菜产量普遍提高10~15%以上。1989年,全市有常年菜地4439亩,年产蔬菜27311吨,平均亩产6153公斤,比1949年增长1.09倍;年上市26420吨,城镇人口人日均蔬菜拥有量为0.41公斤,比1949年增长1.05倍。
  第一节 菜地
  一、面积
  1949年,市境有常年菜地543亩。1958年,城关镇将环城大队辟为蔬菜专业大队,常年菜地增至825亩,蔬菜生产开始纳入国家计划,实行指令性生产和派购制度。1959年起,城市建设速度加快,人口增多。1960年,市人民委员会将七里洞、高壁、下湄桥、铜坑湖、官庄坪、天堂、许家洞等7个生产大队的部分粮食生产队改为蔬菜专业生产队,菜地面积增至4200亩。1962年,贯彻国民经济调整方针,压缩城市人口。市人委会决定七里洞、高壁、铜坑湖、官庄坪和天堂等5个大队的蔬菜生产队及龙门池的孔家洞生产队恢复粮食生产,全市蔬菜地减至2235亩。1965~1975年,近郊渔场大队和三里田大队的桐梓坪、燕泉生产队,下湄桥大队的章家、胡家、杨家生产队的土地,先后被城市建设征用,菜地面积进一步减少,蔬菜供求矛盾日益突出。1976年,镇革委会又将官庄坪大队4个生产队,重新定为蔬菜生产专业队,全镇菜地面积达4396亩。1977~1983年间,白鹿洞、官庄坪2个大队的大部分菜地被征为城市和铁路建设用地,为弥补减少的菜地面积,市人民政府又先后将七里洞、同心桥2村辟为专业蔬菜基地。1989年,全市常年菜地达到4439亩,城市人口人均0.026亩。在扩大常年菜地的同时,从1982年起,对郊区部分粮食生产队采取合同形式建立二线蔬菜生产地。1989年,全市共有二线蔬菜地1280亩。
  二、建设
  50年代,市境菜农为改善生产条件,自筹资金,兴建塘坝,安装排灌设备,解决部分菜地的排灌问题。1959年后,政府先后投资657.63万元,对不平整及地下水位偏高、排灌不畅的龙门池、白鹿洞、渔场、三里田、下湄桥、官庄坪、许家洞、七里洞等8个蔬菜生产大队的土地进行以平整为主的田园化建设,共完成土石方40.2万立方米,修筑田间大道2.32万米,桥梁6座,片石水泥结构干渠2.52万米,排灌沟5.16万米,安装排灌机械203台。
  至70年代末,全市建成旱涝保收蔬菜地2800亩,占蔬菜地总面积的63%。同时,市政府于70年代末至80年代初,投资120.4万元,在常年菜地上兴建固定式的喷灌工程。至1983年,建成喷灌菜地3353.46亩,占常年菜地总面积的91.44%,曾闻名全省。1984年后,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各户种的蔬菜品种、需水时间不同,喷灌工程被废弃。至1989年,全市菜地建设总投资达778万元,成为全省菜地建设最好的城市之一。
  第二节 生产
  一、种植制度
  1949年前,蔬菜种植由菜农自行安排,主要为夏冬两大季,初春初秋两小季,品种单一,形成明显的淡旺生产矛盾和周年供应的青黄不接。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建市后,蔬菜生产纳入国家计划,实行指令性生产和蔬菜派购,社、队按计划进行生产。市政府在安排蔬菜生产计划时,根据各大队的自然环境和市场需求量,分别把春、夏、秋、冬,早、中、迟熟及粗、细、香菜的搭配种植计划下达各队,并把完成计划与菜农口粮供应及肥料指标挂勾。农技部门积极引进推广新品种、新技术,指导菜农进行轮种、套种和复种,提高复种率。蔬菜复种指数由50年代的250%提高到80年代的397%;蔬菜亩产由1949年的2946公斤提高到1989年的6153公斤,增长1.09倍。原来只限于春、秋种植的品种,也改变为可提前或推后种植。
  二、技术推广
  1949年前,菜农种植蔬菜,沿用传统的方法,品种自育自繁,很少引进和交换。1954年,蔬菜生产合作社成立后,开始引进、优化和培育新品种。至1958年,培育66个地方优良品种。1959年后,市人民政府把推广先进蔬菜生产技术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市蔬菜科学研究所和蔬菜技术推广站,先后试验推广冷床育苗、温床育苗、塑料棚电热育苗、假植、逆时栽培、间混套作、深沟高畦、地膜覆盖等栽培技术,还陆续引进甘兰、蕃茄、花椰菜、平菇、洋葱、生菜等新菜种,使早、中、迟熟品种逐渐衔接,春、夏、秋、冬四季栽培。尤其是1978年开始的蔬菜“杂交一代”组合的研究应用,不仅使蔬菜种类实现早、中、迟熟配套,而且比一般常规品种增产10~15%以上。1989年,“杂交一代”新组合的种植面积,已占全市蔬菜种植面积的80%。主要有大白菜山东四号、鲁白一号、鲁白六号、沈阳快菜、青杂三号、青杂五号,蕃茄早丰、早魁,辣椒湘研一至六号,黄瓜津研四至七号等。1959~1989年,全市先后引进新技术15项,新品种106个,较好地满足了城市居民的需要。
  三、病虫防治
  1959年前,蔬菜地面积小,种植分散,病虫难以蔓延,危害较轻。菜农一般采用人工捕捉或用黄藤根浸汁、烟杆浸液或用石灰水等土药土法防治。1959年后,菜地面积扩大且连片种植,复种指数提高,加之对外地调菜引种缺乏严格检疫,导致蔬菜病虫害日渐严重。据1985年农业区划调查,全市蔬菜虫害有40余种,其中危害最大,发生频繁的有菜青虫、小菜蛾、小地老虎、豆夹螟、菜螟、斜纹夜蛾、烟青虫、蚜虫、黄守瓜、二十八星瓢虫等10种;病害有64种,其中危害大,发生频繁的有十字花科软腐病、病毒病、霜霉病、瓜类枯萎病、炭疽病、黄瓜霜霉病、茄科病毒病、蕃茄青枯病、辣椒白娟病、茄子黄萎病、豆类锈病等11种。一般年份病虫害造成的损失占蔬菜总量的10%左右。
  1986~1988年,全市大白菜病毒病、软腐病流行,造成的损失占当年大白菜总产的60%,致使秋冬供菜严重不足。
  50年代,农技部门推广使用滴滴涕、敌百虫等杀虫剂防治病虫害;60年代,推广使用波尔多液等保护剂。70年代后,使用托布津、多菌灵等杀虫剂。施化学农药成为最主要的病虫害防治手段。
  第三节 销售
  1953年前,郴州城蔬菜由菜农自产自销,价格随行就市。1954~1957年,郊区逐步实现农业合作化,蔬菜改由农业合作社集体经销,价格由购销双方议定。1958~1964年,实行蔬菜派购制度,国家每年向蔬菜队派购总产量的50~80%,并将派购任务与社员口粮及计划分配肥料指标挂钩。派购的蔬菜,由市蔬菜公司国营菜店经销。生产队完成派购任务之后的蔬菜,允许集体上市,自由销售。派购的蔬菜价格,由蔬菜公司与社、队代表共同商定。此时,由于存在两条销售渠道,蔬菜派购任务虽能年年完成或超额完成,但粗菜多,质量差;而自由上市的蔬菜,香、细菜多,质量好。1965~1981年,蔬菜销售改为统购包销制度,每年由市政府下达统一种植计划,所产蔬菜全部由市蔬菜公司包销,不允许生产队自由销售。蔬菜价格由市蔬菜公司与社、队根据国家的购销价格,共同制定质量标准与等级差价、季节差价。蔬菜实行统购包销17年,统购任务虽能年年完成,但农商矛盾突出,国营菜店压级压价与菜农争级争价现象时有发生,蔬菜质量下降,国营菜店亏损逐年增加。1982年,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蔬菜销售由统购包销改为“大管小活”,即对24种大宗蔬菜仍由国营菜店统一销售,小品种蔬菜允许菜农自由上市,价格放开。菜农自行上市的细、香蔬菜品种增加,质量上升,但价格上扬;而国营菜店经销的占蔬菜总产量90%以上的大宗蔬菜,质量仍无好转,亏损严重。为改变这一状况,1984年市人民政府将蔬菜产销分设体制改为产销合一,将国营菜店交给各蔬菜村经营,称为“农办菜店”,对菜农仍实行“大管小活”政策。随着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1985年市人民政府将蔬菜产销全面放开,国家只下达指令性的种植面积和渡淡品种面积计划,蔬菜产销由菜农自行安排,自由上市,议购议销。菜农有了经营自主权,经营上长期存在的农商矛盾得以解决,市场蔬菜丰富,品种多,质量好,但价格上扬。
  第四章 副食品生产
  建市前,市境副食品生产不发达,禽类以家庭散养为主,数量少,仅零星上市;畜类以生猪为主,上市量虽比禽类多,但也满足不了市场的需要;水产、瓜果甚少。建市后,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郊区为城市服务”的方针,重视副食品生产。60~70年代,陆续兴建一批专业鸡场、猪场、渔场和瓜果基地。80年代,养鸡、养猪、养鱼、种植水果的专业户、重点户不断涌现,副食品供应货源充足。1989年,全市共上市活鸡40万只,出栏生猪3.96万头,水产725吨,果用瓜3589吨,柑桔等水果590吨。
  第一节 禽蛋
  养禽是郊区农民主要副业之一。鸡居首位,鸭、鹅次之。
  鸡新中国成立至80年代初,郊区养鸡业经历了三个阶段。1950~1971年,为家庭散养阶段。一般农户年养鸡3~5只,多则十几只,以自食为主,很少上市,市场供应紧张。1972~1979年,为集约化养鸡试验示范阶段。期间,全市引进适于大群笼养的白洛克优良鸡种,农技部门组织千余人北上南下学习外地养鸡经验,市政府和社队共投资130万元兴办大队养鸡场,并在三里田鸡场兴建一栋年孵化30万只鸡苗的电孵房,实行自繁自养。在饲养方法上,各鸡场普遍推行集约化笼养,并采用混合饲料喂养,以及接种新城疫苗预防鸡瘟,使肉鸡出笼率提高,出笼时间缩短,育成一只1.5公斤重的鸡,由以往的一年左右,缩短到四个月,从而结束了“斤鸡斗米”的历史。1979年,全市养鸡量上升到13.6万只。80年代后,为集约化养鸡发展阶段。这一时期,由于肉鸡市场扩大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促进养鸡业的大发展,养鸡专业场、专业户大量涌现,养鸡量剧增。
  1983年,全市共有集体养鸡场、养鸡专业户、重点户118个,饲养量达50万只,出笼35万只,可为每户城市居民提供活鸡5只,居全省之首。市肉联厂鸡场采用全价颗粒饲料饲养AA鸡,40日龄,每只重达1.5~2公斤,料肉比2∶1。市郊铜坑湖村养鸡专业户曹显亮,年养鸡2.35万只,产值25.18万元,盈利2.5万元。一些专业户所养的来航鸡,每只母鸡年产蛋300枚以上。1989年,全市共养鸡44万只,出笼40万只,产蛋100万公斤,可为每户城市居民提供活鸡6.2只。
  鸭1978年前,郊区农民每年养鸭2000只左右,以麻鸭为主,在中秋节前后上市。
  1978年后,市场菜鸭销售日旺,农民养鸭渐增。1980年,全市共养鸭6655只。1982年开始,采用混合饲料喂养,改放养为圈养。1985年,引进狄高旱鸭与樱桃谷鸭试养成功,解决菜鸭旱养问题。1987年,一些个体摊贩在市内设立新鲜鸭肉销售点,疏通菜鸭的销售渠道,促进养鸭业的发展。1989年,全市养鸭5.5万只,其中市饲料厂养鸭3000只,日产鲜蛋150公斤。
  鹅1984年前,有少数农户饲养鹅,每户约2~3只,以本地白鹅为主,也有少数狮头鹅,全市饲养量仅200只左右。1985年,广东烤鹅技术传入郴州,一些个体户新设烤鹅摊点,食鹅者日渐增多,饲养量逐年增加。1989年,全市共养鹅5500只。
  第二节 畜产
  郴州市家畜饲养,以猪为大宗,牛、羊、兔次之。
  生猪1949年前,市境农户多数饲养生猪,每户每年饲养1~3头,以蔬菜、红薯藤、野草为饲料,煮潲喂养。育成一头50~80公斤重的毛猪,需时一年左右。新中国成立后,养猪业经历了一段曲折的过程。1950~1958年,仍沿袭传统的饲养方法,以家庭熟食饲养为主。1959~1961年人民公社化初期,取消社员家庭饲养,队队办集体猪场,专人饲养。由于仍沿袭传统的饲养方法,又缺乏集体饲养的经验,多数失败。市郊公社兴办的铜坑湖曾家“万头猪场”,1960年3月购进仔猪3200头,到12月先后死亡2880头,育成率仅占总数的10%。1961年,全市猪场共养猪1.23万头,出栏仅3813头。1962年,贯彻“公养私养并举,以私养为主”的方针,养猪业得到恢复和发展。是年,全市共养猪1.63万头。70年代“农业学大寨”运动中,各社队又掀起大办集体猪场的热潮,推广糖化饲料和发酵饲料喂养,因质量低劣,多数猪场因亏损严重而先后倒闭。这一时期,市场的肉食供应仍靠社员私人养猪。1983年后,农村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粮食生产大发展,激发农户家庭养猪的积极性,全市涌现养猪专业户和重点户65户,超千头猪场5个。市人民政府投资兴办饲料加工厂,推行配(混)合饲料和生饲料喂养。至1989年,全市生猪饲养量达6.92万头,出栏3.96万头。市饲料公司瘦肉型猪场,饲养“大约×丹麦长白×杜洛克”三元杂交猪,瘦肉率达58~62%,远销苏联、港澳等国家和地区。
  牛民国时期,政府禁止滥杀耕牛,但防疫不力,牛瘟普遍流行,耕牛死亡较多,1949年,城关区仅存牛210头。1950年,人民政府采用中村三系牛瘟兔化弱毒种苗防治牛瘟。
  至1955年,牛瘟在境内完全消失。同时,政府大力提倡养牛、护牛,牛的繁殖增多。1965年,全镇达到2761头。1977年,又增加到3152头。品种以湘南黄牛为主,水牛次之。80年代,开放牛肉市场,养牛成为山区农民的致富门路,饲养者更多。1989年,全市共有牛5147头。郴江乡白鹿洞村民李世旺充分利用当地草场,年养牛23头,纯收入达4000多元。
  羊市境居民食羊肉者甚少,故饲养不多。1961年,为饲养最多年份,仅112只。1989年,全市仅饲养89只,品种以混杂种山羊为主。
  兔历来以饲养本地月月兔为主,成年兔体重1.5~2.5公斤。因兔爱挖洞,有损房屋,饲养量少,1949年为300只。新中国成立后,郊区副食品生产确立“以菜肉为主”的指导思想,1962年,发展到5187只,因饲养技术不过关,死亡率高,1963年,减至1500只。1975年,再减到97只。1980年,为适应对外贸易需要,高壁、铜坑湖、海泉、长冲铺等大队及市油茶林场兴办集体兔场5个,饲养安哥拉长毛兔2560只,产毛65公斤。
  1981年,高壁兔场又引进西德优质长毛兔种,因兔毛价格暴跌,饲养技术差,死亡甚多,兔场被迫停办。1989年,全市仅存兔500只。
  第三节 水产
  1989年,全市可供养殖水面5446亩,有天然鱼类63种,主要经济鱼有:草、鲢、鳙、鲤、青、鲫、鳊、鲶、罗非、银鲴等10种,产鱼725吨,其中草鱼占48%。
  育苗建市前,鱼苗主要靠天然繁殖或从外地购进。1963年,市水产技术员文连生在湖南水产所技术人员的协助下,在市郊公社渔场大队第一生产队孵化点人工孵化草鱼、鲢鱼成功。从此,全市渔业逐步走上自繁、自育、自养的道路。1985年,市人民政府投资5万余元在市综合农场新建鱼苗孵化池。1989年,丁家坳农民朱昌美等人又办起个体鱼苗孵化池,孵苗成功。1989年,全市共有鱼苗孵化池4处,鱼种池面589亩,孵鱼苗4500万尾,年产大规格鱼苗400万尾,实现自给有余。
  池塘养鱼建市前,郊区农户养鱼,多为人放天养。1959~1961年,市人委会兴办环城鱼场,共有水面500亩,年产鲜鱼10多万公斤。嗣后,又发动农民开挖鱼池。至1975年,全镇共有成鱼池2754亩,产鱼17.7万公斤。80年代,市人民政府又拨专项周转金50余万元,在市综合农场建起排灌自如的渔业生产基地千余亩,在塘尾新建水面40亩的热带鱼类温泉越冬场,同时改造水深在1米以内的三类鱼塘千余亩。1989年,全市共有鱼池塘面积3154亩,共产鱼643.4吨。
  水库养鱼1959年,小型水库开始养鱼,因技术不过关,产量不高。1970年,仙岭水库开始养鱼,宜鱼水面1500亩。1979年后,随着养殖业的迅速发展,一些小型水库配建鸡场、猪场,肥水养鱼,产量有所提高。1982年,白鹿洞大队农民喻志国承包大队8.2亩的小水库水面养鱼,获亩产678公斤的好收成,被载入《湖南省1982年水库养鱼高产典型》一书。1989年,全市水库养鱼水面1703亩,产鱼29吨。
  稻田养鱼市境农民历来有利用稻田养鱼的习惯,春天在田里放鱼苗,待稻扬花,鱼吃稻花体肥肉嫩时便放水捉鱼,俗称“禾花鲤鱼”,尾重50~100克左右,亩产5~10公斤。农业合作化后,稻田逐步改制,加上施用农药除虫,稻田养鱼逐渐减少,有的队完全停养。1983年,高壁大队在市农业局的帮助下,开始恢复稻田养鱼,养鱼103亩,亩产25公斤,品种有鲤、草、埃及塘虱鱼等。此后,稻田养鱼逐渐增多。至1989年,全市稻田养鱼1000亩,产鱼25吨。市农业局在许家洞镇黄草村一组进行垄栽稻、萍、鱼新模式试验,水面33亩,亩产鱼53.1公斤。
  第四节 瓜果
  一、瓜类
  西瓜清嘉庆年间,市境有人试种西瓜,但数量极少,仅为名门显贵享用。1965年,镇园艺场在桔园中试种西瓜228亩,产瓜149.5吨。1979年,市革委会实行以瓜换粮的政策,动员农民栽种西瓜。是年,市郊公社高壁大队种西瓜391亩,产瓜372.7吨。1980年,全市共种西瓜3495亩,产瓜2741吨。1982年,取消以瓜换粮的政策,种瓜面积锐减。1983年,全市只种813亩,市场西瓜供应紧张。1985年,市农业局技术员刘新标在海拔600多米高、从未种过西瓜的安和乡礼家洞,采用新技术试种1.45亩制种西瓜,亩产达3198公斤,亩产值829.14元,为高寒山区农民致富闯出一条新路。次年,全市西瓜种植面积1536亩,总产2091.6吨。农民种瓜尝到甜头,种植面积逐年上升。至1989年,全市共种西瓜2765亩,总产达3489吨。
  香瓜自清代以来,市境农民便少量种植香瓜,品种主要为白皮香瓜。1980年,种植香瓜500亩,产瓜15万公斤。后因香瓜产量及产值不如西瓜,种植渐少。1982年,全市仅种50亩。1984年,推广华南108号、金黄皮良种,产量和产值略有提高。1989年,全市共种植香瓜200亩,总产100吨。
  二、水果
  柑桔市境种植柑桔已有400多年的历史。清光绪元年(1875),磨心塘、牌坊一带有柑桔园50余亩。民国32年(1943),槐树下人黄椿基从湖南农业专科学校辞呈回郴,在升桥铺横冲创办私立永春农场,栽种柑桔、梨、桃等果树50余亩。民国34年春,日军犯郴而遭毁。1954年,郴县苗圃蒋如从长沙引进温州蜜柑(尾张)500株栽于苗圃(今市苏仙岭林场),后又移栽于地区林科所。1957年,全镇柑桔种植面积仅1亩,年产柑桔900公斤。
  1964年,镇园艺场及其它农、林场开始试种柑桔。1965年,面积达218亩。后镇园艺场开办苗圃,采用芽接、枝接等技术,繁殖温州蜜柑。到1975年,桔园面积扩大到875亩,占全镇果园总面积的73.84%,总产112.9吨。以后,逐年增多。到1981年,全市柑桔园面积增至2337亩。1983年开始,国营、集体柑桔园承包到户,个体柑桔园也相继出现,1986年,全市柑桔园面积迅速增到3598亩,总产量达到458.9吨。市郊乡长冲铺村村民阳庚生个人承包村里柑桔园3亩,产柑桔1.05万公斤,除去上交部分,个人实得收入7340元。1989年,全市共有柑桔园面积5052亩,总产523吨,占水果总产量的88.7%。其中温州蜜柑(尾张),占93.1%,宫川、金桔等占6.9%。
  杨梅郊区有多处杨梅林,但每处面积不大,唯市郊乡骆仙铺村有成片杨梅林200余亩,1981年前因管理不善,年产杨梅仅500~1000公斤。1982年,实行山林定权到户,各户加强对杨梅林的管理,年产量增至4000公斤。以后产量继续提高,1989年达15吨。
  市境的杨梅品种有:大火梅、小火梅、大红包、小红包、水红梅、糯米梅、绿口梅等,其中骆仙铺寺下的杨梅,以肉质厚实,内核小,酸甜适口而受人喜爱,被誉为“仙女梅”。
  葡萄1979年前,市境仅有零星葡萄栽培,多为本地品种。1980年始,市农科所农艺师蓝泽玉从全国各地引进尼加拉、白香蕉、康拜尔、巨蜂、京超、伊豆锦、红蜜、龙宝、吉峰14号、吉峰18号、藤稔等高产优质葡萄新品种40余个,在园中试种对比,择其优良者发动各乡种植。1989年,全市已种260亩,产量达40吨。
  猕猴桃郊区王仙岭、黄草、袁家等地有野生猕猴桃资源千余亩。1985年9月,市园艺场开办弥猴桃试验站,对野生品种资源进行选择性的移栽熟化。场长、农艺师李春秀从河南、陕西、四川、江西等地引进7909、802、周至111等软毛、硬毛品种11个,种植3.5亩。至1988年,已摘果1100公斤,供试制罐头和鲜食,并扩种到宜章骑田岭林场和广州军区后勤部桥口农场。
  市境还少量种植梨、桃、李、板栗、批杷、枣等果树。
  第五章 粮食 经济作物
  第一节 粮食作物
  一、水稻
  面积产量郴州市粮食生产历来以水稻为主。清代、民国时期,由于封建剥削制度的束缚,栽培技术落后,粮食产量很低。直到1949年,城关郊区7243亩稻田,仅产稻谷1097.3吨,平均亩产151.5公斤。
  1951~1952年,郊区实行土地改革,无地和少地的农民分得土地,生产积极性空前高涨。1952年,水稻平均亩产上升到167公斤。1953~1956年,郊区逐步实现农业合作化,个体农民走上集体经营道路,兴修塘坝,增强抗灾能力,生产稳步发展。1957年,环城乡6791亩稻田,稻谷总产1389.6吨,平均亩产204.6公斤。1958~1960年,受“左”倾思想的影响,盲目组织农业生产“大跃进”和农村人民公社,取消按劳分配,瞎指挥、命令风、浮夸风、共产风盛行,社员生产积极性受到挫伤,产量下降。1960年,全市99200亩稻田,收稻谷18520.64吨,平均亩产下降到186.7公斤。1961年后,贯彻执行国民经济调整方针,人民公社实行“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管理体制,恢复按劳分配。同时逐步推广高秆稻种改矮秆良种,单季稻改双季稻,产量逐渐提高。1965年,全镇26355亩稻田,稻谷总产6113.7吨,平均亩产上升到232公斤。1966年后,掀起农田水利建设高潮,继续扩大双季稻种植面积,推广绿肥,增加化肥施用量,产量不断上升。
  1975年起又大力推广杂交水稻,至1977年,全市22869亩稻田,稻谷总产达10059.2吨,平均亩产439.86公斤,首次跨过《全国农业发展纲要》指标。1978年后,郊区逐步推行家庭联产承包生产责任制,农民生产积极性得到充分发挥,各项先进农业科学技术进一步落实。至1989年,全市29693亩稻田,稻谷总产14917吨,平均亩产达到502.37公斤。其中稻田复种指数为144.44%,杂交稻种植面积占水稻种植面积的89.7%。
  良种推广清代,境内水稻以糯稻为主,粘稻为辅。主要品种有红糯、白糯、五爪糯、红壳糯和红粘、白粘、香禾粘等10余个。民国时期,逐步改为以籼稻为主,主要品种有南京早、红咀谷、小南粘、祁阳粘、丝茅粘、六十早、三百粒、东洋粘和水红糯、重阳糯、江西糯、矮子糯等50余个。民国31年(1942)后,推广耐虫改良品种黄金籼、万利籼、胜利籼、南特号,每亩增产15~50公斤。新中国成立后,水稻良种的选育、繁殖、推广加快。50~60年代,先后引进推广矮脚南特、陆才号、广解九号、广陆矮、广秋矮、二九青、珍珠矮、金小青、湘矮早三号、湘矮早九号、农垦58、余晚六号、海南糯、湘糯等100余个耐肥、抗倒伏矮杆良种,并于70年代初期基本实现矮杆良种化,平均亩产提高50~75公斤。1975年,镇内引进试种杂交水稻,获得成功。1976~1980年先后5次派出300人次赴海南涯县、乐东、广西博白等地进行杂交水稻的繁殖、制种工作。1981年后,改为本地制种,并改秋制为夏制,改分散制种为连片制种,1982年,制种亩产由1976年的18公斤上升到67公斤,一级稻种达到90%以上。1985年后,又改夏制为春制,改三期父本为一期父本,改单本为多本,改割叶剥苞为重施“九二〇,是年制种亩产提高到134公斤。1989年,又提高到177.1公斤,一级种子达到98%以上。1976~1989年,全市共繁殖母本和F1代杂交稻种子110万公斤,做到市内自给自足。14年来,先后引进和推广的杂交稻组合主要有南优3号、南优6号、汕优8号、汕优64号、威优3号、威优6号、威优49号、威优64号、威优35号、威优314号等30余个。
  耕作制度清末、民国时期,市境水田一般只种植一季中稻,一年一熟,即稻~冬闲(冬泡)制。民国27年(1938),郴县被列为湖南双季稻示范县,始出现稻~稻~冬闲、稻~麦、稻~大豆、稻~红薯、稻~荞麦等一年二熟制,但面积小,不普遍。50~70年代,重点推行改单季稻为双季稻,改冬闲(泡)为冬种,出现稻~稻~绿肥、稻~稻~蔬菜、麦~稻~稻和稻~蔬菜、稻~玉米、稻~油菜、稻~绿肥等耕作制度。80年代,为改造次生潜育化稻田,农业技术部门成功地推广瓜~稻~蔬菜、瓜~稻~绿肥和花生~稻、豆~稻、烤烟~稻、玉米~稻等多种水田耕作制度。
  病虫防治清末,市境水稻虫害有蝗虫、卷叶虫等。民国时期,水稻虫害增多。民国25年(1936),湖南农业试验场在郴县(含市境)调查,主要虫害有螟虫、稻蝗、叶蝉、稻苞虫、铁甲虫、稻飞虱、稻椿象、尖头蚱蜢等。一般年景损失稻谷20%,严重时年损失高达30%。新中国成立后,植保机构日臻完善,对病虫害的预测预报水平不断提高。但因稻种流通渠道增多,检疫不力,病虫害种类渐增。1985年调查,全市水稻主要虫害有22种,病害20种,其中危害最严重的是螟虫、稻纵卷叶虫、稻飞虱和稻瘟病、纹枯病。
  新中国成立前,对病虫害防治主要靠谷种翻晒、稻田插烟杆和人工捕捉。新中国成立后,病虫害防治受到普遍重视,市内于1960年建立预测预报站(1983年改为植保植检站),配备专职植保员1~3名,负责水稻病虫测报,并采取专业队伍与群众相结合的方法开展防治,其措施由50年代单一的物理防治,逐步发展到物理防治、化学防治、农业防治、生物防治四结合的综合防治。1988年,测报工作实行目标管理。由于预报准确,防治及时,首次实现消灭失收面积,病虫造成的损失仅为0.59%,低于国家允许的损失标准。
  二、旱粮
  市境旱粮种植主要有红薯、豆类、小麦、玉米、高粱、粟米、糁子等,其中以红薯为大宗,占旱粮种植面积的31~55%,占旱粮产量的82~94%。
  红薯清至民国时期,郊区农民遍种红薯,常以此充饥,俗称“红薯半年粮”,亩产鲜薯300~400公斤。50~60年代,大面积推广胜利百号、广东白皮、大众不论春等良种,亩产提高。1965年,全镇种红薯4277亩,亩产鲜薯825公斤。后因旱土改制,发展多种经营,红薯栽种面积减少。1972年,全镇只种2595亩。80年代,由于稻谷产量大幅度提高,人们对红薯的兴趣减弱,管理放松,加之小象鼻虫严重危害,红薯产量锐减。1989年,全市仅种红薯3023亩,亩产鲜薯550公斤。
  豆类市境历来种植大豆,清代为出口商品之一。品种有黄豆、牛皮黄豆、五月黑豆等。新中国成立后,人民政府重视发展大豆生产。1956年,推广根瘤菌或老豆土拌种,适量施肥,提高大豆产量,使亩产由原来的30公斤提高到50公斤。80年代初,试行豆~稻轮作,以改良土壤的理化性状,提高中、低产田产量。1989年,全市共种豆1490亩,总产137.45吨。此外,还少量种植蚕豆、碗豆、绿豆等。
  麦类1949年前,市境小麦种植数量极少。1957年,全镇共种植157亩,平均亩产27公斤。1965年,在社教工作队的发动下,种植面积增至5133亩,平均亩产63.5公斤,品种有阿波、阿夫小麦等。1973年,又试种大头黄、雅安早、竹叶青等品种2649亩,因扬花期阴雨连绵,病虫害多而减产,平均亩产仅42公斤。以后,种植面积逐渐减少。1989年,全市仅种植140亩,总产9.2吨。
  玉米市境玉米种植很少。1959~1989年,年均种植300亩左右,总产2.25万公斤。
  品种为金皇玉和金皇后。1972年,曾推广过杂交玉米种植,品种有群单105、湘单2号、七三单交及水果玉米——甜玉2号。
  高粱市境高粱种植较少。1959~1989年,年均种植仅200亩,总产14吨左右。主要种植粘、糯两个地方品种。1977年,引进永糯1号、2号杂交品种。
  其它旱粮,有荞麦、糁子、粟米等,种植量更少。60~70年代,种植面积3300~1200亩,总产100~64吨。1989年,全市共种植100亩,总产6吨,主要为荞麦。
  第二节 经济作物
  一、油料
  花生清至民国时期,市境已有花生种植。1949年,面积为57.2亩。1952年,郊区农民引进六十粒等早熟品种,拓荒栽培。1969年,郊区农林场套种花生,全镇种植面积增至511亩,总产28.8吨。70年代,主要抓粮食生产,花生种植面积减少。1978年,仅种91亩。1983年,市农业局引进粤油551~116良种,在市郊乡海泉村湖波江小组进行花生~稻轮作示范6.81亩,获亩产235.5公斤的好收成,其中用地膜覆盖试种0.12亩,亩产高达306公斤。1984年,在许家洞镇清泉村扩大示范种植100亩,亩产213公斤。1989年,全市共种植花生1300亩,总产143.18吨。
  油菜民国时期,已有少量种植。1956年,引进胜利油菜新品种试种。至1965年,全镇共种979亩,平均亩产产菜籽30.4公斤,总产29.7吨,折算菜油8.9吨。因市境盛产茶油,市民不习惯食菜油,加上价格便宜,农民不愿种,面积逐渐减少,至1969年停种。1978年,推广油~稻~稻栽培制度,恢复冬种油菜,并引进湘油5号、4030两个新品种,共种植300亩。1983年,再次停种。
  二、棉麻
  棉花市境历来有少量棉花种植,农民自产自用。1963年,市郊公社下湄桥大队四生产队连片种植6亩,亩产皮棉16.5公斤。1966年,全镇发展到2622亩,亩产22.5公斤。后因扩种蔬菜,种棉面积减少。1973年,种植1191亩。1978年,停种。
  黄麻为解决郴州黄麻纺织厂对黄麻原料的需求,1965年市郊公社曾在部分生产队试种黄麻95亩,亩产62公斤。1966年,扩种到315亩,亩产减至49公斤。因产量低,价格便宜,1967年停种。
  三、烟叶
  市境烟草有晒烟(俗名土烟)和烤烟2种。新中国成立前,单种晒烟。以五里堆、杨家坪等地的晒烟最好,叶片宽大,质地优良,清代被列为贡品。民国时期,畅销广东、天津、上海等地。1957年,种植152亩,总产7.52吨。1960年,种植460亩,总产19.1吨。以后转向烤烟生产,晒烟种植逐渐减少。至1989年,仅有零星种植,品种为“笼统杆”。
  1958年,境内试种烤烟4亩,总产100公斤。1965年,扩种到1589亩,总产112吨。
  后因菜地种植面积扩大,烤烟种植面积减少。1970年,仅种323亩,总产11.6吨。1989年,种476亩,总产62吨。
  四、茶叶
  清至民国初期,市境产茶,有茶庄20余家,所产青茶、粗茶、茶片大部分销往广东乃至印度、荷兰、日本等国。城东宁家湾、堆上、梨树山均有人工栽培和野生茶园,年产茶叶1500~2000公斤。后因战事频繁,茶园荒芜,面积减少,至1949年,仅存茶园17亩,产茶1000公斤左右。50年代,由于只注重粮食生产,忽视经济作物,到1960年,全市茶园面积仅剩8亩。1965年后,茶园又陆续扩展。1966年,为133亩。1989年,增至210亩,产茶6吨。
  五、甘蔗
  1958年,市境试种甘蔗300亩,总产610吨。1960年,发展到580亩。后因菜地面积扩大,甘蔗种植面积减少,但亩产有所提高。1969年,种293亩。1974年,再次减至200亩。1976年,停种。
  第六章 林业
  清代,市境森林资源丰富,林木繁茂。民国25年(1936)后,市境铁路、公路相继开通,竹木外运量增加,加上重伐轻造,森林面积急剧减少。至1949年,出现众多光山秃岭。
  新中国成立后,人民政府重视林业生产,但因建设用材增加,过量砍伐和毁林开荒造田,造成木材蓄积量继续减少。1958年上半年,全市木材蓄积量为22.75万立方米。
  1958年冬,大炼钢铁,伐薪烧炭,大面积森林被砍伐。“文化大革命”中,砍伐再度失控,森林面积进一步减少。至1976年,全镇木材蓄积量降至14.98万立方米。1980年后,贯彻《森林法》,推行山林承包责任制,划定自留山,确定林权,禁止乱砍滥伐,开展植树造林,林业生产得以恢复和发展,1989年,全市木材蓄积量上升到17.33万立方米。
  第一节 林业资源
  一、面积 分布
  市境有丘岗、山地33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79.42%,适宜发展林业生产。全市林业用地28.04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67.47%,其中有林地24万亩,占林业用地的85.6%。有林地中,用材林8.19万亩,占有林地面积的34.12%;经济林15.81万亩,占有林地面积的65.88%。
  市境林地类型多样,分布较广。油茶、杉、檫、楠竹混交林,分布于杉山岭、铜坑湖、长冲铺、欧冲、天堂、联盟、焦冲、官庄坪、下凤等地;杉木、楠竹、马尾松、次生阔叶林、针叶混交林,分布于黄草、清泉、袁家、何家、卜里坪、锁石桥、海泉、梨树山、礼家洞等地;马尾松、油茶块状混交林,分布于骆仙铺、城前岭、塘尾、槐树下、高壁、下湄桥、长冲、七里洞、新田岭、大树下、下塘、坦山、安和、龙门池等地;人工杉木、果木、马尾松、油茶混交林,分布于苏仙岭林场、市园艺场、各乡、村林场和增湖、雷大桥、张家坪等地。
  二、种类蓄量市境树种,共有90科,276属,635种。其中自然生长的有77科,369种;引种栽培13科,266种。属国家、省、市级保护的珍稀树种有38科,55种;生长百年以上的古树名木有24科,52种,554株;乡土优良树种有16科,28种(详见地理篇)。
  1958年第一次森林普查时,全市活立木蓄积量为22.75万立方米;1975年第二次森林普查,蓄积量减少到14.98万立方米,比1958年下降34.15%;1989年上升到17.33万立方米。
  第二节 育林
  一、育苗
  1965年前,市境造林所需苗木,一靠外购,二靠挖、掰野生树苗。1965年,先后建立杉木林基地和社队林场,开始育苗,但不能自给,仍需从外地购进部分树苗。1981年,开辟市油茶林场(今龙门池村和白鹿洞村)育苗点,育苗45亩,产杉、柏、梓、泡桐、红果大包油茶等苗木230万株,苗木基本达标、自给。1982~1984年,苗木产量达到141.61万株,满足了全市造林的需要。1985年,市林业局在与社队林场签订育苗合同的同时,还直接租田177亩育苗,产苗木634.52万株。1989年,全市苗木自给有余。
  二、造林
  清至民国时期,政府虽曾提倡植树造林,但无具体措施,收效甚微。
  新中国成立后,人民政府重视林业生产,每年有计划地部署个人、集体、国营林场造林,并动员机关、学校、厂矿、部队、居民义务植树造林。1954~1955年,城关镇曾2次动员居民、农民、工人、机关干部4万余人次在白鹿洞、刘仙岭、桂门岭、唐家山等山头,义务植树0.2万亩。1962年3月,创办国营郴州林场(今苏仙岭林场),经营面积1.06万亩。1965年,郴州专署副专员陈祖仁亲临郴州镇指挥造林,镇人委投资34.03万元组织实施,多次动员群众上山义务造林。至1976年,苏仙岭林场共增造风景林900亩,山上山下一片葱茏,美化了郴州的旅游点。同时,先后创办万花冲、南塔、北湖等11个林场。1974年,又建社队林场35个,经营面积达0.9万亩,造林0.85万亩。
  1983年后,在开展全民义务植树造林的同时,积极推行个人承包集体荒山造林。许家洞镇黄草村村民李世福,市郊乡卜里坪村村民陈忠春先后承包集体荒山20余亩造林。
  在他们的带动下,全市有34.3%的林场承包给个人经营。1984年,又先后有许家洞镇的袁可之,市郊乡的谷孝之和安和乡的李进孝等人在自留山、责任山和承包的集体荒山上办起家庭林场,面积共1300亩。1985年,安和乡林场实行合股办场,按股投资分红。是年,建立速生林基地6个,营造以杉木林为主的森林面积1.17万亩。1955~1989年,全市共造人工林9万亩。其中1980~1989年共造林2.87万亩,保存率为61.3%,速生丰产林保存率达92.5%。
  全市共有油茶林面积13.87万亩。为使油茶稳产高产,市人民政府投资,并采取粮食补助的办法动员农民垦复油茶林。1972~1978年,全市共垦复油茶林9万亩,补助原粮指标145吨。1980~1989年,市人民政府投资5.72万元,完成垦复22.74万亩次。
  1965~1989年,全市共产茶油5362.4吨,平均每年214.5吨。
  三、封山育林
  清至民国时期,各地订有封山育林的乡规民约,禁止人畜进山践踏林木。1958年大炼钢铁时,伐薪烧炭,古树、成林大片被砍伐,造成不少荒山秃岭。1959年后,虽强调封山育林,但收效不大。至1979年,全市仍有荒山3.45万亩。1980年起,强化封山育林措施,加强林政管理,封山育林面积2.16万亩。1980~1989年,新造幼林封禁和抚育3.3万亩,占应封抚面积的58.3%。
  四、病虫害防治
  据1981年普查,全市有森林病虫害26种,其中病害10种,虫害16种。病害以杉木黄化病、杉松立枯病为主,油茶炭疽病次之。虫害以马尾松毛虫为主,杉木皱鞘双天牛、竹蝗次之。
  1980~1989年,松毛虫危害松树面积3.23万亩,占全市松林面积79.2%,成灾面积1.51万亩。其中尤以1980年危害最严重,虫害面积达1.6万亩,成灾1.43万亩,虫口密度为每株150~300条。虫害发生后,林业部门积极地进行了防治。1980年,采用喷洒化学药物防治0.39万亩,白僵菌防治0.06万亩,有效率达90%;发动群众捕捉松毛虫和采摘虫茧0.3万公斤,控制了松毛虫的蔓延。是年,苏仙岭林场有0.06万亩杉树感染杉木黄化病,市人民政府投资20多万元,租用飞机施喷草木灰、生石灰,辅以药剂防治,挽救了全场杉木林。
  第三节 林业管理
  一、山林权属
  1951年土地改革时,将没收和征收的山林分给无山或少山的农民,并由县人民政府发给《土地管理证》。从此,山林除国有的外,都归个人所有。1956年农业合作化时,社员除留少量的自留山外,都折价归入农业合作社,为集体所有。1958年人民公社化时,社员的自留山全部归入人民公社所有。1982年,山林全部实行定权发证,其中集体山林占98.5%。1984年,随着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又重新给每户农民划定自留山和责任山,发给定权证书,并从集体山林中划出2.13万亩让给村民个人或联户承包经营,签订合同,一定30年不变。
  二、采伐管理
  农业合作化前,山林除国家的外,其余为农民自用,采伐无需取证。农业集体化后,个人山林归属合作社、公社所有,社队自用必先经批准,5株以内由生产队批准,6~10株由生产大队批准,11~20株由公社批准,21株以上由市林业局批准,凭采伐证采伐。
  国家《森林法》颁布后,农户自用,无论数量多少,一律凭林业部门的采伐证采伐,无证采伐,视为乱砍滥伐处理。国营林场采伐,1985年前,实行计划采伐,1985年后,改为限额采伐。在采伐中坚持轮伐、择伐、抚育间伐。1984~1988年,全市杉木纯林抚育间伐821立方米。1985~1989年,限额采伐1.16万立方米。期间,少数单位或个人无证经营、乱砍滥伐,乱购木材901立方米,全部受到处罚,追缴罚款金额42.04万元。运输木材,须办理运输证,持证运输。否则,作偷运木材处理。
  三、森林防火
  1956年,城关镇建立护林防火指挥部,加强山林火灾的防范。1972年后,镇革委会主要领导亲任指挥部指挥长,各公社相应设立护林防火指挥所,大队设立护林防火领导小组,将护林防火列入各级政府的议事日程。1988年,市林业部门又与林区附近的厂矿、机关划定责任区进行联防,把护林防火工作纳入各乡(镇)、村、厂矿领导任职期间的目标管理,实行定岗、定责、定奖罚,在主要路口竖护林牌,各部门备足灭火器,组织灭火突击队,确定护林看山员。每年防火季节,突击队员、护林人员对重点山林进行巡逻,预防森林火灾。1988~1989年,全市基本未发生山林火灾。
  四、育林基金管理
  市育林基金的征集工作始于1953年,征集标准为每出售一立方米木材,征集0.8~2元。1964~1981年,改为每立方米7元。1982~1986年3月,又改为每立方米12元。
  1986年4月~1988年,改为按收购价的12%计征。1989年,再改为按收购单位销售价的12%计征。
  育林基金的使用,曾几次变更。1985年前,全部返回原单位作更新造林基金,称无偿投资。1976~1984年间,共发放无偿投资7.31万元,扶助杉木林基地和社队林场造林0.73万亩。1985年起,改无偿投资为有偿投资。1989年,有偿投资共63.33万元,完成造林1.33万亩,成活率达95%以上。

知识出处

郴州市志

《郴州市志》

出版者:黄山书社

本志设设事记、建置、地理、人口、民主党派与社会团体、民政、军事、经济综述、城市建设、工业、农业、乡镇企业、交通·邮电、教育、文化、人物等类目,记载了郴州市自然、历史与现状,特别反映了郴州市在社会发展的历史变迁中的情况和成就。

阅读

相关地名

郴州市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