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环境保洁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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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郴州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80720020210000207
颗粒名称: 第二节 环境保洁
分类号: F293.347
页数: 2
页码: 281-282
摘要: 本节郴州市城市建设环境卫生环境保洁概括了环境清扫、垃圾处理、厕所管理。
关键词: 郴州市 环境卫生 环境保洁

内容

一、环境清扫
  民国时期,城区由各保筹资,雇用4名清道夫,负责中山东、西、南、北街及裕后街的街道清扫,面积约8000平方米。新中国成立后,政府设置环境卫生专业机构,配备清扫环境的专职人员,负责街巷道路(含人行道)的清扫。50年代初期,城关区成立一支15人的清扫组,清扫范围扩大到河街、干城街、扎上街、和平路、沟东街、沟西街、升平路、火车站等主要街巷。建市后,随着环境卫生专业队伍的日益扩大,清扫范围亦逐步扩大到城区的全部街巷,并普遍实行“清晨一大扫,下午一保洁”的清扫制度。至1989年,环境卫生管理处投入街道清扫的职工达86人,清扫面积27.58万平方米。城内各机关、厂矿、学校、企事业单位,从50年代初期起,也都建立了“一日一小扫、一周一中扫、一月一大扫,节前必须扫”的环境卫生清扫制度。80年代,还全面推广落实以“门前三包”(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四自一联”(自扫门前脏、自种门前树、自修门前路、自治门前乱、联合治理环境卫生)为主要内容的卫生岗位责任制。
  二、垃圾处理
  民国时期,城区垃圾多倾倒于郴江和燕泉河畔。新中国成立后,市内垃圾处理,随着垃圾运输工具的3次变革,经历3个发展阶段。50年代至60年代初期,清运垃圾主要靠肩挑和木轮车运送。垃圾无法运出城外,主要用于城内填坑补洼。60年代中期至70年代初期,环境卫生管理处购进30辆胶轮车,城内垃圾开始往近郊运送,由菜农果农筛选后,用作蔬菜和果树施肥。1973年,开始使用机动运输工具运送垃圾,为垃圾的外运和处理创造了条件。1980年始,先后建立3处垃圾销纳场,对全市生活垃圾进行集中处理,年处理量7.2万吨。
  三、厕所管理
  民国时期,城区除少数机关、学校设有公共厕所外,其余的均为私人厕所,且有不少系露天粪缸,河街两旁还有许多吊楼厕所,严重污染环境和水源。新中国成立初,卫生部门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取缔河街两旁的吊楼厕所,对露天粪缸也有步骤地进行改造。建市初,由市财政拨款,委托居委会陆续兴建一批简易公共厕所,但这种厕所不防蝇、不防蛆,粪便也达不到无害化的要求。70年代以后,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对这批厕所相继进行改造或重建,并新建一批公共厕所。改建和新建的厕所,都在蹲位的下端设有防蝇、防蛆隔板,建立三级化粪池,对粪便进行无害化处理。至1989年,全市共建有公共厕所53座,蹲位761个,建筑面积3063平方米。全部公共厕所都安装电灯和水管,并配备专职人员,负责打扫和冲洗,高温季节,还定时喷酒灭蝇、灭蛆药物。

知识出处

郴州市志

《郴州市志》

出版者:黄山书社

本志设设事记、建置、地理、人口、民主党派与社会团体、民政、军事、经济综述、城市建设、工业、农业、乡镇企业、交通·邮电、教育、文化、人物等类目,记载了郴州市自然、历史与现状,特别反映了郴州市在社会发展的历史变迁中的情况和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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